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用房及附属设施中标结果公示(神池县总工会2025)
一、项目编号:1409272025BCS00013
二、项目名称:神池县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设备用房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西国衡建设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融创长风壹号5号楼1单元1603
响应报价:2861535.6(元)
87.67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神池县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设备用房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工程
神池县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设备用房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工程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90天
王玫
晋2142023202380457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闫计珍(第1包采购人代表),杨素梅,张世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工程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3031.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神池县总工会
地 址:神池县龙泉镇府东街龙泉镇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0350-42436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中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慕山小区南门商15号
联系方式:183350295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博
电 话:18335029527
附件信息:
神池县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设备用房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doc441.7K
中小企业声明函487.0K
神池县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设备用房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神池县总工会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13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9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33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35第七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43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50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神池县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设备用房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工程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神池县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设备用房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9272025BCS00013项目名称:神池县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设备用房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875618.27元最高限价(元):2875618.27元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一个包,采购内容为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磋商文件中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天。质量要求:合格。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3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6月3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详细操作指南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神池县总工会地址:神池县龙泉镇府东街龙泉镇人民政府院内联系方式:0350-42436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中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博联系电话:18335029527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4.本次采购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磋商:是;5.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否。2响应文件份数及解密电子版文件在政采云平台按要求上传。【供应商无须参加开标会议,远程解密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中完成递交(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3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本次供应商应按下列要求内容及顺序提交资格证明部分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以上内容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3、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4、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说明:本项目将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4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要求内容及顺序提交商务技术部分文件。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响应函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八章)4、★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第八章)5、★技术条款响应状况表(格式见第八章)6、供应商企业简况;7、项目队伍配备情况表(格式见第八章);8、近三年同类型项目业绩情况表(格式见第八章);9、施工组织设计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11、政策性要求文件(如涉及);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875618.27元;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磋商无效处理。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5000元(贰万伍仟元整);供应商在开标前,须将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账户详细信息单位名称:山西中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405 0168 8608 0000 0594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行业务营业部行 号:1051 7101 314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采用银行汇款和支票时,应当明确收款账号,请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称)或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中需附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通知扫描件及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证明。2.采用保函形式:保函应当是银行、保险公司或者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响应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退还方式及时间:按递交方式退还。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7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8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有涉及)1.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的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工程采购项目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②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 ,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③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评审要求: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服务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评审要求: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服务价格给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①.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5、涉及正版软件的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6、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7、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1)供应商所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所报产品或服务(6%)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所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8、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9、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9现场勘查(或标前答疑会)不召开10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合同条款及格式。11采购代理费成交服务费用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收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工程收费标准100%收取。附:代理服务费收费比例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不足1001.5%1.5%1%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12报价说明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供应商所提供的报价均应包括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税费、利润、安全生产费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在其它情况下,由于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依照国家相关的计价规范、施工标准等,并结合采购文件及所附清单、市场供求情况、质量等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本项目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终报价)时只报总价。13磋商报价两轮报价14磋商小组构成磋商小组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2)人。15项目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建筑业。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电子标补充内容1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CA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递交;递交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将不予接收该供应商的全部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山西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应使用“山西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制作成完整的响应文件,并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3响应文件的开启本次开标采用远程在线开标方式(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摄像头、音箱,电脑终端设备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Chrome 浏览器并安装CA数字证书驱动,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供应商必须准备好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在线开标,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必须准备好CA数字证书随时准备应答磋商小组发起的询标函、磋商响应函和多轮报价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应答,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询标函、磋商响应函和多轮报价函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应答,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磋商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工程”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应完成的工程施工项目。2.7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7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2磋商单位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3.4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本次磋商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详见采购公告。4.竞争性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上传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第七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6.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8的规定。6.3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对磋商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拆封响应文件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惩戒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6.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7.3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按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7.4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将向所有已领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发出通知。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3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按照序号4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8的要求提交“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内容(若有的话)。9.2为方便评标,响应文件需按照磋商文件第八部分格式要求制作。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承担。9.3磋商保证金9.3.1本项目是否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及要求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相关规定。磋商保证金按下列提交方式提交:9.3.1.1磋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之前将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从自己的基本存款账户交纳到采购代理指定账户(账户详细信息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9.3.1.2磋商供应商在交付磋商保证金时须在备注或附言中填写本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9.3.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响应文件无效。9.3.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9.3.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须将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9.3.5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对已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9.3.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A.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B.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C.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D.