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装修建设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德胜街道办事处2025)
德胜街道消防中心站装修建设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10225210200019741-XM001
二、项目名称:德胜街道消防中心站装修建设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285.58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东方博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裕曦路9号院9号楼4层2-1413
中标金额:285.58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东方博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顺义区裕曦路9号院9号楼4层2-1413
91110106556814966P
285.58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84.66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东方博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
285.58万元
285.58万元
本项目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平安建设办(综治组)德胜街道消防中心站装修建设工程
合同履行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美淑、杨进、刘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691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德胜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教场口街9号院丙9号
联系方式:刁英奇,82066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
联系方式:崔丽洁、赵娜、金珊、刘金秀, 010-63509799-8038、80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丽洁、赵娜、金珊、刘金秀
电 话: 010-63509799-8038、807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德胜街道消防中心站装修建设工程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德胜街道办事处(本级)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27日 15:3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美淑、杨进、刘丹
总成交金额
¥285.5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崔丽洁
项目联系电话
010-63509799
采购单位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德胜街道办事处(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教场口街9号院丙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82066926
代理机构名称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63509799
附件:
附件1
HCZB-2025-ZB0622 德胜街道消防中心站装修建设工程项目 磋商文件 发售版.pdf
附件2
0622成交公告.docx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德胜街道消防中心站装修建设工程项目成交公告一、项目编号:11010225210200019741-XM001二、项目名称:德胜街道消防中心站装修建设工程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总中标成交金额:285.58万元(人民币)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东方博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裕曦路9号院9号楼4层2-1413中标金额:285.58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供应商数量单价总价服务要求北京东方博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285.58万元285.58万元本项目计划工期150日历天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平安建设办(综治组)德胜街道消防中心站装修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150日历天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黄美淑、杨进、刘丹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691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它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德胜街道办事处(本级)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教场口街9号院丙9号联系方式:刁英奇,820669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联系方式:崔丽洁、赵娜、金珊、刘金秀,010-63509799-8038、807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崔丽洁、赵娜、金珊、刘金秀电话:010-63509799-8038、8076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德胜街道消防中心站装修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编号:11010225210200019741-XM001项目代理编号:HCZB-2025-ZB0622采购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德胜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1010225210200019741-XM001项目代理编号:HCZB-2025-ZB06222.项目名称:德胜街道消防中心站装修建设工程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286.863089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286.863089万元5.采购需求:平安建设办(综治组)德胜街道消防中心站装修建设工程,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计划工期150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3.2.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3.2.3如为外地进京企业,须在北京市已备案,且项目经理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3.2.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为失信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3.2.5供应商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22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层第四会议室。五、开启时间:2025年5月2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层第四会议室。,2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支持创新、绿色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一“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2.4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3.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西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3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德胜街道办事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教场口街9号院丙9号联系方式:刁英奇010-820672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联系方式:崔丽洁、赵娜、马春娟、金珊、刘金秀,010-63509799-8038、807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崔丽洁、赵娜、马春娟、金珊、刘金秀电话:010-63509799-8038、8076,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01平安建设办(综治组)德胜街道消防中心站装修建设工程建筑业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1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无;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开户行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北京西客站支行(仅限投标保证金)账号:11050165510000000292行号:105100009047。11.7.5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5条款号条目内容12.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4.1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本项目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2、另需提供加盖电子签章后的响应文件纸质版2份。20.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获得推荐资格。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23.6政采贷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8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原件送达。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北区招标部;联系电话:010-63509799-8038、8076;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1)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下浮10%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用;缴纳时间: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所有成交服务费。其他计划工期:150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6条款号条目内容工程建设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教场口街9号院1-2、甲9-1本项目控制价:2868630.89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合计:2221362.29元措施项目合计:410409.17元其他项目合计:/元税金:236859.43元其他说明:规费(不含税)合计金额:218813.84元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含税)合计金额:0元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不含税)合计金额:0元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不含税)合计金额:0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含税)合计金额:158569.81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达标质量标准:合格,7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4.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4.