放射科核磁共振搬迁 核磁共振搬迁中标结果公示(策勒县人民医院2025)
策勒县人民医院设备科关于放射科核磁共振搬迁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clx-2025-033
二、项目名称: 策勒县人民医院设备科关于放射科核磁共振搬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智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万泰阳光城小区15号楼502号写字间
报价:738000(元)
88.8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策勒县人民医院核磁共振搬迁
策勒县人民医院设备科关于放射科核磁共振搬迁项目
策勒县人民医院核磁共振搬迁
放射科核磁共振搬迁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放射科核磁共振搬迁至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并符合招标清单参数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剑,洪久萍,李桃(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费支付方式: 中标人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执行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由中标人支付:成交金额 100 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 1.5%,服务 类采购费率 1.5%,工程类采购费率 1% ;成交金额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 1.1%,服务类采购费率 0.8%、 工程类采购费率 0.7% ;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07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策勒县人民医院
地 址:策勒县博斯坦东路2号策勒县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903-2027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凯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策勒县策勒镇吐扎克其村创业市场二楼-B3
联系方式:16699636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明文
电 话:16699636609
附件信息:
核磁招标文件18.pdf789.9K
中小企业声明函159.0K
19、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新疆智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策勒县人民医院的策勒县人民医院设备科关于放射科核磁共振搬迁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策勒县人民医院设备科关于放射科核磁共振搬迁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行业;承接企业为新疆智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人5人,营业收入为220.84万元,资产总额为276.36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新疆智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5月06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在本表中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的中小企业行业类别。3、制造商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请填写此声明函,并需要出具相应的声明函和证明文件。—78—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新疆智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策勒县人民医院的策勒县人民医院设备科关于放射科核磁共振搬迁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策勒县人民医院设备科关于放射科核磁共振搬迁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行业;承接企业为新疆智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220.84万元,资产总额为276.36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新疆智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5月06日—79—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致:策勒县人民医院/新疆凯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策勒分公司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包括一切技术资料、技术承诺、商务承诺等)均真实有效,若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包括开评审、中标公示过程)及履行合同期间(包括验收过程)发现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产品)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发现我公司提供了不真实的投标文件(虚假材料),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罚没保证金等决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新疆智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2025年05月06日—80—关于对本投标文件中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致:(策勒县人民医院设备科关于放射科核磁共振搬迁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策勒县人民医院设备科关于放射科核磁共振搬迁项目,的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在策勒县人民医院设备科关于放射科核磁共振搬迁项目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真实性作如下承诺:我公司将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编制本投标文件时,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正确,并对提供的所有资料(资格、业绩、其他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的全部资料中有存在不真实(伪造或租借等虚假资料)情形,将无条件接受任何处罚,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新疆智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有效的联系方式:135650139312025年05月06日说明:投标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将内容填写完整,未提供此承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8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服务类)项目名称:策勒县人民医院设备科关于放射科核磁共振搬迁项目项目编号:CLX-2025-033号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凯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策勒分公司日期:2025年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四章采购服务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第六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第七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策勒县人民医院设备科关于放射科核磁共振搬迁项目项目概况策勒县人民医院设备科关于放射科核磁共振搬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12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LX-2025-033号项目名称:策勒县人民医院设备科关于放射科核磁共振搬迁项目预算金额(元):750000最高限价(元):750000采购需求:放射科核磁共振搬迁标项名称:策勒县人民医院设备科关于放射科核磁共振搬迁项目数量:1年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放射科核磁共振搬迁项目(详见文件清单参数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本项目(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有效的经年审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或个人明细表)。(新成立时间少于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4)提供有效的2024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5)提供有效的税务机关出具的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时间少于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6)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以上网站如有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经营异常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以上网站页面查询截图时间应在招标公告日期后并加盖单位公章;(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本项目非全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非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中小企业所生产制造产品及服务需占本项目100%。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12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5月12日11:00开标地点:政采云线上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策勒县人民医院地址:策勒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项目联系人:李桃项目联系方式:1529267108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凯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策勒分公司地址:新疆和田地区策勒县策勒镇吐扎克其村创业市场二楼-B3项目联系人:孙明文项目联系方式:1669963660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策勒县政府采购办监督投诉电话:0903-6712645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名称:策勒县人民医院地址:策勒县人民医院新院区联系人:李桃联系方式:152926710822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凯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策勒分公司地址:新疆和田地区策勒县策勒镇吐扎克其村创业市场二楼-B3联系人:孙明文联系方式:166996366093采购项目名称策勒县人民医院设备科关于放射科核磁共振搬迁项目4采购内容放射科核磁共振搬迁项目(详见采购需求)5资金来源业务收入6采购金额最高投标限价:750000元(此采购预算为最高投标限价、如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限价将做否决投标处理,敬请投标人注意!7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8评标方法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9信息公告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10资格要求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有效的经年审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缴纳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明细。