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及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子系统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2025)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310112000250415102186-12233425
采购项目名称:
闵行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及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子系统(2025升级改造)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1231011233250765XP
公告标题:
闵行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及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子系统(2025升级改造)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310112000250415102186-12233425二、项目名称:闵行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及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子系统(2025升级改造)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闵行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及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子系统(2025升级改造)
1478000.00元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莘东路199号
94.3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闵行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及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子系统(2025升级改造)
闵行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及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子系统(2025升级改造)
闵行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及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子系统(2025升级改造),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签订后15个月
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勤典,秦小军,李格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中标人推荐理由:经专家组评审,综合得分最高。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1010号
联系方式:021-240881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600号716室
联系方式:338826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晓明
电 话:33882619
采购文件附件:
闵行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及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子系统(2025升级改造).pdf1.3M
首次公告时间:
2025-05-13
公告源URL: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项目编号:310112000250415102186-12233425闵行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及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子系统(2025升级改造)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1010号联系人:李格非联系方式:021-24088124集采机构: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闵行区秀文路600号712-716室联系人:洪晓明联系方式:33882619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响应方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第四章项目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参加:一、项目编号:310112000250415102186-12233425二、采购内容及数量包号包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或包基本概况介绍最高限价(元)备注1闵行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及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子系统(2025升级改造)41480000.00结合闵行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及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子系统建设成果,针对企业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1480000.001闵行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及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子系统(2025升级改造)41480000.00控及现场巡检、街镇网上执法办案、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研判分析业务功能进行升级改造,满足区应急局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发展的需求。1480000.00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闵行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及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子系统(2025升级改造)资格审查要求包1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项目级/包级1自定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允许分公司投标。(其它行业不接受分公司投标)接受特定行业分公司投标项目级2自定义1、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表,填写完全且承诺全部为“是”的;2、按要求提交《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或证明材料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表及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项目级3自定义1、提供了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等;项目级4自定义(1)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罚并在处罚有效期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的。(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级4自定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3)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的。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级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报名时间:2025-04-29至2025-05-09(节假日除外)。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进行报名。3、招标文件售价:0元,招标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五、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磋商2025-05-1313:30:00闵行区秀文路600号主楼336会议室。七、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本次磋商将于2025-05-1313:30:00时整在闵行区秀文路600号主楼336会议室开启,响应方须派全权代表参加(全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响应文件中的被授权人),并携带电脑及及上传响应文件使用的CA证书。