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垃圾清运服务 垃圾处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2025)



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采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
:JSZC-320614-GDHC-G2025-0006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采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城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91320684398268452A
正余镇正创路308号
69.65(均分制)
30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采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年度考核合格的,采购人在预算保障,服务内容不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一次。)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红、汤炯、张英、沈双、邱张英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收取3116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海门区四甲镇人民路438号
联系人:汤炯
联系电话:158513334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兴中路234号
联系人:黄钰
联系电话:151909327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钰
电话:1519093270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成交公示-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采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doc

JSZC-320614-GDHC-G2025-0006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1(江苏城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采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品目
垃圾处理服务

采购单位
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海门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04日 14:46

评审专家名单
李红,张英,汤炯,汤炯,沈双,邱张英

总中标金额
¥302.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钰

项目联系电话
15190932701

采购单位
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海门区四甲镇人民路4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851333444

代理机构名称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十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钰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1、项目编号:JSZC-320614-GDHC-G2025-0006二、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采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江苏城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正创路308号中标(成交)金额:302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信息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六、评审专家名单:汤炯、邱张英、张英、沈双、李红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3116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九、其他补充事宜:无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地址:南通市海门区人民路438号联系方式:汤先生1585133344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海兴中路234号联系方式:黄女士15190932701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2025年06月04日南通市海门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采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14-GDHC-G2025-0006采购人: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五月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第1部分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采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直接从江苏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县级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614-GDHC-G2025-00062、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采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3、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项目采购类型:服务5、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项目预算:310万元7、最高限价:31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8、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请仔细研究。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5月13日至2025年05月20日23点59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3.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政务CA、方正签章,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CA、方正签章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3.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6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2025年06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2.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3.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开标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参加投标活动。