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补中标结果公示(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人民政府2025)



一、项目编号:JSZC-320804-HAJY-C2025-0008

二、项目名称:2025年徐溜镇一事一议奖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集多宝建设有限公司
91320811MA1YH4YJ5T
淮安市淮阴区帝景蓝湾23号楼101室
88.16(均分制)
89776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2025年徐溜镇一事一议奖补项目(二次)
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艳杰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21210563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涛、季金章、周燕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苏政采协[2024]20号文标准的100%计取,共计1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富徐路1号
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13912076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淮安江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淮阴区中业慧谷淮安软件创意科技园B27-2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13023541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女士
电话:130235413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采购包1(江苏集多宝建设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JSZC-320804-HAJY-C2025-0008采购文件.doc

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企业声明函(工程)致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人民政府(采购人):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2025年徐溜镇一事一议奖补项目(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徐溜镇一事一议奖补项目(二次)(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集多宝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268万元,资产总额为1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江苏集多宝建设有限公司(电示签AD法定代表人:徐瑞明(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日期:2025年05月22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淮阴税一税通(2021)99348号江苏集多宝建设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811MA1YH4YJ5T)事由:《税务事项通知书》(受理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据: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二十一条通知内容:你单位于2021-12-23申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事项,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准予受理。特此通知。税务机关(签)2021-18-23隹踯州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江苏集多宝建设有限公司账户号码:32050172713609000666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城北支行法定代表人:徐瑞明(单位负责人)基本存款账户编号:J30800141806062024年08月29日202429日额城北月229日业务专用章777744RBJFWL体踯州“苏采云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2025年徐溜镇一事一议奖补项目(二次)项目编号:JSZC-320804-HAJY-C2025-0008采购人: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淮安江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标标准2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2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7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9第一章磋商邀请项目概况:2025年徐溜镇一事一议奖补项目(二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5月23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804-HAJY-C2025-0008项目名称:2025年徐溜镇一事一议奖补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092170.9元最高限价(如有):1092170.9元采购需求:2025年徐溜镇一事一议奖补项目(二次),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采购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供应商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1项。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合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无须提供。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承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的承诺书;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7、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8、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9、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6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方式:供应商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3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提前登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提交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2025年5月23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本项目采用“苏采云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公布报价、澄清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8条。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4、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3号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人民政府地址: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倪先生,电话:139120762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淮安江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淮安市淮阴区中业慧谷B27-2联系方式:潘女士电话:1302354130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第一章磋商邀请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苏政采协[2024]20号文标准的100%计取,评审费按实计取,不单独列项,供应商在报价时综合考虑,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5.勘查现场5.1供应商可以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2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次项目所在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5.3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4在现场考察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6.1磋商邀请6.2供应商须知6.3评标标准6.4合同格式及条款6.5项目采购需求6.6响应文件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对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时间五日前以书面或电子件形式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代理公司对投标截止时间前五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或电子件形式予以答复。由于磋商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逾期递交对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8.磋商文件的更正或补充8.1在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8.