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理疗设备中标结果公示(公安县二人民医院2025)



公安县二人民医院公安县二人民医院购置康复理疗设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421022202506000383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022-2025-01288
三、项目名称
公安县二人民医院购置康复理疗设备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宇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新华街道澴川南路特1号
中标(成交)金额:49.9(万元)
综合评分法:99.21(分)

货物类

名称:公安县二人民医院购置康复理疗设备 品牌(如有):河南翔宇 规格型号:详见采购文件 数量:1.0000 单价:499000.0000

五、评审小组成员
刘军,李平,雷靖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5-27
2、评审地点:公安县潺陵大道80号电信大楼7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2、收费金额:0.748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50.00(万元); 2、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请本项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自行下载并打印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3.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县二人民医院
地   址:公安县南平镇建设北路283号
联系方式:139866834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方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公安县孱陵大道80号电信大楼七楼
联系方式:17364165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金玉
电   话:1736416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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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承诺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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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二人民医院购置康复理疗设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421022202506000383二、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22-2025-01288三、项目名称公安县二人民医院购置康复理疗设备四、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湖北宇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新华街道澴川南路特1号中标(成交)金额:49.900(万元)综合评分法:99.21分货物类名称:公安县二人民医院购置康复理疗设备 品牌:河南翔宇规格型号:详见采购文件数量:1.0000单价:499000.0000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军、李平、雷靖六、评审信息1、评审时间:2025年05月27日2、评审地点:公安县潺陵大道80号电信大楼7楼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执行2、收费金额:0.7485(万元)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九、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预算:50.000000(万元)2、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请本项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自行下载并打印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3.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公安县二人民医院地址:公安县南平镇建设北路283号联系方式:1398668349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方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公安县孱陵大道80号电信大楼七楼联系方式:1736416582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金玉电话:17364165822(二)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公安县二人民医院: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实他条件二、我单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法信名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如果本公司有幸中标(成交),订之前,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本公司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四、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按照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七十九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供应商(印章)湖北友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家阜商):日期:2025年5月220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湖北宇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湖北宇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参加(公安县二人民医院)的(公安县二人民医院购置康复理疗设备)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分项报价表中第1,2,4,5,6,7,8,9.10.1112.13.14.15,16,18.19,20,23,24,26.2728,29,30,31,32.33),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722人,营业收入为65505.82万元,资产总额为279,683.37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分项报价表中第3项),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徐州市宝兴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33人,营业收入为776万元,资产总额为87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分项报价表中第17项),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重庆贝佳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107万元,资产总额为1567万元,属于(微型企业):4(分项报价表中第21.25项)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安阳贝瑞思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6.业收入为885.53万元,资产总额为885.533万元,属于(微金5.(分项报价表中第22项)工业上业:制造商为(佛山市顺康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营收入为28336.197万元,资产总额为16152.6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6.(分项报价表中第33项)taf行业:制造商为(吉林省优势康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216万元,资产总额为22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招应责住企业名称:日2025年月27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K年摩救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湖北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22-2025-01288项目编号:421022202506000383项目名称:公安县二人民医院购置康复理疗设备采购包编号:/采购包名称:/采购人:公安县二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方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5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7一、项目基本情况7二、供应商资格要求7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8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8五、开启8六、公告期限9七、其他补充事宜9八、联系方式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0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二、供应商须知18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29一、项目概述29二、商务要求29三、服务需求29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32一、评审方法32二、评审程序32(一)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32(二)响应文件澄清33(三)磋商程序33三、评审标准38(一)资格性审查表38(二)符合性审查表40(三)评分标准41责任险41第五章合同草案43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