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 图书及相关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南京江北新区图书馆2025)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192-MLLH-G2025-0007
二
、
项目名称:南京江北新区图书馆2025年图书及相关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馆藏图书有限公司
91330000769648738K
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
87.23(均分制)
28%
采购包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91320192751281683B
江苏省南京市仙新路98号
86.15(均分制)
27%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图书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
单价:以中标优惠率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海燕、李梅、胡亚梅、秦晓燕、骆勇(采购人代表)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中标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代理费,收费基价为最高限价。采购包1:5100元,由中标人支付。采购包1:4950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南京江北新区图书馆
单位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路178号
联系人:骆勇
联系电话:025-57026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茉莉六合(南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延安路2号1栋5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921418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1392141895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JSZC-320192-MLLH-G2025-0007采购文件.doc
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92-MLLH-G2025-0007项目名称:南京江北新区图书馆2025年图书及相关服务采购人:南京江北新区图书馆代理人:茉莉六合(南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采购需求15第四章评标标准18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25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南京江北新区图书馆2025年图书及相关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JSZC-320192-MLLH-G2025-00071.2、项目名称:南京江北新区图书馆2025年图书及相关服务1.3、预算金额:67万元,采购包1:34万元,采购包2:33万元1.4、最高限价:67万元,采购包1:34万元,采购包2:33万元。本项目以优惠率报价。1.5、采购需求:近两年出版的纸质图书,以订单和现场采购为主。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共分二个采购包,可兼投但不可兼中,评标顺序为采购包1至采购包2,如供应商采购包1和采购包2都排名第一,则只能中标次序排列最前的采购包,采购包则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中标。1.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标准。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方式:网上获取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5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2、“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使用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数字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上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025-83668701)或南京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外1255室(025-68505941)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3、投标人按《苏采云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投标人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投标人应先点击‘投标人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5、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投标人只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6、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南京江北新区图书馆单位地址:江北新区新华路178号联系人:骆老师联系方式:025-570261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茉莉六合(南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延安路2号1幢501室联系方式:13921418951项目联系人:陈工电话:1392141895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本次招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4、“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5、“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接受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后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3.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3.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3.6、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7、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二、招标文件构成4、招标文件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4.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4.3、采购代理机构如果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5.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6.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6.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6.6、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7、投标文件的组成7.1、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7.2、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8、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8.1、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加★项材料如提供不全或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投标人的投标):(1)★投标函;(2)★法人授权书;(3)★第一章投标邀请中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4)★第一章投标邀请中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5)★开标一览表;(6)分项报价表(7)★《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8)★商务条款偏离表;(9)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0)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行拟定并添加)。9、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技术说明或服务方案;(2)★技术条款偏离表(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10、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10.1、价格部分是对采购标的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无特别说明,每一项货物及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10.2、报价应包含本次招标标的有关的所有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0.3、投标人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10.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5、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等标明投标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评标时以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0.6、本项目预算为:详见第一章。11、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11.1、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组成。1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3.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有效,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3.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14、投标文件签署14.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章。15、投标费用15.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5.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中标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代理费,收费基价为最高限价。本项费用无需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递交16.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6.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可能对投标产生的影响,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5.1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6.3、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7、有下列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7.1、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投标文件的撤回18.1.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8.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18.2投标文件的修改18.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8.2.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18.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19、诚实信用19.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9.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五、开标、评标与定标20、开标20.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苏采云系统公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0.2、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0.3、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公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评标21.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21.