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渡车专线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华中师范大学2025)
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两校区摆渡车专线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SCWT06-20250064/HBSF-ZC-25042938(招标文件编号:同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两校区摆渡车专线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硚口区硚口路160号
中标(成交)金额:123.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武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两校区摆渡车专线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寒暑假休息,其他节假日根据甲方需求可适当调整。(如服务期未满,预算金额用完,则服务期至预算用完之日止)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宝凝、刘立行、乔朝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104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报价要求为按照车型报每辆车每日单价,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为¥680.00元/日/车。
2.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信息网(网址:http://zb.ccnu.edu.cn)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中师范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 027-678684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侧院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209室
联系方式:张盛华、吴坤、徐清晨、郑君娥、夏雨珊、秦晓雯、田佼玉 027-87296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盛华、吴坤、徐清晨、郑君娥、夏雨珊、秦晓雯、田佼玉
电 话: 027-8729608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两校区摆渡车专线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城市交通服务/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
采购单位
华中师范大学
行政区域
湖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23日 15:3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宝凝、刘立行、乔朝阳(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123.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盛华、吴坤、徐清晨、郑君娥、夏雨珊、秦晓雯、田佼玉
项目联系电话
027-87296088
采购单位
华中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周老师 027-67868405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侧院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2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盛华、吴坤、徐清晨、郑君娥、夏雨珊、秦晓雯、田佼玉 027-87296088
附件:
附件1
定稿【单一】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两校区摆渡车专线服务采购项目.pdf
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HubeishifaBiddingCo.,Ltd.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编号:HSCWT06-20250064/HBSF-ZC-25042938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两校区摆渡车专线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内容:2025年两校区摆渡车专线服务采购采购人:华中师范大学代理机构: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单一来源协商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合同书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单一来源协商邀请函项目概况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两校区摆渡车专线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侧院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209室或网络(邮箱hbsfzb@sina.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SCWT06-20250064/HBSF-ZC-250429382.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两校区摆渡车专线服务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4.预算金额:人民币123万元5.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23万元6.采购需求: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两校区摆渡车专线服务采购,为学校师生提供桂子山校区—南湖校区的往返摆渡车专线服务。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寒暑假休息,其他节假日根据甲方需求可适当调整。(如服务期未满,预算金额用完,则服务期至预算用完之日止)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三、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1.时间: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1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侧院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209室或网络(邮箱hbsfzb@sina.cn)3.方式:(1)现场获取;(2)网络获取(邮箱hbsfzb@sina.cn)。供应商代表须准备如下相关证明材料: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信息);法定代表人自行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信息);②登记表(详见附件);③付款凭证(网络获取提供);上述文件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4.售价: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400元/本,售后不退。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5年05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侧院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6号开标室五、其他补充事宜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信息网(网址:http://zb.ccnu.edu.cn)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华中师范大学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联系人:周老师联系方式:027-678684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侧院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209室联系人:张盛华、徐清晨、吴坤、郑君娥、夏雨珊、秦晓雯、田佼玉联系方式:027-872960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盛华、徐清晨、吴坤、郑君娥、夏雨珊、秦晓雯、田佼玉电话:027-8729608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下表所列内容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华中师范大学2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3监管部门财政部4供应商详见第一章第二条供应商相关要求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接受,接受进口的产品为:6项目属性服务7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标准,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服务费金额计取标准如下: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服务类)中标服务费按如下费率分段计算累进计费: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下:1.5%;100-500(含)万元:0.8%;500-1000(含)万元:0.45%。3.按上述计算所得金额下浮40%收取。单个项目代理服务费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银行账户信息:开户名称: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账号:10190200000000074行号:3135210064728报价单位人民币9备选方案不接受接受10联合体不接受接受11成交后分包不允许12协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协商保证金13响应文件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90日历天14响应文件形式(1)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2)电子版:未加密PDF格式,电子版内容应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份数:1份;形式:U盘。