磋商时请携带上传电子平台的正式响应文件打印件3份(本条不作为实质性要求)第二章响应方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提要说明与要求MCQFB0071项目名称、采购预算金额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报价签收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要求,电子招标项目,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后,采购中心须对文件进行签收。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后,可联系项目主办人员,完成投标文件的签收程序(签收后无法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2、为便于投标人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中心将酌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统一签收,签收后系统中会发送签收回执。3、主办人员:洪晓明33882619中心主任室联系电话:338826194磋商范围涵盖本项目采购内容能投入正常使用的所有工作。5履约期限(交货期、工期、服务期限等)、履约地点和交接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完成软件开发及调测工作并交付使用。包含:1、货物: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由采购人验收并完成交接;2、服务:履行服务的全部内容,由采购人验收并完成交接。6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7磋商有效期响应截止时间后90日历日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9中小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沪财发〔2022〕1号)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执行中小企业相关政策:(若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扣除政策不适用)(1)根据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的相关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9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联合体投标时(仅限允许联合体投标项目),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2)依据(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3.根据(财库[2014]68号)和(沪财发〔2022〕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含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附件。10询问供应商人对采购文件存有疑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询问沟通。重大疑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11文件澄清日期、时间、地点答疑会:本项目□是■否召开答疑会会议时间:20年月日时分会议地点:闵行区秀文路600号(会议室详见屏幕)12成交办法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相关规定,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13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是□否14说明1.凡电子招标的投标文件(响应、报价文件)中,需要投标人(响应人,报价人)提供证明文件及资料的,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包括图片格式),外部的证明资料无需加盖投标人(响应人,报价人)公章。2.有效的固定售后服务场所证明文件是指:14说明供应商自有房产需提供产权证明原件的扫描件,租赁房产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的扫描件。3.响应文件中签字盖章中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为企业性质是独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15供应商资格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本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报价单位必须提供下列资料:特别提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允许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投标时,分公司以投标供应商的身份提供资格条件声明函。(其它行业不接受分公司投标)1.按要求提交《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表》且全部承诺为“是”的(详见附件);2.按要求提交《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详见附件)或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以开标当月为起算月);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若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了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为中、小、微企业)的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5.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罚并在处罚有效期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的。(2)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的。16政策功能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认定依据为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若投标产品为强制采购范围的,必须提供上述认证证书。2.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3C)若所投产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目录的,需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式详见附件)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精神,本次采购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策:(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中小企业(格式详见附件)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精神,本次采购执行中小企业相关政策:17否决报价的情形MCQFB007特别提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允许分公司投标,其它行业不接受分公司投标。1.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方),资格条件详见本表“供应商资格要求”。未提供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且没有相关说明,或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相关资质证明不一致的,或有伪造,或不符合要求的;2.政策功能相关条款:1)若标的为强制采购范围的,未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的。2)若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的;3)若采购标的不允许为进口产品,所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4)若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沪财发〔2022〕1号)相关规定的。3.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4.报价有效期不足的;5.格式要求:(1)未提交“响应函、供应商声明函、报价一览表”其中任意一种格式的(参考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2)上述格式的签字盖章出现以下情况,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a、加盖公章处使用与供应商公章不一致的,包括:报价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带有“专用章”字样的印章;b、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单位盖章之处无单位盖章的;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处无签字或盖章的、或者签字盖章不符合要求的;6.