(新成立时间少于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4)提供有效的2024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5)提供有效的税务机关出具的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时间少于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6)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以上网站如有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经营异常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以上网站页面查询截图时间应在招标公告日期后并加盖单位公章;(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注:1)“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①若投标人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10资格要求(12366.chinatax.gov.cn/bsfw/onlinetaxation/main)”的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1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1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自治区等有关规范、技术指南要求编制,达到申报条件并确保项目审核通过。13合同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14验收要求/15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具体以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提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服务、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服务完毕,则扣除履约保证金。超过两年质保期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赔付地点为项目所在地)1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内容;质疑函的方式:将PDF格式电子版质疑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2021034119@qq.com邮箱。接受质疑的单位:新疆凯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策勒分公司联系电话:1669963660917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8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12日11:00(北京时间)19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2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7500元(大写:柒仟伍佰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投标保证金账号:新疆凯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策勒分公司开户银行:策勒县农村信用社账号:881010012010146980129注:1.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的,由报名单位基本账户于2025年05月12日11:00(北京时间)前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报名单位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项目名称,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无须换取收据。2.电子保函使用方法:登录新疆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电子保函”直接进入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申请页,点击【立即申请】依次完善页面显示的投保人信息(供应商信息),确认您要投保的项目信息,在投标项目选择页面选择您需要投保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名称或项目保函进行搜索),选择投保项目后填写被保险人信息及投保内容。服务热线:400-9039583。保函投保金额(元):7500元(大写:柒仟伍佰元整)保函承保期限:(90日历天)备注:1.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缴纳方式缴纳的,或者未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采用现金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投标除外)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20投标保证金4.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21签字盖章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2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及方式开标地点:政采云线上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及方式:投标人应2025年5月12日11点00分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或95763。23标前准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格式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开标。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4、投标人将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新疆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新疆政府采购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2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5月12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人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5评标委员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业主专家1人,抽取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代理在开标前48小时在新疆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此次评标专家。26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价格扣除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注:投标人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7其他说明1特别提醒:1、所有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本项目(标项)最高投标限价额度的视为无效报价27其他说明1(即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视为无效标处理。3、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查看下载。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5、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在开标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不予受理。6、为确保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结果公示后投标企业需提供保证金汇款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公司鲜公章)交至新疆昆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室办理。(注:废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在后续项目再次招标时银行系统不做统计,投标企业及时办理退款)。28其他说明21、招标文件中部分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标、投标被拒绝字样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2、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投标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招标人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招标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3、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5、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6、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服务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材料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9重要提示(1)中标投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若中标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投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中标投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中标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投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3)合同签订后,中标投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4)中标投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5)中标投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30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有关监管部门投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及招标结果的范围及时效限制。