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电接入工程施工 外电接入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成都九联科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2025)
招标人:成都九联科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成都九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排名
1
四川省川河盛鑫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名
2
四川川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名
3
四川双成电力有限公司
第三名
招标资料下载
标段名称:江安雅居项目外电接入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江安雅居外电接入工程-4.21定稿上网版.pdf
[补遗文件]
招标补遗二外电(2).pdf
[补遗文件]
招标补遗.pdf
[工程图]
江安雅居外电接入工程图纸.rar
[答疑文件]
江安雅居 施工答疑02(4).pdf
[答疑文件]
附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江安雅居项目外电接入工程答疑.rar
[工程量清单]
招标工程量清单.pdf
江安雅居项目外电接入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成都九联科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春华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吴柯楠二〇二五年四月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江安雅居项目外电接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安雅居项目外电接入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成都九联科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成都市温江区。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环网柜1台,10KV电力线缆路径约1050米,改扩建电力通道路径长度约435米,并实施道路破除及恢复。2.3招标范围:完成江安雅居项目外电接入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2.5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工程所属行业等相关施工质量现行验收合格标准。2.6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3.1.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具体数量)个。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2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12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温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楼本项目开标室(温江区锦绣大道南段43号天府智谷C栋3楼)。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ggzyjy.sc.gov.cn、www.cdggzy.com)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成都九联科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芙蓉大道二段733号邮编:/联系人:汤老师电话:028-82631977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1288号派都广场1栋3楼邮编:/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28-8939663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成都九联科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芙蓉大道二段733号联系人:汤老师电话:028-82631977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1288号派都广场1栋3楼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28-893966331.1.4★项目名称江安雅居项目外电接入工程1.1.5建设地点成都市温江区1.2.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完成江安雅居项目外电接入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工程所属行业等相关施工质量现行验收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质条件: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财务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项目经理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限制投标的情形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14)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4.3限制投标的情形(15)在最近一年内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因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被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17)拟任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其他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履行期间是指从工程项目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时间)的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在本项目其他标段担任项目经理的除外)。☑(18)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注: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得另行增加其他限制投标情形。本条(12)、(15)规定的事项,应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依据,“近三年”“近一年”应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出具时间起算。“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是指:投标人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作出暂停或取消一定时期投标资格的已生效行政处罚,其限制投标范围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适用范围相同,与行政处罚规定的限制投标行政区域无关。骗取中标是指投标人实施了以弄虚作假的行为作为谋取中标的手段,投标人只要具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无论结果是否中标,都属于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是指:(1)在经营活动中,被行政监督部门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或严重违约的。(2)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中,转包的。(3)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中,违法分包2次以上的。1.4.4★投标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不需要提供的除外)。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允许: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必须经项目业主认可。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①工程量清单;②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③答疑及补遗文件(如有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2025年05月02日17时00分之前(投标截止日前10天)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提问(投标人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再进行澄清和答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统一答复,答复内容对投标文件有实质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性影响的,且开标时间不足15日,应当顺延。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2日10时00分注:若有补遗文件修改的,以补遗文件中确定的时间为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将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上传答疑、补遗或修改的文件,投标人请及时自行下载本标段的答疑、补遗或修改的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随时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上查询本标段的答疑、补遗或修改的文件,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标段所有答疑、补遗或修改的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将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上传答疑、补遗或修改的文件,投标人请及时自行下载本标段的答疑、补遗或修改的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随时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上查询本标段的答疑、补遗或修改的文件,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标段所有答疑、补遗或修改的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3.2.3★投标最高限价投标最高限价2041657.99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税)为67907.91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不含税):160347.53元;规费(不含税):13871.22元】注:1、投标人投标函中填报的金额、投标报价文件中投标总价扉页的金额(修正前)不得超过投标最高限价,否则应否决其投标。2、投标最高限价相应价格=投标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规费为投标最高限价中已列明的费用)。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注:不能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没有通知的,视为自动(不需通知)延长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至完成评标和定标工作。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没有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自动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3.4.1★投标保证金不提交□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以投标人名义提交。