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更正公告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8.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按照相关法定的要求推迟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和活动组织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编制9.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中的要求进行编写。9.2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必须按“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要求制作,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10.磋商报价10.1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确定的磋商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该项目施工工期、质量等级、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工程量清单及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施工设备、材料、劳务、管理、安装、维护、利润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的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为完成本工程可能发生和磋商供应商认为所需的一切费用。10.2报价方式10.2.1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10.2.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的风险,并计入总报价,今后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和采购人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结算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10.3可供执行的工程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10.3.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定额》(2007年)以及相应补充规定和淮安市有关规定。10.3.2《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及相关附件。10.3.3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10.3.4市造价处定期公布的市场材料参考价。主材按采购人提供的品牌、规格、型号自主报价(暂定价除外)。10.4供应商不得将下列不可竞争费用降低造价标准计取,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0.4.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率;10.4.2社会保障费率;10.4.3省级以上财政、税收、物价等部门批准的税金和行政性规费;10.4.4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列金额;10.4.5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可竞争的费用。10.5报价编制要求10.5.1供应商应当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施工能力等)、市场价格信息、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计价方法、施工技术方案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报价;工程如有变更所产生的工作量增减,由采购人、监理工程师签证,工程结算时进行调整。10.5.2合同工期执行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所有工程的施工。10.5.3施工措施费用供应商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在报价时自行考虑。10.5.4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要充分考虑各种材料的和施工过程中(试块、试件、成品、环境)的检测试验费用。10.6本次项目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11.服务承诺11.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不能低于磋商文件中对于服务的要求。12.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3.磋商有效期13.1磋商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计算的九十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磋商而予以拒绝。1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4.响应文件的签署14.1响应文件仅需要在供应商进行签章的位置应进行电子签章。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编制。四、响应文件上传15.响应文件的上传15.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的规定,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5.2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评审或部分影响评审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15.3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5.4采购人可以按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有权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5.5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必须提供三份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响应文件(胶装打印完整,含综合单价分析表),纸质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必须与最终报价一致。16.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16.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供应商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后可以对其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时间之前。17.2对于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磋商时间前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并上传新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以最终完成上传的为准。17.3供应商不得在磋商时间以后修改电子响应文件。17.4供应商不得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磋商有效期满前撤回电子响应文件。五、磋商18.磋商组织18.1本项目采用“苏采云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公布报价、澄清等交互环节。代理公司将按照19.4的要求组织本项目的“不见面交易”活动。供应商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苏采云”系统,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18.2代理机构将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磋商活动。18.2.1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涉及的响应文件解密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18.3磋商工作由采购人及代理公司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8.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18.3.2磋商小组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18.3.3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18.4苏采云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说明18.4.1由于“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身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进行的,项目作废标处理。18.4.2本项目中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18.4.3本项目的下载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操作失败的,其责任自负。18.4.4本项目响应文件的编制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客户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上传,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如对正确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客户端有疑问的,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联系。18.4.5“苏采云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为保障供应商权益以及避免围标串标的情况,供应商必须插CA锁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18.4.6电子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根据操作手册验证CA与签章是否正常,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解密。