31投诉(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或邮件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2招标代理费代理费支付方式:中标人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执行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由中标人支付: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服务类采购费率1.5%,工程类采购费率1%;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服务类采购费率0.8%、工程类采购费率0.7%;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标、投标被拒绝字样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货。投标文件中如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投标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招标人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招标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注: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中所述的招标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供应商资格要求:(1)提供有效的经年审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或个人明细表)。(新成立时间少于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4)提供有效的2024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5)提供有效的税务机关出具的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时间少于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6)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以上网站如有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经营异常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以上网站页面查询截图时间应在招标公告日期后并加盖单位公章;(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3、定义3.1“招标人”系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2“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中标后即为中标人,签定合同后即为卖方。3.3“招标机构”系指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3.4“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3.5“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技术协助、本地化开发、安装、调试和交付使用后免费维护期内应履行的义务及售后服务等其他类似的义务。3.6“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法人。3.7“买方”系指购买货物的单位。4、投标费用4.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招标的内容,招标投标程序及合同条款,包括:5.1.1竞争性磋商公告;5.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3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5.1.4采购需求;5.1.5合同模板;5.1.6评分标准;5.1.7投标文件模板。5.16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招标机构将拒绝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响应文件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6.1对采购公告有异议的,自采购公告发布后,潜在供应商根据采购公告内容及时限要求,在取得招标文件后,可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投标企业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投标人应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邮箱:2021034119@qq.com地址,以书面形式、应加盖公章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将(澄清)修改后的公告发布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敬请投标企业及时关注。在规定期限内投标企业未提出质疑的视为投标企业默认招标文件不存在质疑的相关问题。超过招标文件质疑时间将不再接受投标企业所提出的质疑,未报名及未取得招标文件的,不得提出质疑;对投标资质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对招标结果提出质疑。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凡招标方或评委小组明确提出须由投标人确认的事项,且投标人当场确认无异议的,不得再提出相关质疑。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以前,招标人都可能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的方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2《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等约束力。如果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内容与在此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发出之前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相冲突,请供应商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的相关内容,先前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自动废止。7.3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把《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中写明。8、响应文件的编写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服务和商务条件后,编制响应文件。9、投标的语言9.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机构就有关招标活动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如果响应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他语言书写,供应商应将其译成中文。9.2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格式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及投标报价说明完整地填写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数量及价格。10.2如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内容做详细的阐述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又不能满足,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相关格式后另行添加表格或文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内容做详细的阐述。但阐述的内容不能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应完整、表达清晰、准确。如果阐述的内容偏离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11、响应文件的组成和顺序:响应文件由经济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报价一览表需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1.1经济报价部分:11.1.1开标一览表;11.2商务部分:11.2.1投标方的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11.2.2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等;(格式见附件);11.2.3出具法人营业执照函(格式见附件);11.2.4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或个人明细表)(新成立时间少于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11.2.5提供有效的2024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11.2.6提供有效的税务机关出具的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时间少于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11.2.7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以上网站如有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经营异常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以上网站页面查询截图时间应在招标公告日期后并加盖单位公章;11.2.8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11.2.9商务偏离表、技术参数偏离表(格式见附件);11.2.10投标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无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1.2.1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11.2.1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11.2.1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投标报价(本项目采用两轮报价)12.1、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如高于采购预算价视为无效投标报价;12.2、最低投标报价不是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唯一标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企业实力、人员配备、实施方案、投标报价等综合因素标准确定中标候选人;12.3、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配套服务的全部费用,采购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13、供应商应逐条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表明所提供的服务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1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4.1投标文件从实际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天内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4.2如遇特殊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并经投标人确认。14.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4.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递交、准备和解密时间要求14.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14.2投标人投标截止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14.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14.