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餐饮制作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
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餐饮制作服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GZJA2025AS05XJT (招标文件编号:GZJA2025AS05XJT)
二、项目名称: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餐饮制作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第一成交候选人:贵州享农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顺市西秀区新安街道工业园内大棚及办公楼2楼
中标(成交)金额:14.135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第一成交候选人:贵州享农商贸有限公司
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餐饮制作服务
按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提供营养标准完成食堂日常用餐等。
1、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 2、具备识别和防控相应食品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 3、落实食品安全生产过程控制要求,配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及留样(100g≤留样≤200g)。 4、记录和管理拟投入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作好台账登记。 其余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服务合同,续签合同总期限不超过24个月;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食品卫生质量及验收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丽华、张建英、尹殿雄(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黔价房【2011】69号文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安顺市普定县文昌路香榭国际南侧约240米
联系方式:董殷 联系电话:0851-38225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顺市西秀区龙泉国际小区4栋3A层406
联系方式:阮 娱 18885346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娱
电 话: 1888534651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餐饮制作服务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普定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28日 14:0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丽华、张建英、尹殿雄(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14.135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阮娱
项目联系电话
18885346518
采购单位
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安顺市普定县文昌路香榭国际南侧约24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董殷 联系电话:0851-38225119
代理机构名称
贵州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安顺市西秀区龙泉国际小区4栋3A层4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阮 娱 18885346518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定稿.pdf
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单位名称)的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餐饮制作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项目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餐饮制作服务(标的名称),属于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贵州享农商贸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6人,营业收入为1.001999万元,资产总额为1.21525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贵州享农商贸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5月28日425扫描全能王创建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餐饮制作服务比选文件采购编号:GZJA2025AS05XJT采购人: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地址:安顺市普定县文昌路香榭国际南侧约240米联系人:董殷联系电话:0851-38225119代理机构:贵州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彭家湾花果园项目E区第E7(国际金融街1号)1单元11层14号联系人:阮娱,联系电话:18885346518敬告:谈判前请认真阅读本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对本文件保留解释权。目录第一章比选邀请………………………………………………………………(2)第二章比选须知………………………………………………………………(4)比选须知前附表…………………………………………………………………(4)比选须知正文……………………………………………………………………(7)一、说明…………………………………………………………………………(7)二、比选文件……………………………………………………………………(8)三、响应文件……………………………………………………………………(8)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0)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比选……………………………………………………(11)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16)七、其他规定……………………………………………………………………(17)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22)第四章采购需求………………………………………………………………(24)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26)第一章比选邀请贵州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委托,就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餐饮制作服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GZJA2025AS05XJT)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有相应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比选。1、项目名称: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餐饮制作服务2、采购编号:GZJA2025AS05XJT3、采购预算:142040.88元,最高限价:142040.88元。4、服务范围:按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提供营养标准完成食堂日常用餐等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服务合同,续签合同总期限不超过24个月;6、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7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7、购买比选文件地址:贵州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顺市西秀区龙泉国际小区4栋3A层406),比选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8、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贵州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9、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的厂(商)家的合法资格。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意:根据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享受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③普定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项目的成交单位,在履行合同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供应商须提供的材料:①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表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⑤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凭证或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未产生税费的出具纳税申报表);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以企业所在地社保局盖章确认的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⑥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均无相关主体失信、违法记录(打印的网页须完整,可以看到是否有违法、失信的记录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⑧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家行政单位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注:供应商报名时提供以上①至⑨项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如到现场参与开标的投标人,须递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逾时均不受理。10、投标保证金情况注:根据《安市财采〔2021〕21号》安顺市财政局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的通知》的通知,中小企业可免除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后期由供应商对自己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争议由各级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认定工作,财政部门或招投标工程项目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根据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中小企业认定作出的书面答复,对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等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11、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地址:安顺市普定县文昌路香榭国际南侧约240米项目联系人:董殷联系电话:0851-38225119采购代理机构:贵州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阮娱电话:18885346518地址:安顺市西秀区龙泉国际小区4栋3A层4062025年5月第二章比选须知比选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项目名称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餐饮制作服务2项目编号GZJA2025AS05XJT3确定参加比选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公告产生}4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1采购预算:142040.88元,最高限价:142040.88元。