18.4.7电子响应文件开启后,代理机构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大厅操作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发布解密指令后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CA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任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运行无故障。18.4.8活动全过程中,供应商参与澄清、说明、补正、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澄清、说明、补正、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18.4.9为顺利实现本项目不见面交易活动组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配置相关软硬件设施,具体包括:18.4.9.1谷歌浏览器或360安全浏览器,同时必须安装“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客户端所要求的驱动。18.4.9.2硬件设施:高配置电脑(内存4G以上,建议屏幕分辨率用1024*768像素或以上,不要使用上网本)、高速稳定的网络、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支持分辨率720P及以上)、音响]等。18.4.9.3为保证交互效果,要求供应商按上述要求配置相关软硬件并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18.4.10供应商在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观看活动组织、响应文件解密等技术方面遇到问题时,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咨询,联系电话:0517-83638013。19.磋商程序19.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19.1.1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1.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9.1.1.2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19.1.1.3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9.2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9.2.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9.2.2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而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期、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而纠正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负偏离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成员同意。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9.2.3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19.2.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初审,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原则如下:(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同意修正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9.3磋商小组通过开标大厅与单一供应商以视频方式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可以是多轮次进行。19.3.1在视频单一磋商时,磋商小组首先会核实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信息,如身份信息不符视同供应商放弃磋商的权利。19.3.2磋商小组发起磋商邀请后供应商未及时响应,磋商小组继续和下一家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及时响应磋商邀请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与其他所有供应商单一磋商结束前可以主动发起磋商申请,磋商小组在收到磋商申请后将和供应商进行单一磋商,未及时响应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未能在磋商小组与其他所有供应商单一磋商结束前发起磋商申请的将视同供应商放弃磋商的权利。19.4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电子签章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确认的,视同其默认)。19.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参加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如果参加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19.6响应文件的澄清19.6.1在磋商期间,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视频等方式交流并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在视频等方式交流时,磋商小组首先会核实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信息,如身份信息不符或者供应商在磋商小组发起澄清邀请后未能及时响应的,则视同供应商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供应商的澄清要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向磋商小组进行澄清回复,同时必须将澄清内容形成电子文件加盖电子签章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上传。19.6.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第19.6.1的规定作出澄清的,将视为放弃该澄清权利。19.7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凭CA锁登陆“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磋商报价(最终报价将作为评审的依据)。19.7.1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或因其自身网络问题未及时提交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加盖电子签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0.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电子签字、电子签章的;(2)已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但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系统签到的;(3)供应商在磋商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承诺并电子签章的;(4)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电子签章以确认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5)经磋商,供应商仍不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7)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8)磋商报价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9)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件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磋商终止后,采购人应当将磋商终止的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在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申请后,可以与两家或一家供应商进行磋商。2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2.1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2.2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第三章中公布的评标标准对每份合格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22.3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审工作停止,采购人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3.磋商过程保密23.1在宣布成交结果前,凡属于审查、澄清、磋商、评审响应文件和确定成交等相关信息,均不得泄露给任何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23.2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3.3磋商小组名单在磋商前确定,并在磋商结果确定前保密。六、确定成交及签订合同24.确定成交供应商24.1采购人将从磋商小组推荐的符合采购需求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排名先后确定成交供应商。24.2成交结果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24.3成交候选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如经查实从参加该成交项目之日起计算所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25.成交通知书25.1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且在无疑义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布成交通知书。