3、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项目周期,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地址:南通市海门区人民路438号联系方式:汤先生1585133344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海兴中路234号(同慧嘉园西门旁)联系方式:陈先生1595085610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代理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采购代理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招标文件的解释6.1招标文件需求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其它部分由采购代理解释。(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构成1.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项目需求(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投标文件组成(6)附件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联系解决。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招标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通知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3.招标文件的修改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3.2采购代理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投标日期。3.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4.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发布澄清公告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5.投标人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采购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投标文件构成2.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投标人按“第七部分投标文件组成”要求编写投标文件。3.投标有效期3.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4.投标有效期的延长4.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5.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要求5.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5.2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3投标人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4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5.5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6.投标人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投标文件的提交1.1线上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说明: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截止日期2.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2采购代理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投标文件延长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投标文件的密封(加密)要求:3.1投标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加密。3.2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说明:投标人应在用CA数字证书以及自备的能够登录“苏采云”系统的电脑,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3.3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应当拒收并提示。4.投标文件的拒收4.1采购代理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5.1投标文件的撤回5.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CA办理指南及“苏采云”操作手册。5.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5.2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5.3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5.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1.开标1.1采购代理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当天各投标人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投标人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1.2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在不见面交易系统中进行开标,并公布各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2.评标委员会2.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2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3.3在评标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3.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3.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公布评标结果时一并公布所有投标人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4、投标文件的澄清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4.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代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报价,现场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5.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5.8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6.1无效投标条款6.1.1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6.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6.