提交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且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标3.4.1★投标保证金段)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以下三种方式,由投标人任选一种方式递交:第一种递交方式——通过基本帐户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或网银第二种递交方式——电子银行保函第三种递交方式——电子保证保险保单A、采用第一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1)投标人应根据“拟投标项目回执”上载明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账号、开户银行、应交金额等要求交纳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转至“拟投标项目回执”上的收款账号,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点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2)成都市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相关信息如下:开户单位:开户行:账号:注:在成都银行开设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必须使用同城交换或银行电汇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能使用通存通兑的方式提交。B、采用第二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1)递交电子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由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自行选择银行出具电子银行保函,并通过其单位账户支付费用(如有),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点00分之前将电子银行保函加密推送至交易平台(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银行保函费用是否为单位账户交纳,以投标情况公示表为准。(2)电子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银行担保的内容(即:如因投标人原因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银行向招标人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C、采用第三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1)递交电子保证保险保单的投标人,应由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自行选择保险机构出具电子保证保险保单,并通过其单位账户支付保费,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点00分之前将电子保单加密推送至交易平台(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保证保险保费是否为单位账户交纳,以投标情况公示表为准。(2)保证保险的格式以保险机构的保单格式为准,保单内容应包括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单的有效期限、保证的内容等。(3)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保证资料或虚假保单、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经调查属实的,记入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同时推送至相关监管部门,在投标保证保险业务开展过程中实施联合惩戒。D、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应于开标时在成都市交易中心开标系统中公布。E、本标段投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F、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同等约束力。注:1、在开标(投标截止时间)时,成都市交易中心对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提交信息有异常的情况在投标情况公示表上进行标记“*”,招标人(招标代理)如实记录并推送给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予以评审。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以及“拟投标项目回执”中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称、收款账号(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系统自动生成收款账号)、开户银行等信息提交保证金,并通过交款银行查询是否提交成功。3、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4、投标保证金金额经计算为1—9999元的,按照“取整就低”原则取整到千位(即缴纳:0,1000、2000、3000………9000元);投标保证金金额经计算为10000—199999元的,按照“取整就低”原则取整到万位(即缴纳:10000、20000、30000………190000元);投标保证金金额经计算为200000—399999元的,按照“取整就低”原则以2万元递增取整(即缴纳:200000、220000、240000………380000元);投标保证金金额经计算为400000—799999元的,按照“取整就低”原则以5万元递增取整(即缴纳:400000、450000、500000………780000元);投标保证金金额经计算在800000元(含)以上的,缴纳800000元。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与退还的相关规定按照成发改法规函【2019】159号文执行。(一)投标保证金的正常退还程序1.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保函,由交易中心在评标结束后第7个工作日发起退还。2.对于中标的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由交易中心按照该项目(标段)招标人的书面意见将投标保证金及保函退还至投标人;超过投标有效期的,在有效期届满后第1个工作日由交易中心对投标保证金及保函直接发起退还;对其余中标候选人,在评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未向交易中心提出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及保函的,由交易中心直接发起退还。(二)投标保证金的非正常退还程序1.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的,正处于调查处理期间,招标监督部门应及时书面通知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行政监督部门出具调查处理结果后,交易中心根据处理意见发起退还。2.招标人因特殊情况书面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的,须在正常退还程序启动之前书面告知交易中心。若投标人向交易中心书面表达拒绝延长并放弃投标的,由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将保证金退还至原拨付账户;以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按保函约定方式退还。2.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其利息按照专用账户开户银行退款当日挂牌对公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将利息划拨至投标保证金的原拨付账户。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补充、修改或替代投标文件的;(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三)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由市公资交易中心依据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和行政监督部门的书面处理意见,将投标保证金转至招标人的基本账户。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无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无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无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注解除外)。(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后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的内容。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3.7.1★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应否决其投标。(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3.7.3★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4)投标文件若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由注册于本单位的全国注册造价人员编制,造价人员盖执业章处,应加盖造价人员的执业章。(5)若投标人没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具有造价资格的人员,可以委托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有造价资格的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执业章章,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与该中介机构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复印件)。3.7.4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另需提供电子文档(U盘,U盘上应标明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包含的内容应为已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正本PDF格式扫描件)一份。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7.5装订要求(1)投标文件应采用粘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2)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宜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4.1.1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应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若投标人投标文件因密封不严、标志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1递交投标文件(1)投标人应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4.2.1递交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成都市温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楼本项目开标室(温江区锦绣大道南段43号天府智谷C栋3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3.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修改。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交叉检查。(2)开标顺序:不分递交先后顺序随机开启。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未提出异议的,视同其认可开标过程、开标内容和开标结果。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为:从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注:评标委员会组建时,可视情况调整并增加评标委员会人数。招标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总数的1/3。6.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7.4.1履约担保1.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2.递交形式:现金占100%或银行保函占100%或保险公司担保占100%或担保公司担保占100%。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3.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4.履约保证金退还:详见合同。7.5.3签订合同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7.5.3签订合同中标人应按其投标文件的承诺,派遣项目班子。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的项目经理不得更换,项目班子其他人员若有变更,应与招标人协商议定。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编页码不作统一要求,投标人自定。10.2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基础进行计算所得金额*67%收取。