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洒水车中标结果公示(淮安市淮阴区城市管理局2025)
一、项目编号:JSZC-320804-JZCG-K2025-0003
二、项目名称:淮阴区城管局环卫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三、入围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
中标/成交金额
1
淮安经济开发区神龙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91320891782080868R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5号
0.08元
0.1元
2
淮阴区亿亨汽车维修中心
92320804MA1TXUMJ20
淮安市淮阴区高新区香江路128号(淮安市荣兴工贸有限公司内)
1.6元
2元
3
淮安森途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91320804MA210M0G2K
淮安市淮阴区工业园区漓江路7号
2.13元
2.66元
4
淮安市淮阴区新盛汽车维修厂
92320804MA1T4PQ78R
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商业街北首
2.24元
2.8元
5
淮安市金华汽车修理厂
91320804554643737K
香港路717号
2.4元
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淮阴区城管局环卫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环卫车辆共93辆,包含:洒水车、洗扫车、清扫车、护栏清洗车、垃圾清运车、勾臂车等类型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隽成林、郝达权、董成雷、张采银、陶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
单位地址:淮安市淮阴区珠江路176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17-8085901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517-80859016
十、附件
1.征集文件
2.入围供应商名单
3.入围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入围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采购包1(淮安市淮阴区新盛汽车维修厂)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采购包1(淮阴区亿亨汽车维修中心)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采购包1(淮安市金华汽车修理厂)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采购包1(淮安森途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采购包1(淮安经济开发区神龙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JSZC-320804-JZCG-K2025-0003征集文件.doc
企业声明函(服务)致淮安市淮阴区城市管理局: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淮安市淮阴区城市管理局的淮阴区城管局环卫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淮阴区城管局环卫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项目,属于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承接企业为淮安市淮阴区新盛汽车维修厂,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115万元,资产总额为8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5月15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企业声明函(服务)致淮安市淮阴区城市管理局: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淮安市淮阴区城市管理局的淮阴区城管局环卫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淮阴区城管局环卫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项目,属于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承接企业为淮阴区亿亨汽车维修中心,从业人员4人,营业收入为966231.68万元,资产总额为21500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5月19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企业声明函(服务)致淮安市淮阴区城市管理局: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淮安市淮阴区城市管理局的淮阴区城管局环卫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淮阴区城管局环卫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项目,属于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承接企业为淮安市金华汽车修理厂,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143.4万元,资产总额为316.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淮安市金华汽车修理厂日期:2025年5月13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企业声明函(服务)致淮安市淮阴区城市管理局: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淮安市淮阴区城市管理局的淮阴区城管局环卫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淮阴区城管局环卫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项目,属于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承接企业为淮安森途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人,营业收入为2399966.83万元,资产总额为836641.9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5月14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1.企业声明函企业声明函(服务)致(采购人):淮安市淮阴区城市管理局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淮安市淮阴区城市管理局(单位名称)的淮阴区城管局环卫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淮阴区城管局环卫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项目(标的名称),属于修理和其他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淮安经济开发区神龙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304.84万元,资产总额为283.4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淮安经济开发区神龙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5月26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4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我单位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致(采购人):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2、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注: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函。153.3.日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我单位不属于监狱企业16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项目名称:淮阴区城管局环卫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804-JZCG-K2025-0003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二〇二五年四月第一章参加征集活动的邀请受淮安市淮阴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现就淮阴区城管局环卫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项目征集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活动。项目概况淮阴区城管局环卫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征集文件,并于2025年5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804-JZCG-K2025-00032、项目名称:淮阴区城管局环卫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项目3、征集人:淮安市淮阴区城市管理局4、最高限制单价:(1)工时定额:按照省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2014版)执行。(2)工时单价:本次项目采购的工时单价不接受超过15元/工时的报价,且报价不得低于项目运行成本。5、适用本次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淮阴区城管局6、采购需求:环卫车辆共93辆,包含:洒水车、洗扫车、清扫车、护栏清洗车、垃圾清运车、勾臂车等类型。包括整车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保险维修、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除外)。具体详见征集文件第五章。7、框架协议的期限: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8、本项目(¨是þ否)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8.1项。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且备案表中包含大型货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2、供应商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提供不动产证或租房合同的扫描件、本单位固定经营场所标识照片,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征集文件1、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免费获取征集文件。供应商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并进行响应操作。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活动,可在苏采云智能客服平台在线查看《“苏采云”框架协议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苏采云”供应商政务CA办理指南》(http://jsxcmm.com/help/gys.html,以下简称《办理指南》),按照《办理指南》规定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办理地址和具体联系方式见《办理指南》),已办理过江苏政务CA并在江苏省内参加过“苏采云”政府采购电子化项目的可直接使用,不需要再重复办理)。