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声学成像设备中标结果公示(北京科技大学2025)



北京科技大学声学成像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0873-2025HW2L0180(招标文件编号:0873-2025HW2L0180)
二、项目名称:北京科技大学声学成像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创合引智(北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98号北京化工大学西校区教学楼II段(科技园A栋)4层419
中标(成交)金额:74.83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创合引智(北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可视化煤气管道检测模块(核心产品)等
科大讯飞等
DP300等
2台等
127500元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吉国凡、王东黎、芦春艳、滕琍敏、黄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2245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综合得分(平均分):85.09 。
中标供应商和落标供应商请在本公告发出后联系我公司分别领取中标通知书和落标通知书,同时办理退还保证金等事宜。
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银行及账号:收款单位: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支行账 号:623259379900000001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科技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10-623321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联系方式:陈杏媛、施歌、陆炜、杨硕、谢杰、韩寿国、卢琛曦,010-59893127、010-59893121、010-598931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杏媛、施歌、陆炜、杨硕
电 话:  010-59893127、010-59893121、010-5989312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北京科技大学声学成像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分析仪器/电化学分析仪器

采购单位
北京科技大学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04日 13:30

评审专家名单
吉国凡、王东黎、芦春艳、滕琍敏、黄颖

总中标金额
¥74.83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杏媛、施歌、陆炜、杨硕

项目联系电话
010-59893127、010-59893121、010-59893126

采购单位
北京科技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010-62332135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杏媛、施歌、陆炜、杨硕、谢杰、韩寿国、卢琛曦,010-59893127、010-59893121、010-59893126

附件:

附件1
0873-2025HW2L0180招标文件.pdf

北京科技大学声学成像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873-2025HW2L0180采购人:北京科技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5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北京科技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北京科技大学声学成像设备采购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一、项目编号:0873-2025HW2L0180二、项目名称:北京科技大学声学成像设备采购项目三、采购预算:人民币75.6万元四、招标内容1.本次招标共1包:本项目属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行业:工业包号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分包预算(万元)1可视化煤气管道检测模块275.6泄漏源捕捉定位模块1高清成像和光源组件1氢渗透实验管段1(1)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如有多包,可投一包或多包,但不得拆包,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招标内容及用途:科研以上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招标内容和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9)要求投标人具有其他特殊的资质条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和要求1.购买时间:自2025年5月14日起至2025年5月21日(上午9时至11时30,下午13时30至17时)。2.购买地点: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512室,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包),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人民币50元。七、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4日9: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开标时间:2025年6月4日9:00(北京时间)。八、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投标地点: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07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开标地点: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07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人名称:北京科技大学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联系人:张老师联系方式:010-6233213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邮政编码:100088项目经办人:陈杏媛(项目报名)、施歌、陆炜、杨硕(项目咨询)联系电话:010-59893127、010-59893121、010-59893126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媒体上发布。十、招标公告期限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1采购人北京科技大学2.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2采购预算人民币75.6万元4.1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资信证明原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6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4.1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资格证明文件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9)要求投标人具有其他特殊的资质条件。注: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同时,对于上述所要求资格证明文件无法提供的,可单独作出说明并加盖公章。4.3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及资格条件否4.4是否允许投标人分包否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4.5是否需要现场踏勘否5.1中小企业选取标准中小企业选取标准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以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进行划分,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根据招标文件附件9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附件10的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14.2投标报价报北京科技大学项目现场交货人民币价,包含一切费用。14.4是否接受可选择或调整的投标和报价否15.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000.00元(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4)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1)银行汇款、支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并附投标保证金说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附件11);2)由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格式详见第六章附件12)。(5)开户银行及账号(本项目专属账号)收款单位: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支行账号:6232593799017637003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16.1投标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开标日起计算)17.2投标文件数量(1)投标文件正本1份;(2)投标文件副本5份;(3)开标一览表正本1份;投标保证金(支票/电汇底单等)、投标保证金说明函;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7.2投标文件数量(4)电子文档1份(签字盖章的正本文件扫描件,单独密封提交)。