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施工用电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5)



[政采云]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科研综合实验楼项目施工用电工程(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JHY-SKYLSYD-SG(2)                  
二、项目名称: 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科研综合实验楼项目施工用电工程(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华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6栋15层1501号
报价:435360.22(元)
92.1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科研综合实验楼项目施工用电工程(二次)
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科研综合实验楼项目施工用电工程
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科研综合实验楼项目施工用电工程,采购范围施工图、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王基权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新26513132736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跃胜(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谢涛,马志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353.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红雁池北路73号
联系方式:18997979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01
联系方式:18690135097、18899517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馨悦、杨猛
电 话:18690135097、18899517090       

 
 

附件信息:

5.23磋商文件-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科研综合实验楼项目施工用电工程(二次).doc479.5K

中小企业声明函108.0K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华域咨询HUAYUZIXUN(甲级)项目名称: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科研综合实验楼项目施工用电工程(二次)项目编号:XJHY-SKYLSYD-SG(2)采购人: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5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须知5第二章合同19第三章技术规范与要求58第四章技术资料60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61第六章补充条款76竞争性磋商公告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科研综合实验楼项目施工用电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科研综合实验楼项目施工用电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HY-SKYLSYD-SG(2)项目名称: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科研综合实验楼项目施工用电工程(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500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科研综合实验楼项目施工用电工程(二次)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科研综合实验楼项目施工用电工程,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所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不接受临时建造师;5)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1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方式:投标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行下载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11: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5月30日11: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招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招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开标评标菜单中选择进入开标大厅)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招标活动。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地址:乌市红雁池北路73号联系人:张劲松电话:189979791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楼联系方式:王馨悦、杨猛18690135097、1889951709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馨悦、杨猛电话:18690135097、18899517090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HY-SKYLSYD-SG(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科研综合实验楼项目施工用电工程(二次)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4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更正内容: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5月14日至2025年05月21日2025年05月14日至2025年05月27日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6日 11:00 (北京时间)2025年05月30日 11:00 (北京时间)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3日三、其他补充事宜其他内容不变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地址:乌市红雁池北路73号联系人:张劲松电话:189979791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楼联系方式:王馨悦、杨猛18690135097、1889951709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馨悦、杨猛电话:18690135097、18899517090第一章磋商须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1.1.1项目名称: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科研综合实验楼项目施工用电工程(二次) 项目编号:XJHY-SKYLSYD-SG(2)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项目概况: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科研综合实验楼项目施工用电工程(二次),采购范围施工图、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施工图设计单位:/承包方式:包工包料21.2.1磋商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31.2.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质量要求:合格质保期:2年41.3.1资金来源:国有资金51.3.2资金到位情况:已到位61.4.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1.5.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81.5.1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所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5)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91.5.3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03.1报价要求:本工程的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报价(含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供应商最后报价采用总价方式进行报价,结算单价由中标供应商根据其最终报价对其分部分项单价进行调整(调整规则为: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原不可竞争费用不调整,根据其最终报价优惠率调整其相应单价),在施工合同签订之前,由采购人指定的造价审核单位对中标供应商调整的最终报价清单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报价清单经采购人确认后作为签订合同和计量支付的依据。本项目共二轮报价,磋商现场第二轮报价为最后报价(最终报价)。1、本项目的报价和结算支付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设计、采购、运输、安装、相关部门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等所有含税费用,以及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货物、材料、工程、服务。3、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 4、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应包括单价和总价,总价是对采购的所有内容所计算的总价,为合同总价;其填报的明细单价则应是供应商对本采购项目所包含的具体的服务进行详细列示的计算单价。 5、供应商应被认为在填报报价之前,已经仔细阅读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有关章节以及审查了所有相关资料,已确保本次磋商的所有磋商范围内的各种价格风险均已包含在磋商的报价内。 115.1磋商保证金金:8000.00元磋商保证金形式:电汇、保函、支票等非现金形式电汇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开户单位名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支行账户账号:107083025521开户行行号:104881006151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基本户汇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以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未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账,视为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磋商保证金的退还:除采购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未中标投标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代理机构收到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副本壹份后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正常退还程序: 投标供应商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26.1答疑会不组织,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3日前将疑问书面提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做书面答复。146.3踏勘现场由供应商自行踏勘,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踏勘。157.1响应文件份数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68.13.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30日 11:00 (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179.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时间:2025年05月30日 11:00 (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1810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191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90天2015.3.1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无提供形式:无21付款方式开工进场10日并合同签订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30%,工程完工预验收后支付合同价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7%;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无息给予付清;22最高限价444609.93元。