中标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收款单位: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都支行银行账户:13065602012210.3★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投标报价文件(包括投标函)投标函、报价总价、清单扉页三价一致。10.4★低于成本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1)投标人的评审价金额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招标控制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下同)的比值(比值=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或等于85%。(2)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的比值(比值=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或等于90%时,且与所有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详细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的评审价金额算术平均值的比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或等于95%。注:①合格投标人是指:采用综合评估法指已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指已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的投标人;②评审价=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安全文明施工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为投标报价中已列明的费用),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③上述投标最高限价相应价格、所有合格投标人报价的评审价算术平均值按相应百分比计算后,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3)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10.5中标价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1.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10.6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但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合同段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时,按如下方式确定中标人: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招标人选择该投标人中标的合同段的原则是:/10.7压证施工制度实行项目经理压证施工制度。投标文件承诺的施工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须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提供给项目业主,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10.8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人在合同履行中,不得存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规定的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情形。10.9★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不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属于隐瞒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已填报上述信息的,不属于隐瞒情形)。如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10.10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文件中“注”的内容与正文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文件中“注”的内容为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10.11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12监督部门成都九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13特别注意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所述内容不一致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中表述不明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所述内容为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内容与清单总说明不一致处,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内容为准。招标文件中“★”号条款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号条款,视为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应作否决投标处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招标文件的修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报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施工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应附身份证、职称证(若有)、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若有);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若有)、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社保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电子文档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转入评标阶段(如投标人未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字确认,则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9)开标结束。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未提出异议的,视同其认可开标过程、开标内容和开标结果。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的10%。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串通投标行为认定表串通投标行为认定表在评标过程中,是否发现有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7.不同投标人MAC地址或计价锁号相同的;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0.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但招投标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有无评标委员会签字:说明:1.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证据确凿的,经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证据不够确凿的,其投标不能作否决投标处理,但评标委员会在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时,应予说明。在评标结束后发现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取消其中标资格。2.本认定书为评标报告组成部分,请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如实在“无”或“有”处打“√”,并签字确认,作为评标报告一部分。如“有”请填写附表二说明具体情况并附在评标报告中,如“无”则无需填写附表二。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若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报告。附表二:串通投标行为认定表串通投标行为认定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对串通投标行为的具体描述评标委员会签字:附表三:否决投标通知书否决投标通知书工程名称:投标人:否决原因评标委员会签字: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人民币(大写)(¥)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号:履行地点:请你方在本通知书后的日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号:履行地点: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年(签字或盖章)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项规定装订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规定编页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3、项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不存在限制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成本低于成本报价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规定进行认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投标报价评审标准2.1.4单价遗漏☑不适用不平衡报价☑不适用投标报价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仅对通过投标文件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初步评审。投标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投标人投标函中填报的金额、投标报价文件中投标总价扉页的金额(修正前)超过招标文件中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二)投标报价文件的扉页(仅指投标总价扉页)造价人员未签字或未盖专用章的;(三)投标人委托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投标报价文件,但投标文件中未附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的;(四)投标报价文件签字盖章的造价人员为非投标人本单位的造价人员或非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人员的,造价人员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其注册单位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五)投标报价文件(包括投标函)中的任何单价、合价或总价,不论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不唯一;(六)投标人遗漏对投标报价有实质性影响的表格,经评标委员会复查确认的。