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防汛物资设备 固定静音式柴油发电机组中标结果公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江陵街道办事处2025)





项目编号
:JSZC-320509-SZCF-G2025-0002



项目名称:2025年防汛物资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泰州市海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913212917266398742
泰州市经济开发区凤凰西路89号
91.87(均分制)
163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固定静音式柴油发电机组
规格型号:400KW
数量:4台
规格型号:600KW
数量:3台
总价:163000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艳伟、陈小秦、严跃忠、金伟中、高险峰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吴江区中介超市竞价结果为依据,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为:1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江陵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云梨路1688号
联系人:杨一尘
联系电话:0512-63960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常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旺山村路和薛家湾路交叉口西南(原旺山幼儿园三楼)
联系人:黄彬
联系电话:0512-663597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彬
电话:0512-6635971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JSZC-320509-SZCF-G2025-0002采购文件.doc

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SZC-320509-SZCF-G2025-0002号项目名称:2025年防汛物资设备采购项目类别:货物类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江陵街道办事处苏州常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前附表尊敬的投标人:欢迎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下述关于要采购的2025年防汛物资设备采购的具体资料是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附表为准。项号名称内 容1招标编号JSZC-320509-SZCF-G2025-00022招标内容2025年防汛物资设备采购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九十天(日历天)4投标保证金无5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常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旺山村路和薛家湾路交叉口西南(原旺山幼儿园三楼)邮编:215100电话/传真:0512-66359719联系人:黄彬6招标文件获取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15日23:59 2、“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7勘察现场和网上询问勘察现场:投标单位自行与采购单位联系后至项目现场进行勘察,充分了解项目实际情况和风险后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了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费用。勘察现场费用自理。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彩云”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苏彩云”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8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江陵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杨一尘 联系电话:0512-63960321地址:江陵街道办事处9投标文件份数网上投标文件 壹 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另外提供叁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网上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11开标时间:2025年5月28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三楼开标室(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12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计算费用按照吴江区中介超市竞价结果为依据,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为:18000元。13履约保证金无,本项目关于履约保证金的条款均不适用14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15评标方法用综合评分方法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16相关账号中标服务费交纳帐号:账户名:苏州常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 536560180118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注:汇款单上需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金额17导致无效标因素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应交未交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资格证明文件)中出现总报价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总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采购内容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第六章评标办法与评审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防汛物资设备采购JSZC-320509-SZCF-G2025-0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5-28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招标编号:JSZC-320509-SZCF-G2025-00022、项目名称:2025年防汛物资设备采购3、项目预算:壹佰陆拾陆万元整(¥:1660000.00)。最高限价(如有):166.000000万元4、采购需求:2025年防汛物资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5、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6、验收标准:按照货物验收相关规定,结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等项目文件约定内容对项目进行验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货物质保期≥2年(质保期从取得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合格投标单位的一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属行业为工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15日23:59(北京时间)2.报名流程:(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4)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或“苏采云”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3、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下载、制作采购文件过程中如有软件操作方面疑问请拨打: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苏采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12-69820854、0519-86722802、1391408****、1826100295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5年5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3、方式:投标文件网上递交3.1、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3.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启)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无效。