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活动 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2025)



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2025年“大美榆阳·多彩非遗”主题活动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DZB2025-1145

二、项目名称:2025年“大美榆阳·多彩非遗”主题活动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智博恒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芹河镇口子队口义路7号
989,920.00元
89.3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2025年“大美榆阳·多彩非遗”主题活动项目):
服务类(陕西智博恒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999753.1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服务完毕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989,92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小列(采购人代表)、崔青、张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的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计算依据。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由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2025年“大美榆阳·多彩非遗”主题活动项目
1.4849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上郡中路61号
联系方式:0912-34554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万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15层B区
联系方式:029-85561862/85561863转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倩、张静、戚洪良
电话:029-85561862/85561863转818

陕西万德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30日

相关附件:

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2025年“大美榆阳·多彩非遗”主题活动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1145 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2025年“大美榆阳·多彩非遗”主题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发售稿.pdf

二次报价.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大美榆阳·多彩非遗”主题活动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行政区域
榆阳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18:5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小列,崔青,张芬

总成交金额
¥98.992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倩、张静、戚洪良

项目联系电话
029-85561862/85561863转818

采购单位
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采购单位地址
榆林市榆阳区上郡中路6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12-3455468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万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15层B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85561862/85561863转818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2025年“大美榆阳·多彩非遗”主题活动项目中标(成交)明细受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委托,采用进行采购2025年“大美榆阳·多彩非遗”主题活动项目(项目编码:WDZB2025-1145)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2025年“大美榆阳·多彩非遗”主题活动项目)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智博恒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98992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999753.1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服务完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00项989,920.00989,920.00-第1页-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DZB2025-1145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2025年“大美榆阳·多彩非遗”主题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陕西万德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总则第三章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第五章磋商、评审第六章成交和合同第七章其他第三部分商务要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仅供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评审细则及标准第七部分采购项目要求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2025年“大美榆阳·多彩非遗”主题活动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3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DZB2025-1145项目名称: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2025年“大美榆阳·多彩非遗”主题活动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99753.1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2025年“大美榆阳·多彩非遗”主题活动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999753.1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999753.1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999753.11(项)详见采购文件999753.1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服务完毕。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第1页共83页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2025年“大美榆阳·多彩非遗”主题活动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2-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2-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2-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2025年“大美榆阳·多彩非遗”主题活动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第2页共83页3-3、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5月20日至2025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30日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使用CA锁上传五、开启时间:2025年05月30日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7室6座(电子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榆林市)(http://yl.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2、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请及时在CA锁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否则后果自负;3、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解密。不见面开标系统的签到和响应文件解密事宜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http://yl.sxggzyjy.cn/),选择“服务指南”,点击“下载专区”,点击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榆林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询标操作手册V2.0,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第3页共83页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三楼E18、E19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912-3452148。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地址:榆林市榆阳区上郡中路61号联系方式:0912-34554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万德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15层B区联系方式:029-85561862/85561863转81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倩、张静、戚洪良电话:029-85561862/85561863转818陕西万德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05月19日第4页共83页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与要求1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本项目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玖拾玖万玖仟柒佰伍拾叁元壹角(¥999753.10),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4联合体投标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按照磋商文件给定格式填写),其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6履约保证金不适用7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考察、标前答疑会。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及需要,自行组织踏勘(一切费用自理)。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考察、标前答疑会。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逾期采购人将不再组织,潜在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自行承担。8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9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不适用)若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如下: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和《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则不再给予价格20%的扣除。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0陕西省中小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10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或中征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备注:银行排名不分先后。如产品额度、期限、利率等内容发生改变,以银行解释为准。榆林市“政采贷”业务办理银行联系表序号银行名称产品名称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办理时效联系人1长安银行政采贷1000万元1-3年3.45%72小时魏众151091239512中信银行政采E贷1000万元1-3年3.45%起24小时高明189922187953光大银行政采贷1000万元1-3年3.45%72小时艾思宇135091279974交通银行秦政贷1000万元1年3.45%24小时张飞152912968865中国银行政采贷1000万元1-3年3.45%72小时李浩186912300076招商银行政采贷3000万元1-3年3.45%起24小时马烨155961000077浦发银行政采E贷1000万元1年3.45%起72小时朱君156291691588农商银行政采贷1000万元1-2年3.45%-5.8%24小时王璐155298750569农业银行政采贷1000万元1年3.45%以上24小时米璐洁1896699766610民生银行政采E贷3000万元1年3.45%起24小时郝双双1599122585011兴业银行政采贷1000万元1年期3.4%72小时薛万隆1870925852312广发银行政采通1000万元1年3.45%起24小时李思嘉1519182010113建设银行E政通1000万元1年3.2%72小时张宇15929397838第7页共83页11参数说明在磋商文件中有未提及到的技术细节或磋商文件中任何条款的叙述中没有明确的规定的,都视为是指国家(或部颁行业)的标准和规范。12供应商注册登记提醒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如所投本项目的供应商未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13是否定向采购否,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所有供应商不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是,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所有供应商不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14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5信用承诺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以及开展信用承诺工作的通知》榆政财采函(2020)9号、《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网上公示的通知》榆交易函〔2021〕19号文件和《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3】8号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各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陆,自主上报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网址:https://credit.yl.gov.cn/)。2、所有账号问题在政务网中咨询或拨打029-87382893、029-87382894。注:如未按照上述要求办理,信用承诺公示迟报、漏报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后果自负。