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审计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5)



通州区2024年第二批及2025年第一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审计服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11225210200015985-XM001
二、项目名称:通州区2024年第二批及2025年第一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审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通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睿海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路3号1幢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通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睿海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路3号1幢
91110112102454740H、91110113MA04H1EX5K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优惠率
优惠条件
服务要求

北京通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睿海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0.29%

自受托审计工作之日起至出具最终审计报告,并完成审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等履行完毕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

项目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北京市审计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开展通州区2024年第二批及2025年第一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的结算审计、决算审计工作。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委托项目移交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审计、签订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计,对项目实际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等相关费用。
合同履行日期:自受托审计工作之日起至出具最终审计报告,并完成审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等履行完毕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闫辉群、陈立荣、杨建科、张芳、顾俊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805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下浮20%后向中标人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3.本项目暂定合同金额为1594542.00元。
4.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88.35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9号        
联系方式:赵工,010-69556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7号国侨宾馆539室            
联系方式:李威,010-88358116转8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威
电 话:  010-88358116转860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通州区2024年第二批及2025年第一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审计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14:19

评审专家名单
闫辉群、陈立荣、杨建科、张芳、顾俊凤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威

项目联系电话
010-88358116转8609

采购单位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69546622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7号国侨宾馆53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88358116转8609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招标文件.pdf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北京通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睿海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联合体参加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通州区2024年第二批及2025年第一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审计服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通州区2024年第二批及2025年第一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审计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通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32人,营业收入为537.70万元,资产总额为157.8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通州区2024年第二批及2025年第一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审计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睿海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入为391.92万元,资产总额为278.07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通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5月8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选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北京通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5月8日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通州区2024年第二批及2025年第一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审计服务项目编号/包号:11011225210200015985-XM001/1采购人: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4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注:采购文件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适用于本项目,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1011225210200015985-XM0012.项目名称:通州区2024年第二批及2025年第一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审计服务3.项目预算金额:188.0434万元、项目最高限价:188.0434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通州区2024年第二批及2025年第一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审计服务188.0434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北京市审计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开展通州区2024年第二批及2025年第一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的结算审计、决算审计工作。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委托项目移交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审计、签订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计,对项目实际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等相关费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5.