对投标报价无实质性影响或对招投标双方权益无影响的表格遗漏情形除外;(七)投标报价中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的实质性内容一致的除外)、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八)招标文件已明确各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投标人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或投标人未按相关计价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九)招标文件已明确各单位工程规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投标人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或投标人未按相关计价规定计取规费的;(十)招标文件已明确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投标人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十一)投标报价中暂列金额未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报的;(十二)投标报价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未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的;(十三)投标报价中专业工程暂估价未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写的;(十四)投标报价中计日工未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数量进行报价的;(十五)当招标文件中确定招标人有专业工程单独发包,要求投标人提供协调服务或(和)招标人自行采购供应部分材料、工程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保管等相关服务时,投标人未填报总承包服务费的;或当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填报总承包服务费费率,投标人未填报总承包服务费费率的;(十六)未响应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投标报价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十七)评标委员会对清标中发现投标报价存在算术性错误的,应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1)当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或计算基础金额与费率)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综合单价(或费率)为准修正合价及总价;(2)当各单项金额相加与其合计金额不一致时,以各单项金额为准修正相应合计金额及总价。评标委员会修正后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或修正后价格高于最高限价和单价最高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低于成本评审报价评审组只对通过报价初步评审后的投标报价进行低于成本评审。一、低于成本评审的前提条件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评审价=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下同)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报价评审组必须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1)投标人的评审价金额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招标控制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下同)的比值(比值=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或等于85%。(2)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的比值(比值=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或等于90%时,且与所有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详细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的评审价金额算术平均值的比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或等于95%。二、低于成本评审的程序(1)评审及询问:报价评审组应对满足评审条件的投标报价(包括低价说明内容)进行分析,并可根据分析情况和评审需要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报价评审组的询问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对询问的答复、澄清、解释均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有效。报价评审组只能对投标报价中的相关问题向投标人提出询问并要求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评估及判断:报价评审组通过对投标报价(包括低价说明内容)及投标人的答复进行分析、论证,评估,并按照下列原则判断投标人是否低于成本报价竞标。①报价评审组经过对投标报价(包括低价说明)的分析、论证、评估,认为其投标报价不可行的,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②投标人对报价评审组提出的询问不能说明理由或报价评审组经评审认为其理由不能成立的,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③投标人对报价评审组提出的询问拒绝回复,或回复没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三、被判定为低于成本竞标的投标报价,报价评审组应否决其投标。四、对满足低于成本评审条件的投标报价,报价评审组经评审认为其不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五、评估及判断原则:报价评审组应对投标人作出的答复、澄清、说明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的分析、论证、评估和判断。报价评审组在判定低于成本竞标发生分歧时,以超过半数以上的报价评审组的意见作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竞标的判断依据。当报价评审组为偶数,对判定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竞标发生分歧且均未超过半数时,应将不同评审意见提交评标委员会全体评标专家进行审议,由评标委员会全体评标专家表决,按超过半数以上的表决意见作为判定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竞标的依据。2.2.1分值构成施工组织设计:20分(5-20)2.2.1(总分100分)项目管理机构:10分(5-20)投标报价:60分(不低于60分)其他评分因素:10分(0-10)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采用下列B方式:A方式:采用合格投标人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中最低报价的评审价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S(评标基准价)=amin,amin为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的评审价。B方式:采用合格投标人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S(评标基准价)=(a1+……+an)/n,a为有效的投标报价的评审价。C方式:(招标人合理设定的其他方式)。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有效投标的评审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20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3分)以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是否明确、详尽、合理作为评分依据,优得3分,良得2.9-2.1分,一般得2.0-1.2分,差得1.1-0.3分,无得0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分)以施工方案及主导工程内容的技术措施是否明确、详尽、合理作为评分依据,优得3分,良得2.9-2.1分,一般得2.0-1.2分,差得1.1-0.3分,无得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以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是否明确、详尽、合理作为评分依据,优得3分,良得2.9-2.1分,一般得2.0-1.2分,差得1.1-0.3分,无得0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以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完善可靠、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周全可行,详尽合理,科学可行作为评分依据,优得3分,良得2.9-2.1分,一般得2.0-1.2分,差得1.1-0.3分,无得0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是否明确、详尽、合理作为评分依据,优得3分,良得2.9-2.1分,一般得2.0-1.2分,差得1.1-0.3分,无得0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3分)以工期计划是否满足要求、工程进度与工期安排衔接对应、保证工期措施是否得力作为评分依据,优得3分,良得2.9-2.1分,一般得2.0-1.2分,差得1.1-0.3分,无得0分。资源配备计划(2分)以投标人资源配置满足项目需求的程度作为评分依据,优得2分,良得1.9-1.4分,一般得1.3-0.8分,差得0.7-0.2分,无得0分。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10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5分)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的得3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多得5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员须为本公司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技术负责人(2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员须为本公司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在本项目中不得兼任。其他主要人员(3分)对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班子人员配备是否科学合理、专业是否齐全、是否满足项目进度需求等方面进行评价。优得3分,良得2.9-2.1分,一般得2.0-1.2分,差得1.1-0.3分,无得0分。注: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在本项目中不得兼任。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0分)偏差率以评标基准价为准,经评审的有效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B方式时经评审的有效报价低于基准价的,每低1%扣0.5分(不低于0.5),经评审的有效报价高于基准价的,每高1%扣1分(不低于1);中间值用插入法进行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注:每低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1%所扣分值。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0分)企业类似业绩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得5分,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增加1个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加5分,此项最多得10分。注:1.“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2.类似工程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将发包人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2.3推荐中标候选人1、只有通过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评审,未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投标人方可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为中标人。2、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1-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注明排名顺序。本项目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2.4补充说明1、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指经过全部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下同)不足三个的: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是否具有竞争性应从其实力、信誉、技术方案及投标报价等方面认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或认定可以继续评审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书面说明理由。2、评标委员会在做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应向当事人发出“否决通知书”,告知投标人否决投标理由。否决投标应当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附表一串通投标行为认定书中情形,根据投标文件如实填写“无”或“有”,并签字确认。有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并签字确认,作为评标报告一部分。