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办公楼外墙保温中标结果公示(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



省药监局办公楼外墙保温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省药监局办公楼外墙保温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6-03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000-23068
二 、 项目名称:省药监局办公楼外墙保温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省药监局办公楼外墙保温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润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绥化西街19-1号508房间
中标(成交)金额:1,378,800(元)
评审总得分:92.5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省药监局办公楼外墙保温项目
工程类
名称: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楼外墙保温项目(B08010000房屋修缮)
施工范围: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楼外墙保温项目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39日历天
项目经理:梁宏川
执业证书信息:辽22111199173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毕万里、李晓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省药监局办公楼外墙保温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2,65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和十纬路16号
联系方式:15640299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白塔河路6-1号K01号楼1310 房间
联系方式:024-31038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靖
电      话:024-31038689
十、附件
采购文件: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楼外墙保温项目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版)5.21.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省药监局办公楼外墙保温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润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2.其他:确保工程质量承诺书.png
3.其他: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png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工程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楼外墙保温项目项目编号:JH25-210000-23068编制单位: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一章供应商须知5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3第三章图纸、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56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60第五章评审办法61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681.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楼外墙保温项目的2.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楼外墙保温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5-210000-23068项目名称: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楼外墙保温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1,382,300.00元最高限价:1,382,300.00元采购需求:查看合同履约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工程类项目。(2)中小企业单位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本项目为工程采购,要求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建筑业”。(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投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5月21日17时00分至2025年05月2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电子文件递交至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沈阳数字经济产业园K01栋四楼开标室)六、开启时间:2025年06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电子文件递交至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沈阳数字经济产业园K01栋四楼开标室)※重要提示:供应商在获取文件及上传文件的过程中,不同供应商若使用相同的IP地址获取文件或上传文件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围标串标或响应无效。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质疑函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九、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办理CA后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投标报名,详情请参考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2.本项目供应商需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报价,也可以在供应商单位自行操作解密报价。3.本项目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响应文件及填写响应报价。4.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报价解密(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价解密,按无效响应处理。)★5.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6.本项目须提供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1份(U盘),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7.※重要提示:供应商在获取文件及上传文件的过程中,不同供应商若使用相同的IP地址获取文件或上传文件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围标串标或响应无效。备注:具体详见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沈阳市和平和十纬路16号联系电话:156402996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沈阳数字经济产业园沈阳数字经济产业园K01栋1310室联系方式:024-31038689邮箱地址:hzjshenyang@163.com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贸易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账号:330100110920007909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靖电话:024-310386893.第一章供应商须知3.1.一供应商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 址:沈阳市和平和十纬路16号 联系人:贾福强电 话:15640299666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沈阳数字经济产业园K01栋1310室联系人:杨靖电 话:024-310386891.3.4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投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R是£否1.3.6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 R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是R否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项目预算金额:1,382,300.00元最高限价金额:1,382,300.00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4计量单位R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6.1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R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11.3样品或演示R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R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12.1响应报价货币要求R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13.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5.1响应有效期 90 日历日16.1响应文件份数及签章要求1.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2.本项目须提供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1份(U盘),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1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1、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关于响应文件递交:根据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了电子文件但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加密备份文件的,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须自行准备电子设备)。4、最终报价时限:通知最终报价后30分钟之内完成(供应商须自行准备电子设备)。5、关于解密设备:供应商可自行在本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遇系统故障将顺延解密时间。6、关于未使用的电子备份文件如何领取: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电子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项目结束之后现场领取,未能现场领取的供应商自行到代理公司领取。以邮件形式发送的无需退还,系统无问题自动作废。20.1磋商会议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2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2 人组成,共 3 人。24.1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样品:1、样品评审办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1、演示评审办法: 2、演示评审标准: 29.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3 家33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家R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37.