供应商请将申报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如不执行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16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否,本项目不允许。是,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16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包交由他人完成。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7是否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否,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是,本项目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18合同定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19低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服务内容、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0响应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解密。成交供应商需在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平台导出响应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两套,电子文件(U盘:一份可编辑的word版、一份有签章的扫描件版)一份。21信息发布媒体本项目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haanxi.gov.cn)及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xggzyjy.cn)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里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2中标通知书1、领取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15层B区2、联系电话:029-85561862/85561863转8183、联系人:黄倩23交易平台操作提醒1、本次招标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sxggzyjy.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为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在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按要求完成响应文件全部传输的,视为响应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法否决其投标。3、开标采用在交易平台开启供应商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方式。开标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解密成功的,后果自负。24备注1、磋商文件中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认证)有专门规定的,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认证)的为准;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24备注2、磋商文件中如涉及企业资质、产品认证、人员执业资格等描述与国家最新要求不一致时以最新要求为准。第11页共83页第二章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2、有关定义2-1、“采购人”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陕西万德招标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3、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3、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4、磋商费用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第12页共83页6、特殊情形6-1、特殊情形: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自然人。6-2、特殊情形规定6-2-1、其他组织:6-2-1-1、事业单位参加磋商的,应参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出的响应文件格式制作,其中响应文件要求法人签字处可以是事业单位的法人签章;6-2-1-2、分公司参加磋商的,应参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出的响应文件格式制作,其中响应文件要求法人签字处可以是分公司的负责人签字;6-2-1-3、个体户参加磋商的,应参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出的响应文件格式制作,其中响应文件要求法人签字处可以是其经营者本人签字。6-2-2、自然人:自然人磋商的,应参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出的响应文件格式制作,其中响应文件要求盖公章处可以是自然人本人的手印;不接受自然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第13页共83页第三章竞争性磋商文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1-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1-1、竞争性磋商公告;1-1-2、供应商须知;1-1-3、商务要求;1-1-4、合同条款(仅供参考);1-1-5、响应文件格式;1-1-6、评分细则及标准;1-1-7、服务内容。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3、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无效。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1-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1-5、凡因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对市场行情了解不清而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和《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第14页共83页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3、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和《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更正公告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公告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更正公告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公告的内容。2-4、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3、答疑会和现场踏勘(本项目不适用)3-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踏勘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踏勘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3-2、供应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第15页共83页第四章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至少包括两部分文件:“资格响应文件”和“商务及技术响应文件”2、资格响应文件(用于资格审查)2-1、基本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1-2、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公司证照及经办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投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2-1-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磋商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2-1-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2-2、特定资格要求:2-2-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2-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2-3、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附网站申报截图)。第16页共83页注:①、请供应商认真核对响应文件中是否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自行承担无法通过资格审核的风险。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③、本项目所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处罚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④、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商务及技术性响应文件(用于资格审查以外的评审)3-1、商务部分。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如涉及):3-1-1、磋商函;3-1-2、磋商报价表;3-1-3、商务响应偏离表;3-1-4、同类业绩一览表;3-1-5、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3-2、技术部分。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服务内容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包括下列内容(如涉及):3-2-1、分项报价表;3-2-2、服务响应偏离表;3-2-3、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3-3、其他部分。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3-3-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第17页共83页3-3-2、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3-3-3、承诺函;注: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磋商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格)4、响应文件格式4-1、供应商应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文件格式中“注”的内容,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响应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供应商默认接受“注”的内容。4-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5、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磋商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6、磋商货币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均以人民币报价。7、磋商报价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磋商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本次磋商报价要求:7-1、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服务内容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7-2、供应商每项服务及在服务过程中涉及使用的货物只能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磋商处理。8、知识产权8-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8-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8-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第18页共83页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8-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9、响应文件的语言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9-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9-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供应商承担。10、磋商有效期10-1、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磋商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可以长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磋商处理。10-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10-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11、磋商保证金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或签署错误供应商将自行承担其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的风险。响应文件凡是要求法定第19页共83页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本项目供应商仅需在公共资源平台自行提交即可。13、磋商纪律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磋商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6-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16-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16-1-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6-1-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16-1-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16-1-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磋商;16-1-6、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6-1-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6-1-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16-1-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6-1-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6-1-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6-1-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前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16-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16-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6-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6-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6-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6-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6-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16-3-1、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第20页共83页16-3-2、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6-3-3、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6-3-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6-3-5、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21页共83页第五章磋商、评审1、磋商及磋商程序1-1、磋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小组成员不参加磋商会议。