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大冶市中医医院2025)
大冶市中医医院大冶市中医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大冶市陈贵中心卫生院其他医疗卫生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4202812025030005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281-2025-00428
三、项目名称
大冶市中医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大冶市陈贵中心卫生院其他医疗卫生服务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领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大冶大道99号
中标(成交)金额:99.53088(万元)
最低评标价法:99.530880(万元)
服务类
名称:大冶市中医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大冶市陈贵中心卫生院其他医疗卫生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本次项目服务期1年,服务期间合同签署采用“1+2”模式, 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采购单位对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2次,最长服务期3年,合同签署采取一年一签方式。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叶雪红,张亚南,漆望保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5-30
2、评审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2、收费金额:1.4929(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99.60(万元); 2、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请本项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自行下载并打印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3.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冶市中医医院
地址:大冶市建设路6号
联系方式:18171652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黄石峰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冶市大冶大道40号龙腾山庄
联系方式:15572988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晓峰
电话:15572988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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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81202503000501结果公告.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谈判文件.docx
相关合同
大冶市中医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大冶市陈贵中心卫生院其他医疗卫生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420281202503000501二、采购计划备案号420281-2025-00428三、项目名称大冶市中医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大冶市陈贵中心卫生院其他医疗卫生服务采购项目四、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湖北领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大冶大道99号中标(成交)金额:99.53088(万元)最低评标价法:99.53088(万元)服务类名称:大冶市中医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大冶市陈贵中心卫生院其他医疗卫生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服务时间:本次项目服务期1年,服务期间合同签署采用“1+2”模式, 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采购单位对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2次,最长服务期3年,合同签署采取一年一签方式。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五、评审专家名单叶雪红、漆望保、张亚南六、评审信息1、评审时间:2025年05月30日2、评审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执行2、收费金额:1.4929(万元)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九、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预算:99.600000(万元)2、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请本项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自行下载并打印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3.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大冶市中医医院地址:大冶市建设路6号联系方式:1817165258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黄石峰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冶市大冶大道40号龙腾山庄联系方式:155729887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石晓峰电话:15572988788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大冶市中医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大治市陈贵中心卫生院其他医疗卫生服务采购项且采购活动,提供的工程/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大冶市中医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大冶市陈贵中心卫生院其他医疗卫生服务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湖北领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4011.1万元,资产总额为563.5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签章:湖北缅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5月29日大冶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420281202503000501项目名称:大冶市中医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大冶市陈贵中心卫生院其他医疗卫生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大冶市中医医院代理机构:黄石峰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5月谈判文件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函02第二章谈判须知05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21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28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样本)3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3第一章谈判邀请函项目概况大冶市中医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大冶市陈贵中心卫生院其他医疗卫生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420281202503000501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281-2025-004283、项目名称:大冶市中医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大冶市陈贵中心卫生院其他医疗卫生服务采购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5、采购预算(万元):99.606、最高限价(如有):99.60万元7、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8、服务期限:本次项目服务期1年,服务期间合同签署采用“1+2”模式,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采购单位对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2次,最长服务期3年,合同签署采取一年一签方式。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无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其他未列明行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5月24日至2025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客户端时间为准)。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供应商客户端。3、方式:使用供应商客户端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登录供应商客户端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https://czt.hubei.gov.cn/zchj/register。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5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按照操作提示提交。五、开启1、时间:2025年05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2)本次公告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大冶政府网(招投标板块)发布,若开标时间、地点以及采购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其变更内容将同步发布变更公告,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信息。(3)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书面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质疑函时间为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大冶市中医医院地址:大冶市建设路6号联系方式:胡主任(181-7165-258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黄石峰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冶市大冶大道40号龙腾山庄联系方式:15572988788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石工电话:155729887882025年05月23日第二章谈判须知谈判须知前附表项号类别内容1项目名称大冶市中医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大冶市陈贵中心卫生院其他医疗卫生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地点根据院方需求安排3采购内容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4付款方式根据考核采取月结算方式。根据考核采取月结算方式。