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R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金额的3%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签订合同的同时递交给采购人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合同履约完成后转为质保金,质保期为24个月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38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R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支付形式:电汇开 户 名: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贸易中心支行账 号:3301001109200079095支付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备注:采购代理服务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41.3质疑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质疑函或书面纸质质疑函联系单位: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杨靖 联系电话:024-31038689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沈阳数字经济产业园K01栋1310室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其他要求1.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3.辽宁政府采购平台运维机构服务电话:400-12885884.上传电子文件需要一定的时间,请供应商把握好时间。上传后可联系网站运维机构查询是否成功。5.原则上报价解密时间时长为30分钟,报价解密超过限制时间未完成且无正当理由,视为投标无效。6.电子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如需以邮寄的方式递交的,请供应商(供应商)确保在开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可提前告知代理机构邮寄事项;电子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河路6-1号沈阳数字经济产业园K01号楼1310 房间)收件人:杨靖电话:024-31038689;※以邮寄方式送达的电子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供应商)已默认文件密封完整,因邮寄文件产生一切后果由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7.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启用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并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8.因供应商(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到达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磋商、谈判)会议的,请供应商(供应商)提前下载安装腾讯视频会议APP,以腾讯视频会议形式或语音形式,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供应商)进行(磋商/谈判)。22.2.3其他不良行为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和评 标委员会将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投标按作废标处理,并按相 关规定予以处罚: 1.1 几个供应商同属于一个母公司、由同一股东控股或者母子 公司同时参加投标; 1.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个人编制的; 1.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1.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6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7 不同供应商的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8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1.9 不同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或者上传响应文件IP地址一致且不能说明理由的; 1.10 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形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3.2.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条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3.3.三采购文件8.采购文件构成8.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采购公告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图纸、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3.4.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图纸、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该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0.3响应文件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工期、响应有效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0.4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图纸、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12.响应报价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2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供应商应按第三章中“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响应报价说明”的要求进行报价。12.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修改响应函中的响应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12.4要求只能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5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磋商保证金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磋商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7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8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3.5.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3.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5.响应有效期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如未按规定递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5.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7.加密备份文件(U盘)的密封和标记17.1供应商应将加密备份文件(U盘)密封,并进行包封。17.2包装封皮上应:(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2)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7.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加密备份文件(U盘)将被拒绝接收。17.4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4备份文件的退还: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项目评审结束后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将做好记录存档。3.6.六磋商及评审★20.磋商会议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磋商。20.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加密备份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20.3电子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0.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0.5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磋商小组21.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磋商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22.资格审查22.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23.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样品及演示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样品或演示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25.响应文件的澄清25.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执行。★26.磋商26.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6.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6.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7.最后报价27.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27.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8.响应无效28.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8.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29.比较与评价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9.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9.2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9.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3-5%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5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30.终止本次磋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须知27.2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31.1除第34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具体处理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31.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1.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2.保密原则3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7.七确定成交33.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3条。★34.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5.