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社会保险经办专项业务工作经费中标结果公示(山西省社会保险局2025)
一、项目编号:1499002025CDY00811
二、项目名称:社会保险经办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代发业务手续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报价
1
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奉然六路501栋
总报价(含税价):799500(元)
-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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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包1
社会保险经办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代发业务手续费)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成志(第1包采购人代表),杨爱华,孙志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供应商的成交价作为计费基数,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992.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山西社会保险费用发放对象涉及人数众多,支付范围包括省内支付、跨省支付和跨银行支付等。山西社保机构的社会保险费用依托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建设的全国综合业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平台”)发放,实现支付集中统一化、直通式处理确保了社保费用的及时、准确发放。本项目考虑公共服务的特殊性和民生服务的稳定性,并保障数据的安全性,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由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授权的综合平台运营机构)提供山西社会保险费用发放服务。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社会保险局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谐园路5号
联系方式:0351-4159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首拓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学府园区产业路48号2幢新岛科技园A座六层601室
联系方式:15503609950、(0351)7055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婧、刘霞、范华星
电 话:15503609950、(0351)7055881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代发业务手续费).docx78.1K
中小企业声明函109.1K
社会保险经办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代发业务手续费)(项目编号:1499002025CDY0081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人:山西省社会保险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首拓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部分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8一、总则8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8三、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编制9四、采购、协商11五、授予合同13六、供应商须知的补充与修改13第四部分采购需求16一、项目概况16二、商务要求16三、服务需求和要求16第五部分评定标准和成交标准18(一)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18(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19第六部分合同原则20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3第八部分相关附件45第一部分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社会保险经办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代发业务手续费)的单一来源的供应商应在(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2025年5月27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99002025CDY00811项目名称:社会保险经办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代发业务手续费)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预算金额:800000.00元最高限价:800000.00元采购需求:采购标的:社会保险经办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代发业务手续费);数量:1;单位:项;简要技术需求:为采购人及其各经办机构(简称“山西社保机构”)的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及基金结算提供相关业务服务,涉及险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或国家规定的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等,满足山西社保机构内部资金划拨、归集等管理要求(如上级机构拨付至下级机构、下级机构上划至上级机构、异地转移支出等)。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的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约期限:2025年度。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成交供应商信息单位名称: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六路501栋项目联系人:马锐项目联系电话:13510999055三、参与协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五、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六、响应文件的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5月27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园区产业路48号2幢新岛科技园A座六层601室开标室一。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供应商的成交价作为计费基数。代理费收费金额(元):/。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西省社会保险局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谐园路5号项目联系方式:0351-41595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首拓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学府园区产业路48号2幢新岛科技园A座六层601室联系方式:(0351)705588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婧、刘霞、范华星电话:15503609950、(0351)705588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社会保险经办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代发业务手续费)项目编号:1499002025CDY00811预算金额:800000.00元;最高限价:800000.00元。2名 称:山西省社会保险局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谐园路5号项目联系方式:0351-41595563名称:山西首拓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学府园区产业路48号2幢新岛科技园A座六层601室项目联系人:赵婧、刘霞、范华星电 话:15503609950、(0351)70558814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七部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七部分);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七部分);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七部分);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七部分);6、★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本项目将根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具体检查的内容标准详见第五部分评定标准和成交标准。5本次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七部分);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七部分);3、★报价函(在报价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报价无效;格式见第七部分);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七部分);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七部分);6、服务方案(格式见第七部分);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6本次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报价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2、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7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8协商时间:2025年5月27日14:30(北京时间)协商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9服务地点:山西省社会保险局及全省各级经办机构。10采购服务费: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供应商的成交价作为计费基数。100万以下,费率:1.5%100万-500万,费率:0.8%11签订合同地点:山西省社会保险局。 12协商保证金:不要求13协商小组组成:协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14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协商的要求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和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协商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参加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活动,上述要求(如涉及的话),均应作出响应。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协商的要求:须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的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供应商参加本次协商活动,上述要求(如涉及的话),均应作出响应。15说明:1、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供应商必须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登记;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4、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加“*”和“★”条款为实质性条款;5、本项目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实施。16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范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2、定义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2。2.2“供应商”指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参加单一来源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3“服务”指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执行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3。2.5“电子印章”指可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正确读取印章信息的电子印章(电子印章包含法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自然人电子印章)。2.5“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响应供应商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3、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的要求。4、供应商参与协商活动的费用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构成5.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第一部分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定标准和成交标准第六部分合同原则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八部分相关附件5.2单一来源采购协商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构成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所有的内容,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如果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没有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6.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规定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知被邀请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协商的供应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承担未及时关注的责任情形。6.