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商品化处理 枕式包装机 输送带中标结果公示(兰考县商务局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兰财采字公开招-2025-27
2、采购项目名称:兰考县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第二阶段)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9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5月3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采购范围:枕式包装机、热收缩炉、投包机、料理机、输送带、建设急冻库等(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30 日历天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相关的技术服务(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7)质保期: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兰财采字公开招-2025-27-1-1
兰考县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第二阶段)第一包
郑州迈茂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四环与京广路交叉口百荣世贸商城 A 座 3 楼 96、97 号
1,013,000.00
元
评审总得分:84.4分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兰考县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第二阶段)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1
101300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晋爱香、魏铁建、马朝、马志魁、张红圆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确认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收费金额:17,156.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兰考县商务局
地址:兰考县裕禄大道28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8568646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郑州裕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西路6号院21号楼19层1912号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方式:155186959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西路6号院21号楼19层1912号
联系方式:15518695956
报价明细.jpg
招标文件.pdf
中标公告.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评标报告(兰考县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第二阶段)第一包标段)-PDF.pdf
三、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兰财采字公开招-2025-27项目名称:兰考县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第二阶段)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1静电封枕式包装机松川FB750/210台195000.0095000.00佛山松川珠冠智能装备有限公司2自动枕式包装机松川FA590/210J台187000.0087000.00佛山松川珠冠智能装备有限公司3热收缩炉松川FA590/210JPOF/PVC台222500.0045000.00佛山松川珠冠智能装备有限公司4全自动投包机松川FA590/210J台539500.00197500.00佛山松川珠冠智能装备有限公司54段式自动理料机松川机FG2000台142000.0042000.00佛山松川珠冠智能装备有限公司610米输送机松川SS-10米101800.0018000.00佛山松川珠冠智能装备有限公司7伺服机械手开箱机松川TKXS400台156500.0056500.00佛山松川珠冠智能装备有限公司8自动折盖封箱机松川SC-4030台115000.0015000.00佛山松川珠冠智能装备有限公司94米物料输送皮带松川SS-04段13000.0013000.00佛山松川珠冠智能装备有限公司102米储箱滚筒输送松川GTS-02段28000.0016000.00佛山松川珠冠智能装备有限公司111米出箱滚筒输送松川GTS-01段14500.004500.00佛山松川珠冠智能装备有限公司12热转印迪凯D03S台113500.0013500.00佛山松川珠冠智能装备有限公司13冻干配套急冻库(极限-75℃)创意BRL340-100D座1410000.00410000.00佛山松川珠冠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总价(元)大写壹佰零壹万叁仟元整小写1013000.00注:1.此表由供应商自行填写,总与投标报价2.如表格不足时供应商人可根据需要自行扩展。供应商:郑州迈茂机械设备有限公(单立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卢让凯(个人电子签章):2年05月29日-3-兰考县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第二阶段)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兰财采字公开招-2025-27采购人:兰考县商务局采购代理机构:郑州裕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项目名称兰考县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第二阶段)标段名称第一包:兰考县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第二阶段)招标人兰考县商务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先生18568646777代理机构郑州裕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金先生15518695956序号条款内容审查结果1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斤效果的规定。口有无2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口有无3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口有无4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口有无5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6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7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口有无8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口有无9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口有无10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口有无11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口有无12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例外规定。口是否招标人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单位签章)2025年4月30日—2-招标文件编制的委托与批准我单位拟建设兰考县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第二阶段)招标工作委托负责组织代理招标,我单位确认代理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采购人(业主):(印鉴)我单位受采购人(业主)的委托:负责(代理)兰考县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第二阶段)招标工作,现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工作。888采购代理单位:采务(印鉴)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公告兰考县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第二阶段)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兰考县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第二阶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http://ggzy.lankao.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兰财采字公开招-2025-272、项目名称:兰考县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第二阶段)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017700.00元最高限价:10177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兰财采字公开招-2025-27-1兰考县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第二阶段)1017700.001017700.00是10177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采购范围:枕式包装机、热收缩炉、投包机、料理机、输送带、建设急冻库等(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相关的技术服务(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7)质保期: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未满一年的,需提供企业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缴费和社保缴费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本项目查询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或“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均可)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结果需显示日期,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对象为供应商,提供网页截图)。(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材料,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5月10日至2025年5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http://ggzy.lankao.gov.cn)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3.方式:需通过CA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1)未办理CA的投标人、供应商,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交易主体注册”,再办理CA。(2)已办理省内兰考县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交易主体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5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http://ggzy.lankao.gov.cn)电子化交易系统,按提示上传、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5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http://ggzy.lankao.gov.cn)。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兰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4.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采购文件。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如对本项目有质疑(投诉),需按照相关流程通过线上提起质疑(投诉)。