院方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监督及考核(考核细则见附件);成交供应商每月考核评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则全额支付;低于90分为不合格,每低1分,扣除成交供应商100元,依此类推;若成交供应商考核结果连续3个月低于90分则视为成交供应商根本违约,院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项目类型服务类7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项目服务期 1 年,服务期间合同签署采用“ 1+2 ”模式,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成交服务期限,院方可根据项目需要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执行的期限由院方根据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8供应商资质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一部分第二款“申请人的资格要求”9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10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1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12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开标前,所有供应商均按“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要求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开标后,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壹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应当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13提疑截止时间同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14答疑文件发布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客户端,进入“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时间:同文件下载截止时间15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客户端,进入“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按要求递交时间:2025年05月30日10时00分(以国采供应商客户端时间为准)16谈判地点、时间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17多标段投标/18解密时间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19第二轮报价时间发出第二轮报价提示后15分钟内20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其他未列明行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1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等政策。22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黄石市中心支行会黄石市财政局黄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黄银[2019]25号)》的文件精神,对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后登录黄石市政府采购信息共享平台,查询融资金融机构信息,并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申请。登陆网址:http://47.111.97.150/user/jump,用户名为联系人手机号,密码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后就会自动跳转到中征供应商平台。谈判须知正文A:说明一、采购范围及适用法律本次采购适用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二、当事人定义1、采购人:大冶市中医医院。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黄石峰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监管机构:大冶市政府采购办公室。4、谈判小组:依法组建的竞争性谈判小组。5、供应商:指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条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其专业授权经销商。6、合格的供应商:经谈判小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谈判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三、项目属性及定义1、货物: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1.1谈判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1.2响应的货物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且是全新、原装正品,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2、工程: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3、服务: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它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采购人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4、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四、文件用语简称1、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2、竞争性谈判文件简称“谈判文件”。3、响应性谈判文件简称“响应文件”。4、法定代表人简称“法人”。五、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函”第二款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六、谈判费用的承担1、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B:谈判文件说明一、谈判文件的说明谈判文件是采购人用以阐明采购项目的内容及要求、谈判程序及办法、成交原则、主要合同条款和响应文件格式的文件。二、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谈判邀请函;2、谈判须知;3、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4、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5、政府采购合同(样本);6、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C: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对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二、采购人对谈判文件的澄清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递交截止时间。三、采购人可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正谈判文件,该补充文件将成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四、补充文件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视同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都收到了该补充文件。供应商应实时关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出的澄清通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其自行承担。五、当谈判补充(答疑)文件内容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六、采购过程中产生的修改或补充文件与原谈判文件一样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D:响应文件的制作一、原则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确保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谈判资格将被取消。2、采购人拒绝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二、响应文件的组成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但不限于)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报价部分第三部分谈判书第四部分商务部分第五部分技术部分三、响应文件制作要求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2、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项目负责人、合同履约期限、投标有效期、技术要求、服务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响应文件为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4、响应文件文字:响应文件均以中文编辑,中文以外的文字应附以中文译文,中外文不符时以中文为准。5、响应文件计量单位:除在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有规定的之外,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6、响应文件必须由法人在规定处签字(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及供应商公章电子印章具有同等效力。四、谈判报价1、报价包括供应商首次提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谈判过程中的报价和最终报价。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2、如果分项报价与单价不符的,则以单价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3、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但不是评定成交的唯一标准。4、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谈判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漏项部分的价格需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于谈判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6、供应商可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自主考虑报价,但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控制价及不得低于成本价,谈判后的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7、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过程中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电子版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被视为包含在报价中。9、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本项目相关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分项报价如下表名目费用(元/年)备注基本工资576912不可竞价部分,费用报价取此数值。单位部分社会保险218400其他合理性费用187296管理服务费12744可竞价部分,报价不得突破13000元。税金648可竞价部分,税金为管理费的5%,报价不得超过680元。投标总价996000计算公式:投标总价=基本工资+单位部分社会保险+其他合理性费用+管理服务费+税金。五、谈判有效期1、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六、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在谈判邀请函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2、供应商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在供应商客户端直接进行撤回操作。3、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按规定撤回响应文件,再按响应文件制作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递交。E:响应文件的递交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供应商客户端,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拒收。4、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撤回和修改相关事项详见“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如果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迟到或遗失,过早启封或失密等情况,采购人概不负责。F:谈判一、谈判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函”中公示的谈判时间及地点。二、谈判小组的组成及工作要求1、谈判小组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建。采购人委派一名代表参加谈判的,则外聘二名专家(技术、经济等方面)组成谈判小组;采购人不委派代表参加谈判的,则外聘三名专家(技术、经济等方面)组成谈判小组。