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改造提升工 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5)



2025-05-30 17: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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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采购人: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
联系方式:13561044698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名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饶县大王镇银座商务中心九楼906室
联系方式:0546-685872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zjg202505022
三、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6日
四、成交日期:2025年05月30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包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

一个包
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山东路盛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金领国际B座
2030000.00元

七、拟成交供应商主要管理人员:建造师:王大庆,证书编号:鲁23720132023123913
八、磋商小组名单:徐英芳、陈风波、吴兆强
九、磋商小组评审结果:
山东路盛建设有限公司(97.00、96.00、93.00)、山东省鼎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1.31、96.31、93.31)、山东顺兴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4.19、84.19、87.19)、山东晨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3.20、83.20、84.20)
十、公告期限:2025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03日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山东名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46-6858723
十二、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1、山东省鼎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因磋商报价、项目技术方案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得分较低);
2、山东顺兴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因磋商报价、项目技术方案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得分较低);
3、山东晨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因磋商报价、项目技术方案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得分较低);
附件:
附件1: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2: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资格审查结果
附件3: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
附件4: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附件5: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说明

项目编号:zjg202505022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名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五日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jg202505022项目名称: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采购人名称(公章):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或签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章):山东名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或签章):日期:2025年05月15日目录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供应商条件及需提供的资信证明第三章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的要求和条款第四章磋商时间安排第五章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第六章磋商及推荐成交供应商第七章评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标准第八章成交通知书及合同第九章采购人及供应商责任、义务第十章供应商异议投诉程序第十一章其他内容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zjg202505022本项目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加上级奖补资金。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一、工程概况:采购人名称: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采购人地址: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名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饶县大王镇银座商务中心九楼906室项目编号:zjg202505022工程名称: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磋商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计划投资:约人民币260万元资金来源:单位自筹加上级奖补资金工程地点: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渣土类型及数量:三类,约100立方米二、项目磋商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供应商所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后超过6个月且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须在成交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前提供采购人出具的经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盖章的变更证明材料或能体现已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变更内容的原中标(成交)通知书,未提供的取消成交资格并按弄虚作假处理。3、针对本项目,供应商项目管理班子最低配备要求为:1名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所报人员具有合格有效的证书和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配备项目管理班子。供应商需提供本单位为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指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花名册;若供应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供应商须提供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为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前近六个月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4、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其省级分网现场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05月19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28日24时00分。2、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规定时间内进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服务指南”→“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按照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网上注册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栏目;2、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注: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五、磋商时间、地点及方式:1、时间:2025年05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大王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大王镇潍高路南侧、泰山路东侧)3、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磋商,各供应商无需至磋商现场进行磋商。请各供应商在磋商前1小时内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请各供应商根据网上磋商流程进行操作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各供应商必须实时在线直至磋商结束。六、联系方式:1、采购人: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561044698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名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46-68587233、监督单位:广饶县大王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广饶县大王镇综合执法队、广饶县大王镇综合办公室监督电话:0546-68808904、技术指导电话:0546-8388055、0512-58188535(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山东名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接受广饶县大王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广饶县大王镇综合执法队、广饶县大王镇综合办公室等部门的依法监督。第一章总则一、项目名称: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本项目采购人: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名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资金预算(计划投资):人民币260万元三、工程概况: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1、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2、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六、工期要求: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备注:因自然天气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施工或无法保证施工质量,甲乙双方协商工期顺延。)