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7.响应文件载明的交货(服务)期限、质保期、“*”(星号)指标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文件中未作要求的除外);8.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采购标的行业有关规定的;18响应文件非中文文字的处理响应文件中若含有非中文文字的资料,该资料需由具备工商注册认证资格的翻译公司出具翻译文字并盖章(原件),否则,非中文文字的资料不予认可。19进口产品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若无财政针对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批复,报价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若为进口产品,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精神,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所谓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0质疑有效期及依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联系部门: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洪晓明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600号716室邮政编码:201199联系电话:33882619(以邮寄方式的,请电话联系确认收到)质疑有效期。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没有依据的传言、猜测或推论等材料不能作为质疑证明材料。21*1磋商响应方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等均以投标文件为准,磋商响应方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中另行上传的资料应与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保持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或缺漏的,均以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2、磋商响应方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录入的投标报价,应与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一致(最后报价以最终提交的书面承诺为准)。22若磋商文件中的其他文字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23若磋商文件中的文字内容与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范、禁止性规定有冲突的,以法23律法规为准。一、总则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政府采购的项目。(二)定义1、“磋商方”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2、“磋商响应方”系指向磋商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3、“采购人”系指委托磋商方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也是磋商结果的最终确认方。4、“产品”系指供方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响应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磋商响应方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三)磋商响应方的确定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或其他省级以上媒体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报名参加。(四)磋商响应方委托有关说明1、全权代表须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如全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考附件)。2、磋商响应方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磋商响应方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五)磋商响应费用不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磋商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六)质疑1、磋商响应方认为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磋商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八)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磋商响应方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磋商响应方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该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九)在磋商过程中,因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两部份组成。1、商务文件(1)响应函和供应商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表》(详见附件);(6)《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详见附件)或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以开标当月为起算月);(7)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磋商响应方的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扫描件及需要说明的资料。(8)磋商响应方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9)磋商响应方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10)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磋商响应方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扫描件、用户验收报告);(11)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文件(若有);(12)开标一览表;(13)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14)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15)磋商响应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2、技术文件(货物和技术服务类项目)(1)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类总体要求的理解;(2)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3)设备配置清单;(4)技术响应表;(5)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7)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8)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9)联合投标协议书(若需要);(10)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需要);(11)磋商响应方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二)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响应方与磋商方就有关磋商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磋商响应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磋商响应报价1、磋商响应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2、磋商响应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磋商响应截止日起90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磋商响应方应按相关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磋商响应方的责任。