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服务 现代物流产业统计监测系统 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中标结果公示(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2025)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ZC2025-J3-02361-AMZB-0017

二、项目名称:2025年省商务厅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服务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2025年省商务厅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服务
供应商名称:云南联创网安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州湾.蓝屿A区2幢1单元1001号
成交金额(万元):24.86
评标方式:最低评标(审)价法
评审报价(万元):24.8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2025年省商务厅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服务

名称:云南省现代物流产业统计监测系统

服务范围:2025年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

服务要求:一、11个信息系统的三级等保测评;二、结合测评单位实际制定等级保护工作方案(不限于以下内容:资产情况(互联网资源情况、基础环境情况、网络设备情况、系统软件情况、网络安全产品情况等)、现有安全保护措施、问题成因、整改思路及后续工作计划);三、11个等保三级系统网络实战攻防演练(攻击方)。

服务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服务类

标段名称:2025年省商务厅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服务

名称:云南国际“现代物流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服务范围:2025年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

服务要求:一、11个信息系统的三级等保测评;二、结合测评单位实际制定等级保护工作方案(不限于以下内容:资产情况(互联网资源情况、基础环境情况、网络设备情况、系统软件情况、网络安全产品情况等)、现有安全保护措施、问题成因、整改思路及后续工作计划);三、11个等保三级系统网络实战攻防演练(攻击方)。

服务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服务类

标段名称:2025年省商务厅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服务

名称:云品荟商城

服务范围:2025年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

服务要求:一、11个信息系统的三级等保测评;二、结合测评单位实际制定等级保护工作方案(不限于以下内容:资产情况(互联网资源情况、基础环境情况、网络设备情况、系统软件情况、网络安全产品情况等)、现有安全保护措施、问题成因、整改思路及后续工作计划);三、11个等保三级系统网络实战攻防演练(攻击方)。

服务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服务类

标段名称:2025年省商务厅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服务

名称:云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服务范围:2025年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

服务要求:一、11个信息系统的三级等保测评;二、结合测评单位实际制定等级保护工作方案(不限于以下内容:资产情况(互联网资源情况、基础环境情况、网络设备情况、系统软件情况、网络安全产品情况等)、现有安全保护措施、问题成因、整改思路及后续工作计划);三、11个等保三级系统网络实战攻防演练(攻击方)。

服务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服务类

标段名称:2025年省商务厅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服务

名称:云南省替代产业发展信息管理系统

服务范围:2025年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

服务要求:一、11个信息系统的三级等保测评;二、结合测评单位实际制定等级保护工作方案(不限于以下内容:资产情况(互联网资源情况、基础环境情况、网络设备情况、系统软件情况、网络安全产品情况等)、现有安全保护措施、问题成因、整改思路及后续工作计划);三、11个等保三级系统网络实战攻防演练(攻击方)。

服务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服务类

标段名称:2025年省商务厅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服务

名称:云南省成品油网上审批监管平台

服务范围:2025年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

服务要求:一、11个信息系统的三级等保测评;二、结合测评单位实际制定等级保护工作方案(不限于以下内容:资产情况(互联网资源情况、基础环境情况、网络设备情况、系统软件情况、网络安全产品情况等)、现有安全保护措施、问题成因、整改思路及后续工作计划);三、11个等保三级系统网络实战攻防演练(攻击方)。

服务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服务类

标段名称:2025年省商务厅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服务

名称:云南省互联网+药品流通公共服务平台(包含云南省中药材追溯协同平台)

服务范围:2025年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

服务要求:一、11个信息系统的三级等保测评;二、结合测评单位实际制定等级保护工作方案(不限于以下内容:资产情况(互联网资源情况、基础环境情况、网络设备情况、系统软件情况、网络安全产品情况等)、现有安全保护措施、问题成因、整改思路及后续工作计划);三、11个等保三级系统网络实战攻防演练(攻击方)。

服务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服务类

标段名称:2025年省商务厅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服务

名称:中国(云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服务范围:2025年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

服务要求:一、11个信息系统的三级等保测评;二、结合测评单位实际制定等级保护工作方案(不限于以下内容:资产情况(互联网资源情况、基础环境情况、网络设备情况、系统软件情况、网络安全产品情况等)、现有安全保护措施、问题成因、整改思路及后续工作计划);三、11个等保三级系统网络实战攻防演练(攻击方)。