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8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1中小企业定义: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9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0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4正版软件4.4.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4.5.1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人《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11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4.6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4.6.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否则响应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7采购需求标准4.7.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7.2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响应费用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12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7.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8.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13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0.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10.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2.1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0.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410.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1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自愿超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做无效处理。11.2交纳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1.3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保函在线办理。未按上述要求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无效。11.4供应商除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还需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磋商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11.5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11.6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1.7.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1.7.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1511.7.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11.8.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1.8.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1.8.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1.8.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1.8.5《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2响应有效期12.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的规定准备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版,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电子文件不符,以纸质正本为准。13.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13.3任何对响应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有效;13.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供应商公章是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本项目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4.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除外。,1614.3另附纸质版响应文件的要求14.3.1响应文件一律采用A4纸(图纸、彩页等除外)左侧装订。装订应牢固可靠,不易散落,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因装订不牢造成的文件散失不负责任。14.3.2供应商应将2本响应文件单独密封在一起,并在密封袋/箱上分别注明标明“响应文件”字样,在磋商时单独递交。同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14.3.3所有密封袋/箱上均应:1)清楚标明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暨磋商地点。2)注明磋商的项目名称、项目代理编号和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及“在(磋商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加写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概不负责。3)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的密封粘贴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便确认密封情况,不符合要求的磋商将被拒绝。1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邀请中规定的地点递交。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开启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2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17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17.3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做废标处理,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17.4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8磋商小组18.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与磋商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终止2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822.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3.6“政采贷”融资指引: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4询问与质疑24.1询问24.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提出形式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4.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924.2质疑24.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3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5代理费25.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20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资格审查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审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性检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中小企业政策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1中小企业声明函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如下资料:1、供应商单独响应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采购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供应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1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磋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提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表3-2及3-3项规定。3、本表序号3-4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时,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3-2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4磋商保证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5获取磋商文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所参与包的磋商文件。注: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获取文件即视为满足要求。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报价是否超预算否2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否3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否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5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有效期否6质量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否7其他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否8工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否9签署、盖章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否10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否11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否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24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5.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25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2.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其响应无效。3.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3.2.6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26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3.3.