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口提升优化中标结果公示(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



兰陵北高速路口提升优化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兰陵北高速路口提升优化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SDGP371324000202502000038二、项目名称:兰陵北高速路口提升优化项目三、成交信息:

标包:A

供应商名称:中疆建设(山东)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经济开发区芝麻墩街道长安路与乐陵路交汇处长安壹街坊3-A3

成交金额:74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A

名称:兰陵北高速路口提升优化项目

施工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30 日历天

五、评审专家名单:标包A:石磊、王丽君、邱德龙标包A:中疆建设(山东)有限公司(76.00、82.00、73.00)、山东同创体育工程有限公司(73.98、75.98、73.98)、山东绿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71.99、77.99、70.99)。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收取。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未成交供应商的未成交原因:1、山东同创体育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得分较低);2、山东绿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得分较低)。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方式:0539-5206128地 址:临沂市兰陵县金山路综合服务中心西楼6楼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宸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539-8021222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智圣路与沂蒙路交汇处临沂IFC国际金融中心10层1006号 3、项目联系方式联 系 人:陶亚琴、郭昕 联系方式:0539-8021222、17753921809十一、附件:成交附件.zip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兰陵北高速路口提升优化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区域
临沂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22日 16:59

评审专家名单
邱德龙,石磊,王丽君,

总中标金额
¥74.7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山东宸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
17086367777

采购单位
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兰陵县综合服务中心西楼六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9860999901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宸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现代国融中心1号楼100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7086367777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名称)的兰陵北高速路口提升优化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兰陵北高速路口提升优化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中疆建设(山东)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2人,营业收入为127万元,资产总额为142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正业、诚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加盖公章):中疆建设(山东)有限公司天市2025年05月22日本企业(单位)对土勺真实性负灬育虚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注:本项目属于“建筑业”兰陵北高速路口提升优化项目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填表时间:2025年5月22日项目编号SDGP371324000202502000038项目名称兰陵北高速路口提升优化项目分包数量1个采购人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宸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预算金额74.789552万元成交金额74.7万元评审地点蒙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不见面分散评标评审时间2025年5月22日09时00分至2025年5月22日11时00分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餐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石磊王丽君邱德龙400400石磊400400王丽君400400邱德龙合计72001200.00元采购人代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陶亚琴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册项目名称:兰陵北高速路口提升优化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324000202502000038采购人: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宸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五年五月投标提示一、本磋商文件如发生修改、澄清时,均推送至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请下载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关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及时获取修改、澄清内容,责任自负。二、根据《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临政字〔2020〕70号)、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实行“不见面”开标,不再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投标企业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操作手册.doc”并按照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报价人需要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从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CA锁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LYTF)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非加密响应文件(格式为.NLYTF格式)拷贝至U盘备用。磋商文件中要求响应文件加盖“公章”是指供应商的法定名称章,电子响应文件加盖电子章。各报价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议各报价人在开标时间前至少30分钟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开标前30分钟内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电子签到,投标时间截止系统自动停止签到,如报价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无效投标处理。各报价人在开标时间后10分钟内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解密响应文件,过时视为投标书未送达,作无效标处理。(技术支持电话:0539-8770051)三、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运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时无需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在开标结束确定成交人后,由成交人按磋商文件要求3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四份(一正三副),按照报价人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纸质响应文件与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内的响应文件相一致。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四、不见面开标已启用不见面二次(多次)报价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通知公告”中“关于优化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相关功能的通知”(网站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xwzx/008002/20210415/c4feb8ff-736a-4454-92c4-a9a35a70c024.html)并按照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供应商需及时接收报价指令并在30分钟内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点击企业用户选择供应商,进入在线报价菜单对应项目进行二次(多次)报价,未按时提交报价的,将导致报价被拒绝,报价不得高于上一次报价,否则报价无效。如有问题请联系技术服务电话:0539-877006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时参加最后报价环节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本项目最后报价的机会,该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请各供应商在手机APP下载标证通进行人脸认证,操作步骤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_nas/504b3bef-545a-48fd-a585-558f21870314/9349af5a-6d59-434c-9e21-f28728d6d39a/新点标证通app操作零基础模板.docx目录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六、确定成交第二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三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四章项目说明及内容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评审方法二、评标标准(一)初步评审(二)评分细则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封面格式二、商务部分三、技术部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八章履约验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1.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进行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本项目不允许);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1.3.2规定。