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5年5月27日14点30分(二)响应文件提交地址: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三)开启地点:江苏省“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征集人信息单位名称:淮安市淮阴区城市管理局单位地址:淮安市淮阴区九江路47号联系人:稽主任联系电话:133379633322、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单位地址:淮安市淮阴区珠江路176号联系人:厉女士联系电话:0517-8085900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征集公告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第一章参加征集活动的邀请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征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参加征集活动的费用3.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费用。不论征集活动的结果如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以下简称淮阴分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2本项目由江苏正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协助采购人做了前期咨询工作。因此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将咨询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不需单独列项计取。咨询费按230万元为成交价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100%收取,由所有入围供应商平均支付。入围供应商在领取入围通知书之日向江苏正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二、征集文件4.征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4.1参加征集活动的邀请4.2供应商须知4.3评审标准4.4合同格式及条款4.5项目采购需求4.6响应文件5.征集文件的澄清5.1任何要求对征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十日前按征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淮阴分中心,淮阴分中心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十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予以答复。6.征集文件的更正或补充6.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淮阴分中心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征集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6.2对征集文件的更正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更正公告将作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6.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征集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响应文件,淮阴分中心有权按照相关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日期。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文件的编制7.1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按征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中的要求编制。7.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淮阴分中心就采购活动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3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4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征集文件不一致,请以“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征集文件为准。8.开标一览表8.1供应商必须按照征集文件中提供的报价一览表的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8.2报价一览表中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表中内容应与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完全一致。9.报价9.1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9.2淮阴分中心不接受备选的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9.3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10.响应偏离10.1如有要求供应商应对征集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否则该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1.服务承诺11.1如有要求供应商的服务承诺不能低于征集文件中对于服务的要求。12.投标保证金12.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3.响应文件有效期13.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的九十天。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征集文件而予以拒绝。13.2在特殊情况下,淮阴分中心于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参加采购活动。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响应文件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4.响应文件的签署14.1响应文件仅需要在供应商进行签章的位置应进行电子签章。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编制。四、电子响应文件上传15.响应文件的上传15.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后即可将响应文件上传至“苏采云”系统中。供应商应在征集邀请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15.2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评审或部分影响评审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15.3淮阴分中心可以按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征集文件有权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5.4入围供应商在领取入围通知书之前,必须提供三份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响应文件(打印胶装完整)。16.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16.1在征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供应商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后可以对其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7.2对于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苏采云”系统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并上传新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以最终完成上传的为准。17.3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修改电子响应文件。17.4供应商不得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前撤回电子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开启与评审18.“苏采云”系统相关说明18.1由于“苏采云”系统自身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进行的,项目作废标处理。18.2本项目中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18.3本项目的下载征集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操作失败的,其责任自负。18.4本项目响应文件的编制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响应件的编制和上传,应按照征集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征集文件要求编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如对正确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有疑问的,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联系。18.5“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活动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苏采云”系统,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为保障供应商权益以及避免围标串标的情况,供应商必须插CA锁登录系统。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18.6电子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根据操作手册验证CA与签章是否正常,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解密。18.7电子响应文件开启后,淮阴分中心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大厅操作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发布解密指令后20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解密CA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苏采云”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任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苏采云”系统运行无故障。18.8活动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澄清、说明、补正、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澄清、说明、补正、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18.9为顺利实现本项目交易活动组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配置相关软硬件设施,具体包括:18.9.1软件设施:谷歌浏览器,同时必须安装“苏采云”政府采购客户端所要求的驱动。