(3)为方便评审,供应商应将《报价一览表》原件及《交纳保证金的银行凭证》(若有交纳保证金要求的)各两份一并装入一个信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报价一览表”字样。响应文件密封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供应商名称:15样品不需要需要,样品的包装及递交要求:16现场演示不需要需要,演示要求:17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单一来源协商邀请函18递交响应文件、样品地点详见第一章单一来源协商邀请函19开启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人数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总数的2/3。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评审专家将随机抽取。21履约保证金无有,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22付款方式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23质疑提交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23质疑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时应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联系电话:027-87296088,邮箱:hbsfzb@sina.cn。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质疑将不予受理。其他要求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编制采购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推迟采购会日期,并将此变更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近两年2份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请供应商派熟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或商务负责人员等能详细介绍供应商公司情况及项目了解情况的人员,以便在谈判过程中进行可能出现的答疑或澄清。代表需经法人授权。注意: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第一章单一来源协商邀请函中指定网站发布的本采购项目的相关信息(答疑、澄清公告等)。补充说明:1)除本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3年6月5日,则近三年是指2020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4日。2)关于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前,则近三年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三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3年6月5日,则近三年是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3年9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3)本采购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均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供应商须知及协商程序1.项目属性1.1“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1)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2)响应的货物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且是全新、原装正品,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1.2“工程”是指: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1.3“服务”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采购人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一、总则2.适用范围2.1本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单一来源协商邀请函”所列项目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采购。3.定义3.1“采购人”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单一来源采购人员。3.4“供应商”是指:响应单一来源协商邀请函要求、获取了采购文件并参加本次协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5“合格的供应商”是指:经单一来源采购人员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协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3.6“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4.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协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4.2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支付标准和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收费: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服务工程100以下1.5%1.5%1.0%lOO-5001.1%0.8%0.7%500-10000.8%0.45%0.55%l000—50000.5%0.25%0.35%5000-lOOOO0.25%0.1%0.2%lOOOO-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采购项目成交金额为6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600-500)万元×0.8%=0.8万元合计收费=1.5+4.4+0.8=6.7万元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的构成1)单一来源协商邀请函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5)合同书格式6)响应文件格式7)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有)8)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在协商过程中发出的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如有)三、响应文件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包含价格、商务、技术和服务及供应商认为其他必须提交的资料等所有内容的文件。7.响应文件内容及参考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响应文件的编制9.语言和计量单位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项目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2)除非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9.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9.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对采购文件提出的条件和要求作出明确响应。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采购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3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如采购文件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定。9.4供应商须对所提供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10.报价10.1报价包括供应商首次提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协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10.2采购文件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在进行价格评审时,以响应文件递交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进行报价货币对人民币的转换以计算评审价格。10.3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详见第一章单一来源协商邀请函。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报价应包含完成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采购文件或其他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缴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10.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不得缺、漏项或只报其中的部分内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0.5对于采购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报价中。10.6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0.7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故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供应商的管理水平、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后期维护、技术支持、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不予支持。