48一、磋商书及附件49(一)响应函49(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51(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52(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53(五)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55二、报价部分56(一)报价一览表56(二)分项报价表59三、商务部分62(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62(二)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63(三)资格证明文件65(四)业绩证明文件66(五)信誉、荣誉状况证明文件67(六)商务响应偏离表68(七)其它商务文件69四、技术部分70(一)技术响应偏离表70(二)技术方案71(三)其它技术文件72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73(一)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73(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74(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76(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77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78各潜在投标人:1.由于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将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通过传统的传真或邮件方式逐一通知到每位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为此,澄清或者修改等内容将会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若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下载、关注),其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请报名后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专栏。4.本招标文件中电子化招标采购的有关概念:电子签名:指运用电子密码技术,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用于识别签名人(法人或自然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电子印章:指模拟在纸质文件上加盖传统实物印章的外观和方式进行电子签名的形式。数字证书(简称“CA”):经过有关部门认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基于PKI技术签发、认证和管理的数字证书。CA证书具有数据电文交换中身份识别、电子签名、加密解密等功能。供应商投标系统:是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供应商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中心中下载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系统软件使用。第1章竞争性磋商邀请1、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22-2025-012882.项目编号:4210222025060003833.项目名称:公安县二人民医院购置康复理疗设备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50万元6.最高限价:50万元7.采购需求:购置康复理疗设备。(详见第三章)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供货9.接受联合体磋商:否10.本项目(是/否)本项目(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2、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公财发〔2022〕22号)要求,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小企业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6.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1)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投标产品须取得相应的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见磋商公告(北京时间)。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3.方式: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见磋商公告(北京时间)。2.递交方式: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5、开启1.开启时间:见磋商公告(北京时间)。2.开启方式: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1.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8、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公安县二人民医院地址:公安县南平镇建设北路283号联系方式:1398668349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方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公安县孱陵大道80号电信大楼七楼联系方式:0716-588094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金玉马朝娟电话:1736416582213387207346第2章供应商须知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 容2.2采购人公安县二人民医院2.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方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4监督管理部门公安县财政局2.5项目名称公安县二人民医院购置康复理疗设备2.6项目地点公安县南平镇建设北路283号2.7项目内容购置康复理疗设备2.8项目属性货物3.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50万元 ,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4.2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9.1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组织时间: 。地点: 。10合同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仅允许对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人资质要求: 。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如有问题,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咨询供应商客户端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400-088-5358其他联系方式: / 。13.1提出询问方式提出询问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格式填写询问函,并在生成询问函后加盖电子印章提交。其他询问方式: / 。15.6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16.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19.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19.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22.1实物样品不提供 开启当天 时 分至 时 分,提供至(地点) ,逾期提供的样品将不予接受23.1项目演示不进行进行,现场演示/远程线上演示1.演示时间不得超过 分钟。2.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自行准备好演示的软硬配置环境和网络环境,做好演示的各项准备工作。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进行现场演示的,演示人员不得超过3人,演示现场提供 。24.1响应文件开启环境准备响应文件开启环境要求: / 。操作说明: / 。25.1开启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25.2解密响应文件的时限30分钟,若遇到系统异常情况,采购代理机构须经监督人员同意后可延长解密时间。26.2磋商准备磋商环境要求: / 。操作说明: / 。27.1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30.1履约保证金无有,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担保形式: 。35.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 由采购人支付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支付标准: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 标准和现社会行情标准执行:3.支付时间: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一次性支付。38.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接受39.1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货物服务10%-20%);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货物服务4%-6%);3.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内容: 公安县二人民医院购置康复理疗设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50万元 。40.1优先采购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所投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所投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 ** 的价格扣除。