注:“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内容仅能填空,如果因为招标项目的情况,需增加其他相关条款,应填入“评标办法前附表增加条款表”中,增加的条款不能与“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内容相冲突。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和评标办法“须知”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增加条款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5特别说明除本前附表列明的评审标准,评审不通过可以否决投标外,招标文件其余条款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条款。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与本前附表列明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评标办法前附表列明的条款为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投标报价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评标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对认为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事项,应由评标委员会向投标人发出书面《评标专家向投标人质疑函》(详附件1.1)进行询问。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有效。3.3.2如果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依然存在疑问,评标专家可以进一步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应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评标专家认为全部疑问得到澄清和说明。3.3.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4如果投标人未按要求及时提交《评标专家向投标人质疑函》(详附件1.1),其投标报价应予以否决。3.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认为需要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解释、说明的事项,应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发出书面《评标专家向招标人质疑函》(详附件1.2)进行询问。招标人的解释、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有效。招标人的解释、说明应当合法、公平、公正,并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4.2如果招标人未按要求提交《评标专家向招标人质疑函》,评标专家可拒绝评标或按不利于招标人的方式处理,招标人承担相应责任。3.5评标结果3.5.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5.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1:质疑用表1.1评标专家向投标人质疑函评标专家向投标人质疑函投标人名称:,编号:项目名称质疑问题(项目名称)标段施工评标委员会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澄清内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递交方式和时间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投标人对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再次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结论评标委员会:(签字)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1.2评标专家向招标人质疑函评标专家向招标人质疑函招标人名称:,编号:项目名称质疑问题(项目名称)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澄清内容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递交方式和时间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招标人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招标人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招标人对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招标人再次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结论评标委员会:(签字)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江安雅居项目外电接入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地点:成都市温江区签订日期:年月日发包人(甲方):成都九联科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承包人(乙方):法定代表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江安雅居项目外电接入工程。1.2工程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柳城街道。1.3工程概况:二、工程承包范围本合同项目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完成之日止(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三、合同工期3.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3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双方书面确认为准。3.2本合同总工期为绝对工期,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不得延误。双方明确,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延期外,本合同所述合同工期不因任何原因予以延期。3.3缺陷责任期:24个月。四、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工程所属行业等相关施工质量现行验收合格标准。五、签约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5.1签约合同价款:5.1.1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第(1)种承包方式(1)承包人包工、包料;(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5.1.2本工程签约含税合同价:¥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不含增值税合同价为元,增值税税率为%,增值税税额为,元其中:暂列金:¥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元(大写人民币:元整);规费:¥元(大写人民币:元整)。5.2支付方式:5.2.1工程预付款=合同总价(扣除含税暂列金额和安全文明施工费)×10%,即人民币元(大写:)。在合同生效,同时施工进场后10日内支付。5.2.2预付款扣回,从支付第一次工程进度款开始抵扣,分1次等额抵扣完毕。5.3进度款的支付5.3.1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月进度款按经监理人、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报发包人确认后的月实际完成量的80%支付,但总的工程进度款支付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的80%,且承包人在每次申请支付进度款时按进度产值的80%开具发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经发包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审核机构初次审核(以下简称“初审”)后,发包人15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至初审审核金额的90%;初审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由发包人提交温江区审计局备案。若区审计局在收到材料后进行审计,则最终结算金额以区审计局调整意见(初审单位根据区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意见调整后的调整结算审核报告)为准,发包人在区审计局出具审计调整意见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区审计局审计金额的97%,剩余审计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承包人在申请支付款项时,应提供含质保金的全额发票;若区审计局在收到材料后告知无需审计,则经第三方造价审核机构对该工程结算价款进行复查审核(以下简称“复审”),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以复审结果作为工程价款最终结算依据,发包人在复审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至复审审核金额的97%。且承包人在申请支付本次款项时,应提供含质保金的全额发票。剩余复审审核金额3%作为质保金(若本项目在复审后被纳入政府监督审计,则按政府监督审计调整意见进行调整)。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期满且经使用单位或接收单位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5.3.2发包人、承包人一致确认:若按照前述约定进行的复审完成后,若该工程出现被纳入政府监督审计,则以政府监督审计调整意见作为该工程最终结算依据,复审金额按政府监督审计调整意见进行调整。该工程复审结算款支付完毕后,依据政府监督审计调整意见对已完成的工程结算价款进行调整,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1)调整结算审核报告结果出具时间在质保期内的,如果发包人已支付的工程价款未超过调整结算审核报告金额的97%,则发包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价款至调整结算审核报告金额的97%;若发包人已支付的工程价款已超过调整结算审核报告金额的97%,则承包人在15个工作日内退回发包人多付的部分及其利息(按照合同签订当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0%,以多付部分的金额为基数,从发包人多付之日起至调整结算报告出具之日止计算利息),否则每逾期一日,应按应退还金额的万分之六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质保金金额亦根据调整结算审核报告金额进行调整(即按调整结算审核报告金额的3%扣留或退还质保金)。(2)若调整结算审核报告结果出具时间在质保期届满后的,如果发包人已支付的工程价款未超过调整结算审核报告金额的100%,则发包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价款至调整结算审核报告金额的100%;若发包人已支付的工程价款已超过调整结算审核报告金额的100%,则承包人在15个工作日内退回发包人多付的部分及其利息(按照合同签订当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0%,以多付部分的金额为基数,自发包人多付之日起至调整结算报告出具之日止计算利息),否则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退回金额的万分之六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若承包人不及时退回本条约定的款项的,还应赔偿发包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查档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告费、公证费、邮寄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5.3.3变更项目工程款的支付: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因设计变更(承包人不能拒绝变更)、经济技术签证等因素引起工程项目、数量增减,必须按发包人变更管理办法的要求完成审批手续后才能予以计量支付。支付比例按第5.3.1条的约定。5.3.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类似项目即为:新增项目及设计变更项目与合同中项目仅是材料费发生变化,调整办法为在合同综合单价的基础上调整材料费价差,材料价差按该项目施工期《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温江区,成都市区,邻近区县市场信息价(按前述优先顺序)计算,且变更前与变更后材料信息价出处必须一致,如:均为温江区同期信息价或成都市区同期信息价。当材料价格信息不满足上述条件时,材料价差为变化前后的市场价价差。