18.9.2硬件设施:高配置电脑(内存4G以上,建议屏幕分辨率用1024*768像素或以上,不要使用上网本)、高速稳定的网络、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支持分辨率720P及以上)、音响)等。18.9.3为保证交互效果,要求供应商按上述要求配置相关软硬件并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18.10供应商在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观看活动组织、响应文件解密等技术方面遇到问题时,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咨询,联系电话:0517-83638013、0517-80996047。19.开启19.1淮阴分中心将在征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响应文件开启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9.2响应文件开启仪式由淮阴分中心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公布各供应商的报价。19.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过程中涉及到的响应文件解密、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19.4供应商如果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报价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20.评审20.1评审组织20.1.1评审工作由淮阴分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5)向财政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0.1.2评审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20.2评审程序20.2.1供应商资格审查20.2.1.1响应文件开启后,征集人依法根据征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0.2.1.2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征集资格。20.2.1.3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0.2.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20.2.2.1评委会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征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0.2.2.2实质性响应是与征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项目服务要求相符。20.2.2.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征集文件的要求,评审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文件。20.2.2.4评审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征集文件中的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同意修正的,其响应文件无效。20.2.3.响应文件的澄清20.2.3.1在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0.2.3.2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将通过开标大厅进行视频交流并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在视频交流时,评审小组首先会核实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的身份信息,如身份信息不符则视同供应商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供应商的澄清、说明、补正要通过开标大厅向评审小组进行澄清回复,同时必须将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形成电子文件加盖电子签章通过开标大厅上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3.3接到评审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第20.2.3.2条的规定做出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20.2.4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未按照响应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2)已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但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解密的;(3)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解密CA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4)所报工时单价超过最高限制单价;(5)供应商同一分包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报价的。(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采购活动事宜;(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3)不符合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的商务和技术要求】。(14)未按征集文件中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提供相应承诺函的。20.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活动予以终止:(1)提交响应文件和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少于2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响应文件开启不成功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征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或者征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20.3评审小组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0.4评审小组按征集文件第三章中公布的评审标准对每份合格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确定入围供应商。21.评审过程的保密21.1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和入围意向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21.2淮阴分中心和评审小组不向未入围的供应商解释未入围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六、入围、确定成交供应商22.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22.1入围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征集文件第三章规定。22.2淮阴分中心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3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7)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22.4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将作为本次征集活动的电子档案保存,电子档案与纸制档案具有同等效力。22.5入围供应商在框架协议约定期限内,应当以不高于其报价的价格向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服务对象提供便捷、优质服务。23.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23.1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协议价格(有量价关系折扣的,包括量价关系折扣,以下统称协议价格)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23.2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双方应当按照框架协议中规定的“采购合同文本”格式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24.签订框架协议24.l采购人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和入围供应商签订电子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需及时使用CA锁登录”苏采云”系统完成电子框架协议的签订工作,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入围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及时签订框架协议的,应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法律责任。24.2征集文件、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框架协议的附件。24.3签订框架协议后,入围供应商不得将产品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入围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淮阴分中心有权终止框架协议,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淮阴分中心或采购人损失的,入围供应商及其授权分支机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4.4入围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征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征集人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相关部门作出相应处理。25.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25.1本项目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2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七、质疑处理27.质疑处理27.1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采购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淮阴分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交的、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未按27.5条的要求提供质疑的均不予受理。