41.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公安县“政采贷”综合平台,有需求的中小企业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融资,公安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网址:http://58.54.128.70:9999/gongan/index_gongan?redirect=%2Fdashboard42.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 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 年 月 日,则“近三年”是指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2、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也称磋商文件或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所叙述的政府采购工程及与工程不可分割的货物和服务,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在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全流程电子化操作。2.定义2.1“监管部门”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亦称“发包人”、“甲方”。2.3“代理机构”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自然人。如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亦称“承包人”、“乙方”。2.5“工程”是指:建筑物和构建物新建、改建、扩建等。2.6“货物”是指:建筑物和构建物新建、改建、扩建等不可分割的货物,以及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其他货物及其相关服务。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2.7“服务”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与工程相关的服务。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价格、技术、服务和合同草案条款等所有内容的文件。3.供应商的应具备“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列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本文件要求的,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加磋商。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如承担本采购项目的工程国家有相关资质要求、或强制性规范、或行业标准的,应已经取得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3.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和网页打印件;3.6如经营、开发或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货物、服务国家有相关资质要求、或强制性规范、或行业标准的,应已经取得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3.7本文件“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中除上述以外的条款。3.8联合体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响应文件无效。1)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活动的,应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2)供应商应在有意愿参加本项目活动时,向代理机构提交有关联合体书面说明,并明确联合体主体;3)联合体的各成员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之间须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在联合协议中指定本项目主办人,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组成的一部分;本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须由主办人完成,并在联合协议中进行说明;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参加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6)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4.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及公政规【2023】4号文的规定收取。5.保密5.1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6.计量单位6.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踏勘现场7.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7.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7.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7.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8.问询和答疑8.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5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作出书面澄清。对于在此时间之后递交的询问或质疑,不予受理。8.2供应商应在答疑会时间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8.3答疑会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9.分包9.1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载明分包的具体情况。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应符合本次采购文件规定的条件,否则,响应文件无效。10.备选方案10.1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方案,否则,供应商如提交备选方案,响应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11.其他11.1响应文件应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11.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供应商。11.3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应当真实、明确、准确。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11.4供应商须对所提供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11.5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参考品牌(或同档次产品)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档次选择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供应商可以选择其他参考品牌(或同档次产品)型号的产品参加磋商但响应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档次。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二、响应文件的编制12.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12.1响应文件以及与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12.3响应文件应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受邀参加本文件多个包磋商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编制和递交。12.4如因供应商只提供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或附件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补充和磋商。12.5响应文件的组成不限于以下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内容,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三、响应文件有效期13.本项目磋商有效期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间内保持有效,在此期间响应文件有效。磋商结束后,在有效期内磋商供应商不得改变磋商报价、服务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响应文件有效期比本文件规定短的,响应文件无效。14.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代理机构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四、报价要求15.暂列金15.1暂列金主要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供应商应将暂列金的金额包含在最终报价中,据实结算。16.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以及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报价等相关表格。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17.报价方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国家现行标准、技术规范及其他相关计价规定。供应商应按照采购要求和采购人所提供采购需求以及现场踏勘了解所得等,编制报价文件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五、响应文件的封装和递交18.电子响应文件的签章、加密与递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1供应商应充分评估网络影响,尽量避开上传响应文件高峰时间。系统以收到供应商发出的递交指令的时间作为其递交时间,如该时间超过截止时间,其响应文件将会被判定为无效。18.2当公安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系统出现不可抗力时,磋商小组可考虑是否启动应急程序。