1-2、磋商前,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磋商活动进行现场监督。1-3、供应商签到:供应商派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会议,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签到成功。若无法正常签到,及时与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联系沟通解决。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签到不成功而导致的风险。1-4、磋商会主持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宣布磋商。1-5、各供应商解密。1-6、解密完毕后,宣布磋商会结束。主持人宣布磋商会结束。所有供应商代表应立即退场(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供应商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评审结果供应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和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查询。注: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2、磋商小组2-1、磋商小组的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若磋商项目预算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磋商小组为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和评审工作。2-2、评审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2-3、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3-1、熟悉和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2-3-2、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3-3、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第22页共83页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3-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2-3-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2-3-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2-3-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2-4、评审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5、磋商小组评价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对于供应商而言,除磋商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2-6、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3、磋商组织3-1、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3-2、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要求,磋商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8〕26号),特殊情形的处理办法:采用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或询价采购方式的货物、服务项目,参加采购活动或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经评审专家审核认为采购文件没有倾向性、歧视性条款,采购人不改变采购需求,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可以现场自行决定采用,不再进行公示。4、评审程序4-1、资格审查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磋商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数量制,即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磋商。磋商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出具资格审查表,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在资格审查表中说明原因。第23页共83页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章3-2的情况除外),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4-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明确规定。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磋商小组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4-2-1、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磋商处理:(1)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要求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2)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3)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4-2-2、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供应商或者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磋商处理:(1)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磋商小组评判的;(2)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磋商有效期等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影响磋商小组评判的;(3)磋商报价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限价或其他报价规定的;(4)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出现负偏离的;(5)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人无法接受的;(6)没有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无效情形的。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24页共83页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注: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当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磋商处理。4-3、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章3-2的情况除外),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4-4、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磋商小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并将变更的内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变动通知为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磋商小组。变更内容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4-5、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文件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4-6、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本章3-2的情况除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第25页共83页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采用现场报价,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进行报价,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若最终报价只要求报总价,供应商最终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4-7、比较与评价。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磋商处理的响应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4-8、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4-9、推荐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应当排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排名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4-10、出具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后,应当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10-1、竞争性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磋商日期和地点;4-10-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10-3、评审方法和标准;4-10-4、磋商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4-10-5、评审结果和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4-10-6、磋商小组授标建议;4-10-7、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第26页共83页4-11、评审争议处理规则。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做无效磋商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4-12、低于成本价磋商处理4-12-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4-12-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确认。4-12-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4-13-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客观评分不一致的;(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第27页共83页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4-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第28页共83页第六章成交和合同1、成交1-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1-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1-3、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和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公告成交结果,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1-5、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签订合同2-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实质性修改。2-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4、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3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壹份)送采购代理机构。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3、合同分包(本项目不适用)第29页共83页3-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3-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4、合同转包(本项目不适用)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5、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第30页共83页第七章其他1、采购代理服务费1-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的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计算依据。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由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1-2、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收款单位:陕西万德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银行账号:1036732413942、询问、质疑和投诉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办理。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联系部门:招标部项目负责人:黄倩联系电话:029-85561862/85561863转818联系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15层B区3、其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第31页共83页第三部分商务要求1、服务时间及地点1-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服务完毕。1-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3、质量要求:符合项目要求,项目整体质量合格。1-4、其他要求:服务方案科学、可行,人员配置合理,全面满足要求。2、付款方式:2-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50%的预付款;2-2、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即合同金额的50%。2-3、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对应支付金额的发票及支付申请。