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6.1.12投标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6.1.13不同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6.1.14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异常悬殊,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得分畸低者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6.1.1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6.2废标条款: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6.2.5因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7.投标文件线上格式要求7.1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7.2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M!7.3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即投标人投标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提供线上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六)中标1.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规定。1.2采购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1.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1.4.2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1.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2.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2.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2.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4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投标人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投标人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提出,由采购代理负责答复。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6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投标人的失信信息。3.中标通知书3.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将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投标人放弃投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中标投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招标文件、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中标投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投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投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政府采购履约保证资金、合同信用融资扶持政策3.1中标投标人如需获得履约保证金支持,可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直接线上办理线上履约保证保险申请,详情请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首页“易企服”综合服务平台-金融产品全周期-履约保证保险专栏。3.2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通知》(通财购〔2021〕41号),对政府采购中标投标人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中标投标人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易企服”综合服务平台-金融产品全周期-贷款产品专栏。(八)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三部分采购项目需求第一章采购项目内容与技术需求一、项目概况1、服务范围:(1)收集并清运8个村辖区内垃圾桶内的垃圾,及其余各村13个中转平台垃圾桶内的垃圾。具体完成四甲镇8个村(居)农村及其余各村13个中转平台垃圾桶设置点和设置点周边的生活垃圾清扫、收集和清运、转运。注:8个村(居)为:四甲村、四扬村、头桥村、二桥村、余合村、货隆村、新复居、联同村。其余各村13个中转平台为:东南村、八索村、合兴村、廷俊村、丕岩村、靶场村、范南村、胜宏村、新街村、联义村、有余村(闸南村合用)、金跃村、海山村。2、服务内容:(1)8个村辖区内所有垃圾桶设置点和设置点周边半径5米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及其余各村13个中转平台和平台周边半径5米范围内垃圾和的清扫、收集和清运、转运。(2)因迎接各项活动以及节假日等工作需要,在服务区域范围内进行的环境整治活动。二、服务要求1、及时对服务范围内垃圾桶的垃圾进行机械收集送至中转站。2、垃圾收集每天不少于两次,早上9:30之前完成,下午5:00前完成。确保垃圾收集做到日产日清,缩短垃圾在外暴露时间,减少环境污染和占道情况,提高垃圾收运效率。3、收集时应进行初步分类,禁止有毒有害物品和不可燃烧垃圾混入。4、装卸垃圾符合作业要求,尽量减少噪音,做到垃圾桶轻拿轻放。收集结束后,垃圾桶应放回原地,做到车走地净,确保收集箱(桶)周围5米范围内无杂物、散落垃圾和污水。5、垃圾收集车辆在收集运输过程中始终保持密闭,沿途不抛洒滴漏;垃圾装运量以车辆的额定载重和有效容积为限,不超重运输。6、收集后的垃圾及时运至四甲镇垃圾压缩站,不乱倒、乱卸、自行填埋或焚烧。进入垃圾压缩站倾卸垃圾时,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或调度,不插队。7、对于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人员发现的道旁乱倒垃圾杂物,接到通知后,20分钟响应,及时派人清理。8、日常做好垃圾桶进行擦洗保洁,做到无明显积尘、蛛网、污垢,保证垃圾桶四周环境整洁,地面干净,无积水,桶体及箱体无乱涂写、乱张贴现象。发现设施损坏及时进行更换。9、中标供应商切实加强机械设备和劳务人员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在劳务用工及设备、人员方面产生的风险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三、管理要求1、中标供应商为8个村(居)配备数量合理的标准化垃圾桶(240L),各村根据居住人群密度在村内道路两侧设置合理数量垃圾集中收集点;中标供应商为各村配备合理数量的垃圾收集机械压缩车辆,每天对道路两侧的垃圾桶内垃圾进行定时收集,中标供应商尽量维护垃圾桶的完好。中标供应商与各村(居)协调一致将垃圾桶摆放到位,并确保放置的垃圾桶可以正常使用。对各村(居)现有的四(二)分类垃圾亭,移交之前保证设施完好无损坏,后续中标供应商做好设施管护,发现垃圾桶损坏或需要更换的垃圾桶将由中标供应商提供;2、收集清运线路:四甲镇8个村(居)农村辖区内圾桶设置点和设置点周边半径5米范围内及其余各村13个中转平台的生活垃圾的收集、清理、转运。车辆可到达区域进行正常收集,车辆无法到达区域派遣专职保洁员进行收集;3、保洁清运要求:必须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积存,垃圾收集每天不少于两次,早上9:30之前完成,下午5:00前完成,除恶劣天气(暴雪暴雨)外不得擅自中断清运;如因采购人需要增加频次的,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4、在每天规定时间前必须将垃圾及时清运至垃圾中转站,不得有堆积现象,不得随意进行临时堆放(除特殊情况无法清运的,请示批准后可临时堆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另外支付清运和处置费用,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根据路段情况,自行安排收集,必须全天保障垃圾桶及路面无垃圾积压现象。