供应商可将网上递交的已盖章未加密的数据文件和响应文件谨慎保存,以便启动应急程序时使用。18.3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制和递交响应文件,否则,响应文件无效。19.迟交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磋商时间,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文件。六、磋商小组的组成20.本次磋商由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或两名及以上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省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1.磋商小组负责编制或确认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的评审、磋商、商务技术服务评议并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协助处理质疑等工作。七、磋商的步骤2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时间和地点参加磋商。23.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供应商应按照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要求,熟悉并完成网上所有操作流程。23.1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携带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具有电子签章功能的CA锁到磋商现场解密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过程。为了确保视频磋商效果,建议供应商安装公安县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相关软件,且调试完好的计算机参加线上磋商。24.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对供应商在公安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不进入磋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25.磋商25.1磋商小组将按照系统随机抽取的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视频磋商。25.2磋商小组对照磋商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5.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1)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时,在系统平台上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采用公安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CA锁,在系统平台上加盖印章,并提交。25.4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磋商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该磋商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25.5磋商后,合格的供应商达到三家及以上的,进入最后报价。25.6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磋商终止。26.最后报价26.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公安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提交最后报价。26.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并判断缺乏竞争力的,磋商活动终止。26.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6.4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6.5报价合理性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综合评议27.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技术服务评议和价格评议。27.2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27.3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8.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9.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3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30.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所投产品不符合政府采购强制产品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无效。30.3本项目适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4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参加投标的,给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0.5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应出具所提供产品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30.6对于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或声明函内容不能说明所提供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企业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0.7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0.8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30.9供应商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发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线自测,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小程序链接。八、确定成交供应商32.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3.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33.成交候选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因特殊原因放弃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九、发布成交公告和质疑35.公告媒体。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公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36.相关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成交结果或磋商过程有询问或质疑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实际送达时间为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属于虚假、恶意质疑的,代理机构将上报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必要时予以网上公布。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有效书面质疑后七(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36.1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6.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6.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受理的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6.3.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6.3.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36.3.3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6.3.4具体的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36.3.5质疑事项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和其他必要证明材料;36.3.6提出质疑的日期;36.3.7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6.3.8法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6.3.9质疑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质疑人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超过质疑有效期的质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6.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自收到答复之日起或者答复期满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机构投诉。监管机构:公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电话:0716-5244246十、签订合同37.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8.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十一、付款方式39.详见第三章。按公安县财政局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方式办理付款手续。十二、适用法律及相关规定40.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相关法规。