26.3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具体扣除价格百分比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4.1中标服务费(1)中标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算方法和标准,以货物类标准按分包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每包最高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2)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招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专用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不同):收款单位: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支行账号:6232593799000000011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货物招标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1.5%100万元-500万元的部分1.1%17.2其他本文件中的“签字”指签字人亲笔签字或加盖签字人的人名章或手签章。本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指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在指定范围内可以行使法定代表人相关权利的负责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或招标文件其余部分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要求为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基本要求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三章中所述技术需求的招标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1.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定义2.1“采购人”指将本项目委托给采购代理机构的单位,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指执行本项目采购工作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2.4“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5“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所述所有货物及实现货物功能价值所必须的配套技术和服务。2.6“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3.资金来源和采购预算3.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2采购预算: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具体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3)已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分项目的采购活动;(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4.3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两个(含)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联合体投标人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4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本次招标是否允许投标人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5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现场踏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政府采购优惠政策5.1促进中小企业规定(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仅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部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的,将对该投标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投标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扶持政策。联合体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6%(工程项目为1%-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将对该投标产品的投标价给予10%-20%的扣除。(5)监狱企业扶持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将对该投标产品的投标价给予10%-20%的扣除。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小微企业选取标准:本项目的具体选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适用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按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2节能环保要求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信息安全产品要求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7.通知7.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公告等方式)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地址、传真、邮箱等以潜在投标人登记的为准。如信息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潜在投标人手机无法接通等原因,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7.2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1任何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法定期限内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按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予以澄清或修改,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必要时答复内容可以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9.2按照责权利相一致原则,招标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的提出方负责解释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并应当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9.3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若无书面回函确认,视同潜在投标人已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通知,并受其约束。9.5为使潜在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0.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可以是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件为准。10.3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4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相应合规文件或直接认定投标所提交的该部分文件无效。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顺序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12.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2.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被视为投标文件完整性有缺陷。12.2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投标函内容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该投标将被拒绝。12.3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2.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现场上唱标所需的材料,按内容要求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2.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原件的要求。13.投标文件装订要求13.1投标文件规格幅面应与招标文件正文一致,建议行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13.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章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13.3投标文件装订须采用胶装方式,单面/双面打印,不得采用活页装订。14.投标报价1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人的投标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4.