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信创适配迁移中标结果公示(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5)
临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信创适配迁移项目中标公示
临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信创适配迁移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371300000202502000181
二、项目名称:临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信创适配迁移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包:A
供应商名称: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东岳大街527号
中标金额:5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A
名称:临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信创适配迁移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标包A :鲁成名、杨海波、马文亮、王新志、宋奎艳
标包A:
济南希望计算机技术开发有限公司(89.01、83.01、77.01、85.01、76.01)
山东建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83.00、76.00、73.00、73.00、68.00)
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93.06、80.06、79.06、88.06、77.06)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74.00、69.00、68.00、79.00、60.00)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单位:元):A包:8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1、济南希望计算机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得分低)
2、山东建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得分低)
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得分低)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
联系方式:0539-8770797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中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东区解放路有全大厦16楼
联系方式:0539-809970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39-8099700
附件:.rar
interface return error开标记录表分包:临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信创适配迁移项目(SDGP371300000202502000181A)序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投标报价大写(元)开标备注1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595000伍拾玖万伍仟元2山东建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99000伍拾玖万玖仟3济南希望计算机技术开发有限公司598600伍拾玖万捌仟陆佰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599000伍拾玖万玖仟开标时间:2025/5/299:00:00山东省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填表时间:2025年5月29日项目编号SDGP371300000202502000181项目名称临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信创适配迁移项目标段数量1个招标人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预算金额60万元中标成交金额59.5万元评审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室评审时间2025年5月29日9时00分至2025年5月29日11时00分评审专家姓名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鲁成名400.00400.00鲁成名招标人支付杨海波400.00400.00杨海波招标人支付马文亮400.00400.00马文亮招标人支付王新志400.00400.00王新志招标人支付宋奎艳400.00400.00宋奎艳招标人支付合计总计:2000.00元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服务类第一册项目编号:SDGP371300000202502000181项目名称:临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信创适配迁移项目项目包号:A包采购人: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5年5月,1目录第1章投标人须知第2章投标邀请第3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4章服务需求第5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第1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3.2规定。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否则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投标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或给予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的任何有价值物品或服务。一经发现,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4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分为2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投标人须知第二册第2章投标邀请第3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4章服务需求第5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为准;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5.4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通知或法定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信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5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投标将会被拒绝。8.2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投标的,可以分包为单位编制投标文件,也可合并编制投标文件,每一包投标文件均需满足本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8.3封面设置(参考)投标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人名称。8.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8.5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目录、内容,标注页码。8.6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9.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招标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3无论招标文件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或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5投标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而相互交换的资料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9.6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承担封装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投标文件第一部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10.3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0.4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0.5(电子标)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用于证明供应商身份的单位电子签名的实名认证证书和用于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申请办理实名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6“公告通知”栏目。电子投标文件基本流程: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及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照操作手册安装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使用实名认证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提示和操作手册导入电子采购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实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扩展名为.LYTF文件,不得对已生成的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压缩、解压等操作),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如果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并生成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将被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拒收。请确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实名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若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即将到期或已过期,需在实名认证证书续期后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进行解密。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不需派授权代理人到开标现场。投标人需在开标前(建议提前半小时)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ggzyjy.linyi.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行签到,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并按照其要求,在开标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因操作人员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基本操作流程如下:登录开标大厅(选择投标人身份)-进入本项目-点击我已阅读-投标人签到(输入信息显示签到成功-点击确定)-开标时间截止后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长为投标截止时间后10分钟以内,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注意事项:①投标人需在开标前(建议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电子签到。②开标时,投标人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③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过时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④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视为无效标。(因电子开标系统本身原因等不可抗力原因除外)。⑤投标人可自行查看唱标信息。⑥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的要求设置参与网上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若因投标人自己的原因,如电脑环境未按要求设置导致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7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供应商以下原因,响应将被拒绝: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成功上传投标文件的;②对已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③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实名认证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④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根据临沂公管办〔2021〕4号文“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围标串标行为的通知”要求:对于在评标环节,根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分析比对的报价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出的预警信息,由评审小组根据预警内容集体表决认定投标是否有效。同一次招标中不同投标人之间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机器码及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相同的应认定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具体情形以电子系统的雷同性分析结果为准。10.6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10.6.1商务部分(1)开标一览表;(2)分项报价表;(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4)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案例一览表;(7)商务条款偏离表;(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比如信誉、荣誉认证等)。