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结果公示(邵阳县交通运输局2025)
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6日
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于2025年5月15日结束,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阳财采计[2025]000091号
代理机构名称: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ZCZBSYX-CG(G)-202505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序号
包名/包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1
详见采购需求
□
□
二、供应商来源
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三、磋商情况
供应商名称
最终报价(元)
综合得分情况
综合排名
评审结果
湖南雁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85600.00
88.88
第一名
合格第一成交候选人
四川省蜀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682700.00
56.59
第二名
合格第二成交候选人
中达路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86000.00
53.20
第三名
合格第三成交候选人
四、 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服务类
1
中标供应商
湖南雁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685600.00元
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更亮 电话:19967988333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27号(市交通局办公楼B712)
企业类型
中型企业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1年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姓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备注
评委组长
郭向民
随机抽取
全过程
/
评委成员
何小波
随机抽取
全过程
/
业主评委
肖准果
自行选定
全过程
/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按代理合同约定支付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小写10500.00元,大写:壹万零伍佰元整
七、质疑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邵阳县交通运输局
(2)地 址:邵阳县塘渡口镇
(3)联系人:杨平华
(4)电 话:0739-6515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邵阳县塘渡口镇振羽广场旁边徐家安置区(18#、19#)一单元9楼901房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739-6245666
此中标(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磋商文件及报价资料.rar
最后报价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邵阳财采计[20251000091号采购代理编号ZCZBSYX-CG(G)-202505磋商报价小写:608800.00元大写:陆拾万捌子捌质圆意合同周期1年项目负责人张波其他事项声明/.1、报价币种为人民币,金额单位:元。2、此表总磋商报价应与“磋商报价明细表”中的磋商报价一致,如出现不符,以此“开标一览表”磋商报价为准;3、如有磋商优惠请在此表后列明或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经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密封提交;4、请供应商代表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磋商报价无效。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湖南飞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025年展9.2分项报价说明分项报价说明我公司报价符合蹉商文件要求,包干方式服务,总报价包括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人员的工资、补贴、食宿、交通、社保、保险,管理费、财务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一旦中标,在项目服务实施中发现存在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附件9.3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阳财采计[2025]000091号项目名称:邵阳县金称市至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基本要求金额(元)备注单价小计1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监理服务达到验收合格标准16088006800.00元/注:1.本表应对应“报价表”,按包填写。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响应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湖南飞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20年5十月-最后报价表附件9.1报价一览表最后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邵阳财采计[20251000091号采购代理编号ZCZBSYX-CG(G)-202505磋商报价682700.005陆拾捌万武干染元营合同周期1年项目负责人陈德智其他事项声明/1、报价币种为人民币,金额单位:元。2、此表总磋商报价应与“磋商报价明细表”中的磋商报价一致,如出现不符,以此“开标一览表”磋商报价为准;3、如有磋商优惠请在此表后列明或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经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密封提交;4、请供应商代表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磋商报价无效。Ele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四川省蜀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胡桂枝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9.2分项报价说明分项报价说明陸拾捌万贰柒柒百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本次报价为大写:元整,小写:682700.00元四川省蜀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日E2025年05月15日附件9.3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阳财采计[2025]000091号项目名称: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包号:包名称: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标的名称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基本要求金额(元)备注单价小计1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满足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827100.00元622700.00元/2345注:1.本表应对应“报价表”,按包填写。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响应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四川省蜀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胡桂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2025年05月15日附件9.1报价一览表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邵阳财采计[2025]000091号采购代理编号ZCZBSYX-CG(G)-202505磋商报价685600.0034:陆拴捌万任午陆百元。合同周期1年项目负责人谢国辉其他事项声明无1、报价币种为人民币,金额单位:元。2、此表总磋商报价应与“磋商报价明细表”中的磋商报价一致,如出现不符,以此“开标一览表”磋商报价为准;3、如有磋商优惠请在此表后列明或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经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密封提交;4、请供应商代表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磋商报价无效。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湖南雁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姜更壳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9.2分项报价说明分项报价说明附件9.3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阳财采计[2025]000091号项目名称: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包号:1包名称: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标的名称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基本要求金额(元)备注单价小计1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按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执行D.68560.0%2345注:1.本表应对应“报价表”按包填写。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响应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湖南雁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姜更充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2025年5月15日附件9.1报价一览表最后报价表项目名称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邵阳财采计[2025]000091号采购代理编号ZCZBSYX-CG(G)-202505报价小马:686000.00元大陆拾捌万院件元登合同周期1年项目负责人崔亮其他事项声明/1、报价币种为人民币,金额单位:元。2、此表总投标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报价一致,如出现不符,以此“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为准;3、如有投标优惠请在此表后列明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密封提交;4、请投标代表签字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报价无效。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中达路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9.2分项报价说明分项报价说明附件9.3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阳财采计[20251000091号项目名称: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包号:1包名称: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标的名称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基本要求金额(元)备注单价小计1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满足第四章采购需求6860000元168600000元2345注:1.本表应对应“报价表”,按包填写。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响应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响应无效。商有Y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虫达路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度国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校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2025年5月15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采购人:邵阳县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编号:邵阳财采计[2025]000091号委托代理编号:ZCZBSYX-CG(G)-202505采购代理机构: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4第二章磋商须知11磋商须知前附表11附页1: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17附页2: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17附页3: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18附页4:评审因素和标准方法201.