(备注:投标单位报价均不得超过此限价,超过此限价做废标处理。)23类似业绩要求年限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24质疑有效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有效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5原件无26信用情况开标现场信用记录查询时间及方式:(1)查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2小时内。(2)查询方式: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查询,查询结果交由监督人审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备注:本项目不接受失信企业投标。27备注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取,单项代理业务按照本标准计算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笔费用。2、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二)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投标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5、本次采购所属行业:建筑业6、本工程不分标段,不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否则招标单位有权终止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向采购单位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合同额的20% 28其他要求1.工程量计算依据:要求投标人,尤其是编制投标报价的人员,要到现场勘察详细情况,核实工程内容及工程量;如有异议可向甲方申请答疑,未提出异议的投标单位就认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全部认可。根据清单的标准和要求,认真核实工程内容。报价中要考虑清单中未提供工程量的项目,包括:破损处修补、拆除恢复、材料运输、垃圾清运和垃圾的二次倒运、施工现场保洁、安全防护措施等;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方需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报送工程全部工程资料;3.请各投标单位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在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相应费率区间内自主选择费率。为了确保采购质量和维护公平的竞争,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建议报价较低的供应商提前准备本项目成本分析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支撑证明材料:①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②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如不提供或评委认定其资料不能详尽合理说明其成本的,则视为报价无效,作投标无效处理;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被建设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整改、警告处分除外)或有关部门予以禁入处理等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本工程不分标段,不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合同额的20%;30响应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编制须知:1、在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使用办理的CA数字证书,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窗口下载所投项目的采购文件。2、供应商需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在电子投标客户端内制作对应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对应项目即可。3、采购文件规定:不接受响应文件中出现的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4、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报价采用二轮报价方式进行,且供应商的第二轮报价为针对本项目的最终报价。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5、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在政采云平台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二轮报价,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报价时间内向政采云平台提交所投项目二轮报价的(以政采云平台收到二轮报价的时间为准),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二轮报价时长截止后不做任何延长。特别声明: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使用各种手段伪造、变造本不属于供应商本身的响应材料。(如假证书、假业绩、假合同、假授权、故意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供应商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的条款);如在采购过程中发现有供应商出现此类问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库。31响应文件解密响应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过时未进行解密的响应文件,开标现场不进行解密时间延长。)开标当日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那把锁解密)32电子标注意事项1、各供应商必须针对每包项目分别制作响应文件并报价,每包的响应文件均必须满足采购文件份数与制作等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2、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响应文件将予以退回:(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2)供应商使用解密的CA数字证书与上传加密响应文件使用的CA数字证书不一致;(3)供应商解密时CA数字证书已过期,导致无法正常解密;(4)加密响应文件时,CA数字证书未过期,解密时,显示CA数字证书已过期,导致无法正常解密;(5)未在规定的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进行解密的;(6)供应商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其他情形。 3、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时使用的计算机安装相关的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CA驱动等软件,方便响应文件解密时能够正常解密。4、供应商需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测试开标时使用的计算机,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33特别提示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请供应商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政策文件,不符合中小企业要求的或未提供中小企业政策证明文件的,作无效电子响应文件处理。备注:采购文件中其它内容与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情形下,以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1、总则1.1、工程概况1.1.1、本工程的工程概况已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中列清。1.2、采购范围1.2.1、本工程采购范围已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中列清,投标供应商除非接到采购人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否则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工程采购范围。1.2.2、本工程工期要求、质量标准已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中列清。1.3、工程资金1.3.1、本工程的部分资金用于合同范围内合格下的支付。1.3.2、资金已到位1.4、采购方式1.4.1、本工程采购方式已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列清。1.5、合格投标供应商1.5.1、投标供应商最低资质要求已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列清。1.5.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供应商。1.5.3、采购人有权要求各投标供应商提供更为完整、更详细的投标供应商资料,以便资格审查。1.6、投标费用1.6.1、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做任何补偿。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2.1.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本文件及由采购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规定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构成。2.1.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采购答疑会纪要等书面材料在本采购工程中均称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2.1.3、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如果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内容与在此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发出之前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相冲突,请投标供应商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的相关内容,先前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自动废止。2.1.4、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审阅和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尤其应注意有“废标”、“拒绝评审”字样的条款,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2.2、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2.2.1、投标供应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于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形式予以解答并及时送至所有投标供应商,否则采购人不作任何解释。2.3、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2.3.1、投标截止日期二十四小时前,采购人都可能会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2.3.3、为使投标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把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人应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中写明。2.4、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都将及时报建设单位备案。3、磋商报价3.1、本项目磋商计价方式已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列清。3.1.1磋商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1、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承包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在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内不因市场的变化而变动。3.2、供选用的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3.2.1、GB50500-2013《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854-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856-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857-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及相关解释;3.3、采购人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已包括本工程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3.4、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应准确详细,投标方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备注: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应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漏报或不报,如有漏报或不报,将存在响应被否决的风险。