2、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响应方负责。3、磋商时请携带上传电子平台的正式响应文件打印件3份(本条不作为实质性要求)(六)磋商响应无效的情形详见本文件前附表三、组织竞争性磋商程序(一)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由5人(含)以上单数组成。(二)组织开标程序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三)组织磋商程序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磋商,各磋商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1、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磋商现场。2、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磋商工作纪律,告知磋商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3、组织磋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承诺书》。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磋商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磋商小组对磋商项目应确定磋商方法和轮次,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有关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5、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人员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对拟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可协助磋商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磋商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磋商专家拒绝说明的,由工作人员据实记录;磋商专家的磋商、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6、做好磋商现场相关记录,协助磋商小组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签字确认。7、磋商结束后,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应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磋商专家发放评审费,并交还磋商小组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四)磋商小组磋商程序1、在磋商专家中推选磋商小组组长。2、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讨论确定磋商方法和磋商轮次,按标项与各磋商响应方就项目技术需求、服务、价格构成、供货、付款方式等要素按供应商签到顺序依次分别进行磋商。4、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审查结束后,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不少于2家】。5、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磋商小组组长提出。经磋商小组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各磋商响应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最终报价(最后报价以最终提交的书面承诺为准),并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7、磋商小组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8、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采购人、经其书面授权的采购人代表或经其书面授权的磋商小组按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对供应商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直至依法产生合格的成交供应商。9、起草评审报告,所有磋商专家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五)磋商原则1、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磋商响应方接触。2、磋商小组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磋商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磋商专家,被更换的磋商专家之前所作出的磋商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专家重新进行磋商。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磋商工作、封存磋商资料,并告知供应商重新磋商的时间和地点。3、磋商小组专家对有关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样品、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磋商专家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磋商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磋商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供应商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磋商专家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磋商结果。四、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1、采购结果由采购人确认。采购人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在规定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2、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方签发书面《成交通知书》。五、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尽快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合同签订的鉴证方。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磋商响应保证金并取消成交资格。六、货款的结算按采购文件要求由采购方支付。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次评审总分为100分。合格响应方的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推荐候选资格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分值的计算磋商报价得分(价格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技术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人数响应方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三、评审内容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闵行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及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子系统(2025升级改造)包1评分规则:评分项目分值区间评分办法企业综合实力0~4一、评审内容:根据投标人的相关领域综合经营能力、社会信誉、行业优势、履约能力、用户评价等进行综合评分。1.投标人的综合经营能力、社会信誉、服务优势、履约能力、用户评价等(2分);2.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证书(1分);3.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证书(1分);二、评审标准:1.对投标人的综合经营能力、社会信誉、服务优势、履约能力、用户评价等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能力好的得2分;综合能力一般的小项得1分;2.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证书的得1分;3.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证书的得1分;报价得分0~101、对所有进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扣除(10%)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0~10投标报价)×10需求理解及合理化建议0~16一、评审内容: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及采购人实际需求,对项目进行需求分析。