27.2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入围结果提出质疑的,为入围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7.3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本次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7.4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提出质疑。27.5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淮阴分中心或采购人不予受理。(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实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办理质疑事项授权书(授权中必须载明具体权限、期限和事项)。】27.6淮阴分中心或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淮阴分中心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淮阴分中心或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27.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淮阴分中心或采购人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7.8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淮阴分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八、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28.政策功能落实28.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给予小微企业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8.2小微型企业(1)供应商须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详见征集文件第六章示范格式。(2)企业标准请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8.3残疾人福利单位(1)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示范格式。(2)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8.4监狱和戒毒企业(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2)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8.5促进绿色发展有关政策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商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其包装要参考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印发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提倡供应商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充分认识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的重要意义,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第三章评审标准一、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价格优先法。价格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服务,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入围供应商的淘汰比例: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少于2家时,采购活动终止)。二、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1、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由采购人依据入围服务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协议价格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2.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双方应当按照框架协议中规定的“采购合同文本”格式签订电子采购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第四章框架协议文本项目名称:淮阴区城管局环卫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804-JZCG-K2025-0003甲方:(采购人)乙方:(入围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的项目框架协议采购的结果,签署本文本。一、项目基本情况1.1采购需求:见征集文件需求1.2产品最高限制单价:见征集文件1.3适用本次框架协议服务对象:淮阴区城管局1.4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由采购人指定二、第一阶段入围产品的相关信息2.1入围产品详细技术规格:见响应文件2.2服务标准:见响应文件2.3产品协议价格:工时单价:三、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本项目框架协议期内,不对入围服务进行升级换代。四、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采购人依据入围服务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五、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5.1结算方式为本月结算上月费用,包括维修人工费和材料费。若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银行同期活期利率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款金额的5%。六、框架协议期限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七、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7.1清退规则入围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7.2补充规则如出现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时,采购人报监管部门同意后,将进行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八、采购合同文本见“框架协议文本附件1”(乙方在“苏采云”系统中与采购人签订电子采购合同)。九、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9.1甲方的权利(1)确定框架协议采购需求。(2)确定最高限制单价。(3)确定框架协议有限期。(4)制定统一的采购合同文本供采购人、供应商使用,并明确要求采购人、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5)乙方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时,取消入围供应商的入围资格,或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6)在框架协议期内,随时对乙方及其委托的授权分支机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9.2甲方的义务(1)为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2)对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3)对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4)根据框架协议约定,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服务升级换代、用新服务替代原入围服务的情形进行审核。(5)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6)公开封闭式框架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7)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8)建立真实完整的框架协议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资料。9.3乙方的权利(1)乙方(及其委托的授权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乙方)具有为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2)乙方有权拒绝采购人提出的以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名义购买非入围货物、服务、配件或满足采购人超出响应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3)对采购人在购买入围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4)有权拒绝任何个人以采购人名义按照协议价格购买入围服务和进行现金交易。9.4乙方的义务(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价格和服务履约,遵守本合同条款。(2)随时接受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并配合财政部门对采购人和其他入围供应商对框架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违约情形的,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3)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按照不高于协议价格的价格,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4)乙方及其委托的聘用专家对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委托的聘用专家必须履行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责任和义务。(5)框架协议期内,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乙方如出现因服务升级换代,需用新服务替代原入围服务情形时,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向甲方提出申请。十、税费10.1本框架协议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框架协议文本的生效及其它11.1本框架协议文本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后生效。11.2本框架协议文本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1.3本框架协议文本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采购合同文本本项目的采购合同文本即具有合同性质的凭单、订单。附件一:环卫车辆维修费用执行价格一览表序号环卫车辆维修单位(承修方)故障诊断、维修项目、作业内容:维修费用执行价格工时费用材料费工时单价(元/工时)工时定额1按照《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2014版)执行。说明1.乙方执行《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2014版)。2.乙方同意按“附件一”中确定的价格为框架协议期限内的最高限价。允许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降低价格。3.维修结算费用=工时费用(工时单价×工时定额)+材料费。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4.