服务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服务类

标段名称:2025年省商务厅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服务

名称:云南省商务厅门户网站

服务范围:2025年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

服务要求:一、11个信息系统的三级等保测评;二、结合测评单位实际制定等级保护工作方案(不限于以下内容:资产情况(互联网资源情况、基础环境情况、网络设备情况、系统软件情况、网络安全产品情况等)、现有安全保护措施、问题成因、整改思路及后续工作计划);三、11个等保三级系统网络实战攻防演练(攻击方)。

服务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服务类

标段名称:2025年省商务厅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服务

名称:商务厅办公协同系统

服务范围:2025年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

服务要求:一、11个信息系统的三级等保测评;二、结合测评单位实际制定等级保护工作方案(不限于以下内容:资产情况(互联网资源情况、基础环境情况、网络设备情况、系统软件情况、网络安全产品情况等)、现有安全保护措施、问题成因、整改思路及后续工作计划);三、11个等保三级系统网络实战攻防演练(攻击方)。

服务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服务类

标段名称:2025年省商务厅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服务

名称:南博会官网系统

服务范围:2025年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

服务要求:一、11个信息系统的三级等保测评;二、结合测评单位实际制定等级保护工作方案(不限于以下内容:资产情况(互联网资源情况、基础环境情况、网络设备情况、系统软件情况、网络安全产品情况等)、现有安全保护措施、问题成因、整改思路及后续工作计划);三、11个等保三级系统网络实战攻防演练(攻击方)。