3.5、凡投标方在报价中发现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投标方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4、最高限价4.1、本工程是否采用投标最高限价已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列清。4.2、采购人将委托造价咨询机构依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等资料编制工程预算,并且将依据该工程预算确定出合理的投标最高限价。4.3、投标供应商接到投标最高限价通知后,应认真研究,并将其是否接受最高限价的意见以回函形式递交于采购人,回函必须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9项中规定的时间之前递交于采购人。如果所有投标供应商认为最高限价不能接受的,采购人应及时组织造价机构复核工程预算,并重新调整和确认投标最高限价。4.4重新调整和确认的投标最高限价在投标截止日期3日前也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如果投标供应商认为响应该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时间不充分,应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应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投标供应商自负。4.5、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如超出本工程规定投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拒绝评审。5、磋商保证金5.1、投标供应商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不少于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5.2、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5.2.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5.2.2、投标供应商不接受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对其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5.2.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书或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2.4、投标供应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响应文件的。5.3、未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采购人将无息退回磋商保证金。因违反规定被没收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回。5.4、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返还。6、采购答疑会及现场踏勘6.1、采购人将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采购答疑会,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供应商提出的问题。6.2、采购答疑会上所产生的问题和答复,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二十四小时前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形式发送至所有投标供应商。6.3、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踏勘,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踏勘。7、响应文件7.1、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经济部分构成。7.2、商务部分主要内容7.2.1、承诺书(一)、(二)7.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7.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2.4、磋商保证金电汇凭证复印件7.2.5、供应商概况(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7.2.6、2022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业绩评审,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注:须同时提供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受电工程竣工验收单(电业局)7.2.7、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如有要求需附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受电工程竣工验收单(电业局)、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及近半年内在供应商名下交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2.8、项目管理人员7.2.9、近三年企业获奖情况7.2.10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3、技术部分主要内容7.3.1、施工组织设计7.4、经济部分主要内容7.4.1、投标报价单(必须采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编制)7.4.2、编制说明7.4.3、工程预算书7.5、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进行编制。7.6、响应文件封面要求7.6.1、响应文件封面宜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编制。7.7、响应文件目录要求7.7.1、为便于评审,目录宜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先后顺序编排。7.8、响应文件的签署7.8.1、响应文件凡是要求盖投标供应商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章处,投标供应商必须加盖电子印章。7.9、响应文件澄清7.9.1、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为了有助于响应文件的评审,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就响应文件中非改变实质性内容的部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澄清,但改变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澄清评审委员会将不予接受。7.10、响应文件格式7.10.1、响应文件格式见第五章。7.10.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后面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供应商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填补,如果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可自行编制。8、响应文件递交8.1、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超过规定时间将无法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审。8.2、采购人事先约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与投标供应商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8.3、响应文件修改与撤回8.3.1、投标供应商可以在上传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8.3.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或修改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9.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已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项列清。9.2、采购人将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在指定地点参加磋商会议。10、评审方法10.1、本采购工程评标定标奉行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评审中各评委若发生意见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决定。10.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如有多个包组则按各包组的自然顺序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的评审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就每个供应商的商务状况、技术状况及其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和比较,独立评出各供应商的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各评委的评分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商务得分和技术得分;然后评出磋商报价得分;最后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和磋商报价得分汇总得出综合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磋商报价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磋商报价得分。10.2.1、磋商小组将对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响应文件初步评审(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如果审查造成合格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个的,评审委员会应认定本次采购的投标供应商数量没有竞争力,宣布本次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0.3、资格评审磋商小组对资格审查资料按《资格审查标准》进行评审。资格审查标准序号标 准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所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磋商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供应商提供承诺函。7是否缴纳保证金8是否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如果资格评审中有一项不满足审查标准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认定该投标供应商不通过资格审查,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并且不允许投标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10.4、符合性评审评审委员会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评审,具体评审细则如下:序号评审内容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盖章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2磋商报价(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是否唯一价且是否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3响应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磋商响应有效期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5清单结构性检查、规费税金检查及其他不可竞争性费用检查是否符合清单计价规范相关规定。6响应文件是否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且无负偏离的(标★为实质条款)。 7响应文件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说明:供应商必须满足符合性审查表内所有条款,否则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0.5、响应文件详细评审评审委员会只对通过上述评审的供应商按照《详细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评分项目评分因素评审内容分值价格部分(30分)磋商报价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指价格核准后的价格,下同)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指价格核准后的价格,下同)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重(30%)×100 30商务部分(20分)企业业绩供应商 2022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业绩评审,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注:须同时提供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受电工程竣工验收单(电业局)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认证证书供应商具备有效的ISO质量体系、ISO环境管理体系、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资质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不提供不得分。