未尽事项见《机动车维修费用结算规范》(DB32/T2665-2014)。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二:机动车维修费用结算清单托修方单位名称(车主姓名)送修人车牌号码厂牌型号维修类别进厂日期合同编号工单号底盘号发动机号购车日期出厂里程表读数km联系电话合格证号承修方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单位地址E-mail开户银行帐号服务顾问表一维修费用结算表序号名称金额备注1工时费2材料费3合计金额实收金额大写(元)结算方式序号名称金额备注1工时费2材料费3合计金额实收金额大写(元)结算方式表二工时费序号维修项目结算工时(个)单价(元)金额(元)备注123456工时费合计金额(元)表三材料费序号材料名称厂牌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12345678托修方自带配件:材料费合计金额(元)友情提醒本次保养里程:公里,建议下次保养里程数为:或保养日期:1、是否有托修支付费用更换的旧配件:¨旧配件已确认,并由托修方收回¨旧配件已确认,托修方声明放弃¨无旧配件2、结算清单项目及应付金额经双方核实,客户签字后生效。结算员签章:承修方(盖章):客户签字:日期: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服务项目,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由淮安市淮阴区城市管理局作为征集人,对淮阴区城管局环卫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项目进行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淮阴区城管局环卫车辆共93辆,包含:洒水车、洗扫车、清扫车、护栏清洗车、垃圾清运车、勾臂车等类型。服务内容包括提供整车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24小时道路救援等服务(保险维修、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除外)。车辆进厂维修或保养交车时间:①小修/保养(如换机油、滤清器):2小时内交车;②中等维修(如刹车系统、液压系统,悬挂故障):12小时内交车;③大修/复杂故障(如发动机、变速箱维修):7天内交车。本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第一阶段采用价格优先法确定入围供应商,第二阶段由采购人在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二、车辆主要维修设备清单车辆维修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序号设备名称1自动变速箱换油机7尾气分析仪2多功能千斤顶8汽车故障电脑诊断仪3刹车油更换机9四轮定位仪4总成吊装设备10轮胎轮辋拆装设备5举升机11车轮动平衡机6洗车机三、技术要求1.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对采购人所送车辆采取就近原则,随到随修,急用急修,保证采购人及时用车。2.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30分钟内必须响应,并能提供上门维修服务。3.为采购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配备有明显标志的抢修车,淮安市区应能在1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4.维修厂场地、人员、设备配备等,应满足《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要求。5.应对采购人的送修车辆建立用户档案,一车一档,开展跟踪服务。6.为采购人定期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灯光、空调等系统。7.淮安市20公里以内免费拖车施救,燃油费全免。20公里以外如车辆遇到紧急救援等情况,拖车费、燃油费等按实际产生费用记录在当次送修单里。8.单独建立环卫车辆维修管理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的维修情况,单独核算维修费用,并认真、及时、准确地编报环卫车辆定点维修情况统计表。9.承诺将无条件的配合采购人在“苏采云”系统框架协议采购管理模块进行数据及相关信息维护。及时进行车辆维修信息录入工作,单独核算维修费用,且录入的信息真实、及时、准确。10.承诺如成交后不将维修业务转包至非成交供应商,不替非成交供应商代开具框架协议维修车辆范围的车辆维修发票。11.承诺将服务承诺对外公示,接受采购人监督并执行采购人维修管理制度,提供《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2014版),便于采购人对价格的直接查询、核对。另也要将工时单价与结算有关的制度告知送修人。12.承诺按交通运输部的要求,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执行“三级”检验制度、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及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制度。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车辆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维修企业必须承担全部责任。13.承诺如在合同期内发生经营场所变更,应于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报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变更后的经营场所不低于响应时的规模,方可继续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注:上述第9-13条须逐条进行承诺(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未承诺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四、框架协议期限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五、质量要求1.入围供应商提供维修服务时,本项目包含的各项内容均须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2014版)、《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21)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2.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期按当次维修车辆情况由采购人和入围供应商共同约定并注明在送修单里。在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技术、维修质量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汽车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等,入围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费用由入围供应商负担。3.入围供应商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全新的原厂件或同质件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行业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配件质量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三包”,有可追溯追查证明。入围供应商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良好的性能。六、维修程序(一)送修手续1.采购人维修保养车辆时必须通过一体化系统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环卫车辆维修保养须通过苏采云申报政府采购计划,通过苏采云下单、确认、签订合同(网上)。采购人登陆苏采云系统填写“汽车维修申报单”(以下简称申报单)。申报单上应注明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主要报修项目,同时需将机动车行驶证提交给乙方。2.供应商应对送修车辆进行仔细检查,并根据需要维修的项目和标准登录苏采云系统填写“汽车维修通知单”,并注明所须维修项目的维修工时、工时单价、所更换配件的材料金额,提交采购人审核。3.供应商对送修车辆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更换。4.采购人登录苏采云系统对供应商的维修项目和报价进行确认,采购人如有不同意见,退回供应商重新填写汽车维修通知单或另选供应商。(二)维修费用1.供应商应按照《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2014版)所确定工时定额标准及不高于响应承诺的工时单价计算维修费用。2.维修费用=(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费。3.上述工时单价为含税金额。其他税金应按照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比例收取。4.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入围价格不受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供应商须综合考虑在报价中。5.在框架协议期间,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工时单价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不得上调。(三)竣工车辆交接手续1.供应商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打印“汽车定点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单),供应商应及时将所有结算单送采购人核定后,方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结算。2.采购人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果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合理,采购人应在“结算单”上签字认可;如果维修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采购人应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供应商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采购人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3.在“结算单”上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及计价情况,注明优惠事宜,300元以上的零部件必须注明配件品牌,以利于核查。4.供应商在向采购人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结算单”联和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一同交给采购人。5.如采购人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单”上签字,则视为采购人同意接受“结算单”中的内容。(四)结算方式供应商与采购人直接结算。供应商按规定开据规范、合法票据,并附含有汽车定点维修结算单,注明品牌、型号、数量、价格等,具体结算方式为本月结算上月费用,包括维修人工费和材料费。若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银行同期活期利率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款金额的5%。七、报价及淘汰比例1.最高限价(1)工时定额:按照省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2014版)执行。(2)工时单价:本次项目采购的工时单价不接受超过15元/工时的报价,且报价不得低于项目运行成本。2、入围供应商的淘汰比例: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少于2家时,采购活动终止)。2.