3.3、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五、响应文件提交1、本次采购开标过程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模式,投标人须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无需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并可通过远程开标方式完成开标。2、网上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5月28日09:30(北京时间)远程开标时间:2025年5月28日09:30(北京时间)远程CA预解密时间:2025年5月28日09:00至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开标室(吴江区开平路998号三楼)六、中标服务费1.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计算费用按照吴江区中介超市竞价结果该为依据,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为:18000元。2.缴纳账户:账户名:苏州常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536560180118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项1.“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2.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3、勘察现场: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供应商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勘察现场费用自理。4、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代理机构:苏州常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旺山村路和薛家湾路交叉口西南(原旺山幼儿园三楼)联系人:黄彬联系方式:0512-66359719响应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响应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5.苏州吴江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39823956.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7.请响应单位报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制作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8.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本招标文件由苏州常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江陵街道办事处地址:江陵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杨一尘联系方式:0512-639603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常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旺山村路和薛家湾路交叉口西南(原旺山幼儿园三楼)联系方式:0512-6635971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彬电话:0512-66359719八、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九、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3982390。苏州常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5月第二章采购内容受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江陵街道办事处的委托,苏州常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就其2025年防汛物资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JSZC-320509-SZCF-G2025-0002二、项目名称:2025年防汛物资设备采购三、项目预算:壹佰陆拾陆万元整(¥:1660000.00)。采购内容明细如下:附件1:泵站固定发电机组实施计划表联圩名称排涝站名称装机容量(千瓦)排涝流量(m3/s)水泵数量每台流量(m3/s)泵房面积(平方米)安装发电机型号(kW)单项最高限价(万元)可供电水泵数量(台)可供流量(m3/s)民营工业区庞杨泵站520124320060033.639南部片区联圩南大港闸站39693340040016.326西北向荣联圩樟木河闸站520124360060033.639运东北大包围庞北泵站39093311040016.326凇山泵站2606238540016.326运东区南大包围庞东泵站520124320560033.639大益泵站3909339040016.326小计16617附件2:泵站位置图吴中区运东区北大包围同里镇运东区南大包围松陵街道中南地民营工业圩八拆街道四、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并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进行安装调试。(具体按照甲方要求)。五、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六、采购需求: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江陵街道办事处为了应对吴江区即将到来的汛期,采购防汛设备及物资的相关需求如下:技术要求:序号标的名称单位数量需求条款1400KW固定静音式柴油发电机组台41 发电机组1.1 机组要求★1.额定输出功率:≥400kW,额定频率:50Hz,额定电压:400/230V;额定输出电流720A;2.重量:≤6t;3.尺寸:长≤4.5m,宽≤1.8m,高≤2.4m;4.机组结构:机组采用国标槽钢一体式桥架结构,柴油机、发电机及散热器整体安装在公共的高强度钢底座上,配备可满足不少于8小时最大功率发电需求的底座燃油箱(罐)。5.静音外壳要求:5.1户外发电专用静音型箱体具有防盐雾功能;5.2产品所有原材料应具有不自燃性或阻燃性,应具有防潮湿,抑制霉菌生长和抗盐雾腐蚀能力;5.3柴油发电机组消音器四周处和加热器排烟口处的结构应采取隔热与厢体骨架加强措施,消音器表面温度400℃左右,避免厢体受热后变形及避免聚火的可能性。5.4在车厢的前端和两侧设有排风窗和进风窗,窗采用风斗式结构,风斗外侧采用防虫网结构,避免虫鼠进入拖车厢体;5.5在车厢的前端和两侧设有排风窗和进风窗,窗采用风斗式结构,风斗外侧采用防虫网结构,避免虫鼠进入拖车厢体。5.6 车厢厢体应具有吊架结构,能进行车厢的起吊,同时在起吊整车时起保护作用。5.7车厢各面的外蒙皮采用钢板,厚度应不小于2mm,必须平整,光滑,车厢的各面采用喷漆防锈工艺处理。6.具备稳压调节功能。1.2 发动机★1.最大输出功率≥470kW;2.汽缸数:≥6缸,缸径:≤145mm,冲程:≤165mm;3.排量≥16L,100%常用功率负载时燃油耗≤210g/kW×h;4.额定转速:1500 r/min;5.机油燃油消耗比:≤0.1%;6.调速方式:电子调速;7.起动系统:1)24V直流马达起动;2)配备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及连接电缆,蓄电池需带支架,并配有电源总开关;3)蓄电池组由柴油机带动的直流充电机或平时自动充电器进行充电,柴油发电机组的蓄油池容量能供应起动马达间断起动≥5次。8.进气及排气系统1)柴油机进气口具有干式空气滤清器,滤网更换方便,吸气采用涡轮增压中冷;2)柴油机排气口,使用挠性金属软管与引擎间弹性连接,机组满载运行时7m处平均噪音≤85dB。9.预热装置:随机配备缸套水加热器,机组启动成功并建立电压后15秒内能加至满载运行。1.2.3.3 发电机★1.额定输出功率:≥400kW,额定频率:50Hz,额定电压:400/230V,额定转速:1500 r/min;2.线制:三相四线制;3.绝缘等级≥H级,防护等级≥IP23;4.电压调整范围(%):95-105;5.电压波动率(%)≤±1;6.频率波动率(%)≤0.5;7.励磁方式:无刷励磁。1.3 附属件1.底盘材质:工字钢或槽钢,低碳钢;2.消音箱:蜂窝式双层工业消音器;3.减震垫:碗型或方型橡胶减震垫;4.蓄电池:免维护型蓄电池,≥4×150AH。1.4 控制系统1.控制屏(带自启动装置)及控制屏至机组接驳信号线;2.对发电机具有过载及短路保护装置;3.发电机控制系统配电柜带总线接口;4.柴油机具备:1)冷却水温高预报及停机保护装置;2)机油油压过低预警及停机保护装置,油压过高警报;3)柴油机超速停机保护装置;4)机油高油温保护装置。序号标的名称单位数量需求条款2600KW固定静音式柴油发电机组台31 发电机组1.1 机组要求★1.额定输出功率:≥600kW,额定频率:50Hz,额定电压:400/230V;额定输出电流1080A;2.重量:≤8t;3.尺寸:长≤5m,宽≤2.2m,高≤2.4m;4.机组结构:机组采用国标槽钢一体式桥架结构,柴油机、发电机及散热器整体安装在公共的高强度钢底座上,配备可满足不少于8小时最大功率发电需求的底座燃油箱(罐)。5.静音外壳要求:5.1户外发电专用静音型箱体具有防盐雾功能;5.2产品所有原材料应具有不自燃性或阻燃性,应具有防潮湿,抑制霉菌生长和抗盐雾腐蚀能力;5.3柴油发电机组消音器四周处和加热器排烟口处的结构应采取隔热与厢体骨架加强措施,消音器表面温度400℃左右,避免厢体受热后变形及避免聚火的可能性。5.4在车厢的前端和两侧设有排风窗和进风窗,窗采用风斗式结构,风斗外侧采用防虫网结构,避免虫鼠进入拖车厢体;5.5在车厢的前端和两侧设有排风窗和进风窗,窗采用风斗式结构,风斗外侧采用防虫网结构,避免虫鼠进入拖车厢体。5.6 车厢厢体应具有吊架结构,能进行车厢的起吊,同时在起吊整车时起保护作用。5.7车厢各面的外蒙皮采用钢板,厚度应不小于2mm,必须平整,光滑,车厢的各面采用喷漆防锈工艺处理。6.具备稳压调节功能。1.2 发动机★1.最大输出功率≥720kW;2.汽缸数:≥6缸,缸径:≤152mm,冲程:≤180mm;3.排量≥19L,100%常用功率负载时燃油耗≤210g/kW×h;4.额定转速:1500 r/min;5.机油燃油消耗比:≤0.1%;6.调速方式:电子调速;7.