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兰考县商务局地址:兰考县裕禄大道28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方式:185686467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郑州裕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西路6号院21号楼19层1912号联系人:金先生联系方式:1551869595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金先生联系方式:1551869595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兰考县商务局地址:兰考县裕禄大道28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方式:185686467772代理机构名称:郑州裕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西路6号院21号楼19层1912号联系人:金先生联系方式:155186959563项目名称兰考县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第二阶段)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采购内容枕式包装机、热收缩炉、投包机、料理机、输送带、建设急冻库等8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相关的技术服务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10供应商资质条件和能力详见招标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1投标答疑招投标过程中,采购人在向供应商发放招标文件后,向供应商澄清招标有关招标疑问12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13偏离不允许以下重大偏离: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1、投标文件没有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2、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偏离使采购人不能接受的;4、供应商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或13偏离澄清、说明、补正不能合理说明情况的;5、投标文件附加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6、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7、其他违反招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14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文件的补充文件及有关本项目的变更资料(如有)15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16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17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18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自采购文件澄清发出起1日内19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的时间自采购文件澄清发出起1日内20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22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3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一份2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25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不见面开标室(兰考县裕禄大道170号院内西4楼)26开标程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供应商代表不到开标现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CA密钥对其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远程解密,否则,供应商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不能开标的责任。(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开标会议可以继续进行。一个标段解密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时该标段不再继续进行。26开标程序开标程序:1、主持人点击“开标”,解密开始倒计时。2、供应商对所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3、解密时间结束后5分钟为质疑时间,供应商可对开标会议提出质疑,无供应商提出质疑视为对开标会议无异议,开标结束。27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级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8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9重新招标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招标。30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3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32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电子投标文件1、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企业电子签章;2、请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3、请供应商时刻关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5、按开标程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备注: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1电子投标文件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程序详见http://ggzy.lankao.gov.cn办事指南-操作规程);供应商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2监督单位兰考县财政局3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017700.00元。(壹佰零壹万柒仟柒佰元整)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予以拒绝。4招标代理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5质疑或投诉投标人(供应商)向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的方式为线上提起,并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人(供应商)的质疑函(异议书)进行回复。6响应人必须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谈判响应文件,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7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提供所证件及内容真实性负责,若有不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恶意投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中标资格。8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响应人须知、评标办法、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91、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2、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与响应人须知正文不一致时,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为准。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10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1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1.总则1.1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1.1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标段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要求、质保期1.3.1本项目的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5本项目的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未达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他要求。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0偏离不允许。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的组成本采购文件包括:(1)采购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除采购文件外,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均是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采购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相关网站发布本项目信息形式给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不满足相关要求,则按规定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采购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采购文件,采购人将通过原采购公告发布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或系统内部“答疑文件”告知供应商,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果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4采购文件的解释采购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解释均依据本采购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在评标时,若出现采购文件无明确说明和处理的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处理方案;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对处理方案有争议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确定。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部分报价部分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报价明细表四、技术偏差表第二部分技术部分五、技术评审相关证明材料六、商务评审相关证明材料第三部分综合部分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八、资格审查资料九、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3.2.2投标报价(1)供应商依据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并结合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2)投标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3)供应商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如果供应商对某项报价进行保留或未计,均被认为已含在总报价内,超出采购人最高限价的报价为废标。(4)供应商应考虑价格变化风险,必须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用、运费、相关服务、税金等一切费用。(5)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3.2.3在投标之前,供应商须仔细阅读采购文件,如有问题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咨询。3.2.4价格扣除详见评标办法。3.3投标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资格审查资料3.4.1资格审查资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备选投标方案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采购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要求、质保期、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企业电子签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或签名,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4.投标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项目不适用)4.1.2开标时间: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开标地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4评标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会被拒绝:(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企业电子签章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4)联合体投标的;(5)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6)明显不符合招标要求、技术标准的要求;(7)投标文件附加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8)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9)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0)投标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1.2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程序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6.3评审原则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签字或盖章;(2)投标文件中在同一个项目中有两个同类数字又未声明其中哪一个有效;(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供应商相互串标的;(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6.3.2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6.3.3评审报告将由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标委员会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3.