5、对规定全区域范围内的垃圾在收运时做到桶内收清、桶外干净,确保垃圾桶放置端正及规范位置,不影响交通;装卸垃圾符合作业要求,尽量减少噪音,做到垃圾桶轻拿轻放。收集结束后,垃圾桶应放回原地,做到车走地净,垃圾收集车辆在收集运输过程中始终保持密闭,沿途不抛洒滴漏;垃圾装运量以车辆的额定载重和有效容积为限,不超重运输。6、负责垃圾桶及四周环境卫生整洁,四分类垃圾桶摆放要求、垃圾分类清运做到和上级工作同步;7、中标供应商为各村(居)配备专职垃圾清运人员,所有保洁耗材由中标供应商自行配备。8、中标供应商不得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业生产垃圾(秸秆)混装倾倒在秸秆堆放点。四、应急措施预案要求1、迎接重大活动和检查评比的保障措施2、恶劣天气应急预案3、节假日应急措施(重点是春节、中秋期间的垃圾转运必须无条件做到日产日清)五、其他保洁、服务要求1、保洁要求:供应商必须做到全区域内,广覆盖巡查,保洁服务必须达到市、区、镇相关标准,并坚持常态化和长效化。2、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做到内部管理规范,岗位责任明确,员工健康文明。规定保洁人数。岗位人员配置必须满足本区域环境保洁服务常态化和长效化的要求。建立保洁人员基本情况信息,报采购人备案。中标供应商对保洁人员的工资做到按月或按季打卡发放,同时要建立工资发放台帐,如保洁人员需要作调整的,供应商必须第一时间向发包方通报人员调整情况,便于采购人平时督查。3、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本行业所涉及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执行,确保人身安全。须为全体服务人员办理每人保额在80万元及以上的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如发生任何安全及伤亡事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4、中标供应商必须服从市、区、镇、村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并认真执行相关的考核管理办法。5、采购人如因工作需要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六、项目最低配备要求1、人员配备(配置基本人数不少于39人)①管理人员配置不低于1人(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员);(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用工合同扫描件及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符合性审查阶段供应商未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②一线保洁人员配置不少于32名(其中保洁员不少于10人、冲洗工不少于2人、转桶工不少于8人、压缩车辅助工不少于12人);③上述人员只能在本镇内调配使用,原则上不得与其他地区之间相互调剂使用。④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工作态度端正。驾驶员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保洁员、冲洗工、转桶工、压缩车辅助工等岗位男性不超过70周岁,女性不超过65周岁。⑤驾驶员6名必须在中标公告之日起十天内与中标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并且提供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在签订合同前其余人员必须缴纳保额在80万元及以上的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满足条件的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及意外保险单复印件。以上材料随时接受采购人查验,如没有按照规定办理,视同虚假投标,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处理。2、车辆设备最低配置要求①生活垃圾收集车辆必须为密闭专用车辆,总质量12T及以上的国六压缩车2辆,总质量8T及以上的国六压缩车4辆;②六桶三轮转运车8辆;③巡查车1辆④垃圾桶冲洗车各2辆注:中标单位配置的车辆在中标公示截止之日起十天内到场由采购人验收,十天内没有到场或验收不合格的,视同虚假投标,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处理。设备使用必须证照齐全,安全性能达标,缴纳设备保险。投标单位承担设备使用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七、考核办法、奖惩及合同履行条件1、考核内容及细则序号考核项目考核要求1垃圾收集处置(50分)1.严禁垃圾焚烧,污染空气质量。每发现一次扣5分。2.加强环卫设施的日常管理,杜绝垃圾桶垃圾外溢,发现垃圾外溢,20分钟内未及时清除,一处扣1分。3.发现垃圾桶外有大量生活垃圾,20分钟未处理扣1分。4.垃圾清运过程中实现密闭化运输,不得有抛洒滴漏现象,每发现一次扣1分。2垃圾收运设备(15分)1.收运车辆必须保险齐全,少一辆扣1分。2.收运车辆要定期维护,车辆缺少安全配件如尾灯、车牌损坏,发现一次扣1分。3.收运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一次扣1分。3日常管理(15分)1.垃圾清运后,垃圾桶必须按规定摆放整齐,盖上盖子,摆放不规范不整齐的每一处扣1分。未及时冲洗的没处扣1分。2.清扫、清运、保洁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发现一个未按规定着装的扣1分。3.作业工具不得乱停乱放,影响交通,发现一次扣1分。4.合法规范用工,提供单位用工缴纳相关保险凭证,未给作业人员缴纳相关保险的,缺一人扣1分。4其它(20分)1.各项创建及市级以上重大活动等环节服务质量到位,若不及时到位视其情节扣2分以上。2.群众举报属实的每例扣0.2分,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单未及时整改的每一次扣1分。3.作业台账资料齐全,不齐全的扣0.5分。4.合同承诺管理人员到岗情况,每少一人次扣0.5分5.合同承诺最低保洁人员到岗情况,每少一人次扣0.5分6.合同承诺最低保洁车辆到岗,每少一车次扣1分2、考核形式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不定期对服务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及环境卫生情况进行专项巡查,对在明查暗访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直接以《整改通知单》形式或微信工作群交办给中标单位,并限期整改。对现场考核发现的问题清单按考核标准进行扣分。1、考核成绩计算方法考核满分100分,根据每月考核汇总,总分≥90分为优秀,全额支付被考核月的服务费用;总分80-89分,以90分为基础,每少1分,扣减被考核月1%的服务费用,不足1分的按比例结算;总分<80分,除扣减被考核月10%的服务费外,以80分为基础,每少1分再扣减被考核月2%的服务费用,不足1分的按比例结算。2、合同期内如乙方单月考核分≤70分时或连续三个月或累计五个月考核低于85分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终止发包合同。3、其他约定(1)在南通市有关部门组织的明查暗访中,被督查通报的,每一起通报扣2000元,未限期整改到位或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加倍扣款;在海门区有关部门组织的明查暗访中,被督查通报的,每一起通报1000元,未限期整改到位或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加倍扣款;在海门区级及以上级别领导视察过程中指出涉及保洁公司责任区域农村环境长效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情况属实的每次扣2000元,未限期整改到位的加倍扣款。以上问题如果是发现在干道(国道、省道、县道)沿线的,加倍扣款。(2)12345热线或其他媒体负面报道涉及保洁公司责任区域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的存在问题,情况属实的每次在当月考核中扣500元,未限期整改的加倍扣款。