起动系统:1)24V直流马达起动;2)配备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及连接电缆,蓄电池需带支架,并配有电源总开关;3)蓄电池组由柴油机带动的直流充电机或平时自动充电器进行充电,柴油发电机组的蓄油池容量能供应起动马达间断起动≥5次。8.进气及排气系统1)柴油机进气口具有干式空气滤清器,滤网更换方便,吸气采用涡轮增压中冷;2)柴油机排气口,使用挠性金属软管与引擎间弹性连接,机组满载运行时7m处平均噪音≤85dB。9.预热装置:随机配备缸套水加热器,机组启动成功并建立电压后15秒内能加至满载运行。1.2.3.3 发电机★1.额定输出功率:≥600kW,额定频率:50Hz,额定电压:400/230V,额定转速:1500 r/min;2.线制:三相四线制;3.绝缘等级≥H级,防护等级≥IP23;4.电压调整范围(%):95-105;5.电压波动率(%)≤±1;6.频率波动率(%)≤0.5;7.励磁方式:无刷励磁。1.3 附属件1.底盘材质:工字钢或槽钢,低碳钢;2.消音箱:蜂窝式双层工业消音器;3.减震垫:碗型或方型橡胶减震垫;4.蓄电池:免维护型蓄电池,≥4×150AH。1.4 控制系统1.控制屏(带自启动装置)及控制屏至机组接驳信号线;2.对发电机具有过载及短路保护装置;3.发电机控制系统配电柜带总线接口;4.柴油机具备:1)冷却水温高预报及停机保护装置;2)机油油压过低预警及停机保护装置,油压过高警报;3)柴油机超速停机保护装置;4)机油高油温保护装置。二、商务要求: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2.免费质保期:不低于2年;3.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后支付50%合同款,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0%款项,剩余10%款项质保期满付清。(以实际财政审批为准)注:标“★”为本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报价较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如报价也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七、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1、投标单位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货物及服务要求。2、所有货物送交或取回均由投标单位负责,并完全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输、安装、调试等费用。3、投标总报价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采购单位不承担中标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4、采购要求规格中所涉及的产品配置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动,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给出与之相应的详细配置。5、投标单位必须确保所投设备配置为原厂正品。所有设备送货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应负责安装、调试。6、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7、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的必备投标技术资料:(1)提供全部的技术资料;(2)提供主要设备的技术性能参数(列出清单);(3)与本次招标无关的彩页等资料请不要收录在内。8、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选型并投标;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9、招标文件要求设备的性能应达到或超过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若出现负偏离,将直接影响评分结果。10、投标单位根据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技术响应表格式对技术指标逐条进行应答,性能要求达到具体数值的条款中必须明确列出具体数值。所提供的产品资料说明可以证明应答参数的真实性。投标单位和应标产品厂商共同对所有技术应答负责,一经查实有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况,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理。11、投标单位需承诺:采购单位保留在投标单位中标后,委托第三方对中标设备进行测试、检验、以及对项目实施后验收的权利,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发现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性能指标,经第三方验证确实,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供货方无条件退货,并依据合同进行相关处罚八、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提供2小时以内响应,24小时以内完成采购人提出的维修要求,如需返厂送修,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2、投标单位必须明确作出服务承诺,服务方式和范围。3、投标单位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零配件供应价格。4、在国内设有固定维修机构,并配有专业维修工程师,提供及时优质的售后服务。九、交货及验收要求1、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并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进行安装调试。(具体按照甲方要求)。2、交货地点:卸货到甲方指定地点。3、设备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包装和中标单位承诺的其它指标。4、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并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通过。5、中标单位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电传等方式通告采购单位。6、验收期限: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培训事项完成、并由甲方确认具备验收条件后10天内完成验收。验收费用乙方承担。十、其他说明1、投标人所投产品应能够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同时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安装尺寸、重量、制作工艺、安装流程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使用的材料的清单,同时明确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书,但所供产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2、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投标人应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隐患。由于投标人管理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周边环境破坏或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4、验收标准:根据标书要求、供货商承诺及有关规定,由采购方及相关部门进行验收。5、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包括完成该标的物的全部货物、辅助材料、安装、吊装费、临时工程、人工、机械、包装、运输、装卸、仓储、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6.知识产权:供方应保证需方免除且供方承担由于需方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需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7.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件为准。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苏州常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苏州常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是苏州常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投标人:指投标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投标: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5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6甲方(采购人):指招标文件中载明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7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8天:日历日。2.9时间:除特别说明,均指北京时间。2.10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2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3服务:系指本次招标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投标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14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5实质性投标: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6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2.17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4.