41.采购标的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4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第3章项目采购需求1、项目概述本项目由公安县二人民医院发起,备案编号为:421022-2025-01288。2、商务要求1、项目编号:4210222025060003832、项目名称:公安县二人民医院购置康复理疗设备3、项目地点:公安县南平镇建设北路283号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首付50%,合同期满一年后付30%,余款满两年后付清。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供货7、所属行业:工业8、质保期:1年3、采购清单康复理疗设备序号名称数量(套)单价限价(元)类别1肌电生物反馈刺激仪233800甲类2短波治疗仪215000甲类3微波治疗仪19600甲类4超短波治疗仪123300甲类5熏蒸治疗机222500甲类6多关节主被动训练仪(上肢)148800甲类7 多关节主被动训练仪(下肢)148500甲类8上肢关节康复器111200甲类9下肢关节康复器19800甲类10低频脉冲痉挛肌治疗仪26900甲类11深层肌肉刺激仪115800甲类12红光治疗仪122100甲类13多体位医用诊疗床122100甲类14医用诊疗床11500甲类15康复床12100甲类16电针治疗仪5500甲类17电磁波治疗器5400甲类18电脑中频治疗仪5800甲类19颈腰椎治疗多功能牵引床218000甲类20PT床101300甲类21多频振动排痰机120000甲类22双轮助行器2500甲类23PT凳(医用诊疗椅)2600甲类24训练用阶梯(双向)13400甲类25平行杠(配矫正板)14000甲类26OT综合训练工作台18000甲类27滚桶1600甲类28可调式沙磨板及附件11200甲类22踝关节矫正板1300甲类23巴氏球65cm1300甲类24系列哑铃(12个/套)11100甲类25系列沙袋(绑式)21100甲类26变频便携式体外膈肌起搏器128000甲类27合计62技术参数:变频便携式体外膈肌起搏器:1套1、工作频率:40Hz±10%,复合频率:(40Hz+2.5Hz)±10%,(40Hz+10Hz)±10%2、脉冲峰值电压为0V-15V,分为多档调节,误差±15%3、输出脉冲串时间间隔可调节,分为2s,3s,4s,5s,6s,误差±10%4、输出脉冲串宽度:1.2s±10%5、电极采用纽扣电极,电极与控制器连接良好无松动。6、血氧饱和度:显示范围0~100%,测量误差80%~100%范围内,允差±3%7、脉冲宽度:≥300us8、起搏次数:8~23次/分钟,可选择9、治疗时间(指每次治疗的持续时间):5~60min可选择,有倒计时功能10、≥7英寸彩色触摸液晶屏,分辨率≥1024*60011、内置电池:可持续供电双轮助行器:2套1、规格(mm):500×470×790~890,允差±20mm2、支脚高度调节范围mm:80-100PT凳(医用诊疗椅):2套1、长600mm(±10mm);宽600mm(±10mm);高420~560mm可调2、升降机构和角度调节机构:升降轻便灵活,无噪音;角度调节灵活、可靠、调节自如。3、椅面载荷:椅面静载荷应不小于135kG。训练用阶梯(双向):1套1、规格mm):3350×830×1350~1550,允差±20mm2、扶手杠调节范围(mm):≥0~2003、扶手杠侧向额定载荷(kg):≥704、阶梯额定载荷(kg):≥1355、阶梯台高度:100mm、120mm平行杠(配矫正板):1套1、规格(mm):3500×1160×780~1250,允差±20mm2、矫正板坡度:15°3、杠杆直径(mm):≥Φ384、杠杆宽度调节范围(mm):340~600允差:±20mm.5、额定载荷(kg):≥1356、矫正板坡度:≥15°OT综合训练工作台:1套1、规格(mm):1930×1065×940,允差±20mm2、左右操作面板:500×390(长×宽)mm,允差±20mm3、后操作面板:980×390(长×宽)mm,允差±20mm4、操作面板调节范围:0~350mm,允差±20mm滚桶:1套1、规格(mm):不少于4种2、额定载荷(kg):≥80可调式沙磨板及附件:1套1、规格(mm):1040×840×800,允差±20mm2、运动地板革面积(mm):970×770,允差±20mm3、运动地板革厚度(mm):≥54、沙磨板角度调节范围:0~45°踝关节矫正板:1套1、规格(mm):370×310×75,允差±20mm2、矫正角度调节范围:4档,即15°、25°、30°、35°3、矫正板高度调节范围/mm:125~205允差±20mm巴氏球65cm:1套1、规格:φ65cm。2、质量:≈1.8kg。3、材质:pvc材质。系列沙袋(绑式):2套1、沙袋规格数量:0.5kg,0.75kg,1.0kg,1.5kg,2kg,2.5kg2、各两件3、规格mm):640×380×710,允差±20mm系列哑铃(12个/套):1套1、规格(mm):500×500×1080,允差±20mm2、1磅、2磅、3磅、4磅、5磅熏蒸治疗机:2套1、额定输入功率:≤1500W。2、治疗机温度:可在1~99℃范围设定,室温~45℃为熏蒸温度,步进1℃,允差为±5℃,46~99℃为煎药温度。3、治疗时间:1~99min内设定,允差±30s。4、加热锅容积:≥5L。▲5、具有自动上水、雾化、防干烧、臭氧消毒、双重超温保护功能。▲6、具有自动控温、漏电保护、过载保护、状态提示、故障自检、结束提示。7、舱内设有停止加热按钮。8、熏蒸加热区:≥三温区。9、熏蒸垫:≥10块。10、分区输送蒸汽,确保温度恒定、舒适。11、具有独立的操作控制台。颈腰椎治疗多功能牵引床:2套1、额定输入功率:≥100VA。2、腰椎牵引行程:0~200mm,允差±10mm。3、腰椎牵引力:0~990N。4、牵引总时间:0~99min,允差不大于30s。5、牵引时间:0~9min,误差不大于30s。6、间歇时间:0~9min,误差不大于30s。7、颈椎牵引力:0~300N。8、颈椎牵引行程:0~300mm,允差±10mm。9、成角动作范围:-10°~+30°,允差±2°。10、旋转动作范围:左右各25°,允差±2°。11、腰部热疗加热温度45℃,允差±3℃,超过45℃超温保护装置启动,避免烫伤患者。▲12、腰椎牵引:≥8种牵引模式。13、具有牵引力自动补偿功能。14、治疗处方:≥15种。15、安全设计:至少包含最大牵引力控制、患者应急线控手柄、医务人员操作急退键三种方式。PT床:10套1、触感:产品表面及手指可触及的隐蔽处,无锐利的棱角、毛刺,无针孔、起泡、起皮、脱落和明显划伤。2、外观:床垫外形饱满圆滑,缝合线迹上下吻合,线路顺直、整齐、平服、牢固、针距一致。4、外形尺寸(长宽高):1910×1240×490mm,允差±50mm。5、额定负载:≥135kg。上肢关节康复器:1套1、肘关节活动支架长度调节范围:0~150mm,允差±10%。2、肩上臂支架调节范围:0~200mm,允差±10%。3、肩前臂支架调节范围:0~280mm,允差±10%。4、前臂支托调节范围:0~280mm,允差±10%。5、移动支架高度调节范围:0~290mm,允差±10%。▲6、被动训练力矩:20N·m,允差±10%。7、额定载荷≥50N。8、角度调节范围:0°~125°,级差3°,允差±10%。▲9、角速度调节范围:3.0~4.4°/s,允差±20%,8档调节,级差0.2°/s。10、运动时间:0~240min,级差10min,允差±30s。11、设有线控开关,安全可靠。12、设备具有手动急停开关,触发后可停止设备所有电动产生的机械运动。13、电源中断及恢复通电后,固定肢体的支架保持在停止时的状态。14、启动后,设备开机自检,并自动复位。15、运动支臂左右可调换。16、LCD背光液晶屏实时显示运动角度、速度、时间。下肢关节康复器:1套1、支架长度调节范围:大腿0~260mm,小腿0~260mm,滑动连杆0~340mm,允差±10%。2、伸展角度调节范围:0~120°,级差3°。3、屈曲角度调节范围:0~125°,级差3°。▲4、角度运行速度:≥7档可调,1.5~3.6°/s,允差±20%。5、训练过程中可实时显示训练当前角度位置。6、训练时间:0~240min可调,级差10min,允差±10%,训练结束有提示音。▲7、脚踏板左右活动范围:移动至最左位置和最右位置中心线夹角为60°,允差为±10°。8、具有线控开关,安全可靠。9、设备具有手动急停开关,触发后可停止设备所有电动产生的机械运动。10、启动后,设备开机自检,并自动复位。11、额定输入功率≥60VA。电针治疗仪:5套1、输出通道:≥5路输出,独立可调。2、输出波形:≥3种。3、连续波:频率1Hz~100Hz连续可调,允差±15%;脉冲宽度0.35ms±0.1ms。4、断续波:断续周期2.3s~6s可调,允差±10%。5、疏密波:疏、密波变换周期2.3s~6s可调,允差±10%。6、每路输出脉冲强度:0~12V(负载电阻250Ω)。深层肌肉刺激仪:1套1、显示方式:液晶触控显示屏,显示当前转速。2、续航时间≥3小时。3、振动幅度:6~12mm。4、▲转速:400~4500rpm可调,步近10rpm,允差±5%,共411个档位可调。5、最高振动频率:≥75Hz。6、工作时间:智能控制治疗时间,10min自动断电,允差±5%。7、噪声:≤60dB(A)。8、▲按摩头:≥20种按摩头。9、▲配置两个配重条。10、采用航空拉杆行李箱,方便携带,不受空间场地限制。康复床:1套1、电源:a.c.220V。频率:50Hz。2、额定输入功率≥120VA。3、控制方式:手柄点动控制。▲4、床面直立角度:0°~90°可调(允差±5°)。5、脚踏板:上下调整角度:背屈0°~20°,跖屈0°~30°(允差±3°)。内外调整角度:内翻0°~30°,外翻0°~30°(允差±3°)。载重125kg持续时间1小时不变形,允差±10kg。6、床面额定载荷:≥135kg。▲7、配备4个脚轮通过脚踏四联动装置锁定。8、配备支腿调节地脚,方便对床体进行调整。9、电动推杆最大推力≥8000N。短波治疗仪:2套1、工作频率:27.12MHz,允差±1.5%。2、治疗时间:≥五档可调,各档允差±5%,预热时间≤120s。治疗结束后有蜂鸣声提示治疗结束。3、治疗模式:连续和脉冲。4、输出功率:≥五档可调,允差±20%。5、脉冲模式:5.1、脉冲调制频率:疏波MF70Hz,密波DF350Hz;允差±10%。5.2、调制波形:方波。5.3、调制脉冲脉宽:疏波2.0ms,密波1.8ms,允差±20%。5.4、调制度:100%。6、指示灯条:指示输出强度。7、治疗结束后输出保护功能:有声音提示并断开输出。8、具有手动调谐功能。红光治疗仪:1套1、光源类型:矩阵集成高功率半导体固态光源。2、灯珠数量及排列方式:约等于100颗灯珠每治疗头,10×10矩阵或均匀排布。3、治疗时间:1~60min可调,步进1min。4、具备智能化时间记忆功能,根据临床医生操作习惯自动设定设备治疗时间一键启动,减少临床操作步骤及操作时间,方便临床治疗。5、能量调节方式:三档能量调节。6、波长:640nm±10nm(冷光源波段)。7、最大有效红光辐照度:≥60mW/cm²(距离光杯口150mm)。8、有效辐照面积:≥300cm²。9、电容液晶触摸屏:≥7英寸。▲10、辐照度均匀性:采用光学透镜式聚光设计,有效红光辐照度的均匀性≥0.7。11、内置无线测温模块,实时监测及显示治疗面皮肤温度。可自主设置报警阈值,高于阈值自动停止输出并发出提示报警声音。12、2节支臂设计,可根据灯头重力无级调节支撑力度,保证治疗时光源稳定性,定位精准、操作简便。13、支臂长度:700mm;垂直调节角度30°~160°;水平调节角度0~180°。14、输出通道:双通道输出,能同时治疗两个病人。采用三维立体灯头旋转设计,辐射面积更广。15、安全设计:防倾倒设计,倾倒自动断电。16、漏电保护:具有自动漏电保护功能。低频脉冲痉挛肌治疗仪:2套1、输出通道:≥1组2路。2、每路参数应可独立调节。▲3、输出脉冲周期:0.2s~2s可调,级差0.1s。▲4、输出脉冲宽度:0.1ms~2.0ms可调,级差0.1ms。5、输出幅度:刺激仪在500Ω的负载电阻下,输出幅度≤65V。6、交替延时:A通道输出脉冲比B通道输出脉冲延时出现。交替延时0.1~1.5s,步长0.1s连续可调。▲7、治疗定时:0~99min可调,治疗时间结束有蜂鸣器提示声,输出停止。▲8、治疗处方:应具有≥20个默认处方和≥20个自定义处方可供选择。9、应具有开/短路保护功能,对应通道有声光提示并停止输出。医用诊疗床:1套1、床体尺寸(长宽高):2000×620×660mm,允差±5%。2、人性化设计具有肩孔、海绵扶手。3、配有患者呼吸孔及海绵堵头。4、床体最大承载重量:≥200kg。