10.8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的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1.备选方案11.1是否允许备选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有备选方案的,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备选方案,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12.1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12.3以联合体形式进行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1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2.5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2.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3.成交后的分包13.1成交后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采购文件规定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成交后可以分包的,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4.1供应商应按本节及第四章评审办法“资格审查表”的要求,提供足以证明其符合资格要求且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4.2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单位本身,母公司、股东单位和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14.3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应为原件清晰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但应在副本封面加盖单位公章。15.协商保证金15.1本采购项目是否要求递交协商保证金及保证金金额、递交方式、递交时间、接收保证金的账户信息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2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协商保证金的,协商保证金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缴纳保证金的凭证。15.3协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5.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5.5凡未按规定时间、金额从供应商账户汇出协商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账户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6.保证金的退还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无质疑或投诉)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协商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协商保证金。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协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协商保证金将直接退还至供应商交纳时的账户,不以现金方式退还。1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协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响应文件有效期18.1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本次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协商结束后,在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改变协商报价、服务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供应商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8.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其协商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协商保证金。18.3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协商保证金。四、响应文件形式、样品及递交19.响应文件形式1)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响应文件正、副本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3)响应文件用纸应统一为A4规格(图纸、效果图等除外)。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名)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供应商本人签名并附身份证明。4)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名才有效。5)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不可拆卸的方法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6)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应进行密封包装,封包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7)如果未按要求加写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20.样品及现场演示20.1样品。本项目是否接收样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样品的,样品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到指定地点。供应商应在样品上标明项目编号/标段编号、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提交样品的相关规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未成交供应商,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将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20.2现场演示。本项目在评审时是否需要演示及演示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递交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的递交。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逾期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或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22.2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协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2.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五、协商程序及步骤23.响应文件开启23.1采购代理机构在第一章“单一来源协商邀请函”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启,供应商必须准时到现场参加开启。23.2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处理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4.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和协商代表24.1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的组成1)采购人依照校内制度及现行法律规定组建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成员总数的2/3。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评审专家将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4.2协商代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及项目相关的商务技术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协商。授权代表参加协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经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协商。25.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25.1在正式协商前,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25.2供应商信用信息及查询1)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参与政府采购的投标人,信用记录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两个及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4)在资格审查与评审工作未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审时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审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由评审委员会按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响应处理。26.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26.1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加盖公章。27.协商27.1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与供应商进行协商。27.2在协商过程中,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可根据采购文件和协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7.3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供应商。