1.业务现状、现有应用系统情况、本项目与已有系统的关联性(4分);2.系统功能需求、性能要求(4分);3.系统安全要求(4分);4.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针对性应对措施(4分);二、评分标准:1.四个评审内容(小项)各4分,满分16分;2.对业务现状、现有应用系统情况、本项目与已有系统的关联性等需求内容的理解透彻;对系统功能需求、系统性能要求、系统安全要求理解程度高;项目重点难点分析、针对项目重点难点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与本项目实际相契合的;该小项得4分;3.有缺漏或不足,但能基本理解项目实际需求的,该小项得2-3分;4.有缺漏或不足,不能完全理解项目实际需求的,该小项得1分;5.理解不合理的不得分。技术方案0~20一、评审内容:技术方案包括:1.系统总体架构(5分);2.部署架构(5分);3.技术路线(5分);4.功能说明(5分);二、评分标准:1.四个评审内容(小项)各5分,满分20分;2.方案包含系统总体架构、部署架构、技术路线、功能说明等内容且全面满足各项技术技术方案0~20要求的,该小项得5分;3.方案包含系统总体架构、部署架构、技术路线、功能说明等内容且基本满足各项技术要求的,该小项得2-4分;4.方案包含系统总体架构、部署架构、技术路线、功能说明等内容但不详细,不全面的,该小项得1分;5.方案未包含系统总体架构、部署架构、技术路线、功能说明等内容的不得分。设计方案0~16一、评审内容:1.企业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现场巡检各个专题建设原型设计图(5分);2.街镇网上执法办案各个建设专题原型设计图(5分);3.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研判各个专题建设原型设计图(5分);4.业务系统密码应用设计方案(1分);二、评分标准:1.四个评审内容(小项)共16分;2.针对企业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现场巡检各个专题提供1张原型设计效果图得1分,最多得5分;3.针对街镇网上执法办案各个专题提供1张原型设计效果图的得1分,最多得5分;4.针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研判各个专题提供1张原型设计效果图的得1分,最多得5分。5.业务系统密码应用设计方案,满分1分;实施方案0~8一、评审内容:1.提供项目详细的实施计划方案(2分);2.项目实施的详细进度计划与项目管理措施(2分);实施方案0~83.技术培训方案(2分);4.验收计划方案(2分);二、评分标准:1.四个评审内容(小项)各2分,满分8分;2.实施计划方案具体、合理,针对性、操作性强;项目实施的详细进度计划与项目管理措施全面的;技术培训方案全面的;验收计划方案合理的,该小项得2分;3.实施计划方案基本合理、可靠;项目实施的详细进度计划与项目管理措施较全面的;技术培训方案较全面的;验收计划方案较合理的,该小项得1分;4.方案欠合理、可靠,难以满足项目需求的得0分。项目负责人配备情况0~3一、评审内容: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职称、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项目管理相关资质证明。二、评分标准:相关资质和证书能提供的一项得1分,满分3分。注: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项目团队其他人员配备情况0~5一、评审内容:1.项目团队成员具备CISP/CISAW信息安全类认证(2分);2.团队配备人数及人员架构(1分);3.质量负责人配备(2分)。二、评审标准:1.CISP/CISAW信息安全类认证,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2.人数配置满足项目需求且团队成员人员架构清晰、合理的得1分;项目团队其他人员配备情况0~53.质量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软考高级)证书的,得2分。注:项目团队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服务方案0~4一、评审内容:针对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综合支撑能力。1.本地化服务团队配置及服务能力(上海市区域内设有固定售后服务点)(1分);2.可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源情况(1分);3.服务响应时间、修复时间等(1分);4.售后服务人员配备及管理措施(1分)。二、评分标准:1.四个评审内容(小项)各1分,总分4分。2.具备本地化服务团队配置、服务能力强的;能提供与本项目相关资源情况的;服务响应时间、修复时间、应急预案等符合项目实际的;售后服务人员配备及管理措施完整全面的,该小项得1分;3.上述服务综合支撑能力小项,有不足或有缺陷不全面的,该小项得不得分。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方案0~4一、评审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应用、环境等情况,对投标人的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应急预案(2分);2.紧急事件处置措施方案(2分)。二、评分标准:1.两个评审内容(小项)各2分,总分4分。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方案0~42.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方案全面、合理,符合项目实际的,该小项得2分;3.上述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方案小项,有不足或有缺陷不全面的,该小项得1分;4.无相关内容的小项不得分。类似项目的经验0~10一、评审内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经验。二、评分标准:1、服务期限包含2022年5月1日(含)以后的合同;提供合同扫描件(提供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盖章页、签订日期),每份1分,满分5分;2、甲方的履约评价(对应上述合同),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的,每份1分,满分5分;第四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述项目名称闵行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及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子系统(2025升级改造)采购内容结合闵行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及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子系统建设成果,针对企业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现场巡检、街镇网上执法办案、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研判分析业务功能进行升级改造,满足区应急局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发展的需求。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48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预算组成明细见下表:)预算组成明细表序号模块名称预算金额1企业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现场巡检7300002街镇网上执法办案4400003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研判分析2600004密码应用功能模块50000*投标人须对上述明细进行分项报价,各分项报价不得超过各明细的“预算金额”,超过各明细“预算金额”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二、项目背景根据“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的通知”要求:五、实施目标和要求:实施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可以帮助企业摸清安全风险家底,坚持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预判岗位、企业的安全风险,通过实施工程控制、安全管理、个体防护以及应急处置措施,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有效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把风险控制挺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的目标。七、安全风险评估:针对辨识出的每一项危险有害因素,企业应当采用合适的方法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并确定风险的大小和等级。八、安全风险等级确认:每一项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风险等级按照升级后的固有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A级、B级、C级和D级,分别用红、橙、黄、蓝4种颜色标示。