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特殊声明外,投标报价条件为项目现场完税价。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14.3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14.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果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14.5投标人要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开标一览表中价格填报处不应有空白,如无费用可填报“0”。14.6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优惠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14.7投标的报价优惠须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具有竞争优势。14.8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并按要求分类报价。14.9投标报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并进行价格评审。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5.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2)中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与买方签订合同的;(3)中标供应商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交纳履约保证金;(4)中标供应商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交纳中标服务费的。15.3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5.1条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5.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如需交纳)后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办理退还手续;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办理退还手续。15.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5.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6.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时间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7.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7.2投标人应按本款下述规定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提交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版。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7.3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注明“正本”字样,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的,投标人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7.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以保证投标信息在开标前不被透露。18.2投标人必须将正本文件单独密封。18.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包括投标保证金说明函)的正本单独密封提交(密封在一个包装中或分开包装均可),并在包装上标明“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字样。18.4为方便开标拆启和对迟到的投标进行处理,密封包装上应注明本项目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投标的包号/品目号等,并注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19.投标截止时间1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9.2按本须知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9.3投标文件及其他必要材料、实物等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时间、地点送达。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0.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2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0.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1.2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1.3开标时,应由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1.4开标时,应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1.5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1.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21.7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2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2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将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通过网页截图的方式进行留存,随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3.组建评标委员会23.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专业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4.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24.1符合性检查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投标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4.2符合性检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1)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如与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以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文件第25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4.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投标文件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未对招标文件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3)未对招标内容进行整体响应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进行报价;(5)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供了选择方案或选择报价;(6)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分项限价或者最高限价的;(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盖章的;或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8)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9)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带“*”要求的;(10)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的(只适用进口货物);(11)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存在24.3条款情形之一的;(13)付款方式、交付时间、验收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5.投标的澄清25.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如果投标人出现同类问题,评标委员会应当给予投标人均等的澄清机会。25.2评标委员会应当给投标人以足够合理的时间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5.3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其放弃该项权利。26.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6.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改动、细化招标文件及评分细则;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6.2除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另有规定外,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主体资质、信用评价、投标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方案。