5.3.5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部分,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以下公式确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根据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编制的综合单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若采用中标材料价,则材料价不下浮;若采用新增材料价,信息价材料价随综合单价下浮,认质认价材料价不下浮;5.3.6若取消某工程项目,则该项目的价款不予支付。5.3.7材料费应按如下原则计取:材料耗量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中相应项目规定的材料耗用量执行;原投标报价中已有的材料应按中标的材料单价执行,若中标的材料单价高于施工当期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中公布的温江区的材料信息价的(若温江区没有的材料参照成都市区的),则按施工当期的材料信息价执行;若中标材料中没有的,按施工当期的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中公布的温江区的材料信息价执行(若温江区没有的材料参照成都市区的);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价,若该材料涉及事项需主管部门审批,以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若该材料涉及事项需发包人内部审签,最终价格以结算审计意见为准;因清单漏项、错项的新增材料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认质认价确认。5.4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基本费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50%),本费用分两次进行支付,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基本费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基本费的20%。结算时按2020《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行规〔2024〕15号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执行。5.5支付其他事项约定5.5.1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供足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付款申请及满足付款条件的证明文件,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承包人不得拒绝或怠于履行合同义务。5.5.2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其中不含增值税价格(不含增值税价格=工程费用÷(1+增值税税率%)不变,税金根据税收政策调整,相应的含增值税价调整依据为:含增值税价格=不含增值税价格*(1+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已执行的项目合同增值税率发生变化的,从承包人向发包人按新税率开具发票起调整价格,且最终支付费用不超过按本合同5.3.1条竣工结算的最终结算金额。5.5.3承包人帐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六、发包人义务6.1发包人指派为发包人工地现场代表及现场负责人,对承包人的进场工作予以必要的协助,主持工程中有关单位的日常组织协调,负责督促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按发包人内部管理流程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6.2组织承包人、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6.3发包人应提供本工程施工图纸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对承包人拟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等进行审核、批复,并对承包人的进场工作予以必要的协助。6.4主持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单位的日常组织协调。6.5有权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提出审查意见。6.6有权审查主要建筑材料和主要设备订货并核定其性能是否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应当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监督承包人严格按规范、标准和管理程序施工,控制工程质量和进度,对于不符合规范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七、承包人义务7.1承包方指派为项目经理,证书编号:,电话,负责合同履行及组织工程施工。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全权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其行为及任何与有关本工程的签字均视为承包人的行为,无需承包人另行授权及确认。7.2在开工5个工作日前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关进度统计报表。7.3负责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负责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安全防卫。7.4对进出项目的人员、材料、设备及车辆出入的办理相关证件,向发包人提供施工人员名册表及身份证复印件。7.5施工现场严禁烟火,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需事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7.6负责工程交付前的维护和成品保护工作,负责工程范围内(包括毗连区)的环境、卫生、安全。7.7做好施工场地的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临时水电管线的保护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达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化管理。7.8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7.9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承包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仅作为施工指导,不作为计费依据。7.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对发包人或发包人许可的第三人的使用和维护提供技术指导,并在质量保修期内,向发包人履行保修义务。7.11为其他交叉作业单位提供便利条件和配合义务。7.12无偿为其他单位提供布局陈设及物品摆放等便利条件。7.13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应当承担的其他工作。江安雅居项目外电接入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成都九联科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春华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吴柯楠二〇二五年四月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江安雅居项目外电接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安雅居项目外电接入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成都九联科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成都市温江区。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环网柜1台,10KV电力线缆路径约1050米,改扩建电力通道路径长度约435米,并实施道路破除及恢复。2.3招标范围:完成江安雅居项目外电接入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2.5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工程所属行业等相关施工质量现行验收合格标准。2.6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3.1.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具体数量)个。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2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12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温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楼本项目开标室(温江区锦绣大道南段43号天府智谷C栋3楼)。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ggzyjy.sc.gov.cn、www.cdggzy.com)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成都九联科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芙蓉大道二段733号邮编:/联系人:汤老师电话:028-82631977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1288号派都广场1栋3楼邮编:/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28-8939663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成都九联科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芙蓉大道二段733号联系人:汤老师电话:028-82631977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1288号派都广场1栋3楼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28-893966331.1.4★项目名称江安雅居项目外电接入工程1.1.5建设地点成都市温江区1.2.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完成江安雅居项目外电接入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工程所属行业等相关施工质量现行验收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质条件: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财务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项目经理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限制投标的情形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14)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4.3限制投标的情形(15)在最近一年内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因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被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17)拟任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其他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履行期间是指从工程项目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时间)的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在本项目其他标段担任项目经理的除外)。☑(18)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注: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得另行增加其他限制投标情形。本条(12)、(15)规定的事项,应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依据,“近三年”“近一年”应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出具时间起算。“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是指:投标人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作出暂停或取消一定时期投标资格的已生效行政处罚,其限制投标范围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适用范围相同,与行政处罚规定的限制投标行政区域无关。