投标人代表4.1指授权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5.投标费用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5.2本次招标活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收取标书工本费。6.联合投标及转包、分包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2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6.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三、招标文件的说明7.招标文件7.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投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2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不是直接从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下载获得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用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并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并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3对于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投标人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自行查看项目的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8.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9.勘察现场(不涉及此条的忽略)9.1根据自身投标需要,投标人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9.3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9.4投标人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10.投标质疑10.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0.2本次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10.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详见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180305093615738.shtml。10.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请将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10.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常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旺山村路和薛家湾路交叉口西南(原旺山幼儿园三楼)邮编:215200联系人:黄彬电话:0512-66359719四、投标文件说明11.提示与要求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投标,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1.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2.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3.知识产权1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4.投标文件的组成14.1投标文件14.1.1封面14.1.2开标一览表14.1.3公开分项报价14.1.4资格审查文件14.1.4.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四章);14.1.4.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四章);14.1.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4.1.4.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第四章);14.1.4.5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4.1.4.6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法人应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投标人应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投标人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14.1.4.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4.1.4.8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14.1.5符合性审查文件14.1.5.1投标函(格式见第四章);14.1.5.2偏离表(格式见第四章);14.1.5.3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14.1.5.4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14.1.6综合评审文件14.1.6.1服务方案;14.1.6.2投标单位投入本项目人员实力比较;14.1.6.3投标单位综合实力比较;14.1.6.4类似业绩;14.1.7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14.1.8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质、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等相关资料。注:(1)以上14.1.4.1-14.1.4.8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投标人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2)以上14.1.5.1-14.1.5.4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3)“14.1.4-14.1.8”中不得出现投标总报价。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5)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5.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15.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6.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6.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应综合考量完成本次服务项目所需的服务成本、经营成本、法定税费和管理企业的利润、保险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6.2投标人应按《公开分项报价》要求的内容填写,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16.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如为多标段项目,则上述提到的全部内容是指所投标段对应采购的全部内容)。16.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6.5投标文件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6.6最低的报价或最高的折扣率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8.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8.1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署、上传19.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9.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以系统收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投标文件的递交、补充、修改和撤回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投标人应当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0.2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21.投标截止时间21.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21.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将按本须知规定的更正公告的方式对外发布。