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给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26.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价格百分比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7.评标过程要求27.1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关于在相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开展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4〕265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一)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报价平均值×50%;(二)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应)报价×50%;(三)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四)其他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27.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8.采购项目废标28.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结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六、确定中标29.确定中标供应商29.1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并标明排列顺序。29.2采购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并由买方与其签订合同。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本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与下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项目招标。29.3采购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按本条规定推荐中标供应商。29.4中标供应商确定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发布信息媒体上发布招标结果公告。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供应商应当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亲自将书面形式的质疑函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期外提出的质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二)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三)相关证明材料;(四)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30.中标通知30.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0.2中标通知书对买方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买方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签订合同31.1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买方签订中标合同。31.2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买方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买方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1.3买方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供应商可与买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1.4买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32.履约保证金32.1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天内,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买方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双方约定的服务质量保证期期满前应完全有效。33.预付款保证金33.1为避免和减少中标供应商的行为给买方带来的损失,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天内,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预付款保证金格式或买方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0%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在双方约定的服务质量保证期期满前应完全有效。34.中标服务费34.1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及交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七、质疑35.质疑的提出35.1对本项目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5.2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询问)。35.3供应商的质疑如存在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5.4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5.5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35.6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35.7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5.8质疑函范本如下: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范本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36.质疑函的接收和处理36.1本项目质疑函的接收人和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36.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第三章采购需求不满足带“*”或“★”要求,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投标人的投标产品(设备)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全部实质性要求和条款,并对采购人提出的完整采购需求整体响应,否则应当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认定该投标人不具备中标资格。除本文件明确要求的定制产品之外,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定制或二次开发的投标产品(设备)。一、功能要求本项目针对金属冶炼基地服务于冶金有毒有害气体安全管控需求,为了避免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引发的人员中毒事故,利用光学气体成像检测技术近距离检测煤气管道的泄漏状态,实现近距离对已探测到煤气管道泄漏点进行泄漏状态的测量,还可实现对压力设备具有一定频率的少量及中等泄漏量进行泄漏点快速捕捉,以防长时间连续泄漏导致爆炸,同时建设氢渗透实验管段包括金属及非金属管段,应能安装在现有的小型氢气环路上实现氢气渗透数据的监测。★二、设备组成(1)下表内的设备项目必须全部满足,否则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技术偏离表中明确响应全部内容;(2)分项报价表或其后附详细分项报价须与下表设备名称对应,设备报价超出分项限价或填写的报价不明确无法判断的视为无效投标。序号采购标的设备组成数量最高限价(万元)核心产品1可视化煤气管道检测模块手持式声学成像仪2台12.8/台是2泄漏源捕捉定位模块在线型声学成像仪1套20否3高清成像和光源组件高分辨率成像模组4个,镜头12个,LED光源2个,红外成像测量头2个。1套20否4氢渗透金属氢渗透实验管段,11套10否4实验管段套;非金属氢渗透实验管段,1套。1套10否三、技术要求1.可视化煤气管道检测模块1套,含手持式声学成像仪2台,每台技术要求如下:★1.1测量通道(麦克风阵列)设备配备≥132路,成像帧率:25fps,声源定位动态范围:30dB-120dB(需提供《产品彩页/产品样本/技术白皮书/产品说明书》等证明材料,形式要求见《四、证明材料4.1》);△1.2频率范围:1kHz-100kHz,工作距离0.5m~50m,需可检测到100PSI下≤0.005CFM泄漏量(需提供《产品彩页/产品样本/技术白皮书/产品说明书》等证明材料,形式要求见《四、证明材料4.1》);○1.3设备屏幕≥8寸,屏幕分辨率≥1280×800,摄像头≥1200万像素,测试距离:0.3-50m,定位精度≤1°,视场角不低于60°;#1.4供电方式:配备两块不低于12.6V,3.35Ah可拆卸电池,续航时间不少于4小时;○1.5设备支持所在环境实时的温度、湿度、气压测量显示;#1.6一键场景切换:系统提供负压吸气等典型场景检测模式,可一键切换;○1.7环境噪声过滤:可设置检测分贝值阈值,检测时自动过滤环境噪声,提升检测精度(需提供《软件功能证明材料》,形式要求见《四、证明材料4.2》);#1.8声纹时频图参考功能:可实现检测时实时显示声纹时频图,可依据时频图分析声纹信号特征;#1.9测距功能:需支持红外激光测距;△1.10报告生成:支持设备端直接生成巡检报告;△1.11智能备注:支持文本标注、语音片段标注,语音转写标注。2.泄漏源捕捉定位模块1套,含在线型声学成像仪2台,每台技术要求如下:△2.1采样率:≥256kHz,频率范围:1kHz-100kHz,声源定位分辨率:定位精度≤1°(需提供《产品彩页/产品样本/技术白皮书/产品说明书》等证明材料,形式要求见《四、证明材料4.1》);△2.2视场角:≥75°,摄像头像素:≥1200万像素,存储:RAM:≥8GB,ROM:≥64GB;○2.3事件触发/报警:可设置声级(dB)和频率(kHz)范围的报警级别,报警自动截图、录像自动抓拍,监测数值自动显示;○2.4报警配置:热力图实时定位报警,泄漏量门限报警,须具备外部声光报警联动;#2.5外壳材质:选用316L不锈钢,耐氯离子盐雾腐蚀和海洋大气腐蚀;#2.6支持12~24VDC供电,支持RJ45和RS485双有线接口。