服务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雷,叶文化,陈厚友(第1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计取。(服务类型为服务招标)
金额:0.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商务厅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北京路175号
联系方式:0871-63135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安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采莲路共信时代广场B座21楼
联系方式:19960259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9960259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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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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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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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商务厅2025年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服务-(定稿).docx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云南省商务厅的(项目名称)2025年省商务厅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2025年省商务厅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服务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云南联创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5人,营业收入为3136.04022万元,资产总额为2120.89162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2025年省商务厅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服务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云南联创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5人,营业收入为3136.04022万元,资产总额为2120.89162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云南联创网安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5月27日备注:1、服务承接企业全部为小微型企业时,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第24条)。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成交供应商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公开。-98-4、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1.1.8条。-99-使用须知(云南)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云南)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查询915303027726739346.小微企业库说明云南联创网安科技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303027726739346成立日期:2005年04月13日登记机关: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首页上一页1下一页尾页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串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党政机关找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使用须知(云南)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云南)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云南联创网安科技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303027726739346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成立日期2005年04月13日行业其他软件开发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暂无享受扶持政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303027726739346500万人民币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成立日期2005年04月13日行业其他软件开发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暂无享受扶持政策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戈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100-2025年省商务厅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YNZC2025-J3-02361-AMZB-0017IA-AnN采购人:云南省商务厅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安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5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三、获取采购文件3四、响应文件提交....................3五、开启....................3六、公告期限....................3七、其他补充事宜....................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一、总则....................8二、竞争性谈判文件10三、响应文件....................11四、提交响应文件....................13五、谈判....................14六、成交结果....................15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3一、合同条款前附表23二、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4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31一、资格证明文件....................32二、报价文件....................41三、商务技术文件....................42第五章采购需求....................55第六章谈判程序和方法....................56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省商务厅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NZC2025-J3-02361-AMZB-0017项目名称:2025年省商务厅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34.32万元。最高限价:34.32万元。采购需求: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项目地点备注12025年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1项云南省商务厅指定地点注:本项目为2025年省商务厅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服务项目,共设一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所投项目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谈判报价,不得缺项、漏项或出现无报价情况,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具体采购内容、要求等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④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注:若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目前现已有的财务报表或能表针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其它会计报表;②谈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注:供应商不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属非经营性质的非企业的单位、机构、团体组织免税的,若无上述材料,以符合国家相关制度为准,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注: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1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4.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社保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起止时间: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由***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并提供证书扫描件。3.2供应商为列入国家密码管理局最新公告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试点机构目录》单位,提供目录并作出标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5月20日至2025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6:00分至12:00分,下午12:00分至23: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gr.html,数字证书(CA)办理完成后需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注: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谈判资格。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代理机构不予处理。(2)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开启时间:2025年05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谈判方式:政采云平台网上谈判2.是否需要缴纳谈判保证金:否3.其他: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商务厅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北京路175号联系方式:0871-631733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安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西山区采莲路共信时代广场B座21楼联系方式:1996025959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电话:1996025959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 容1.2采购人云南省商务厅1.3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安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1.4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YNZC2025-J3-02361-AMZB-0017项目名称:2025年省商务厅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服务项目1.5预算金额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2.1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2.2合同履行期限及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3.1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4.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1.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询问时间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1.2谈判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询问联系人:张工电话:1996025959611.4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修改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1.5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修改时间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修改后,应在收到澄清、修改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修改。11.6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3.1语言文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4.1计量单位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5.2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1.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谈判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7.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18.1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19.7响应文件份数按“政采云”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壹份。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根据采购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生成加密标书后进行上传(详见公告附件供应商操作指南及申领云南 CA 操作手册)。20.4备品备件不要求20.7报价货币人民币(元)21.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提交地点:政采云平台提交 22.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按照\"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24.2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谈判由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谈判小组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4.5评审方法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28.1履约保证金不要求。