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1.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份,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六、开标和评标23.开标23.1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主持,邀请投标人在线参加。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3.2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确认投标价格,如投标人未在线参加开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价格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3资格审查23.3.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23.3.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23.3.2.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3.3.2.2查询渠道: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23.3.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等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信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归入采购档案妥善保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3.3.4经查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24.评标委员会24.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4.1.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4.1.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4.1.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4.1.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4.1.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4.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4.2.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4.2.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4.2.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4.2.4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24.2.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4.2.6配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25.评标内容的保密25.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5.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6.对投标文件初审26.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拒绝:26.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制作的;26.1.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26.1.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6.1.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6.1.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6.1.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26.1.7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26.1.8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26.2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条款,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6.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7.投标的澄清27.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7.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其单位电子公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本项目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8.投标无效28.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8.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9.废标29.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29.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9.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9.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8.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2废标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30.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30.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由评标委员会组织抽签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0.2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七、授予合同31.中标单位的确认31.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采购人的委托向采购人推荐中标人。31.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如对中标公告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期届满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该质疑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在此期限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32.合同授予标准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投标招标文件要求且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3.中标通知书33.1确定出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3.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4.合同的签订34.1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文件精神,采购人与中标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4.2采购人与中标人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4.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4.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八、其他事项35.代理服务费:35.1中标单位须按前附表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35.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采购单位将保留诉讼的权利。36.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7.