七、磋商费用: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在磋商期间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八、报价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60日历天。第二章供应商条件及须提供的资信证明一、供应商条件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供应商所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后超过6个月且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须在成交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前提供采购人出具的经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盖章的变更证明材料或能体现已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变更内容的原中标(成交)通知书,未提供的取消成交资格并按弄虚作假处理;3、针对本项目,供应商项目管理班子最低配备要求为:1名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所报人员具有合格有效的证书和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配备项目管理班子;供应商需提供本单位为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4、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其省级分网现场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同时提供下列有效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或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一)营业执照副本;(二)资质证书;(三)安全生产许可证;(四)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身份证;(五)建造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或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七)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须体现供应商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的网页截图;(八)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或签章)的答疑澄清文件(非答疑汇总表);(九)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或签章)的《农民工工资无拖欠承诺书》;(十)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或签章)的《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十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或签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十二)与《广饶县城区建筑垃圾运输名录》或东营市境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筑垃圾运输名录内的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如发布新文件,按新文件执行);(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供应商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见附件)。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供应商符合上述要求的方可参加下一步磋商程序,证件、资料不全的以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注: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审查,请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系统相应位置上传资信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公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不再需要现场提交。第三章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的要求和条款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的内容做出了明确要求,具体条款如下:一、按照规定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下载磋商文件;二、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签到;三、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制作、签署、盖章、签章;四、磋商报价表签章或加盖供应商公章;五、磋商报价表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或签章);六、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时间送达响应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七、承诺项目完成时间,必须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八、按照采购代理机构下发的统一工程量清单内容及格式提供综合单价及总价;九、不得对统一工程量清单中规费税金的费率、暂列金额等不允许调整项进行调整;十、磋商报价不得高于磋商控制价;十一、磋商报价表中不得有两个(含)以上磋商报价;十二、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十三、供应商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行为;十四、可以被电子评标系统读取。响应文件未全部响应以上实质性要求和条款的应当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第四章磋商时间安排一、答疑时间2025年05月24日11时00分前,各供应商将磋商文件中需要明确的问题上传至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2025年05月24日11时00分后不再接受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在征询有关单位意见并答复后,将答疑澄清文件(答复中包括相关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进行发布,各供应商自行下载确认【各供应商将答疑澄清文件(非答疑汇总表)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或签章)并上传至指定栏目,未上传的按放弃磋商权处理】;答疑文件也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答疑截止前未对磋商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理解磋商文件所有内容,一旦提交响应文件,则认为该供应商认可、接受磋商文件所有条款。二、磋商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磋商,各供应商无需至磋商现场进行磋商。请各供应商在磋商前1小时内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请各供应商根据网上磋商流程进行操作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三、磋商最终报价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完成后,通过评标系统向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起最终报价要求,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供应商应当在要求时间内通过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端-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二次报价菜单进行网上最终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完成的以第一次报价作为评审价格。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完成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各供应商必须实时在线,等待磋商及磋商最终报价,直至磋商结束。第五章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一、供应商编写电子响应文件内容1、资信证明材料;2、承包内容及工程报价;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及工料分析表;4、拟派驻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安排计划;5、信用承诺书;6、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若无可不提供)7、技术方案:(主要内容如下)技术方案是指供应商针对工程的工期目标要求、质量目标要求、文明施工措施及工程的具体特点编制的施工组织等内容的文件,主要内容包括:(1)对本项目工期计划、工期保证措施;(2)质量、安全控制目标及控制措施;(3)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方案思路;(4)对本项目特点、难点、重点等的技术分析和处理措施;(5)本项目施工方案及相关说明;(6)施工组织协调措施。8、对磋商文件其它条款的答复。注: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dytf),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2、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ggzy.dongyi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确认CA证书未到期,若CA证书即将到期,必须续期后再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开标时电子响应文件可能会解密失败。4、供应商应当在解密开始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以网上开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磋商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磋商小组一律据此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二、供应商报价及说明供应商使用工程量清单和各类单项价格汇总形成总价,按总价磋商。总价以财政部门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统一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编制的。具体办法是:(一)工程量及磋商控制价编制工程量及磋商控制价由财政部门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并加盖造价工程师章和单位公章。报财政部门审查后,确定磋商控制价。本项目的磋商控制价:¥2242735.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肆万贰仟柒佰叁拾伍元整)。(二)定额执行可以参照执行相关定额及相关政策规定,并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三)明确工程量供应商依据工程设计图纸,执行相应规则计算工程量,提供工程量清单;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网上答疑,财政部门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与供应商核对清单工程量,无误后供应商认可,形成统一工程量清单。