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4.5、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14.6、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7、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14.8、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14.9开标时间后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15、投标文件的递交15.1.投标文件的准备和解密15.1.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15.1.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1.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15.1.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15.1.5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规定的解密时限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中规定,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中规定)未能解密的,视为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的撤回。15.1.6因系统(非投标供应商行为)的原因,造成投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的,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与新疆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进行联系。15.1.7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投标。15.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15.2.3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中规定)未能解密的,也将被视为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的撤回。磋商保证金16.1,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信息主体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16.1.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视为未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其响应文件无效。16.1.3未成交的供应商,其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如有质疑或投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16.1.4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原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16.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被没收:(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2)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6.1.6如开标时投标人对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义,投标人应在开标结束前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由银行或保险公司核实后出具书面材料予以答复。16.1.7开标结束后,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或招标人统一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事宜。如本项目招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等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四、开标17、开标17.1本次采用不见面方式网上开标。17.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17.3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7.4开标时,投标报价以系统显示投标报价为准。17.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7.6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过程中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本次开标及开标过程的全部事宜。五、评标、定标18、评标18.1磋商小组或评标小组18.1.1磋商小组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评标工作由招标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其法规规定的职责。18.1.2磋商小组由招标人和专家库中熟悉相关技术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见前附须知表,其中熟悉相关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之二,磋商小组会设负责人的,磋商小组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磋商小组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并在招标结果确定前保密。18.1.3磋商小组或评标小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18.1.3.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18.1.3.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18.1.3.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18.1.3.4向招标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8.1.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8.1.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18.1.4.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8.1.4.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18.1.4.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18.1.4.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18.1.4.6配合招标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18.2按国家计委等七部委颁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两轮报价,供应商提交二次报价后,磋商小组对满足所有实质性要求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供应商提交的二次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18.3评标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18.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开标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18.5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有悖于招标规则的活动,可能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18.6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且此重大偏离在开标后不许修改。18.7根据国家计委等七部委颁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以下为重大偏离:(一)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主体与供应商不一致的,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二)响应文件没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三)响应文件记载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完成期限;(四)商务条款有偏离情况的;(五)技术条款有偏离情况的;(六)投标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七)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八)投标报价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并按规定作废标处理。竞争性磋商文件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磋商小组应当审查每一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19、对响应文件的初步审查和响应性确定19.1开标后招标人将审查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保证金提交、文件签署情况。在审查时,投标报价大写与数字有出入,以大写金额为准。若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可能被拒绝。19.2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一份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而没有重大偏离。19.3招标人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是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9.4招标人将拒绝被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20、质疑及答复、投诉1、质疑的提出1.1本采购文件中所称质疑及答复,是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向采购方一次性提出质疑,采购方答复质疑的行为。1.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方提出质疑。1.3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4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或潜在报价方。可质疑的文件为采购公告以及采购文件(包括属于其组成部分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等)。1.5对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采购过程,即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中标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开启、评审等各个采购程序环节。1.6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质疑主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二)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三)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受理范围和本项目采购人的管辖权范围;(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1.7提出质疑应当具有明确的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即质疑人在质疑函中提出的,要求采购方对其予以支持的主张。