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 政策性农业中标结果公示(阜宁县财政局2025)
2025年-2028年度阜宁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中标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923-XHGL-G2025-0009
二
、
项目名称:2025年-2028年度阜宁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宁支公司
91320923840522573K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城河路269号
95.96(均分制)
2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宁支公司
91320923331046732J
盐城市阜宁县阜城锦香花苑广州路25、27、29、31号
89.97(均分制)
3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宁支公司
913209237691256621
阜宁县阜城镇城河路7号
89.88(均分制)
4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
913209007040948346
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39号汇都商务楼1206室
82.6(均分制)
5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
9132090073651504X0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迎宾南路170号
78.92(均分制)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服务类
名称:2025年-2028年度阜宁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服务内容:区域(标包)一:阜城街道、沟墩镇、古河镇、郭墅镇、罗桥镇、金沙湖街道区域(标包)二:羊寨镇(含桃花源)、新沟镇、芦蒲镇、益林镇、公兴社区区域(标包)三:板湖镇、陈集镇、东沟镇、三灶镇区域(标包)四:陈良镇、硕集社区区域(标包)五:花园街道、吴滩街道合同履行期限(承保合同期限):3年(2025年7月1 日至2028年 6月30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亮、贾龙将、王欣欣、陈晟、李素玲、周子栋、顾明霞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将参考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要求,本招标代理费为区域(标包)一为2.5万元;区域(标包)二为2.2万元;区域(标包)三为2万元;区域(标包)四为1.2万元;区域(标包)五为1.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单位评审得分及排名:
供应商单位全称
评审得分
排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宁支公司
95.96
1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宁支公司
89.97
2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宁支公司
89.88
3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
82.6
4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
78.92
5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中心支公司
78.13
6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
66.66
7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55.58
8
2、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阜宁县财政局(机关)
单位地址:城南大厦B座
联系人:柏先生、贾先生
联系电话:0515-69917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华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阜宁县徐州路864号
联系人:曹力
联系电话: 180218001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力
电话: 1802180013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JSZC-320923-XHGL-G2025-0009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2028年度阜宁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品目
其他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
阜宁县财政局(机关)
行政区域
阜宁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10:14
评审专家名单
肖亮,陈晟,李素玲,贾龙将,王欣欣,周子栋,顾明霞
总中标金额
¥0.0005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迎华
项目联系电话
18021800138
采购单位
阜宁县财政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城南大厦B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21898789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华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文港中路9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迎华
遴选文件项目名称:2025年-2028年度阜宁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923-XHGL-G2025-0009阜宁县财政局(阜宁县农业保险工作小组)2025年5月总目录第一章遴选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合同条款....................19第四章采购需求....................26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30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5第一章遴选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2028年度阜宁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遴选文件,并于2025年5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遴选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923-XHGL-G2025-00092.项目名称:2025年-2028年度阜宁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3.保费金额:34500万元/3年。4.遴选需求:为切实做好阜宁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1〕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4〕144号)等规定,对阜宁县2025年-2028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开展公开遴选。本次遴选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为中央、省、县补贴保费的保险险种。具体以财政部门的规定为准。具体内容及要求等详见遴选文件。5.区域(标包)划分:全县按镇区(街道、社区)分为5个区域(标包),每个区域(标包)确定1家承保机构。顺序按经遴选小组评审的各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取前五名为中选候选人,中选公告结束且确定为中选人后,按上述排名顺序在遴选人指定时间至遴选人指定地点进行选包,每个中选人只能选取一个区域(标包),排名在前的优先选择。具体区域(标包)划分如下:区域(标包)一:阜城街道、沟墩镇、古河镇、郭墅镇、罗桥镇、金沙湖街道区域(标包)二:羊寨镇(含桃花源)、新沟镇、芦蒲镇、益林镇、公兴社区区域(标包)三:板湖镇、陈集镇、东沟镇、三灶镇区域(标包)四:陈良镇、硕集社区区域(标包)五:花园街道、吴滩街道注:上述区域划分不含省、市国有农业企业我县分支机构由其总机构按规定统一投保部分。7.合同履行期限(承保合同期限):3年(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8.阜宁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运营模式:本项目采用“政府指导监管,保险机构市场运作”的模式。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年度(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3.2投标人省公司符合江苏省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公布江苏省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苏银保监办〔2021〕28号));3.3本遴选项目允许保险机构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遴选,每家保险机构只允许一家公司或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遴选;【若投标人为保险机构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选时还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总公司)对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遴选的授权文件,并承诺在本项目遴选过程中对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一切参选行为承担连带责任。】3.4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遴选项目投标;3.5有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承保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遴选;3.7满足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1】42号)文件第四条第三款相关规定(需提供参选《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7.1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3.7.2具有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3.7.3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3.7.4投标人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3.7.5业务管理系统能够直接导出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批改等数据,并于月度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完整准确的原始数据信息;3.7.6设置农业保险责任部门,并配备必要的农业、保险等相关专业人员,具有较强的农业保险经营和风险管理能力,能够满足农业保险业务管理和服务的需要;3.7.7对于苏财金【2021】42号通知印发后开业的承保机构,投标人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按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三、获取遴选文件1.时间:自遴选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3.