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E.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9.4磋商报价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供应商首轮报价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价格。供应商所提供的报价均应包括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税费、利润、安全生产费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在其它情况下,由于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依照国家相关的计价规范、施工标准等,并结合采购文件及所附清单、市场供求情况、质量等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本项目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时只报总价,成交后合同的各子目单价以首轮报价的各子目单价为基数,按最终报价和首轮报价的比值进行调整(暂估价、安全生产费和第三者责任险等非竞争性报价不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各子目单价在合同执行期内保持不变。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0.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10.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3.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磋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和地点时间进行上传。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前未解密响应文件的,报价无效。14.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4.3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磋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2磋商供应商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5.3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磋商采购程序16.成立磋商小组16.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16.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6.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7.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递交响应文件顺序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8.响应文件审查18.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8.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8.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8.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3.2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通过书面提出,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需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响应。18.4评审中遵循的原则18.4.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A、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C、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E、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F、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18.4.2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A、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B、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C、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D、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E、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书面进行调整确认。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报价无效。18.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18.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8.7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9.磋商19.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9.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顺序进行。19.3磋商内容包括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合同及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内容需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响应。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9.4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5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使每个磋商供应商均及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磋商供应商接到该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进行签字确认。19.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9.7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9.7.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现场能够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并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19.7.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19.8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19.9磋商小组应对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第20.13条要求进行审查。19.10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19.11经磋商、审查,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12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以书面形式进行提交。19.1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要求要以书面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出磋商的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20.最后报价20.1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电子形式进行,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将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政采云系统中。在规定时间内未在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也未在系统中上传放弃最终报价函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其第一次报价将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20.2磋商文件对商务、技术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0.3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时只报总价,成交后合同的各子目单价以首轮报价的各子目单价为基数,按最终报价和首轮报价的比值进行调整(暂估价、安全生产费和第三者责任险等非竞争性报价不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各子目单价在合同执行期内保持不变。21.综合评审2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1.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2.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优先。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22.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2.3本次采购,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按候选供应商排序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3.评审复核23.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2磋商小组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报价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A、有恶意串通的;B、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E、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G、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H、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I、不同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4.磋商保密2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4.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5.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26.采购项目终止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B、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26.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者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六、签订合同27.签订合同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27.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7.3本文件第四部分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七、采购代理费28.采购代理费采购代理费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收取。八、保密和披露29.保密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0.披露30.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0.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1.询问31.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1.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2.质疑32.1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2.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质疑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内容包括: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32.3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提出质疑的,请按本文件第一部分磋商公告“十、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中载明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请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并提交32.2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32.4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磋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E.质疑答复人名称;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6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名称:神池县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设备用房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二、商务要求:1、项目概况:本项目内容包含配套设备用房的单体及箱式变压器、柴油发电机设备。其中:配套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313.41㎡,地上1层,地下1层,1层建筑面积为18.46㎡,地下1层建筑面为294.95㎡;建筑高度3.2m,室内外高差0.3m。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形式:平板式筏型基础。2、工期:90天3、项目地点:神池县4、质量要求:合格三、技术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另册)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4磋商保证金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及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2、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一、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响应函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3响应文件的报价(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磋商和报价;(3)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4商务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磋商处理。5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技术要求”的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磋商处理。6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及其它(1)审查响应文件中的签署、盖章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存在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响应无效。(2)审查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是否存在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情形。如存在不一致情形,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澄清,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磋商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9.4条规定的原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4、磋商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磋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6、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磋商无效。7、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给与小微企业报价15%的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与15%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与15%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9.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0、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11、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无效磋商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四、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第一候选供应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1、价格部分(3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 2 位数。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供成本构成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提供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的陈述,并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上传至平台。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响应报价。(2)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3)所提供服务既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4)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商务部分(10分) (磋商小组共同认定)1、供应商业绩(10分)供应商近三年内(2022年5月至今)已竣工的同类型工程合同案例,每有一项得5分,最高得10分。