2.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5投标报价1、投标人须自行考量投标报价,一切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投标报价计算错误、填写错误、对项目服务范围内容误解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本项目最终报价为包干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奖金、福利、税费等一切费用。采购人将不在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费用。6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不得无偿或以低于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的成本价格报价。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之规定,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的,应当通知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在6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2.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关于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6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如该投标人在60分钟内提供报价组成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含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和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答疑会及现场踏勘无10比选文件咨询联系人:阮娱联系电话:1888534651811投标保证金根据《安市财采〔2021〕21号》安顺市财政局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的通知》的通知,中小企业可免除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后期由供应商对自己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争议由各级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认定工作,财政部门或招投标工程项目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根据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中小企业认定作出的书面答复,对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等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12响应文件投标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13样品无14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三副,电子档响应文件一份(U盘PDF格式,与正本一致的扫描件)15签字盖章投标人必须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16开标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月日15时30分;2.开标地点:安顺市西秀区龙泉国际小区4栋3A层4061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8评审委员会组成比选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进行。由采购人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2人及采购人代表1人,共3人组成。19评审情况公告成交公告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zhou.gov.cn/)予以公告。20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公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单位授权文件及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代理机构现场或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领取成交通知书。2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成交单位收到采购代理机构成交通知书之日须向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缴纳成交金额(合同总金额)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成交单位。(如成交单位为中小微企业或信用良好的,可与采购人协商是否缴纳)缴纳方式: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人,在合同最终终止时成交供应商申请退还(无息)。2.履约保证金用于保护因中标方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如成交供应商发生以下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将全部自动转为违约金:2.1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间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2.2所供货物或服务或工程质量低于投标承诺,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不予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将全部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回;2.3成交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投标项目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将全部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回。22服务时间及地点(实质性要求)服务时间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商务要求》服务地点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商务要求》23付款方式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商务要求》24供应商质疑1.比选项目的询问和质疑由贵州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2.接收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质疑函必须为书面形式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3.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比选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同一比选程序环节两次及以上的质疑将不予受理。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比选公告及本文件第一章。24供应商质疑质疑受理单位:贵州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阮娱联系电话:18885346518地址:安顺市西秀区龙泉国际小区4栋3A层406采购人受理质疑部门: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地址:安顺市普定县文昌路香榭国际南侧约240米项目联系人:董殷联系电话:0851-3822511930关于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释义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31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共同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验收3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单位进行支付。(收费标准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号)的规定的标准收取)33参考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第74号部长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内容如与比选文件正文中内容不相符时,以本表内容为准!比选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比选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比选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比选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指贵州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是指响应比选文件要求、参加比选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其他单位。本次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比选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经比选小组确定。据此,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比选通知,供应商应持比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购买比选文件。2.4“比选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本比选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比选文件第一章。)(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4.比选费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审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比选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8.响应文件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8.1本项目响应文件投标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8.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响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比选文件9.比选文件的构成9.1比选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采购活动的依据,同时也是比选的重要依据。比选文件包括:(一)采购邀请(须包括采购预算);(二)采购须知;(三)采购需求;(四)确定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六)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七)政府采购政策要求(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政策调控范围的);(八)采购项目一般技术和商务要求及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九)比选内容、比选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十)采购项目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十一)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十二)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十三)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十四)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十五)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十六)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9.