镇区反映承包人责任区域环境长效管理的存在问题,情况属实,未限期整改到位的每次扣500元。(3)须圆满完成区级以上环卫保障重大迎检活动、创文创卫活动,未能及时完成造成重大影响的一次罚款5000元。4、终止合同情形:(1)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时的人员、设备配备承诺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配置到位,如配置不能到位的,则视为供应商无履约能力,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同一地点的存在问题三次督办仍未解决的。(3)生活垃圾未做到日产日清,连续达三天未清运的或未配齐满足作业要求的生活垃圾清运保洁人数的。(4)因违规操作造成重大事故的。(5)各级检查或重大活动时,中标供应商须积极配合开展第一时间整治到位,整治效果满意;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中标供应商违约处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6)如中标供应商被纪委监察委等执法执纪机关查实行贿采购人工作人员或与采购人工作人员存在不正当经济往来情形,违反廉政纪律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随时终止本合同履行,并按供应商违约处理,采购人不退还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具有对乙方服务人员在服务期内日常检查监管的权利,督促乙方遵守有关规章制度,遇有突发性工作(包括上级检查),必须服从甲方指挥和安排。2、甲方不定期对乙方相关人员及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乙方,乙方在接到口头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在口头整改无效的前提下开具书面整改通知书;因乙方履行协议不到位被相关部门处罚,乙方承担所有罚款。3、甲方按照相关考核成绩及时与乙方结算服务费。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和谐的工作环境,甲方有责任督促各村(居)担负起人居环境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负起村内部人居环境的巡查、监督、管理责任,为乙方协调化解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矛盾,便于双方工作的顺利开展。5、甲方对乙方工作人员未能做到合同服务范围内各项工作的,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落实,对连续两次不服从甲方管理的人员建议乙方及时处理。6、所有合同约定以外的工作根据乙方能力,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进行,相关费用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并取得相关签证后乙方进行作业,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7、8个村(居)在合同期内涉及垃圾桶损坏的由中标供应商提供负责更换,13个垃圾中转平台垃圾桶损坏由所在村负责提供,中标供应商负责更换。8、所有保洁车辆(包括生活垃圾收集车、垃圾桶冲洗车、六桶三轮转运车、巡查车)用水、办公场所、停车场由甲方提供,水费、办公场所、停车场等费用乙方支付。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承包期内,各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监督,接受甲方及上级部门检查,遵守有关规章制度。2、乙方组织人员、机械实施服务,落实固定保洁人员,遇有重大活动通知须服从甲方人员安排调度并及时整治相关问题。3、乙方所聘管理人员、保洁员,乙方必须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如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4、乙方应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与委托单位签定的《垃圾清运服务委托合同》,对区域内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5、乙方在管理过程中相对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管理人员注意自我保护,在管理过程中发生自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均自行负责。6、乙方如在经营活动中有违法现象、出现安全事故、民事纠纷、公共事件负面舆情等,责任自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7、乙方如在经营活动中因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的须照价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均由乙方承担。附件1:垃圾清运总量序号村别总人口数村民组数垃圾桶放置四分类二分类其他 (只)合计(只)日垃圾量(T)备注(处)(处)1东南村272021652581.42八索村3870341066761.73四甲村3960581056661.74合兴村5945341278902.35靶场村4850401055651.86胜宏村322033964731.67范南村4140381066761.78廷俊村323544462661.59丕岩村355035360631.610四扬村3750411450641.611二桥村3155381452661.712头桥村4200311640561.813余合村4160391446601.814联同村486038154055215新街村288520850581.416联义村257020 266681.417闸南村266024 368711.618有余村262026266681.419金跃村289532650561.420海山村355033256581.621货隆村300025345481.722新复村537531850582 合计:811707351811238141936.7备注:垃圾清运总量为暂估量,已实际为准。第二章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一、服务工期、地点、质量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年度考核合格的,采购人在预算保障,服务内容不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一次。)2、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3、服务质量要求:合格。二、付款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每季度支付一次,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于下季度首月底前支付上季度的服务费用。注: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并以财务入账为支付条件。三、其它相关说明:(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60天。(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相应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3)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缴纳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待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4)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分摊)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列出。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计取。(5)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相应有关的全部费用。