3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的得3分,工程师职称的得2,初级职称的得1分。项目负责人 2022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业绩评审。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注:须同时提供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受电工程竣工验收单(电业局)、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及近半年内在供应商名下交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资料不齐全不得分。5人员配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资料员等要配备齐全,其中技术负责人须附职称证书,其他人员须有上岗证。每提供1名人员得1分,满分7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及近半年内在供应商名下交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资料不齐全不得分。7技术部分(50分)项目施工方案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施工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1)项目部各职能机构设置(2)本项目施工的具体方法与流程(3)施工环节的注意事项及施工现场管控措施(4)施工组织管理体系(5)针对本项目施工过程的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方案完整包含以上内容且满足本项目要求得10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有一处不完整或不符合本项目特点或实际采购需求的扣1分,本项最多扣10分。 备注:不符合本项目特点或实际采购需求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等情况。10质量保证措施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审,措施内容至少包含:(1)质量管理目标(2)质量管理体系(3)施工原材料质量保证措施(4)工程施工的质量保证措施。 方案完整包含以上内容且满足本项目要求得8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有一处不完整或不符合本项目特点或实际采购需求的扣1分,本项最多扣8分。 备注:不符合本项目特点或实际采购需求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等情况。8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内容至少包含:(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2)安全管理体系及职责划分(3)安全技术措施(4)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方案完整包含以上内容且满足本项目要求得8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有一处不完整或不符合本项目特点或实际采购需求的扣1分,本项最多扣8分。 备注:不符合本项目特点或实际采购需求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等情况。8环保和文明施工措施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环保和文明施工措施进行评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1)环境保护管理目标(2)噪音控制管理措施(3)扬尘管理措施(4)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和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措施。 方案完整包含以上内容且满足本项目要求得8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有一处不符合本项目特点或不完整或实际采购需求的扣1分,本项最多扣8分。 备注:不符合本项目特点或实际采购需求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等情况。8工程进度计划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1)工程进度计划时间安排及计划(2)劳动力及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安排(3)影响工程施工的因素分析及解决措施(4)进度保障措施。 方案完整包含以上内容且满足本项目要求得8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有一处不符合本项目特点或实际采购需求的扣1分,本项最多扣8分。 备注:不符合本项目特点或不完整或实际采购需求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等情况。8应急预案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1)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2)应急保证措施(3)应急事故发生处理流程(4)应急设备配置。 方案完整包含以上内容且满足本项目要求得4分,每缺一项扣1分,每有一处不符合本项目特点或不完整或实际采购需求的扣0.5分,本项最多扣4分。 备注:不符合本项目特点或实际采购需求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等情况。4后续服务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1)质保期内外服务措施(2)响应时间及问题处理措施(3)后续服务质量保障措施(4)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后续服务人员配备方案及服务承诺。 方案完整包含以上内容且满足本项目要求得4分,每缺一项扣1分,每有一处不符合本项目特点或不完整或实际采购需求的扣0.5分,本项最多扣4分。 备注:不符合本项目特点或实际采购需求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等情况。4合计10011、定标原则11.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出具书面评标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1.2磋商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名次。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价格及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通过表决的方式,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顺序。11.3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三的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11.4根据磋商小组的磋商结果,采购人在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依法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11.5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未在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2、磋商会程序12.1、资格审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按照《资格审查标准》进行审查。12.2、符合性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按照《符合性评审标准》进行评审。12.3、详细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按照《详细评审标准》进行评审。12.4、磋商1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2.4.2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审查,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2.4.3供应商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修正报价。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12.4.4报价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2.4.4.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表)为准;12.4.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2.4.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2.4.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2.4.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12.4.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2.4.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2.4.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说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2.4.8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供应商应受其约束。12.4.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未作最后报价供应商视为自动退出磋商。供应商下轮报价可与上轮报价一致。12.4.10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12.5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后,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12.6、综合评价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如有多个包组则按各包组的自然顺序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的评审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就每个供应商的商务状况、技术状况及其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和比较,独立评出各供应商的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各评委的评分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商务得分和技术得分;然后评出磋商报价得分;最后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和磋商报价得分汇总得出综合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磋商报价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磋商有效期13.1、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如果不能完成,采购人将通知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14、合同14.1、授予合同14.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并及时通知其它供应商。14.2、合同签订14.2.1、采购人与成交人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据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签订施工合同。14.2.1、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7日内应将合同报有关部门备案。15、履约担保15.1、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中标人须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第一候选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施工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由第二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15.2、若中标人未按12.3.1条款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应当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15.3、采购人30日历日内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将双倍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损失超过返还金额的,还应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16、质疑16.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中第十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第二章合同(合同模板仅为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工程内容:。