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体育局2025)
全市室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技术安全检测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34482-XM001
二、项目名称:全市室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技术安全检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350.3532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鹏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雁密路99号601室-2332(集群注册)
中标金额:62.85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康奥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胡同1号10幢1层196
中标金额:63.2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市好家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小堡村南街甲1号1328室
中标金额:49.5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智鹏康健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京市延庆区中关村延庆园长城路2号楼D座1984室
中标金额:48.6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中认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6号5层511室
中标金额:74.8132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乐度体育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55号2幢四层11-1037室(集群注册)
中标金额:51.39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鹏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雁密路99号601室-2332(集群注册)
91110106067347826D
62.85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85.15 分
北京康奥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胡同1号10幢1层196
91110102MA01QMKH6P
63.2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87.69 分
北京市好家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小堡村南街甲1号1328室
91110101MA01DF8Q38
49.5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90.28 分
北京智鹏康健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市延庆区中关村延庆园长城路2号楼D座1984室
91110119MACHFX591W
48.6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91.23 分
北京中认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6号5层511室
9111030274935437XP
74.8132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89.96 分
北京乐度体育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55号2幢四层11-1037室(集群注册)
91110114MABN76KW1A
51.39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91.53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鹏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62.85万元
62.85万元
昌平区、密云区和延庆区
北京康奥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1
63.2万元
63.2万元
顺义区、平谷区和怀柔区
北京市好家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1
49.5万元
49.5万元
丰台区、大兴区和经开区
北京智鹏康健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1
48.6万元
48.6万元
门头沟区、房山区和燕山地区
北京中认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
74.8132万元
74.8132万元
东城区、朝阳区和通州区
北京乐度体育有限公司
1
51.39万元
51.39万元
西城区、海淀区和石景山区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01
西城区、海淀区和石景山区
53.19
1
02
东城区、朝阳区和通州区
75.11
1
03
门头沟区、房山区和燕山地区
49.09
1
04
丰台区、大兴区和经开区
49.71
1
05
顺义区、平谷区和怀柔区
63.47
1
06
昌平区、密云区和延庆区
64.41
1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体育场地设施进行巡检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海翔、王晓玲、周忠卫、齐晔、李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255298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的文件取费,以实际收取为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体育局本级行政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1号楼
联系方式:孟老师,010-555332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联系方式:郭闻涛,010-67132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闻涛
电 话: 010-6713212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全市室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技术安全检测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本级行政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29日 18:01
评审专家名单
蔡海翔、王晓玲、周忠卫、齐晔、李霞
总中标金额
¥350.3532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闻涛
项目联系电话
010-67132122
采购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本级行政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1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55533264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67132122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招标文件.pdf
全市室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技术安全检测项目北京乐度体育有限公司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1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市体育局(单位名称)的全市室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技术安全检测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西城区、海淀区和石景山区(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北京乐度体育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入为200万元,资产总额为150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1(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雅相座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乐度体育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5月20日385北京中认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北京市体育局)的(全市室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