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提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比选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比选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响应文件的潜在投标人。10.2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需要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由采购单位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1.答疑会11.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比选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踏勘或者召开答疑会。1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踏勘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踏勘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踏勘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1.3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的一切费用。三、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2.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比选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涉及资格性和实质性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不涉及资格性和实质性的,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2.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涉及资格性和实质性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不涉及资格性和实质性的,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13.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比选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4.报价要求14.1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七开标一览表格式”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报价。14.2最后报价。在比选结束后,供应商按照项目内容(包含体现完成项目的全部工作)进行最后报价(二次报价),在二次报价过程中专家仅限发起一次二次报价,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的,将以供应商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报价为最终报价。14.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比选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14.4二次报价高于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的做无效投标处理。15.报价货币本项目以人民币进行报价,以人民币进行结算。16.响应文件的格式、编制和签署16.1供应商应按比选文件第五章提供的附件格式制作相关内容,如附件格式不能完全体现投标信息,投标人可自行调整。16.2对于比选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响应文件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如有)和供应商名称。16.3投标供应商为法人的,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6.4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供应商为法人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必须由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其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7.1投标供应商可根据投标实际厚度,自行选择比选响应文件的外包封套的数量,对比选响应文件的外包封份数不作具体规定,但投标供应商应确保竞比选响应文件的外包封没有严重破损导致投标实质性内容泄露的情形。外包密封的封口(接口)处加盖带投标供应商公章,封装物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外包封上有重复或多余标记,未对比选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产生影响的,不作无效标依据。响应文件电子版为投标文件正本的PDF格式文件,可封装在任意封套内。比选响应文件封面上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并加盖封面单位公章和骑缝章。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比选响应文件中除标准页码外,不得涂改和增删。比选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必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比选响应文件范本中注明需要签章的地方,供应商均须进行签章。17.2为响应政策功能,本次采购项目内服务全部属于中小、微型企业承建的,投标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响应文件一同提交。18.响应文件的递交(实质性要求)18.1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递交前请投标人认真检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逾期递交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将拒收。18.2本次比选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1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投标人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9.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须用密封袋或信封进行密封,密封袋或信封上均须标明封装内容,如“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同时须注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时间”等字样;密封袋或信封正文处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密封粘贴口处须加盖公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19.3在比选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投标人一定时间内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参与资格。四、比选及评审过程20、比选及评审过程20.1比选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进行。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依法组成,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从相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2人,共3人组成。20.2比选程序20.2.1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0.2.2资格审查。监督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的规定,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比选资格。监督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监督小组对资格审查表确认签字,并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确定参加比选的供应商。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在资格审查表中说明并告知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20.2.3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比选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中小企业除外);(2)响应文件存在虚假内容的;(3)未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和要求签署、盖章的;(4)不具备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5)未按照比选文件规定进行编制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0.2.5比选。比选小组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与通过以上审查且被确定为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分别进行比选。20.2.5.1比选的顺序以现场抽签或者其他能够给予供应商平等机会的方式确定。20.2.5.2比选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比选文件和比选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比选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评审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20.2.5.3评审小组变动比选文件的,应当将变动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做好书面记录,同时要求供应商就变动的部分重新提交响应补充文件,并给予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补充文件的合理时间。20.2.5.4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低于比选文件的要求,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0.2.5.5供应商的响应补充文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有效的响应补充文件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0.2.5.6比选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比选情况调整比选轮次。20.2.6最后报价。20.2.7比较与评价。20.2.7.1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对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0.2.7.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0.2.7.3评审结束后,比选小组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比选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存在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比选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比选小组应组织重审。20.2.7.4评审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过程结束。