27.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加盖公章。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协商。27.5最后报价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协商结束后,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除非采购需求发生实质性改变,供应商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开启时的首次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六、确定成交供应商28.在供应商的报价、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合同条款等均满足采购需求,最终报价不高于协商方案拟定的价格承受上限的情况下,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确认采购成交,出具成交报告。29.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0.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31.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第一章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签订合同32.采购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协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协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不得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八、保密37.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人员、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九、相关条文解读38.《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罚款等行政处罚。39.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40.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十、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十一、质疑及提交42.质疑4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2.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2.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2.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质疑将不予受理。43.质疑的提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十二、采购文件的解释权44.本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第三章采购需求★一、总体要求1.桂子山校区到南湖校区两校区日常往返通勤,需求乘坐人数≥25、座位数≥12的小型客车至少6台。2.参考线路如下:线路:桂子山校区⇌南湖校区。3.行驶路线经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后期确认后执行,不可中途改变行驶路线。因道路修缮或其他原因导致线路调整的,实际结算时单趟综合单价不变。4.服务时间:原则上每天7:00—21:30,寒暑假休息,其他节假日根据采购人需求可适当调整。二、技术、服务要求★(一)车辆要求1.供应商所提供参与校内服务的车辆配置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要求。2.供应商所提供参与校内服务的车辆标准:(1)提供车型长*宽*高≤7m*2m*2.9m,乘坐人数≥25,座位数≥12至少6台;投入本项目运营车辆购置年限不超过5年(即2020年1月后【以机动车登记证日期作为标准】购置)。要求所提供车辆车况良好,符合国家关于车辆行驶的安全标准;带冷暖空调及通风系统;随车安全设施配置齐全;车容整洁。车辆须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且具有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行车证、保险单等)。(2)车辆没有重大事故记录(如火烧、水泡、存在结构性损伤等)。(3)本项目路程较短,供应商可提供支持乘客站、坐乘车的公交车。3.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享有管理权或者所有权,对车辆及驾驶员负完全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4.供应商提供的车辆须已年审合格,并承诺每台车车辆保险,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税费、年审费、保险费等费用。5.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需符合国家交通管理规定及安全环保等要求,车辆在使用期间如确需日常保养、年审、接受定期检审及其他经采购人认可的合理因素而造成需要暂停运行时,供应商必须及时调派同等条件或以上的车辆提供使用。6.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必须具有行车记录仪、车内视频监控等车辆管理设备。7.温度高于25摄氏度或低于8摄氏度时必须启用冷暖设备,保证乘坐人员的舒适度。8.为响应国家“双碳”目标,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满足节能和清洁环保要求。★(二)工作人员要求所有驾驶员、项目经理及服务团队均须为与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1.驾驶员要求:所有驾驶员应满足以下要求:(1)供应商的车辆驾驶员必须是供应商的在职人员,所派驾驶员应相对固定,年龄在55周岁(含)以内,驾龄5年以上,拥有A1或A3的驾照且年审合格。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未消除的交通违法和交通肇事记录,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一年内交通违法计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无酗酒、传染病、吸毒等情况。(2)禁止司机有酒驾、醉驾、毒驾等不法行为。若出现司机酒驾、醉驾、毒驾等不法行为,由司机本人和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及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3)驾驶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了解《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及与客运有关的相关知识,驾驶员应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运行计划提供服务,服从采购人制定的运行计划并作出相应的安排。(4)车辆在为采购人服务过程中,发生各类交通事故,造成乘车人员的人身伤亡,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负责赔偿。(5)供应商须备有备用驾驶员及备用车辆以供及时保障服务。2.项目经理1名,应满足以下要求:(1)从事客运运输工作10年以上,且有企事业单位通勤车3年以上的管理经验。(2)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现场协调能力。(3)具备应急、突发事件处理能力,熟悉车辆服务项目运行流程。★(三)服务标准及要求1.供应商需服从采购人关于通勤时间、线路、数量等的具体安排。服务期间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统一管理,对于采购人后期制定的关于通勤服务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奖惩条例需无条件服从执行。2.供应商的服务内容、业务流程、执行标准及规范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或规范要求。3.行车线路、通勤车辆经采购人确认后应固定,不得随意变更。供应商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10分钟到首站发车地点,确保车辆准点运行,确保每日运行车次严格按双方确定的路线、时间、站点运行,不得私自提前发车、迟到、串线、甩客。在运行过程中发现车辆故障时,供应商应及时安排替补。4.通勤车辆车体与内饰应干净整洁,且供应商应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5.服务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违法违纪责任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包含对投入的车辆、乘坐搭乘人员、相关财物等安全负责),供应商应承诺如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乘车人员的伤亡,由供应商与保险公司协调处理,做好理赔善后工作,甲方概不负责。6.供应商应委派一名熟悉车辆管理的人员作为本项目的专职项目经理(不作为驾驶员),并组建项目管理团队,主要负责与采购人的日常对接、回访、车辆调度、车辆超速处理、投诉及建议等。7.供应商应承诺按时准点的提供车辆服务,以确保采购人的用车需要,如因供应商原因未能满足采购人的用车计划或造成用车延误情况的,每次从应付费用中扣除当天车费。8.供应商应提供所有服务的车辆有关行驶证件原件、各类商业保险的原件等材料在签订合同前交采购人审核备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车辆,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调整。9.供应商应开展车辆每日消杀等工作。注:技术要求中第(一)、(二)(三)项要求为必须满足项,供应商需在偏离表中明确偏离情况并提供承诺函。未按照服务要求进行完全响应或未提供承诺函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四)服务保障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管理到位,提供安全、高效快捷、文明的服务。供应商应专门设置服务团队,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服务,临时用车1小时内到达指定上车地点。2.供应商须具有完善工作响应机制和响应时限,对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应有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完备的车辆保养维修条件。3.