通则202.评审程序20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14.附件21表1资格性审查表21表2符合性审查表22表3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表22表4商务、技术、价格评分表22磋商须知正文25一、说明25二、磋商文件27三、响应文件28四、响应文件的递交30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30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4七、其他规定35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6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37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39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45第四章采购需求46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51一、磋商响应声明52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3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4二、磋商保证金55三、联合体协议56四、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57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57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58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58附件6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59五、服务方案60附件7服务团队负责人简历表61六、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62七、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63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63附件8-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65附件8-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表66八、经销或代理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67九、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68附件9.1报价一览表689.2分项报价说明........................................................699-3分项报价明细表...............................................69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70十一、最后报价71第1章磋商邀请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受邵阳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邵阳财采计[2025]000091号;委托代理编号:ZCZBSYX-CG(G)-202505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1、项目名称: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阳财采计[2025]000091号3、委托代理编号:ZCZBSYX-CG(G)-2025054、采购项目预算:700000.0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7、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序号包名/包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预算(元)最高限价(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1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1详见采购需求700000.00700000.00□□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少于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3)总监理工程师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任监理员具有监理员培训书;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并提供关键岗位人员一经提交不得任意更改,证明材料与网上查询信息应一致。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其他说明: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请即日起至2025年5月9日下午17时止,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邵阳县塘渡口镇振羽广场旁边徐家安置区(18#、19#)一单元9楼901房)获取磋商文件。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磋商时间:2025年5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3、磋商地点: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邵阳县招投标服务中心(邵阳县国有煤炭棚户改造小区旁边)七、公告期限1、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邵阳县交通运输局(2)地址:邵阳县塘渡口镇(3)联系人:杨平华(4)电话:073965157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2)地址:邵阳县塘渡口镇振羽广场旁边徐家安置区(18#、19#)一单元9楼901房(3)联系人:鲁帆(4)电话:0739-6245666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附件4:邵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邵阳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邵阳市财政局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担、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邵阳市财政局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邵财购【2022)13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邵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第2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表中采用的条款用“■”标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采购人:邵阳县交通运输局地 址:邵阳县塘渡口镇联 系 人:杨平华 联系电话:07396515779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邵阳县塘渡口镇振羽广场旁边徐家安置区(18#、19#)一单元9楼901房联 系 人:鲁帆联系电话:0739-6245666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1)发布公告□(2)采购人和磋商小组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3)随机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抽取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少于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3)总监理工程师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任监理员具有监理员培训书;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并提供关键岗位人员一经提交不得任意更改,证明材料与网上查询信息应一致。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其他说明: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接受。要求如下:/第二章第6.2(3)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无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 采购人不组织□ 采购人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二章第9.1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第二章第9.2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 3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 %、价格 / %。2 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1)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为 / %。(2) 给予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3)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第二章第9.6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担保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2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第二章第11.1款提供磋商文件的期限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第二章第11.2款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三、响应文件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项目预算:柒拾万元整,700000.00元;报价超过预算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第二章第17.3款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主要产品(详见第四章)提供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第二章第18.1款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的样品: ,提交的时间: 、地点: 。第二章第19.1款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1、保证金数额: 元(人民币)2、缴纳时间: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磋商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 号:备注:须在进账单“款项来源”栏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简称”。4、磋商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5、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应按照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6、未按时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其视为无效响应。第二章第20.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第二章第21.1款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3 份(一正二副),同时提供电子档1个(U盘)备注:电子文件应当为其响应文件正本签章后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或PDF,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2.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项目名称: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邵阳财采计[2025]000091号委托代理编号:ZCZBSYX-CG(G)-202505供应商名称: 在 2025年 5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之前不得启封第二章第24.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第二章第32.