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 运营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灌南县民政局2025)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724-SWZX-G2025-0006
二
、
项目名称:灌南县民政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购买运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苏州普康智慧养老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91320509MA1MXKQD5A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港东开发区东环路东侧(吴江市七都农村物业股份合作联社内)
90.37(均分制)
1390000元
采购包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苏州市福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91320505MA1XW8BX5L
苏州高新区鹿山路369号国家环保产业园39栋317室
88.8(均分制)
12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灌南县民政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购买运营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1)此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共划分为包一、包二两个包:
①包一包含:新文化、南大院、北陈集镇陈集三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②包二包含:东苑小区、新集徐老庄、理想家苑、李集镇新民村四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2)服务对象为应具有本县户籍的年龄满60周岁、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的老人进行居家养老社区服务。
服务内容依托卫生健康服务机构,为老人提供康复护理、健康指导(管理)等服务。其中,①康复护理包括为符合条件的老人定期提供理疗、足疗、自助式按摩、手工、棋牌等服务项目;②健康指导(管理)包括:量血压、测血糖、心电图、测身高、测体重等服务;③建立一人一档健康档案,开展慢性病管理、常见病护理;④建立医疗应急机制;⑤定期组织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加强老年健康教育,提供疾病预防、伤害预防、自救及自我保健等健康指导。
项目具体实施由中标单位申报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确定内容及方案。除此,还应为以上范围内老人提供日间看护、棋牌娱乐等服务。
(3)服务质量评估及利用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对整个服务内容进行评估考核。评估采用百分制,按评估得分相应扣除服务经费。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二年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忠顺、陈逸岚、冯艳、祁军、郝志强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50%计取,其采购包一为9060元,采购包二为86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灌南县民政局(机关)
单位地址:灌南县人民东路17号
联系人:陈逸岚
联系电话:13776598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A座8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8-80989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8-8098986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采购包2(苏州市福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采购包1(苏州普康智慧养老产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JSZC-320724-SWZX-G2025-0006采购文件.doc
福爱养老服务老有所养福爱到家FUAIYANGLAOFUWU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灌南县民政局(单位名称)的灌南县民政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购买运营服务项目(包二)(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灌南县民政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购买运营服务项目(包二)(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苏州市福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6人,营业收入为1237.7304万元,资产总额为750.313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苏州市福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5月19日填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或填写有误,将不享受扶持政策。3、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福爱养老服务老有所养福爱到家FUAIYANGLAOFUWU我司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因此无需提供声明函及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全部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报说明: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2、中标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苏州普康智慧养老产业科技有限公司SuzhouPucomIntelligentPensionIndustryTechnologyCo..LTD2.6、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2.6.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灌南县民政局、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的灌南县民政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购买运营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灌南县民政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购买运营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苏州普康智慧养老产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9人,营业收入为18906.27万元,资产总额为16994.2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苏州普康智慧养老产业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5月18日填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或填写有误,将不享受扶持政策。3、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第117页江苏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开招标项目名称:灌南县民政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购买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724-SWZX-G2025-0006项目名称:灌南县民政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购买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724-SWZX-G2025-0006采购人:灌南县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灌南县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4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17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2第五章项目需求39第六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4第1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灌南县民政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购买运营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19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完成签到。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724-SWZX-G2025-00062、项目名称:灌南县民政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购买运营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人民币300万元(包一:140.000000万元;包二:160.000000万元)5、最高限价:本项目共划分两个包,其中包一最高限价为:140万元;包二最高限价为:160万元,报价超出各包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响应处理。6、采购需求:(1)此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共划分为包一、包二两个包:①包一包含:新文化、南大院、北陈集镇陈集三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②包二包含:东苑小区、新集徐老庄、理想家苑、李集镇新民村四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服务对象为应具有本县户籍的年龄满60周岁、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的老人进行居家养老社区服务。