外聘专家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2、谈判小组负责分析谈判文件、确定供应商名单、响应文件的评审、谈判、商务及技术服务评议,并编写评审报告,协助处理质疑、投诉等工作。三、谈判程序1、供应商必须按“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所规定流程参与开标并参加谈判过程。2、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的情况等。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告知响应文件所属供应商。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1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由代理机构转换成电子文档发送给供应商确认回复。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人签字(签章)或者加盖公章以电子文档方式回复。3.3供应商可以对参加谈判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电子文档方式提交谈判小组。4、第一轮谈判4.1谈判小组将按照随机抽签的顺序决定供应商的谈判顺序,并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4.2谈判小组对照谈判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谈判,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3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该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4.4第一轮谈判后,合格的供应商超过叁家的,谈判小组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与供应商的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并进行下一轮谈判,或直接进入最后报价。变动后的谈判文件至少有叁家供应商满足。4.5合格的供应商不足叁家的,本次谈判终止。5、谈判文件修正5.1谈判小组可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2谈判小组将谈判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5.3供应商根据第一轮谈判情况和谈判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签字或盖公章后密封送交谈判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谈判。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5.4对无法详细描述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或者解决方案的项目,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需求确认情况,进行多轮谈判,直至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需求为止。6、第二轮谈判6.1谈判小组就修正后的谈判文件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6.2第二轮谈判结束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及变动后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超过或不足叁家的,按照上一轮谈判程序办理,以此类推。7、第二轮报价7.1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在谈判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发出第二轮报价提示后15分钟内提交报价,第二轮报价即为最终报价。7.2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中不能详细描述和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通过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在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叁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7.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叁家的,谈判活动终止。7.4最终报价在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进行,供应商须注意查看报价结束时间,在报价时间内及时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7.5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但必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法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未能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其首次报价将作为最终报价继续参与谈判活动。7.6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变化时,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四、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加密、盖章的;2、未标明项目合同履约期限或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项目合同履约期限;3、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5、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有关资料或提交的资料存在虚假成份的。五、落实政府采购相关促进、支持政策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1.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其他未列明行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设定的相关条件。1.4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予认可;供应商若为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予认可;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予认可。2、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2.1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规定,供应商响应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则该产品必须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供应商响应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对该项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为准。2.3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谈判小组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同一项目包内的节能产品价格扣除只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3、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3.1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为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挥政府采购的环境保护政策功能,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中的产品,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响应产品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响应产品符合以上文件政策的须单独分项报价,须提供响应产品所在当期环保清单查询页面截图(包含企业名称、品牌、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http://www.ccgp.gov.cn/search/hbqdchaxun.htm)。3.3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谈判小组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同时被认证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以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六、确定成交供应商1、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或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也可按事先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低评审价时,谈判小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确定评审结果排序;评审价相同,且最终报价也相同的,谈判小组按技术优劣或投票确定评审结果排序。面向小微企业项目,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确定评审结果排序。2、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评审价最低(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3、成交候选供应商因特殊原因放弃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才可依据谈判小组评审结果次序依次递补。G)成交通知书及签订合同一、成交通知1、成交供应商被正式确定后,采购人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大冶政府网(招投标版块)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之一。3、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满后,成交供应商须在7日历天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二、签订合同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及时签订采购合同,最迟不得超过30日历天。2、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答疑及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不得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6、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7、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H)质疑和投诉一、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属于虚假、恶意质疑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必要时予以网上公布。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授权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2.5必要的法律依据;2.6提起质疑的日期。3、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供应商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4、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4.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2对谈判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谈判程序环节结束之日;4.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形供应商未按本章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三、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I)相关注意事项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应依法保障上述特殊行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权益,采购文件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5、开标及谈判时,供应商法人必须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开标方式进行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各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的所有内容,不会出现因第三方提出侵权而引发法律及经济纠纷,不论何种情况下若发生此类情况,其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开标、评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8、为了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除谈判外,评委不得与供应商交换意见。