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响应,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4.7对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货物,是指供应商按响应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1.6服务,是指供应商按响应文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货物供货过程中须承担的制造、运输、吊拉、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及其他各项义务。1.7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1.8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10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3.响应费用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分为2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供应商须知第二册第2章采购邀请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4章项目说明及内容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8章履约验收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为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5.4响应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5.5除非有特殊要求,响应文件不单独提供响应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6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6.1响应文件第二册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5.6.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6.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供货(或施工)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7不论响应过程和响应文件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文件(含电子版)均不退还。5.8除响应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5.9参与响应响应文件活动的各方应对响应文件和响应文件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10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响应文件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响应文件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以书面或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供应商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6.3供应商认为响应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响应文件。6.4供应商应自行关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8.2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文件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每一包响应文件均需满足本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8.3封面设置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8.4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响应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8.5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8.6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8.7关于盖章要求:响应文件中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的,通过临沂市电子交易系统标书制作软件加盖电子章的,与单位的公章或法人章或法人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供应商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9.2供应商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9.3无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4章项目说明及内容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报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4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0.2上述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响应文件第一部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10.3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内容符合响应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4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0.5(电子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用于证明供应商身份的单位电子签名的实名认证证书和用于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申请办理实名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右侧“CA证书办理”栏目。电子响应文件基本流程: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右侧“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及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照操作手册安装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使用实名认证证书打开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提示和操作手册导入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使用实名认证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扩展名为.LYTF文件,不得对已生成的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压缩、解压等操作),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使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并生成完整的电子响应文件,重新上传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将被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拒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使用实名认证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解密时长一般为10分钟。若供应商实名认证CA证书即将到期或已过期,请确保在开标时实名认证CA证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实名认证CA证书在续期后务必在开标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进行解密。因供应商以下原因,响应将被拒绝: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成功上传响应文件的;2)对已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实名认证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10.6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10.6.1封面:(1)响应文件封面。商务部分:(2)报价函(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5)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要求见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①“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②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财务状况报告应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或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④2024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的凭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真实性承诺(格式见附件);(9)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不符合条件无须提交);③监狱企业: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不符合条件无须提交);④节能、环保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并附相关认证信息截图或具体查询网址(不符合条件无须提交);⑤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见附件,不符合条件无须提交);⑥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见附件,不符合条件无须提交)。(10)临沂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1)项目管理机构(格式见附件);(12)其他用于评分的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13)案例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4)磋商保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技术部分:(16)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17)施工组织设计:①总体概述:施工程序总体设想及施工阶段划分;②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③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④机械设备投入计划;⑤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⑦质量保证和质量违约责任承诺;⑧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1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10.6.4关于“技术条款偏离表”的特别说明10.6.4.1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技术条款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响应情况。供应商须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投标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10.6.4.2响应程度分为“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10.6.4.2.1“正偏离”是指投标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磋商文件的要求技术更先进、档次更高、更适合采购人使用。