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或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1.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22、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2.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2.2、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评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2.3、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2.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本单位的评审得分及排名情况。23.投标文件的澄清23.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委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3.2、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3.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投标文件的审查24.1、投标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4.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向评委会反馈审查结论。采购人进行资格审查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4.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4.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交易中心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其具体原因,评标结束后不再接受有关询问。24.2、评委会仅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文件。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会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4.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4.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4.6、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委会联系。25、无效投标和废标25.1、无效投标情形25.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25.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5.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25.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25.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25.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25.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本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或者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5.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5.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5.1.10、评委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5.1.11、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25.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公章。25.1.13、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25.2、废标情形25.2.1、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25.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25.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25.2.4、评委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5.2.5、因苏采云系统故障造成开标不成功。25.3、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6、评标方法和标准26.3.1、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各分包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评审因素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26.3.2、同一个包中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最低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最优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7、确定中标投标人27.1、各分包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标准”说明中确定的评分因素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根据排名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27.2、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中标投标人(1)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各分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投标人;(2)采购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按第二种方式确定中标投标人的,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27.3、中标人确定后,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27.4、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登录苏采云系统下载。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7.5、《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六、签订合同28、签订合同28.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于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公示。28.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28.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8.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得参加采购人重新组织的采购活动,且将可能被拒绝参加该采购人一年内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七、质疑29、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30、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0.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0.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只对投标人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提交《质疑函》原件。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质疑函范本》中要求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加盖公章。33、投标人(含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34、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34.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34.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6.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34.4、未参加采购活动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投标人所提出的质疑。34.5、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或签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4.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情形。35、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投标人的失信信息。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南京江北新区图书馆2025年图书及相关服务二、服务时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三、项目实质性条款★1、投标人承诺提供的产品及相关服务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知识产权、版权或其他任何纠纷。如出现任何法律、知识产权、版权等问题,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承诺函格式自拟)★2、投标人承诺提供工作人员到采购人图书加工地点驻场进行后期加工服务,如频繁调换后期加工人员,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承诺函格式自拟)★3、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全年阅读活动策划服务,并配合图书馆做好阅读推广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承诺函格式自拟)★4、中标人每季度至少提供一次免费公益讲座。(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承诺函格式自拟)四、项目报价及货款支付1、本项目以优惠率为最终报价形式,采购人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2、本项目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3、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一个月内支付相应货款。开具发票金额数:付款金额=码洋*(1-中标优惠率)。五、项目要求1、订购要求1.1、采购方式:以现场采购为主,订单采购为辅,投标人不得因图书折扣原因等选择性供货。1.2、投标人为江北新区图书馆提供符合目录要求的中文图书及少量外文图书(具体由采购人据实确定),每种图书采购两个复本。中文图书主要包含社科、文学、产业(新金融、芯片、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青少、科普等,出版日期为近二年。以上复本数、日期等要求采购人可据实际工作需求调整。1.3、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图书记到分流、编目、加工及上架服务,具体内容如下:(1)图书查重。(2)依据编目相关工具书,按照工作标准,提供全格式书目记录。(3)建立订单、发票,登到、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单册分流。(4)贴条形码、盖馆藏章、制作馆藏、打贴书标、加磁条、粘贴RFID标签、手机借阅码等。(5)按照采购人要求将书分类摆放并送往下游相关流程。(6)按照采购人要求核验图书质量。1.4、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馆藏结构要求,在采购人文献采选条例指定的采选范围内提供综合类图书。必须完全按照采购人所反馈的图书订单进行,投标人不得对采购图书的品种及数量进行任何限制和更改。1.5、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中国国家图书奖、中国出版政府奖、中国图书奖、茅盾文学奖、国家图书馆文津奖的获奖书目,以及中国图书评论学会、光明日报、新华网等各大权威机构评出的各类好书榜榜单。1.6、图书订到与否,投标人必须定期反馈信息。预订者,按预出版日期顺延2个月内反馈信息,看样现选者,于订单出后的2周内反馈信息,提供未订到图书的详细清单,并对未到原因做解释说明。每3个月一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反馈报订及到书情况统计。1.7、订单发出后超过3个月内未到货的图书,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无条件退订。2、编目数据要求2.1、投标人所提供的图书必须配送符合著录规则要求的标准CNMARC编目数据,配送率应达到95%以上,MARC数据差错率应低于3‰。如果在后续合作中发现配送率达不到95%,随书编目MARC数据差错率大于3‰,按一个协议供货期来计算每1‰(千分之一),扣除违约金1000元。2.2、编目数据的著录应以《中国文献编目规则》和《中国机读目录格式》为著录依据,图书分类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5版为依据,使用《中国分类主题词表》第3版作为文献主题标引的依据,书目数据必须达到国家图书馆书目数据标准。