必要的证明材料,即能够证明质疑人的质疑请求成立的必要材料,包括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1.8质疑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质疑事项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否则不能作为认定该质疑事项成立的依据。1.9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一)提出质疑的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事项;(四)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五)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1.10质疑函采用实名制。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质疑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1.11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2、质疑的审查和受理2.1采购方在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及时审查是否符合质疑受理条件,对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及时予以受理。2.2对不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分别按照下列不同情形予以处理:(一)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出质疑。修改后质疑事项仍不具体、不明确或者最终递交质疑函的时间超过质疑法定期限的,不予受理;(二)质疑主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三)超过质疑法定期限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四)对不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五)质疑不属于本项目采购方管辖的,告知质疑人向有管辖权的采购人提出质疑;(六)质疑不符合其他条件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3、质疑的处理和答复3.1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处理及答复质疑。3.2采购方受理质疑后,将及时把质疑函发送给被质疑人,并要求其在一定限期人提交书面答复,同时提供有关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3.3对于质疑事项中涉及的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为了全面查清事实、取得充分的证据,采购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3.4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方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3.5质疑处理过程中,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的,将终止质疑处理程序。3.6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3.7采购方将在正式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处理质疑需要进行调查取证、组织专家评审、质疑人及被质疑人提交或补正材料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质疑处理期限内。3.8采购方经调查、论证、核实,认定质疑不能成立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定质疑成立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但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但合格报价方仍不少于3家时,依法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报价方,否则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9采购方将书面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人名称;(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五)质疑答复日期。3.10质疑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将由采购方建议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三)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四)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签字(签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0附件:投诉书范本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日,向提出质疑,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做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签字(盖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2第四章采购货物技术参数明细表飞利浦Achieval1.5TMR移机项目参数要求一、移机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飞利浦Achieval1.5TMR台1费用含运输费、人工、保险、差旅费、液氦损失、更换空调及水冷机等,具体要求如下。二、服务内容1.设备从策勒县人民医院老院区移至新院区;2、完成水冷机和空调机的更换及安装;3、移机前一天,移机供应商工程师到场进行交接工作和收集机器所需的关键数据,确认系统在移机前是否有问题;4、负责成像设备的拆卸、分类;相关电子部件、磁体的包装、搬运及吊装;5、系统电子部件连线拆除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磁体降场;6、磁体冷却部分的拆装;7、负责磁体就位;8、磁体就位,冷头正常工作后,对磁体进行励磁(升场);9、屏蔽工程完工、水冷、精密空调可正常工作后,负责对磁共振系统进行连线、安装、并整机调试,确保设备具有最佳的工作状态和良好运行;10、保障移机过后的系统稳定性和图像质量不低于或者优于移机前图像质量,负责PACS连接及相关费用;11、设备运抵新场地后,先根据现场条件确定机器的位置,检查设备在搬运过程中是否有损坏,拆除搬运时防震用的固定装置,检查水、电、空调等辅助设施是否安装到位并接通。确定准备工作就绪后开始安装连线;12、协调配合医院顺利进行移机工作;按医院要求做好移机前准备保证以最快时间保质安全完成移机工作;13、对磁体进行匀场;14、软件参数序列优化调试;15、磁共振系统性能、功能测试;16、对发射系统、接收系统阻抗和匹配的电路修正,包括增加电子元器件,使其处于最佳匹配状态;17、更新磁体涡流、梯度系统参数,能达到原厂手册的工作指标;18、重新调试射频幅值、谱仪各项参数,能达到原厂手册的工作指标;19、水冷机的拆机及安装;空调拆除及安装;20、移机后将液氦液面添至≥70%;21、当场地符合设备移机安装条件时,供应商应在20日内完成全部移机服务(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并提供设备移机前功能状态清单确认及移机后验收校对;22、移机过程中产生的设备或设备配件损坏、丢失及移机后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或达不到移机前的运行状态等造成机器损坏、故障情况均由承接移机服务公司负责。23、自设备验收完成后提供3个月的全保服务;24、其他要求:移机工作需保障被移机设备相近相邻的诊疗设备正常运转,不得影响医院正常诊疗工作。25、移机完成后进行一次核磁性能检查服务,并提供检测报告。26、移机完成后对所拆除场所进行恢复至原状态。第五章评标方法一、综合评分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二.综合评分细则表资格审查序号评审内容(评审结果为合格/不合格)投标人1投标人2投标人N是否合格是否合格是否合格1有效的经年审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以上网站如有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经营异常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以上网站页面查询截图时间应在招标公告日期后并加盖单位公章;4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或个人明细表)。(新成立时间少于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5有效的2024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6有效的税务机关出具的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时间少于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8是否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评审结果“√”表示合格;“×”表示不合格,一项不合格为无效投标处,如不合格,请在结果中写明原因。符合性评审标准(有一项不通过,否决投标文件)项目评审内容投标人1投标人2投标人3投标人N符合性评审1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2投标服务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4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无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7投标报价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报价不一致的将不予接受)8投标文件中是否存在伪造证明文件等虚假投标的;9是否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结论:合格/不合格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备注: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废标,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给予1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扣除优惠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此部分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凡是参与小微企业价格评审扣除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小微企业名录查询页面截图,以此为证明是否为小微企业,不提供者不得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提供虚假证明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按上述4.1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按上述4.1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评分标准评分因素评分点评分标准详细评审价格评审(10分)投标报价(10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有效投标报价等于基准值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报价。商务评审(25分)拟投入团队配置(10分)服务团队组织结构合理,人员分工及职责明确、具有相关专业人员,每提供1人得2.5分,满分10分。(需提供资格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或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业绩(3分)具有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每个业绩得1.5分,最高3分。