标注“正偏离”的,供应商必须注明认为“正偏离”的理由。10.6.4.2.2“负偏离”是指投标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瑕疵和不足。10.6.4.2.3本次招标不允许供应商复制粘贴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作为其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10.6.5关于质保期的特别说明10.6.5.1本次磋商项目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或第4章采购内容。10.6.5.2磋商文件第二册如无特殊要求的,质保期最短2年。10.6.5.3质保期大于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视所投情况提供质保函。11.报价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工程,以及伴随的服务和货物。报价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1.2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1.3若技术要求及说明中未体现“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字样,供应商不允许采用进口产品报价。11.4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但每一次报价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价格的评审以最终报价为准。11.5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供应商应提交样品的,样品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2.磋商保证金12.1根据鲁财采【2019】4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磋商保证金。12.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及成交后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将如实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3.响应有效期13.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1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应于提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14.2电子响应文件封面应由供应商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响应文件指定位置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加盖单位电子公章。14.3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项目实行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须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文件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咨询电话0539-8770063。16.响应文件截止16.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16.3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接收响应文件。17.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将记载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密封情况,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生成回执,供应商自行查看、打印。17.3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撤回。17.4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供应商应当先撤回原文件,使用自备计算机和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17.5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响应文件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组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过程同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进行。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工作人员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公布供应商后,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予以公开唱标。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退回。18.3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18.4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9磋商小组19.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3人以上单数组成。19.2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需对评审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员若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19.3磋商小组的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19.4磋商小组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与会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0.资格审查20.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磋商;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2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20.2.1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的截图(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查询结果的截图(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询结果的截图(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⑨供应商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选择“高级检索”,“全文检索”输入供应商单位全称,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后检索查询结果的截图(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响应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20.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磋商依据。21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1.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1.2经磋商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要说明其不符合要求的原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拒不签字的,并不影响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结论。21.3响应文件的澄清21.3.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将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3.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1.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1.4供应商所报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在磋商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明材料。21.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1.6磋商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2.无效响应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3)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4)响应有效期不足的;(5)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响应协议书的;(6)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7)属于串通响应,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10)不符合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磋商2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分别单独进行磋商。2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3.5本项目共2轮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本项目实行不见面远程二次(最终)报价,供应商进行网上在线报价,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优化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相关功能的通知”(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xwzx/008002/20210415/c4feb8ff-736a-4454-92c4-a9a35a70c024.html)。23.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对最后报价书面签字确认。节能、环保产品、中小微企业产品价格认定均按照最后报价后的浮动比例同比例进行调整。23.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该退出申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书面签字确认。24比较和评价2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2磋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审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4.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扣除5%后参与磋商。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24.4根据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对满足加分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供应商,可给予1分的评审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25采购项目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6保密要求26.