本次报价包括人员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意外险、高温补贴、加班费、劳护用品、服装、工具、常规保洁耗材、机械费、设备购置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服务项目的全部费用。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所报的服务费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6)若供应商中标后无故弃标,采购人将其移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开标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采云”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二、评标流程和评标标准1.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分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四部分评审,总分值为100分,加分和减分因素除外。首先由采购人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然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最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待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进行价格标的评审。投标人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评委在认真审阅投标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一)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二)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商务技术分:60分序号类别分值评分内容1业绩16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农村或城(镇)区街道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服务内容须包含垃圾清运)的,每个业绩得4分,最多得16分。注:每个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合同期间任意一个月的发票扫描件及税务发票查验平台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以上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同一项目不同时间不重复计分)2企业综合实力3投标供应商具有由国家认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证书扫描件)3管理人员6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管理人员中具备以下证书之一的:安全培训合格证;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安全员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有一个人得2分,最多得6分。注:(1)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相同人员得分只计取一次。4针对本项目管理服务方案5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管理服务方案,从服务方案的工作计划安排、组织机构、人员组织安排、设备配备、劳动安全保护的合理性、完整性、可行性、针对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打分。提供的项目管理服务方案健全、细致、条目清晰,有先进性,能完全达到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的,得5分;提供的项目管理服务方案度健全,基本清晰合理,能较好的保障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3分;提供的项目管理服务方案笼统或粗略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组织有效的管理机构及考核管理办法5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和管理规章制度,从作业劳动纪律、人员工作职责、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工作考核奖罚、财务管理等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各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打分。管理规章制度能够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作,详细、具体,可行性、操作性高,各项规章制度完整、科学,得5分;管理规章制度基本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作,内容基本完整,有一定的可行性及可操作性的得3分;管理规章制度笼统或简单,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6作业方案10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体的作业流程方案。方案中提供了展示了完整的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作业过程及流程,作业方案详尽、细致,合理可行,能有效解决作业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溅水、对交通的影响等,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方案中提供了基本的作业过程,作业方案较详尽,合理可行,对实际操作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得7分;作业方案笼统或简单,部分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的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7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5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从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处置流程、处置预案、人员及设备调配能力各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打分。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详细、具体,可行性、操作性高,在所有投标供应商方案中突出的得5分;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比较详细、可行,在所有投标供应商方案中显得一般的得3分;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简单,不够具体,在所有投标供应商方案中显得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8重点、难点及纠纷处理分析与建议5根据响应文件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及纠纷处理分析与建议等方面评分:对本项目难点、重点的分析明确,阐述详细,纠纷处理的分析具有针对性,合理化建议(措施)具有科学性,内容完整有效,建议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对本项目难点、重点的分析较明确,阐述较详细,纠纷处理的分析,合理化建议(措施)内容基本完整,建议有一定操作性的,得3分;对本项目难点、重点认识不全面,相关内容阐述简单、针对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9车辆设备、人员安全管理方案5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车辆设备、人员安全管理方案进行评定。