10.6.2技术部分:(1)技术方案内容详见评标办法;(2)技术条款偏离表;(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10.6.3投标人资格证明资料:(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说明投标人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也可使用承诺函,格式详,8见招标文件附件);(4)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依法缴纳税收记录(也可使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5)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信用记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本条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7)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做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注: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扫描件随招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投标系统,务必保证资料清晰。对于已按照国家、省等规定采用电子版证书或证明的相关资料(含网络媒体资料),供应商提供电子文档证明(含完整网络截图)即可。承诺制实施主体及事项范围: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参与山东省各级政府采购活动,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减轻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负担。承诺制具体应用场景:在我省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参与我省政府采购活动,可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不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可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不适用承诺制的情形:(1)供应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供应商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其他不适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制的情形。其他事项:供应商应对《承诺函》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承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予以处罚。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及相关货物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9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开标一览表与分项报价表不一致的,应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确定最终报价及分项报价。任何非澄清范围内的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3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1.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1.5除投标人须知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12.投标保证金12.1根据鲁财采〔2019〕4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保证金。12.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后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如实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电子标)14.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1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LYTF格式),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14.1.2电子投标文件封面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投标文件指定位置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加盖单位电子公章。14.1.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0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递交15.1电子标15.1.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咨询电话0539-8770063。16.投标截止16.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电子标1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接收投标文件。17.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将记载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密封情况,投标人自行查看。17.1.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撤回。17.1.4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先撤回原文件,使用自备计算机和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17.1.5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电子标18.1.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过程同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进行。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1.2开标时,工作人员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公布投标人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或解密截止时间后,系统予以公开唱标。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18.1.3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1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情况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20.组建评标委员会20.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专家库抽取的专家5人以上单数组成。20.2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需对评标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员若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20.3评标委员会的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招标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0.4评标委员会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配合招标单位答复与会投标人提出的质疑。,122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1.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的角度对招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1.2投标文件的澄清21.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1.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1.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4投标人为提供服务所伴随投标的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5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投标偏离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3.投标无效23.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23.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且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13(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3)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任一条实质性要求的;(5)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涂改未加盖公章确认也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的;(6)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或明细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7)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但该供应商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9)应响应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的;(10)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3)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14)与他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1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4.比较与评价24.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做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5章。(1)最低评标价法(本项目不适用),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4.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24.4根据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对满足加分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人,可给予认证产品评审加分,同,14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24.5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的评分细则,在评标期间,不允许做出更改。24.6采购代理机构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打分。24.7评分结束后,交采购代理机构汇总、统计,打印出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价格、商务和技术得分进行最后的复核,并签字确认。24.8投标人得分是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24.9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人修改其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25.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保密要求26.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7.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29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本项目不适用),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28.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9.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530.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30.1在法定期限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应同时公告投标人未中标的原因,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2招标结果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31.签订合同31.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3如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1.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履约保证金无。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33.2.2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4.预付款34.1采购人预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4.2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34.3采购人于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5.廉洁自律规定35.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5.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5.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6.人员回避,16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7.质疑与接收3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7.