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在开标记录中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六、成交事项21.确定成交供应商2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小组推荐的候选名单顺序确定成交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发布采购结果。在公示期内,如有投标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成交人。21.2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结束后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1.3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1.4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比选采购活动终止、无效投标及废标的确定(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执行22.1.终止比选采购活动的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比选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2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比选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4除符合本章“26.1”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2.1.5比选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2.1.6比选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22.1.7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比选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22.1.8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比选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22.1.9比选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22.1.10比选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22.2.无效投标的确定22.2.1投标人证件不齐的;22.2.2投标人与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不一致,不能提供其权利义务转移的合法有效证明的;22.2.3不具备比选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2.2.4未按比选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2.2.5投标人提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说明哪一个有效的;22.2.6响应文件未能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22.2.7以联合体方式投标而无共同投标协议的;22.2.8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22.2.9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22.2.10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或谋取成交的;22.2.11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2.2.12向采购主管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2.2.1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2.2.14未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2.2.15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22.2.16提供假冒伪劣产品;22.2.17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22.2.18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22.2.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2.3废标条款(在比选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2.3.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比选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2.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2.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3.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条件的。七、合同事项23.签订合同23.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3.2比选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比选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组成部分。23.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选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3.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3.5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将签订的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处进行合同备案。24.合同分包24.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服务及商务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24.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4.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5.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八、履约保证金及验收27.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27.1成交单位收到采购代理机构成交通知书之日须向安顺市平坝区消防救援大队缴纳成交金额(合同总金额)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成交单位。。(如成交单位为中小微企业或信用良好的,可与采购人协商是否缴纳)缴纳方式: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人,在合同最终终止时成交供应商申请退还(无息)。27.2履约保证金用于保护因成交方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如成交供应商发生以下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将全部自动转为违约金:27.2.1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间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27.2.2所供货物或服务或工程质量低于投标承诺,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不予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将全部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回;30.2.3成交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投标项目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将全部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回。28.履行合同28.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8.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9.验收29.1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共同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验收.29.2如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无息退还成交单位。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九、询问、质疑和投诉30、询问、质疑和投诉30.1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30.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0.3接收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质疑函必须为书面形式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投标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30.4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两次及以上的质疑将不予受理。30.5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须提供确凿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0.7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六条规定提起投诉。十、其他31.其他34.1本比选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比选文件不再做调整。附件:评审依据及评分细则(总分100分)内容评分细则投标报价分(20分)报价得分=(有效投标人最低投标价)/(有效投标人投标价)×20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在享受价格扣除政策。技术部分(45分)服务方案(15分)食品安全管理方案(5分)投标人须提供食品安全管理方案,方案内容描述清晰,有较强的实施性、针对性、可行性,并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5分;方案内容描述清晰,有一定的实施性、针对性、可行性并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4分;方案内容描述清晰、合理可行得3分;方案内容描述清晰、合理、有一定可行性,基本满足实际情况得2分;方案内容有缺项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人员培训及管理方案(5分)投标人须提供人员培训及管理方案,方案内容描述清晰,有较强的实施性、针对性、可行性,并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5分;方案内容描述清晰,有一定的实施性、针对性、可行性并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4分;方案内容描述清晰、合理可行得3分;方案内容描述清晰、合理、有一定可行性,基本满足实际情况得2分;方案内容有缺项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菜品菜式方案(5分)投标人须提供菜品菜式方案,方案包含但不局限于种类、搭配比例、分量、营养、治疗膳食、少数民族习俗等,菜品菜式搭配合理,方案科学、全面、可行得5分;方案较科学,全面合理得4分,基本合理得3分;方案合理得2分;方案基本合理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响应性承诺(30分)承诺完全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得20分,人员需求中厨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优于比选文件要求的得30分。