技术安全检测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全市室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技术安全检测项目:东城区、朝阳区和通州区),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北京中认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0人,营业收入为6072.422136万元,资产总额为2970.75154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中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日期:7R025年5月9日7-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市体育局的全市室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技术安全检测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门头沟区、房山区和燕山地区),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智鹏康健体育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人,营业收入为352.96万元,资产总额为363.5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北京智鹚康健体育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511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goodfamilystrategiesforhealh为健康谋略好家庭集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证明文件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2-1-1-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市体育局(单位名称)的全市室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技术安全检测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全市室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技术安全检测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北京市好家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1247.647万元,资产总额为1945.33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市好家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5月20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市体育局的全市室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技术安全检测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顺义区、平谷区和怀柔区(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北京康奥体育产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5人,营业收入为3183.47万元,资产总额为1157.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康奥体育产业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5月06日DZ北京鹏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理网院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市体育局)的(全市室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技术安全检测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昌平区、密云区和延庆区(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北京鹏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5人,营业收入为2589万元资产总额为401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鹏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5月19日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全市室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技术安全检测项目立项(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34482-XM001采购人:北京市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立项(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34482-XM0012.项目名称:全市室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技术安全检测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354.98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西城区、海淀区和石景山区53.191体育场地设施进行巡检02东城区、朝阳区和通州区75.11103门头沟区、房山区和燕山地区49.09104丰台区、大兴区和经开区49.71105顺义区、平谷区和怀柔区63.47106昌平区、密云区和延庆区64.411为了确保服务质量,评标将遵循“兼投不兼中”原则,按照每包排名顺序在前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即:如果某投标人在01、02包中同时排名第一,则只能选择01包中标,同时放弃02包,并确定02包中排名第2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注:如中标人放弃中标,则按照综合得分排名高,且不为其他包的中标人确定本包中标人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2.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4月29日至2025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815会议室(线下纸质文件递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3)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投标无效。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体育局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1号楼联系方式:孟老师,010-5553326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联系方式:010-6713212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闻涛电话:010-6713212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包不适用。□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__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点/分考察地点:/。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点/分召开地点:/。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4.1样品(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与标书一同上交;(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退还;(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不退还;(6)其他要求(如有):详见采购需求。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标的名称准所属行业1西城区、海淀区和石景山区其他未列明行业东城区、朝阳区和通州区其他未列明行业门头沟区、房山区和燕山地区其他未列明行业丰台区、大兴区和经开区其他未列明行业顺义区、平谷区和怀柔区其他未列明行业昌平区、密云区和延庆区其他未列明行业序号23456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01包、02包、03包、04包、05包、06包每包人民币8000.00元;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开户名(全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崇文门支行;账号:1109188167106010000000009。