车辆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方案全面合理的、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方案较为合理的、有一定操作性的得3分;方案不全面不够合理的、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缺项的不得分。注:①请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制作评分索引并放在评审内容的前面,评分索引中应标明每个评分点的页码范围,如投标文件内容顺序混乱,导致评委无法查看,后果自负。②请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的时保证图片、文字材料的完整、清晰可辨,任何原因导致评委看不清楚或无法查看,后果由供应商自负。③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所用的所有原件材料均须准备好中标公告结束后5日内被采购人核查,如核查时供应商不能提供相关原件材料作弄虚作假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四)价格分:4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五)中标投标人的确定评委会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委托评委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投标人。(六)采购人代表宣布评审结果。(七)公告中标结果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八)发放中标通知书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投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中标投标人在中标后须将装订好的纸质投标文件一份通过快递的方式(不接受到付)寄至南通市海门区海兴中路234号(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陈先生,15950856101),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确定中标人后30日)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第5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一、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3日内须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中标人应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合同一式四份(采购单位三份、供应商一份)。如在规定的时限内因中标方原因没有签订合同,将取消中标人候选人中标资格。所签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二、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中标供应商履约,中标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招标人、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三、采购单位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供应商串通或要求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中标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五、供方如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逾期期间,供方应承担每天1000元的违约金;逾期达10天,需方将有权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同时供方应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于弥补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需方的实际损失。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采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合同协议书甲方:乙方:签订时间:甲方: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海门区“人居环境,乡村振兴”长效管护的相关要求,经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就本环卫市场化运行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项目概况1、服务范围:(1)收集并清运8个村辖区内垃圾桶内的垃圾,及其余各村13个中转平台垃圾桶内的垃圾。具体完成四甲镇8个村(居)农村及其余各村13个中转平台垃圾桶设置点和设置点周边的生活垃圾清扫、收集和清运、转运。注:8个村(居)为:四甲村、四扬村、头桥村、二桥村、余合村、货隆村、新复居、联同村。其余各村13个中转平台为:东南村、八索村、合兴村、廷俊村、丕岩村、靶场村、范南村、胜宏村、新街村、联义村、有余村(闸南村合用)、金跃村、海山村。2、服务内容:(1)8个村辖区内所有垃圾桶设置点和设置点周边半径5米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及其余各村13个中转平台和平台周边半径5米范围内垃圾和的清扫、收集和清运、转运。(2)因迎接各项活动以及节假日等工作需要,在服务区域范围内进行的环境整治活动。二、服务要求1、及时对服务范围内垃圾桶的垃圾进行机械收集送至中转站。2、垃圾收集每天不少于两次,早上9:30之前完成,下午5:00前完成。确保垃圾收集做到日产日清,缩短垃圾在外暴露时间,减少环境污染和占道情况,提高垃圾收运效率。3、收集时应进行初步分类,禁止有毒有害物品和不可燃烧垃圾混入。4、装卸垃圾符合作业要求,尽量减少噪音,做到垃圾桶轻拿轻放。收集结束后,垃圾桶应放回原地,做到车走地净,确保收集箱(桶)周围5米范围内无杂物、散落垃圾和污水。5、垃圾收集车辆在收集运输过程中始终保持密闭,沿途不抛洒滴漏;垃圾装运量以车辆的额定载重和有效容积为限,不超重运输。6、收集后的垃圾及时运至四甲镇垃圾压缩站,不乱倒、乱卸、自行填埋或焚烧。进入垃圾压缩站倾卸垃圾时,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或调度,不插队。7、对于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人员发现的道旁乱倒垃圾杂物,接到通知后,20分钟响应,及时派人清理。8、日常做好垃圾桶进行擦洗保洁,做到无明显积尘、蛛网、污垢,保证垃圾桶四周环境整洁,地面干净,无积水,桶体及箱体无乱涂写、乱张贴现象。发现设施损坏及时进行更换。9、中标供应商切实加强机械设备和劳务人员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在劳务用工及设备、人员方面产生的风险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三、管理要求1、中标供应商为8个村(居)配备数量合理的标准化垃圾桶(240L),各村根据居住人群密度在村内道路两侧设置合理数量垃圾集中收集点;中标供应商为各村配备合理数量的垃圾收集机械压缩车辆,每天对道路两侧的垃圾桶内垃圾进行定时收集,中标供应商尽量维护垃圾桶的完好。中标供应商与各村(居)协调一致将垃圾桶摆放到位,并确保放置的垃圾桶可以正常使用。对各村(居)现有的四(二)分类垃圾亭,移交之前保证设施完好无损坏,后续中标供应商做好设施管护,发现垃圾桶损坏或需要更换的垃圾桶将由中标供应商提供;2、收集清运线路:四甲镇8个村(居)农村辖区内圾桶设置点和设置点周边半径5米范围内及其余各村13个中转平台的生活垃圾的收集、清理、转运。