○2.7防爆等级:ExibⅡCT4Gb及以上,随附相应等级的防爆证书;#2.8防护等级:IP67,工作环境:-20℃~+55℃;△2.9实时预览画面:支持通过Wi-Fi访问设备,在首页实时观察声学成像画面,可进行放大、缩小等操作,并叠加日期、频率范围等参数(需提供《产品彩页/产品样本/技术白皮书/产品说明书》等证明材料,形式要求见《四、证明材料4.1》);△2.10监听配置:支持频率范围选择、噪声门限、成像阈值、单/多声源模式、麦克风自检等参数配置,支持手动和定期麦克风自检功能;#2.11报警设置:支持添加目标报警区域、目标检测距离、置信区间、报警策略等参数配置,并可进行报警联动录像的配置;△2.12标准接口文档:支持开放标准接口文档,便于集成至已有集控中心进行可视化管理;△2.13多传感器管理:支持接入多个传感器,并获取传感器列表及在离线状态信息;○2.14事件和报警管理:支持报警事件的配置,并可选择是否联动录像,报警触发后上传报警日志和相关信息;3.高清成像和光源组件1套,技术要求如下:★3.1成像模组的全画幅分辨率≥4000(H)×3000(V),满幅分辨率下帧率≥9fps,4台。(需提供《产品彩页/产品样本/技术白皮书/产品说明书》等证明材料,形式要求见《四、证明材料4.1》);○3.2镜头12个:4个8mm焦距,4个35mm焦距,4个50mm焦距,镜头需支持1.1"画幅;△3.3红外成像测量头2个:可插拔红外热像测量头,640x512像素;#3.4固体LED补光灯2个,高亮无频闪,功率45W,含灯架、灯罩和脚架。4.氢渗透实验管段1套,技术要求如下:4.1金属氢渗透实验管段1组,技术要求为:#4.1.1金属管段采用316L不锈钢材质,管径DN40,管段两端设置法兰接口并配备法兰,管段上配备压力表、阀门及腐蚀速率探头接口,法兰密封面到密封面的参考长度为1.5m(具体以实际小型氢环路设计为主),最大压力不低于20MPa;#4.1.2管段上配备氢渗透舱,氢渗透舱与管道采用焊接连接,氢渗透舱由高压侧和测氢侧两部分组成,中间由法兰连接,内部通径为20mm,满足35mm直径的氢渗透样片夹持;#4.1.3氢渗透舱高压侧舱体最大压力不低于20MPa;#4.1.4氢渗透舱测氢侧最大压力不低于1MPa,内表面绝缘,需配备三电极电化学测试结构,并配置铂片及参比电极2套;#4.1.5配备金属法兰密封垫、法兰紧固件,2套;金属氢渗透管道氢渗透高压密封座,2套,法兰盲板2套;固定支架1套,移动支架(适配金属氢渗透实验管段和非金属氢渗透实验管段)1套;4.2非金属氢渗透实验管段1组,技术要求为:#4.2.1非金属管段采用PE材质,管径DN40,管段两端设置法兰接口,法兰密封面到密封面的参考长度为1.5m(具体以实际小型氢环路设计为主),最大压力不低于2.5MPa;#4.2.2管段上配备氢渗透舱,氢渗透舱采用螺栓与管道相连,内部容积不低于20ml,氢渗透舱最大压力不低于0.3MPa;#4.2.3氢渗透舱上具备压力表,进气口及出气口;#4.2.4配备非金属法兰密封垫、法兰紧固件,2套;非金属氢渗透管道氢渗透高压密封圈,4套,法兰盲板2套;固定支架1套。四、证明材料的形式要求:一般无特殊说明,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4.1《产品彩页/产品样本/技术白皮书/产品说明书》等只接受原件,不接受各类复印件,仅提供复印件的视为无效证明材料。各类图、表以及印刷电路板图等都应清晰易读,不能人为进行额外的修改、注释,否则视同无效证明材料。4.2《软件功能证明材料/数据库内基础数据条数》必须为可供评标现场查证的可播放文件。即:投标人提供的软件功能证明需提前录制好软件打开的全部过程,并依次点按说明每个软件功能的存在和正常使用,每演示一个功能视为符合条件。4.3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中检测内容、指标及结果结论应清晰明了。证明材料如为英文文件,需投标人额外附上中文版翻译件。证明材料为视频的,须以U盘方式提供.mp4格式视频,须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人在递交前应做好测试,如因U盘损坏、视频文件格式不对、视频文件损坏等问题造成无法播放,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损失。五、服务要求1、安装场地勘查:中标供应商应在仪器安装2个月前到用户现场进行场地检测,基于现状条件,设备所需的现场配套条件改造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等),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直至设备能够正常安装使用。2、安装调试:仪器到达采购人现场后,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周内,中标供应商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进行安装调试。3、技术培训:设备原厂商的专职技术人员为采购人免费提供设备的相关培训,不低于1周(5个工作日),参加培训人数不限,培训直到掌握为止。4、质保服务:所有质保服务应由设备原厂商提供,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如果质保期内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质保期应从质量问题修复后顺延;质保期内,设备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中标供应商提供;质保期内,设备原厂商的专职技术人员在收到采购人的维修服务要求24小时内做出回应,如不能解决,在48小时内到达客户现场进行维修。5、电力供给:设备安放实验室目前现有的电气条件是具有三相五线制380VAC(+/-10%),50Hz(+/-1Hz);220VAC(+/-10%),50Hz(+/-1Hz),功率15kW。采购人提供指定实验室固定位置的配电箱,中标供应商设备报价包含配电箱到设备、控制系统等的电缆、数据线以及规范走线所用的线槽线架等,且电源线采用优质铜导线,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电缆、数据线等的详细设计方案及依据,相关信息如导线厂商、批号、出厂合格证、详细技术参数等不限于上述信息列入设备整体验收。6、中标供应商定期向采购人提供仪器及应用方面最新信息,免费提供软件升级。7、对于本采购项目中设备的非通用性功能研发以及采购方明确要求的数据接口,中标供应商应提交源代码交付。8、设备需提供满足采购人拟构建的多源异构数据集成系统规范要求的数据接口,实现测试参数、测试结果等数据的记录、导出与存储,数据采用文件(如:.txt、.xls、.csv、.DAT、.XML、.raw,文档等)或标准数据库等格式,支持数据离线拷贝的方式集中存储在多源异构数据集成系统中。六、其他要求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2、交货地点:北京科技大学昌平创新园区指定地点3、采购数量:见采购清单4、包装运输要求: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公路大件运输安全通行评价技术规范》JTG/T2213-2023等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到账后,采购人支付供货合同总金额80%的货款;设备全部到货后,采购人支付供货合同总金额10%的货款;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供货合同总金额10%的货款,中标供应商开具货物类或设备类增值税发票;质保满1年且无质量问题,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中标供应商。七、验收要求验收工作由北京科技大学金属冶炼重大事故防控技术支撑基地(以下简称金属冶炼基地)组织,中标供应商应全程配合并按金属冶炼基地文件要求进行设备的验收流程,设备应达到或高于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指标。此外还需完成以下验收测试和提供以下材料:1、验收测试:按照采购人的指定测试条件对可视化煤气管道检测模块、泄漏源捕捉定位模块、高清成像和光源组件以及氢渗透实验管段的关键参数和整体功能进行测试验收。2、材料:2.1设备必须提供完整的试验测试报告和技术资料(纸质版两套,电子版一套):包括但不限于出厂检验报告、操作使用说明书、维护说明书、质保书、产品合格证、备品备件清单、装箱单等;2.2当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包装材质证明(木箱需高温熏蒸证明)、海关完税证明或免税相关等材料,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八、知识产权本项目实施过程产生的知识产权全部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供应商不得在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前提下申请或公开与本项目相关的专利、软件著作权以及发表相关论文。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资格性审查由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序号审查项1是否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获得招标文件2是否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是否提供合格的财务状况报告4是否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供应商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或付款凭证复印件5是否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供应商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或付款凭证复印件6是否提供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7是否提供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情况声明8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申请,不允许分包和转包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以及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处于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投标人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11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1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如有)二、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技术评议阶段。