25.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领取成交通知书通知后十五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逾期未办理作自动放弃处理。25.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6.签订合同26.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依据。26.2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按规定进行处理。27.货物和服务的减少27.1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磋商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28.履约保证金28.1乙方交纳人民币壹万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8.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28.3乙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缴纳的,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进行续保。28.4乙方选取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向采购人缴纳的,按照《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的要求,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28.5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28.6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8.7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乙方。29.方案部分(如果本项目涉及的话)29.1本项目评标标准中的方案部分不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29.2方案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的编制要求: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内容,不得出现以前所承担过的项目名称,不得作任何标识或暗示该投标人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的标记。方案部分上传地址在“苏采云”系统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客户端)的带有“暗”标志的评分项节点。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只要有任一家供应商方案部分能够正常显示的,即视为“苏采云”系统方案部分暗标功能运行无故障。29.3方案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的,供应商需按29.2的要求编制方案。经三分之二评委认定,供应商未按29.2的要求编制方案的,按未提供方案处理。七、质疑处理30.质疑处理30.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苏采云平台”->“供应商“登录,从”项目质疑申请”模块质疑。未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的、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匿名的质疑均不予受理。30.2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0.3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30.4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质疑。30.5质疑函必须以参加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章)或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章,应当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其办理质疑事项的授权书(授权中必须载明具体权限、期限和事项)]以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30.6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质疑磋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实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起质疑的日期;(7)质疑函应当署名: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0.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30.8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30.9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列入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八、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31.政策功能落实31.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31.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给予小微企业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1.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1.2联合体及分包31.2.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1.2.2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1.2.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1.2.4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1.3小微型企业(1)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示范格式。(2)企业标准请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31.4残疾人福利单位(1)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示范格式。(2)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1.5监狱和戒毒企业(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磋商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2)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2.节能、环保政策32.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对获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2.2节能产品本项目无“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实行_/强制(优先采购/强制采购)。32.3环保产品本项目中_无被列入“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实行优先采购。32.4本项目中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确定的列入“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该产品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电子件,未提供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实行“优先采购”的,在评分标准的“政策导向”处参与加分(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32.5绿色低碳管理服务中加强绿色低碳管理,公共部位的水、电应节约使用,不得有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及违章使用未经许可的电器,对垃圾要及时清运,创建优美干净整洁环境。服务期内对涉及商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涉及设备运维参考《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文)执行。33、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3.1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是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该贷款无需抵押、担保,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33.2有融资贷款需求的中标人,与采购人在苏采云[合同在线签订]模块中进行合同在线签订时,[账户信息完善]的“是否融资”一栏中需选择“是”,同时完善收款账号信息和合同补充协议(融资账号)。第三章评标标准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二、磋商小组将依据下列评标标准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三、具体标准:(本评标标准的总分为100分)1、价格部分(4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40分(二)施工组织设计(60分)(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8分)供应商结合本项目采购要求制定方案。方案完善合理、充分可行的得8分;方案较完善的得6分;方案基本完善的得4分;方案不完善的得2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8分)供应商结合本项目采购要求制定方案。方案完善合理、充分可行的得8分;方案较完善的得6分;方案基本完善的得4分;方案不完善的得2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8分)供应商结合本项目采购要求制定方案。方案完善合理、充分可行的得8分;方案较完善的得6分;方案基本完善的得4分;方案不完善的得2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12分)供应商结合本项目采购要求制定方案。