方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遴选文件。(注:若决定参加本项目遴选的,须持投标人CA在上述时间内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下载。)4.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5年5月29日9:00时(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至“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栏目下载。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至“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栏目下载。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遴选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七、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遴选人信息名称:阜宁县财政局(阜宁县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地址:阜宁县天津路城南大厦B座、阜宁县香港路799号联系方式:柏先生,0515-69917136;贾先生,0515-873809652.遴选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华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阜宁县徐州路864号联系人:曹力,联系方式:1802180013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柏先生贾先生曹力电话:0515-699171360515-87380965180218001382025年5月8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遴选采取公开遴选方式,本遴选文件仅适用于遴选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遴选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遴选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遴选有关的费用,无论遴选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遴选人及遴选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考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并经下浮后收取,由中选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区域(标包)一为2.5万元;区域(标包)二为2.2万元;区域(标包)三为2万元;区域(标包)四为1.2万元;区域(标包)五为1.2万元。遴选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名称:江苏华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阜宁分公司,开户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宁支行;帐号:1111270000000469。5、遴选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遴选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遴选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遴选文件6、遴选文件构成6.1遴选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遴选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遴选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遴选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遴选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遴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遴选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遴选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遴选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遴选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遴选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遴选代理机构。8、遴选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遴选人及遴选代理机构可以对遴选文件进行修改。8.2遴选人及遴选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遴选文件的修改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遴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遴选人及遴选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参选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遴选文件不一致,请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遴选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遴选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遴选文件规定。11.2遴选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2.1对遴选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如有)。13、服务方案13.1投标人需根据遴选文件要求提供有关服务方案等。14、参选函14.1投标人应按照遴选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参选函、开标一览表(如需填写)。15、参选有效期15.1参选有效期为遴选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参选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遴选文件而予以拒绝。16、参选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遴选人或遴选代理机构于原参选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参选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遴选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参选,同意延长参选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参选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18.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9、投标截止日期19.1投标人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遴选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遴选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9.2遴选人及遴选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遴选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响应文件的拒收20.1遴选人及遴选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响应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1.2响应文件的修改21.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1.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遴选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遴选人或遴选代理机构将在遴选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2.2开标仪式由遴选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2.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响应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遴选小组23.1开标后,遴选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3.2遴选小组由遴选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有关规定。23.3遴选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4.遴选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遴选人、遴选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遴选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遴选人代表、遴选现场组织人员外,遴选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遴选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遴选现场。24.2在遴选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遴选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遴选代理机构和遴选小组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5.响应文件的澄清25.1遴选评审期间,遴选小组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遴选小组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5.2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遴选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遴选小组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初审26.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遴选文件的规定,由遴选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遴选人以书面形式向遴选小组进行反馈。遴选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遴选文件的规定,由遴选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遴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遴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遴选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遴选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标之前,遴选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遴选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遴选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遴选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遴选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遴选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遴选小组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遴选文件的要求,遴选小组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4遴选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6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遴选人及遴选小组联系。