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见附页4:评审方法第二章第32.3款最后报价调整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1) 小型或微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 %;(2) 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 %。(3)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第二章第32.5款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3、节能、环境加分比例为/%。第二章第32.6款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 。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第二章第38.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第二章第40.3款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中标价格的 / %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2.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按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中规定收费标准收取。第二章第43.1款企业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 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止。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留存备查。附页1: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1387499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13755192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1330846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13548982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13337316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18607310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13617319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13055167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0731-845822141附页2: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 嘉010-88822659/13718642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 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附页3: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附页4:评审因素和标准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1.通则1.1.1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1.2.2评审因素: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评审程序评审程序分为响应文件审查(资格性审查、初步审查)、磋商(包括澄清)、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评审、提交成交候选供应商。2.1.1响应文件审查2.1.11.1.1资格性审查根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入下一轮评审环节。评审内容详见后页“表1资格性审查表”。2.1.12.2.2符合性审查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签署、有效期及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入下一轮评审环节。评审内容详见后页“表2符合性审查表”。2.1.13.3.3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表1资格审查表”、“表2符合性审查表”要求,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2.2磋商及澄清2.2.21.1.1磋商小组与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磋商和澄清。2.2.22.2.2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对响应文件做实质性的修改(计算错误修正除外)。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澄清内容详见后页“表3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表”。2.2.23.3.3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如果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3.3符合性审查2.3.31.1.1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入下一轮评审环节。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理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3.32.2.2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表2符合性审查表”要求情况,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4.4响应文件综合评审2.4.41.1.1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因素详见后页“表5商务、技术、价格综合评分表”。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2.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3.3.3本次磋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4.附件4.表1资格性审查表序号检查项目供应商12345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供应商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信用记录查询。(由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查询,无需供应商提供书面申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结论备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供应商自己注明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1. 上述内容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2. 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则资格性评审的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4.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检查项目供应商12345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本项目每个供应商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响应文件中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满足磋商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结论备注1、上述内容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2、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则初步评审的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4.表3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表序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需要澄清的页次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124.表4商务、技术、价格评分表评审因素及权值评审因素权值范围价格分F1=10分技术分F2=50分商务分F3=40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10)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计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注: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响应报价。2技术部分(50)监理大纲25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监理大纲内容的完整性进行综合评价:以上内容清晰、完整、合理、可行计25分,有缺漏项或不合理、欠完善、可行性一般的每项扣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本项不计分。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15供应商提供的重点与难点分析方案,根据方案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内容完整合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计15分,有缺陷、漏项、不合理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合理化建议10供应商对本次项目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根据建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内容完整合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计10分;有缺漏项、不合理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3商务部分(40)综合实力10近三年内,供应商所承监的公路工程监理项目,每获得一个市级及以上优质建设工程的计5分,本项最多计10分。(注:需提供评选机构发布公示的网上查询网址及网页截图打印件,以证明该项目真实有效。不满足证明资料要求的,不予认可。时间期限以评选机构发布的网上公示时间为准)。类似业绩20供应商每提供一个公路监理项目业绩的计5分,最多计20分。(注: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供应商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信用等级10供应商近三年信用等级A级及以上计10分;信用等级B级计5分;信用等级C级及以下不计分。注: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计分。1、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F1+F2+F3。2、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凡评委评分项牵涉到的证明文件、数据、承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已提供但是字迹模糊无法辨认、语义模糊易造成误解、前后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则该评分项计0分处理。5、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查验的原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6、若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得到核实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评委会将对其所对应的评分项记0分。相关证明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虚假资料的供应商将取消投标资格。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本项目磋商小组构成:3人,磋商小组确定方式: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监理服务类等评标专家2人,业主评委1人。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两百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小型微型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2)磋商保证金(3)联合体协议(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5)服务方案(6)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7)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8)经销或代理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9)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10)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1)最后报价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报价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8.