合同履行期限:自受托审计工作之日起至出具最终审计报告,并完成审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等履行完毕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注册于本单位或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注册于本单位;3)供应商应未从事或未从事过通州区2024年第二批及2025年第一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的以下服务:概算评审、预算评审、招标控制价编制、造价咨询工作,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7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5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五里店258号2幢(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五里店办公区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7)《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8)《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22〕31号);(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0)《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11)《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12)《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13)其他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电子开标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9号联系方式:赵工010-695566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7号国侨宾馆539室联系方式:李威010-88358116转860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威电话:010-88358116转860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包不适用。□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__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____。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_。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通州区2024年第二批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2025年第一批老旧小区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综合整治项目审计服务〔2011〕300号)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本项目最高限价参照北京市通州区审计局、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条款号条目内容11.2投标报价知》(通审文〔2024〕6号),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计费基数×固定费率计算得出,其中本项目总费率为0.304%,结算审核费率为1.9‰,决算审核费率为1.14‰。投标人投标报价所报总费率不得高于0.304%,结算审核费率不得高于1.9‰,决算审核费率不得高于1.14‰,高于以上费率的为无效投标。按投标人投标报价所报费率对应测算费用的合计金额高于第一章《投标邀请》中项目最高限价的同样为无效投标。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12.8.2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_____。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8.2解密时间解密时间:30分钟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方案得分高者为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均相同的,以团队人员情况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25.6政采贷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8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26.1.1询问询问提出形式:以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88358116转8609;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7号国侨宾馆539室。27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条款号条目内容■中标人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机构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下浮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服务20%依据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0%1.50%1.00%100-5001.10%0.80%0.70%500-10000.80%0.45%0.55%1000-50000.50%0.25%0.35%5000-100000.25%0.10%0.20%10000-500000.05%0.05%0.05%50000-1000000.035%0.035%0.035%100000-5000000.008%0.008%0.008%500000-10000000.006%0.006%0.006%1000000以上0.004%0.004%0.004%注:①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时保留两位小数。②代理费依据中标金额按“服务招标”费率计算标准取费。缴纳时间: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上述的取费标准,将代理费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5.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5.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1中小企业定义: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正版软件5.4.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5.5.1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5.6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5.6.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7采购需求标准5.7.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7.2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1.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愿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做无效处理。1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保函在线办理。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12.4投标人除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12.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6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7.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2.7.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7.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2.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8.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8.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4.2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本项目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5.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除外。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2本项目开标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18.3开标过程将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确认。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义或确认一览表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9资格审查19.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中标人。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5.6“政采贷”融资指引: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6询问与质疑26.1询问26.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提出形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6.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质疑26.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表2-2项规定。3、本表序号2-3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2-2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投标人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2-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注: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均应当提供资质证书电子件或电子证照。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获取招标文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所参与包的招标文件。注: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获取文件即视为满足要求。