骗取中标是指投标人实施了以弄虚作假的行为作为谋取中标的手段,投标人只要具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无论结果是否中标,都属于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是指:(1)在经营活动中,被行政监督部门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或严重违约的。(2)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中,转包的。(3)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中,违法分包2次以上的。1.4.4★投标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不需要提供的除外)。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允许: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必须经项目业主认可。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①工程量清单;②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③答疑及补遗文件(如有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2025年05月02日17时00分之前(投标截止日前10天)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提问(投标人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再进行澄清和答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统一答复,答复内容对投标文件有实质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性影响的,且开标时间不足15日,应当顺延。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2日10时00分注:若有补遗文件修改的,以补遗文件中确定的时间为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将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上传答疑、补遗或修改的文件,投标人请及时自行下载本标段的答疑、补遗或修改的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随时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上查询本标段的答疑、补遗或修改的文件,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标段所有答疑、补遗或修改的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将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上传答疑、补遗或修改的文件,投标人请及时自行下载本标段的答疑、补遗或修改的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随时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上查询本标段的答疑、补遗或修改的文件,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标段所有答疑、补遗或修改的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3.2.3★投标最高限价投标最高限价2041657.99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税)为67907.91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不含税):160347.53元;规费(不含税):13871.22元】注:1、投标人投标函中填报的金额、投标报价文件中投标总价扉页的金额(修正前)不得超过投标最高限价,否则应否决其投标。2、投标最高限价相应价格=投标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规费为投标最高限价中已列明的费用)。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注:不能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没有通知的,视为自动(不需通知)延长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至完成评标和定标工作。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没有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自动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3.4.1★投标保证金不提交□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以投标人名义提交。提交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且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标3.4.1★投标保证金段)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以下三种方式,由投标人任选一种方式递交:第一种递交方式——通过基本帐户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或网银第二种递交方式——电子银行保函第三种递交方式——电子保证保险保单A、采用第一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1)投标人应根据“拟投标项目回执”上载明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账号、开户银行、应交金额等要求交纳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转至“拟投标项目回执”上的收款账号,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点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2)成都市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相关信息如下:开户单位:开户行:账号:注:在成都银行开设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必须使用同城交换或银行电汇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能使用通存通兑的方式提交。B、采用第二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1)递交电子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由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自行选择银行出具电子银行保函,并通过其单位账户支付费用(如有),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点00分之前将电子银行保函加密推送至交易平台(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银行保函费用是否为单位账户交纳,以投标情况公示表为准。(2)电子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银行担保的内容(即:如因投标人原因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银行向招标人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C、采用第三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1)递交电子保证保险保单的投标人,应由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自行选择保险机构出具电子保证保险保单,并通过其单位账户支付保费,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点00分之前将电子保单加密推送至交易平台(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保证保险保费是否为单位账户交纳,以投标情况公示表为准。(2)保证保险的格式以保险机构的保单格式为准,保单内容应包括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单的有效期限、保证的内容等。(3)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保证资料或虚假保单、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经调查属实的,记入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同时推送至相关监管部门,在投标保证保险业务开展过程中实施联合惩戒。D、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应于开标时在成都市交易中心开标系统中公布。E、本标段投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F、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同等约束力。注:1、在开标(投标截止时间)时,成都市交易中心对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提交信息有异常的情况在投标情况公示表上进行标记“*”,招标人(招标代理)如实记录并推送给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予以评审。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以及“拟投标项目回执”中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称、收款账号(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系统自动生成收款账号)、开户银行等信息提交保证金,并通过交款银行查询是否提交成功。3、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4、投标保证金金额经计算为1—9999元的,按照“取整就低”原则取整到千位(即缴纳:0,1000、2000、3000………9000元);投标保证金金额经计算为10000—199999元的,按照“取整就低”原则取整到万位(即缴纳:10000、20000、30000………190000元);投标保证金金额经计算为200000—399999元的,按照“取整就低”原则以2万元递增取整(即缴纳:200000、220000、240000………380000元);投标保证金金额经计算为400000—799999元的,按照“取整就低”原则以5万元递增取整(即缴纳:400000、450000、500000………780000元);投标保证金金额经计算在800000元(含)以上的,缴纳800000元。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与退还的相关规定按照成发改法规函【2019】159号文执行。(一)投标保证金的正常退还程序1.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保函,由交易中心在评标结束后第7个工作日发起退还。2.对于中标的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由交易中心按照该项目(标段)招标人的书面意见将投标保证金及保函退还至投标人;超过投标有效期的,在有效期届满后第1个工作日由交易中心对投标保证金及保函直接发起退还;对其余中标候选人,在评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未向交易中心提出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及保函的,由交易中心直接发起退还。(二)投标保证金的非正常退还程序1.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的,正处于调查处理期间,招标监督部门应及时书面通知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行政监督部门出具调查处理结果后,交易中心根据处理意见发起退还。2.招标人因特殊情况书面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的,须在正常退还程序启动之前书面告知交易中心。若投标人向交易中心书面表达拒绝延长并放弃投标的,由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将保证金退还至原拨付账户;以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按保函约定方式退还。2.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其利息按照专用账户开户银行退款当日挂牌对公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将利息划拨至投标保证金的原拨付账户。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补充、修改或替代投标文件的;(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三)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由市公资交易中心依据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和行政监督部门的书面处理意见,将投标保证金转至招标人的基本账户。