样品提供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9.磋商保证金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0.响应文件有效期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5.磋商程序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资格性审查、初步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8.1款或者第28.2款情形进行。26.响应文件审查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6.2初步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4)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27.澄清27.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8.磋商28.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28.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服务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服务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服务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8.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28.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28.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8.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28.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28.7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9.符合性审查29.1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不参加磋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不满足本章第30.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30.实质性响应30.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30.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31.无效响应31.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32.响应文件评审32.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2.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2.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2.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2.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32.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32.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33.提出成交供应商33.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4.确定成交供应商34.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4.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5.磋商终止3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8.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6.重新评审36.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7.保密及串通行为37.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7.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8.成交信息的公布3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9.询问及质疑39.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9.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针对同一程序一次性以书面形式提出所有质疑。40.成交通知40.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0.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40.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40.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40.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41.签订合同41.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1.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1.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42.采购代理服务费42.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3.其他规定43.1供应商信誉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3.2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附页4: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付款:1、。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的履约担保。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监管部门:(盖章)邵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年月日附页4:2、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资料。(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资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伴随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资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14.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2.通知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生效23.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4.附则24.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附页4:3、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2(6)款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第5.1条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服务时间:详见采购需求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第9.2(1)款质量保证期/第9.2(3)款响应时间7*24小时第13.5条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支付人:邵阳县交通运输局支付方式:详见采购需求第14.2(6)款伴随服务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第20.2条解决争议的方式在甲方所在地进行诉讼第24.1条合同未尽事项协商解决第4章采购需求(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2)基本情况:序号包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服务期采购项目预算(万元人民币)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01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详见磋商文件1年 70万元无主要内容为: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三)服务承包范围:具体以图纸(平面图纸另册)和工程量清单(另册为准)。(四)服务原则评定单位须执行相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评定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五)项目评定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行业规范。(六)其他要求1、付款方式: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供应商报价是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4、其他未尽事宜:委托人要求委托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委托人要求不仅应明确规定其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检验、试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监理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在委托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定。委托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监理要求采购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监理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建设单位:邵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规模:目起点位于金称市镇金称市村交叉口,终点位于大田村交叉口,路线全长18.38Km,本项目设计方案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为30Km/h(局部采用20Km/h);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车辆荷载等级:公路-II级。现对该项目K0+000至K18+400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公路工程: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且公路长度18.38公里;单座桥梁总长(最大)22.84米;2.监理范围及内容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设计文件内容及相关工作3.监理依据邵阳县金称市至双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设计施工图;交建部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与业主签定的监理合同。4.监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1)监理人员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2)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满足项目监理工作的要求。8.其他要求安全、环保无责任事故、适用规范标准(请摘录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一)通用施工监理规范执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一2016)。(二)专用施工监理规范本项目专用施工监理规范由中标人与采购人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一2016)规定协商一致进行明确;针对本工程或仅在本地区实行的与监理工作有关的管理办法、制度由中标人与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明确。、成果文件要求(一)成果文件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监理工作规划及批复文件2、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及批复文件3、质量监理措施、规定及来往文件,试验检测资料,监理抽检资料、交工验收对工程质量评定等有关质量监控的资料。4、施工安全监理的规章制度、措施、会议纪录、检查结果、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文件。