序号审查项1投标文件的完整性(一正X副),副本数量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为准2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是否符合规定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盖章是否符合规定5投标报价有效性(报价方式、是否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是否提供了选择性报价)6是否对招标文件内全部内容进行了投标7投标人是否存在法规规定的相互串通投标行为(投标人须知24.3)8是否对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要求进行了实质性响应9投标文件是否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三、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四、评分标准序号分值项说明分值上限1投标价格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及条件,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评标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标准的企业须提供声明函。302相关业绩1.有效业绩形式:提供投标人自2022年5月1日以来,与本项目采购核心产品的业绩证明文件(含合同原件的影印件及发票信息)作为支撑材料并提供用户信息备查,并加盖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公章,必要时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2.有效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合同原件的影印件包括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签署页、关键条款、合同的甲乙双方签字盖章102相关业绩页等;发票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一种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的发票查验结果。业绩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的公章。(注:提供虚假业绩材料、或业绩证明材料中有遮挡、涂改,或信息提供有误无法查验的,业绩证明材料缺少公章的将不被认可)3.有效业绩打分:每提供1份有效业绩,得2分,此项最多10分;103技术指标带“△”指标,共10项,满足1项得2.5分,共25分;带“○”指标,共8项,满足1项得1.5分,共12分;带“#”指标,共18项,满足1项得0.5分,共9分;464售后服务1、售后服务方案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内容非常详细,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流程,保障措施完善可行,得5分;2、售后服务方案部分满足采购人需求,内容比较详细,具有完整的售后服务流程,保障措施比较完善,得3分;3、售后服务方案部分满足采购人需求,细致程度一般,售后服务流程简单,保障措施缺乏可行性,得1分;4、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不得分、不满足采购人需求不得分。55产品性能1、产品性能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整体性能优良,设计理念先进,仪器性能稳定,拓展性强,得4分;2、产品性能部分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技术资料完整,性能稳定性、拓展性中规中矩,得2分;3、产品性能部分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性能稳定性、拓展性较差或不可知,得1分;4、未响应不得分。46技术支持1、培训内容全面,安排科学,技术支持力大,且售后技术支持由设备原始制造厂商的全职技术人员提供,可得4分;2、培训内容比较完整,安排比较合理,且售后技术支持由设备原始制造厂商的官方授权服务商提供,得2分;3、培训内容安排简单笼统,得1分;4、未提供方案或不能提供设备原始制造商的技术支持,不得分。47相关政策1、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所投货物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截止日期内,每有一类货物加0.5分,最多得0.5分(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货物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17相关政策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截止日期内,每有一类货物加0.5分,最多得0.5分(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的产品除外。1第五章国内产品合同文本甲方(需方):北京科技大学乙方(供方):一、采购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人民币)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单价(元)数量总价(元)1品牌及生产厂商:2品牌及生产厂商:合计大写金额:圆整小写:¥元备注1、本合同价格已包含了购买货物的价格、税费及安装、调试、保修、售后服务及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等货物伴随服务的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2、必须注明计量货币币种,未注明者即视为人民币。3、详细技术参数可附附件。二、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供方于签订合同后【】日内供货。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出具收货人签字的证明,该文件仅证明已按现状收到若干具体单位数量的货物,并不代表已验收合格。需方指定货物交接地点:北京科技大学昌平创新园区指定地点;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及追加、更换、补充的货物(含零件、部件、配件)的风险自货物交付需方且由需方确认验收合格时转移。不包括货损是由于需方明显不当的作为所直接引起的,但该作为不包括验收的行为。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由卖方安装完毕且经买方验收合格的日期为交货日期。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供方承担。三、检验和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等事项按照下列约定:供方应全程配合并按需方要求进行货物的验收流程,且货物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及要求。验收流程完成后,且设备应达到或高于供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指标要求,需方签署验收合格报告。1.随货物提供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2.随货物提供该批次货物采购过程中涉及质量、技术、服务、鉴定、检验及验收的全部相关内容或其所指引的内容;3.开箱检验时双方皆应派员参加,最迟于验收结束之日起5日内对合格货物应签署无异议的《货物验收单》;对不合格的货物应在《货物验收单》上加注表示货物不合格的文字或符号,或者以其它书面异议方式提出异议,均为有效异议,但该类异议应最迟于验收结束之日起10日内提出,否则除非供方未在接到需方异议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反对意见,均应当视为无效异议。4.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需方有权拒绝接收或决定暂时收取该批次货物,双方或单方应当在发现后及时记录并最迟在验收期限(含延长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7日内签署书面证明并送达给对方一份,供方应按照该证明将需补足或更换的货物在送达证明之日起10日内交付到需方指定地点,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项规定交付及验收。5.供方保证向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如发现缺失,供方应在需方送达通知之日起10日内将需补足的资料交付到需方指定地点,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项规定交付及验收。6.本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供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供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货物、零件、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或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应当由供方承担。四、质量标准及保修:1.供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正品合格产品,且承诺为需方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且若该货物在投标货物生产厂商中国总部对外公众网站上具有标准配置和服务的,供方为需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或高于其标准。2.供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若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3.供方保证提供给需方的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需方的各项使用目的或在采购时提出的各项需要。4.本合同中所提供的货物保修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大写)年。5.货物的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它期限均自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完成最终验收并由需方签署了货物最终验收单之日起算。若各方对该类期限不能达成一致的确认则应当通过本合同中所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方式裁决出相关期限。