5.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此价格为含税价格;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柒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与承包人声明此部分的内容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部分的内容完全一致。在本合同中,出于节俭的考虑,本条款部分的内容予以省略。如果就合同的相关事宜涉及到通用条款部分的内容,双方同意完全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部分的内容执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招标文件(含澄清文件、暂列金、暂估价)、洽谈记录、图纸会审记录、发包人相关制度、廉政协议等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设计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施工所必需的临时设施占用的土地。1.1.3.2永久占地包括:无。1.1.3.3临时占地包括:经许可,施工所需的临时设施所占土地。1.2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等国家法规及自治区和地方的有关规定。1.3标准和规范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施工图内明确的各项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国家现行有效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标准及操作规定等相关要求验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计价依据按新建标【2016】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计税方式为一般计税1.3.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3.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合同约定执行。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附件、招标文件补充);(4)投标书及其附件(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5)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6)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8)图纸(含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9)工程量清单。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1.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5.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5.2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度报表及有关现场、经济签证、设计变更、竣工验收图纸、工程量清单。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度报表须在开工7日前提供。经济签证、设计变更、竣工验收图纸、工程量清单须在竣工验收后15日内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叁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电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起7日内。1.5.3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保存两套完整的施工图。1.6联络1.6.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伍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7交通运输1.7.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7.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现场封闭围挡范围以内为场内交通,范围以外为场外交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知识产权1.8.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1.8.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1.8.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1.9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5%(含15%)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做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5%以外时,其综合单价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为:超出+15%的原综合单价下浮10%;超过-15%的原综合单价上浮10%。当确认变更的费用发生争议时,施工方不得以该争议作为怠工、停工等的理由,必须正常施工。当清单出现漏项时,由造价单位出具漏项说明,然后以经济签证的形式确认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与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对于没有类似项目的以定额的形式组价。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工程材料、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的监督,负责施工现场的卫生与安全监督,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协调。对工程经济技术签证进行确认;对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等,按程序上报至发包人相关负责人处,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其它方面需由发包人以书面授权委托的方式确认;发包人派驻工程管理代表需更换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提供施工现场。2.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协调,承包人完成,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2.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全套施工及验收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五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五套。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在施工工程中节约资源,杜绝浪费。2、环保、卫生、安全等符合国家规定以及发包人的相关规定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25日以上。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限期承包人在收到提交要求后3日内补交,并承担违约金1万元;3日内不能补交的,承包人必须更换项目经理,并承担违约金3万元/天,直至补交完毕为止,同时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负责。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擅自离场≤3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金1万元;擅自离场>3日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并承担违约金3万元,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负责。3.2.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原项目经理如能继续履行职责,发包人应责令承包人撤销其更换决定,承包人承担违约金1万元;如原项目经理无法继续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审核确认承包人更换的项目经理,并承担违约金3万元,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负责。3.2.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第3日书面通知该项目经理停止工作,并指示暂时停止施工,按照通用条款7.8.2款处理。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七日内。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应再次发出通知要求承包人3天之内予以更换,并承担违约金0.5万元/天;如承包人在接到第二次通知3天内仍拒绝更换的,发包人应书面通知该施工管理人员停止工作,并指示暂时停止施工,按照通用条款7.8.2款处理。。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发包人书面批准。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如原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能继续履行职责,发包人应责令承包人撤销其更换决定,承包人承担违约金0.5万元;如原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无法继续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审核确认承包人更换的施工管理人员,并承担违约金1万元,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擅自离场≤3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金0.5万元/天;擅自离场>3日的,承包人有权要求更换该管理人员,并承担违约金1万元/天,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禁止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本工程无分包项目,合同约定承包范围的工作均交由承包人完成。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工程禁止分包。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3.5.3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从开工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4.工程质量4.1质量要求4.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4.2隐蔽工程检查4.2.1承包人提前通知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隐蔽前48小时内。因为承包人未提前通知造成未能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的,以后因为隐蔽工程而引发的一切争议的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4.3不合格工程处理除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外,还应执行:①由于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造成了工程损害,发包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彻底清除工程的不合格部位以及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②若承包人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发包人的指示,则发包人有权委托其它承包人执行该项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的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③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10%的违约金,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失的赔偿责任,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等费用。④发包人认为必要时,可以没收履约保证金,单方解除合同,另行发包。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5.1安全文明施工5.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开工前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费用,按规定安装现场安全设施,并严格管理施工人员的工作、生活安全及往来、材料运输路途安全,严禁不规范操作及其它原因造成人员安全事故。如发生,所有责任及费用均由承包人独自承担,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费用。承包人应严格管理,确保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杜绝发生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事故、安全事故、意外事故、管理责任事故、违法违纪事故等),否则,因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全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生相关事故的,承包人应自行积极妥善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否则,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承包人应双倍赔偿发包人,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发包人有权从应给承包人支付的后期费用中优先扣除,不足部分,承包人负责赔偿,承包人不及时赔偿的,每日向发包人承担付款百分之五的滞纳金。