服务内容依托卫生健康服务机构,为老人提供康复护理、健康指导(管理)等服务。其中,①康复护理包括为符合条件的老人定期提供理疗、足疗、自助式按摩、手工、棋牌等服务项目;②健康指导(管理)包括:量血压、测血糖、心电图、测身高、测体重等服务;③建立一人一档健康档案,开展慢性病管理、常见病护理;④建立医疗应急机制;⑤定期组织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加强老年健康教育,提供疾病预防、伤害预防、自救及自我保健等健康指导。项目具体实施由中标单位申报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确定内容及方案。除此,还应为以上范围内老人提供日间看护、棋牌娱乐等服务。为了方便管理,本项目要求包一、包二中标单位不能为同一公司。开标顺序按照包一、包二顺序依次进行,包一中标后,包二不能再次中标,但是可以作为有效投标单位参与评标。(3)服务质量评估及利用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对整个服务内容进行评估考核。评估采用百分制,按评估得分相应扣除服务经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7、服务期限:二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2024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响应无效。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地点:投标人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10:00: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YPERLINK\"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请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制作、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灌南县民政局地址:灌南县人民东路17号联系方式:陈逸岚1377659897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A座8楼联系方式:陈工0518-8098986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逸岚电话:1377659897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50%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项目需求第六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需求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共划分两个包,本招标文件包含两个包全部内容,投标人按照所投包段选择对应相应的项目内容进行招标文件编制上传,如有划分、编制混乱等原因造成的废标,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报价明细表、技术要求服务内容响应、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1.3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采购活动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或授权书)。12、报价明细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报价明细表。12.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服务的管理制度,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投标人需根据投标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投标人需根据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投标函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文件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7、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8.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截止日期19.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9.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投标文件的拒收20.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1.2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21.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1.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2.2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2.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评标委员会23.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3.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4.3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5.2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6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7.1无效投标条款27.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7.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7.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7.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7.1.6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公章的。27.1.7授权代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27.1.8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无法按照规定修正或按照规定修正,投标人不确认的;27.1.9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其自身原因出现问题导致无法电子评审的;27.1.10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7.1.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标注★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7.1.1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7.1.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1.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1.15若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7.1.1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7.2废标条款27.2.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7.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27.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8、确定中标单位28.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服务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8.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8.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4.2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8.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28.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8.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8.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8.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8.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9、质疑和投诉29.1质疑的提出29.1.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29.1.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29.1.3质疑函的接收方式为投标人书面原件提交。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招标文件“采购公告”。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29.1.4质疑函应当使用范本(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监管信息—意见反馈)。