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7★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8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9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1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11串通投标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其投标无效。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无,按下述2.4.2-2.4.8项规定修正。2.4.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4.8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2.5.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3.2.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二、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商务部分人事、内控、质量管理、档案管理(4分)27分本项最多得4分,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管理制度,每缺少一项扣1分,如某一项管理制度未能达到相关行业平均水准或不能满足本项目的基本需求的扣0.5分,最低得0分。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项目负责人所承接的结算审计或者决算审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项目负责人业绩无年限要求。业绩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扫描件:体现业绩合同金额、委托人、服务内容等相关内容的页面及签章页及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等信息的成果文件关键页。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1分)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10年(含)以上得1分,10年以下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分。项目负责人职称(2分)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得2分;具备中级职称得1分;具备初级职称或无职称或未提供职称证明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2分。证明材料为职称证书扫描件。团队人员情况(9分)除项目负责人外,在满足采购需求(至少有2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2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注册造价工程师得1分,最多得2分;每增加1个注册会计师得1分,最多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组织机构合理、配备人员数量充足,团队人员经验丰富、岗位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得5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团队组织结构欠合理,配备人员数量满足需求但团队人员经验匮乏,岗位职责不够清晰,分工欠合理,得3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团队组织结构较差,配备人员数量满足需求但团队人员较差,岗位职责不清晰,分工不明确,得0分。未提供相应人员得0分;本项最多得5分。业绩(9分)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04月01日至今)结算审计、决算审计业绩,业绩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扫描件:体现业绩合同金额、委托人、服务内容等相关内容的页面及签章页。注:一个完整业绩须包含结算审计和决算审计两项服务内容,可为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两个不同项目,具备一个完整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未提供或业绩不完整不得分。2技术部分审计工作方案(13分)63分1)项目工作方案有明确且细致的总体思路,工作措施、沟通机制有很强的针对性、紧扣项目要求关键点,技术措施合理,计划安排完善,工作质量保障措施(内部审核)等方面能够满足且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13分;2)项目工作方案的总体思路清晰,工作措施、沟通机制有针对性、紧扣项目要求关键点,技术措施较为合理,计划安排完善,工作质量保障措施(内部审核)等方面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标准,得10分;3)项目工作方案的总体思路较为清晰,工作措施、沟通机制有一定的针对性、满足项目要求关键点,技术措施有可行性,计划安排合理,工作质量保障措施(内部审核)等方面能够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7分;4)项目工作方案有大致的总体思路,工作措施、沟通机制、技术措施、计划安排及工作质量保障措施(内部审核)等方面能够大致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3分;5)未提供本部分内容的,得0分。审计内容及重点(10分)1)内容及重点划分清晰,并且能对评审内容及重点进行逐条的深入分析,详细表述每一步评审内容中的重点、难点,并提出相应的措施或举措,且表述明确,合理可行的,得10分;2)内容及重点划分清晰,并且能对评审内容及重点进行逐条的深入分析,表述每一步评审内容中的重点、难点,并提出相应的措施或举措,且表述明确,较为合理可行,得7分;3)内容及重点有所划分,并且能对评审内容及重点进行逐条的分析,表述评审内容中的重点、难点,并提出相应的措施或举措,且有一定可行性的,得4分;4)内容及重点表述不明显,未能对评审内容及重点进行分析,合理、可行性不强的,得1分;5)未提供本部分内容的,得0分。审计进度及控制措施(9分)1)进度及控制措施全面、到位,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得9分;2)进度及控制措施明确,基本到位、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得6分;3)进度及控制措施不够明确、操作性不强,得3分;4)未提供本部分内容,得0分。质量控制措施(9分)1)质量控制措施全面、明确、合理、高效,能极大程度保障服务质量,得9分;2)内容全面,措施明确、合理可行,能保障常规服务质量,得7分;3)内容全面,措施基本明确,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得4分;4)内容不全,措施不够明确,可行性不强得1分;5)未提供本部分内容,得0分。沟通方案及措施(9分)1)在执行项目的过程中,沟通方案及措施明确、合理、切实有效,可达到沟通事项一步到位,能够有效降低时间及人员成本,且不容易出现沟通障碍的,得9分;2)沟通措施明确,合理,切实有效,能够节约时间及人员成本,减少沟通障碍的,得7分;3)沟通措施基本明确,比较合理、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得4分;4)沟通措施不够到位、不够明确,可操作性不强,得1分。5)未提供本部分内容,得0分。审计争议处理措施(8分)1)如评审时出现争议,投标人需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措施方案完善、可行性强,能够高效、妥善的解决争议事项,且不会给采购方制造不必要的麻烦,得8分;2)出现争议时的处理措施较为完善,能够及时有效的进行争议处理,得5分;3)处理措施有所欠缺,不能达到预期标准的或未提供本部分内容的,得2分。4)未提供本部分内容,得0分。服务承诺(5分)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做出相关承诺,包括:时效、质量、人员、保密、合法合规五部分承诺;提供齐全,且能够确实有效保障采购人利益的,得5分;每少一部分承诺或该部分承诺无实际效果的扣1分,最低得0分。3价格部分投标报价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投标报价指总费率。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及2.5。合计100资格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类型备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重要指标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重要指标格式见《投标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投标人资格声明书》。重要指标文件格式》1.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重要指标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重要指标/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重要指标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1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表2-2项规定。3、本表序号2-3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重要指标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2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投标人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重要指标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2.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注: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均应当提供资质证书电子件或电子证照。重要指标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获取招标文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所参与包的招标文件。注: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获取文件即视为满足要求。