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编制7、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7.1供应商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协商事项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7.2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8、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构成8.1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序号5、序号6。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七部分。8.2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和报价文件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供应商递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的要求进行编制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序号4项所列内容),注★的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或未按格式要求填写均可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商务、技术部分指供应商递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要求进行编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序号5项所列内容),注★的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或未按格式要求填写均可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报价文件部分指供应商递交的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要求进行编制报价文件(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序号6项所列内容),注★的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或未按格式要求填写均可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8.3供应商必须对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供应商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8.4供应商不得在未征得采购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9、单一来源采购报价9.1供应商应当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范围进行报价。9.2供应商报出的总价为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含税价格。9.3采购项目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0、报价的货币供应商协商报价须以人民币报价。11、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签署11.1组成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1.2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2、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12.1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7,在此期间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从规定的递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2.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于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3、协商保证金13.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2规定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规定的要求提交协商保证金,协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3.2未按规定提交协商保证金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3.3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须将所签订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成交供应商的协商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3.4发生以下情况协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本章规定的递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定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4)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4、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回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4.2供应商撤回报价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协商时启封”字样。14.3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四、采购、协商15、响应文件的密封供应商应当使用CA电子锁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提交16.1响应文件须按照协商文件第一部分协商邀请函中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报价无效。16.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协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报价人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7、采购、协商17.1协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协商开启仪式,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2)供应商参加协商开启仪式的代表必须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解密文件以证明其出席。(3)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宣布供应商解密情况,并当众报告解密结果。(4)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报价格、保证金的交纳情况、修改和撤回协商的通知(如有)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供应商确认价格无误后,需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签字确认,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7.2采购单位的协商小组由按规定组成的三人及以上的评审人员组成。17.3协商开始前,协商小组将首先认真审查供应商提交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了解其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是否有偏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7.3.1是否满足第3条的要求;17.3.2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是否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签章;17.3.3所提交的各种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17.3.4提供的服务是否有缺少;17.3.5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所提出的技术方案是否完整、可行;17.3.6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对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其他明确要求的符合性;17.4在掌握了供应商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基本情况后,协商小组将与供应商进行采购、协商。17.5协商小组在第一轮协商中,首先会要求供应商就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中含糊不清、错漏的地方进行澄清,并提出问题,然后与供应商就其价格构成与高低进行协商。在其后的协商中,协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就之前提出的问题进行确认,然后报出自己能承受的最终价格。17.6协商中,采购单位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如果有实质性变动的,协商小组应以电子形式通过山西政采采购平台通知供应商。供应商也可以对自己响应文件中有关项目管理机构、服务方案和报价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修改,以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18、评审协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最终提交的确认文件进行认真的审查,如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价格合理,则推荐其为成交供应商。否则,重新组织采购或终止采购。五、授予合同19、合同的签订1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并通过平台线上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9.2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19.3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变更采购数量,但变更的金额不得超过成交供应商原来总价的10%。19.4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19.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19.6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0、履约保证金(如有)20.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及时、足额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20.2履约保证金是督促成交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当采购单位因成交供应商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供应商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六、供应商须知的补充与修改21、保密要求21.1协商小组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21.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1.3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2.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3.质疑23.1供应商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23.2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3.3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五十五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23.4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质疑事项、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提出质疑的日期。23.5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23.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供应商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3.7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3.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3.9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社会保险经办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代发业务手续费)2、预算金额:800000.00元3、概况:为采购人及其各经办机构(简称“山西社保机构”)的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及基金结算提供相关业务服务,涉及险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或国家规定的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等,满足山西社保机构内部资金划拨、归集等管理要求(如上级机构拨付至下级机构、下级机构上划至上级机构、异地转移支出等)。二、商务要求1、合同履约期限:2025年度。2、服务地点:山西省社会保险局及全省各级经办机构。3、付款条件:按合同要求完成规定服务,无重大工作差错或失误,采购人支付供应商合同价款。4、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本项目各项服务及其人员、保险、税金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5、履约验收:采购人组织验收,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和要求。三、服务需求和要求(一)服务需求1、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建设的全国综合业务服务平台开展社会保险费用相关的代付业务。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接入综合平台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支持,开通社会保险费用发放的代付业务服务。2、采购人通过专线将批量代付交易数据提供给供应商,由供应商通过系统接口转发至综合平台。3、综合平台将收到的批量代付业务交易指令发送至各商业银行,待商业银行回执报文返回给综合平台后,经系统接口向采购人返回业务回执报文。4、对采购人的业务和技术人员培训,协助采购人解决实际系统运作过程中发生的业务和技术问题,确保社保费用的及时、准确、安全发放。(二)服务要求1、供应商严格按照综合平台相关规则为采购人提供发放社会保险费的代收付业务服务,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申请开通使用具体的业务类型。2、当业务出现差错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配合进行相关业务纠错处理。3、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反馈关于办理代付业务相关的优化建议。4、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配合接入、开展培训等工作,并有权要求供应商配合查询业务信息。