响应供应商第一次报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总价相同;合同工程量以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答疑确认的统一工程量清单为准。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工程内容,对统一工程量(合同工程量)的任意调整是一种违约行为,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解除合同。统一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量综合单价按各供应商的报价执行。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统一工程量清单计算失误、漏项,引起工程量增减变动,执行磋商时的优惠率,经财政部门认可,按市场公允价据实调整。(四)材料及设备采购1、本项目工程的材料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按设计要求的品种、规格、型号供应到施工现场;提供的材料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对材料和构配件等,供应商必须按照规定报有关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供应商把关不严,造成工程损失的,须承担赔偿及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采购的材料及设备的生产质量,必须由采购人、监理单位、成交供应商三方共同协商,并由采购人签证认可。2、对工程结算文件中允许调价的材料及设备,以暂定材料价格包含在磋商报价中。(五)材料定价1、对工程结算文件中不允许调价的材料,其材料价格以成交供应商磋商报价为准,不进行调整。2、暂定价部分结算时根据采购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财政部门及相关监管单位共同认可的市场价格据实调整。3、由采购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财政部门及相关监管单位共同签证认可的暂定价及其它材料结算时不执行磋商时的优惠率。(六)供应商结合市场情况,自主确定工程报价。1、各供应商可以参照执行相关工程定额、取费标准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工程造价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经济效益等因素,以统一工程量清单为依据计算工程预算价并确定工程磋商报价,供应商在确定工程报价时,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报价包括:人工费、材料价款、机械费、运输费、装卸费、施工费、施工中的运输费、检测费、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施工方自负,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价款,在报价时一并测算在内。2、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代理机构下发的统一工程量清单内容及格式提供综合单价及总价,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其成交结果无效。同时,依法处以罚款,列为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在确定磋商报价时,不得抬高报价、弄虚作假低价高报等不平衡报价。以上行为都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行为。三、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按照本磋商文件要求的时间内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指定栏目。(二)供应商需使用本单位CA锁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三)采购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再接收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及撤回供应商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后,可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随时撤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重新上传新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至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将不能撤回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第六章磋商及推荐成交供应商一、磋商总则磋商会议在广饶县大王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广饶县大王镇综合执法队、广饶县大王镇综合办公室等部门的监督下,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2、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纪律。3、公布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供应商。4、解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和采购人分别解密响应文件。5、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6、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7、供应商按照磋商程序,在要求时间内通过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端-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二次报价菜单进行网上报价。8、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二、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同时提供下列有效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或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身份证;5、建造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或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7、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须体现供应商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的网页截图;8、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或签章)的答疑澄清文件(非答疑汇总表);9、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或签章)的《农民工工资无拖欠承诺书》;10、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或签章)的《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11、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或签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12、与《广饶县城区建筑垃圾运输名录》或东营市境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筑垃圾运输名录内的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如发布新文件,按新文件执行);1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符合上述要求的方可参加下一步磋商程序,证件、资料不全的以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注: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审查,请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系统相应位置上传资信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公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不再需要现场提交。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响应文件:1、未按照规定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下载磋商文件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签到的;3、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制作、签署、盖章、签章的;4、磋商报价表无签章或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5、磋商报价表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或签章)的;6、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时间送达响应文件、资信证明的;7、磋商报价表中有两个(含)以上磋商报价的;8、磋商报价高于磋商控制价的;9、响应文件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工期、质量标准的;10、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期或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上传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供应商不能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1、供应商不按照采购代理机构下发的统一工程量清单内容及格式提供综合单价及总价的;12、供应商对统一工程量清单中规费税金的费率、暂列金额等不允许调整项进行调整的;13、响应文件重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的;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或有其它明显串通投标行为的;1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的;16、供应商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或具有重大偏差的;17、被磋商小组认定为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18、无法被电子评标系统读取的;19、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性分析时显示为同一机器码或同一IP的;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磋商程序(一)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建。本次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从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磋商小组成员评标时按照磋商工作纪律进行。(二)磋商说明1、磋商小组成员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办法、磋商方式,公平、公正、择优推荐成交供应商。2、在磋商过程中出现各类带有争议或不明确性问题均由磋商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若各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须经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独立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须经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名确认。