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4.4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27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其他:/。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28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审项目评审要素最高分值1价格因素(10分)以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最终磋商报价最低的为基准价,基准价得满分10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得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0。10分2施工方案(20分)根据方案内容全面、方案科学、有针对性,合理性打分:施工方案内容全面、方案科学、针对性强:17-20分;施工方案内容全面、方案科学、针对性较强:13-16分;施工方案内容基本全面、方案科学、针对性一般:9-12分;施工方案内容欠科学合理、针对性一般:4-8分;施工方案内容不科学、不合理、无针对性:1-3分;未提供0分。20分3技术措施(11分)技术措施内容全面、方案科学、有针对性,合理性打分:技术措施内容全面、方案科学、针对性强:9-11分;技术措施内容全面、方案科学、针对性较强:7-8分;技术措施内容基本全面、方案科学、针对性一般:4-6分;技术措施内容不科学、不合理、无针对性:1-3分;未提供0分。11分4质量保证措施(11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全面、方案科学、有针对性,合理性打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全面、方案科学、针对性强:9-11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全面、方案科学、针对性较强:7-8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基本全面、方案科学、针对性一般:4-6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不科学、不合理、无针对性:1-3分;未提供0分。11分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11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内容全面、方案科学、有针对性,合理性打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内容全面、方案科学、针对性强:9-11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内容全面、方案科学、针对性较强:7-8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内容基本全面、方案科学、针对性一般:4-6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内容不科学、不合理、无针11分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11分)对性:1-3分;未提供0分。11分6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11分)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内容全面、方案科学、有针对性,合理性打分: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内容全面、方案科学、针对性强:9-11分;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内容全面、方案科学、针对性较强:7-8分;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内容基本全面、方案科学、针对性一般:4-6分;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内容不科学、不合理、无针对性:1-3分;未提供0分。11分7服务承诺(11分)服务承诺安排完善合理等,综合打分:服务承诺安排完善合理、针对性强:9-11分;服务承诺安排较完善合理、针对性较强:7-8分;服务承诺安排欠完善合理、针对性一般:4-6分;服务承诺安排不完善合理、无针对性:1-3分;未提供0分。11分8拟投入本项目施工设备、人员及劳动力配置(11分)本项目施工设备、人员及劳动力配置计划方案合理:施工设备、人员及劳动力配置计划方案全面、针对性强:9-11分;施工设备、人员及劳动力配置计划方案较全面科学、针对性较强:7-8分;施工设备、人员及劳动力配置计划方案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4-6分;施工设备、人员及劳动力配置计划方案不科学、不合理、无针对性:1-3分;未提供0分。11分9类似项目业绩(4分)每提供一项类似业绩得4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及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并提供竣工验收证明。)4分合计100分,30第四章采购需求一、工程概况项目名称:德胜街道消防中心站装修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教场口街9号院1-2、甲9-1二、编制范围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德胜街道消防中心站装修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拆除工程:本项目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采暖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及通风空调工程等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需要拆除的内容;结构加固工程:地下室顶梁、顶板进行加固;土建结构工程:砌筑及钢筋混凝土新做,室内防水及室外坡道新做;装饰装修工程:室内地面,墙面,隔断,天棚及门窗新做;给排水工程:给水系统、排水系统、设备洁具新做;采暖工程:室内散热器、管道、阀门新做;通风工程:排气扇、风机及风管、风口、阀门新做;空调工程:室内空调利旧,风管、风口、冷媒管、冷凝管新做;电气工程;配电箱、灯具、开关插座、配管配线新做;弱电工程;网络桥架、摄像机、电话信息插口、配管配线新做;消防电工程: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利旧,总线制隔离器、可燃气体控制器、厨房事故风机控制箱、燃气切断阀、声光报警器、可燃气体探测器、输入输出模块、配管配线新做三、编制依据1、项目设计图纸等资料;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313、《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23-北京)》4、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5、工程其他相关资料。四、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另附),32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德胜街道消防中心站装修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发包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德胜街道办事处承包方:工程名称:德胜街道消防中心站装修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教场口街9号院1-2、甲9-1施工面积:/平方米;层数:/结构类型:/;檐高/跨度:/米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包括拆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等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合格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元,33协议条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工程内容和工期1.1本合同工程定于: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3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共150日历天1.2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包括拆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等1.3承包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1.4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2、图纸发包方于2025年月日,向承包方提供套图纸。3、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发包方驻工地代表:(1)发包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职务项目负责人)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2)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承包方对发包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3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发包方代表在承包方申告后3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承包方驻工地代表:(1)承包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职务项目经理)行使合同约,34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2)承包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送交发包方代表。(3)承包方代表按发包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送交报告。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4、发包方工作4.1保障该项目居民生活的正常秩序。4.2计划和审定该项目的整治内容。监管承包方承担的工作责任。4.3监督重包方的整治工程的业务,评价整治工程服务质量。4.4测评承包方目标责任,达不到要求的监督承包方整改,直到达到要求。4.5按期支付工程承包费。5、承包方工作5.1每月/日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己完工程进度统计报表。5.2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釆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具体规定处置,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后/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5.3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5.4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承包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方承担责任。5.5己竣工工程在交付发包方之前,由承包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承包方自费予以修复。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5.6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355.7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负责清理现场,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5.8负责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的相关事宜,并向收运服务单位、处置服务单位支付相关费用。5.9管理好施工人员,责任明确,业务熟练,工作到位,作风端正,服务态度好。5.10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拆违整治工程细则及其管理规章制度。5.11负责按照德胜街道办事处所列方案对该项目进行拆除及修复。5.12对整治该项目的安全性负责,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承包方承担。5.13承包方应确保负责施工的人员需具备相应资质,保证文明安全施工,承包方未按规定施工,造成安全事故或其他损失的,由承包方承担赔偿责任。