无论评标工作结束与否,参与评标的任何人不得私下向外透露评标中的任何情况。9、谈判小组不向被否决谈判资格的供应商解释否决原因,不退还其响应文件。10、供应商应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参与谈判,不得用任何方式对其他供应商恶意攻击。11、供应商如有违反上述要求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无论评标结果如何,其谈判资格将被否决。1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履约,或在合同规定的合同履约期限内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大冶市中医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大冶市陈贵中心卫生院其他医疗卫生服务采购项目2.采购预算(万元):99.603.最高限价(如有):99.60(万元)4.服务地点:根据院方需求安排。5.合同履约期限:本次项目服务期1年,服务期间合同签署采用“1+2”模式,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采购单位对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2次,最长服务期3年,合同签署采取一年一签方式。二、项目需求:(一)服务内容1、成交供应商根据院方需求提供相应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按照院方规章制度和相关岗位职责开展工作。2、成交供应商负责所有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人事、劳资、社会保险、基础培训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提供为劳务人员办理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结算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管理人事档案、提供员工培训等方面的管理服务。3、按照院方的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院方提出的用工需求及时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到岗工作;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落实院方根据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管理要求。(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4、服务人员与成交供应商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工资保险关系和劳动用工手续等),成交供应商为用工单位,服务人员与院方只存在工作管理关系,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5、服务人员到服务地点后,如院方要求,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及时向院方提供服务人员的有关资料,包括个人信息、健康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明等个人资料,院方承诺不随意对外泄露。6、成交供应商管理人员应定期(每半年不少于1次)与院方就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品德、技能、考勤、业绩等方面的相关信息进行沟通交流并交换意见。及时调查掌握派遣员工的异常反应,对遇有特殊困难的派遣员工给予必要的关怀,及时处理院方与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之间的管理矛盾。7、成交供应商应经常性对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监督检察派遣员工执行院方规章制度的情况,协助院方对违规违法员工进行处理,维护院方正常的经营秩序。8、成交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提供应急方案。9、成交供应商应委派一名专门管理人员,负责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费用的结算,服务人员更换等事宜,并定期(每月不少于1次)与院方就服务人员的品德、技能、考勤、业绩等方面的相关信息进行沟通交流并交换意见。及时掌握服务人员的情况,处理有关事宜。(二)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无违法犯罪行为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具有相应服务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素质要求;身体健康,恪尽职守;具有相关服务的从业,准入资格及相关执业资格;能完成服务要求的各项职责任务;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因院方实际岗位需求除外)。2、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队伍的稳定性,以保证院方的工作正常运转,不得影响院方的工作,除自然流失外,员工流失率不得超过10%。3、成交供应商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经院方核定的标准,及时、足额向全体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工资和其他福利,不得缩减或变更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社会保险缴付金额缴存标准和比例。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必须服从院方的安排和管理。(三)工作时间1、全体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工作时间由成交供应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具体安排。(四)服务人员的上岗要求1、院方根据业务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服务需求。2、成交供应商收到院方用工需求通知后,应立即组织安排相应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招聘事宜。成交供应商在10个工作日内向院方提供基本符合要求的候选人员的汇总及明细资料。3、院方对成交供应商选派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并确定获得录用资格的人员名单。院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成交供应商推荐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人选。院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选定候选人员后告知成交供应商办理有关录用及派遣手续。4、成交供应商组织获得录用资格人员进行体检和审验、收集相关证件并备份院方。5、院方对体检合格获得录用资格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成交供应商进行公共职业培训,培训合格后由院方决定录用人员名单。6、成交供应商通知录用人员入职,并办理相关的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劳动合同备份院方。7、院方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位要求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成交供应商调换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须得到院方的同意。(五)服务人数设置服务人数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设置,目前设置6项服务,共需18名服务人员,后期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服务项目及服务人员。具体服务项目及服务内容如下:序号服务项目需求人数(人)服务内容及要求备注1挂号收费3从事挂号室挂号收费工作2司机31、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严格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2、熟练操作并维护指定救护车,保证车辆运行良好;3、参与医院急诊急救,紧急响应,保证患者安全转运,详细记录出车情况;4、服从医院管理,完成医院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3药剂辅助岗2从事药房药品管理、日常运营、质量控制和患者服务管理工作4护理辅助岗7主要协助临床从事基础护理、病房管理、患者转运等多个方面服务工作,旨在为患者提供全面、细致的护理服务,同时减轻护士的工作负担,确保医疗护理工作高效、安全地进行。5公卫辅助岗1主要协助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开展疾病预防、健康促进、卫生监督等服务工作,保障辖区居民的健康。6炊事员2从事院内患者和员工的饮食,确保食堂运营顺畅。合计18(六)服务责任1、因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工作失职、故意行为、违法犯罪行为造成院方经济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除协助院方对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进行处理外,还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赔偿院方的经济损失;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纠纷扩大或未能减小院方相关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负完全责任;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人身意外或其他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2、成交供应商挪用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其他福利费用的,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院方有权中止服务合同。3、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在院方工作期间因患病、工伤等,在规定医疗期满后而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该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相关费用及经济补偿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办理相关结算手续。三、服务人员的管理(一)成交供应商应教育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院方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和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院方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接受院方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二)院方的性质要求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必须严守秘密,不能泄露与工作有关的任何信息,成交供应商应教育派遣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院方的涉密信息。(三)院方负责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岗位安排、工作调度、监督及考核,协助成交供应商进行考勤管理、绩效考核及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等事项。由院方各用工科室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细则由各用工科室根据岗位职责及工作岗位实际制定,9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90分的由成交供应商对相应岗位的劳务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进行处理。(四)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不服从院方日常工作管理以及违反院方的劳动纪律的,院方有权依据有关管理规定通知成交供应商进行相应的处罚。(五)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从院方领取的工作设施、配件及其他物品,由院方负责登记管理,员工离职时一并交还院方。(六)合同期内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院方可随时退回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或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1、试用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院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5、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院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院方提出,拒不改正的。