3、服务质量保证3-1、服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相关政策;3-2、服务质量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3-3、所有因服务质量出现的问题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4、验收4-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2、本项目在成交供应商通知服务履约完毕后进行验收。4-3、验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澄清函及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注:商务要求属于实质性要求不得出现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第32页共83页第四部分合同条款(仅供参考)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陕西万德招标有限公司,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包)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项目基本情况二、合同期限三、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XXXX;2、XXXX;3、XXXX.…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XX万元;2、XX万元;3、XX万元。……(二)服务费支付方式: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第33页共83页或著作权。六、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第34页共83页1、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变更、中止或终止。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2、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甲、乙双方做为合同执行的主体,有义务及时完全履行合同。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协商方案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乙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合同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4、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返回招标代理机构壹份)。甲方、乙方及确认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长期有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帐号: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第35页共83页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帐号:签订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政府采购项目(正本/副本)***项目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时,间:年月日第36页共83页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身份证明文件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陕西万德招标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企业名称法定地址邮政编码网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复印(粘贴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企业公章)年月日第37页共83页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陕西万德招标有限公司被授权人姓名性别职务手机号码联系电话图文传真通讯地址网址被授权项目与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范围全权办理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联系、洽谈、签约、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文书、协议及合同。法律责任本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本项目中的签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授权期限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栏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复印(粘贴处)签字或盖章:(企业公章)年月日注:本授权有效期限自磋商之日起不得少于90天。第38页共83页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本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情形,本单位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后果及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第39页共83页2-2、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第40页共83页3、信用承诺3.1、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在本项目标段招投标活动中,我公司(单位)自愿作出以下投标信用承诺:(一)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二)不得有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出让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阻止或者控制其他潜在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2.向招投标监督部门、交易中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等当事主体赠送财物。3.投标截止后至成交供应商确定前,修改或者撤销投标文件。4.在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放弃中标;不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5.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三)若我公司(单位)及相关参与人员违背以上承诺事项,即被视为失信企业(法人),依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相关财政部门的规定,自愿接受1至3年内限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人(盖章):承诺时间:年_月日说明:本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其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注:此承诺书除附在响应文件中外还须上传至“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供应商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附件,须后附网站申报截图。第41页共83页3.2、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承诺有效期限:2025年05月30日-2026年05月30日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我公司(单位)郑重作出以下信用承诺:(一)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依法依规应当具备的相关资质(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中标项目的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开展从业活动情形。所递交文件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二)不得有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出让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阻止或者控制其他潜在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2.向招投标监督部门、交易中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等当事主体赠送财物。3.投标截止后至成交供应商确定前,修改或者撤销投标文件。4.在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放弃中标;不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5.招投标法规定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三)自愿接受招投标监督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四)同意将此信用承诺纳入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榆林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五)若我公司(单位)及相关参与人员违背以上承诺事项,即被视为失信企业(法人),依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自愿接受失信联合惩戒和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人(盖章):年月日承诺时间::注:此承诺书除附在响应文件中外还须上传至“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供应商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附件,须后附网站申报截图。第42页共83页3.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我个人郑重作出以下信用承诺:(一)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开展从业活动情形。我所递交的文件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无弄虚作假等情形。(二)不得有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出让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阻止或者控制其他潜在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2.向招投标监督部门、交易中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等当事主体赠送财物。3.投标截止后至成交供应商确定前,修改或者撤销投标文件。4.在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放弃中标;不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5.招投标法规定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三)自愿接受招投标监督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四)同意将此信用承诺纳入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榆林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接受社会监督。(五)若我违背以上承诺事项,即被视为失信人,依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自愿接受失信联合惩戒和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承诺有效期限:2025年05月30日—2026年05月30日投标人:承诺人(签字):承诺时间:年月日注:此承诺书除附在响应文件中外还须上传至“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供应商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附件,须后附网站申报截图第43页共83页3.4、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市场主体名称: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法人代表:承诺有效期限:2025年05月30日—2026年05月30日(有效期为一年)承诺内容: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八、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违背以上承诺,同意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性质严重的,同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第44页共83页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承诺日期:注:此承诺书除附在响应文件中外还须上传至“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供应商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附件,须后附网站申报截图。(有效期为一年)第45页共83页4、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4.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及监狱企业可不填报。第46页共83页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第47页共83页5、其他资格要求注: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资格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2、响应文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第48页共83页报价表标段名称: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2025年“大美榆阳·多彩非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遗”主题活动项目时间:2025年05月30日15标段编号:WDZB2025-1145时11分供应商名称最后报价陕西智博恒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单位: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写:989920元大写:玖拾捌万玖仟玖佰贰拾元整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注:1、最后报价需小于或等于第一次报价2、大小写金额填写均为投标总价公司公章:4、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4.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单位名称)的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2025年“大美榆阳·多彩非遗”主题活动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2025年“大美榆阳·多彩非遗”主题活动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陕西智博恒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9人,营业收入为19.0034万元,资产总额为15.989万,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陕西智博恒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5月30日第27页注:1、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及监狱企业可不填报。第2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题活动 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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