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优于比选文件的还须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30分)人员配置(10分)拟投入人员中有一名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式烹调师)的得5分,每增加一名加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1、提供清晰完整的资格证书复印件;2、上述人员证书的工作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不得分(以缴纳社保或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为准。)3、人员不能重复计算得分。企业业绩(15分)提供2022年4月1日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1个得5分,每多提供一个加5分。不提供项目业绩不得分(本项满分15分)。业绩要求: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服务承1、投标人承诺,为拟投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每年进行体检的得3诺(5分)分。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不承诺不得分。2、投标人承诺,成交后严格执行采购人单位要求的考勤制度,拟投入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能随意更换人员的得2分。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不承诺不得分。政策性加分(5分)1、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贵州、青海、云南)的投标主产品(或服务),享受政策性加分,即在经专家综合评审后的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2、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采购合同协议书(仅参考)采购合同编号: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项目(交易编号:,)的比选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签署本合同。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一、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2.......3.......二、服务质量要求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五、付款方式由甲方按成交供应商报价的月平均金额于每月底支付,不足一月的按实际服务天数计算。六、知识产权产权归属七、保密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九、争端的解决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2)……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二、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份。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主管部门同意,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注意事项:1、本草案仅做参考使用,合同具体内容以用户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为准。2、《采购合同》拟签前经支队法律顾问审核后,方可签字。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需求根据本比选文件所要求的规范及国家相关强制性规范文件规定对完成该服务工作及补充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二、主要内容项目地点: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服务内容:按普定县消防救援大队提供营养标准完成食堂日常用餐等。人员需求:具有执业资格的厨师2名(其中初级1名,中级1名),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服务要求:1、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2、具备识别和防控相应食品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3、落实食品安全生产过程控制要求,配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及留样(100g≤留样≤200g)。4、记录和管理拟投入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作好台账登记。5、定期组织拟投入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6、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7、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8、全面负责厨房生产运作,监督好每日餐前、餐中、餐后检查及各区域卫生情况。9、负责根据采购人制定菜谱推荐菜肴名称、主料、配料的标准。10、负责每餐的加工制作,按质按量烹制饭菜,做到饭菜可口,保热保鲜,保证食品质量,精心制作每日的生鲜饮品,在制作食材时冷菜、热菜、半成品、成品需分开制作。11、负责按照传统菜肴、季节、市场货源情况,熟悉各种原材料、种类、特点,定期推荐菜单,为采购人提出菜谱的合理建议。12、菜品要求:按采购人提供的营养标准及食材配送机构提供的当日食材,完成日常菜品烹饪【以本地口味的菜品为主,包括但不限于三荤、三素、面食、汤(油汤、素汤)等】,在岗厨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营养搭配、食材供应、季节调整等提供建议。13、负责定期组织厨师技术培训,组织对厨师研发新品进行业务培训考核。14、负责把好出品质量关,确保菜肴数量及色味形,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15、为厨房、食堂安全,食品安全,突发情况等问题具备较强的应急处置能力。16、与采购人进行充分的工作沟通,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和考评,对拟投入人员进行管理。17、配合采购人食材采购员完成食材验收工作,按时开餐,合理使用制作工具,合理使用原材料,杜绝铺张浪费,厨余垃圾的合理回收。18、日常工作日有约43人就餐,周末约有28人就餐,周末及节假日可能因临时性战备任务恢复至日常工作日就餐人数。19、厨房除按时完成日常早中晚三餐制作外,周末在保证1人在岗的情况下可轮流调休,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法定节假日当日需全员在位(调休日或紧接周末按周末要求执行),法定节假日须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工作时间。20、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及各项制度,做好厨房卫生,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21、定期检查厨房设备和工具的运行状态,确保其正常工作并及时修理和更换损坏的设备。22、负责拟投入人员的工作体检、统一着装(衣服、裤子、鞋)及保险等。四、工作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食品卫生质量及验收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要求。五、项目预算总预算:142040.88元。六、服务周期及付款方式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合同到期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服务合同,续签合同总期限不超过24个月。付款方式:由甲方按成交供应商报价的月平均金额于每月底支付,不足一月的按实际服务天数计算。七、其他要求对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厨师应及时更换,随时保证有执业资格的厨师在岗在位,在规定时间内两次整改不能通过验收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或全部违约金。注:在比选过程中,比选文件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请在可能变动的条款旁予以文字注明,并将比选文件可能变动的内容在比选须知前附表中明确。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一、比选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4: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三、业绩证明四、服务方案附件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服务承诺七、报价一览表附件6:1、报价一览表附件7:2、服务人员简历表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九、优惠性政策情况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专家评分导航表序号评分项目分值响应文件导航1价格部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X%)×20响应文件册页码范围:2技术部分1、比选文件规定的技术评分内容响应文件册页码范围:2、食品安全管理方案响应文件册页码范围:3、人员培训及管理方案响应文件册页码范围:4、菜品菜式方案响应文件册页码范围:5、响应性承诺响应文件册页码范围:3商务部分1、比选文件规定的商务评分内容响应文件册页码范围:2、人员配置响应文件册页码范围:3、企业业绩响应文件册页码范围:4、服务承诺响应文件册页码范围: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说明:本表为评分办法中所涉及的评审内容,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删减。一、比选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比选文件(项目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比选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比选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九十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及与响应文件一致的电子档一份(U盘PDF格式),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愿意按比选文件规定和比选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比选;(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单位盖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四章要求提供。附件4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三、业绩证明(格式自拟)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附件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职务职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说明:主要人员相关证书资料等。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五、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商务、技术响应与偏离表序号比选文件条目号服务要求/商务条款响应文件情况/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2、属比选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六、服务承诺(格式自拟)七、报价一览表附件6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服务费报价大写:;小写:元。服务期质量标准服务承诺项目负责人备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72、服务人员简历表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文化程度所任职务备注合计说明:附人员相关证书资料等。供应商(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供应商(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项目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餐饮制作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