5、施工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检查等有关文件、会议纪要、处罚决定等。6、工程支付文件、工程变更费用核审及批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等。7、工程进度计划的审批、检查、调整的在前文件、会议纪要、工程开工、复工令及工程暂停令等。8、施工单位办理保险的有关文件、延期索赔申请、分包资质资料(延期和索赔的批准文件、价格调整申请及批准文件)9、监理独立抽检资料10、会议纪录、纪要、电话纪录、传真邮件、工程照片、影相资料等11、监理工作总结12、对建设单位的评价13、对施工单位的评价(二)成果文件的深度:符合采购人要求(三)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中文A3、A4纸幅。(四)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一般为4-6套。(五)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1..纸质版的要求:分类胶装成册。2.电子版的要求:全套U盘电子版4份。(六)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无。四、委托人财产清单(一)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1.委托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不提供2.委托人提供的设备清单:不提供3.委托人提供的设施清单:不提供(二)委托人提供的资料1.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公路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提供2.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提供3.委托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提供4.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提供5.技术标准、规范不提供6.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提供7.其他资料无(三)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1.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无2委托人财产退还要求无五、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一)委托人提供的生活条件:不提供(二)委托人提供的交通条件:不提供(三)委托人提供的网络、通讯条件:不提供(四)委托人提供的协助人员:不提供六、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一)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名称电脑软件打印复印一体机人脸识别系统(考勤)办公桌椅大文件柜数量5套1套1台1台套5套3个(二)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2台工程车辆(三)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办公桌椅监理人员每人一套,文件柜数量满足存放资料要求(四)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相关监理人员每人一套。(五)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满足项目监理试验工作要求(六)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满足项目监理试验工作要求七、委托人的其他要求(一)缺陷责任期总监理工程师间断服务不少于72天。(二)施工准备阶段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请在可能变动的条款旁予以文字注明,并将磋商文件可能变动的内容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第5章响应文件组成目录1、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磋商保证金3、联合体协议(格式)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6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5、服务方案附件7服务团队负责人简历表6、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7、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8-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附件8-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表8、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9、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9报价一览表附件9-1分项报价表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11、最后报价1、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二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两百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必须提供本文件,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不需要本授权书。2、磋商保证金备注:1.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保函原件或电子增信证明复印件。2.鼓励中小企业在金融机构通过电子增信取得信用星级,供应商的信用星级在有效期内可替代谈判保证金并可重复使用。其中:预算金额不高于公开磋商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1星信用;预算金额高于公开磋商限额标准的100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2星信用;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3星信用。3、联合体协议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的竞争性磋商。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磋商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说明: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2、联合体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的,应提交《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税务登记机关备注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6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1、提供第二章中“评审方法”及“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的相关资料。2、供应商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两百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5、服务方案说明: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四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应包括以下要求,以下要求仅为基本的要求,为此供应商必须对以下内容进行完善和修改,以便满足满足磋商文件合同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评分的要求。供应商的服务方案必须满足以下要求:监理大纲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服务团队负责人简历表服务团队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性 别职 务职 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或第四章要求提供。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日期:年月日6、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服务需求条款/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服务条款/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说明:1、供应商响应文件技术、服务、商务条款与磋商文件存在偏离必须在“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并按表中格式填写偏离的内容。2、若供应商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则仅在“响应文件的服务条款/商务条款”栏中填写“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技术、服务及商务条款的要求,无偏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7、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中小企业,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1、监狱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2.8款、第9.2款规定提供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并在本章《附件8-3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九、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数据中提供相应数据。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附件8-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表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7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额货物制造商名称政策功能编码节能产品小计/////环境标志产品小计/////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应享受的政策功能加分。2、栏目7“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只填写一种)。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或者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8、经销或代理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如有)。9、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9.1报价一览表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磋商报价合同周期项目负责人其他事项声明1、报价币种为人民币,金额单位:元。2、此表总磋商报价应与“磋商报价明细表”中的磋商报价一致,如出现不符,以此“开标一览表”磋商报价为准;3、如有磋商优惠请在此表后列明或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经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密封提交;4、请供应商代表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磋商报价无效。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9.2分项报价说明分项报价说明附件9.3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基本要求金额(元)备注单价小计12345…注:1.本表应对应“报价表”,按包填写。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响应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10、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备注:提供第四章和评审因素要求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11、最后报价说明:1、此报价不放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可在磋商现场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供,也可自行准备。2、最后报价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2.3条规定提供,格式按9.1、9.2、9.3款提供。3、最后报价需填列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同时将附件8-3清单表中分别享受政策功能价格合计数按最后报价进行修正。4、磋商文件未发生改变,最后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的报价。5、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6、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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