5.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承包人负责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对因治安事件发生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2日内。5.1.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5.1.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包含在合同价支付。6.工期和进度6.1施工组织设计6.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执行通用合同条款。6.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三日内承包人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6.2施工进度计划6.2.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6.3开工6.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通知]载明日期前7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6.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6.4测量放线6.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6.5工期延误6.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6.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工,每延误一天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合同价的1%),逾期违约金金额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10%,达到逾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后,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同时向发包人赔偿因工期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6.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6.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执行通用条款。6.8其他约定6.8.1承包人自行负责建筑垃圾的清理,交工时必须保证场地的干净整齐,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6.8.2施工水、电的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包括开挖、堆土造成的草坪、树木恢复费用)。6.8.3承包人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保险及安全负责,费用自理。6.8.4承包人对在施工过程中聘请的人员,应当签订相应的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发放报酬。承包人与其聘请人员发生的任何争议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因承包人与其聘请人员发生争议而影响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的,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发包方还有权解除合同。6.8.5承包人应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自行为其聘请人员缴纳社保或购买相应的保险、支付相关费用,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劳务费用纠纷、劳动用工纠纷、工伤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任何纠纷,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给发包人造成任何损失的,承包人双倍赔偿。6.8.6承包人应具备该工程所需的施工资质,并确保其工作人员具有该工程所需的资格证书。否则因此给发包人造成任何损失的,承包人双倍赔偿。6.9提前竣工的奖励6.9.1提前竣工的奖励:无。7.材料与设备7.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7.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无。7.2样品7.2.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执行通用条款。7.3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3.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自行承担。8.试验与检验8.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8.1.1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人提供试验场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由承包人自行解决。8.2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9.变更9.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10.1条。9.2变更估价9.2.1变更估价原则(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以定额的形式组价。9.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查完毕。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9.4暂估价9.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通用条款10.7.1中的第2种方式确定。9.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通用合同条款10.7.2中的第1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在工程施工时,即可由发包人对暂估价项目的综合单价进行确认;若不使用暂估价项目原报价的,应由承包人提出新的综合单价及计价依据,经发包人确认后予以调整。9.5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金额,包括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有误引起的工程数量增加和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新的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增加等需要增加的金额。暂列金是招标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商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招标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10.价格调整10.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1.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1.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发包人签字认可的除外;(2)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所采取的赶工措施;(3)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4)自购材料的卸车及保管费、交叉作业费、试验费、材料和设备的二次搬运费。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和专用条款。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新增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签订合同后,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非承包人原因引发的工程变更、经济签证、新增项目,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执行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合同价款调整第9.3条、9.4条、9.5条、9.6条;具体调整方式参见《2013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辅导》。所有费率按原投标书费率执行,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审核后,按发包人维修工程管理制度和程序审批确定。(2)合同范围内工程量增减综合单价的确定:签订合同后,如清单项目工程量发生变化,执行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合同价款调整第9.6条;具体调整方式参见《2013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辅导》。(3)材料变更价格确定:①承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承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材料单价计算;②承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造价管理总站施工期间公布的材料单价计算;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没有公布的材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价格,发包人审定后按甲方维修工程管理制度和程序审批确定;④对有暂估价的材料或设备的子项的单价,结算时按发包人认可的供货价或合同价进行价差调整。以上调整仅限主材价格进行的调整,组成综合单价的其他一切费用不得调整。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工程施工过程中,在预付款暂不到位的情况下,承包人也应按计划组织施工,不得因此停工并延误竣工日期。发包人不承担逾期支利息及其他衍生费用。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以竣工图、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洽商记录为依据,实际验收工程量为准(工程量最终确认由发包方、承包方等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测量并共同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以审计确认的工程量为最终结算依据)。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开工进场10日并合同签订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30%,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的97%;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无息给予付清。本合同约定价款为含税价,承包人应在发包人付款前提供符合发包人财务做账需求的足额工程款增值税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质保期内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进行维修的,相应部分质保期顺延;若质保期内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要求及时进行维修,发包人有权自行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从承包人的质保金中扣除,处理费用大于质保金的部分,由承包人另行承担。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1承包人不能按时进行交工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1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审批后,由发包人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合同当事人应当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期一天,赔偿合同价1%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违约导致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工程及工程相关资料全部移交给发包人。每延期一日,承担合同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13.3竣工退场13.3.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或发包人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14.1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3最终结清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两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30天。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24个月。15.2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工程审计结算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15.