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必要的证明材料;(8)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29.2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29.2.1质疑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提出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原件形式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必要的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搜集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工作。29.2.2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投标人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答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投标人不能按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29.2.3对不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其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投标人未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29.2.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质疑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函及相关材料提供给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并将答复意见回复质疑投标人。必要时,可向被质疑投标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材料。被质疑投标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材料。29.3质疑处理29.3.1质疑投标人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质疑投诉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29.3.2质疑投标人不配合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29.3.3质疑投标人投诉受理期间,就同一事项多头举报,干扰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29.3.4质疑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质疑查无实据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29.3.5质疑投标人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3.6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29.4投诉29.4.1投诉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30、中标通知书30.1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0.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五份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投标文件(封面须加盖公章);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上传政府采购合同并公告。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的修改。31.4合同签订后,中标人不能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合同内容履约执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中标人责任的权利。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1.5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或分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1.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责令期限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31.6.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1.6.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1.6.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31.6.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31.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31.7.1招标文件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31.7.2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人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采购人按合同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31.7.3中标人违约的,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31.7.4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中标人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32、采购标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人员数量(包含与人员相关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履约验收33.1采购人组织对投标人履约的验收。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33.2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3.3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投标人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投标人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同级财政部门。八、政策功能3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5.1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35.2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的材料:(1)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5.3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6、支持绿色发展36.1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6.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投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7、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7.1本项目执行《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等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采购标的如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及运维服务、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工作站、通用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的,执行相关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连云港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人:中标人:以下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政府采购服务类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灌南县民政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购买运营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收乙方为本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中标通知书中的___分标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服务要求1.采购需求:1.1服务内容:(1)此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共划分为包一、包二两个包:①包一包含:新文化、南大院、北陈集镇陈集三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②包二包含:东苑小区、新集徐老庄、理想家苑、李集镇新民村四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服务对象为应具有本县户籍的年龄满60周岁、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的老人进行居家养老社区服务。服务内容依托卫生健康服务机构,为老人提供康复护理、健康指导(管理)等服务。其中,①康复护理包括为符合条件的老人定期提供理疗、足疗、自助式按摩、手工、棋牌等服务项目;②健康指导(管理)包括:量血压、测血糖、心电图、测身高、测体重等服务;③建立一人一档健康档案,开展慢性病管理、常见病护理;④建立医疗应急机制;⑤定期组织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加强老年健康教育,提供疾病预防、伤害预防、自救及自我保健等健康指导。项目具体实施由中标单位申报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确定内容及方案。除此,还应为以上范围内老人提供日间看护、棋牌娱乐等服务。1.4服务期限:二年。