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7.1无效投标条款27.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7.1.2投标人未按照遴选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7.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7.1.4投标人不具备遴选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7.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7.1.7不符合遴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遴选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7.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7.1.9响应文件含有遴选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遴选小组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7.1.12响应文件未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7.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遴选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7.2废标条款27.2.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遴选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4遴选小组认定遴选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7.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27.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或者在评标期间对遴选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8、确定中标单位28.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遴选文件第五章规定。28.2遴选人应根据遴选小组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8.3遴选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发布中选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4.2向遴选人、遴选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遴选小组发现的。28.4.4与遴选人或者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28.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8.5.1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8.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8.5.3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8.5.4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遴选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遴选文件的,可以对遴选文件提出质疑。29.2投标人认为遴选文件、遴选过程和遴选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遴选代理机构或遴选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遴选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遴选文件之日或者遴选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遴选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遴选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遴选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遴选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遴选代理机构、遴选人将只对投标人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遴选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投标人(含潜在投标人)对遴选方式、遴选文件中遴选需求、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遴选人提出,由遴选人负责答复。投标人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遴选代理机构提出,由遴选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遴选人及遴选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遴选人和遴选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投标人所提出的质疑。29.5.5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遴选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投标人的失信信息。30、中标通知书30.l中标结果确定后,遴选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遴选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遴选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遴选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遴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中标人签订合同前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31.3遴选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4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遴选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遴选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遴选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追加32.1合同履行中,遴选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3.3.1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33.3.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5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3.3.6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33.3.6.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33.3.6.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3.3.6.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33.3.6.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3.3.6.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3.3.6.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3.3.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33.3.8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3.3.9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见第五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3.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3.4.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3.4.2节能、环保产品的品目清单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国家对品目清单进行调整的,按照最新调整的品目清单执行。33.5绿色包装本项目中涉及商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在供货、安装过程中能做到低碳物流、环保节约、提高资源利用率。33.6政府采购创新产品遴选人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33.7绿色数据中心政策本文件中若涉及到数据中心采购,遴选人应依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文件精神,在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遴选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遴选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33.8履约保证金政策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壹佰万元/区域,中选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应当以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等形式从中选人的帐户转至遴选人指定账户,中选人也可以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鼓励供应商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www.jsdzbh.com)在线申请履约保函(保险)。采用保函形式提交的,其受益人为甲方,保函的有效期不得低于合同的履行期限。遴选人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需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免收履约保证金。附件1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扶持政策1.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遴选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2.