29.1采购代理服务费29.1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计取。(服务类型为服务招标)。29.2采购代理服务费接受以下形式:现金、银行电汇、网银。29.3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户名:云南安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鼓楼支行账 号:87190643601010131.1.8本项目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行业划型标准进行划型。31.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以下情况视为供应商同意撤回已上传系统的响应文件或其响应文件无效:(1)政采云电子平台显示供应商未上传响应文件;(2)因供应商原因上传的响应文件在开启文件时无法解密。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1.2本项目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预算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采购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及地点2.1采购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合同履行期限及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联合体3.1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供应商资格要求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4如供应商为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4.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6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7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费用承担5.1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6.现场考察6.1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7.谈判前答疑会7.1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谈判前答疑会。8.质疑8.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8.2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1条中“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8.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5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8.6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8.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8.8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谈判小组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8.9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接收质疑函的部门:云南安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张工19960259596;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采莲路共信时代广场B座21楼。9.投诉9.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二、竞争性谈判文件10.谈判文件的组成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谈判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谈判程序和方法1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询问、澄清、修改11.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1.2谈判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11.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1.5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修改后,应在收到澄清、修改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修改。11.6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本项目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不得对涉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三、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12.2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3.语言文字13.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4.计量单位14.1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扫描件。15.1.1资格证明文件;15.1.2报价文件;15.1.3商务技术文件;15.2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16.1供应商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7.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及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18.谈判保证金交纳及退还(本项目不要求)18.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交纳到云南安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指定的帐户,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8.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9.响应文件的编制19.1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须用云南CA按格式进行电子签章,在所要求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或盖章,均使用云南CA按格式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参加谈判的除格式要求外,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署。签章操作详见公告附件。19.2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19.3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签字处逐一签字或盖章,要求盖章处应加盖公章,若以“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代替的,须出具供应商单位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授权函原件。19.4响应文件和来往函件均应采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使用中国或国际标准单位。19.5最后报价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19.6响应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部分。19.7按“政采云”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壹份。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根据采购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生成加密标书后进行上传(详见公告附件供应商操作指南及申领云南CA操作手册)。19.8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包括扫描件)、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出现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0.报价和报价货币20.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20.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必须对所参加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完整唯一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20.3供应商应依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竞争性报价,该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各种产品价格、运费、保险、税收、服务等所有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价。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20.4备品备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5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随机抽取谈判顺序,供应商按照“政采云”平台的顺序进行谈判、承诺及最后报价,操作流程详见公告附件供应商操作指南。供应商如果未进行最后报价的,则按照第一次报价进行评审。20.6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实质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将认定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20.7报价货币为人民币。四、提交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1按照“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22.响应文件的提交2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22.3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3.2供应商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五、谈判24.谈判小组24.1谈判小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24.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谈判由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谈判小组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4.3谈判小组成员人数及名单在谈判结束之前保密。24.4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谈判会议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24.5评审方法: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24.6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并编写评审报告。24.7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8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9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开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谈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24.10谈判小组发现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谈判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24.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并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除外。六、成交结果25.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5.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5.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5.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26.成交通知书26.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6.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7.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7.3除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另行商定将中标(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将中标项目分包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7.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7.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6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8.履约保证金28.1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递交的金额及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2签订合同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采购人将没收其全部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9.采购代理服务费29.1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服务类型为服务招标),此费用包含在成交人报价中。29.2方式:现金、银行电汇、网银。29.3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30.谈判文件编制依据30.1本谈判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编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1.1关于中小企业:31.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1.1.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1.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1.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1.1.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1.1.