方案完善合理、充分可行的得12分;方案较完善的得9分;方案基本完善的得6分;方案不完善的得3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2分)供应商结合本项目采购要求制定方案。方案完善合理、充分可行的得12分;方案较完善的得9分;方案基本完善的得6分;方案不完善的得3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2分)供应商结合本项目采购要求制定方案。方案完善合理、充分可行的得12分;方案较完善的得9分;方案基本完善的得6分;方案不完善的得3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人民政府(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5年徐溜镇一事一议奖补项目(二次)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2025年徐溜镇一事一议奖补项目(二次)工程内容:道路铺设,面积约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地点: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境内资金来源:财政补助及自筹资金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三、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四、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价:金额(大写):(人民币)¥:元2、本工程付款方式第一次在项目完工并经镇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的40%,第二次待区级验收,审计或第三方出具项目审计报告后依据区级资金到账进度拨付,另扣合同价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质保期为3年)。3、工程竣工结算时:工程量超出的,合同价款不予增加;工程量未超出的,则按实计取,中标单价不予调整。六、履约保证金1、乙方交纳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3、乙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缴纳的,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进行续保。4、乙方选取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向采购人缴纳的,按照《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的要求,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5、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6、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7、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完全有效,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乙方。七、双方职责:甲方职责:1、甲方在开工前,按有关文件、规范明确工程施工相关任务和要求。2、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开工申请书或开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审查和批准。3、甲方应按发包文件的内容或协商一致的意见提供乙方组织施工的相关条件。4、甲方应按本合同所明确的付款办法,按时付款。5、甲方应及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矛盾协调工作。乙方职责:1、乙方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全面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该项目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如变更事先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若违背上述条款视为乙方违约,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2、本工程严禁乙方转包或非法分包,否则,按规定追究乙方的责任,并将保证金扣除。3、乙方保证按合同(含招投标文件、双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文书)的内容,按期保质完成工程任务,逾期完工的,按每天1000元处罚从工程款中扣除。4、乙方在开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与施工相关的一切手续,包括:在签订合同前交纳合同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开工报告等。否则乙方不得开工,若乙方三天内不办理上述手续,甲方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5、工程施工期间,如乙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工程施工,甲方除不结算已经施工部分的费用。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6、乙方应积极做好矛盾的协调处理工作。7、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须向甲方提供施工前、施工中、竣工后的照片及其他施工资料。八、合同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附件2: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附件3: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附件4:中标通知书附件5:图纸附件6:淮安市淮阴区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暂行规定九、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余归招标备案留存。十一、合同生效后,如甲、乙双方对合同有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并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主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乙方: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2025年徐溜镇一事一议奖补项目(二次)(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执行。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3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质量保修费用1、保修费用: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合同价款的3%,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0%2、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承包方承担,如出现保修费用不够维护的,由承包人另外支付。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附件2: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甲方: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将本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江苏省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一、工程名称:2025年徐溜镇一事一议奖补项目(二次)二、工期要求:同主合同三、协议内容: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江苏省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2、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验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3、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乙方进场后首先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围护,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4、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乙方应落实本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管理体系中的人员名单上报甲方项目部备案,以便甲方监督管理。工地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5、乙方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6、施工前乙方应对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7、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8、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9、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乙方员工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10、乙方人员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乙方必须向甲方借用或租赁,应由乙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用于设备、工具因素或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12、乙方人员对施工的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1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验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1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的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配电系统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工地生活区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饭锅、电取暖器等,防止漏电触电事故发生。