注:合同作为证明材料时必须提供项目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项目管理方案(10分)项目管理方案具备:1、项目管理2、项目实施3、项目服务资源配置4、进度控制5、服务质量保障管理方案。根据公开招标供应商对以上5项内容进行表述。每有一处漏项的扣2分,每有一处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最高分10分。注:以上有缺陷是指,①只有单纯的文件描述,前后内容无法连贯,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②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前后内容互相矛盾,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③内容不满足项目要求、与本项目无关或与本项目不匹配、项目涉及的名称、地点不一致;④不符合采购项目相关的规范及标准任一情形等。技术评审(65分)技术响应情况(25分)根据对公开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各项要求的响应偏离情况进行评分(除无效投标条款外),全部满足各项要求,没有实质性负偏离的的得基本分25分,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条扣1分,扣完为止。服务方案(10分)安全方案(10分)供应商需对本期1、项目背景2、目标3、内容和范围理解准确4、维保服务方案清晰合理5、维保架构理解深刻充分。(根据公开招标供应商对以上5项内容进行表述。每有一处漏项的扣2分,每有一处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最高分10分)注:以上有缺陷是指,①只有单纯的文件描述,前后内容无法连贯,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②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前后内容互相矛盾,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③内容不满足项目要求、与本项目无关或与本项目不匹配、项目涉及的名称、地点不一致;④不符合采购项目相关的规范及标准任一情形等。安全方案应具备安全和应急方案设计内容:需提供1、安全能力证明(提供企业或员工安全应急类认证)2、应用安全设计方案3、数据安全设计方案4、运行保障设计方案5、应急预案设计方案。根据公开招标供应商对以上5项内容进行表述。每有一处漏项的扣2分,每有一处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最高分10分。注:以上有缺陷是指,①只有单纯的文件描述,前后内容无法连贯,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②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前后内容互相矛盾,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③内容不满足项目要求、与本项目无关或与本项目不匹配、项目涉及的名称、地点不一致;④不符合采购项目相关的规范及标准任一情形等。售后服务(17分)为确保售后服务稳定性,投标人需提供1、售后服务响应方案2、响应方案从售后服务机构所在地3、售后服务流程4、售后服务响应程度5、售后服务人员团队技术实力6、操作培训7、维修保养计划等多方面进行描述8、售后机构注册所在地服务便利性9、服务流程规范性10、服务响应程度以及服务人员技术实力.进行综合评比(售后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保修服务内容、零配件供应情况、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优惠承诺等,且服务承诺响应时间及时有效、内容详尽、如完全满足要求或针对项目情况制定的得17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或有缺陷扣1.7分,扣完为止。)培训服务(5分)按照采购需求制定培训方案并且满足以下条件的:提供的有时间节点的1、培训方案2、师资力量3、培训计划4、培训课程等内容。(根据供应商对以上4项内容进行表述。每有一处漏项的扣1.25分,每有一处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最高分5分)注:以上有缺陷是指,①只有单纯的文件描述,前后内容无法连贯,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②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前后内容互相矛盾,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③内容不满足项目要求、与本项目无关或与本项目不匹配、项目涉及的名称、地点不一致;④不符合采购项目相关的规范及标准任一情形等。三.推荐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评分计算方法解释(1)供应商的评审得分是指所有磋商小组成员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四.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本合同仅供参考,最终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确定)物资采购购销合同买方(甲方):地址:指定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卖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指定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买、卖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项目)签订本合同,双方信守执行。合同文本组成及解释顺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合同基本条款第一章合同协议书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1.2.1货物名称:货物数量:1.2.2货物质量:1.2.3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5.1交付期限:交付地点:1.5.2交付方式:1.5.3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章合同基本条款1.定义:本合同有关术语解释:1.1“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用以约定买卖双方买卖事项而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合同总价”是指根据本合同约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全部价款。1.3“货物”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含备件、工具、操作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1.4“服务”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向买方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支持、检验、维修、培训等与购销有关的义务。1.5“现场”是指合同项下货物实际所在地。1.6“验收”是指合同双方依据约定的程序和条件对合同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性能等进行确认交交接的行为。1.7交货时间是指卖方将本合同内全部产品提交给买方验收的最后时间。卖方分几次供货时,以最后一次提交买方验收时间为交货时间。2.标准2.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合同未作特别标注的国产货物,以我国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如无国家标准的,以行业标准为准;如无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国外进口货物执行标准。2.2本合同货物无特别标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专利权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卖方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方支出的赔偿费、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律师费等)。4.包装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不低于木箱标准)进行包装,使包装适用于海运、空运或陆上的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这类包装还应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转运过程中的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大风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对由于包装不善而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或损失卖方应承担责任。5.质量5.1验收时,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货物或配件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有缺陷时,买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并按违约的相关约定向买方给予赔偿,更换的新产品质保期相应顺延;质保期内,如货物或配件发生质量问题时,按售后服务的约定执行。6.交货6.1交货的时间和地点执行本合同《协议书》。6.2延期交货6.2.1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6.2.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期交货和提供服务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6.2.3如果卖方毫无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制裁或终止合同。7.技术文件和资料7.1提供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种类和数量在本招标文件中已规定,买卖双方可根据需要订立具体的资料交付时间和数量。7.2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途中丢失,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文件、资料补齐。8.税费8.1产品的投标报价为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价格。8.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8.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承担。9.验收本合同项下货物验收遵照以下流程和条件9.1卖方应在供货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产品发送收货地点并提交书面验收申请。9.2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买卖双方要在现场共同开箱验收。买方将按照清单清点货物数量,检查货物损坏情况,卖方必须派出代表参加货物验收工作,否则买方不予验收,按照卖方货物未到处理。9.3买方组成集中采购验收小组,对采购的货物进行专门验收,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买方将不予验收。9.4产品验收时,卖方必须要有一名以上技术人员在场,验收完毕后,买方和卖方共同签字确认产品验收单。买方根据采购验收单按合同支付货款。9.5产品的验收,综合判定为“合格”、“不合格”,综合评判为“合格”的产品,清点入采购人库房。综合评判为“不合格”的产品,限期整改并等比例扣除履约保证金,整改完毕后进行复验;限期内未整改完毕的或“复验”不合格的,按合同规定做退货处理,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并将供货商列入采购人集中采购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投标工作。10.付款:执行本合同《协议书》。11.培训12.售后服务约定的其他事宜。13.双方责任13.1买方责任13.1.1按合同规定向卖方支付货款。13.1.2组织对货物的验收。13.2卖方13.2.1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13.2.2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质量问题无条件负责处理。13.2.3卖方对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获知的买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4.