九、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一)管控层级和管控措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应当遵循固有安全风险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对操作难度大、技术含量高、固有风险等级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设施、部位、场所、区域以及作业活动应重点管控。企业应当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和管理层级情况,合理确定各级风险的管控层级。上一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一级必须同时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企业应当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为基础,按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及固有安全风险等级,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制定有针对性的日常安全检查表,按照一定频次开展危险有害因素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本市应急管理数字化能力建设的通知”要求:补齐短板、服务实战。以应急能力提升工程为牵引,补齐本市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指挥调度、航空救援能力等短板弱项,增强多灾种和灾害链多维分析手段、强化数据汇聚治理应用、建强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增强网络安全及科技装备支撑、提升航空应急救援实战水平,有力提升本地区防灾减灾能力。根据“闵安委〔2022〕5号关于印发闵行区安全生产四类清单的通知”对区应急管理局任务清单要求: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履行本区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并主要承担本区冶金、有色、机械制造等行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1.统筹抓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本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统筹谋划本区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研究部署、指导协调、督促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向党委、政府汇报安全生产工作。2.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健全完善安委会工作机制,优化运行模式,完善属地监管、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责任体系,做实做强安委会“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职能,建立健全督查、巡查、考核机制,监督考核街镇(莘庄工业区)和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推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3.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统筹交通、建设、特种设备、消防、文化旅游等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形势、问题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及时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开展事故隐患治理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市、区政府专项行动总体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推动完善安全监管制度机制,全力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4.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全面加强本区工贸行业安全治理,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通过告知承诺、指导服务、批评教育、约谈警示、不定期抽查等措施,增强企业的主体意识。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双控体系建设,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5.加强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环节及相关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行政审批。强化全生命周期、全链条安全管理,按照“一园一策”“一企一策”,深化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危险化学品“一张图、一张表”,深化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企业预警处置机制,完善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平台。6.加强社会化服务机构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推动行业自律管理,逐步形成部门监管与行业管理、市级统管与属地监管、综合监管与业务管理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管体系,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7.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科学指挥、专业施救的应急救援综合实力。建立健全预警控制机制,定期通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推进本区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工作后评估制度建设工作,抓整改、堵漏洞、补短板,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建设原则方案先进原则:信息化系统平台要求功能完善、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服务领先;系统安全原则:信息化系统自身安全包括物理安全、系统安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数据安全和运行安全等;可扩展原则:统一规划,兼顾长远,既要满足现有的需求,又要兼顾系统的可扩展性,保证分布实施的延续性。系统在结构、规模、应用能力等各个方面都必须具备很强的扩展能力;可靠性原则:执行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及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要求,确保涉及信息和数据的系统高可靠性和稳定性;经济性原则:信息化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以及将来的扩展建设,必须符合经济性原则;高效原则:信息化系统的处理能力要求能满足现阶段的实际需求,保证系统的高效运行,并能根据系统的发展进行不断提升;功能完整原则:信息化系统的功能完整,应用安全扩展系统功能完整;灵活性原则:信息化系统扩展、应用安全建设方面都必须满足灵活性要求;规范性原则:信息化系统必须满足国家各种相关规定和标准。四、平台现状4.1现有平台主要建设内容现有平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和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两部分。主要功能模块包括:双随机监督检查、数据仪表盘、企业风险分级管控、监督检查、查询统计、知识库管理、法律法规、企业应用、应急执法监管、多部门查询、物联网感知、指挥平台融合、外部系统接入、系统权限管理等。4.2现有平台系统架构闵行区应急指挥业务平台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及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子系统数据接入智能设备数据接入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闵行区大应急数据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数据中心底座应急局(移动端)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数据接入应急局(PC端)数据对接条线管理系统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安全生产企业(移动端)4.3现有平台接口要求数据格式规范区应急局目前业务数据接口类型一般包括:常规数据接口(API接口)、流式数据接入接口和流式数据输出接口,文件共享类接口等。具体的数据格式没有明确要求,但符合国家、上海市、闵行区对信息系统建设的规范及安全要求。