12.1投标保证金备注:需要注明包及标的名称12.8.2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应由中标人缴纳招标服务费而中标人未缴纳的;(6)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予退还的情形。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8.2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壹份(word版和正本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pdf版),以光盘或u盘等形式现场提供。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递交纸质文件壹份。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3)其他要求:/。25.6政采贷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8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26.1.1询问询问提出形式:以书面或邮件(扫描原件)发送至jfzbjb@126.com且与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业务九部;联系电话:010-67132122;通讯地址: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15室。27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标准。以最终中标金额为基数计算为准。缴纳时间: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中标服务费。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5.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5.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1中小企业定义: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正版软件5.4.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5.5.1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5.6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5.6.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7采购需求标准5.7.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7.2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1.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愿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做无效处理。1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jfzbjb@126.com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12.4投标人除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复印件”。12.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6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7.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2.7.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7.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2.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8.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8.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本(光盘或u盘)壹份(word版和正本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pdf版),以光盘或u盘等形式现场提供)。每份投标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包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4.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一律使用A4号纸(有特殊规定的图纸及其他文件资料除外)。14.3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封面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4.4电子文件规定存储载体为一次只读光盘形式(或约定的其他形式),并标注单位名称。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文件应包含纸质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电子文件规定格式为:①本文件采用DOC、DOCX、RTF、TXT、PDF格式;②图像文件采用JPEG、TIFF格式;③影像文件采用MPEG、AVI、MP4格式;④声音文件采用WAV、MP3格式。14.5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不允许有修改。14.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须左侧胶装,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15.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进行密封,电子版文件(须标注单位名称)单独密封。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15.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若开标一览表封装错误将开启投标文件正本根据投标文件正本中开标一览表进行唱标。“开标一览表”作为投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盖单位公章。15.4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①清楚标明递交至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指明的地址;②注明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③在密封袋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5.5密封的具体要求:投标文件密封袋可以是档案袋,也可以是自制其他的密封袋(箱)。但每个密封袋(箱)密封口处须用密封条密封,封条由投标人自制,并在密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5.6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指定地点。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保证金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2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所确认及签字均视作投标人的认可。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开标过程将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确认。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义或确认一览表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9资格审查19.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中标人。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5.6“政采贷”融资指引: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6询问与质疑26.1询问26.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形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6.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质疑26.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中小企业政策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1中小企业政策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1-1中小企业政策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不适用)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联合协议》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不适用)均应满足本表3-2项规定。