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7.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8.项目其他相关费用38.1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8.2公证费/见证律师费公证费/见证律师费的收费标准: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8.3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承担,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39.招标文件解释权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7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服务类第二册项目编号:SDGP371300000202502000181项目名称:临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信创适配迁移项目项目包号:A包采购人: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5年5月,18第2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临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信创适配迁移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300000202502000181项目名称:临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信创适配迁移项目预算金额:60万元最高限价:A包60万元采购需求:标包标的名称数量主要内容预算金额(万元)A临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信创适配迁移项目1宗临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进行信创改造和适配迁移60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优惠等,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5月9日8时30分至2025年5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3、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LYZF格式)。,19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5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5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开评标系统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联系方式:0539-8770797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中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东区解放路有全大厦16楼项目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0539-8099700,20第3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采购人: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联系方式:0539-8770797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东区解放路有全大厦16楼邮编:276000电话:0539-809970018553905677电子信箱:sdzlczb@163.com3合格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供应商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查询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5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6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适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进行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及所承担工作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7本分包最高限价:本项目限价A包60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标。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1):(1)项目为预采购项目。(2)项目为(非)预采购项目,(预采购)预算/元。(3)项目为跨年度预采购项目,概算总金额/元,采购年限为/年,当年安排数/8是否现场踏勘:(否)9是否兼投不兼中:(否)10本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投标:(是)11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12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13需自行上传的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电子标,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投标系统)。14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15开标时间:2025年5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开评标系统1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7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个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是18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19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是20预付款比例为:20%21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招标部联系电话:0539-809970018553905677通讯地址:临沂市河东区瑞华金都有权大厦16楼监督电话:0539-8099700元。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2222代理服务费: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为不可竞争费用,包含在投标人的报价中,由中标人支付。支付形式:电汇或转账等方式。开户名:山东中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河东支行账号:239046311745支付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23公证费/见证费:本项目无见证费,无公证费。支付形式:电汇转账、现金等方式。支付时间:中标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法律法规对相应服务规定的条件:详见招标文件。2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否合同条款1付款途径:采购人支付。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项目初验通过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终验通过后根据财政支付条件支付合同剩余款项。3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4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5争议的解决: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第4章服务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临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信创适配迁移项目。2、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免费售后服务时间:三年,自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二、系统适配要求1、应用系统适配改造需完成对临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的国产化适配,进行国产化操作系统、数据库、浏览器的兼容适配,以及安全可靠环境下相关外设、服务接口、数据交换等兼容适配改造。需完成适配的功能清单如下:序号系统名称一级菜单功能描述1临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效能监察按应用统计2平台按部门统计3数据交换模板物化4数据采集证照来源统计5证照采集查询6模板配置信息项管理7模板启用8证照列表(新)9目录管理主题管理10目录梳理11目录注册12证照管理13证照类型管理14系统管理业务数据管理15业务配置管理16令牌管理17字体管理18定时任务执行记录19定时任务配置20文件命名规则21服务管理22用户模板映射配置23目录编码管理24签章参数配置25证照导出26证照模板导入27证照模板导出28证照编码管理29运行配置管理30部门接口管理31统计分析临沂数据统计32事项统计33分类统计,2434到期预警35区划统计36审批调用统计37按月统计38物化表汇聚统计39省证照接口调用量40网办调用统计41证照归集统计42证照类型统计43证照统计44证照调用统计45证照生成导出46批量签章47批量签章(同智伟业)48草稿箱49证照录入50证照编辑51证照管理时间轴52证照变更53证照年检54证照开放55证照查询56证照档案57证照注销58证照清理59证照维护共享证照60证照套打61证照废止62证照挂失63证照纠错64跨域查询65附件上传,2566附件生成67证照采集待提交68电子签章69证照审核70证照添加71通知公告通知公告72政策法规政策法规73证照开放证照开放74使用帮助使用帮助75证照验真证照验真76我的证照我的证照77分类查询功能分类查询功能2、服务器操作系统适配需完成临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组件和代码全部替换和改写,使其可替代部署在信创云服务器操作系统上,并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3、中间件适配改造对临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所需的服务注册与发现中间件、缓存中间件、负载均衡中间件等进行适配改造。需完成适配的中间件清单如下:序号中间件名称1tomcat2jQuery+Bootstrap3Zookeeper4nginx5Memcached6MongoDB三、数据迁移要求临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的新数据库基于国产达梦数据库DM8,而原有系统的数据库包括ORACLE,MySQL。需要对临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中的数据进行异构迁移,在迁移过程中须保证数据的完整、准确、一致、及时。四、项目实施要求,261、验收要求招标人以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合同为依据,成立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验收。2、系统培训要求中标人应负责对用户进行全面的技术培训(培训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使用户达到能独立进行管理、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以便用户所使用的软件产品能够正常、稳定地运行。中标人需提供培训教材。3、售后服务要求为保证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问题高效解决,投标人需提供优质售后服务保障,并承诺提供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3年的免费售后服务。第5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五、开标及评标”“六、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报送采购人。本项目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二、评标标准(一)初步评审评审方式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评审1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LYZF格式)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3营业执照等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7授权委托书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说明投标人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也可使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缴纳记录2024年6-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及税收的凭据或者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7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8信用记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9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要求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要求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10其他内容无符合性评审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2报价一览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分项报价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项目说明”中实质性要求条款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报价不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6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8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8属于串通投标文件,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文件不属于串通投标文件,或者依法不被视为串通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文件不含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0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不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11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二)具体评标细则A包:临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信创适配迁移项目——评标办法评审内容分值评分标准报价得分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价格权值)×100注: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财政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报价得分保留2位小数)业绩6分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型业绩,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关键页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关键页须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项目团队10分根据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数量、人员资格经验、人员具体分工进行打分。