成交通知书3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6.签订合同3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7.履约保证金37.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7.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7.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8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9.廉洁自律规定3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40.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41.质疑与接收4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41.3条。42.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一、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格式1加密备份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12响应文件的封皮23响应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4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65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6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7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9其它资格证明文件:(1)资质证书(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投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项目经理(建造师)承诺书(格式9)910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10/1111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响应函122报价一览表133确保工程质量承诺书14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55商务条款偏离表166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77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18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施工组织设计192项目管理机构20......重要提示: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格式1加密备份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电子备份文件所响应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格式2响应文件的封皮响应文件所响应包号:第001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格式3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1.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4.2.格式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9项目经理(建造师)承诺书致:(采购人)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0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管理规定》同时废止。格式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4.3.格式12响应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份、加密备份文件份、《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份。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在中标(成交)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服务费(适用于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7)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8)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日期:格式13报价一览表包号:001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工程名称响应总价合同履约期限质量标准备注小写:大写:注:1、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现场填报)。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4确保工程质量承诺书(采购人):我单位在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中,有幸成交,非常感谢评委及建设单位的信任,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除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及履约合同内容外,并对工程质量有如下承诺:在此工程施工中,一定要精心组织、精心策划,编排好相应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合同期目标的实现。在此项工程施工中,严把材料质量关,决不偷工减料,以一流的施工,创一流的质量。调动我方积极因素,做到小毛病不放过,大事故不出现,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工程竣工后,我方将负责日的工程质量无偿保修,以优质的服务,实现我们忠实的承诺。以上是我单位对该工程的质量承诺,若在施工中我方达不到甲方要求及我方承诺标准,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与我方有直接责任时,我方愿按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接受处罚。严重时,甘愿受法律法规处罚,并自动撤出现场。承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4.格式1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响应报价说明,以及其他有关内容填报,同时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有关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填写,清单封面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格式16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合同履约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2履约地点:沈阳市和平和十纬路16号(采购人指定地点)★3质量标准:合格,按图纸及现行有效的国家及地方标准及规范要求等★4合同方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成交金额的60%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验收合格、结算完成后,付至工程结算金额的100%。★6报价方式: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包装运输、施工技术、成品保护、工程质量及材料检验试验、调试、验收、样品、水电费、采保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利润、规费、承包管理费、税金、冬雨季施工等各项因素和市场价格变动风险,依据有关规定,并结合供应商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自主报价★7工程保修期:24个月★8质保金: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成交金额的3%。)★9缺陷责任期:24个月 ★10施工现场要求:(1)成交供应商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事先要征得采购人代表同意。对施工现场地下的各种管线及周围建筑物需采取有效保护措施。(2)如造成损坏及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和事故,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和损失。★11施工安全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和技术人员在场,做好施工方案安全和突发性事故预案,出现一切安全问题,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12施工水、电费:施工用电、用水由采购人按规定提供到施工现场,具体线路及日常使用和维护由中标方负责,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含在响应报价之中)。★13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承包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需经采购人认可批准后方可采购和使用。响应时选用的材料如不符合工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时必须予以更换,但材料价格及涉及的其它费用均不做调整。★14违约责任:(1)供应商中标后,不得擅自将工程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逾期竣工一天,承包人须支付合同额1%的违约金。(3)若达不到承诺的质量标准,进行违约经济处罚,违约处罚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5‰。(4)因承包人责任,导致发包人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全额退还发包人所支付的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并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发包人不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应在在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赔偿发包人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少于发包人所 遭受的实际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且承包人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15安全生产措施及责任:(1)供应商应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2)供应商应按照法律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并提供劳动保护,并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供应商雇佣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的,供应商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3)施工安全防护的专项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供应商应对其由于安全防护专项费用和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4)由于供应商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16响应有效期:90天17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说明: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7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8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我单位承诺:加密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如启用备份文件,我公司将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共同对使用情况进行签字确认,并同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存储的备份文件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特此说明注: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一份此承诺函原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9施工组织设计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制作施工方案,格式自拟。