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1.1.7规定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1.1.8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根据下表所属行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的名称所属行业2025年省商务厅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服务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1.1.9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1.2关于监狱企业:31.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1.2.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1.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1.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1.3.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1.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1.3.3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1.4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31.4.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31.4.2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其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31.4.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31.4.4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1.4.5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31.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以下情况视为供应商同意撤回已上传系统的响应文件或其响应文件无效:(1)政采云电子平台显示供应商未上传响应文件;(2)因供应商原因上传的响应文件在开启文件时无法解密。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一、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要 求1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确定。二、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政府采购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项目竞争性谈判的结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第1条总则第1.1条定义第1.1.1条合同:如无特别说明,以下合同特指本合同。第1.1.2条项目:第1.1.3条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地震、战争、政府行为等。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使得一方实际不可能在此情况下履行其协议。不可抗力不包括由于一方的疏忽或故意不遵守良好的工程惯例所发生的事故。第1.1.4条货币单位:本合同项下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为单位进行结算。第1.2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第1.3条合同修改除非由双方签订书面修改文件,否则合同不得修改。符合这一程序的修改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并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1.4条告知任何涉及本合同的通知应以面呈、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对方下述地址或传真号码,任何更改该等地址或传真号码必须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任何面呈的通知在递交时视为送达;任何以邮资预付的邮寄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对方签收后视为送达;任何以传真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发出时视为送达。本合同签订前已存在的知识产权归原拥有方所有,根据本合同新产生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第2条内容及双方责任第2.1条合同内容乙方在甲方支持下完成本合同内容,具体内容如下:(也可另附)第2.2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项目期间,甲方作为委托方负责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为乙方各项工作给予必要的协调、支持和帮助。(2)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敦促乙方工作进展,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改正不符合项目要求的行为。(3)向乙方提供实施本项目所需的资料、信息,允许乙方人员为实施本项目而使用所约定的信息、文件等。(4)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5)乙方完成的本合同项下工作所产生的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归甲方享有。甲方对于评价报告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报告、数据、结论等享有再次使用或提供给第三方的权利。第2.3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标准完成合同内容;(2)安排专业团队负责项目实施,指定项目负责人同甲方保持密切沟通,按照甲方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乙方应予以保密,乙方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业务机密。(4)项目期间,接受甲方指导、检查和督促,在合同约定范围内遵照甲方所提出的意见、要求,并及时作出相应的工作调整和安排。(5)甲方保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有关知识产权信息的一切权利和利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己方或任何第三方利益使用有关知识产权信息。(6)乙方应明确工作的总负责人,并明确每个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员,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调换项目总负责人及工作组人员。(7)乙方完成的本合同项下工作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不得将上述报告、数据、结论等以任何形式用于自身对外宣传或向第三方提供。(8)乙方不得将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第2.4条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影响项目进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项目进度,并按变更后的进度执行。第2.5条乙方提供。第3条合同总价第3.1条合同价本项目合同价为人民币(¥元)。第3.2条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支付条件:第3.3条本合同项下一切费用均使用人民币结算及支付。甲方向乙方付款同时乙方应出具相应发票,甲乙双方对有关发票、结算票据一致认同:甲方取得发票不代表甲方款项已付清,款项已付清以甲方款项全部到达乙方开户账户为准。第3.4条本合同价款包含为完成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第3.5条乙方收款信息:单位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开户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上述收款信息必须与开票信息一致,否则将导致资金无法拨付。第3.6条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元);履约保证形式为。该履约保证金将于合同履行完毕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第4条成果提交第4.1条验收人员的组成第4.2条成果提交时间交验时间:第4.2条验收标准及方法验收标准:验收方法:第5条服务承诺第5.1条乙方服务承诺如下:第6条保密责任双方共同恪守对项目及技术的保密责任。第6.1条所有项目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项目合作计划及相关内容。第6.2条所有项目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技术资料。第6.3条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对与本项目各项技术、数据和已形成的各项成果,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履行相关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与本项目的任何技术资料、数据及相关信息、文档。如因保密义务的不履行或履行不当,乙方除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外,亦须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第6.4条保密期限: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在有效期后的年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将合同及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技术秘密等成为公共信息之前披露给任何第三方。第6.5条乙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解除,任何时间、地点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义务的,甲方均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7条不可抗力第7.1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导致双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合同责任。但是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按照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了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免除。第7.2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第8条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办法第8.1条乙方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内容并提交相应成果。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时限推迟的,甲方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全数退还已支付的项目经费;甲方选择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每延期一天应支付甲方本合同金额%的违约金直至提交全部成果文件止。如因客观事实或甲方原因导致工作时限推迟的,由双方协商并签署相应的补充协议予以确认。第8.2条如因乙方原因未提供服务或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经甲方提出后乙方应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期限内改正,否则每延迟一日应支付本合同金额%的违约金。第8.3条乙方应确保各项服务及相应成果的质量符合甲方要求。因为乙方原因所提供的服务及相应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至符合要求为止,乙方拒绝整改或经过一次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不符合要求部分的全部费用。第8.4条本合同签订后,若乙方无正当理由而终止合同,应当返还本合同项下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但实际未发生的费用,并支付甲方本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抵偿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当继续赔偿。第8.5条本合同签订后,若甲方无正当理由而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抵偿乙方的直接损失,甲方还应当继续赔偿。第8.6条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产生异议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应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9条其他第9.1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9.2条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时间在后者为准。第9.3条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双方任何一方都不得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也不得通过协商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变更的内容包括合同的标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中止是无正当理由暂停履约;终止就是不再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当事人一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均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9.4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丙方执一份。第9.5条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合同书及附件;2、成交通知书;3、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4、竞争性谈判文件。第9.6条附件名称(如有请务必填写):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2025年省商务厅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一、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有关资料。2.所附格式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3.