五、项目建设目标及内容5.1建设目标本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为对“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及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子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包含以下功能模块建设:企业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现场巡检;街镇网上执法办案;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研判分析;业务系统密码应用。5.2建设内容1.企业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现场巡检功能模块企业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现场巡检功能模块是一个综合性的管理模块,旨在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企业安全风险的全面识别、科学评估、分级管控以及现场巡检的智能化管理。该系统集成了风险评估、风险分级、监督检查、问题整改与跟踪等多个功能模块,为企业构建了一个闭环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2.街镇网上执法办案功能模块街镇网上执法办案功能模块是安监执法机构为提高执法效率、规范执法流程、加强执法监督而建设的一套智能化、信息化的功能模块。该功能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将传统的执法办案过程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改造,实现执法办案的全程在线办理、实时监控和智能分析,从而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公正性和效率。3.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研判分析功能模块支持对一定范围区域、街镇或单个企业,从不同维度展示全区安全生产风险总体情况,支持以列表、图标等形式并按照风险高低顺序、预警严重程度等进行排序展示行业、企业、街镇的整体风险态势,并能够按照生产企业类型、时间段等条件进行筛选查看,以及同步实时、历史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信息,辅助应急管理局掌握当前全区安全生产风险态势,功能主要包括风险源统计分析、非税收入统计分析、区域风险评估分析、安全生产事故跟踪研判及外部数据接入等功能模块。4.业务系统密码应用根据安全风险分析,并对照《密码应用基本要求》中指标要求和《密码应用设计指南》对业务系统进行密码应用改造。六、技术规格要求6.1总体要求本项目应充分结合闵行区应急管理局现有闵行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及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子系统建设成果,通过对信息集成平台、应急专题数据支撑及处理的优化,整合闵行区应急管理局现有业务系统及数据资源,从而强化区应急管理局对企业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现场巡检能级、实现街镇网上执法办案流程、提升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研判分析,从而全面提高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和风险隐患的处置决策能力。6.2设计要求本项目应按照“总体规划、系统整合、资源融合、便捷应用”为设计理念,应充分考虑系统安全稳定、灵活拓展、技术开放性,系统设计与开发需满足信创技术要求。6.3性能要求1.系统应满足用户的要求,稳定、可靠、实用。人机界面友好,输出、输入方便,图表生成灵活美观,检索、查询简单快捷。根据业务处理类型的不同,把作业划分为交互类业务、查询类业务和统计分析类业务,分别给出响应时间要求的参考值,包括峰值响应时间和平均响应时间。交互类业务交互类业务是指平时工作中在系统中进行的业务处理,如录入,修改或删除一条记录等操作。平均响应时间:2-3(秒)峰值响应时间:3-5(秒)查询类业务如信息查询、统计报表生成或决策支持的信息查询等。查询业务由于受到查询的复杂程度、查询的数据量大小等因素的影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此给出三个参考范围。简单查询平均响应时间:1-3(秒)复杂查询平均响应时间:3-5(秒)极限数据查询时间:最大样本量时数据查询时间不超过3分钟统计分析类业务一般统计时间:不超过3秒一般分析时间:不超过5秒2.系统应提供7×24小时的连续运行,平均年故障时间:分钟。3.具有较强的系统安全性和灾难恢复能力。4.平台要具有完备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能对登录用户的身份进行认证,并跟踪用户的操作,进行安全审计。5.平台应具有良好的数据安全保障机制,具有较强的容错能力,服务器组采用集群模式。6.4接口及数据交换要求本次项目遵循应急管理部信息化技术框架要求,采用云部署、微服务架构开发,业务系统采用API、SDK等标准化接口,实现系统间协同互联;通信网络、应急装备、音视频设备等采用行业标准及应急管理部相关规范要求实现互联互通。6.5安全要求本系统在通用要求、物理和环境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等方面应达到《密码应用基本要求》中二级指标要求。七、软件功能需求7.1企业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现场巡检7.1.1单位企业安全风险评级管理7.1.1.1安全风险评级表填报根据不同企业类型、获取企业风险评级表并填写。7.1.1.2安全风险评级查询根据街镇、企业类型、评级级别等各种条件查询单位企业风险评级情况。7.1.1.3风险等级确认对于企业风险评级的级别进行确认。7.1.1.4评级表项管理据不同单位企业类型设置风险评级清单。7.1.1.5单位企业基础资料库建立风险评级单位企业资料库、包含企业法人等各类基础信息。7.1.2单位企业安全风险管控管理7.1.2.1风险管控清单填报根据风险评级报送相关管控数据。7.1.2.2评级到期提醒对于风险评级快过期的企业,进行提醒,提醒到期需要复评。7.1.3单位企业风险定期监督检查7.1.3.1风险定期监督计划设定根据风险评级级别,设定不同级别的监督检查计划。7.1.3.2风险定期监督任务生成根据设定的监督计划,自动为每个单位生成风险巡检任务。7.1.3.3定期监督预警提醒根据生成的任务,自动提醒需要检查的企业名单。7.1.3.4监督巡检模板设定自定义巡检项目及内容要求。7.1.4企业风险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处置模块7.1.4.1企业风险突发事件报送及物资需求功能事故报送事故情况上报街镇及企业可将事故及影响情况通过系统上报。城运通事故上报需支持通过城运通手机端上报信息,含图片、视频等。事故处置需求管理事故处置力量需求上报可通过系统报送事故处置专业力量、位置等需求。物资需求上报通过系统上报事故处置需要的物资、数量等。力量物资需求统计对上报的需求及力量进行查询统计。事故统计企业事故灾情统计街镇及企业通过系统上报事故损失报表,事故损失报表由系统定义。7.1.4.2企业事故预警信息发布预警信息管理预警信息发布对事故影响的范围需要发布的预警信息进行管理,可设置要发布的信息内容、发布的范围等。预警信息撤销对不符合预警条件的预警信息进行撤销预警处理。历史查询根据条件查询历史预警信息。预警信息级别管理对预警的级别进行管理。预警信息推送多渠道推送可对接多个发布渠道,如物业直通车、城运通等。预警推送签收管理各接收单位及人员对预警签收。推送签收历史查询可根据条件查询历史预警信息。7.1.4.3事件应急指挥处置视频联动需求自动搜索关联事件中心附近的视频探头。城运通事件处置需求应急事件需要发送至城运通移动端,可通过城运通接收及反馈事件。7.1.4.4安全生产突发事件预案管理企业生产安全处置预案原功能:查询查看企业安全生产处置预案,对于出现事故时,可参考处置。升级功能:在原功能基础上升级预案相关内容,包含事故影响范围、对空气、水等资源的影响管理。企业应急队伍管理维护管理企业应急队伍情况。企业应急物资管理维护管理企业应急物资情况。7.1.4.5安置场所及安置人员管理安置人员管理安置对象登记居村委、街镇需对突发事件受影响所需安置对象进行登记。安置过程信息管理居村委、街镇需对突发事件受影响所需安置对象的登记信息进行管理。安置人员入驻登记居村委、街镇需对突发事件受影响所需安置对象进行登记,并能对其安置需求进行登记并跟踪处理。安置人员场所管理扫码领取物资入住安置场所人员可通过扫码场所二维码自主登记,并通过二维码领取救助物资,并自主填写救助需求。安置需求提交处理入住安置场所人员扫码后可提交信息处理。安置场所查询统计安置场所信息可支持查询统计。7.1.5综合统计分析7.1.5.1风险评级综合统计通过不同条件以图形化方式展示单位企业风险评级数据。7.1.5.2定期监督检查综合统计通过不同条件以图形化方式展示单位企业监督巡检情况。7.1.6市应急管理局风险隐患双重预防系统对接7.1.6.1企业隐患排查信息同步获取企业隐患排查信息。7.1.6.2风险管控信息同步获取风险管控信息。7.1.7企业风险评级管理(移动端)7.1.7.1管辖单位企业评级分类展示可查询展示登录人所管理辖区的单位企业及其风险评级情况。7.1.7.2企业基础资料填报在巡检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上报企业基础资料,如联系人变更等。7.1.7.3风险评级变更提交对于巡检过程中,风险评级发生变化的,可重新申报风险评级表。7.1.8巡检任务(移动端)7.1.8.1监督任务预警登录人管辖企业巡检任务的预警提醒。7.1.8.2现场巡检填报现场巡检表的在线填写,可上传图片。7.1.9风险上报(移动端)7.1.9.1日常巡检风险上报日常巡检管理中发生风险的上报。7.2街镇网上执法办案7.2.1执法检查7.2.1.1执法计划生成根据举报、日常检查等生成执法检查计划。7.2.1.2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并填写现场检查单。7.2.1.3执法文书开具根据检查情况开具执法文书、如现场检查、整改通知书等。7.2.1.4综合查询查询执法检查历史。