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磋商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不得泄露磋商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成交27.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29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排序,确定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8.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9.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0.发出成交通知书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应同时公告供应商未中标的原因,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签订合同31.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1.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1.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履约保证金(无)32.1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1)32.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规定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2)。32.3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如有)。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依规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磋商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2.1供应商递交的磋商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33.2.2成交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4.预付款34.1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执行。34.2本项目采购人不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情形,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5.廉洁自律规定35.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5.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5.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6.人员回避潜在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7.质疑与接收37.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7.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7.3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7.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8.项目其他相关费用38.1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8.2公证费/见证律师费公证费/见证律师费的收费标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8.3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承担,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39磋商文件解释权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册项目名称:兰陵北高速路口提升优化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324000202502000038采购人: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宸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二章采购邀请第三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四章工程需求及技术要求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二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兰陵北高速路口提升优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兰陵北高速路口提升优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nyi.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05-22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324000202502000038项目名称:兰陵北高速路口提升优化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747895.52元采购需求:标包标的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预算金额(单位:元)A包兰陵北高速路口提升优化项目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磋商文件要求;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5、投标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关系或投标单位法人、负747895.52元A包兰陵北高速路口提升优化项目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法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兼职管理关系;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7、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747895.52元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面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鼓励节能政策、环保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05月12日08时30分至2025年05月16日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地点: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下载磋商文件;3、方式: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相关网站,因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下载磋商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本项目采用网上开评标: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并有意投标的单位,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填写投标信息后领取磋商文件,供应商须在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05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方式:0539-5206128地址:临沂市兰陵县金山路综合服务中心西楼6楼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宸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539-8021222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智圣路与沂蒙路交汇处临沂IFC国际金融中心10层1006号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陶亚琴、郭昕联系方式:0539-8021222、17753921809第三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本磋商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采购人: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方式:0539-5206128地址:临沂市兰陵县金山路综合服务中心西楼6楼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宸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业务联系人:陶亚琴、郭昕电话:17753921809、0539-8021222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智圣路与沂蒙路交汇处临沂IFC国际金融中心10层1006号3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磋商公告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本项目属于“建筑业”5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6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不接受联合体7本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747895.52元;各供应商按照要求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报价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费报价、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规费、税金(规费、税金不作为竞争性费用)等供应商响应招标单位要求完成拟建工程的全部费用。8是否现场踏勘:(是否)9是否兼投不兼中:/10本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投标:(是否)11保证金形式:根据鲁财采【2019】4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磋商保证金。12响应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工作日13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传送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响应文件上传栏目。注:①上述形式响应文件按要求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上传,逾期未上传后果自负。②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且响应文件被退回,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逾期送达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不予接收。15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开启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开标系统16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1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18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是否)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临政发〔2010〕154号)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单位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合同为依据,无需任何抵押,由专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银行据此为中标企业提供相应额度的贷款,财政部门在企业履约后,将资金直接支付到企业在贷款银行设立的专户,用于归还贷款。