供应商报价的计算得数供应商报价的计算得数为工时单价,得数(价格)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八、框架协议合同授予1.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应当由采购人依据双方合同协议自主定价系数、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2.采购人原则上不得采购框架协议采购范围以外的服务。如框架协议范围内产品确实无法满足采购人的工作需要,应由当地财政部门履行核实及确认手续后组织采购。3.对于框架协议入围服务,采购人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非入围供应商采购相同服务,且入围供应商不同意将价格降至非入围供应商以下的,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采购人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的,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1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抄送采购人和淮阴分中心并发布单笔成交结果公告。九、履约管理要求1、管理形式入围供应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采购单位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采购人通过满意度调查、随机抽查、投诉举报处理等方式,对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开展履约监督,检查和处理结果将在框架协议系统公布。2、管理标准在监管检查中,如发现以下情形,视为不合格项。采购人在核实情况后将对相关责任供应商予以处理:2.1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服务承诺和框架协议规定。2.2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承诺提供服务。2.3具体项目成交价高于其入围价格或服务承诺。2.4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采购单位正常采购活动。2.5满意度调查中采购人反馈不满意,经核实确系供应商责任。2.6无正当理由放弃入围资格或退出框架协议。2.7其他违法违规行为。3、管理措施对履约监管中发现的不合格行为,按以下措施处理:3.1整改入围供应商在框架协议系统中存在不合格行为,采购人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限定时间完成整改。被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的供应商,视作差评,记录在案。3.2暂停交易资格对拒不接受采购人约谈,或者规定时间未按《责令整改通知书》完成整改的供应商,暂停其框架协议交易资格三个月,并在框架协议系统公示。3.3终止交易资格供应商在被发现存在恶意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或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两次被开具《责令整改通知单》,解除当期框架协议,同时报请财政部门,列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十、入围供应商服务要求1.针对本项目成立服务小组,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及联络工作。2.提供技术服务热线。负责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和提供远程操作方法。3.服从征集人管理要求,通过“苏采云”系统框架协议采购管理模块执行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合同。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廉政工作。5.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服务承诺。6.入围供应商应按照框架协议管理相关规定,主动配合采购人和各级财政部门的管理,按照相关的要求实施框架协议采购,并应做好入围产品的服务信息维护等工作。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二〇二五年月日一、响应函致:淮安市淮阴区城市管理局关于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征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同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单位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采购的有关事宜。1、我公司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2、我公司不存在与其他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我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我们接受征集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5、我们同意按照征集文件第二章第13条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期起计算的九十天,在此期间,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入围,本响应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6、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同时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参与采购活动的费用。7、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参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都是真实的、准确的。8、一旦我方入围,我方将根据征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按征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货物或服务,并完成项目的施工、调试、交付买方验收、使用。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职务:日期:年月日二、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工时单价 元/工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供应商的报价最多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2、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报价的计算得数(1)供应商报价的计算得数为工时单价,得数(价格)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2)工时单价:本次项目采购的工时单价不接受超过15元/工时的报价,且报价不得低于项目运行成本。三、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2、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无需提供):(1)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五);(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4、供应商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且备案表中包含大型货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5、供应商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提供不动产证或租房合同的扫描件、本单位固定经营场所标识照片,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四、涉及无效响应文件条款中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证明文件五、示范格式示范格式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参与本项目征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与征集的,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示范格式二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本授权书宣告:委托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受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所在单位:职务:身份证:联系方式:兹委托受托人代表我公司参加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招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响应函和响应文件,与采购人协商、澄清、解释,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委托受托人参与征集的,必须附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示范格式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示范格式四企业声明函(服务)致(采购人):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示范格式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采购人):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2、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注: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函。示范格式六承诺函(技术服务承诺)1.承诺将无条件的配合采购人在“苏采云”系统框架协议采购管理模块进行数据及相关信息维护。及时进行车辆维修信息录入工作,单独核算维修费用,且录入的信息真实、及时、准确。2.承诺如成交后不将维修业务转包至非成交供应商,不替非成交供应商代开具框架协议维修车辆范围的车辆维修发票。3.承诺将服务承诺对外公示,接受采购人监督并执行采购人维修管理制度,提供《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2014版),便于采购人对价格的直接查询、核对。另也要将工时单价与结算有关的制度告知送修人。4.承诺按交通运输部的要求,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执行“三级”检验制度、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及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制度。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车辆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维修企业必须承担全部责任。5.承诺如在合同期内发生经营场所变更,应于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报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变更后的经营场所不低于响应时的规模,方可继续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承诺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洒水车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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