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 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安排。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4.5.格式20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 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建筑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1.1.1.1.1.岗位名称1.1.1.1.21.1.1.1.3.姓 名1.1.1.1.41.1.1.1.5.年 龄1.1.1.1.61.1.1.1.7.性 别1.1.1.1.81.1.1.1.9.毕业学校1.1.1.1.101.1.1.1.11.学历和专业1.1.1.1.121.1.1.1.13.毕业时间1.1.1.1.141.1.1.1.15.拥有的执业资格1.1.1.1.161.1.1.1.17.专业职称1.1.1.1.181.1.1.1.19.执业资格证书编号1.1.1.1.201.1.1.1.21.工作年限1.1.1.1.221.1.1.1.23.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1.1.1.1.245.第三章图纸、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图纸(另附)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楼外墙保温工程标段: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楼外墙保温工程第 1 页 共 3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机械费外墙1 涂料外墙1011608002001铲除涂料面 抹灰面油漆涂料1.原墙面清理10m2121.972011201001002一般抹灰 外墙 (14+6mm)1.1:3水泥砂浆局部50%修补处理100m26.13011001003022墙面 抗裂保护层 玻纤网格布抗裂砂浆 厚度 4mm2.6厚林面胶浆,中间压入一层耐碱玻纤网布 100m212.24011407001007外墙丙烯酸酯涂料 墙面 二遍3.刮柔性耐水腻子4.喷或滚刷底涂料5.喷或滚刷面层涂料(分两遍涂装)100m212.2外墙1 外墙保温真石漆外墙1011608002002铲除涂料面 抹灰面油漆涂料(1)原墙面清理10m2307.682010903002019墙面涂膜防水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1.5mm厚(2)1.5厚聚合物防水涂料100m230.773011001003037墙面 聚苯乙烯板 厚度 100mm(含2个门洞顶)(3)100厚聚苯板保温层(B1级,密度20kg/m3),配套胶粘剂粘贴,辅锚栓固定100m224.594011001003038墙面 岩棉板 厚度 100mm100m22.585011001003039墙面 聚苯板保温层 厚度 30mm门窗侧边+女儿墙上顶100m24.386011001003040墙面 抗裂保护层 玻纤网格布抗裂砂浆 厚度 4mm(4)6厚林面胶浆,中间压入一层耐碱玻纤网布 100m230.887011406001023真石漆 墙面(5)刮柔性耐水腻子(6)喷或滚刷底层真石漆(7)喷或滚刷面层真石漆两遍100m230.88散水 细石混凝土散水1011101001009加浆抹灰随捣随抹 5mm上撒1:1水泥砂子压实赶光100m21.792010404001016预拌混凝土 地面垫层(1)150厚C20细石混凝土10m32.683011702001001现浇混凝土模板 基础垫层 复合模板100m20.32本页小计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楼外墙保温工程标段: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楼外墙保温工程第 2 页 共 3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机械费4010902003010刚性防水 分隔缝 细石混凝土面40mm厚纵向6m左右分格,及转角等阳角、阴角位置设置。缝宽20mmm(油膏嵌缝)100m2.375011602001001混凝土构件拆除 混凝土地面原散水面层及结构层拆除150厚m326.81屋面 不上人保温屋面1011101001001平面砂浆找平层 混凝土或硬基层上 20mm(1)20厚1:2.5或M15 水泥砂浆保护层100m20.832040306002005塑料薄膜层(2)隔离层:0.4厚聚乙烯膜一层100m20.833010902001010改性沥青卷材 热熔法一层(3)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一层3厚100m20.834010902001011改性沥青卷材 热熔法每增一层(3)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一层3厚100m20.835011607002001防水层拆除 卷材防水层(4)原防水拆除10m28.3其它项目1030408004002钢制槽式桥架安装 宽+高≤400mm300*10010m3.32031002001001管道支架制作、安装 一般管架100kg1.133010807005002不锈钢防盗格栅窗拆除一层外窗护栏拆除100m20.844010807005003不锈钢防盗格栅窗安装新做安装100m20.845011102002004打胶所有窗口打胶100m21.246030701003007墙上式空调器安装 质量≤0.1t空调室外机施工拆除台1257030701003027墙上式空调器安装 质量≤0.1t空调室外机重新安装台1258031001006197空调凝结水塑料管(热熔连接) 外径50mm内10m519011612001002原变形缝拆除10m7.810010902008015变形缝盖板 铝合金盖板100m0.78内墙 乳胶漆墙面 房间内1011406001011乳胶漆 室内 墙面 二遍(1)满刮树脂乳胶漆二遍100m277.91本页小计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楼外墙保温工程标段: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楼外墙保温工程第 3 页 共 3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机械费2011406001012乳胶漆 室内 天棚面 二遍100m243.58踢脚线1011614005001踢脚线拆除10m270.142011105005001木踢脚线 成品100高100m22.7措施项目1011616001001楼层运出垃圾 垂直运距15m以内10m31.752011616001003建筑垃圾外运 运距30km以内10m31.753011701008001单项脚手架 外装饰吊篮外墙面100m248.364011703002008垂直运输 20m(6层)以内卷扬机施工 现浇框架100m248.365011707001007临时围挡、大门 简易围挡临街面100m22.13本页小计合 计表—086.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1、技术要求无2、服务要求无3、合同草案条款无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7.第五章评审办法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六磋商及评审”、“七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二、评审原则及程序(一)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审程序1、资格审查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样品及演示3.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供应商须知23条规定执行)4、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5、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6、比较及评价6.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6.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工程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工程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优惠政策。7.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7.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最后报价的/(3%-5%)(2)联合体投标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2-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7.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7.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7.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评审时,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7.3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对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6-8%)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8、响应无效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9、推荐成交供应商的原则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投票处理。三、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3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7.1.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供应商名称1.41.51.6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7.1.按要求提供1.8.2.合法有效1.91.101.11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12.1.按给定格式填写1.13.2.按规定签章1.141.151.16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1.17.1.按给定格式填写1.18.2.按规定签章1.191.201.2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22.1.信息完整1.23.2.按规定签章1.241.251.265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1.27.1.按要求提供1.28.2.合法有效1.291.301.316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1.32.1.按要求提供1.33.2.合法有效1.341.351.36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37.1.信息完整1.38.2.按规定签章1.391.401.41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42.1.按给定格式填写1.43.2.按规定签章1.441.451.469其它资格证明文件:(1)资质证书((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投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项目经理(建造师)承诺书1.47.1.按要求提供1.48.2.合法有效1.491.501.5110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1.52.1.按给定格式填写1.53.2.按规定签章1.54.3.企业类型为中小企业或者根据相关规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1.551.561.5711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1.58.无供应商须知1.59.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1.601.611.6212其他不良行为1.63.无供应商须知表22.2.3规定的共他不良行为1.641.651.66结论1.671.681.691.70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7.2.