5、如因系统升级等原因需要采购人进行综合平台接口改造或软件开发的,供应商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或培训,协助采购人顺利接入综合平台。6、供应商负责综合平台渠道对接的协调处理,供应商发现或收到采购人反映的渠道异常情况、业务差错等问题时,应及时协调,并向采购人反馈处理情况。7、供应商对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有技术信息、数据资料、技术开发和服务成果、运营信息以及采购人要求保密的其他信息严格保密,承担保密责任和义务。8、业务交易效率要求:接受交易时间满足7*24小时;通过综合平台支付接口,可实现代付业务交易指令实时转发和接收。批量代付业务交易结果在T+1内回盘反馈给采购人。第五部分评定标准和成交标准(一)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采购政策要求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第6条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清晰、有效。说明:1、提供的扫描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2、资格性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第1条提供的符合供应商的证明文件清晰、有效。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第2条提供的符合供应商的证明文件清晰、有效。3报价函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第3条提供的符合供应商的证明文件清晰、有效。4响应文件的签署组成响应文件的所有文件的签署,符合协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11条的规定,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有效。5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报价函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协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要求。6商务条款响应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的商务要求作出实质响应。7服务方案服务方案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的“服务需求和要求”的实质性要求。此项审查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8报价响应文件的报价符合采购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9.3条的规定要求;报价未超出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说明: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的内容,经协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第六部分合同原则合同编号:需方(采购人):供方(供应商):供方在山西首拓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中中标(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条款供方向需方提供的服务包括:。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款项支付。四、服务及承诺供方向需方承诺:。五、服务1.合同履约期限:2.服务地点:六、交验交验标准:七、需方责任1.组织验收并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八、供方责任保证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完成需方所要求的服务事项。九、违约责任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服务的,需方向供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2.供方所交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3.供方不能交付服务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4.供方逾期完成服务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完成超过1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十、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盖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需方****份,供方****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采购文件2、中标(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需方(章):供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注: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单位全称:(法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年月日目录资格证明文件部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采购政策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报价函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五、商务条款偏离表六、服务方案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报价文件一、报价一览表二、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注: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设计次级标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资格文件供应商单位全称:(法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年月日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信用承诺书致:山西省社会保险局我方参加(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成交,我方将按响应文件及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协商/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信用承诺书致:山西省社会保险局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成交,我方将按响应文件及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协商/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信用承诺书致:山西省社会保险局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具有履行(项目名称)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成交,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及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协商/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信用承诺书致:山西省社会保险局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单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协商/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承诺书致:山西省社会保险局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而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到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我方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我方已经清楚了解本项目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有关“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存档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采购文件规定对我方的信用信息记录再次核查,并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的结果为准。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协商/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六、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虑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商务及技术文件供应商单位全称:(法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年月日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山西省社会保险局: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授权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授权人(授权人电子印章):日期:附:供应商授权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说明: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不可做实质性修改,从而导致该报价有可能被拒绝。2、如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此项不做要求。三、报价函山西省社会保险局:(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协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2、提供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3、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4、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协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电子印章):日期: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无效。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五、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序号商务要求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商务条款号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差内容说明1合同履约期限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二条商务要求第一款2025年度2服务地点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二条商务要求第二款山西省社会保险局及全省各级经办机构3付款条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二条商务要求第三款按合同要求完成规定服务,无重大工作差错或失误,采购人支付供应商合同价款。4报价要求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二条商务要求第四款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本项目各项服务及其人员、保险、税金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5履约验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二条商务要求第五款采购人组织验收,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电子印章):日期:六、服务方案(自拟)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文件供应商单位全称:(法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年月日一、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总报价(含税价)合同履约期限服务地点备注1社会保险经办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代发业务手续费)1项大写:小写: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电子印章):日期: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第八部分相关附件附件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二、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 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供应商投报货物或提供服务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三、采购代理服务费发票开具说明函采购代理服务费发票开具说明函山西首拓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参加了由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在此特别声明,如若成交,我单位将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请将代理服务费发票以如下形式开具。①增值税专用发票②增值税普通发票(如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继续填写以下内容)我单位的开票信息如下: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帐号:如我单位未提供完整的开票信息以及有效的证明材料,请将中标服务费发票以增值税普通发票形式开具。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注:附件一内容请务必全部填写完整,并以word版形式发送至sxstxmgl@163.com,不要附在响应文件中。六、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山西省社会保险局的社会保险经办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代发业务手续费)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社会保险经办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代发业务手续费),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78人,营业收入为20597.46万元,资产总额为114927.27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虑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5月23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保险经办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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