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附件1、(投标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常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报名、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委托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有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投标函投标函苏州常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我们收到贵公司JSZC-320509-SZCF-G2025-0002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2、我们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所有内容,我们的投标报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成本费(含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措施费、保险费、应急封堵、应急台班、污泥处置费、项目利润、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单位按照暂估量报投标综合单价及投标总价,最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照实际工作量和中标综合单价按实结算。3、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本项目综合服务的全部工作。我们承诺项目服务期间,我公司工作人员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包括由于我公司提供的服务导致的安全事故的责任,均由我公司自行负责。4、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90天。如果我们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5、我们愿意提供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6、我们同意因中标方管理不善,造成合同规定服务范围内的设施、设备、景观等损坏的,由直接责任人赔偿,若直接责任人因故无法赔偿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我们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7、我们承诺工作人员上岗执勤时身着统一的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符号。8、我们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9、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们同意中标后若不履行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中标资格将被取消。10、我们同意中标单位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采购单位有权取消我们的中标资格,并可就因我方未能履约而导致采购单位损失的向我方进行索赔。11、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2、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按前附表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邮箱地址: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JSZC-320509-SZCF-G2025-0002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 (小写: 元)交货期限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投标报价分析表投标报价分析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条目单价(元)数量单位总价(元)1234567891011合计大写:人民币 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请投标单位按照上述格式分析投标总报价。如有出现漏报、错报或未报项,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2、投标单位对《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全部服务和货物所需的人员工资、社保、意外保险、高温费、加班费、服装工具费、通讯费、设备费、运输费、宣传费、维修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本项目的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各分析表条目不限于此,可自行添加,但不得改变实质性内容及违背报价规范。附件5、文明用工承诺内容格式自拟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6、技术响应对照表、商务条款偏离表(1)服务响应对照表招标编号:序号项目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说明..…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各投标人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技术响应对照表》投标(2)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1服务期2付款方式3售后服务4……注: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除技术要求部分)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投标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针对本项目的工作方案、人员管理方案、设备管理方案等内容的详细方案:提示:1、投标单位应编制针对本项目的工作方案、人员管理方案、设备管理方案等内容的详细方案。2、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单位名称(盖章): 附件8、针对本项目的安全责任承诺安全承诺责任书致: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江陵街道办事处如我单位中标,我方将认真履行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承诺,我方愿承担所聘全部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设备的财产安全的全部责任,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均由我方全权负责。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技术规格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序号货物名称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响应说明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序号售后服务内容期限(时间)(是否)备注1免费更换2免费维修3免费维修期满后优惠更换或维修4服务响应5到达现场6解决问题7返厂维修期间提供备用设备注:1.上述1、2、3条请明确期限,4、5、6条请明确时间;7条明确是否。2.针对服务内容有必须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栏目内注明;3.如有其它售后服务内容,可自行参照填写。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类似业绩一览表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时间合同金额(人民币)业主单位备注123…投标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有效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本公司愿意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本公司承诺我单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单位须知要求中“合格投标单位的一般条件”的资格要求。(投标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方)公章:年月日(2)投标单位情况表投标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 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23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3年 万元 营业面积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情况及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3)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响应)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4)中小企业声明函(参考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苏州常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未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视同非中小微企业。3、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参考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件12:第五章合同的主要条款2025年防汛物资设备采购购销合同合同编号:买方(全称):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卖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签约日期:年月日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并通过友好协商,就2025年防汛物资设备采购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1.