承包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6、检査和返工6.1承包方按相应的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査检验,为检査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五承担更换材料、修复赔偿等责任。6.2承包方施工工程或承包方提供的材料、构件、配件、设备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7.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7.1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检,并,36于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参加,验收合格,发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7.2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具体约定。验收程序按照上述规定执行。7.3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在组织验收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应按发包方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进行修复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发包方、承包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本合同即告终止。承包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验收过程中当发包方提出对己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履盖或修复。竣工日期为承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承包方修改后经发包方验收之日。8、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8.1施工中发包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发包方应在变更前5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5天内,根据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发包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5天内予以签认。设计变更所致工期相应顺延。8.2本工程按可调整的承包方式对承包造价作如下调整:/8.3除设计变更之外,本合同不得因为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的市场变动而进行调整。9、工程价款及结算9.1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按以,37下约定向承包方预付或支付工程款,发包方不按时拨付工程款,从应付之日起承担应付款的利息。9.2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承包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9.3合同签订后15日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工程承包价款的30%,即人民币元(大写:)。9.4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工程承包价款的50%,即人民币元(大写:)。9.5工程验收合格并审计后10个工作日内按审计结果保留3%质保金后支付剩余款项。9.6承包方应当配合发包方评审审计并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承包方应在收到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并由承包方和单位负责人盖章签字;逾期不签署意见,则视同同意评审意见。9.7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剩余工程费用。9.8支付方式:支票或者电子转账9.9承包方应于发包方每次应付款期限届满的5个工作日之前向发包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和发包方要求的发票。承包方到发包方的办公场所领取相应的款项。承包方未能按期开具合格发票的,发包方可相应顺延付款时间。10、材料设备的供应10.1双方按双方约定的《发包方/承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供应材料设备。10.2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10.3在材料、设备到货前,承包方提前24小时通知发包方代表验收。10.4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发包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承包方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0.5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议定。,3811、保修11.1本合同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自工程审计完成之日起计算,由承包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问题和缺陷负责维修。11.2质量保修金为审计结果的3%,从发包方应支付给承包方的工程款中留存。保修期满后20天内双方予以结算,结算后发包方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无息退还承包方。11.3保修责任,承包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施工原因形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和缺陷,费用由承包方支付。承包方自接到发包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2日内到达现场与发包方共同辨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承包方未按期到达现场,属承包方责任的,发包方可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仍应由承包方承担。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因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质量出现问题和缺陷,由承包方按照上述规定负责维修。12、争议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釆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约定按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13、违约13.1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13.2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13.3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进场开工和竣工验收,如果非因发包方,39原因导致的延期开工和工程延期,每延期1日,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20日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承包方应退还发包方己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发包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14、合同份数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分别保存;副本肆份。本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月日15、补充条款1、人员、资质罚金条款(1)承包方派往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代表从工程开工到阶段竣工均须在职在岗,现场代表不在岗一次(按日计算),承包方给付发包方违约金元。(2)应具备资质的相关人员没有资质的,每出现一人,承包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元。2、质量罚金条款(1)同一部位出现两次(含)未通过验收,承包方支付发包方合同价款5%违约金,且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承包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除赔偿发包方损失外,承包方支付发包方合同价款/%违约金,且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3、转包及分包条款本项目承包方不得转包,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且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承包方原因导致发包方解除合同的,承包方支付发包方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因发包方支付的工程款,40需要财政支付,如发包方因财政支付的延期而逾期支付本合同约定款项,承包方不追究发包方逾期付款的责任,且不因工程款的支付问题拖延工期。发包方(章)承包方(章)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教场口地址:9号楼丙9号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10-82063489电话: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德外支行开户银行:账号:20000000098136411200006账号:邮政编码:100020邮政编码:,4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2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代理编号:供应商名称:,4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44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六)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45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2-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非必须提供;当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4)其他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46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日期: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______日期:______,489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代理编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6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格式本公司北京东方博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北京东方博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德胜街道办事处(单位名称)的德胜街道消防中心站装修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合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平安建设办(综治组)德胜街道消防中心站装修建设工程(标的名称),屑于建筑业(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北京东方博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3人,营业收入为590.918946万元,资产总额为1449.655279万元,屑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屑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东方博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5月24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填报上一年度数括,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装修建设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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