中标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附件2阜宁县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阜宁县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是阜宁县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阜宁县中心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将根据《阜宁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阜宁县中心支行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通知》(阜财购〔2021〕16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第三章合同条款遴选人(全称):阜宁县农业保险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甲方)中选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农业保险条例》、《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2025年-2028年度阜宁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合同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经营模式阜宁县(以下简称“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稳妥推进、规范操作”为原则,实现经营模式由“联办共保”向保险机构自主经营模式转变,政府不再分担保费收入和赔偿责任,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的农业保险标的属于财政给予保费补贴的按政策给予保费补贴。二、工作目标为全面提高我县农业抵御自然风险能力、构建和完善农业生产风险的保障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推动我县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业发展的良好局面,促进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作用。三、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强化监管。加强对推进农业保险市场化经营工作的领导,加大对承保机构的指导、评估和监督。(二)市场经营,专业运作。保险机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各项工作。(三)保障适度,服务至上。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主要保障农民的基本生产和生活,恢复农业再生产为目的。要建立适应农业保险需求的服务网络体系,进一步优化承保、理赔工作标准,提高服务品质。(四)单独立账,单独核算。乙方根据财政部、银保监会财务管理要求,对农业保险业务进行单独核算。四、定义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一)“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二)“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承保、理赔、服务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三)“被保险人”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办理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具体投保单位或个人。(三)“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五)“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六)“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七)“乙方”是指为本次招标(遴选)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出单、理赔以及相关保险服务的保险机构。五、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遴选)所规定的内容。六、合同的组成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本合同书;(二)中选通知书;(三)遴选响应文件及其附件(含投标人在评审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遴选代理机构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四)遴选文件及其附件(含遴选人在招标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五)与本次招标(遴选)有关的并经当事人双方确认的其他文件。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七、基本约定(一)阜宁县政策性农业保险以“政府指导,保险机构市场化运作”模式开展,在政府指导下由保险公司单独承保并承担赔付责任,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的农业保险标的属于财政给予保险费补贴范围的,继续由财政部门按照政策规定给予保险费补贴,如遇江苏省政策改变,按省规定执行。(二)本次遴选的主要险种和承保区域1、本次遴选的主要险种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包括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种植业保险,能繁母猪、育肥猪等主要养殖业保险,瓜果蔬菜、水产养殖等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设施大棚、农机具等保险。具体以财政部门的规定为准。2、乙方中选承保2025年07月01日至2028年06月30日期间投保的区域(标包)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三)保险条款与费率乙方承保政策性险种应严格执行省、市、县下发的关于条款及费率、承保理赔等文件实施项目操作。保险金额与赔偿限额根据省、市、县要求。(四)保险服务保证乙方应保证在服务的区域内每个乡镇具有服务网点和必要的人、财、物,服务网点正常运转。(五)服务约定在整个保险服务期限内,若甲方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农业保险履约考核、审计监督、质量评估、理赔纠纷调解等工作,提升农业保险管理水平,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八、双方职责8.1甲方职责8.1.1作为农业保险管理工作责任主体,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本行政县域内的农业保险工作,支持农业保险业务发展。8.1.2负责对乙方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8.1.3协助乙方申请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具体结算工作按照省县有关规定执行。8.1.4根据省、县农业保险规定,维护乙**策性农业保险合法经营权。8.2乙方职责8.2.1组织及业务管理8.2.1设置农险责任部门,由公司经理分管,配置专门人员,落实展业、核保、出单、查勘、定损、核赔、财务、统计、档案等工作,专门人员在业务素质和数量上能够适应服务工作要求。乡镇服务机构(或网点)、服务人员(协保员)应书面报县农险办备案,变更农业保险人员应重新报备。8.2.2建设乡镇服务机构(或网点),安排专兼职服务人员,能够深入农村高质量做好农业保险服务工作,保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8.2.3在每村选聘一名保险协办人员(协保员),签订服务协议。8.2.4及时完成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在业务素质和数量上要充分保障本项目相关条件及要求。8.2.5按照财政部门关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的规定,及时报送承保理赔材料凭证。8.2.6每月5日前,向县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提交上月份承保、理赔统计报表,同时提交电子文档。8.2.7每年2月1日前,按财政部门的结算要求,向县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提交上年财政年度结算申请报告及附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8.2.8按照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评价的规定及时提供材料凭证接受评价。8.2.9按时完成县农险办安排的农业保险相关工作。8.2.2服务规范乙方应主动高效服务农户购买农业保险需要,按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和省、县有关规定,规范开展承保理赔工作,并完整留存承保、理赔档案。8.2.2.1验标承保。(1)对单独出单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行全部实地验标;(2)对集体投保的种植业保险标的实行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5%,分户清单中投保的土地面积大于100亩的按照单独投保要求做好验标工作。8.2.2.2及时承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农业保险各险种的承保工作:(1)小麦等夏收作物在2月底前;(2)春玉米在每年5月底前;(3)水稻、玉米等秋收作物在8月底前;(4)能繁母猪、育肥猪、蔬菜大棚等地方特色、高效农业类险种,根据各类主体需求及时承保。8.2.2.3见费出单。在收到投保农户(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应缴保费后,及时出具相应的保险凭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8.2.2.4报案受理。设立24小时保险服务专线,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报案信息及时准确录入业务系统。8.2.2.5查勘时效。接到报案后需要进行现场查勘的,在24小时内开展现场查勘工作。查勘过程应当完整、规范,能够真实客观反映标的损失情况。8.2.2.6及时定责定损。种植业保险、森林保险发生全部损失的,应当在接到报案后10日内完成损失核定;发生部分损失的,应当在接到报案后20日内完成损失核定。养殖业保险应当在接到报案后3日内完成损失核定。发生重大灾害、大范围疫情以及存在其他特殊情形的,保险机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适当延长损失核定时间,并向被保险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8.2.2.7理赔签字确认。被保险人必须对定损结果和理赔清单有关内容进行签字确认。如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直系亲属办理,必须提供代签字授权证明,保险机构人员不得代签字。8.2.2.8及时理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将应赔偿的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全部小麦不晚于8月底前,全部水稻、玉米年底前支付到户,年度结案率95%以上。8.2.2.9业务真实完整。承保理赔应真实、规范,档案材料符合财政、农业农村、保险监管等部门的规定。8.2.2.10公示要求。按规定在村级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公示栏等显著位置或通过政府公共网站、行业信息平台等方式,将组织投保的分户投保清单、分户定损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若接到对公示内容的反馈意见,应及时处理。8.2.2.11回访要求。出单后两个月内,要对农户承保、理赔等环节工作质量进行回访,采取随机抽样方式选择回访对象,各乡镇投保、理赔户次的回访比例不低于3%。8.2.3服务绩效目标8.2.3.1三大粮食作物承保率、育肥猪保险等不低于省、县下达的年度指标。8.2.3.2政策性农业保险愿保尽保,保费规模、保障总额不低于上年。8.2.3.3农业保险费用率不高于省有关要求。8.2.3.4年度结案率95%以上,按已决赔款、已决案件数计算的理赔结案率不低于省、县下达的年度指标。