1.5项目组成员具备本项目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验及相关专业知识,须全过程参与本项目的指导服务工作,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服务的咨询、执行和后续工作。签订合同后,甲方将对乙方项目人员进行全程监管,乙方不得随意更换。(2)、服务质量评估及利用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对整个服务内容进行评估考核。评估采用百分制,按评估得分相应扣除服务经费。采购单位确定内容及方案。除此,还应为以上范围内老人提供日间看护、棋牌娱乐服务。项目具体实施由中标单位申报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确定内容及方案。(具体详见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3.服务期限:二年。4.中标后参加服务人员必须满足参加投标时人员条件要求,如发现不符合条件要求情况:第一次进行口头警告,第二次扣除合同总价的10%,不论任何时间人员必须全部在岗(如有人员请假、调休等原因则由投标人自行补充完整不得缺岗),后续若发现仍未整改到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服务地点(1)包一包含:新文化、南大院、北陈集镇陈集三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包二包含:东苑小区、新集徐老庄、理想家苑、李集镇新民村四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服务质量目标服务质量评估及利用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对整个服务内容进行评估。评估采用百分制,按评估得分相应扣除服务经费。(满足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4、合同价款本合同金额暂定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和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5、支付方式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价的10%,通过考核后按季度拔付。6、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1.合同期内,乙方如未经甲方允许擅自转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合同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出现未执行其投标承诺的情况,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可延期执行本协议,或双方可协商决定解除合同。7、各方责任和义务(一)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有权利监督乙方工作过程和验收乙方工作;2.甲方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时间和数额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3.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二)乙方责任和义务: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必须保守秘密。2.乙方服务人员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向老人及家属推销保健品、P2P等违法违规的内容,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3.乙方服务人员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和态度,不能与老人、家属、社区工作人员发生矛盾。4.乙方服务人员需确保在服务过程中人员与老人、家属、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执行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8、违约责任1.除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外,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完成项目的,应向甲方支付项目费用5%的违约金;2.因为乙方延迟提供服务,甲方行使解除权的,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解除或部分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即告解除或部分解除。9、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商定的内容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0、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并报一份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1、生效日期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签订地点:灌南县签订日期:年月日本合同格式条款仅供参考,具体根据双方协调后签订的合同为准。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连云港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时填写)日期:格式1、响应函响应函致:灌南县民政局根据贵方标段(标段编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提交响应报价,报价、交货期等详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同意在本标段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8.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成交)的唯一条件。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注:未按照本响应函的格式要求填写的,将造成非实质响应,从而导致该供应商响应无效。格式2、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标段编号:【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标段名称】标题内容投标报价(元)服务时间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3、详细报价书详细报价书(★投标人按照每个站点单独报价,然后汇总成投标总价,未按照要求报价的做不响应处理,格式自定)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或填写有误,将不享受扶持政策。3、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格式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全部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报说明: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2、中标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格式6、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致:招标人名称我方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采购,根据《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连财购〔2023〕4号),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具体包括:(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责任,同时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格式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注:须附主要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声明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灌南县民政局: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委托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姓名和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标段编号:)的招标采购及合同签订、执行、完成,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发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正反面电子件。说明:1.委托书内容填写应当明确、文字工整清楚,涂改无效。2.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买卖。3.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采购单位作为合同附件。格式10、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请逐条对应招标文件“项目需求”等内容要求的商务条件,填写该表。项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注:“偏离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1、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供应商按“项目需求”等内容要求自行填写,格式自定)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2、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姓 名本项目拟任职 务技术职称年龄学历主要资历及担任过的职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3、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签订时间采购单位合同金额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4、项目需求响应项目需求响应(供应商按“项目需求”等内容要求自行填写,格式自定)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5、其他材料其它材料(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响应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或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材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五章项目需求说明: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需求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投标人必须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投标无效。