6、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院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7、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七)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退休办理以及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提供院方备案。解除与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所涉及的经济补偿金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八)成交供应商应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及优秀员工奖励计划,为技术工种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对表现优异的员工予以奖励。四、商务需求(一)服务地点根据院方需求安排。(二)服务期限本次项目服务期1年,服务期间合同签署采用“1+2”模式,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成交服务期限,院方可根据项目需要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执行的期限由院方根据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仅就管理服务费、税金进行报价,报价的合理性将作为定标时的重要因素。“投标总价=基本工资+单位部分社会保险+其他合理性费用+管理服务费+税金”,具体根据各分院实际情况来定。2、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将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标准,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限额和管理服务费支付上限。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如下图:名目费用(元/年)备注基本工资576912不可竞价部分,费用报价取此数值。单位部分社会保险218400其他合理性费用187296管理服务费12744可竞价部分,报价不得突破13000元。税金648可竞价部分,税金为管理费的5%,报价不得超过680元。投标总价996000计算公式:投标总价=基本工资+单位部分社会保险+其他合理性费用+管理服务费+税金。(四)付款方式根据考核采取月结算方式。根据考核采取月结算方式。院方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监督及考核(考核细则见附件);成交供应商每月考核评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则全额支付;低于90分为不合格,每低1分,扣除成交供应商100元,依此类推;若成交供应商考核结果连续3个月低于90分,则视为成交供应商根本违约,院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五)履约验收成交供应商需配合院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履约验收。五、其它相关要求1、成交供应商须配合院方对证明文件进行核证;2、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待遇根据各分院各工作岗位要求确定,院方不包住宿;3、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等按缴存标准执行,并视大冶市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4、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院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5、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与院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按时、足额支付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发放福利等,不得缩减或变更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社会保险缴付金额缴存标准和比例。否则,院方有权从成交供应商的管理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的金额,扣除不足,院方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索。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一、评审方法采购人则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评审价最低(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不进入谈判,并告知有关供应商。2.同品牌检查:2.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2.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2.3有效谈判品牌不足3家的应按废标处理。二、评审步骤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谈判小组依据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标准,对照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响应文件,不进入下一轮评议。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或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也可按事先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低评审价时,谈判小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确定评审结果排序;评审价相同,且最终报价也相同的,谈判小组按技术优劣或投票确定评审结果排序。面向小微企业项目,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确定评审结果排序。三、评审标准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其他未列明行业 ”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提供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3)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3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附件格式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附件格式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其中任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按照附件格式提交《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2)按照附件格式提交《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服务的声明函》。(3)按照附件格式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属供应商名称一致。2响应文件签字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处签字盖章。3投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报价(如有)未 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价(即最高限价)。4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足谈判文件要求。5响应文件格式、内容符合“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 关键字迹清晰可辨。6其它要求响应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中的其它要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样本)(备注:此合同书仅供签订正式合同时参考用,合同格式和具体条款在双方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正式合同文本以双方签字盖章的为准。)合同书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签订合同地点:本合同由(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乙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1.本合同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2.甲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合同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3.乙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服务期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4.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采购文件;(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3)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成交)通知书;(4)合同书;(5)合同条款;(6)附件;1)甲方在采购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2)乙方在投标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3)乙方在投标时随同响应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4)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5.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6.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的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7.付款条件本合同的付款条件按采购文件规定执行。8.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乙方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9.服务期和地点本合同中服务期、服务地点在采购文件中有明确规定。10.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11.合同的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12.合同的失效本合同在合同价款全部结清后失效。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税号:税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封面:大冶市政府采购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由各供应商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审查。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按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中第三款评审准的“资格性审查表”要求的内容提供。说明:1、上述材料提供不实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2、所有证明材料须是原件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要求以谈判须知的要求为准),要求清晰易于辨认,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第二部分报价文件由各供应商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报价一览表(附件七);2.分项报价表(附件八);第三部分谈判书由各供应商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审查.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谈判书(附件六);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九);3.供应商的资格声明(附件十)。第四部分商务文件由各供应商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建设性的商务方案在评标时具有优势。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件十一);2.