供应商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格式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④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格式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注:若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目前现已有的财务报表或能表针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其它会计报表;②谈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注:供应商不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属非经营性质的非企业的单位、机构、团体组织免税的,若无上述材料,以符合国家相关制度为准,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注: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格式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社保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格式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起止时间: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格式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由***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并提供证书扫描件。2.供应商为列入国家密码管理局最新公告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试点机构目录》单位,提供目录并作出标注。二、报价文件格式8谈判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谈判报价(元)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备 注注:本表中“谈判报价”应与格式10“谈判申请函”、格式11“详细报价说明(如有)”中“谈判报价”一致。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9谈判申请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参加谈判,并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谈判文件及采购需求和谈判报价明细表,谈判报价(大写),人民币(¥),交货期:。2、我方已详细审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我方完全理解谈判文件相关要求,并承担对谈判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3、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提交日期起遵循本谈判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第17.1条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谈判文件中关于没收谈判保证金的规定。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6、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如有)。(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质量责任。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8、(其他补充说明)。我单位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0详细报价说明(如有)(此部分格式自拟,供应商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自身情况,列明各项费用的具体组成及费用清单)格式11商务条款偏离表请逐条对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要求的商务条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地点、付款等),认真填写该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谈判文件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备注1234...............注:“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表格中“偏离”一列,供应商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响应内容高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按“正偏离”填写;低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按“负偏离”填写;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按“无偏离”填写。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在响应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格式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谈判,以本单位名义参加。代理人在本项目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 务:身份证号码:详 细 地 址:电 话:注:在响应文件中附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格式14供应商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应对是否满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进行说明和承诺;2、若谈判文件中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证明资料为准。格式15《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服务承接企业全部为小微型企业时,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第24条)。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成交供应商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公开。4、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1.1.8条。格式16《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是)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格式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格式18项目实施方案(格式内容自拟)格式19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2条,请自拟格式。1.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谈判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第五章采购需求2025年计划采购的内容包含:一、11个信息系统的三级等保测评(见附表);二、11个等保三级系统网络实战攻防演练(攻击方)。测评系统名称三级等保云南国际“现代物流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云南省现代物流产业统计监测系统√云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替代产业发展信息管理系统√云南省成品油网上审批监管平台√云南省互联网+药品流通公共服务平台(包含云南省中药材追溯协同平台)√中国(云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云南省商务厅门户网站√商务厅办公协同系统√南博会官网系统√云品荟商城√(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提供符合国家等保V2.0云安全规范等标准的云服务平台资源和网络资源。完成省商务厅需求的信息系统达到等保三级和密码应用安全性三级要求。配合完成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后的日常运行维护,配合完成网站的备案和等保测评工作。(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标准。(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云资源服务:提供符合国家等保V2.0云安全规范标准的云服务平台基础环境(需达到等保三级要求)。云服务器提供各类所需的正版操作系统。(1)云服务器包含:10台虚机CPU总计104核、内存总计152G、系统盘总计900G、硬盘总计7900G(2)公网IP地址5个公网IP地址(3)网络带宽100M共享带宽。2.物理设备及托管服务(1)机柜托管包含:5个42U服务器机柜、托管原有的26台网络物理设备(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存储设备、KVM)、原有的23台物理服务器。(2)物理服务器租用4台物理服务器CPU总计256核、内存总计1024G、SATA硬盘总计2140G、4个固态硬盘(单块容量为3T)。3.网络安全资源应提供的安全服务包含满足网络安全等保三级所需服务。构建网络初始化环境,完成网络拓扑所涉及网络设备和云平台的安全策略配置等工作。提供达到密码应用三级基本要求的相关服务。1套系统网络安全和1套系统密码应用资源租用。(1)等保安全设施包含:WAF服务、日志审计、数据库审计、堡垒机、主机安全等。(2)密码应用安全设施包含:密码机、签名验签服务、数据加/解密服务等4.数据备份和日常运维(1)数据异地备份存储包含:提供1套三级等保网站实时异地备份,数据量约12000GB。(2)日常运维包含:提供定时数据备份、日常巡检、数据备份恢复等。1.提供1套系统的日志审计服务器接入(根据《网络安全法》要求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2.云服务日常运维及重保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云平台日常巡检、监测预警、风险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有相应的日志记录痕迹;重大节庆活动的重点保障。3.系统迁移产生的迁移费用。(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项目实施时间:2025年4月20日—2025年10月31日。项目交付或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期限:6个月。服务标准:系统所需的云资源和安全资源,网络无中断。(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合同约定的所有云平台软硬件部署到位,满足云南省商务厅业务系统运行的环境要求,包括网络、安全等。云平台需要通过三级等保测评和密码应用安全性三级测评,并提交经测评单位出具的测评报告。云平台搭建完成,合同要求的业务系统迁移上云,满足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并为云南省商务厅本次上云的信息系统提供稳定云资源支撑服务。(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中标方需提供稳定的技术服务团队,能及时响应采购方需求,完成交办的相关事项。第六章谈判程序和方法谈判程序和方法前附表条款号审 查 内 容审 查 标 准2.1实质性要求审查标准资格审查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申请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申请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④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注:若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目前现已有的财务报表或能表针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其它会计报表;②谈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注:申请人不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属非经营性质的非企业的单位、机构、团体组织免税的,若无上述材料,以符合国家相关制度为准,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注: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 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社保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信用查询起止时间: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具有由***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并提供证书扫描件。②供应商为列入国家密码管理局最新公告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试点机构目录》单位,提供目录并作出标注。符合性要求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7项规定谈判申请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符合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未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或单价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供应商未出现不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情况,并且未出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2.2谈判、比较与评价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实质性要求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最后报价、响应文件及澄清等,按“谈判程序和方法”中的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1.谈判方法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2.谈判程序2.1实质性要求审查实质性要求审查标准: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符合性要求等进行审查(详见“谈判程序和方法前附表”)。有一项不符合谈判标准的,不通过实质性要求审查,不再参与谈判、比较与评价环节。当符合实质性要求条件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将终止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2.2谈判、比较与评价2.2.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实质性要求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2.2.2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2.2.3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2.2.4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2.2.5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2.2.6谈判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最后报价、响应文件及澄清等,按“谈判程序和方法”中的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经谈判小组评审,质量或服务不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不予推荐成交。2.2.7谈判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审查,并对审查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2.2.8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3谈判结果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并编写评审报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服务 现代物流产业统计监测系统 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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