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具有良好车容车貌的车辆,车内温度高于25摄氏度或低于8摄氏度时必须启用冷暖设备。4.供应商如需更换车辆或驾驶员,所更换车辆或驾驶员必须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达到与所更换车辆及驾驶员相当条件,且必须书面报告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视为违约。5.供应商的驾驶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不允许与乘车师生发生争执和冲突,如发生冲突及有伤害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否则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具体合同中约定。6.供应商驾驶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协助做好乘车师生的上、下、停靠等安全工作,因供应商及其驾驶员操作失误、违法违章停车,运载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物品,由此发生人员伤害、车辆损伤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必须保证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通勤车车况良好,无安全隐患;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车辆及驾驶员在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时间内及其他时间如发生任何事故,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五)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1.报价要求:按照车型长*宽*高:7m*2m*2.9m,乘坐人数≥25,座位数≥12报每辆车每日单价。报价需包含车辆租赁、维护、修理、保养、加油、保险、税费、事故理赔、司机人工费等一切相关费用。2.结算方式:按季度结算,根据实际租车数量天数及服务单价据实结算,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向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3.其他说明:供应商可自行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周边情况、道路交通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行车线路、通勤车辆经采购人确认后应固定,不得随意变更。供应商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10分钟到首站发车地点,确保车辆准点运行,确保每日运行车次严格按双方确定的路线、时间、站点运行,不得私自提前发车、迟到、串线、甩客。在运行过程中发现车辆故障时,供应商应及时安排替补。三、商务要求序号指标项重要性指标要求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寒暑假休息,其他节假日根据甲方需求可适当调整。(如服务期未满,预算金额用完,则服务期至预算用完之日止)。2包装和运输投入本项目运营车辆购置年限不超过5年(即2020年1月后【以机动车登记证日期作为标准】购置)。3服务标准/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管理到位,安排项目经理1名,(需从事客运运输工作10年以上,且有企事业单位通勤车3年以上的管理经验)。为学校师生提供安全、高效快捷、文明的服务。并设置专门的服务团队,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服务。4驾驶员资格要求供应商的车辆驾驶员必须是供应商的在职人员,所派驾驶员应相对固定,年龄在55周岁(含)以内,驾龄5年以上,拥有A1或A3的驾照且年审合格。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未消除的交通违法和交通肇事记录,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一年内交通违法计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无酗酒、传染病、吸毒等情况。5服务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南湖校区6保险供应商须承担车辆购置费用、路桥费、保险费、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最高赔偿限额至少为100万元)、乘车险(每人投保额至少为10万元)。7付款进度及方式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报价需包含车辆租赁、维护、修理、保养、加油、保险、税费、事故理赔、司机人工费等一切相关费用。按季度结算,根据实际租车数量及天数据实结算,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向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8履约验收考核标准及方式采购人将根据校内现行考核标准对供应商在服务期内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考核标准详见附件。9违约处罚(1)合同中明确的车辆及驾驶员,全年服务出勤率未达到80%以上,经考核考评,采购人有权扣除成交供应商当月总服务费的2%。(2)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服务(不可抗拒原因除外),每迟到一次则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缴纳违约金人民币200元(贰佰元整)(从当月服务费扣除)。(3)成交供应商未提出书面申请并未经采购人同意私自更换车辆或驾驶员视为违约,扣除当月总服务费的5%。(4)成交供应商无故不提供车辆租赁服务,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行租赁其他车辆。由此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0其它要求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编制采购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推迟采购会日期,并将此变更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近两年2份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请供应商派熟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或商务负责人员等能详细介绍供应商公司情况及项目了解情况的人员,以便在谈判过程中进行可能出现的答疑或澄清。代表需经法人授权。附件:考核标准(参考)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考核标准得分1出勤准时率10①及时响应派车,准点得10分;②1-2次/月不能响应派车要求,偶尔迟到得5分;③3次以上不能响应派车要求,迟到率30%或以上得2分。2服务水平15①服务期间无人投诉,驾驶员服务态度好,驾驶技术优秀得10~15分;②服务期间1-2次投诉,驾驶员服务态度一般,驾驶水平一般得5-9分;③服务期间3人以上投诉,驾驶员态度差,驾驶水平差0分。3驾驶员仪容仪表10①穿着整洁,无不良嗜好得10分;②穿着欠缺整洁得5分。4安全文明驾驶15①遵章守法,文明驾驶得15分;②出现超速、抢道、乱穿插等不文明及违章驾驶行为得5分;③发生司机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0分。5车容车况20①车辆油耗正常,检查车况良好,设备齐全并正常使用得15分;②车辆油耗正常,检查车况一般,设备基本齐全得10分;③车辆油耗异常,检查车况差,设备欠缺0分;④车辆外观清洁干净,无明显污渍得5分。6车辆安全性20①车门气密封性良好无漏雨得5分;②车辆轮胎气压适当,无特别的耗损及损伤,备胎完好得5分;③按期进行车辆保养和安全检查并有记录得10分.7应急处理10得针对突发情况如车辆故障、特殊天气等有预案并能及时妥善处理的10分。总分100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和程序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确定以下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一、评审方法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根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货物、服务要求和质量,且报价合理的原则确定是否成交。二、评审程序及标准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审: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一)资格审查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审查因素详见下表。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需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法人资格等证明文件)1.法人1.1企业法人(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1.2事业单位法人: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其他组织2.1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2.2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3.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由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声明承诺或相应的证明材料:财务状况报告/资信证明/担保函/1.法人: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资信证明时,也可以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由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声明承诺或相应的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声明承诺或相应的证明材料:1.缴纳税收1.1法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等均可)1.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1.3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其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1法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2.