合同标的1.1本合同的标的为甲方向乙方采购如下清单中的货物/服务:(以实际采购文件为准)2.合同价格2.1本合同供货(服务)价格为运至合同约定地点的现行含税落地交货价,暂定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2.2本合同供货价格包括技术支持与培训费、售后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正规发票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期内单价不作调整,以实际供货量结算。3.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3.1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后支付50%合同款,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0%款项,剩余10%款项质保期满付清。(以实际财政审批为准)3.2乙方提供的发票、送货单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等内容必须与合同完全一致,乙方未提供合规发票前,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视为违约。3.3甲方开票信息:名称:税号:开户行:账号:电话:地址:3.4乙方收付款信息:名称:税号:开户行:账号:联行号:4.交付4.1交货期: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产品。4.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5.技术、质量要求:5.1产品的保修期(以验收合格日算起)年,保修期内免费维修。5.2服务响应时间:小时6.检验、验收及其他6.1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到货地点后5日内,乙方需通知甲方的归口管理部门,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点、查验。在项目安装、调试结束,使用科室确认设备运行正常后,由甲方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相关科室、部门会同乙方进行交付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乙方未通知甲方的归口管理部门擅自拆箱的,甲方不予验收。需要安装的货物,由乙方负责安装和调试工作。按照以上方式验收合格后30内日,如发现内在瑕疵,即无法肉眼辨别的内部瑕疵。乙方需提供情况说明,甲方审核完毕后,在5日内,甲、乙双方再次共同进行验收。6.2验收标准:(1)乙方应根据甲方验收部门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2)设备正常运行后由甲方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相关科室、部门会同乙方共同验收。7.权利和义务7.1甲方权利义务7.1.1按照合同约定付款。7.1.2协调组织验收。7.2乙方权利义务7.2.1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供货要求,根据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做到保质保量,不得无故拖延。7.2.2乙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指定人员合理的统一指挥调度,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7.2.3因质量问题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设备送至指定地点导致甲方遭受的损失应按实赔偿给甲方。7.2.4乙方因不能提供合规发票给甲方带来税务风险时,乙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补缴税款、滞纳金等赔偿责任。8.合同解除8.1合同有效期间,可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8.2乙方违约解除合同:在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债务或保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的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通知到达乙方时发生解除的效力。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8.3乙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进入或者可能进入清算程序、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无清偿能力、歇业、破产、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发生罢工、被提起重大诉讼等的,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提出解除合同。该解除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8.4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如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8.5如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相关的货物由乙方自费回收,所需要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未在甲方发出通知后10日历天内回收,则甲方可自行处理该合同货物,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与损失。9.不可抗力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已无意义或者无法履行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10.违约责任10.1.如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1日历天,乙方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10.2.乙方所提供产品必须满足第5条技术和质量条款的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10.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应的场地技术资料等,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相应顺延。10.4乙方所交产品由于品种、型号、规格、颜色、质量或其他问题不符合合同规定、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换货或退货,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10.5如因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赔偿的金额应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因维权需要所支付的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诉讼担保费、交通费等。11.通知和送达11.1双方收件人、通讯(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甲方联系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乙方联系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双方的通讯地址、收件人和联系方式以本合同约定为准。双方一致确认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双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时接收其他方商业文件或司法机关诉讼文书、仲裁机构仲裁文书真实有效的地址和联系方式。11.2双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或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采取书面形式,并采用面呈,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被通知人,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通知送达被通知人起生效,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通知送达按如下原则确定:11.2.1采用面呈传递时,被通知人(含其法定代表人、约定收件人、雇员或代理人,下同)签收视为送达。若被通知人拒绝签收的,通知留置被通知人通讯地址处视为送达。11.2.2采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传递时,以被通知人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被通知人拒绝签收或被通知人在约定通讯地址处无人收件,导致通知未能被被通知人实际接收的,挂号信或特快专递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11.3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过一审、二审至案件执行终结时止,除非双方依下款告知变更。11.4任何一方通讯地址、收件人或联系电话需要变更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合同其他方和司法机关送交书面变更告知书。否则,因此而导致的通知迟延或不能送达的后果,均由变更方承担。因一方在本合同中载明的或书面通知变更后的通讯地址、收件人或联系方式不详,导致通知迟延或不能送达的后果,由该方自行承担。