19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单位:山东宸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智圣路与沂蒙路交汇处临沂IFC国际金融中心10层1006号联系人:招标部电话:0539-8021222邮箱:shandongcxzb@163.com20成交服务费:本项目成交服务费按照山东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鲁招协(2024)13号)文件标准执行,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支付形式:现金、电汇转账等。20支付时间:确定中标结果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形式:电汇或转账收款信息开户名:山东宸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账号:818830101421004915支付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21公证费(如有)按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计取,由成交(中标)供应商支付。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法律法规对相应工程规定的条件:无2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财务状况报告应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或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4.2024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的凭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中小企业声明函;8.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2(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以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3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否☑合同条款1付款途径:财政支付2付款方式:按照工程完成形象进度的80%拨付过程款,最终验收合格后按审定结算价格拨付至完成工程量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3工期:30日历天4项目地点:临沂市兰陵县县城内5苗木养护期:12个月。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7争议的解决:提交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第四章项目说明及内容一、项目概况1、采购内容:兰陵北高速路口提升优化项目2、付款方式:按照工程完成形象进度的80%拨付过程款,最终验收合格后按审定结算价格拨付至完成工程量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3、工期:30日历天4、项目地点:临沂市兰陵县县城内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二、项目说明兰陵北高速路口提升优化项目主要内容为:绿化、景观灯、监控设施安装、景观浇灌给水管道铺设等工程。三、采购清单及主要技术参数要求1、计价依据: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定额执行鲁建标字[2005]7号发布《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价目表依据《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2013)调为56元/工日。建筑安装工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定额执行鲁建标字[2003]3号发布《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价目表依据《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价目表》(2013)调为56元/工日。规费及增值税费率执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费的通知(鲁建标字[2023]2号)、《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22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鲁建标字[2019]10号)、《关于发布临沂市建设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临建价发[2017]3号)等国家、省、市有关造价方面的规定。2、其他说明:本项目造型油松、异型朴树主材列为暂估价,共计13株,合计29.7万元。明细如下,:序号材料名称单位数量除税价/元合价/元1造型油松,地径:25cm高度3.5-4m,冠幅3.5-4m特选,全冠,冠幅饱满,适当修剪株235000700002丛生朴树A地径:45cm,高度11-12m冠幅5-6m丛生,特选,4-6分枝,每分枝10-15cm冠幅饱满,形态优美株5250001250003丛生朴树B,地径:35cm,高度9-10m冠幅4-5m丛生,特选,4-6分枝,每分枝10-15cm冠幅饱满,形态优美株617000102000总计2970003、对于措施费报价项目,供应商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和自行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自主确定措施费,完成全部合同内容,按照报价一次性包干结算。若结算时分部分项工程费变化超过15%,措施费按以下规定进行调整:(1).分部分项工程费减少时:结算措施费=投标措施费-(投标分部分项工程费*0.85-结算审核分部分项工程费)*(投标措施费/投标分部分项工程费),并计取规费税金。(2).分部分项工程费增加时:结算措施费=投标措施费+(结算审核分部分项工程费-投标分部分项工程费*1.15)*(投标措施费/投标分部分项工程费),并计取规费税金。4、安全文明施工费结算时不可调整,社会保险费结算时按照最新有关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结算时凭出具的缴费凭据结算,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结算时凭出具的缴费凭据结算。5、工程变更价款调整按下列原则确定:(1)、投标报价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综合单价的,按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中有类似综合单价的,参照投标报价。(3)、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综合单价的,执行新编综合单价,按照以下方法确定:①变更综合单价=新编综合单价*(1-投标综合下浮率);②新编综合单价按照兰陵财政部门统一的计价标准,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必须是财政审核后的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编制;③投标综合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注:招标控制价和中标价中若有暂列金和专业工程暂估,在计算时应扣除)(4)、投标报价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综合单价或者类似价格,但明显采用不平衡报价的工程变更项目,按照以下原则确认变更综合单价:①变更增加工程量且投标价明显高于市场价的,应按照财政部门统一的计价标准和市场价,对增加工程量超过15%的部分,重新确认变更单价。②因变更减少或者去掉的项目(因规划变更、拆迁等客观原因或甲方原因解除未完工部分的合同的情形除外),投标单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对减少工程量超过15%的部分,扣减单价按照市场价(新编综合单价或市场询价)扣减。(5)、工程变更中新增材料(设备)及招标暂估价材料(设备)的价格,按照以下方式确定。①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规定招标条件的,应采取招标的方式确定价格。招标前项目建设单位应提报招标控制价审核,提供3家以上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生产企业询价资料和市场询价报告,财政部门委托评审中介机构再咨询3家以上企业报价,形成询价报告,由县财政局和项目建设单位共同盖章签字确认,确定评审价格。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据此进行招标。②材料(设备)使用量小,涉及工程价格较低,达不到招标条件的,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财政评审单位共同考察,签证确认,核定价格。6、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须报送财政部门审核。施工合同条款与经审核的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时,结算以招标文件为准进行,招标文件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除外。7、工程变更应严格遵循兰陵政办字〔2024〕16号文关于印发《兰陵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8、工程量清单:另附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六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将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对其资信、技术规范、技术方案、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进行评价,综合评选出最佳报价方案。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由高到低顺序排列。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确认函。如采购人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认定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符合要求的应当提供该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监狱企业产品价格给予5%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监狱企业产品报价×5%监狱企业评审价格=总报价-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5%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价格=总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注:1、以上用于评审加分的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2、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品目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品目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节能品目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文件规定,对节能、环保产品评审加分:节能产品加分=技术加分+报价加分=(节能产品报价之和÷总报价)×8%×技术部分总分值+(节能产品报价之和÷总报价)×8%×价格部分总分值。其中节能产品报价中不含强制性节能产品的报价。环保产品加分=技术加分+报价加分=(环保产品报价之和÷总报价)×8%×技术部分总分值+(环保产品报价之和÷总报价)×8%×价格部分总分值。注: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2.产品是否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上述类型,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附相关认证信息截图或具体查询网址,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以上证书以原件扫描件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二、评标标准(一)初步评审1.