5、呼吸孔下方配备支撑垫。6、床体配备调节地脚,便于调整床体平整度多体位医用诊疗床:1套1、电源:a.c.220V±22V,频率:50Hz±1Hz,备用电池DC24V。2、额定输入功率≥190VA。3、起升重量≥200kg。4、床体升降行程:0~300mm连续可调,允差±30mm。5、头部段面调节角度:相对水平面-20°~+30°连续可调,允差±3%。6、腰胸段面调节角度:相对水平面0°~+20°连续可调,允差±3%。7、下身段面调节角度:相对水平面-20°~0°连续可调,允差±3%。▲8、左右双下肢段面功能:相对水平面-70°~+40°连续可调,允差±3%。9、控制方式:至少包含电动脚踏开关、手柄开关两种方式。10、配备4个脚轮通过脚踏四联动装置锁定。11、床体采用双电机加气弹簧升降调节方式。12、双下肢床面把患者腿部分开,双下肢床面分离,可单独调节角度。13、推杆电机最大推力≥6000N。肌电生物反馈刺激仪:2套1、内置环保锂电池,充满电可持续使用≥4小时,应具备低电量报警提示功能。2、应具备双重电流保护、短路保护和电极脱落检测提示功能。3、应具备电极分离技术。4、反馈阈值:10μV~1000μV,步进1μV。5、频率:2Hz~100Hz,步进1Hz。6、脉宽:50μs~450μs可调,步进10μs。7、输出峰值电流强度:0~60mA。8、上升、下降时间:0~10s,步进0.1s,可调。9、持续、间隔时间:1~20s,步进0.1s,可调。10、治疗时间:1min~60min可调,步进为1min。▲11、延迟时间:0.5~5s,步进0.5s。▲12、工作模式≥5种。13、生物反馈训练:≥6款游戏。14、电刺激输出性能不少于40个处方。15、软件控制程序具有病历管理功能。超短波治疗仪:1套1、操作显示:≥7英寸液晶触摸屏。2、工作频率:40.68MHz,允差±1.5%。3、输出功率:≥四档可调。4、输出稳定性:连续工作30min,输出功率变化不大于±10%。5、治疗时间:≥五档可调,预热时间≤120s。6、指示灯条:指示输出强度。7、治疗结束后输出保护功能:有声音提示并断开输出。8、具有手动调谐功能。多关节主被动训练仪(下肢)核心产品:1套★1、支持床旁操作方式,可将设备推至床旁,用于卧床患者的康复训练。2、阻力设定范围:1Nm~15Nm,步进1Nm,允差±5%。3、速度调节范围:5rpm~55rpm,步进1rpm。4、训练时间:1min~60min连续可调,步进1min。5、电机等级分为高、中、低三档。6、具有平稳驱动系统,当训练开始或结束时,设备缓慢加速或减速,此功能最大限度地保证患者的安全。7、设备高度可电动调节,调节范围:0~150mm,允差±10%。▲8、横向直臂长度可电动调节,调节范围:0~150mm,允差±10%。9、≥8英寸液晶触摸屏,屏幕水平方向0°~180°可调,允差±10%。10、主动运动过程中屏幕实时显示左右两侧用力程度的比例情况,可训练患者左右肢体对称性及协调性,同时两种显示模式:柱状图显示和游戏显示。11、具有训练时间、训练速度、训练阻力、痉挛等级的设定功能。12、具备痉挛保护功能,痉挛保护可选择关闭或开启。13、痉挛识别灵敏度可设置高、中、低3档,痉挛暂停时间可调。14、训练结束后显示总训练时间、主动训练时间、被动训练时间、左平衡比例、右平衡比例、痉挛次数、卡路里、距离等参数。15、设备具有手动急停开关。16、设备可以智能检测患者肢体用力情况,并根据其用力程度,自动切换主动模式或被动模式。17、具有正、逆两种运动方向,在训练过程中可以改变方向。18、设备开机时自动检测运行,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可显示故障信息弹窗。多关节主被动训练仪(上肢):1套1、用于患者坐立位训练的康复训练。2、阻力设定范围:1Nm~15Nm,步进1Nm,允差±5%。3、速度调节范围:5rpm~55rpm,步进1rpm。4、训练时间:1min~60min连续可调,步进1min。5、电机等级分为高、中、低三档。6、具有平稳驱动系统,当训练开始或结束时,设备缓慢加速或减速,此功能最大限度地保证患者的安全。7、设备高度可调节,调节范围:0~100mm,允差±10%。8、上肢训练部分调节范围:水平方向0°~180°可调。▲9、≥8英寸液晶触摸屏,屏幕水平方向0°~180°可调,允差±10%。10、主动运动过程中屏幕实时显示左右两侧用力程度的比例情况,可训练患者左右肢体对称性及协调性,同时两种显示模式:柱状图显示和游戏显示。11、具有训练时间、训练速度、训练阻力、痉挛等级的设定功能。12、具备痉挛保护功能,痉挛保护可选择关闭或开启。13、痉挛识别灵敏度可设置高、中、低3档,痉挛暂停时间可调。14、训练结束后显示总训练时间、主动训练时间、被动训练时间、左平衡比例、右平衡比例、痉挛次数、卡路里、距离等参数。15、设备具有手动急停开关。16、设备可以智能检测患者肢体用力情况,并根据其用力程度,自动切换主动模式或被动模式。17、具有正、逆两种运动方向,在训练过程中可以改变方向。18、设备开机时,自动检测运行,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可显示故障信息弹窗。电脑中频治疗仪:5套▲1、输出通道:单路中频加透热功能。▲2、中频频率为2kHz~10kHz,单一频率允差±10%。3、调制频率为0~150Hz,单一频率允差±10%或±1Hz取大值。▲4、中频载波波形:双向方波,调制波形≥7种,调制方式≥6种。5、脉宽50us~250us,允差±10%。6、中频调幅度:0%、25%、50%、75%、100%,允差±5%。▲7、处方数量:≥35种。8、该产品具有过载保护。9、电极板温度:38℃~55℃,分6档可调,允差±3℃。微波治疗仪:1套1、理疗功能:连续输出2、电源适应范围:AC:电压220V±10%频率:50Hz±5%3、输出功率:理疗0-60W,治疗0-100W;4、时间控制:治疗时:0—99秒,以1秒步进;理疗时:0—30分,以1分步进;以上范围内可调;且二者都有报警声响提示;5、微波频率:2450MHz±50MHz;6、整机功率:≈580W;7、辐射器驻波比:S≤3;8、传输线驻波比:S≤1.5;9、外壳泄露:≤10mw/cm²;10、无用辐射:≤10mw/cm²;11、具有误操作、过载、温控保护功能,确保安全;12、开关控制:由微电脑控制,具有手动与脚踏两种控制模式。电磁波治疗器:5套1、额定电压:220V2、额定频率:50Hz3、时间设置:30-90min4、温度设定:3档可调5、操作方式:按键控制6、具有过热保护功能7、加热器使用寿命:>5000小时8、元素板直径:Φ160mm9、元素板使用寿命:>2000小时10、活动臂旋转角度:360°多频振动排痰机:1套1、电源:额定电压a.c.220V;额定频率:50Hz。2、额定输入功率:120VA。▲3、显示方式:≥10寸液晶显示。▲4、工作模式:4.1手动治疗模式:可手动设置治疗时间和治疗频率。4.2自定义处方模式:可自定义工作时间和治疗频率并存储≥90个处方。4.3处方治疗模式:≥6个固定治疗处方。5、振动幅度:5mm,允差±20%。6、治疗头:≥6个。7、工作时间:手动模式:时间为1min~60min可调,步进为1min;治疗时间结束后有蜂鸣器提示,并停止输出。8、设备功能:8.1操作过程中,叩击头手柄相对传动软轴应能360°自由转动。8.2在2kg负载的作用下,叩击头应能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以上技术参数“★”为必须满足项,“▲”项为加分项,加分细则见评分标准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第4章评审办法及标准1、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不进入磋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2.同品牌检查:2.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2.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2.3有效磋商品牌不足3家的应按废标处理。(2)响应文件澄清1.评审期间,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的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加盖电子印章后提交。(3)磋商程序磋商小组应当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1.第一轮磋商1.1磋商小组将按照系统随机的顺序决定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并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对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内容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1.3磋商的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将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5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原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以书面的方式经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提交磋商小组。逾时不提交的,视同退出磋商。1.6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多轮磋商2.1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过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的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到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2.3磋商程序同第一轮磋商。3.最后报价3.1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的方式经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为2家)。3.2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过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逾时不提交的,视同退出磋商。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修正后的报价应通过书面方式通知供应商,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4.商务技术评审4.1磋商小组应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本章“三、评审标准”中的内容以及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5.报价评审5.1报价合理性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2价格扣除:(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报价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对小微企业中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含节能环保、创新产品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监狱企业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5.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计算方法详见本章“三、评审标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6.