6.如因需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需方人员维护不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供方不负免费保修的责任,但供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保修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需方负担。7.如因供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或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供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供方应负责更换或修理,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供方承担。8.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质保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9.供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需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需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供方应当协助需方申诉,供方须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0.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需方所有。供方不得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不得发表相关论文、专著,不得公开或对外转让。需方拥有相关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由此产生的利益由需方所有。五、本合同的付款方式按照如下付款计划付款:付款阶段付款阶段描述付款条件预计付款日期付款比例付款金额六、违约责任1.如供方延期交货,每推迟一天,供方应按合同额的0.1%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供货超过15天,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应退还需方已付货款,还应按合同总额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由于供方的行为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的,供方应赔偿需方全部损失。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约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天内向对方有效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并书面确认后,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允许延期履行、修订或终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3.需方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技术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如供方达不到投标文件中响应的指标或未通过需方的验收测试,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应退还需方已付货款,并赔偿需方相应损失。4.其他违约责任以合同中规定为准。七、因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相关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它约定事项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2.需方、供方关于本合同履行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应当按照本合同载明的地址发出。通知一般以对方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确认为准。如果以特快专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日视为送达之日。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3.供方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需方的保密信息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须保密的资料泄露或公开给第三方。供方违反本条约定,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本条规定持续有效,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失效。本合同一式肆份,供方留存壹份、需方留存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需方(签章):北京科技大学,供方(签章):需方代表(签字):,供方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升路支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0200006209014432650,税号:税号:121000004000022245,地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邮编:邮编:100083,电话:电话: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一:中标(成交)通知书附件二:配置清单名称数量型号生产厂商附件三:详细技术指标附件四:售后服务承诺函附件五:其他需补充材料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1.本部分内容仅提供格式要求,并不代表所有列出格式的文件本项目全部必须提交。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目录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3.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4.投标人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5.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以及前附表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6.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涉及*的格式文件,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7.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目录(不提供合格的带“*”文件,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一、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二、商务文件*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投标分项报价表*4.商务条款偏离表*5.法人代表授权书*6.原厂商授权书(仅针对进口产品必须提供)7.投标人业绩证明*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9.中小企业声明函(仅适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部分必须提供)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投标保证金说明函12.投标保证金担保函13.履约保证金担保函14.预付款保证金担保函三、技术文件*15.技术规格偏离表16.主要投标标的情况表17.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18.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19.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一、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一般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齐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2财务状况报告3项目声明(格式)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5合法经营活动声明(格式)6是否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格式)7供应商负责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说明(格式)8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如有)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说明: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说明: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审计的上一自然年的年度审计报告(若正在审计中,可提供之前一个自然年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资信证明原件。3、项目声明致:(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说明: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中心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开标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合法经营活动声明致:(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声学成像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