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社会服务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城市道路管理及110联动经费中标结果公示(厦门市市政工程中心2025)



一、项目编号:[350201]ZK[GK]2025008

二、项目名称:城市道路管理及110联动经费-社会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漳州广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华中路489号荣成花园7幢1603室
4,680,000.00元
96.18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城市道路管理及110联动经费-社会服务项目):

服务类(漳州广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城市道路管理及110联动经费
城市道路管理及110联动经费-社会服务项目
完全满足响应招标服务范围
完全满足响应招标服务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完全满足响应招标服务标准
4,68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杨力

评审专家:
蒋慧玲 、 吴姗艺 、 阮海波 、 朱亮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采购包的中标金额为基数,100万元(含)以下按1.5%;100万元-500万元的部分按0.8%;500万元-1000万元的部分按0.45%,1000万元-5000万元的部分按0.25%,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收取。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3.中标服务费账号:开户名: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账号:35150198050100001510。4.代理服务费事宜联系人:李先生17689322888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城市道路管理及110联动经费-社会服务项目:3.999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市政工程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光路10号
联系方式:0592-536501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办公楼2M、2N单元
联系方式:0592-6012226;13295922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育祥、邵璇、李水连
电话:0592-6012226;13295922666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2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漳州广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厦门市市政工程中心(单位名称)的城市道路管理及110联动经费-社会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城市道路管理及110联动经费(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漳州广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4人,营业收入为1735.351899万元,资产总额为,723.149097万元¹,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漳州广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05月20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服务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城市道路管理及110联动经费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厦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