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3、参加磋商会议的人员应对磋商全过程的一切相关资料及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员泄露。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4、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或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行为的,取消其磋商资格。5、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确定的满足“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结合市场情况,磋商小组应认真分析评价各供应商报价是否符合市场正常价格范围,对于报价差异明显较大的,应对各供应商报价组成内容,分项核实比较,确定差异较大的因素,但是一经发现存在恶意低价或低价高报等弄虚作假行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及磋商文件约定处理后才能继续进行磋商活动。(三)评审原则“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审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和磋商情况,而不依靠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以外的任何因素;2、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磋商文件进行评审;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供应商。(四)磋商程序1、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人宣布会议注意事项;3、磋商小组应设负责人,磋商小组负责人由采购人代表以外的专家中推选产生。4、讲解评审原则、评审程序、评审标准。5、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文件中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供应商将被取消磋商资格。6、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供应商将被取消磋商资格。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7、综合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两阶段评审。第一阶段,确定“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明确统一工程量、工程预算价的基础上,磋商小组应根据采购需求,在满足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综合比较分析,认真讨论,实事求是的确定,并经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以上所有材料都作为采购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采购要求供应商将有最终报价的机会。第二阶段为综合打分。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磋商小组按照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对各供应商进行比较和评价打分,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如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五)推荐成交候选人。按照规定程序,磋商小组应对本项目推荐三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并明确第一、第二、第三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顺序,以排序第一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拟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最终报价相同的且技术指标优劣相同时,磋商小组将依次按供应商资质等级高、建造师资质等级高确定为第一拟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仍不能确定的,由并列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按照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抽签顺序为:由并列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抽取确定其抽取顺序,再根据其顺序抽取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五、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活动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饶县)、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告。六、建造师证书备案建造师证书备案:建造师成交后由招标管理机构暂押其建造师证书。每个建造师只能担任该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当其负责管理的工程施工项目临近竣工阶段且经采购人同意,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参加下一个工程的投标。如建造师没有办理备案手续或备案手续与事实不符又参加下一个工程的投标时,取消其投标资格,已成交的取消供应商成交资格。七、资料保存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第七章评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标准一、评定成交供应商标准本采购项目评定方法采用百分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或技术要求,具体评定标准如下:(一)磋商报价(30分)采购人在评标办法中确定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为30%(即价格权值为30%)。本采购项目按照低价优先法计算报价得分,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供应商磋商报价得分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磋商控制价与磋商基准价之间为报价有效范围。(二)综合信用(5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将《信用承诺书》编入响应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三)本项目技术方案(65分)磋商小组成员从以下内容进行打分,有该项内容的得相应分值:1、对本项目工期计划、工期保证措施(11分)(1)本项目工期计划、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得8(含)-9(不含)分;(2)本项目工期计划、工期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9(含)-10(不含)分;(3)对本项目工期计划、工期保证措施进行了分析,方案全面合理,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计划和工作保证措施,得10(含)-11(含)分。2、质量、安全控制目标及控制措施(11分)(1)有本项目质量、安全控制目标及控制措施,得8(含)-9(不含)分;(2)工程质量、安全控制任务方法得当,合理可行,得9(含)-10(不含)分;(3)工程质量、安全控制任务明确,方法得当,措施有效,得10(含)-11(含)分。3、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方案思路(11分)(1)有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描述,得8(含)-9(不含)分;(2)对本项目进行了分析,并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思路方案,得9(含)-10(不含)分;(3)对本项目的理解策划准确、思路清晰,总体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10(含)-11(含)分。4、对本项目特点、难点、重点等的技术分析和处理措施(11分)(1)提供本项目特点、难点、重点等的技术分析和处理措施,得8(含)-9(不含)分;(2)根据本项目概况、建设要求、实际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合理性处理措施,得9(含)-10(不含)分;(3)对本项目特点、难点、重点等的技术分析和处理措施针对性强,对问题作出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得10(含)-11(含)分。5、本项目施工方案及相关说明(11分)(1)对本项目进行了分析,并提供了合理性方案,得8(含)-9(不含)分;(2)施工方案较明确、思路较清晰,基本能满足项目需求,得9(含)-10(不含)分;(3)结合项目特点,叙述内容全面详实且简明扼要;指导思想较明确,合理性、完整性等方面,符合本项目需求,得10(含)-11(含)分。6、施工组织协调措施(10分)(1)本项目施工组织协调措施描述简单的,得7(含)-8(不含)分;(2)对本项目施工组织协调措施进行分析,合理可行的,得8(含)-9(不含)分;(3)结合项目特点,对协调施工组织协调措施的合理性、完整性等方面叙述内容全面详细的,得9(含)-10(含)分。供应商技术方案部分最终得分以磋商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数为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第八章成交通知书及合同一、签发成交通知书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报广饶县大王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存档。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二、签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自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由采购人(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双方签订,采购代理机构为见证方,见证方的责任是监督证明所签合同内容与磋商文件等要求和约定条款相一致。签订合同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项约定,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合同责任。三、合同主要条款(一)该工程不允许转让、擅自分包。如确需分包必须得到采购人的认可。成交供应商和分包施工单位就分包工程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二)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进行转让或者擅自分包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成交供应商施工资格。成交供应商除赔偿损失外,还须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查处。(三)成交供应商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和减少。施工过程中,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成交供应商已报送的工程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对照有关部门考核评定、颁发的有关建筑施工、管理方面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逐一审核,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予以处理,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四)如果工程质量最终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成交供应商除赔偿采购人一切经济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10%的违约金。