8.2.3.5不得因拒绝承保、拖赔、惜赔等损害农民权益行为被农户投诉、举报、上访,理赔纠纷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妥善化解矛盾与争议。8.2.3.6按照要求和承诺建立健全基层服务体系和防灾减损工作机制等。九、违约责任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应与本协议约定相符,否则,应负违约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根据原因、情节、后果,终止本合同、取消乙方剩余服务期限内的承保资格,其承保区域由甲方根据既往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项目考评情况确定新的承接人。9.1承保公司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被上级银保监管理机构、财政、审计部门处罚且后果严重的,取消本地区农业保险承保资格,终止合同。9.2承保公司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完不成服务承诺的,扣罚履约保证金,且需在-周内补齐罚没的履约保证金。9.3稻谷、小麦、玉米等主要种植业品种的保险覆盖率未达到省、市、县下达年度指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最高扣履约保证金的40%。若年度覆盖率低于80%(含80%),取消其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农业保险承保资格。9.4区域内高效农业保险占比未达省、市、县要求,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最高扣履约保证金的20%。9.5区域内农业保险深度未达到省、市、县下达年度指标,每下降0.01个百分点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最高扣履约保证金的20%。9.6承保、理赔服务流程、服务时效,与有关规定不符合的,扣除履约金的10%。无不可抗拒的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理赔到户的每起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9.7承保、理赔档案不完善或存在明显逻辑问题,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9.8虛设投保人或虛列承保数量以套取财政资金,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9.9服务网点建设、人员配备,没有完成承诺的,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未与镇村协保员签订服务合同(协议)或未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足额支付服务费的,按服务费差额部分的2倍扣除履约保证金。9.10被省、市有关部门批评或媒体曝光的,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9.11未完成县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内容,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9.12未按省市县农业保险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要求执行的,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9.13因乙方在经营服务不到位造成到群体上访、产生极大影响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承保资格。9.14履约检查中,若绩效评价未达80分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农业保险承保资格,其承保的区域划分给绩效评价高的承保公司承保。服务过程中,乙方未完成履约要求或违背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十、付款约定依据财政部门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制度,乙方须及时提供申请保费补贴报告以及必要的凭证材料,县财政部门在审核检查无误的基础上拨付保险费补贴资金。十一、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壹佰万元,形式: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应当以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等形式从乙方的帐户转至遴选人指定账户,乙方也可以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履约结束后无息退还,若采用保函形式的到期作废。十二、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电子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甲方已授权委托顾问服务的第三方除外)。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3)权利的保留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3.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3.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十三、争议解决13.1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依法提交阜宁县人民法院裁决。13.2在争议诉讼期间,除争议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四、协议生效及其他14.1除非协议中另有说明,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即开始生效。14.2本协议有效期间自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止,保险合同履行期限截止至全部保险责任期间结束。14.3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与被保险人签订的农业保险单,在保险单约定的保险期限内继续有效。14.4本协议正本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附件1:遴选文件及其附件附件2:响应文件及其附件附件3:中选通知书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经营地址:经营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21〕130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江苏省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苏财规〔2022〕6号)、《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1〕42号)、《关于征求》(苏农险办〔2024〕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4〕14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机制和发展机制,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活动。中选人作为承保机构,依法合规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二、服务需求全县拟划分5个区域,遴选5家承保机构,各自按照《农业保险条例》、《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财政农业保险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等政策制度的规定,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等服务工作。(一)服务内容1.遴选服务区域:结合种植业、养殖业及高效设施农业等产业结构均衡情况划分,划分5个服务区域(标包),分别是:区域(标包)一:阜城街道、沟墩镇、古河镇、郭墅镇、罗桥镇、金沙湖街道区域(标包)二:羊寨镇(含桃花源)、新沟镇、芦蒲镇、益林镇、公兴社区区域(标包)三:板湖镇、陈集镇、东沟镇、三灶镇区域(标包)四:陈良镇、硕集社区区域(标包)五:花园街道、吴滩街道承保机构确定:遴选5家承保机构,按遴选小组评审的各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取前五名为中选候选人,中选公告结束且确定为中选人后,按上述排名顺序在遴选人指定时间至遴选人指定地点进行选包,每个中选人只能选取一个区域(标包),排名在前的优先选择。2.承保险种。政策性农业保险,包括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种植业保险,能繁母猪、育肥猪等主要养殖业保险,瓜果蔬菜、水产养殖等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设施大棚、农机具等保险。具体以财政部门的规定为准。3.险种标准。承保政策性险种应严格执行省、市、县下发的关于条款及费率、承保理赔等文件实施项目操作。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根据省、市、县要求。★4.服务期限:承保机构服务协议期3年,自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理赔责任履行期限截止至全部保单责任结束。★(二)服务要求及相关说明1.服务范围:中选服务区域内,不得跨区域承保。2.服务要求:保险机构具有开展承保、理赔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要有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服务网络,适用的专业人员和协保员,保证每个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农业保险服务网点的服务功能,能够深入农村做好农业保险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承保、勘查定损、无害化处理和理赔工作;农业保险责任部门具有专业管理团队,能够做好风险管控、风险防范,保证每个工作程序公平、公正、公开,不发生重大理赔信访、集访、重访案件。建立健全农业保险投诉及来访接待制度,及时登记处理,做到件件有回复。每月向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报告农业保险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完成省、市、县下达的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3.服务标准:3.1组织及业务管理3.1.1保险机构设置农险责任部门,由公司经理分管,配置专门人员,落实展业、核保、出单、查勘、定损、核赔、财务、统计、档案等工作,专门人员在业务素质和数量上能够适应服务工作要求。乡镇服务机构(或网点)、服务人员(协保员)应书面报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变更农业保险人员应重新报备。3.1.2保险机构建设乡镇服务机构(或网点),安排专兼职服务人员,能够深入农村高质量做好农业保险服务工作,保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3.1.3保险机构在每村选聘一名保险协办人员(协保员),签订服务协议。3.1.4保险机构应及时完成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在业务素质和数量上要充分保障本项目相关条件及要求。3.1.5保险机构应按照财政部门关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的规定,及时报送承保理赔材料凭证。3.1.6保险机构每年2月1日前,必须按财政部门的结算要求,向县财政部门、县农业农村局提交上年财政年度结算申请报告及附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3.1.7保险机构应按照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评价的规定及时提供材料凭证接受评价。3.1.8保险机构应按时完成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农业保险相关工作。3.2规范服务。保险机构应主动高效服务农户购买农业保险需要,按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和省、市、县有关规定,规范开展承保理赔工作,并留存承保、理赔档案。3.2.1验标承保。