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供应商名称1.41.51.61响应函1.7.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8.3.按规定签章1.91.101.112报价一览表1.12.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13.3.按规定签章1.141.151.163确保工程质量承诺书1.17.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18.3.按规定签章1.191.201.21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1.22.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231.241.255商务条款偏离表1.26.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27.3.按规定签章1.281.291.306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31.1.无投标须知1.5所述情形1.32.2.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1.33.3.按规定签章1.341.351.367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1.37.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38.3.按规定签章1.391.401.418响应报价1.42.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43.2.无供应商须知28.2条所述情形1.441.451.46结论1.471.481.491.50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7.3.附件3评分细则(1)基本评分标准项目评分细则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分值价格部分(30分)报价部分报价得分计算方式:1.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2.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3.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0施工组织设计部分(47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有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且描述简略的得1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描述详细的得2分;2、有工序流程、施工方法且描述简略的得1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描述详细的得2分;3、有施工重点难点分析且描述简略的得1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描述详细的得2分;4、有扬尘污染治理方案且描述简略的得1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描述详细的得2分。此项最多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8施工管理目标1、有质量控制管理目标及保证措施且描述简略的得1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描述详细的得2分;2、有工期控制管理目标及保证措施且描述简略的得1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描述详细的得2分;3、有安全生产控制管理目标及保证措施且描述简略的得1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描述详细的得2分;4、有工程造价控制管理目标及保证措施且描述简略的得1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描述详细的得2分;此项最多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8施工组织部署1、有施工、技术管理措施且描述简略的得1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描述详细的得2分;2、施工平面布置、布局设置合理的得1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布置、布局设置明确的得2分;3、有施工准备与施工资源计划且描述简略的得1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描述详细的得2分;此项最多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6施工质量保证措施1、有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且职责不清晰得1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责任明确的得2分;2、有雨季施工措施且描述简略的得1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描述详细的得2分;3、有成品保护措施且描述简略的得1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描述详细的得2分;4、有防治质量通病技术措施且描述简略的得1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描述详细的得2分。此项最多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8施工进度计划1、工期每提前2天完成得1分,最多得3分。2、施工进度计划图表:(1)用横道图的得1分;图表图线标注准确、清晰合理符合实际施工进度要求的得2分;(2)图表标注关键线路得1分;关键线路描述出影响工期关键线路,并有影响进度应急预案的得2分;此项最多得7分,未提供不得分。7劳动力、材料及施工机械进场配置及保证措施1、有劳动力配置及使用计划且描述简略的得1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描述详细的得2分;2、有材料进场及使用计划且描述简略的得1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描述详细的得2分;3、有施工机械配备及进场计划且描述简略的得1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描述详细的得2分。此项最多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6工程保修措施及承诺有保修措施方案且描述简略的得2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描述详细的得4分,未提供承诺书不得分。4项目管理机构(13分)项目组人员配备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土建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土建质量员、安全员配备齐全、职责分工明确、专业合理的得5分,每缺一项减1分,最多减5分。备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5技术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备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2项目经理拟投入项目经理,2022年05月0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类似工程业绩每有1个得2分,最多得6分。备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应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业绩年限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6其他因素部分(10分)企业业绩2022年05月01日至今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备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业绩年限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复印件需清晰且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10合计1008.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8.4.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本章所列合同为样本,具体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注:本章合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具体内容略。如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10.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楼外墙保温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楼外墙保温项目),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沈阳润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2人,营业收入为644.65万元,资产总额为1047.2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沈阳润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5月30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5(三)确保工程质量承诺书(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我单位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楼外墙保温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中,有幸成交,非常感谢评委及建设单位的信任,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除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及履约合同内容外,并对工程质量有如下承诺:在此工程施工中,一定要精心组织、精心策划,编排好相应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合同期目标的实现。在此项工程施工中,严把材料质量关,决不偷工减料,以一流的施工,创一流的质量。调动我方积极因素,做到小毛病不放过,大事故不出现,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工程竣工后,我方将负责730日的工程质量无偿保修,以优质的服务,实现我们忠实的承诺。以上是我单位对该工程的质量承诺,若在施工中我方达不到甲方要求及我方承诺标准,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与我方有直接责任时,我方愿按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接受处罚。严重时,甘愿受法律法规处罚;自动撤出现场。113承诺单位:沈阳润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5月30日33(七)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我单位承诺:加密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如启用备份文件,我公司将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共同对使用情况进行签字确认,并同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存储的备份文件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特此说明注: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一份此承诺函原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沈阳润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沈阳润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5月30日7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楼外墙保温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辽宁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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