(五)本工程款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工程项目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审计完成后付审定值的40%,三年内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六)合同工程量以采购代理机构下发的统一工程量清单为准。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工程内容,对统一工程量(合同工程量)的任意调整是一种违约行为,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解除合同。统一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量综合单价按供应商的报价执行。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统一工程量清单计算失误、漏项,引起工程量增减变动,执行磋商时的优惠率,经财政部门认可,按市场公允价据实调整。磋商时的优惠率=1-[成交价格/磋商控制价]。合同金额以最终报价为准,分项报价根据总报价下浮比例【(基础报价-最终报价)/基础报价】同比下调。(七)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改确定的工程项目内容、质量技术要求,如果更改,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并签署补充合同后,方可更改。(八)工程竣工后,采购人要及时将全部竣工资料送达财政部门,由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工程结算审查。(九)成交供应商逾期交工的,每日按工程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超过竣工时间后三十日内仍不能提供合格工程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按工程合同价款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十)供应商成交后在施工现场立即安装人脸识别签到系统,并在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前完成项目部管理人员信息的录入工作。(十一)所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或劳资员)】实行刷脸签到、签退制度,每天刷脸2次,上午、下午分别刷脸一次,无故不刷脸一次罚款1000元,该费用由采购人从施工费中扣除。考勤制度由采购人统一负责,刷脸签到机与主管部门系统联网,随时接受主管部门的核查。(十二)供应商要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工作台账。供应商在“禁用区”和施工现场应当优先使用国三及以上或者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严禁租赁和使用超过污染排放标准和未完成编码喷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抢险工程不受限制),如违反以上规定造成损失的,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十三)工程保修期执行现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规定。(十四)项目合同在采购人住所地签定,因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九章采购人及供应商各方责任、义务一、采购人责任及义务(一)采购人应与采购代理机构密切配合、组织好磋商活动。(二)采购人对供应商应一视同仁;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宣布成交结果无效。(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10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四)对供应商使用的重型货车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供应商必须使用有资质的重型货车运营企业,不得使用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型货车,如存在以上突出问题的一律取消资格。(五)明确施工扬尘防治要求,将施工扬尘防治所需费用按照规定单独列支,向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施工扬尘防治专项费用。(六)对供应商建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工作台账进行管理。供应商在“禁用区”和施工现场应当优先使用国三及以上或者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严禁租赁和使用超过污染排放标准和未完成编码喷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抢险工程不受限制),如违反以上规定造成损失的,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二、供应商责任及义务(一)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一律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认真填写,字迹要清楚,项目报价等主要条款不得出现前后不一致的现象。(二)供应商响应文件要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制作、签署、盖章、签章。(三)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要求及时送达。(四)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具体标准:成交金额0-100万元的部分,按1%计算。(五)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的一切费用自理。(六)供应商在成交后不得将项目转让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也不得将项目肢解以后擅自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项目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七)供应商成交后在施工现场立即安装人脸识别签到系统,并在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前完成项目部管理人员信息的录入工作。(八)供应商必须使用有资质的重型货车运营企业,不得使用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型货车,如存在以上突出问题的一律取消资格。(九)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扬尘防治工作,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十)供应商要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工作台账。供应商在“禁用区”和施工现场应当优先使用国三及以上或者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严禁租赁和使用超过污染排放标准和未完成编码喷涂法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抢险工程不受限制),如违反以上规定造成损失的,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十一)供应商一旦前来参加磋商活动,就表示认可并遵循本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并对自己在磋商活动中的行为负责,不得进行阻挠其他人参加磋商活动、操纵或恶意串通以及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其磋商资格。第十章供应商异议投诉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可就本工程项目有关问题提出异议和提起投诉。供应商提出异议和提起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一)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提出人或者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受理人、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异议或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异议提出人或者投诉人是法人的,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二)异议及其受理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应在下列时限内,将书面材料送达采购人,同时书面告知该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1、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2、对磋商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现场提出;3、对本工程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期内提出。采购人对受理的异议应当在3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送达异议提出人,同时书面告知该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书面材料不符合以上要求或超过规定时限的,可以拒绝受理。(三)投诉及其受理1、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投诉。2、广饶县大王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视情况做出是否受理决定。3、对于符合投诉处理条件并决定受理的,收到投诉书之日即为正式受理。4、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有关单位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4)超过投诉时效的;(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第十一章其他内容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能使磋商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等概不负责。2、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解释供应商成交或未成交原因。4、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解释。附件:1、信用承诺书2、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3、工程量清单4、授权委托书5、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6、农民工工资无拖欠承诺书7、质疑函8、投诉书9、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10、中小企业声明函11、监狱企业证明函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3、广饶县城区建筑垃圾运输名录附件1:信用承诺书XX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采购人委托由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并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的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采购活动,XX公司(单位)承诺所供产品均为原厂正品,不使用任何劣货、假货等产品。