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如有)(附件十二);3.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第五部分技术部分由各供应商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建设性的技术、服务方案在评标时具有优势。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所投服务介绍,项目服务方案;2.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说明: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文件的编制原则,一是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说明、资料、表格以证明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是否响应谈判文件要求;二是充分体现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对于该项目的响应程度和优势。附件一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大冶市中医医院:(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大冶市中医医院:(供应商名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大冶市中医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大冶市陈贵中心卫生院其他医疗卫生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20281202503000501)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3.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大冶市中医医院:(供应商名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大冶市中医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大冶市陈贵中心卫生院其他医疗卫生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20281202503000501)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1.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服务的声明函大冶市中医医院:(供应商名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大冶市中医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大冶市陈贵中心卫生院其他医疗卫生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20281202503000501)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1.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2.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五诚信投标承诺书大冶市中医医院: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固定电话: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在此慎重作出如下承诺:1、我单位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合法、有效的;2、我单位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及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我单位不向采购人、谈判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行贿,牟取成交;4、我单位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与投标、骗取成交;5、我单位不出借资质,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挂靠,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6、我单位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7、我单位不在招投标活动中虚假投诉;8、我单位在成交后不转包和非法分包;9、我单位在成交合同履行中不违背合同实质性条款;10、我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诚实守信。本单位如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大冶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罚。同意记不良行为记录,并上网公示,并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六谈判书黄石峰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采购的谈判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提交下述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2.价格文件;3.谈判书;4.商务文件;5.技术文件。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工程)投标总价为详见“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含明细)总报价;2)按谈判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对此无异议;4)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共个日历天;5)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供应商: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开户银行:帐号/行号:附件七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总报价大写小写项目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履约期限付款方式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2.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谈判须知”“D:响应文件的制作”“四、谈判报价”的要求进行报价。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八分项报价表(如有)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服务名称单位数量服务内容单价分项合计123456...合计价格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2.本表合计价格应与《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九(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说明: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仅提供此证明文件,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附件九(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黄石峰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兹授权同志为我单位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______)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被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授权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发日期:年月日附:投标人授权代表单位名称:职务:性别:身份证号码:电话: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附件十供应商的资格声明1.名称及基本情况:(1)供应商:(2)地址:邮编:电话:传真:(3)成立或注册日期:(4)单位性质:(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6)员工人数:(7)注册资本:(8)实收资本:(9)上年末资产负债表:1)固定资产原值:净值:2)流动资金:3)长期负债:4)短期负债:2.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同意按照代理机构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务职 称学 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本行业 工作年限与本项目相关证件个人简介类似项目经验项目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金额项目时间说明:响应文件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或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二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如有)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姓 名及联系方式项目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时间项目内容【说明】1、每个业绩应单独提供此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等。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三(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工程/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三(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0>OI0000不险半联其9T00>0T>00目0T00080000020崋00不篡00>00>00T0000000T000000易不鲜T000>00>0000000000T<0000T笋000000<CT0>>0>00<00<000<00乏0000T不轩时#2OT>00>O乏0T0T乏000T0002乏00000不补审IO>00>OT000000乏0000001乏不是OT0>00>000T00002之00C乏00001不602>00>0<0000<0000000000不802>00>0<0000000<0000000<不剿L02>002>0之00之000000乏00000000<不9OT>00>O00T乏0之00乏00乏00000之不量9>0001>0I乏0001000002之0000不系排100>000>00之000乏00050000000800008之不202>000>000000之000000T0000不工20>0<00<00002<不T290曾Y不Y90Y4h不县0曾Y不Y0Y4不县曾YTY04不90曾YY0Y4不县不不面料不不中不面¥承降不中附件十三(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无须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的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制造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三(4)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无须提供)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该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条件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供应商应提供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瑰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谈判小组不予认定。2、供应商不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不带驶提供该承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六)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内容由本单位提供。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单位的证明资料(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谈判小组不予认定。2、供应商不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不需要提供该承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卫生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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