3、本表序号3-3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2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投标人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5获取招标文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所参与包的招标文件。注: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获取文件即视为满足要求。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1.3为了确保服务质量,评标将遵循“兼投不兼中”原则,按照每包排名顺序在前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即:如果某投标人在01、02包中同时排名第一,则只能选择01包中标,同时放弃02包,并确定02包中排名第2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注:如中标人放弃中标,则按照综合得分排名高,且不为其他包的中标人确定本包中标人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7★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8拟分包情况说明(如有)如本项目(包)非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亦允许分包,且供应商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9分包其他要求(如有)分包履行的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未超出《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10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1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进口产品(如有)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含进口产品;13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如该产品已经获得***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亦视为符合要求)3)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14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5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其投标无效。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无,按下述2.4.2-2.4.8项规定修正。2.4.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4.8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2.5.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3.2.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如果是得分相同的情况,以投标报价最低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为中标人推荐资格。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二、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1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及2.5。0-102业绩及经验5投标人近三年内每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近三年指2021年1月至今,须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0-5巡检报告2投标人具有体育场地、室外健身器材检测或认证资质的加2分,没有不得分。0-23项目理解与分析5综合考虑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与分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项目日常工作职责、服务质量保障、项目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等。投标人对本项目需求理解全面透彻,能够结合项目背景准确理解项目意图,分析详尽准确,内容表述清晰,对于项目需求的重点和难点有深入解析并提出完善的解决方案,对各项任务和基本要求能够进一步细化,形成完整的工作思路,得5分;投标人对本项目需求理解基本全面、有一般性理解,能够结合项目背景理解项目意图,分析详细,能够对项目需求的重点和难点进行解析并提出解决方案,针对各项任务和基本要求能够形成较为完整的工作思路,得4分;0-53项目理解与分析5投标人对本项目需求理解有部分欠缺,不能完全分析项目意图,对项目需求的重点和难点有片面性解析并提出部分解决方案,对项目的工作思路描述简单,得3分;投标人对本项目需求理解有较多欠缺且分析简略,对项目需求的重点和难点解析粗糙,解决方案不够合理,未能形成有效的工作思路,得2分;投标人对本项目需求理解程度较差,不能理解项目内容或对项目理解偏差较大,得1分;未提供,得0分。0-54人员及设备配备201.团队人员(10)(1)拟派团队人员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5)➢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无拟派团队人员不得分;(2)拟派团队人员岗位分工情况(5)➢职责分工明确,岗位设置合理得5分;➢职责分工基本明确,岗位设置基本合理得3分;➢职责分工不明确,岗位设置不合理,描述简单的得1分;➢职责分工不明确,岗位设置不合理,无描述不得分;2.团队配备交通工具(5)(1)配备使用的交通工具(3)➢满足巡检需求得3分;0-204人员及设备配备20➢基本满足巡检需求得2分;➢部分满足巡检需求得1分;➢不满足巡检需求不得分;(2)后备交通工具➢充足得2分;➢紧缺得1分;➢无后备交通工具不得分;3.巡检设备(5)➢巡检所需设备配备充足,种类齐整得5分;➢所需设备配备仅满足基本需求得3分;➢巡检所需设备短缺,种类不全得1分;➢未提供所需设备清单不得分。0-205实施方案581.室外体育场地服务措施(10)(1)服务方案全面,服务措施针对性强,实施性强得10分;(2)服务方案基本齐全,服务措施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实施性得8分;(3)服务方案基本齐全,服务措施针对性一般得6分;(4)服务方案基本齐全,服务措施针对性和实施性差得4分;(5)服务方案存在漏洞,服务措施没有针对性得2分;(6)室外未提供体育场地服务方案不得分。2.健身器材服务措施(10)(1)服务方案全面,针对性强,实施性强得10分;5实施方案58(2)服务方案基本齐全,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实施性得8分(3)服务方案基本齐全,服务措施针对性一般得6分;(4)服务方案基本齐全,针对性和实施性差得4分;(5)服务方案存在漏洞,没有针对性和实施性得2分;(6)未提供健身器材服务方案,不得分。3.巡查措施(10)(1)巡查方案全面,措施针对性强,实施性强得10分;(2)巡查方案基本齐全,措施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实施性得8分;(3)巡查方案基本齐全,措施和实施性一般得6分;(4)巡查方案基本齐全,措施针对性和实施性差得4分;(5)巡查方案存在漏洞,没有针对性,实施性差得2分;(6)未提供巡查方案,不得分。4.与各区体育局、街乡镇对接方案(10)(1)对接方案全面,针对性强,实施性强得10分;(2)对接方案基本齐全,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实施性得8分;(3)对接方案基本齐全,针对性和实施性一般得6分;(4)对接方案基本齐全,针对性和实施性差得4分;(5)对接方案存在漏洞,没有针对性,实施性差得2分;(6)未提供与各区县街道体育局对接方案,不得分。5.服务质量保障方案(10)(1)保障方案合理、实施性强、完全适合项目实际情况得10分;(2)保障方案合理、实施性强、基本适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8分;(3)保障方案一般、实施性一般、基本适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6分;(4)保障方案存在漏洞、部分适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4分;(5)保障方案存在漏洞、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2分;(6)未提供服务质量保障方案,不得分。6.合理化建议(8)针对本项目每提出一条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得2分,最多得8分。合计100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近年来,全市持续加大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市民身边体育场地设施数量大幅增加,破解市民“去哪儿健身”难题已颇见成效,但在体育场地设施日常维护管理方面,还不同程度存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损坏情况多发、报修信息报送不及时、维修不及时等诸多问题。