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2.3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应严格按照附件格式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必须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在《报价书》中声明8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在《报价书》中声明9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开标当天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10采购(招标)文件“第一部分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有其他要详见“第一部分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10求的,供应商应提供其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详见“第一部分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11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说明:1、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响应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二)符合性审查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规定,对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具体评审因素详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表序号符合性检查1报价文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签字、盖章要求的;2供应商如对报价文件进行修改后,是否在修改处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3不存在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报价文件或者响应报价,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4不存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规定有效期的报价文件;5报价文件不存在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6不存在不接受供应商须知规定调整报价文件中计算错误或其他错误的;7不满足采购文件中“★”号条款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8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预算金额的;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说明:1、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响应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三)协商要求1.技术、服务和商务评议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及商务评估,判断是否符合项目服务质量和要求。2.协商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与供应商进行协商的内容,供应商除当场答复外,还应对协商中所涉及的澄清、达成的修改或报价资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否则以上资料视为无效报价。协商的结果以书面为准,应答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或盖公章,经供应商和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确认后,替代响应文件中相应的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和选择成交的依据。如成交,则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1报价合理性说明如果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经过协商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时,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该供应商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合理的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可以取消其被评定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2.2根据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将否决供应商的响应或取消采购活动:(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经协商、评议认为响应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三、确定成交供应商1.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货物、服务要求和质量,且报价合理的原则确定是否成交。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名,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第五章合同书格式(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两校区摆渡车专线服务合同甲方:乙方:年月印制甲方:华中师范大学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电话:027-67868082乙方:地址:电话: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内容:1、乙方为甲方提供校区间车辆接驳的定制摆渡车服务,定制摆渡车服务运营时间为华中师范大学规定的日期。2、乙方同意专门提供以下车辆给甲方使用,并提供司机为甲方工作:台数:类型:车辆、人员相关要求:所提供车辆、人员均符合XXXXX项目采购需求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服务标准参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内项目采购需求相关规定。二、服务期:服务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路线和价格:1、行驶路线、停靠站点、服务时间:南湖校区到桂子山校区日常往返通勤线路:南湖食堂-桂子山校区南门-桂子山校区博物馆返程:桂子山校区博物馆-桂子山校区南门-南湖食堂行驶路线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执行,不可中途改变行驶路线。甲方因临时性需求(如开学、迎新等)需要变更行驶路线的,可提前通知乙方,实际结算时单趟综合单价不变。因道路修缮或其他原因导致线路调整的,实际结算时单趟综合单价不变。服务时间:原则上每天7:00--21:30,寒暑假(以华中师范大学校历为准)停运,其他节假日根据甲方需求可适当调整。2、价格:XX元/台/天,根据工作量据实结算。四、付款方式:1、支付形式:现金()现金支票()转账支票()一卡通()网银()支付宝或微信()对公转账(√)2、按季度结算,以甲方记录的工作台账为准,根据实际用车数量及天数据实结算,结算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XXXX整,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乙方于当季度结束后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税务发票后3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按合同支付服务费。3、乙方账号及甲方开票信息:乙方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甲方公司名称(发票抬头):华中师范大学甲方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广埠屯支行银行账号:559957528361地址、电话: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027-67868082税号:12100000420005473C五、乙方权利义务:1、所有投入线路运营的车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料、工资、管理车辆使用费、服务费、保险费、税金、车辆维修费、过桥费、停车场租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2、严格执行客运车辆运行管理制度和《安全行车标准》,坚持实行出车“一日三检”制度,确保运营车辆的车况良好,无安全隐患。甲方将定期及不定期进行检查并有权提出整改建议。3、服务期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对于甲方后期制定的关于通勤服务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奖惩条例需无条件服从执行。4、按行车表规定的发车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首发地点。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线路、发车时间、发车地点、经停站点、车型等运行车辆,不得私自更改,否则当条线路视为未发车。5、保证驾驶员证照齐全、驾驶技术熟练,责任心强、身体素质良好。文明开车,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工作过程中吸烟。乙方驾驶员不允许与乘车师生发生争执和冲突,如发生冲突及因此造成的伤害事故,按照过错责任原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夏季车内气温达到摄氏28℃以上,乙方须开启车内冷气,冬季车内温度低于摄氏8℃,乙方须开启车内暖气。7、随时保持车容车貌的整洁美观,确保所乘车辆卫生整洁、空气无异味、温度适宜、座椅座套整洁、车身清洁等。8、乙方须具有完善工作响应机制和响应时限,对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应有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及时妥当处理。