(1)对单独出单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行全部验标承保;(2)对集体投保的种植业保险标的实行抽检,分户清单中投保的土地面积大于50亩的按照单独投保要求做好验标工作。3.2.2及时承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农业保险各险种的承保工作:(1)小麦等夏收作物在2月底前;(2)春玉米在每年5月底前;(3)水稻、玉米等秋收作物在8月底前;(4)能繁母猪、育肥猪、农机具、蔬菜大棚等地方特色、高效农业类险种,根据各类主体需求及时承保。3.2.3见费出单。在收到投保农户(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应缴保费后,及时出具相应的保险凭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3.2.4报案受理。设立24小时保险服务专线,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报案信息及时准确录入业务系统。3.2.5查勘时效。接到报案后需要进行现场查勘的,在24小时内开展现场查勘工作。查勘过程应当完整、规范,能够真实客观反映标的损失情况。3.2.6及时定责定损。种植业保险、森林保险发生全部损失的,应当在接到报案后10日内完成损失核定;发生部分损失的,应当在接到报案后20日内完成损失核定。养殖业保险应当在接到报案后3日内完成损失核定。3.2.7及时理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将应赔偿的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全部小麦不晚于8月底前,全部水稻、玉米年底前支付到户。3.2.8业务真实完整。承保理赔应真实、规范,档案材料符合财政、农业农村、保险监管等部门的规定。3.2.9公示要求。按规定在村级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公示栏等显著位置或通过政府公共网站、行业信息平台等方式,将组织投保的分户投保清单、分户定损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若接到对公示内容的反馈意见,应及时处理。3.3服务绩效3.3.1三大粮食作物承保率、育肥猪保险不低于省、市、县下达的年度指标。3.3.2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保障总额不低于上年。3.3.3农业保险费用率不高于省有关要求。3.3.4年度结案率95%以上,按已决赔款、已决案件数计算的理赔结案率不低于省、市、县下达的年度指标。3.3.5不得因拒绝承保、拖赔、惜赔等损害农民权益行为被农户投诉、举报、上访,理赔纠纷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妥善化解矛盾与争议。3.3.6按照要求和承诺建设健全基层服务体系和防灾减损工作机制等。3.4中选承保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选且不得转包。(三)付款方式与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依据财政部、省财政厅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制度,申请人须及时提供申请保费补贴报告以及必要的凭证材料,财政部门在审核检查无误的基础上拨付保险费补贴资金。履约保证金:壹佰万元/区域。中选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应当以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等形式从中选人的帐户转至遴选人指定账户,中选人也可以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四)培训要求投标人应及时完成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在业务素质和数量上要充分保障本项目相关条件及要求。★(五)履约验收履约验收主体为阜宁县财政局或阜宁县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履约验收时间为每年2月份,验收方式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和服务评价。各保险机构根据评价要求报送上一年度农业保险评价材料,自评得分90分及以上。省、市、县对农业保险绩效目标考核要求制定新标准的,按照最新标准执行。三、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保险单)严格执行省、市、县农业保险管理的规定,明确载明农业保险标的位置和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地方财政、中央财政等各方承担的保费比例及金额。否则,不给予保费补贴。四、其他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造假行为,遴选人将取消其投标(参选)资格,已中选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2、本次遴选过程中遴选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以及经遴选人同意的项目要求等有关文件材料,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中选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生产、生活费用均由中选供应商负责。五、应充分响应的技术规范和商务条款本文件所提出的各项要求、保险费支付、合同履行期限(承保合同期限)、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等重要商务要求,投标人应充分响应,否则遴选小组有权酌情认定为实质性或重大负偏离。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遴选小组按照遴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并按本遴选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选打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推荐5名中选候选人,得分相同的,由遴选人委托遴选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本项目同意联合体投标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的价格扣除。7、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二、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序号分部内容分项内容评分内容分值1服务能力(55分)基层服务网点保障1、设有完善的县级分支机构。截止遴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已在本次遴选项目区域内设有经监管部门批准同意经营农业保险的县级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不含营业部或营销服务部),得4分,承诺中选后设立的得2分;注:响应文件中需同时提供银保监局颁发的分支机构保险许可证(或银保监局官网查询保险许可证信息截图)和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4分2、设有完善的镇(街道、社区)级服务机构。截止遴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本次遴选项目区域内的镇(社区、街道)内设有营业网点的,每设立一个得3分,最多得12分,承诺中选后设立1个服务机构的,得1分,最多得4分。注:响应文件中需同时提供银保监局颁发的分支机构保险许可证(或银保监局官网查询保险许可证信息截图)和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12分服务队伍保障投标人在本次遴选项目区域内的分支机构设置农业保险责任部门、安排责任人员,落实核保、出单、查勘、核赔、定损、财务、统计、档案等人员,每有一名得2分,最多得10分。注:响应文件中需同时提供相关建立管理机构、岗位设置和服务队伍的情况证明及投标人(或上级公司)为其缴纳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缺项的,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若上述人员由社会人力资源公司外聘的,还需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或派遣)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10分投标人在遴选区域内配备村级农险协保员数量达30人以上,得2分,每增加20人再加1分,最高得5分。承诺中选后在3个月内配齐协保员的本项得2分。注:响应文件中需同时提供遴选区域村级农业保险协保员名单和协保合同协议。5分查勘车辆保障投标人在本次遴选项目区域内配备农险查勘车辆的,有1辆得2分,本项最多可得6分。注:响应文件中需同时提供农险查勘车辆的照片彩色扫描件和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或实际使用的财务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农险查勘车辆要求喷有“三农服务”或“理赔查勘”类似字样,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本项不得分。6分科技赋能能够利用卫星、网络、移动端开展农业保险线上化精准承保理赔服务,移动端业务程序能够显示保险标的位置,得1.5分;能够查验保险标的数量,得1.5分;能够实现查询保单情况的,得1分;查勘理赔资料能够直接上传的,得1分;最高得5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移动端业务程序照片、有关功能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缺项的,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5分公司偿付能力投标人总公司上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80%(含)-220%(含)得2分;220%以上的,得3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2024年4季度末偿付能力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或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截图,未提供或缺项的,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3分理赔结案率投标人或省级机构2024年度农业保险理赔结案率85%以上的,本项得分=理赔结案率×本项分值权重(最高5分);85%以下的,不得分。2024年度农业保险理赔结案率=2024年度农业保险结案数量/2024年度农业保险立案数量,立案、结案时间均应在2024年度内。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统计数据或投标人业务信息系统统计截图。5分产品创新能力投标人或其省公司(含其分支机构)近三年在江苏省内创新保险产品,每1个创新保护产品得1分,最高得5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江苏省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创新产品保护认定文件扫描件,未提供或缺项的,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5分2风险管控能力(20分)农业保险业务信息管理水平配备独立的农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可支持单独核算农业保险业务损益,具备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功能,能够直接导出承保(得1分)、理赔(得1分)、批改(得1分)、汇总(得1分)等数据。