资格审查序号审查内容审查材料评审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是否符合要求2资质要求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是否符合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是否符合要求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的凭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是否符合要求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否符合要求6良好信用查询记录提供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供应商无须提供,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7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查询截图;是否符合要求8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是否符合要求2.符合性评审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是否符合要求2报价一览表是否按要求提供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否按要求提供4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是否按要求提供5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实质性要求条款是否满足要求6报价未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是否符合要求7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是否符合要求8不属于串通响应文件,或者依法未被视为串通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要求9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是否符合要求10不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是否符合要求11符合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是否符合要求(二)评分细则类别评审项目分值评标要点及说明报价得分(30分)报价得分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30×100%。(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商务部分(6分)业绩6分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每签订一个类似项目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扫描件及中标公示截图,附于投标文件中合同需明确签订日期及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技术部分(64分)施工程序总体设想及施工阶段划分10分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采用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满足绿色施工要求,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的得10分;对项目总体有一定认识,表述清晰、完整,措施具体有效;基本满足绿色施工要求,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符合规范要求的得7分;对项目总体有认识,有一定的措施但部分不具体;基本满足绿色施工要求的得4分;对项目认识不足,表述不清晰,措施不具体;不满足绿色施工要求,施工段划分不合理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10分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最大的得10分;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合理,可行。进度违约怎人承诺具体,经济赔偿大的得7分;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的得4分;关键线路不准确,计划编制不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不可行。没有违约责任承诺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8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的得8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准确的得6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的得4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机械设备投入计划8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降噪措施较好满足绿色施工要求,采用先进机械设备的得8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降噪措施满足绿色施工要求的得6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降噪措施基本满足绿色施工要求的得4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降噪措施满足绿色施工要求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的分析和解决方案8分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先进、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的得8分;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基本可行的得6分;对项目关键技术有一定了解,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基本可行的得4分;对项目关键技术有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不可行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8分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的得8分;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合理的措施且具体、完整,采用规范正确的得6分;有基本合理的措施,采用规范正确的得4分;安全文明措施不得力,采用规范不正确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质量保证和质量违约责任承诺6分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超过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最大的得6分;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满足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次大的得4分;具体措施可行,满足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的得2分;措施不可行,没有质量违约责任承诺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新技术应用和违约责任承诺6分针对项目实际,提出采用新技术的具体措施。新技术的验证材料可靠,对节约投资和工期的保证措施得力、具体、严谨。对采用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预见充分,违约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最大得6分;针对项目实际,提出采用新技术的具体措施。新技术的验证材料可靠,对节约投资和工期有保证措施。对采用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有一定的预见,违约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次大得4分;有新技术措施,但验证材料不充分,对节约投资和工期可能有一定收益,对采用的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预见不足。有违约责任承诺得2分;采用的新技术针对性不强或验证材料不可靠,对节约投资没有收益,无违约责任承诺得1分。缺项不得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封面格式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二、商务部分附件1投标函1.投标函山东宸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并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数量。2.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保证按期完成项目的实施。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利。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5.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要求,遵守贵机构对本次项目所做的有关规定。6.我方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工作日。7.我方若未成为中标人,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8.我方与本此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政编号:电话:,传真:开户单位:开户银行:账号:供应商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单位本次项目的全权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活动,全权代表在参加,项目(项目编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全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附贴全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全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单位:,部门:职务: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联系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此处附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电子公章):年月日附件4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项目名称总报价(元)大写:小写:工期日历天质量目标备注说明:1、报价一览表中“总价”是指工程完工的全部费用的报价。2、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合计总价相一致。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看历史报价分包编号SDGP371324000202502000038A分包名称兰陵北高速路口提升优化项目采购人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行机构山东宸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价文件送达时间2025/5/2017:21:38投标报价(元)747598.9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报价次数报价单位报价人报价时间报价金额(元)第2次中疆建设(山东)有限公司钟玫瑰2025/5/229:40:29747000.00第1次中疆建设(山东)有限公司标书报价2025/5/2017:21:38747598.9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速路口提升优化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