7.2.2案件管理7.2.2.1立案管理对于检查需要立案的企业进入立案及其审批环节。7.2.2.2办案流程流转按照案件处置流程管理案件流转。7.2.2.3文书开具根据案件所处状态,开具对应文书。7.2.2.4案件归档处置完毕的案件,完成所有流程后,归档。7.2.3案件辅助工具7.2.3.1法律法规智能查询根据学习的法律法规库,根据用户输入的问题,自动智能回答。7.2.3.2案例库智能匹配根据立案资料,自动分析匹配类似标准案例。7.2.4文书生成7.2.4.1文书模板管理对检查文书、案件相关文书进行管理。7.2.4.2电子印章服务在生成文书中,需要生成执法单位及执法人员的电子印章。7.2.4.3文书自动生成根据相关信息自动开具文书。7.2.4.4执法文书打印根据文书格式,套打标准的执法文书。7.2.5执法案例库7.2.5.1法律法规库安监执法相关法律法规。7.2.5.2执法案例库将归档的优秀案例制成案例库。7.2.6基础资料管理7.2.6.1执法人员管理执法资格人员信息管理。7.2.6.2字典库各类字典配置管理。7.2.7执法文书网上推送7.2.7.1执法文书网上推送将文书可通过短信推送至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联系人。7.3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研判分析7.3.1风险源统计分析基于危化、工贸相关企业的风险、预警数据,通过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要素评估,基于模型算法,建设区域风险可视化统计分析。主要功能包括:1.风险点可视化展示2.街镇风险可视化展示3.自定义区域风险可视化展示4.风险筛选展示7.3.2非税收入统计分析通过对区域企业进行行政处罚获得的非税收入的全面收集、整理与分析,揭示区域收入构成、变化趋势及潜在风险。该功能能够分析区域企业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要素,运用先进的统计分析模型和算法,对非税收入数据进行深度挖掘,为政府提供直观的数据可视化报告和决策支持建议。主要功能包括:1.非税收入点可视化展示2.街镇非税收入可视化展示3.非税收入企业筛选展示7.3.3区域风险评估分析基于风险要素和预警数据等,构建区域风险评估分析,实现以行业、企业、街镇区域为分析维度的区域风险评估分析。主要包括:1.企业风险排名2.企业风险变化趋势3.行业风险排名4.行业风险变化趋势7.3.4安全生产事故跟踪研判通过对接突发事件指挥调度系统,针对于危化品泄露、储罐火灾、爆炸等不同类型的安全生产事故,可视化展示情况及跟踪处置进度,从而构建快速研判、应急响应、指挥调度等使用场景。7.3.5MSDS数据管理维护进一步完善化学品安全说明书库的管理,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对化学品安全说明书进行维护,便于今后的调阅和查询。7.3.6外部数据接入对接全国第一次灾普数据,包括街道、灾害的风险评估等级、风险评估值、风险地图数据等。通过接入灾普数据,补充风险评估模型需要的计算要素,完善风险评估模型的精准性。7.4业务系统密码应用7.4.1.1用户身份认证机制模块与已有密码资源身份认证机制对接,实现身份认证。7.4.1.2业务重要数据安全传输模块与已有密码资源对接,实现对重要业务数据的安全传输。7.4.1.3重要可执行程序签名验签模块与已有密码资源对接,实现对重要可执行程序签名验签。7.4.1.4用户访问控制信息签名验签模块与已有密码资源对接,实现用户访问控制信息签名验签。7.4.1.5应用系统重要数据加解密模块与已有密码资源对接,实现应用系统重要数据加解密。7.4.1.6应用系统重要数据签名验签模块与已有密码资源对接,实现重要数据签名验签。八、实施要求8.1项目工期及服务要求项目工期:本项目须在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完成软件开发及调测工作并交付使用。服务周期:项目需在计划时间内完成技术开发和测试工作,上线前需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周期不少于1个月,试运行期内应完成人员培训工作,并对试运行期间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应建立完善的系统运维体系。满足竣工验收条件后,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终验。项目建设完成后维保服务期期限1年(即质保期为一年),服务期从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完成之日计算。服务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保障建成后的服务能满足国家相关信息安全防护的要求;项目完成后售后服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电子邮件、远程和现场技术支持、软件升级修补等。售后服务期间,针对一般问题需提供7*24小时远程技术支持服务,针对重大问题或远程没有解决的问题需现场解决,并于24小时内恢复业务正常运行。8.2项目实施人员要求本项目中标人属于须接受采购人管理,须接受监理方监管,须接受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第三方测试机构测试。投标人应提出本项目实施的人员配置方案,主要要求如下:1.参与人员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应提供主要项目人员简历、证书及社保证明(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资料顺序为:个人简历--社保证明(对应页)--证书--其它材料2.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置具有项目优势的人员资源,项目团队应由项目管理、系统架构、开发、测试、质量管理、配置管理等人员组成,团队不少于20人,并明确项目人员在本项目中的岗位职责,以确保项目顺利交付。3.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应担任过类似信息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不得更换项目主要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4.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团队中的人员。除个人原因外(如员工从企业离职,但不包括调动到中标人关联单位)其他人员调动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申请,并提交人员更换相关材料。8.3实施过程要求要求采用国际通用的规范化的软件开发、软件工程实施和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项目建设期间,项目负责人电话要保持7*24小时通畅,如遇到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招标人相关人员。投标人应积极参加招标人组织的项目例会、项目协调会等项目相关会议,并按招标人的要求及时提交各类项目过程报告。项目的重大事件或者管理变更需要得到招标人相关人员同意。8.4质量保障要求采用主流通用的规范化的软件开发、软件工程实施和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并提出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的保障措施;对过程中使用的软件必须进行充分地测试,确认其正确性和可靠性。8.5试运行系统完成开发与测试并上线后进行部署试运行。在系统试运行阶段,投标人应负责完成以下工作内容:1.编制《试运行报告》等文档。2.试运行期间投标人需不断完善系统功能,提高系统性能。3.组织协调用户方、供货方进行系统试运行工作。4.其它需要在系统试运行阶段落实完。九、项目验收要求在系统实施完成后,中标人应与招标人一起根据测试方案共同完成各功能测试、验收和上线工作并签署验收报告,提供该项目竣工验收要求的文档及测试报告。十、技术培训要求培训范围和对象为系统的使用人员、技术人员(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系统维护人员等)。预期培训目标:1.使技术人员掌握相关的专业技术,了解应用系统的设计思路,在开发、测试和维护过程中发挥作用;2.使系统使用人员了解计算机基础知识、系统的工作原理,掌握应用系统的操作方法3.使业务人员能够在短时间内掌握应用系统的操作使用4.使参与应用系统开发的人员和业务应用人员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应用系统的开发及后续标准的使用。5.培训的方式、时间、期限由采购人确定,投标人须予以配合。十一、付款方式1.合同签署后支付25%首付款;2.项目实施完毕初验合格,支付25%进度款;3.项目整体验收合格,支付50%验收款;十二、投标服务方案中应包含如下内容:一、需求理解及合理化建议1.业务现状、现有应用系统情况、本项目与已有系统的关联性;2.系统功能需求、性能要求;3.系统安全要求;4.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针对性应对措施;二、技术方案1.系统总体架构;2.部署架构;3.技术路线;4.功能说明;三、设计方案1.企业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现场巡检各个专题建设原型设计图;2.街镇网上执法办案各个建设专原型设计图;3.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研判各个专题建设原型设计图;4.业务系统密码应用设计方案;四、实施方案1.项目详细的实施计划方案;2.项目实施的详细进度计划与项目管理措施;3.技术培训方案;4.验收计划方案;五、项目服务团队配备情况:已存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及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子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