计分办法及复核6.1评审过程中,各项分值一般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审得分应当为商务评分、技术评分、报价评分之和。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6.2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6.3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对各供应商评审得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7.相同品牌处理原则7.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且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以投票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其它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7.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8.评审报告8.1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为2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磋商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8.2磋商小组依据评审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为2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并形成评审报告。8.3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名,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9.应予终止采购活动的情形9.1在竞争性磋商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9.2采购活动终止后,采购人应当将终止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10.停止评审的情形10.1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评审标准(1)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审查内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2)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贵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磋商函》中声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磋商函》中声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同时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其他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投标产品须取得相应的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备注:1.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2.信用信息核查2.1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和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3.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响应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2)符合性审查表编号审查因素*审查要求2.01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投标/响应总报价未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2.02《投标/磋商/谈判书》《开标一览表(含明细)》应提供《投标/磋商/谈判书》《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0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工期/交货期)、质保期(服务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04投标/响应方案未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响应方案;2.05缺项、漏项投标/响应报价不存在缺项、漏项;2.06投标/响应有效期投标/响应有效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07合法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和加盖公章;符合采购文件第二章5.3条规定情形,以分公司形式参与投标/响应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由其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2.08中小企业份额预留满足采购文件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或合同分包相关规定;2.09货物(或服务)响应应提供所投货物(或服务)确定的参数值或功能表述(或服务内容及标准),且明确是否响应采购文件采购需求;2.10 “★”号条款满足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如有);2.11附加条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12对照表应按要求提供《符合性审查对照表》、《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商务评分对照表》、《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技术评分对照表》;(如有)2.13串通投标/响应行为投标人/供应商不存在采购文件第二章27.1条规定的串通投标/响应行为;2.14其他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响应情形。2.15本项目专门针对中小微企业由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评分标准第5章合同草案【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的内容】合同编号: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1、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见磋商文件)2.项目编号:(见磋商文件)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见磋商文件)4.项目概况:(见磋商文件)2、标的名称、数量(规模)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分项合计制造厂家(全称)1货物(服务)名称12货物(服务)名称2………………………合计3、货物(服务)质量(以磋商文件要求以及响应文件的响应)。4、合同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1.合同履行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交付或服务地点及方式:(见磋商文件)。5、包装及运输(见磋商文件)。6、合同价款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见磋商文件)元(¥:);2.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市场变化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价。甲方在支付此金额后,不再因本合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3.。7、资金支付方式及安排(见竞争性磋商文件)。8、交付标准、方法和验收方案1.交付标准、方法:(见磋商文件);2.验收方案:(见磋商文件)。9、质保(服务)期及质保(服务)范围和要求1.质保(服务)期:(见磋商文件);2.质保(服务)范围:(见磋商文件);3.质保(服务)要求:(见磋商文件)。10、项目培训(见磋商文件)。11、知识产权归属、处理方式(见磋商文件)。1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13、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2.乙方的违约责任:(见磋商文件)。14、保密条款(见磋商文件)。15、其它补充条款。16、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7、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18、合同组成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书;2.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3.经双方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等;4.乙方的响应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5.采购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19、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竞争性磋商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2.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3.本合同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20、通知与送达1.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双方应通过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21、其它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税号:税号:第6章响应文件的格式封面:响应文件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包编号:【如有】采购包名称:【如有】供应商:年月日1、磋商书及附件(1)响应函(采购代理机构):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1.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3.