一、招标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所需服务,服务需求分为:1、日间照料中心运营项目;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具体要求如下:(一)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服务:1、服务对象项目共划分两个包,包一包含:新文化、南大院、北陈集镇陈集三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包二包含:东苑小区、新集徐老庄、理想家苑、李集镇新民村四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的年龄满60周岁、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的老人进行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生活能基本自理、健康状况良好、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的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重点服务高龄、空巢、独居、轻度失智失能,白天需要有人照料的老年人。1、服务内容主要为本县的老年居民提供日间照料、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精神)慰藉、康复护理、认知症照护等专业化服务。(1)、日间生活照料:①为进驻日间照料中心的签约老人提供看护、休息等服务,并建立一人一档的健康档案。②适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外空气流通,无异味。③每个工作日清洁中心卫生,桌面、门窗、地面及墙壁清洁无积灰;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活动场所定期消毒;每周大扫除一次。④中心建立卫生消毒制度,餐具和茶饮严格消毒;对老年人使用的桌椅、手工用品、康复用具、运动器材等定期消毒。(2)、健康指导及认知症照护:①开展健康服务,可引入社会化专业机构,提供健康服务及认知症照护支持。②提供量血压、测血糖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依托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开展慢性病管理、常见病护理、养生保健、用药指导、认知症照护等医疗护理的知识介绍讲座等。③开展营养指导、康复指导、健康宣教、认知症照护等医疗护理知识讲座。④定期组织人员举办健康知识培训,加强老年健康教育,提供疾病预防、伤害预防、自救及自我保健等健康指导。⑤建立医疗应急机制,与附近医疗机构建立联系制度,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与医疗机构取得联系,及时予以救助。(3)、文化娱乐:①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类型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内容包括组织书法、绘画、棋牌、唱歌、戏曲、趣味活动、益智游戏、阅览、品茶、看电视以及健身运动等。定期组织志愿者为老人们带去各种各样的娱乐活动。②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明确活动设施场所的开放时段、注意事项、服务保障措施,在不同时段安排适宜的活动方式,确保不影响老年人正常休息和身体健康。③所有活动遵守安全、自愿原则,满足老年人身体和精神健康的条件和需求。④活动场所宜由专人定期打扫清理,确保干净整洁。(二)社区服务:1、服务人群:社区居民(具体服务半径根据县要求)。2、服务内容:(1)根据社区特点和居民需求,开展各类社区活动,促进社区互动与居民参与。每年大型活动不少于1次,小型活动不少于3次。每场活动资料完整。活动内容能回应社区需求,活动执行过程良好,居民主动参与度高。(2)根据社区特点和居民需求,开展各类宣教活动,每月至少开展1次知识讲座,每季度组织相关科普展,内容与健康养生、消防安全、科学技术、文明礼仪、节能环保等相关。(3)按要求做好物业内所有活动室和活动设施的按物业主管单位要求有序开放和管理,制定详细的开放时间和制度。活动室开放期间,安全人员需要做到至少每小时巡查一次。★(三)人员配置要求:开展日间照料中心医养结合服务,人员基本配置为:包一(新文化、南大院、北陈集镇陈集三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名医生;(2)3名护士;(3)7名管理人员(含保洁人员)原则上要求管理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同时需提供所有人员在岗承诺函(格式自拟);不论任何时间人员必须全部在岗(如有人员请假、调休等原因则由投标人自行补充完整不得缺岗),后续若发现仍未整改到位,甲方有权作出任何处罚或终止合同。未按照要求提供的做废标处理。包二(东苑小区、新集徐老庄、理想家苑、李集镇新民村四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名医生;(2)4名护士;(3)7名管理人员(含保洁人员)原则上要求管理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同时需提供所有人员在岗承诺函(格式自拟);不论任何时间人员必须全部在岗(如有人员请假、调休等原因则由投标人自行补充完整不得缺岗),后续若发现仍未整改到位,甲方有权作出任何处罚或终止合同。未按照要求提供的做废标处理。服务的人、质量评估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对整个服务内容进行评估。评估采用百分制,按评估得分相应扣除服务经费或直接解除合同;最终由甲方决定。(四)工作要求:1、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根据运营点的实际情况,提交详细的运营方案、内部管理方案(设施设备、软装布置、规章制度等)、人员配置方案,经县民政部门同意后实施。2、根据县民政部门的要求使用智慧养老信息平台或系统,保证数据不外泄。3、每季度,由县民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开展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结算运营经费及考核经费(考核办法由民政部门制定)。(五)其他事项约定:1、不能开展与经营范围不相符或民政部门不允许开展的活动或服务。2、自定义的服务项目需报县民政部门,得到同意后方可实施。3、由政府部门投入的设施设备因质量、使用期到期或其他不可抗原因等非运营方责任造成的损坏,由政府部门负责维修或更换。4、因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所需的材料、耗材等物品由运营方自费进行购买。5、水电气费用由运营方支付。二、综合说明及其他要求:1、中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服务工作。2、项目监管要求:项目执行过程中投标方须接受招标方和招标代理人的检查要求,并向招标方准时递交项目业务活动表和项目完成情况报表。3、招标方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方提供必要的指导、协调等服务,以及检查、监督项目的实施。4、报价要求:投标报价一次报定,包括完成该项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包括工资和补贴)、办公场所及设施、保险、劳保、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如无特别说明,每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投标人注意事项:(1)凡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虚假竞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并追回已拨付资金,同时进行通告,三年内不得参与类似项目竞标;招投标期间,参与单位有其它违规并受到处罚的,取消不辞竞标资格。(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非法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3)中标单位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继续履行项目的,应立即向县民政局提交书面说明及证明资料,由县民政局审定后报领导小组。中标单位因自身原因未能履约的,应依合同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4)投标人在项目服务期内不得拖欠服务人员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5)投标人在项目服务期内出现拖欠工资、信访事件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处理完结。如处理不及时或造成5人以上群访,发生一次扣合同价款的3%,发生二次扣合同价款的5%,发生三次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说明:投标人必须就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商务条款1、报价要求投标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含人员保险费用)、评估、培训、护理、交通费、管理费、税费等全部费用以及中标供应商企业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县民政局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价的10%,通过考核后按季度拔付。3、货币:本次招标文件所涉及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四、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及政策等风险因素,一旦中标,服务总价将包定,一律不予调整,投标人的任何错漏、优惠、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2.投标人报价除包含公开招标文件中列明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保障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对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理解不一致的以采购人理解为准。