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离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7.3履约担保(无)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改变招标方式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家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供应商少于3家的。8.2改变招标方式重新招标后供应商仍少于3家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采购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改变招标方式。8.3重新采购的其他情形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原则上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0.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质疑(投诉)如对本项目有质疑(投诉),需按照相关流程通过线上提起质疑(投诉)。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1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2.2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符合投标函签字盖章格式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投标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信用查询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其它要求符合采购文件其他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交货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规定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规定质保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其他要求符合采购文件其他要求条款号编列内容2.2.1投标报价:30分;技术标:60分;商务标:10分评委集体评议,独立打分;各评委汇总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条款号评分标准分值2.2.2(1)投标报价(30分)投标报价(30分)(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30分)。(2)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0-30分2.2.2(2)技评术(审60分)技术参数(20分)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进行响应;所有条款均符合采购文件技术参数与要求的得满分;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2分,扣完为止。0-20分项目实施方案交货、安装、调试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交货、安装、调试方案,进行评分:①交货、安装、调试方案全面、详细、合理、可行,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0分;②交货、安装、调试方案详细、合理、可行,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6分;③交货、安装、调试方案合理、可行,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④交货、安装、调试方案适用性较差,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10分质量保证措施(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分:①质量保证措施全面、详细、合理、可行,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0分;②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合理、可行,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6分;③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④质量保证措施适用性较差,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10分技术指导措施(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指导措施,进行评分:①技术指导措施全面、详细、合理、可行,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0分;②技术指导措施详细、合理、可行,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6分;③技术指导措施合理、可行,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④技术指导措施适用性较差,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10分应急措施(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措施,进行评分:①应急措施全面、详细、合理、可行,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0分;②应急措施详细、合理、可行,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6分;③应急措施合理、可行,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④应急措施内容适用性较差,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分;⑤未提供的得0分。0-10分2.2.2(3)商务评审(10分)业绩(3分)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份的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0-3分综合评价(2分)①项目如有紧急需求,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提供相关服务,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在投标文件内提供承诺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②外部环境协调与合法诚信经营方面的承诺;在投标文件内提供承诺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2分服务承诺(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评分:①内容实施可行性强、内容详实、保证措施完善得5分;②内容实施可行性一般、内容基本详实、保证措施基本完善得3分;③内容实施可行较差、内容欠缺、保证措施不完善得1分。④未提供的得0分。0-5分1.评审原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得分高的优先;报价得分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审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响应作废标处理:(1)串通响应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5)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2详细评审3.2.1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调整投标人参与评标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报价统一不再进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扣除。3.2.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得分。(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评审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评审计算出得分C;3.2.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4供应商得分=A+B+C。3.2.5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2.6在评标过程中,凡遇到无界定或界定不清、前后不一致使评标委员会意见有分歧且又难以协商一致的问题,均由评标委员会予以表决,获半数以上同意的即为通过,未获半数同意的即为否决。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离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以采购人最终签订的版本为准)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编号:需方:,签约时间:年月日供方:,签约地点:供、需双方依据签发的[项目编号:,]成交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以及需方招标文件和供方投标文件的内容,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一、合同标的与价款本合同所指货物为需方,(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见附件一、附件二),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含税)。二、货物质量要求与售后服务要求供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本合同附件一与附件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及技术规范等的要求。售后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相应条款执行(详见附件三)。三、合同履行的地点及进度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供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合同条款中的全部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实际到货日期为需方部门收到到货开箱验收报告的日期),并于年月日前按需方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需方应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提供符合安装条件的场地、电源、环境等。四、技术资料合同生效后7天之内,供方应将每套货物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寄给需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供方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装箱发运。五、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事先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由需方或代表需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模型等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六、检验和测试货物抵达目的地后,由需方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如果发现规格、数量或两者有与合同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或对成套货物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有异议的;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最迟应于2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果供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没有解决问题,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均由供方承担。如供、需双方对货物的质量发生争议,可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和测试不论在何处发生,一切费用均由供方承担。七、验收供方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应按要求及时填写到货开箱验收报告(见附件四),需方在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完毕,且成套货物正常运行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需方严格按合同内容进行验收,供方不得随意变更合同中的货物品牌、型号、规格等。