16、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17、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火警、火灾等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只负责教育的责任。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乙方应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甲方予以协助,乙方按国务院及江苏省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18.本协议同工程合同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附件3: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全称):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在2025年徐溜镇一事一议奖补项目(二次)(工程名称)建设过程中,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陆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附件4:淮安市淮阴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项目质量管理,又好又快地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现将淮安市XXX县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暂行规定如下:一、施工单位违反施工规范、监理程序,无视区、镇和监理单位整改指令强行施工,除责令停工整改外,并扣减工程款10000元;整改不到位、再次或多次强行施工,将予通报批评并加倍扣款。二、施工单位在路基施工中,石灰剂量、二灰碎石配比达不到设计标准,路基压实度不符合要求,新老路基处理不到位,沟塘清淤不彻底、回填不到位的,责令返工;返工一次后仍不到位的,除再次返工外,扣减工程款3000元。三、施工单位在路面施工中,必须采用C35商品混凝土,统一使用钢模安装,保证道路两侧的平直、光洁。混凝土厚度不达标的,每发现一次,扣减工程款3000元。四、施工单位在道路施工时养护不到位,每发现一次,扣减工程款3000元。五、混凝土表面收光不到位,50平方米以下的每处扣减工程款1000元,50-100平方米的每处扣减工程款2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处扣减工程款5000元。六、施工单位在道路施工时道路平整度指标不符合技术规范或泛水坡度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减工程款1000元。七、混凝土表面不压纹或压纹不符合要求,50米以下的每处扣减工程款500元,50(含)-200米的每处扣减工程款2000元,200(含)米以上的每处扣减工程款3000元。八、道路接头缝、切缝应符合规范,不符合规范的每发现一条扣减工程款500元。九、施工单位在道路施工时混凝土表面使用干水泥吸水或采用水泥砂浆抹面的,每发现一处,扣减工程款5000元,同时凿除病害路段。十、施工单位在道路竣工后经取样检测,混凝土厚度小于设计标准0.5cm以下的,按1万元/km扣减工程款;混凝土厚度小于设计标准0.5cm(含)—1cm的,按2.5万元/km扣减工程款;混凝土厚度小于设计标准1cm(含)—1.5cm的,按3.5万元/km扣减工程款,混凝土厚度小于设计标准1.5(含)-2cm的,按5万元/km扣减工程款;混凝土厚度少于设计标准2cm(含)以上的返工处理。混凝土抗折强度低于4Mpa的,少0.15Mpa以下扣减1万元/km,少0.15(含)-0.3Mpa扣减2万元/km;少0.3(含)-0.4Mpa扣减4万元/km;少0.4(含)-0.5Mpa扣减6万元/km;少0.5(含)-0.8Mpa扣减10万元/km;混凝土抗折强度低于3.2Mpa(含)的返工处理。凡返工处理的工程,待返工处理验收合格后支付该项目工程款。十一、混凝土出现夹层、断裂或蜂窝、孔洞的,每点扣减5000元工程款。十二、施工单位在道路施工时使用不合规定要求的原材料,每发现一次,扣减工程款20000元。同一项目再次或多次发现使用不合格原材料,加倍处罚,并将施工企业作清场处理,更换新的施工队伍,同时,将该施工企业列入“黑名单”报有关部门备案。十三、施工单位必须按区奖补办和监理单位的实施意见做好病害处理。在竣工区级验收时,每发现一条纵向裂缝或横向裂缝扣减工程款2000元。在竣工验收时裂缝修复按规范处理后,1km以下修复后裂缝达8-15条,每条裂缝扣减工程款300元;15条以上裂缝,每条裂缝扣减工程款500元。模板拆除时,发现蜂窝状的,有一处扣200元;蜂窝呈连续状态超过10米的返工处理。出现路面较大面积起砂,基本连续面积在30平方米内每处扣减500元,在30(含)—60平方米内的每处扣减1000元,60(含)-1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扣减100元,100(含)平方米以上的按要求整改处理;经验收后一年内出现石子裸露的每平方米扣减500元。十四、施工单位在道路施工时违反其它技术规范的,每发现一次,扣减工程款1000元。十五、项目中标施工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签订合同,否则按规定取消中标资格。项目中标单位无特殊原因必须按合同要求按期、高标准完成项目建设,逾期完工的,按每天1000元处罚从工程款中扣除。十六、本暂行规定从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2025年徐溜镇一事一议奖补项目(二次)(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三)主要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二、工程量清单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请各供应商从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三、技术规范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执行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现行技术工艺要求。四、工程质量1、质量要求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现行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合格标准。①工程验收达不到中标质量等级的,承包人必须自费返工,由此而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需要鉴定的部分由承包人承担鉴定费用,因返工而造成工期延误的要执行工期违约处罚条款;②工程经返工修复后仍达不到中标质量等级的,发包人将没收承包人缺陷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并处承包人赔偿不合格单体工程合同价10%的违约金,并处承包人按实赔偿因此造成的承包人所有经济损失;③工程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无法通过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应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④质量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出现严重问题,该缺陷工程尚未支付的保修金不再支付,同时承包人还应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和江苏省及淮安市现行有关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施工,并达到投标承诺的质量标准等级。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发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及验收工作。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行业和江苏省及淮安市的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无论总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人对自己承包工程的质量所负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引起,而此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及时通知总监;在采用承包人设计的施工图施工时,设计引起的质量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无论工程材料、设备是由承包人自行供应或是由业主指定的供应商供应,均不解除承包人所负的工程全面质量责任,承包人应该对各种材料、设备等按规范进行检测,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用于本工程。无论任何原因,出现不合格材料、设备用于工程的情况,均由承包人承担应有的责任。2、如遇以下质量问题,按如下条款执行:(1)施工单位在路基施工中,碎石、灰土、等配比达不到设计标准,路基压实度不符合要求,新老路基处理不到位,沟塘清淤不彻底、回填不到位的,责令返工扣减工程款3000-5000元。(2)施工单位在路面施工中,必须采用C30以上商品混凝土,统一使用钢模安装,保证道路两侧的平直、光洁。混凝土厚度不达标的,每发现一次,扣减工程款3000元。(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如发现一处安全隐患,扣减工程款500-1000元。(4)施工单位在道路施工时养护不到位,每发现一次,扣减工程款1000元。(5)混凝土表面收光不到位,50平方米以下的每处扣减工程款1000元,50-100平方米的每处扣减工程款2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处扣减工程款5000元。(6)施工单位在道路施工时道路平整度指标不符合技术规范或泛水坡度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减工程款1000元。(7)混凝土表面不压纹或压纹不符合要求,100平方米以内的每处扣减工程款500元,100(含)-200平方米的每处扣减工程款2000元,200(含)平方米以上的每处扣减工程款3000元。(8)道路接头缝、切缝应符合规范,不符合规范的每发现一条扣减工程款500元。(9)施工单位在道路施工时混凝土表面使用干水泥吸水或采用水泥砂浆抹面的,每发现一处,扣减工程款5000元,(10)混凝土出现夹层、断裂的返工处理(11)施工单位在道路施工时使用不合规定要求的原材料,每发现一次,扣减工程款5000元。同一项目再次或多次发现使用不合格原材料,加倍处罚,并将施工企业作清场处理,更换新的施工队伍,同时,将该施工企业列入“黑名单”报有关部门备案。(12)施工单位必须按区奖补办和监理单位的实施意见做好病害处理。