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无;(2)审计结算价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无。15.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无。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无。15.3保修15.3.1保修的原则在工程移交发包人后,因承包人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承包人应承担质量缺陷责任和保修义务。缺陷责任期届满,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担保修义务。15.3.2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土建维修3年,安装工程中给排水、电气3年,采暖3个采暖期,屋面防水工程6年,主体工程为工程设计的合理期限。15.3.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15.3.4本工程双方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保修期内承包人保证随叫随到,若出现问题承包人在24小时内没有维修或解决,发包人有权委托他人进行处理,费用从承包人的质保金中支出;如维修费用高于质保金的,除扣除质保金外,超出部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维修项目的质量保修期相应顺延。在顺延的质保期内因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而支出的维修费用超过质保金的部分,由承包人支付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且发包人将该施工单位列入发包人修缮工程单位黑名单中。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7)其他: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36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应保证按时足额向施工人员发放工资,双方明确,如因在收到发包人款项后,未按时足额给工人支付工资的,发包人有权按相关费用的2倍,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金,并从后期应付费用中直接扣除。如因此发生任何施工人员举报、信访、围堵政府相关部门等事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停止支付工程款,涉及刑事犯罪的,发包人将依法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工,每延误一天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合同价的1%),逾期违约金金额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10%,达到逾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后,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同时向发包人赔偿因工期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2)承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发包人有权选择要求承包人返修或者单方解除合同;要求返修的,承包人逾期完工,按本条上一款承担违约责任。(3)承包人分包或转包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施工内容,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支付工程款,并要求承包人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4)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5)一方违约,还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包括为主张权益所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等全部费用。承包人违约的,发包方有权将相应违约金从应给承包方支付的货款、质保金中直接予以扣除。(6)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使用扣留保证金修复工程,质保金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方承担;(7)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金额的30%承担违约责任,已支付的款项根据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量(质量合格部分)进行结算。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承包人应保证按时足额向施工人员发放工资,双方明确,如因在收到发包人款项后,未按时足额给工人支付工资的,发包人有权按相关费用的2倍,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金,并从后期应付费用中直接扣除。如因此发生任何施工人员举报、信访、围堵政府相关部门等事件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3%的违约金,并且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停止支付工程款,涉及刑事犯罪的,发包人将依法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2)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可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承包人限期进行整改,如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5%违约金。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可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发包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需要,有权扣留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发包人的这一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承包人违约的,应当赔偿甲方相关损失,除特别约定外另按照合同金额的30%承担违约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无。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负责为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自行办理。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9.争议解决19.1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20.20.1本合同尾部载明的双方地址、电话等信息,系双方有效联系方式,如发生变更,应提前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依该联系方式送达相关文书的,视为送达成功。20.2本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或第二部分通用条款部分与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内容不一致之处,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的内容为准。20.3发包人工程手续办理委托承包人进行,发包人安排专人配合,工程缴纳的手续费由发包人承担,其它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20.4施工单位在每个分项工程交工验收两个月内必须完成工程结算书的编制工作并交业主,否则扣除履约保证金2%。20.5每个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在业主要求的时间内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否则将按工期延误处罚。20.6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指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2天,并按相关规定规定实行考核管理,其中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到岗率在50%-70%之间的,按1000元/天进行处罚,到岗率在50%以下的,按2000元/天进行处罚;项目班子其它成员到岗率在50%-70%之间的,按500元/天进行处罚,到岗率在50%以下的,按1000元/天进行处罚。连续7天不到位或累计1个月不到位的,发包人有权全部没收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本条约定与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20.7承包人应按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的保护由承包人负责,由于保护措施不力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0.8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予以施工,如需调整需提前25天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每个月发包人将按照经批准实施的《施工技术方案》对照实际完成工程量的质量、进度等,如达不到经批准实施的《施工技术方案》要求的招标人将予以处罚,承包人无条件返工、修复至满足设计要求为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20.9工程最终结算价格:承包人按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经济签证单进行编制结算,经发包方、审计单位、承包人三方核定工程量,业主委托的造价审计部门审计定案后审计报告作为最终结算依据。20.10本合同附件及预算外签证材料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11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补充条款:承包人同意接受甲方工程结算审计原则。1.工程竣工后,承包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完整、规范的竣工材料,工程竣工验收单(记录)须加盖承包方、工程管理部门、使用单位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否则视为工程未通过验收。并对报送材料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2.承包方须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报送工程结算及全部工程资料,承包方送审的工程竣工材料要恪守承诺和质量要求,工程施工内容与结算内容相一致,符合招标和投标文件及合同内容,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承包方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完整、真实、合法的资料、包括工程中涉及变更项目及增加的项目,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不承担责任,也不予受理;工程管理部门拖延者,将按甲方的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工程结算报甲方审计处进行审计,最终以甲方审计处审定结算价为准。3.工程结算资料延报第一个月,每延报一天,扣承包方1000元/天,延报第二个月,每延报一天,扣承包方3000元/天;延报超过两个月,扣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30%。4.“项目管理人员及主要人员明细表”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主要材料表”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全部事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6年;3.装修工程为3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3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3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3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项目质保期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比例为结算价的3%,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保证金。七、质量保修金的返还质保期满(防水工程占总质保金金额的%)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无息给予付清。八、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期内承包人保证随叫随到,若出现问题承包人在24小时内没有维修或解决,发包人有权委托他人进行处理,费用从承包人的质保金中支出;如维修费用高于质保金的,除扣除质保金外,超出部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维修项目的质量保修期相应顺延。在顺延的质保期内因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而支出的维修费用超过质保金的部分,由承包人支付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且发包人将该施工单位列入发包人修缮工程单位黑名单中。