9、乙方须定期对运营车辆进行维修保养,若因维修保养不当出现车辆无法正常运营或中途故障影响正常运营等情况,对乘车人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10、乙方驾驶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协助做好乘车师生的上、下、停靠等安全工作,因乙方及其驾驶员操作失误、违法违章停车,运载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物品,由此发生人员伤害、车辆损伤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1、为甲方提供服务时间内及其他时间如发生交通事故、违法违纪责任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包含对投入的车辆、乘坐搭乘人员、相关财物等安全负责),如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乘车人员的伤亡,由乙方与保险公司协调处理,做好理赔善后工作,甲方概不负责。12、乙方保证提供服务的车辆均已购买交强险及商业险,如因乙方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甲方乘坐人员受到伤害需要赔偿时,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3、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保守在工作中知晓的关于甲方的商业机密。14、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服务车辆及驾驶员,如遇车辆保养、年审、故障、交通事故时,乙方应安排替代驾驶员和车辆,替代车辆或驾驶员必须符合HSCWT06-20240323项目采购需求文件中的相关要求,且必须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视为违约。六、甲方权利义务:1、乙方为甲方提供安全准点的定制摆渡车服务,如需额外加班,甲方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后,乙方为甲方提供定制摆渡车服务。2、甲方人员应文明乘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应保持车内的清洁卫生,不得损坏车内设施,不得在车内吸烟,垃圾应放入车内的垃圾桶内。3、因甲方人员的人为因素,造成乙方人身、车辆损失或发生交通事故的,甲方有义务配合依法依规处理。4、如乙方需要占用甲方工作时间进行车辆的维修保养和司机休假时,乙方须提供替换车辆和司机,甲方应予以理解配合。5、甲方专门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与乙方进行工作沟通。为保障乙方服务质量及甲方工作效率,乙方司机有权拒绝甲方其他无关人员随意调派。6、乙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线路和站点停靠车辆,甲方不得随意要求乙方司机停车上下乘客,若因此造成交通事故或者司机的扣分罚款等不良后果,其责任与费用由甲方承担。7、甲方可根据实际使用的需要提前通知乙方更换车辆,在行车路线不变的前提下用车费用按本合同价格执行,无需再向乙方支付置换手续费。七、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时发车,首站迟到二十分钟内,按每次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到二十分钟以上为误班一次,按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从服务费中扣除),并由乙方承担甲方人员合理交通费用。2、途中因车辆故障而无法继续前行时,乙方必须采取其他快捷的交通方式将甲方人员送达,并承担其费用。3、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以逾期未付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贷款市场当期报价利率(LPR)的0.5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八、免责条款:1、乙方车辆在首站准点的情况下途中遇到道路堵塞而造成的晚点,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2、出现影响行车的雾、雪、雹、积水等恶劣天气时,乙方车辆应尽量提前到达候车地点,并注意行车安全和准点,确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出车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九、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一)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二)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一方需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经双方同意后确认协议终止日期。(三)合同双方约定在下列情况下合同自行终止:1、合同期限届满;2、合同一方倒闭或者破产的;3、由于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十、不可抗力条款:(一)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诸如战争、社会动乱、政府及机关命令和文件、政府拆迁等。(二)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或者履行本合同已无意义的情况下,合同双方可以终止合同,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10日内向对方提出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合法证明,因此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甲方无需乙方进行服务工作时,则甲方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后即可解除本合同。届时对于乙方已履行完毕部分的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提供相应的费用凭证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后由甲方予以承担,甲方不承担除此之外的赔偿或补偿费用。十一、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须共同协商作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如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解决期间,除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本合同应予以继续履行。3、本协议条款一经签订双方不得随意变更、修改或增减,确需要变更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4、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封面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项目编号/标段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目录1.报价书2.报价一览表3.报价明细表4.报价范围以外的备品备件、耗材/服务价格表(如需)5.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如需)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资格证明材料9.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需)10.制造厂家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如需)1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及证明材料(如需)12.项目组成员一览表及证明材料(如需)13.类似项目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如需)14.技术、服务及商务文件15.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编制人员自定是否需要】16.资格审查对照表17.符合性审查对照表18.技术、服务及商务评议对照表注:1、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应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2、未限定格式的由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1、报价书报价书${招标机构名称}:依据贵方____项目(项目编号/标段编号:_____)单一来源协商邀请函,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本响应文件。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项目编号/标段编号)报价为(注明币种,并用大写和小写表述报价);2.按采购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有),对此无异议;4.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共90个日历日;5.接受采购文件关于不予退还协商保证金的约定;6.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项目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我方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8.我方承诺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9.与协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供应商: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开户银行:账号/行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2、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服务)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标段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内容1总报价(小写)¥元/日/车2总报价(大写)元/日/车3交付期(或实施周期)4服务期(年)5协商保证金无6备注说明:1.报价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2.价格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10条的要求进行报价。3.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与以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3、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如不适用可删除)供应商:项目编号/标段编号:,项目名称:序号名称服务内容数量服务名称单价分项合计123456…………合计说明:1.币种单位与《报价一览表》一致,单位为“元”。2.应根据采购清单进行分项报价,报价范围应包含全部采购内容,报价明细表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一致。3.