3、质量要求3.1、投标人所提供图书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3.2、投标人保证提供的图书是采购人订购的、全新的、没有质量问题的。对与订购不符、使用过的、倒装、缺页、污损、破损等质量问题,无论加工与否投标人无条件的及时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4、交货和验收要求4.1、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的送货时间和地点,免费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码放到位。4.2、投标人送货时应同时提供一式两份电脑打印的本批次图书到货验收清单。清单应有下列数据项:征订号、ISBN(ISRC)、书名、册数、单价、合计价,并按价格升序排列。总清单应注明“年号—批号”,末尾应统计出总种数、总册数、总金额。每批到书以350册左右为佳。包外需标明年号、批号、总包数和分包号。4.3、经采购人验收不合格的图书,投标人应在30个工作日内更换到位、并保证验收合格,逾期按交货延误处理,每种书将扣除违约金300元。4.4、预版图书在图书出版发行后1个月内到书率不得低于85%,3个月内到书率不得低于95%,现采图书15天内到书率不得低于85%,1个月内到书率不得低于100%。投标人应在3个月内返还未订到图书的书目信息,并且说明原因。投标人若不能满足以上要求,按一个协议供货期来计算每1‰(千分之一),扣除违约金1000元。5、加工要求5.1、投标人必须提供拆包验收、盖馆藏章、贴条形码、打卡片、插卡片、贴书标及保护膜、贴RFID标签等图书到馆加工服务,所有加工服务应满足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节奏。条码、书标、RFID标签等均由投标人提供,所有图书到馆加工服务均不另行付费。第四章评标标准评分方法和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实施方案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1价格评标采用低价优先的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优惠率报价最高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本项目评标基准价为:1-最高优惠率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1-其优惠率报价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小数点保留两位,四舍五入)(1-优惠率)为图书成交实洋与公开发行价格的百分比。如供应商A、B、C的优惠率分别为10%、15%、20%,供应商C所报20%的(1-20%)为评标基准价,供应商C的报价得分为30分,供应商B的报价得分为28.24分;供应商A的报价得分为26.67分。302业绩自2022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满分4分。(提供合同和对应的发票电子件,发票可以为首付款或进度款均可)43人员配备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团队人员中具有“全国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颁发的《上传资格》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有效证书电子件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5年1月-2025年3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54现采场地便利性1、能够提供现采场地,每有一处得1分,本项满分3分。(提供现采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实景照片不少于2张)2、中标后承诺组织参与大型书展活动3次的得3分;承诺组织参与大型书展活动2次的得2分;参与大型书展活动1次的得1分;不承诺不得分。(提供承诺书)65到书率评委根据投标人承诺的独立书单到书率评分:到书率≥95%得4分;90%≤到书率<95%得3分;85%≤到书率<90%得2分;80%≤到书率<85%得1分;到书率<80%不得分。(提供承诺书)46阅读活动服务案例自2022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案例相关单位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有阅读活动推广案例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8分。(提供合同或案例相关单位证明材料及活动现场照片,合同或证明需体现服务内容,否则不得分)87增值服务除招标文件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服务外,投标方能够为图书馆免费提供的增值服务且服务方案详细可行、评标小组认为增值服务有价值的,每一项得3分,最多得6分。68书目质量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可供书目信息的数量、囊括范围、重点出版社数等情况进行评分:1、书目信息数量齐全、囊括范围完整、重点出版社数全面得9分;2、书目信息数量较齐全、囊括范围较完整、重点出版社数较全面得6分;3、书目信息数量稀少、囊括范围片面、重点出版社数稀缺得3分;4、未提供不得分。99供货配送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及配送方案进行评分:供货配送方案针对性强,详细完整得10分;供货配送方案针对性较强,较为详细完整得7分;供货配送方案针对性一般得4分;供货配送方案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1010阅读活动策划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活动策划方案进行评分:活动策划方案针对性强,详细完整得10分;活动策划方案针对性较强,较为详细完整得7分;活动策划方案针对性一般得4分;活动策划方案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1011售后服务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人员和服务机构分布等情况进行评分: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内容全面、合理可行得8分;方案基本详细、完善、具备一定的可行性得5分;方案简单粗略,基本满足得2分;方案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8说明: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5%、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2、本项目货物制造商全部为小微企业的,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与小微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与小微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此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使用单位:供货单位: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财政局监制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公开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1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以实际采购清单为准。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项目预算金额:万元本合同中标优惠率为(大写:)。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税费。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南京江北新区图书馆2025年图书及相关服务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2)供货一览表;(3)交货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5)投标承诺;(6)服务承诺;(7)中标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3、乙方所提供芯片品牌、条形码、书标须与甲方原有品牌一致,并保证质量达标率99%,对不合格产品乙方应及时更换并承担所需费用,具体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服务承诺。第六条包装要求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七条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将货物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地点由甲方指定。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4、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负责图书上架(2)投标文件所约定的其他服务承诺第九条履约保证金无第十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一个月内支付相应货款。开具发票金额数:付款金额=码洋*(1-中标优惠率)。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并完成相关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交易中心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货物和服务,乙方除支付货款总额5%违约金之外,可同时视情给予暂停一至三年参加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8、乙方在承担上述4-6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以上所述,违约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聘请第三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9、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第十五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4、本合同尾部载明的地址为双方有效送达地址(含争议解决时)。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代表人:地址:地址:日期:日期: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一、投标函投标函致:南京江北新区图书馆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行:账号: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二、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作为我方参加编号为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加盖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注: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电子件)三、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投标总报价优惠率(%): 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注:以上2-6投标人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备注: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六、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备注: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七、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附件一、价格折扣文件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分包号:XXX)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所属企业类型前的¨内打“√”。3.投标人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不得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项目清单中列示的所有货物,投标人须在声明函中逐项列示并明确制造商的企业类型,如有缺失将按“不提供声明函”处理。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4.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的制造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工程的承建商作出要求。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分包号:XXX)的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有)(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二、声明格式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南京江北新区图书馆:我单位(投标单位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南京江北新区图书馆:我单位(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声明人:(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图书 图书及相关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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