为督促落实体育场地设施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体育场地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给广大市民提供安全的健身环境。经多方调研,拟在全市每年实施室外体育场地设施技术安全检测项目。。二、总体思路2025年,将在2024年项目基础上对全市体育场地设施开展检测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市级工作机制,同时,示范引领推动区、街乡镇相关工作开展,统筹交替安排巡检周期,逐步建立完善覆盖全年的市、区、街乡镇三级工作体系。三、工作内容工作对象包括在全市各类公共场所建设并向市民开放的篮球场、足球场、健走步道、健身器材等各类室外体育场地设施。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的体育场地设施除外。内容包括室外健身设施的场地环境、设施器材技术状况、场地设施开放、室外健身器材安全使用年限、标牌、“一键报修”标识完好情况及其他安全隐患情况。具体内容如下:序号检查项目检测内容检测方式1场地环境场地地面有无杂物、卫生情况、是否平整、破损。围网是否完好,场地是否开放。目测、询问了解2设施器材技术状况整体及零部件外观有无破损、变形目测易损件有无损坏、功能是否良好目测及实际操作紧固件是否松动、脱落目测及实际操作表面涂层有无锈蚀或脱漆目测具有转动、滑动、摆动等活动功能零部件能否保证使用功能正常目测及实际操作运行时有无异常声响、卡滞、晃动等目测、感官及实际操作稳定性是否良好、是否有松动、晃动。特别要检查移动式篮球架等其他设备稳定性。目测及实际操作构件是否完整、功能是否良好,有无开焊、断裂、明显变形、松动及运行失效目测及实际操作3室外健身器材安全使用年限查看室外健身器材安装时间是否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目测4标牌“一键报修”、使用操作说明、安全警示等标牌标识完好情况目测5安全隐患情况现场查看照明系统供电线路是否存在裸露、查看周边树木及其他景观设施可能会存在的安全隐患。目测四、实施步骤:(一)体育场地设施巡(第一轮):1.通过现场实勘,观察确认体育场地基本情况、开放使用情况,测试体育场地及器材设施是否完整、功能是否良好,确认器材安全使用年限,评估“一键报修”系统应用情况,查看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2.针对现场检查后存在问题的体育场地及设施,及时上报区体育局、市体育局,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对场地设施及时进行维护维修。3.对场地设施情况汇总分析,对各区室外体育场地设施台账进行维护更新。4.对各区体育场地设施、健身器材的后续日常维护、更新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了解场地设施维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及时向北京市体育局及各区体育局进行反馈,提供合理建议与方案。5.项目前期准备:(1)编制项目工作总体实施方案、调研计划及调研表格等附件材料;(2)对接各区体育局,调研访谈了解区域基本情况,收集场地设施数据信息;(3)初步分析各区现有体育场地设施基本情况,制定详细各区巡检工作计划,编制调研文件。6.体育场地巡检:(1)完成各区下辖街道、乡镇对接,确认具体工作计划。(2)通过现场勘察评估体育场地和器材技术状况、使用年限、标识标牌和环境情况,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3)汇总整理体育场地设施相关问题,将问题清单反馈至各区体育主管部门。(4)对已反馈的体育场地设施问题处理方式和应对措施进行跟踪管理,指导、监督各区体育主管部门进行管理维护。7.对体育场地巡检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整理各区体育场地设施现存问题,对北京市体育场地设施台账进行信息更新。对各区体育场地设施、健身器材的后续日常维护、更新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了解场地设施维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及时向北京市体育局及各区体育局进行反馈,提供合理建议与方案。8.第一轮体育场地设施巡检自签订合同后开始,周期为40天,需由第三方巡检机构向市体育局提交巡检工作报告。(二)体育场地设施巡检(第二轮):1.完善体育场地设施巡检(第一轮)相关工作。2.动态巡查:(1)完成各区下辖街道、乡镇对接,确认具体工作计划。(2)通过现场勘察评估体育场地和器材技术状况、使用年限、标识标牌和环境情况,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3)汇总整理体育场地设施相关问题,将问题清单反馈至各区体育主管部门。(4)对已反馈的体育场地设施问题处理方式和应对措施进行跟踪管理,指导、监督各区体育主管部门进行管理维护。3.对体育场地巡检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整理各区体育场地设施现存问题,对北京市体育场地设施台账进行信息更新。对各区体育场地设施、健身器材的后续日常维护、更新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了解场地设施维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及时向北京市体育局及各区体育局进行反馈,提供合理建议与方案。同步完成项目总结报告编制、汇报。4.第二轮体育场地设施巡检在10月开始,周期为40天,需在11月底前由第三方巡检机构向市体育局提交巡检工作报告。五、服务要求:1.工作计划文件编制;2.档案信息收集整理;3.各区体育主管部门对接;4.现场巡查、拍摄所在位置照片和问题收集及问题反馈。信息录入及反馈,照片要求显示日期、时间、地址;5.巡查情况汇总分析总结报告;6.采购人根据巡检报告进行抽查,发现虚假错漏瞒报等问题,按违约处理。六、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七、服务地区:01包:体育场地设施巡检(第一轮)实施区域数量西城区约15个街道海淀区约29个街道/乡镇/地区石景山区约9个街道/乡镇/地区体育场地设施巡检(第二轮)实施区域数量西城区约15个街道海淀区约29个街道/乡镇/地区石景山区约9个街道/乡镇/地区02包:体育场地设施巡检(第一轮)实施区域数量东城区约17个街道朝阳区约43个街道/乡镇/地区通州区约17个街道/乡镇/地区体育场地设施巡检(第二轮)实施区域数量东城区约17个街道朝阳区约43个街道/乡镇/地区通州区约17个街道/乡镇/地区03包:体育场地设施巡检(第一轮)实施区域数量房山区约28个街道/乡镇/地区门头沟区约13个街道/乡镇/地区燕山地区约4个街道/乡镇/地区体育场地设施巡检(第二轮)实施区域数量房山区约28个街道/乡镇/地区门头沟区约13个街道/乡镇/地区燕山地区约4个街道/乡镇/地区04包:体育场地设施巡检(第一轮)实施区域数量丰台区约21个街道/乡镇/地区大兴区约22个街道/乡镇/地区经济开发区约2个街道/乡镇/地区体育场地设施巡检(第二轮)实施区域数量丰台区约21个街道/乡镇/地区大兴区约22个街道/乡镇/地区经济开发区约2个街道/乡镇/地区05包:实施区域数量顺义区约25个街道/乡镇/地区体育场地设施巡检(第一轮)平谷区约18个街道/乡镇/地区怀柔区约16个街道/乡镇/地区体育场地设施巡检(第二轮)实施区域数量顺义区约25个街道/乡镇/地区平谷区约18个街道/乡镇/地区怀柔区约16个街道/乡镇/地区06包体育场地设施巡检(第一轮)实施区域数量昌平区约22个街道/乡镇/地区密云区约20个街道/乡镇/地区延庆区约18个街道/乡镇/地区体育场地设施巡检(第二轮)实施区域数量昌平区约22个街道/乡镇/地区密云区约20个街道/乡镇/地区延庆区约18个街道/乡镇/地区八、验收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七、行业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执行。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全市室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技术安全检测项目包号:包采购内容:甲方:北京市体育局乙方:签署日期:合同书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双方就全市室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技术安全检测项目,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事项及内容为督促落实体育场地设施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体育场地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给广大市民提供安全的健身环境。经多方调研,拟在全市每年开展体育场地设施巡检工作。全市室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技术安全检测项目周期为1年。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此项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如下:1.筹划准备制发关于开展各包体育场地设施巡检工作实施计划,设计巡检方法模式、时间安排、人员编配和问题处置通联方式及流程等,编制建立巡检工作数据档案模板,对相关档案信息进行收集整理。2.具体实施年内安排2次,自签订合同后开始安排1次和10至11月安排1次,每次周期为40天。有关问题分别送交各区体育局组织维修整改落实。第一轮体育场地设施巡检需在66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投标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或“正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