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农业保险信息系统有关功能截图,未提供或缺项的,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4分管理制度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制度、投诉管理制度、客户回访制度、内控合规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大灾应急预案,每项制度分别得1分,最高得6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有关制度,未提供或缺项的,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6分大灾风险分散(再保险)总公司签订协议得5分,其他不得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未提供或缺项的,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5分大灾风险分散(准备金)按照财政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规定,计提、使用、管理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上年度向省财政部门报送的大灾准备金的计提、使用、管理等情况报告,未提供或缺项的,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5分3服务方案(10分)组织推动方案结合本次遴选项目区域实际,拟定农业保险组织推动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置农业保险业务部门、镇村服务能力建设、宣传推动计划等。遴选小组综合评定认为方案能紧密结合实际、内容详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5分;方案较能结合实际、内容较丰富、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4分;方案基本能结合实际、内容较丰富、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5分承保理赔服务方案结合本次遴选项目区域实际,拟定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承保方案、理赔方案、公示方案、客户回访方案、争议处理方案等。评审专家综合评定认为方案能紧密结合实际、内容详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5分;方案较能结合实际、内容较丰富、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4分;方案基本能结合实际、内容较丰富、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5分4合规经营能力(15分)省级机构服务合规水平投标人的省级机构在2022年、2023年、2024年具有农业保险服务评价结果的,每有一个年度达到“优”等级得2分,每有一个年度达到“良”等级得1.2分,本项满分为6分;因没有承保政策性农险而没有参与评价的对应“良”等级分值。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省农业保险工作小组文件或提供没有开展服务的说明,不提供相关文件或情况说明的该项不得分。6分属地分机构服务合规水平投标人在2022年、2023年、2024年具有本次遴选项目区域内农业保险服务评价结果的,每有一个年度达到“优”等级得3分,每有一个年度达到“良”等级得1.8分,本项满分为9分;因没有承保政策性农险而没有参与评价的对应“良”等级分值。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遴选项目区域财政局或农业农村局或农险办对服务机构评价结果;未开展服务的提供情况说明。不提供评价结果或情况说明的该项不得分。9分序号分部内容分项内容评分内容分值1服务能力(55分)基层服务网点保障1、设有完善的县级分支机构。截止遴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已在本次遴选项目区域内设有经监管部门批准同意经营农业保险的县级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不含营业部或营销服务部),得4分,承诺中选后设立的得2分;注:响应文件中需同时提供银保监局颁发的分支机构保险许可证(或银保监局官网查询保险许可证信息截图)和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4分2、设有完善的镇(街道、社区)级服务机构。截止遴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本次遴选项目区域内的镇(社区、街道)内设有营业网点的,每设立一个得3分,最多得12分,承诺中选后设立1个服务机构的,得1分,最多得4分。注:响应文件中需同时提供银保监局颁发的分支机构保险许可证(或银保监局官网查询保险许可证信息截图)和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12分服务队伍保障投标人在本次遴选项目区域内的分支机构设置农业保险责任部门、安排责任人员,落实核保、出单、查勘、核赔、定损、财务、统计、档案等人员,每有一名得2分,最多得10分。注:响应文件中需同时提供相关建立管理机构、岗位设置和服务队伍的情况证明及投标人(或上级公司)为其缴纳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缺项的,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若上述人员由社会人力资源公司外聘的,还需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或派遣)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10分投标人在遴选区域内配备村级农险协保员数量达30人以上,得2分,每增加20人再加1分,最高得5分。承诺中选后在3个月内配齐协保员的本项得2分。注:响应文件中需同时提供遴选区域村级农业保险协保员名单和协保合同协议。5分查勘车辆保障投标人在本次遴选项目区域内配备农险查勘车辆的,有1辆得2分,本项最多可得6分。注:响应文件中需同时提供农险查勘车辆的照片彩色扫描件和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或实际使用的财务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农险查勘车辆要求喷有“三农服务”或“理赔查勘”类似字样,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本项不得分。6分科技赋能能够利用卫星、网络、移动端开展农业保险线上化精准承保理赔服务,移动端业务程序能够显示保险标的位置,得1.5分;能够查验保险标的数量,得1.5分;能够实现查询保单情况的,得1分;查勘理赔资料能够直接上传的,得1分;最高得5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移动端业务程序照片、有关功能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缺项的,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5分公司偿付能力投标人总公司上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80%(含)-220%(含)得2分;220%以上的,得3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2024年4季度末偿付能力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或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截图,未提供或缺项的,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3分理赔结案率投标人或省级机构2024年度农业保险理赔结案率85%以上的,本项得分=理赔结案率×本项分值权重(最高5分);85%以下的,不得分。2024年度农业保险理赔结案率=2024年度农业保险结案数量/2024年度农业保险立案数量,立案、结案时间均应在2024年度内。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统计数据或投标人业务信息系统统计截图。5分产品创新能力投标人或其省公司(含其分支机构)近三年在江苏省内创新保险产品,每1个创新保护产品得1分,最高得5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江苏省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创新产品保护认定文件扫描件,未提供或缺项的,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5分2风险管控能力(20分)农业保险业务信息管理水平配备独立的农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可支持单独核算农业保险业务损益,具备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功能,能够直接导出承保(得1分)、理赔(得1分)、批改(得1分)、汇总(得1分)等数据。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农业保险信息系统有关功能截图,未提供或缺项的,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4分管理制度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制度、投诉管理制度、客户回访制度、内控合规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大灾应急预案,每项制度分别得1分,最高得6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有关制度,未提供或缺项的,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6分大灾风险分散(再保险)总公司签订协议得5分,其他不得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未提供或缺项的,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5分大灾风险分散(准备金)按照财政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规定,计提、使用、管理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上年度向省财政部门报送的大灾准备金的计提、使用、管理等情况报告,未提供或缺项的,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5分3服务方案(10分)组织推动方案结合本次遴选项目区域实际,拟定农业保险组织推动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置农业保险业务部门、镇村服务能力建设、宣传推动计划等。遴选小组综合评定认为方案能紧密结合实际、内容详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5分;方案较能结合实际、内容较丰富、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4分;方案基本能结合实际、内容较丰富、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5分承保理赔服务方案结合本次遴选项目区域实际,拟定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承保方案、理赔方案、公示方案、客户回访方案、争议处理方案等。评审专家综合评定认为方案能紧密结合实际、内容详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5分;方案较能结合实际、内容较丰富、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4分;方案基本能结合实际、内容较丰富、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5分4合规经营能力(15分)省级机构服务合规水平投标人的省级机构在2022年、2023年、2024年具有农业保险服务评价结果的,每有一个年度达到“优”等级得2分,每有一个年度达到“良”等级得1.2分,本项满分为6分;因没有承保政策性农险而没有参与评价的对应“良”等级分值。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省农业保险工作小组文件或提供没有开展服务的说明,不提供相关文件或情况说明的该项不得分。6分属地分机构服务合规水平投标人在2022年、2023年、2024年具有本次遴选项目区域内农业保险服务评价结果的,每有一个年度达到“优”等级得3分,每有一个年度达到“良”等级得1.8分,本项满分为9分;因没有承保政策性农险而没有参与评价的对应“良”等级分值。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遴选项目区域财政局或农业农村局或农险办对服务机构评价结果;未开展服务的提供情况说明。不提供评价结果或情况说明的该项不得分。9分(二)定标办法1、最终得分为所有遴选小组成员的平均得分。最终取累计评审平均总得分高的前3名为中选候选人。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由遴选人委托遴选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响应文件满足遴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靠前的前5名投标人为本项目中选候选人。