11.5双方均明知:因双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和指定签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12.解决争议方式如果本合同发生纠纷,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通过协商仍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其他13.1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13.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至双方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成后终止。13.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可作出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日期:日期:合同签署地点:江苏省_______第六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一、评标办法: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作为相应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方案、服务方案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商务标和技术标比重或者分值等。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标书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3、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实际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中标单位,如果实际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公证机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及资质部分进行评价、打分,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技术得分;报价得分通过计算公式直接取得;报价得分加评委算术平均得分,为投标人的总得分。5、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报价较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如报价也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设备(标注)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6、针对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评审: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响应单位给予评审加分:(1)如响应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自有服务的,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3)小微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或使用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微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4)中小微企业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经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证实企业的规模类型。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5)一个项目中包含多项货物采购的,按其中可以认定为小微企业生产产品的价格或价值部分给予价格折扣。(6)以上规定未尽事项,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注: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②若响应单位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或认定证明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属行业为工业。小微企业不再享受报价优惠政策二、评分标准本项目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并以评分方法进行评估,总分为100分,评审因素及各比重如下:价格为30分,技术方案及其它70分。(一)投标报价:30分1.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2.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成交价格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其他响应单位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3.报价修正规则在评审中,对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方法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技术部分(54分)1、投标产品技术质量(9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要求”中其中打★的参数为核心技术参数,不得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其余参数全部满足要求(含正偏离)的得9分,每有1项负偏离的扣0.5分,扣完为止。2、项目实施方案:24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编制的整体实施方案:(1)供货进度计划;(2)人员安排计划;(3)质量保证方案;(4)人员培训方案;(5)应急情况处理;(6)产品验收方案;(7)安全控制方案;(8)突发事件保障措施。方案内容完整、结构严谨、合理且能够针对采购项目内容要求而细化制定,方案运行机制健全,案语言表述准确清晰的得3分;方案内容较合理、较完整、方案语言表述有一定偏差、经完善后可行的得2分。方案结构层次一般,内容不完整,逻辑混乱、存在科学原理错误、不可行的得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4分3、培训方案:9分(1)培训进度措施;(2)培训质量保证措施;(3)中标后配合采购单位防汛演习方案方案全面合理、可行性强、操作性强、贴合实际的,每项得3分;方案内容较合理、较完整、方案语言表述有一定偏差、经完善后可行的得2分;方案合理性较弱、可行性一般、操作性不强,与项目实贴度不高的,每项得1分,每项叙述完全脱离采购需求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9分。4、售后服务方案:10分(1)质保期内质保方案;(2)维修维护方案;(3)响应速度和应急处理;(4)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方案;(5)质保期外零配件供应方案。方案全面合理、可行性强、操作性强、贴合实际的,每项得2分;方案合理性较弱、可行性一般、操作性不强,与项目实贴度不高的,每项得1分,每项叙述完全脱离采购需求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5、保修期内设备故障需返厂维修期间,能提供同等性能及以上的设备供采购单位备用的得2分,不能提供的不得分。(三)投标企业综合情况:(16分)1、响应单位具有体系证书情况(6分)响应单位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具备一项得2分,最高为6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及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的清晰页面截图,否则不得分。2、响应单位具有有效的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柴油发电机组相关的五星级认证证书的得2分、四星级认证证书的得1分、三星或达标级售后服务得0.5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的清晰页面截图,否则不得分。3、履约服务能力比较(8分)投标单位提供自202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履行的类似项目业绩比较,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2分,最高8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注:1、投标总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单价超最高限价规定的将不进入综合评审程序,也不得标。2、付款步骤、交货期限如有负偏离的不得中标。3、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单位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4、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可用扫描件代替,要求加盖公章的可用电子签章代替。5、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采购单位有权在采购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如有虚假或对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汛物资设备 固定静音式柴油发电机组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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