未提供详细的报价明细表,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4、报价范围以外的备品备件、耗材/服务报价表(如适用)报价范围以外的备品备件、耗材/服务报价表供应商:项目编号/标段编号:,项目名称:序号备品备件、耗材/服务名称(厂家、规格型号、产地)单价质保期外每年所需数量备注123456…………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2.供应商应提供报价范围以外的备品备件/服务报价表,如无此项则可不提供。本表报价不含在总报价中。3.供应商必须按此表格式中的对应栏目内容填写,若需增加栏目,请在栏目“备注”中填写,并做详细说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5、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如需)交纳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本项目不需要,无需提供)${招标机构名称}:(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标段编号:______)的采购活动。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大写)万元的响应保证金。供应商全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粘贴转账、电汇或网上银行凭证(清晰复印件)说明:供应商应认真填写银行信息,与转账或电汇银行凭证的相关信息一致,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此凭证信息查退响应保证金。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企业名称:企业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企业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说明:适用于供应商不授权代理人,而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响应并签署响应文件的情况。如供应商为自然人,可在此页作出说明并粘贴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同志为我单位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标段编号:______)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日期:年月日附: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电话: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说明:1.供应商不委托授权代表,而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响应时不需要此授权书。2.自然人参与响应时不需要。8、资格证明材料说明: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第四章中《资格审查表》要求的内容逐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3)部分材料格式要求见附件一~五。附件一:部分资格材料格式要求——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不适用)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编号/标段编号、项目名称)的响应并争取赢得本项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响应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在本项目响应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响应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响应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负责的工作为:;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负责的工作为:;……5、响应工作以及联合体在成交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6、联合体成交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成交或者成交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名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授权代表:(签名)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授权代表:(签名)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授权代表:(签名)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授权代表:(签名)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附件二:部分资格材料格式要求——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招标机构名称}:(供应商全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1.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受到过全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3.如上述声明内容不实,本单位自愿接受采购监管部门按照关于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部分资格材料格式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非此类企业则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招标机构名称}: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华中师范大学)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则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序号行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1农、林、牧、渔业≥20000≥500≥50<502工业≥40000且≥1000≥2000且≥300≥300且≥20<300或<203建筑业≥80000且≥80000≥6000且≥5000≥300且≥300<300或<3004批发业≥40000且≥200≥5000且≥20≥1000且≥10<1000或<55零售业≥20000且≥300≥500且≥50≥100且≥10<100或<106交通运输业≥30000且≥1000≥3000且≥300≥200且≥20<200或<207仓储业≥30000且≥200≥1000且≥100≥100且≥20<100或<208邮政业≥30000且≥1000≥2000且≥300≥100且≥20<100或<209住宿业≥10000且≥300≥2000且≥100≥100且≥10<100或<1010餐饮业≥10000且≥300≥2000且≥100≥100且≥10<100或<1011信息传输业≥100000且≥2000≥1000且≥100≥100且≥10<100或<1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且≥300≥1000且≥100≥50且≥10<50或<1013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且≥10000≥1000且≥5000≥100且≥2000<100或<200014物业管理≥5000且≥1000≥1000且≥300≥500且≥100<500或<1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且≥120000≥100且≥8000≥10且≥100<10或<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300≥100≥10<10附件四:部分资格材料格式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货物)(不适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货物)${招标机构名称}:本单位(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本单位(联合体)参加______单位(采购人名称)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标段编号:_____)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标的名称),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2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2、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则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附件五:部分资格材料格式要求——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适用)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六:部分资格材料格式要求——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1.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口无;口有:2.与我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口无;口有: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如有)9、制造厂家(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等(如需,格式自定)10、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及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及证明材料供应商:项目编号/标段编号:,项目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个人简介类似项目经验项目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金额项目时间说明:响应文件正本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文件清晰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摆渡车专线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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