违约责任14.1交货违约14.1.1卖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延迟交货未取得买方同意的,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收。14.1.2卖方所发货品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拒绝收货和付款,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包括给供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卖方负责。构成逾期交付的,卖方仍应按照逾期交付承担违约责任。14.2付款违约买方接收经验收合格的货物后而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推迟付款时间超过天时,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4.3服务违约14.3.1卖方违反合同约定,不能及时提供售后服务等的,买方将卖方列为产品售后服务黑名单,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同类产品投标。卖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维保服务,买方有权扣除质保金,并委托第三方提供相应服务,由此产生的维保费用、交通费、备品备件费等均由卖方承担。14.4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的,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否则应承担与之相关的经济责任。14.5卖方违反保密义务或违反禁止转让、分包合同义务或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14.6卖方提供货物不符合约定或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买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买方为处理违约事件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等。14.7本合同所称违约金可以累积计算。15.履约保证金15.1见采购文件前附表。16.合同终止发生下列情况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17.纠纷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时,双方约定采用第1种方式解决。17.1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17.2申请合同签订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17.2.1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17.2.2仲裁期间,除正在执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继续执行。18.转让和分包卖方不得转让或分包其履行合同的义务。19.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0.合同生效及其他20.1合同效力执行本合同《协议书》。20.2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时,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进行协商。协商结果以“补充件”的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0.3其他约定事项:①合同签订地:新疆20.4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20.5通知和送达买卖双方就本合同中涉及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20.5.1买卖双方确认有效的地址及联系方式以本合同首部列明的为准。20.5.2双方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20.5.3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向对方履行书面通知义务。若履行变更通知义务,双方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因双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其他当事人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接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接收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对于上述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送达地址,法院进行送达时可直接邮寄送达,即使接收方未能收到法院邮寄送达的文书,由于其在合同中的约定,也应当视为送达。买方(印章):,卖方:(印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及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买方(印章):卖方:(印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及账号:日期:年月日52日期:年月日第七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项目、标段名称)项目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地址: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联系电话:年月日目录报价部分: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报价明细表商务部分:3、投标人简介;4、出具法人营业执照函(格式见附件);5、联合体协议书(如是)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7、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8、投标人资格声明函;9、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或个人明细表)10、提供有效的2024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11、提供有效的税务机关出具的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时间少于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12、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以上网站如有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经营异常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以上网站页面查询截图时间应在招标公告日期后并加盖单位公章;13、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14、投标保证金打款凭证或保函;15、商务偏离表、技术参数偏离表(格式见附件);16、投标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7、无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8、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1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技术部分:投标人自行编写注:1、投标文件必须制作有目录和页码2、只接受A4纸张大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严格按要求制作附件一投标函招标人:,:我们收到你们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号)招标文件,经认真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1、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内容的相关服务。小写:,元大写:,。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义务和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本次服务。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后天。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5、我们认为你们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者中标的权力。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6、我们愿按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7、我们愿意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承付中标服务费。8、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9、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元的投标保证金。10、其它说明。11、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附件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供货期交货地点备注采购人指定地点总计(人民币小写):¥:总计(人民币大写):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总价或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将导致投标被拒绝;2、本次采购的服务由中标投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满足此项目需求,投标人报价时须注意投标总价为投标人最终报价。3、大写标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元)备注总价:(人民币小写)(人民币大写)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因填报不完整而引起的投标风险,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因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按采购需求列出所投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情况(采购货物技术参数)。招标文件中所需满足的技术参数在上述表格中逐条对应填写,并标明页码。3、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除投标产品按上表规定格式列示外,供应商可根据本企业投标情况,在上表列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附件三投标人简介投标人自行编制后附:投标人单位相关资质证件附件四出具法人营业执照函招标人:,:现附上由,(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该执照已经年检,真实有效。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后附:投标人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五联合体协议书(如是)(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地址)的(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投标活动,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在,(期限)内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限。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盖个人名章)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需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放射科核磁共振搬迁 核磁共振搬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