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则必须向需方递交书面变更申请,并经同意后方可更换,供方应承担因更换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未经需方同意而进行变更,需方有权不予验收,并视为违约行为,同时要求供方按原合同执行。因更换而造成逾期交货,仍按逾期交货处理。八、人员培训供方免费对需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九、付款方式及期限1.供方开具以为客户名称的正规发票。2.所有货物送达用户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验收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十、供、需双方应严格遵守需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要求和投标人须知,如有违反,按投标要求和投标人须知规定予以处理。十一、招标文件及其修改、投标文件及其修改、澄清以及本合同书的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效力顺序为:首先,本合同书及其附件,其次,招标文件及其修改,再次,投标文件及其修改、澄清。十二、违约与索赔供方未按期交付货物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交货价的0.5%计收。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保留向供方追诉的权利。供方不能交付货物的,应向需方偿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同时需方有权解除合同。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应向供方偿付拒收货物款额总值5%的违约金。如果供方对货物的偏差负有责任,而需方在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供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需供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供方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供方未作答复,需方所选择的上述索赔方式之一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需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需方将从合同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需方将根据违约严重程度视情况将供方列入需方的不良诚信记录名单,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不良诚信记录。十三、本合同签订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供需双方直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共页)一式份,需方四份,供方份。需方(开户名):,供方(开户名):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开户行:,开户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需方(开户名):供方(开户名):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开户行:开户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清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日期: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日期:29目录第一部分报价部分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报价明细表四、技术偏差表第二部分技术部分五、技术评审相关证明材料六、商务评审相关证明材料第三部分综合部分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八、资格审查资料九、其他材料第一部分报价部分一、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要求,完成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大写:,小写:元。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5.我方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7.(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日期:二、投标函附录项目名称供应商投标范围投标报价(大写)(小写)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质保期投标有效期备注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日期:三、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12345678总价(元)大写小写注:1.此表由供应商自行填写,总价应与投标报价一致。2.如表格不足时供应商人可根据需要自行扩展。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日期:四、技术偏差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品名规格及技术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偏差描述备注采购文件投标文件1234567...注:1.“对采购文件的偏差”一栏写明偏离情况。优于采购文件要求填写“正偏离”且详细列出偏离内容,不完全满足的填写“负偏离”,无偏离的填写“无”。2.如表格不足时供应商人可根据需要自行扩展。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日期:第二部分技术部分五、技术评审相关证明材料六、商务评审相关证明材料第三部分综合部分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联系电话: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扫描件。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日期: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日期:37(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扫描件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日期: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日期:38八、资格审查资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时间注册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是否依法缴纳税收是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二)财务审计报告(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四)纳税缴费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六)信誉要求(七)其它证明材料兰考县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第二阶段)结果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兰财采字公开招-2025-272、采购项目名称:兰考县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第二阶段)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5月9日5、评审日期:2025年5月30日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采购范围:枕式包装机、热收缩炉、投包机、料理机、输送带、建设急冻库等(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相关的技术服务(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7)质保期: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三、中标情况兰财采字公开招-2025-27-1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中标金额项目类型单位兰考县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第二阶段)郑州迈茂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四环与京广路交叉口百荣世贸商城A座3楼96、97号1013000.00金额元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1兰考县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第二阶段)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元四、评审专家名单:晋爱香、魏铁建、马朝、马志魁、张红圆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确认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金额为:17156.00元。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兰考县商务局地址:兰考县裕禄大道28号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85686467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郑州裕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西路6号院21号楼19层1912号联系人:金先生电话:1551869595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金先生电话:15518695956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兰考县商务局(单位名称)的兰考县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第二阶段)(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静电封枕式包装机、自动枕式包装机,热收缩炉、全自动投包机、4段式自动理料机、10米输送机伺服机械手开箱机、自动抗恙封箱机、4米物料输送皮带、2米储箱滚筒输送、1米出箱滚筒输送、热转、冻干配套意库(极限-75℃)(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进山松川珠冠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7人,营业收入为12382.7005万元,资产总额为3008.4754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郑州还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企业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05月29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82-兰考县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第二阶段)评标报告2025年05月30日09时30分00秒,开标会议由郑州裕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持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本项目招标公告,已在指定媒介发布,详见招标文件。一、项目情况:项目编号:兰财采字公开招-2025-27标段名称:兰考县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第二阶段)第一包招标控制价:1017700.00元二、评标委员会组成1、评委组长:晋爱香2、其他评委成员:魏铁建,马朝,张红圆,马志魁三、投标人一览表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1郑州迈茂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壹佰零壹万叁仟元整(1,013,000.00)2河南世玮商贸有限公司壹佰零壹万叁仟玖佰元整(1,013,900.00)3河南兰隆商贸有限公司壹佰零壹万伍仟柒佰捌拾元整(1,015,780.00)四、初步评审1、通过名单:河南兰隆商贸有限公司,河南世玮商贸有限公司,郑州迈茂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未通过名单及原因:五、详细评审兰考县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第二阶段)第一包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合计得分名次1郑州迈茂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壹佰零壹万叁仟元整(1,013,000.00)84.412河南世玮商贸有限公司壹佰零壹万叁仟玖佰元整(1,013,900.00)71.1723河南兰隆商贸有限公司壹佰零壹万伍仟柒佰捌拾元整(1,015,780.00)68.523六、推荐名单:序号候选人名称兰考县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第二阶段)第一包第1中标候选人郑州迈茂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兰考县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第二阶段)第一包第2中标候选人河南世玮商贸有限公司兰考县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第二阶段)第一包第3中标候选人河南兰隆商贸有限公司七、澄清、说明、补充事项记录评标委员会签字:2025年05月30日案马朝晋爱香张红圆1马志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产品商品化处理 枕式包装机 输送带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