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响应内容提供相应服务;4.重要声明:1)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2)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是否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无;□有,已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备注:以上3项声明,必须如实选择,选中项用√表示,未选中项用□表示。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③供应商如未如实填报,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它承诺:如有的话,可自行填写。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1.1.1.1.1.1.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标的报价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1.1.1.1.1.1.2.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1.1.1.1.1.3.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等),对此无异议。1.1.1.1.1.1.4.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共(由供应商填写)个日历日。1.1.1.1.1.1.5.如果我方为成交供应商,承诺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1.1.1.1.1.1.6.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1.1.1.1.1.1.7.我方承诺本《响应函》的签章对本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具有约束力并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公章)通讯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授权代表:日期:(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4)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联合体磋商时应当提供,非联合体不用提供)(甲公司名称)_(以下简称甲方)(乙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多家企业的以甲、乙、丙、丁……描述)以上各方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名称)的磋商,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1、(甲方)为联合体主体,其它各方为联合体成员。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办理磋商竞争相关事宜,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联合体各成员依法共同承担相应责任。3、联合体分工:(甲方)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负责的工作为:;(乙方)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负责的工作为:;……4、若成交,联合体成员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本协议应当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负主要责任。5、其他:……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若未成交,自本次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后自行失效;若成交,自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副本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5)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格式自拟。其中必须包含如下内容:拟分包单位属于中小企业如下:。中小企业所占合同份额达到:%;小微企业所占合同份额达到:%。2、报价部分(1)报价一览表【适用于货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总价交货期限备注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2、此报价仅作为磋商小组了解报价组成情况,不作为最后报价。供应商:日期:【适用于服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序号磋商报价服务期备注供应商名称:日期:【适用于工程】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序号磋商报价工期备注供应商名称:日期:(2)分项报价表【适用于货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序号标的名称制造商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合计价(元)供应商名称:日期:注:按照本表填写的各项目的合计价填写到《报价一览表》中对应的栏目中。【适用于服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345678910…………总计供应商名称:日期:注:按照本表填写的各项目的合计价填写到《报价一览表》中对应的栏目中。【适用于工程】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345678910…………总计供应商名称:日期:注:1、按照本表填写的各项目的合计价填写到《报价一览表》中对应的栏目中。2、此报价表只按照采购文件中的清单进行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作为响应文件附件上传。3、商务部分(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2)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如果本公司有幸中标(成交),在合同签订之前,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本公司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四、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按照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七十九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供应商(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3)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表》(4)业绩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完成时间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123456789…注:供应商须按上表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资料。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5)信誉、荣誉状况证明文件企业获得的荣誉证书、认证体系等。(6)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响应情况说明及索引1**************响应/偏离2**************3**************………………………………注: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五、商务要求”填写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7)其它商务文件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证明材料;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说明。4、技术部分(1)技术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条款响应文件内容对应简述响应情况说明及索引1**************响应/正偏离/负偏离2**************响应/正偏离/负偏离…………………………………………说明: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四、技术要求”填写。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2)技术方案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文字描述或图表显示。方案格式自拟。(3)其它技术文件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它技术资料;2.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1)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1)节能产品序号设备名称制造商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属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2)环保产品序号设备名称制造商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特别说明:供应商应将所投产品中节能、环保产品分别列入上表中,并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40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填写本表或未提供有效认证证书的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名称:日期:(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日期:(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日期: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它资料;2.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康复理疗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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