在竣工区级验收时,每发现一条纵向裂缝或横向裂缝扣减工程款1000元。并要求修复裂缝,每条路修复裂缝超8条,必须返工处理。模板拆除时,发现蜂窝状的,有一处长度达到3米以上扣200元;蜂窝呈连续状态超过10米的路段返工处理。出现路面较大面积起砂,基本连续面积在30平方米内每处扣减500元,在30(含)—60平方米内的每处扣减1000元,超60平方米以上的按要求整改处理;经验收后一年内出现石子裸露的每平方米再扣减500元。(13)施工单位在道路施工时违反其它技术规范的,每发现一次,扣减工程款1000元。(14)施工单位违反施工规范、监理程序,无视区、镇和监理单位整改指令强行施工,除责令停工整改外,并扣减工程款10000元;整改不到位、再次或多次强行施工,将予通报批评并加倍扣款,同时将该施工企业列入“黑名单”报有关部门备案。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3隐蔽工程检查3.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现行验收规范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发包方及监理方两人以上签字。5、其他要求图纸内石灰配比是6%,项目具体实施为8%,请各位供应商按8%进行报价及实施。六、商务部分1、工期:60日历天2、质量标准:合格3、付款方式:第一次在项目完工并经镇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的40%,第二次待区级验收,审计或第三方出具项目审计报告后依据区级资金到账进度拨付,另扣合同价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质保期为3年)。注: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承包人在收取工程款(进度款)时须向发包人提供足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承包人票据提供不及时,以及不符合税务机关相关要求,而导致工程款(进度款)不能支付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二〇二五年月日一、磋商函致(采购人):关于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本项目采购。同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单位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活动的有关事宜。1、我单位经现场勘察和研究上述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文件后我方愿以磋商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元(RMB¥元)】的磋商报价按上述磋商文件、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承担任何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收到采购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将派出(项目经理姓名、证号)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并保证质量达到采购文件所要求的标准,在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3、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中第13条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计算90天,在此期间,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响应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直到合同生效。4、我单位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5、我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6、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7、如果我们成交,为执行合同,我们将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8、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施工。否则我们的履约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职务:日期:年月日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必须同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三、技术部分3.1施工组织设计(格式由供应商自定、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3.2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机构人员姓名职务职称主要施工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总部项目经理其他人员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其他人员3.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四、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2、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A.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B.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无需提供):(1)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4、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书(承诺书详见示范格式,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5、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承诺书详见示范格式,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合同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无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承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的承诺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承诺书详见示范格式,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7)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承诺书。(承诺书详见示范格式,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联合体即可)注:1、上述是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未能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以及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2、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采购人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五、示范格式示范格式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参加磋商的,仅需填写“授权委托书”。示范格式二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本授权书宣告:委托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受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所在单位:职务:身份证:联系方式:兹委托受托人代表我公司参加淮安江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项目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磋商函和响应文件,与采购人协商、澄清、解释,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委托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委托受托人参加磋商的,必须附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仅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示范格式三资格审查承诺书致(采购人):我单位在参加采购过程中,做如下承诺:1、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我单位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我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我单位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7、我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如我单位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并由采购人将我单位的违约行为上报相关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并愿意承担因我单位的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日期:年月日示范格式四企业声明函(工程)致(采购人):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示范格式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采购人):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2、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注: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日期:年月日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奖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