3、中选公告结束且确定为中选人后,按排名顺序在遴选人指定时间至遴选人指定地点进行选包,每个中选人只能选取一个区域(标包),排名在前的优先选择。4、遴选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对不中选的候选人,遴选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响应文件目录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详见格式)七、法人授权书八、投标函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一、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二、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三、开标一览表十四、与评审标准相关材料十五、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原件扫描件;(2)投标人省公司符合江苏省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公布江苏省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苏银保监办〔2021〕28号))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3)上级公司(总公司)授权文件原件扫描件(如有)【若投标人为保险机构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选时还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总公司)对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加本遴选项目投标的授权文件,并承诺在本遴选项目过程中对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一切投标行为承担连带责任。】;(4)参选承诺书我公司郑重声明:1、我单位承诺只允许一家公司或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遴选;2、我单位承诺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遴选项目投标;3、我单位承诺有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承保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4、我单位承诺没有因农业保险业务违法违规在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处罚期内的,以及因农业保险绩效考评取消财政补贴资格期内。5、我单位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遴选项目投标。6、我单位承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我单位承诺已满足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1】42号)文件第四条第三款相关规定:7.1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7.2具有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7.3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7.4我公司或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7.5业务管理系统能够直接导出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批改等数据,并于月度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完整准确的原始数据信息;7.6设置农业保险责任部门,并配备必要的农业、保险等相关专业人员,具有较强的农业保险经营和风险管理能力,能够满足农业保险业务管理和服务的需要;7.7我公司或总公司是在苏财金【2021】42号通知文件印发前开业的承保机构(或苏财金【2021】42号通知文件印发后开业,但开业时间已达5年(含)以上)。如我公司达不到以上规定要求,则视为我公司出具的承诺书为虚假材料,我单位愿意接收监管部门的相应处罚,本项目的遴选人可以取消我单位的参选资格和/或中选资格。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七、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320923-XHGL-G2025-0009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八、投标函致:阜宁县农业保险工作小组根据贵方的JSZC-320923-XHGL-G2025-0009号遴选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遴选的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保证合法合规参加本次遴选活动,按遴选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2.我方同意按遴选文件的服务要求,提供优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并确认全部遴选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和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并保证执行遴选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次遴选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5.我方同意遴选文件规定的招标程序、评标办法,并认同据此产生的评标结果;6.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提交遴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响应文件有效期),如中选,有效期将延长至合同终止日为止;7.我方的响应文件在开启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并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8.我方认可贵方决定的中选单位,认可贵方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参选单位;9.如果我方中选,将保证履行遴选文件中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遴选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保险服务合同;10.我方明白并同意我方如果在本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在接到中选通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贵方有权另选中选单位。11.与本遴选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阜宁县农业保险工作小组组织的采购编号为JSZC-320923-XHGL-G2025-0009,(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或不一致或填写有误,将不享受扶持政策。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十一、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遴选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备注1服务时间2付款方式3 培训要求4 履约验收 …… 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二、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遴选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 偏离备注1服务范围 2服务要求 3组织及业务管理 4规范服务 5服务绩效 6中选承保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选且不得转包 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三、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投标总报价(大写):小写: (人民币:元)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本项目报价是根据省、市、县下发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固定保险费率及实际完成承保业务情况据实进行计取,为此项目无需竞价。因系统模板设置原因,请供应商在本项目开标一览表中报价统一填写1。十四、与评审标准相关内容1、服务能力1.1基层服务网点保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1.2 服务队伍保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1.3查勘车辆保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1.4科技赋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1.5公司偿付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1.6理赔结案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1.7 产品创新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2、风险管控能力2.1农业保险业务信息管理水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2.2管理制度...2.3大灾风险分散(再保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2.4大灾风险分散(准备金)...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3、合规经营能力3.1省级机构服务合规水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3.2属地机构服务合规水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4、服务方案4.1组织推动方案4.2承保理赔服务方案注:格式由投标人应按遴选文件中具体评审细则逐项列明,凡评分说明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支撑数据均需提供。十五、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为营造我市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无涉及政府采购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我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无因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不良记录;(三)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维护和更新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中与本单位相关的信息;(五)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自觉维护政府采购交易的良好秩序,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六)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七)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失信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八)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遴选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 政策性农业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