为了维护采购形象和信誉,防止蓄意高于正常市场销售价格;防止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防止本单位提供虚假或不真实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骗取成交;防止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防止在成交后违规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防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履行磋商期间承诺的售后服务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完全履行合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如果本公司出现以上情况,根据有关规定,愿以本《信用承诺书》书面形式郑重承诺如下:一、可在有关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XX公司(单位)的不良行为或记入诚信档案。二、依法禁止XX公司(单位)一至三年内参加广饶县大王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及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供应商(公章):二〇二五年月日附件2: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工程名称:我单位清楚知晓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一、我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中依法依规开展招标投标活动,不参与串通投标。三、我单位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禁止串通投标的相关条文规定。四、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接受失信惩戒、纪律和行政处罚以及相应刑事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或签章):年月日附1:串通投标情形1、供应商之间协商磋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成交;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MAC主机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6、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7、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加密工具编制响应文件;8、不同供应商的磋商报价用同一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1、不同供应商的资格审查资料或者响应文件相互混传;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错、漏之处一致;13、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4、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附2:串通投标的相关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一)以行贿谋取中标;(二)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三)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四)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该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对串通投标报价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附件3:工程量清单请各供应商登陆百度网盘链接下载或用微信扫描二维码自行下载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NgvDsQgLUUNWoCZQwo7pA?pwd=bik5提取码:bik5附件4: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或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或签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件5: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证书编号:,现阶段(二选一)□1、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6个月内未发生变更;□2、有在建项目,被更换后超过6个月且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须在成交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前提供采购人出具的经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盖章的变更证明材料或能体现已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变更内容的原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未提供的取消成交资格并按弄虚作假处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或签章):年月日附件6:农民工工资无拖欠承诺书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广饶县大王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我单位承诺近三年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如采购人及行业监督部门经查实我单位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我单位将被取消磋商资格并自愿接受招标人及行业监督部门给予的“禁止一至三年内参加广饶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处理决定。我单位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就此弄虚作假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和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或签章):年月日附件7: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或印鉴或签章):,公章:日期:附件8: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或印鉴或签章):,公章:日期:附件9: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成交金额0-100万元的部分,按1.0%计算;成交金额100-500万元的部分,按0.7%计算;本项目收费金额:17210.00元。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单位名称)的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东路盛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0人,营业收入为5089.50万元,资产总额为4858.9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山东路盛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5月30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填表时间:2025年05月30日项目编号zjg202505022项目名称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分包数量1个采购人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名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预算金额260万元中标成交金额203万元评审地点大王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大王镇潍高路南侧、泰山路东侧)评审时间2025年05月3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5月30日10时44分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马4003。0陈风妆4003。。陈风妆吴兆强400点2建设工合计120D店三总计A1800元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王当学采购代理机构和盖公章)SY34资格评审汇总表分包编号:zjg202505022-1分包: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序号评审因素投标单位名称及评审意见山东晨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顺兴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路盛建设有限公司山东省鼎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营业执照副本通过通过通过通过2资质证书通过通过通过通过3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通过通过通过4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身份证通过通过通过通过5建造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通过通过通过通过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或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通过通过通过通过7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须体现供应商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的网页截图通过通过通过通过8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或签章)的答疑澄清文件(非答疑汇总表)通过通过通过通过美日程陆,风妆资格评审汇总表分包编号:zjg202505022-1分包: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序号评审因素投标单位名称及评审意见山东晨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顺兴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路盛建设有限公司山东省鼎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或签章)的《农民工工资无拖欠承诺书》通过通过通过通过10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或诺书》签章)的《不参与串通投标承通过通过通过通过11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或签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通过通过通过通过12与《广饶县城区建筑垃圾运输名录》或东营市境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筑垃圾运输名录内的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通过通过通过通过1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通过通过通过通过汇总通过通过通过通过关掘陆风将资格评审汇总表分包编号:zjg202505022-1分包:广饶县大王镇大王西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序号评审因素投标单位名称及评审意见山东晨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顺兴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路盛建设有限公司山东省鼎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评委签名:陈风妆其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改造提升工 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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