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无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无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无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注解除外)。(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后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的内容。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3.7.1★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应否决其投标。(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3.7.3★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4)投标文件若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由注册于本单位的全国注册造价人员编制,造价人员盖执业章处,应加盖造价人员的执业章。(5)若投标人没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具有造价资格的人员,可以委托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有造价资格的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执业章章,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与该中介机构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复印件)。3.7.4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另需提供电子文档(U盘,U盘上应标明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包含的内容应为已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正本PDF格式扫描件)一份。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7.5装订要求(1)投标文件应采用粘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2)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宜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4.1.1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应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若投标人投标文件因密封不严、标志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1递交投标文件(1)投标人应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4.2.1递交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成都市温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楼本项目开标室(温江区锦绣大道南段43号天府智谷C栋3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3.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修改。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交叉检查。(2)开标顺序:不分递交先后顺序随机开启。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未提出异议的,视同其认可开标过程、开标内容和开标结果。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为:从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注:评标委员会组建时,可视情况调整并增加评标委员会人数。招标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总数的1/3。6.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7.4.1履约担保1.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2.递交形式:现金占100%或银行保函占100%或保险公司担保占100%或担保公司担保占100%。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3.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4.履约保证金退还:详见合同。7.5.3签订合同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7.5.3签订合同中标人应按其投标文件的承诺,派遣项目班子。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的项目经理不得更换,项目班子其他人员若有变更,应与招标人协商议定。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编页码不作统一要求,投标人自定。10.2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基础进行计算所得金额*67%收取。中标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收款单位: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都支行银行账户:13065602012210.3★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投标报价文件(包括投标函)投标函、报价总价、清单扉页三价一致。10.4★低于成本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1)投标人的评审价金额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招标控制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下同)的比值(比值=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或等于85%。(2)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的比值(比值=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金额÷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或等于90%时,且与所有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详细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的评审价金额算术平均值的比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或等于95%。注:①合格投标人是指:采用综合评估法指已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指已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的投标人;②评审价=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安全文明施工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为投标报价中已列明的费用),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③上述投标最高限价相应价格、所有合格投标人报价的评审价算术平均值按相应百分比计算后,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3)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10.5中标价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1.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10.6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但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合同段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时,按如下方式确定中标人: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招标人选择该投标人中标的合同段的原则是:/10.7压证施工制度实行项目经理压证施工制度。投标文件承诺的施工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须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提供给项目业主,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10.8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人在合同履行中,不得存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规定的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情形。10.9★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不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属于隐瞒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已填报上述信息的,不属于隐瞒情形)。如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10.10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文件中“注”的内容与正文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文件中“注”的内容为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10.11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12监督部门成都九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13特别注意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所述内容不一致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中表述不明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所述内容为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内容与清单总说明不一致处,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内容为准。招标文件中“★”号条款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号条款,视为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应作否决投标处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招标文件的修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报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施工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应附身份证、职称证(若有)、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若有);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若有)、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社保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电子文档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转入评标阶段(如投标人未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字确认,则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9)开标结束。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未提出异议的,视同其认可开标过程、开标内容和开标结果。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的10%。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外电接入工程施工 外电接入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