重要指标评审方式:定性;明暗标设定:明标;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类型备注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重要指标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重要指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重要指标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重要指标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重要指标6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重要指标7★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重要指标8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重要指标8报价的修正(如有)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重要指标9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重要指标10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重要指标11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重要指标12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重要指标13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重要指标13其他无效情形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重要指标评审方式:定性;明暗标设定:明标;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打分方式打分规则设置分值备注1人事、内控、质量管理、档案管理本项最多得4分,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管理制度,每缺少一项扣1分,如某一项管理制度未能达到相关行业平均水准或不能满足本项目的基本需求的扣0.5分,最低得0分。手工打分最低分:0分,最高分:4分4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所承接的结算审计或者决算审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项目负责人业绩无年限要求。业绩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扫描件:体现业绩合同金额、委托人、服务内容等相关内容的页面及签章页及步长打分步长打分递增分值设置为1分,最低分:0分,最高分:2分22项目负责人业绩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等信息的成果文件关键页。步长打分步长打分递增分值设置为1分,最低分:0分,最高分:2分23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10年(含)以上得1分,10年以下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分。固定分值该评审因素只能选择以下分值一种打分:0分,1分14项目负责人职称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得2分;具备中级职称得1分;具备初级职称或无职称或未提供职称证明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2分。证明材料为职称证书扫描件。固定分值该评审因素只能选择以下分值一种打分:0分,1分,2分25团队人员情况-1除项目负责人外,在满足采购需求(至少有2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2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注册造价工程师得1分,最多得2分;每增加1个注册会计师得1分,最多得2分;本项最多固定分值该评审因素只能选择以下分值一种打分:0分,1分,2分,3分,4分45团队人员情况-1得4分。固定分值该评审因素只能选择以下分值一种打分:0分,1分,2分,3分,4分46团队人员情况-2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组织机构合理、配备人员数量充足,团队人员经验丰富、岗位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得5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团队组织结构欠合理,配备人员数量满足需求但团队人员经验匮乏,岗位职责不够清晰,分工欠合理,得3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团队组织结构较差,配备人员数量满足需求但团队人员较差,岗位职责不清晰,分工不明确,得0分。未提供相应人员得0分;本项最多得5分。固定分值该评审因素只能选择以下分值一种打分:0分,3分,5分57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04月01日至今)结算审计、决算审计业绩,业绩须提步长打分步长打分递增分值设置为3分,最低分:0分,最高分:9分97业绩供如下证明材料扫描件:体现业绩合同金额、委托人、服务内容等相关内容的页面及签章页。注:一个完整业绩须包含结算审计和决算审计两项服务内容,可为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两个不同项目,具备一个完整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未提供或业绩不完整不得分。步长打分步长打分递增分值设置为3分,最低分:0分,最高分:9分98审计工作方案1)项目工作方案有明确且细致的总体思路,工作措施、沟通机制有很强的针对性、紧扣项目要求关键点,技术措施合理,计划安排完善,工作质量保障措施(内部审核)等方面能够满足且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13分;2)项目工作方案的固定分值该评审因素只能选择以下分值一种打分:0分,3分,7分,10分,13分138审计工作方案总体思路清晰,工作措施、沟通机制有针对性、紧扣项目要求关键点,技术措施较为合理,计划安排完善,工作质量保障措施(内部审核)等方面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标准,得10分;3)项目工作方案的总体思路较为清晰,工作措施、沟通机制有一定的针对性、满足项目要求关键点,技术措施有可行性,计划安排合理,工作质量保障措施(内部审核)等方面能够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7分;4)项目工作方案有大致的总体思路,工作措施、沟通机制、技术措施、计划安排及工作质量保障措施(内部审核)等方面能够大致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3分;5)未提供本部分内容的,得0分。固定分值该评审因素只能选择以下分值一种打分:0分,3分,7分,10分,13分139审计内容及重点1)内容及重点划分清晰,并且能对评审内容及重点进行逐条的深入分析,详细表述每一步评审内容中的重点、难点,并提出相应的措施或举措,且表述明确,合理可行的,得10分;2)内容及重点划分清晰,并且能对评审内容及重点进行逐条的深入分析,表述每一步评审内容中的重点、难点,并提出相应的措施或举措,且表述明确,较为合理可行,得7分;3)内容及重点有所划分,并且能对评审内容及重点进行逐条的分析,表述固定分值该评审因素只能选择以下分值一种打分:0分,1分,4分,7分,10分109审计内容及重点评审内容中的重点、难点,并提出相应的措施或举措,且有一定可行性的,得4分;4)内容及重点表述不明显,未能对评审内容及重点进行分析,合理、可行性不强的,得1分;5)未提供本部分内容的,得0分。固定分值该评审因素只能选择以下分值一种打分:0分,1分,4分,7分,10分1010审计进度及控制措施1)进度及控制措施全面、到位,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得9分;2)进度及控制措施明确,基本到位、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得6分;3)进度及控制措施不够明确、操作性不强,得3分;4)未提供本部分内容,得0分。固定分值该评审因素只能选择以下分值一种打分:0分,3分,6分,9分911质量控制措施1)质量控制措施全面、明确、合理、高效,能极大程度保障服务质量,得9分;2)内容全面,固定分值该评审因素只能选择以下分值一种打分:0分,1分,4分,7分,9分911质量控制措施措施明确、合理可行,能保障常规服务质量,得7分;3)内容全面,措施基本明确,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得4分;4)内容不全,措施不够明确,可行性不强得1分;5)未提供本部分内容,得0分。固定分值该评审因素只能选择以下分值一种打分:0分,1分,4分,7分,9分912沟通方案及措施1)在执行项目的过程中,沟通方案及措施明确、合理、切实有效,可达到沟通事项一步到位,能够有效降低时间及人员成本,且不容易出现沟通障碍的,得9分;2)沟通措施明确,合理,切实有效,能够节约时间及人员成本,减少沟通障碍的,得7分;3)沟通措施基本明确,比较合理、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得4分;4)沟固定分值该评审因素只能选择以下分值一种打分:0分,1分,4分,7分,9分912沟通方案及措施通措施不够到位、不够明确,可操作性不强,得1分。5)未提供本部分内容,得0分。固定分值该评审因素只能选择以下分值一种打分:0分,1分,4分,7分,9分913审计争议处理措施1)如评审时出现争议,投标人需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措施方案完善、可行性强,能够高效、妥善的解决争议事项,且不会给采购方制造不必要的麻烦,得8分;2)出现争议时的处理措施较为完善,能够及时有效的进行争议处理,得5分;3)处理措施有所欠缺,不能达到预期标准的或未提供本部分内容的,得2分。4)未提供本部分内容,得0分。固定分值该评审因素只能选择以下分值一种打分:0分,2分,5分,8分814服务承诺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做出相关承诺,包括:时手工打分最低分:0分,最高分:5分514服务承诺效、质量、人员、保密、合法合规五部分承诺;提供齐全,且能够确实有效保障采购人利益的,得5分;每少一部分承诺或该部分承诺无实际效果的扣1分,最低得0分。手工打分最低分:0分,最高分:5分5评审方式:定量;明暗标设定:明标;满分:90分;价格评分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为基准价得分算法手工输入法M=10(价格评价分项满分值),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进行计算,手工输入投标人的价格得分。5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投标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审计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