【同类型工程业绩是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为依据,缺一项不得分】注: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型工程是指:建筑工程施工)3、技术部分(60分)1、施工方案(12分)施工方案中编制依据、施工准备、施工计划、关键部位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夜间施工方案等,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得2分,内容不全或有缺失得1分,共12分,不提供不得分。 2、工程进度计划与保障措施(6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保障措施(至少包含工期安排、恶劣天气应对措施、突发状况应急预案)等,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得2分,内容缺失或有缺陷得1分,共6分,不提供不得分。3、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6分) 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至少包含施工前期、中期、后期保证措施)等,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得2分,内容缺失或有缺陷得1 分,共6分,不提供不得分。4、安全保证体系与措施(8分) 安全保证体系与措施(至少包含安全管理人员安排、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突发事故应对措施、应急演练)等,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得2 分,内容缺失或有缺陷得1分,共8分,不提供不得分。5、劳动力计划情况(8分) 项目班子配备(至少包含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人员分工介绍)、劳动力计划(至少包含劳动力组织方案、劳动力进场配置说明)等,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得2分,内容不全或有缺失得1分,共8 分,不提供不得分。6、材料供应情况(6分) 材料供应安排(至少包含材料运输、材料进场安排及材料保存、材料二次搬运方案)等,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得2分,内容缺失或有缺陷得1分,共6分,不提供不得分。7、施工设备配置情况(6分) 施工设备配置(至少包含机械进场安排、机械配置、机械应急维修)等,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得2分,内容缺失或有缺陷得1分,共6分,不提供不得分。8、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措施(8分) 施工现场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等施工技术措施,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得2分,内容缺失或有缺陷得1分,共8分,不提供不得分。四、评审结果供应商最终得分=评审因素合计得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注: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供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七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格式仅供参考,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的采购结果和有关采购及采购响应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目内容:。3、工期:。4、建设地点:。5、质量要求:。6、工程清单: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单位数量单价小计备注合计: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单位数量单价小计备注合计:二、合同金额1、人民币(大写):(小写):2、合同总金额包括完成所有工作的全部费用;3、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及市场价格变化而变化。三、付款方式。四、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组织验收,并按合同约定付款。2、为乙方提供工作场地和各种必要条件;3、对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安排与指导;4、负责与有关部门必要的联系和协调。五、乙方责任1、根据甲方要求时间、地点施工;2、参加甲方组织现场交底,拟定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3、按要求组织实施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任务;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有关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项目结算;5、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6、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7、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采购货物进行保护。六、施工及工程质保1、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均应执行国家行业规定且应符合施工条件,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等;2、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具体情况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实施;3、工程质保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质保期为年。七、验收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工程质量各项指标按照国家规范达到合格要求;2、所提供材料必须为厂家正品,乙方必须载有材料合格的各项技术参数说明,对货物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八、履约保证金1、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2、乙方由于过错而导致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时可由履约保证金抵顶支付;当违约金和赔偿金额超过履约保证金时,甲方可追偿超过履约保证金的部分;3、验收后,乙方没有发生违约行为的,可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凭《验收结算报告》及乙方公司出具的收据(加盖财务专用章)向甲方申请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九、违约责任1、如果甲方逾期付款,超过10日后,每日应向乙方偿付应付款项的%作为违约金;2、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交工或提供服务,每延迟一天扣除合同总金额的0.5%的违约金,直至按合同交工或提供服务为止。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一旦达到该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乙方不能提供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服务或发生其它违约行为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十、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合同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协助;3、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相应延长。十一、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1、乙方工作的实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2、由于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十二、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发包人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解决;2、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争议正在诉讼程序时,除争议事项,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本合同的其他义务。十三、监督和管理1、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与本项目磋商文件及成交结果相违背,否则不予备案;2、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应报送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3、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政府采购办公室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十四、补充条款附:。十五、附则1、有关本项目的的招标及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送政府采购办公室一份备案。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项目名称)响应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二〇年月日目录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页码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3、中小企业声明函………………………………………………………………4、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商务技术文件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页码2、响应函………………………………………………………………………3、开标一览表…………………………………………………………………4、商务条款响应表……………………………………………………………5、技术条款响应状况表………………………………………………………6、供应商企业简况……………………………………………………………7、项目队伍配备情况表………………………………………………………8、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9、施工组织设计………………………………………………………………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11、政策性要求文件(如涉及)……………………………………………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须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页码2、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4、《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5、正版软件承诺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6、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致:(采购人)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和风险提示信息;(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八)未曾作出虚假政府采购承诺;(九)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十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本项目无特定资格要求,本项无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后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资料商务技术文件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磋商供应商:(盖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供应商住址)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和磋商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两面扫描件注: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2、响应函响应函(采购人):(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人民币(大写)元(¥元)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工程的投标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被拒绝。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服务。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磋商供应商:(盖章)年月日3、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响应报价项目经理工期质量要求说明:后附本项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4、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内容偏离说明12345......注:1、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全部条款理解清楚,逐条对照采购文件商务技术条款,就响应文件对商务技术条款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2、如供应商对商务条款无任何偏差,供应商仅需提供本空白表。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技术条款响应状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磋商文件中第四章 商务技术要求中“技术要求”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内容偏离说明12...8注:1、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全部条款理解清楚,逐条对照采购文件商务技术条款,就响应文件对商务技术条款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2、如供应商对技术条款无任何偏差,供应商仅需提供本空白表。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6、供应商企业简况;7、项目队伍配备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组成员姓名年龄拟派岗位学历职称及职业资格进入本单位时间123…………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8、近三年同类型项目业绩情况表:同类型项目业绩情况表使用单位服务地址联系人电话服务内容合同期限备注注:如有填写本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无可以忽略。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9、施工组织设计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11、政策性要求文件(如涉及)附件政策性要求(一)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1.投标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2)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此表可不提供)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注:1.投标货物中如含有非强制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请如实填写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二)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正版软件承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三)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注: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格式自拟(六)联合体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如不涉及,可不提供)(1)资质等级证明文件(2)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联合投标各方: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标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货物(服务)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20年月日20年月日(七)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货币: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注:1、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投标人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八)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本投标人现参与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相关附件附件1:质疑函范本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神池县总工会(单位名称)的神池县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设备用房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神池县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设备用房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西国衡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856.03万元,资产总额为1095.0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山西国衡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5月29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10页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测算结果贵企业属于建筑业贵企业规模类型为小型企业¥856.03¥1,095.07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特别申明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照您提供的企业所属行业和指标数据生成测定结果。扫/码/自/测MIIC已经为5725640家企业提供测试服务返回第1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备用房及附属设施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