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数量多、人员经验丰富、人员综合素质高,人员具体分工合理、明确,得10分;在此基础上每有一处瑕疵或不足减1分,减完为止。无此项描述不得分。项目理解及分析20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项目背景、项目需求分析到位、建设目标、建设必要性、业务需求分析、本项目与系统之间的关系等理解透彻、完备合理、贴合实际,对整体项目需求分析方案阐述进行评审,响应文件中有以上内容,并且表述完善项目理解及分析20分清晰、详实可行的得20分;每出现一处存在瑕疵或不完善扣1分,扣完为止。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系统适配方案20分供应商需提供系统适配方案,内容需包括:①国产化适配的实施流程、②国产化适配的整体思路、③应用系统适配改造方案、④服务器操作系统适配方案、⑤中间件适配改造方案。方案内容完整无缺项、全面详实,可行性强,科学合理的得20分;在此基础上每有一处瑕疵或不足减1分,减完为止。无此项描述不得分。项目保障方案10分投标人需提供项目保障方案,内容需包括:①组织保障、②质量保障、③系统测试、④项目验收。方案内容完整无缺项、全面详实,可行性强,得10分;在此基础上每有一处瑕疵或不足减1分,减完为止。无此项描述不得分。数据迁移方案14分供应商需提供数据迁移方案,内容需包括:①数据迁移的策略、②数据迁移工具的选择、③数据迁移的计划流程、④数据迁移的验证、⑤新旧数据库的切换。方案内容完整合理、迁移策略完善、流程规范、能够满足采购要求,得14分,每出现一处存在瑕疵或不完善扣1分,扣完为止。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售后服务及培训10分投标人需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内容需包括:①组织体系、②响应及维护体系、③应急处理程序、④保障措施。投标人需提供培训方案,内容需包括:①项目现场培训、②项目授课培训、③项目培训方式、④培训进度安排、不定期举办培训,内容完整无缺项、全面详实,可行性强,科学合理的得10分,在此基础上每有一处瑕疵或不足减1分,减完为止。无此项描述不得分。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30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在投标中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品目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品目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节能品目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文件规定,对节能、环保产品评审加分:节能产品加分=技术加分+报价加分=(节能产品报价之和÷总报价)×5%×技术部分总分值+(节能产品报价之和÷总报价)×5%×价格部分总分值。其中节能产品报价中不含强制性节能产品的报价。环保产品加分=技术加分+报价加分=(环保产品报价之和÷总报价)×5%×技术部分总分值+(环保产品报价之和÷总报价)×5%×价格部分总分值。注: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2.产品是否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上述类型,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附相关认证信息截图或具体查询网址,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以上证书以原件扫描件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31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封面格式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包号: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日期:,32二、开标一览表1.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投标报价大写:小写: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采购人可对合同进行续签或者终止,续签合同为每年一签,最多续签两年,共三年合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备注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说明:①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是指提供服务及货物的全部费用的报价。②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合计总价相一致。,33三、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10.6.3投标人资格证明资料,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系统,保证图片清晰。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致×××××(或采购代理机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反正面)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此处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反正面)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35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也可使用资格承诺函)说明:①如提供本单位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②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扫描件,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③如果是联合体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④如采用合格的投标担保函的,可提供投标担保函扫描件替代。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函或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6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缴纳记录(也可使用资格承诺函)说明:①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提供扫描件。②如果是联合体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模板)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供应商全称(盖公司公章)年月日注∶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7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说明:①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②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③如果是联合体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388.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说明:①应提供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②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政府采购告知承诺书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名称):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为此,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方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虚假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9.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39四、商务及技术文件10.投标书致:×××××(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邀请,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2)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3)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4)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5)我方保证所报货物(若涉及)均为原厂正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6)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7)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银行账号:投标人单位公章:日期:,4011.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11.1供应商企业(单位)类型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1、□本企业(单位)为直接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单位)服务。(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企业(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单位(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本项目提供伴随货物,由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本企业(单位)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共同投标文件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111.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若属于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公司投标的,其总公司需为小微企业,并同时提供分公司及总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上传至电子投标系统,否则不予价格优惠扣除。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2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由财政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44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45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461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本表并上传至电子投标系统,否则不予优惠。若不属于,则不需提供本表。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4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规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48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11.4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有),4912.投标分项报价表12.1服务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服务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需体现每一项服务报价)序号报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报价(元)12345...合计:元。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注:①如果按分项报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分项报价为准修正总价。②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50投标文件4.2案例一览表案例一览表及合同(1)同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SDGP371300000202502000181、A包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内容合同金额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地址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1潍坊市政务服务平台信创适配迁移项目2400000元2024.9.272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产化改造及服务升级采购项目1115000元2023.6.253云上贵州政务信创云项目适配迁移服务6020000元2023.4.26说明:以上合同案例须真实有效,后附合同原件扫描件。注:投标人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标的及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相应标的明细等内容。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信创适配迁移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临沂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