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附件2: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承包人: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三章技术规范与要求1、本工程完成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图设计要求。2、本工程的材料检验和质量、工艺试验按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定执行。3、关于施工材料的要求:施工中所选的主材必须选用优等级产品。工程上禁止使用伪劣材料,所有主材进场后经甲方、监理方、使用方验收合格后方能施工。4、报价要求:1)工程量计算依据:要求投标人,尤其是编制投标报价的人员,要到现场勘察详细情况,核实工程内容及工程量;如有异议可向甲方申请答疑,未提出异议的投标单位就认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全部认可。根据清单的标准和要求,认真核实工程内容。报价中要考虑清单中未提供工程量的项目,包括:破损处修补、拆除恢复、材料运输、垃圾清运和垃圾的二次倒运、施工现场保洁、安全防护措施等;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方需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报送工程结算及全部工程资料,最终以甲方审计处结算价为准;5、工程质量与施工要求1)各专业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以及有关操作规程;按照国家最新的相关施工规范施工。2)质量等级要求合格。3)质保期要求:工程质保期二年。4)本工程不分标段,不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否则招标单位有权终止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向招标单位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合同额的20%。6、采购范围描述详见工程量清单。第四章技术资料1、工程量清单另附。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封面示例正本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工程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编制时间:×年×月×日目录一、商务部分1、投标承诺书(一)、(二)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投标担保复印件5、投标供应商概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6、投标供应商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质量验收表复印件)7、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如有要求需附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质量验收表复印件)8、项目管理人员9、近三年的奖惩情况10、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施工组织设计部分三、经济部分注:为了便于查找,请按上述顺序编排响应文件内容。投标承诺书(一)采购人:1、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贵方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将接受该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各条款内容,并且我们承认投标书、投标报价表及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其他所有文件为我们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愿意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其中的任何缺陷。2、在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3、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选派合格人员实施该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为工程提供优质的施工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工程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修理或更换、整改,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同时贵方有权终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人。4、我们投标报价总额为【小写:】(大写:),我们声明本投标报价己考虑了所有因素,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保持不变。如果我们中标,在合同执行阶段不以任何理由提出涨价、降低标准等影响采购人利益和项目进展的要求。5、贵方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通知书、我方的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一部分。6、我们理解你方不一定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标书的约束,同时也理解,如果本次采购所有投标商的报价均高于采购人的预期价格,采购人将废弃本次采购结果。不论何种原因,如果我们未中标你方将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7、我们承诺,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响应文件条款无条件接受和同意。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是真实的。8、如果我方中标,非业主原因,我方保证将在下列日期内组织施工,我们承诺除满足合同工期要求以外,还满足采购人根据工程进度而调整工期的要求并不因此而增加费用。工期:9、如果我方中标,非业主原因,我方保证将按下列质量等级完成本工程。质量等级:。10、我们认为你们在授予合同前,有选择或拒绝部分甚至全部投标供应商的权利,并同意你们对所采取的行为不做任何解释。我们认为你们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采购范围及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而不必征得中标人同意。同意你们不对此承担投标供应商的任何损失,如果我方未中标,贵方没有必要对我方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我方将充分尊重和理解贵方的选择。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承诺书(二)采购人:如果我方中标,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姓名职称注册建造师等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中标后,若由于特殊原因须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时,我方将以资质、业绩以及信誉不低于此注册建造师的人员替换,并报业主审查。经审查通过后,方可更换。若未经业主批准,我方擅自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我方愿以合同价的5%作为赔偿金。中标后我方不将工程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施工合同,我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额的20%。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企业名称:企业类型:地址:营业期限:成立时间: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姓名,身份证编号:)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人)的采购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签署的响应文件和参加整个工程采购投标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供应商概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我单位郑重承诺: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投标供应商近三年类似业绩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1、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质量验收表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项目负责人简历1、项目负责人介绍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管理年限、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以及其他内容。2、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类似工程经历应按下表提供。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类似工程经历一览表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质量备注3、项目负责人简历中应附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备注: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质量验收表复印件)。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年月日项目管理人员1、项目管理人员应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料员、其他人员等供应商认为需要配备的其他关键人员,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职称证书,其他人员附岗位证书,并提供本单位的缴纳社保证明。2、上述人员简历介绍应包括姓名、职称等基本信息3、项目管理人员简历中应付职称证书或上岗证书复印件施工组织设计一、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工程的具体情况,编织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二、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及特点(1)工程建设概况(2)建筑设计特点(3)结构设计特点(4)设备安装设计特点(5)工程施工特点(6)建设地点特征2、施工准备工作计划3、施工方案4、工程施工进度计划(1)施工流水作业横道图(2)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上述两种图表,可选任意一种,但推荐做(2)的图表形式5、劳动力、材料、施工机械设备等需要量计划6、施工平面图7、质量保证技术组织措施和保证体系8、安全保证技术组织措施和保证体系、9、进度保证技术组织措施和保证体系10、现场文明施工措施注:上内容中若需要表格请投标供应商自行编制。经济部分1、投标报价单2、总说明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注:1、为了便于查找,请按上述顺序编排经济部分内容,并在目录中标明每项内容的起始页码。2、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应准确详细,投标方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投标方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备注: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应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漏报或不报。3、投标经济部分内容中必须提供主要材料及设备的名称、品牌、产地、规格型号。如不提供将按照废除投标资格的方式进行处理。建筑工程施工报价单工程名称:供应商法 定 代 表 人法人委托代理人联 系 人联 系 电 话投 标 报 价(元)小写:大写:说明:预 算 造 价 明 细(元)总 价备 注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造价人员(签字并盖章):年月日第6章补充条款附件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戒毒企业,须提供声明函)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制造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供应商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2)提供市监狱管理局、市教育矫治局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向监狱、戒毒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供应商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附件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单位名称)的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科研综合实验楼项目施工用电工程(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科研综合实验楼项目施工用电工程(二次)(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新疆华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48人,营业收入为22511.71万元,资产总额为22511.71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新疆华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5月29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施工用电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