第六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标委员会构成:本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的评委由采购人代表、相关专家组成。二、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三、评标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本项目特点,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进行。“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同时,在评标时恪守以下原则:1、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靠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2、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用统一标准进行评标。3、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4、保密性原则:评委及熟知情况的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投标人的商业秘密。5、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比较、审查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候选人。6、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独立评标,遵守评标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的,视为同意。四、评标标准: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审因素的得分。2、本项目评分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3、总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4、中标标准: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或以上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商务技术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标准:(一)价格分(1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2)商务部分(52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项目团队(16分)(1)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①具有3年及以上5年以下养老服务行业从业经验的得1分;具有5年及以上经验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②获得过与养老相关荣誉表彰或具有服务单位出具的服务项目满意(优秀)评价的,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③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得2分;具有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证书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2)项目团队(不包含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中须具备专业健康养老服务团队,团队专业具备护士、社工、康复治疗师(士)、健康管理师、保健按摩师、老年人能力评估员、养老护理员等专业资格,满足条件的得6分,缺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注: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书以及2024年10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电子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业绩(10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提供类似养老服务项目成功案例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多10分。注:投标人需提供业绩合同的清晰扫描件上传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实力(11分)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一项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电子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s://www.cnca.gov.cn/)查询的对应截图上传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不得分。2、投标人须符合国家认监委发布的行业标准《养老服务认证技术导则》(RB/T303-2016),具有 RB/T303-2016养老服务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含养老服务相关内容的,5A级得5分,4A级得3分,其他不得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电子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对应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页截图,上传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不得分。企业荣誉(6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表彰的,每提供1个得 3 分;获得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表彰的,每提供1个得 2分;获得县区级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表彰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上传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优秀项目经验(9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从事养老服务获得过优秀评价的,提供项目相关合作管理部门开具的优秀评价证明的,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多9分。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上传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3)技术部分(38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发展规划与目标的定位(8分)投标人能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有明确且合理的目标定位,能结合目标定位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的,对未来的市场化发展有专门的规划,能展现未来养老服务产品提供的丰富性。方案科学合理、完善、有清晰的阐述且符合实际可行的得8分;方案较科学合理、完善、阐述较清晰且较符合实际的得6分;方案科学合理性一般、阐述模糊、较不符合实际的得4分;未见阐述的不得分。服务实施方案(6分)投标人结合本区域、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招标文件的需求,对如何确保站点经营可持续性制定运营管理方案,并进行总体说明。(1)能够根据需要服务的不同类型的老人实际情况合理制定适合的服务方案,日间照料方案完整, 具有很强可行性。(2)能根据老人需求,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3)有养老医疗护理方面的详细发展计划。(4)能够对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专项活动制定活动规划。方案清晰,思路明确切实可行的得6分;方案较好,可操作性较强的得4分;方案一般,可操作性不强的得2分;未见阐述的不得分。服务宗旨与服务理念(5分)投标人能够结合社区养老、日间照料服务制定符合发展规划与目标的服务宗旨和服务理念。宗旨和理念具有很好的可读性与宣传性的得5分;宗旨和理念具有较好的可读性与宣传性的得3分;宗旨和理念阐述模糊,具有一般可读性与宣传性的得1分;未见阐述的不得分。认知症特色方案(5分)投标人在认知症领域具有专业的服务经验,运营过专门针对认知症群体项目的,提供认知症老人照护相关的服务方案。方案清晰,思路明确切实可行的得5分;方案较好,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方案一般,可操作性不强的得1分;未见阐述的不得分。运营管理制度(5分)投标人提供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管理、服务质量监管、人员招聘与培训、绩效考核、人员奖惩、服务商引入与管理、志愿者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运营所需要的制度。方案全面性、 科学性、可行性清晰,思路明确切实可行的得5分;方案较好,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方案一般,可操作性不强的得1分;未见阐述的不得分。应急预案(5分)制定突发事件(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等)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有详细的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制定内容的。内容完整,可行且有针对性得5分;内容较完整、较为可行,较具有针对性得3分;内容确实,可行性针对性一般得1分;未见阐述的不得分。创新实施建议(4分)投标人提供创新实施建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标准等。建议具有创新性、前瞻性、贴近日常服务、切实可行得4分;建议较具有创新性、前瞻性,较能贴近日常服务、较切实可行得2分;建议基本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基本贴近日常服务、基本切实可行得1分。未见阐述的不得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居家养老服务 运营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