车辆可到达区域进行正常收集,车辆无法到达区域派遣专职保洁员进行收集;3、保洁清运要求:必须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积存,垃圾收集每天不少于两次,早上9:30之前完成,下午5:00前完成,除恶劣天气(暴雪暴雨)外不得擅自中断清运;如因采购人需要增加频次的,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4、在每天规定时间前必须将垃圾及时清运至垃圾中转站,不得有堆积现象,不得随意进行临时堆放(除特殊情况无法清运的,请示批准后可临时堆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另外支付清运和处置费用,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根据路段情况,自行安排收集,必须全天保障垃圾桶及路面无垃圾积压现象。5、对规定全区域范围内的垃圾在收运时做到桶内收清、桶外干净,确保垃圾桶放置端正及规范位置,不影响交通;装卸垃圾符合作业要求,尽量减少噪音,做到垃圾桶轻拿轻放。收集结束后,垃圾桶应放回原地,做到车走地净,垃圾收集车辆在收集运输过程中始终保持密闭,沿途不抛洒滴漏;垃圾装运量以车辆的额定载重和有效容积为限,不超重运输。6、负责垃圾桶及四周环境卫生整洁,四分类垃圾桶摆放要求、垃圾分类清运做到和上级工作同步;7、中标供应商为各村(居)配备专职垃圾清运人员,所有保洁耗材由中标供应商自行配备。8、中标供应商不得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业生产垃圾(秸秆)混装倾倒在秸秆堆放点。四、应急措施预案要求1、迎接重大活动和检查评比的保障措施2、恶劣天气应急预案3、节假日应急措施(重点是春节、中秋期间的垃圾转运必须无条件做到日产日清)五、其他保洁、服务要求1、保洁要求:供应商必须做到全区域内,广覆盖巡查,保洁服务必须达到市、区、镇相关标准,并坚持常态化和长效化。2、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做到内部管理规范,岗位责任明确,员工健康文明。规定保洁人数。岗位人员配置必须满足本区域环境保洁服务常态化和长效化的要求。建立保洁人员基本情况信息,报采购人备案。中标供应商对保洁人员的工资做到按月或按季打卡发放,同时要建立工资发放台帐,如保洁人员需要作调整的,供应商必须第一时间向发包方通报人员调整情况,便于采购人平时督查。3、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本行业所涉及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执行,确保人身安全。须为全体服务人员办理每人保额在80万元及以上的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如发生任何安全及伤亡事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4、中标供应商必须服从市、区、镇、村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并认真执行相关的考核管理办法。5、采购人如因工作需要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六、项目人员及车辆配备1、人员配备(配置人数人)①管理人员配置人(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员);②一线保洁人员配置名(其中保洁员人、冲洗工人、转桶工人、压缩车辅助工人);③上述人员只能在本镇内调配使用,原则上不得与其他地区之间相互调剂使用。④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工作态度端正。驾驶员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保洁员、冲洗工、转桶工、压缩车辅助工等岗位男性不超过70周岁,女性不超过65周岁。⑤驾驶员6名必须在中标公告之日起十天内与中标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并且提供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在签订合同前其余人员必须缴纳保额在80万元及以上的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满足条件的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及意外保险单复印件。以上材料随时接受采购人查验,如没有按照规定办理,视同虚假投标,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处理。2、车辆设备配置①生活垃圾收集车辆必须为密闭专用车辆,总质量12T及以上的国六压缩车辆,总质量8T及以上的国六压缩车辆;②六桶三轮转运车辆;③巡查车辆④垃圾桶冲洗车各辆注:中标单位配置的车辆在中标公示截止之日起十天内到场由采购人验收,十天内没有到场或验收不合格的,视同虚假投标,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处理。设备使用必须证照齐全,安全性能达标,缴纳设备保险。投标单位承担设备使用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七、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八、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每季度支付一次,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于下季度首月底前支付上季度的服务费用。注: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并以财务入账为支付条件。九、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履约保证金1.履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后,年度考核合格的,采购人在预算保障,服务内容不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一次。)2.履行方式:满足采购单位要求3.履行地点:甲方指点地点4.履约保证金为万元,缴纳形式为。注:缴纳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的,乙方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甲方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甲方亦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乙方另外补齐。十、考核办法、奖惩及合同履行条件1、考核内容及细则序号考核项目考核要求1垃圾收集处置(50分)1.严禁垃圾焚烧,污染空气质量。每发现一次扣5分。2.加强环卫设施的日常管理,杜绝垃圾桶垃圾外溢,发现垃圾外溢,20分钟内未及时清除,一处扣1分。3.发现垃圾桶外有大量生活垃圾,20分钟未处理扣1分。4.垃圾清运过程中实现密闭化运输,不得有抛洒滴漏现象,每发现一次扣1分。2垃圾收运设备(15分)1.收运车辆必须保险齐全,少一辆扣1分。2.收运车辆要定期维护,车辆缺少安全配件如尾灯、车牌损坏,发现一次扣1分。3.收运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一次扣1分。3日常管理(15分)1.垃圾清运后,垃圾桶必须按规定摆放整齐,盖上盖子,摆放不规范不整齐的每一处扣1分。未及时冲洗的没处扣1分。2.清扫、清运、保洁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发现一个未按规定着装的扣1分。3.作业工具不得乱停乱放,影响交通,发现一次扣1分。4.合法规范用工,提供单位用工缴纳相关保险凭证,未给作业人员缴纳相关保险的,缺一人扣1分。4其它(20分)1.各项创建及市级以上重大活动等环节服务质量到位,若不及时到位视其情节扣2分以上。2.群众举报属实的每例扣0.2分,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单未及时整改的每一次扣1分。3.作业台账资料齐全,不齐全的扣0.5分。4.合同承诺管理人员到岗情况,每少一人次扣0.5分5.合同承诺最低保洁人员到岗情况,每少一人次扣0.5分6.合同承诺最低保洁车辆到岗,每少一车次扣1分2、考核形式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不定期对服务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及环境卫生情况进行专项巡查,对在明查暗访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直接以《整改通知单》形式或微信工作群交办给中标单位,并限期整改。对现场考核发现的问题清单按考核标准进行扣分。1、考核成绩计算方法考核满分100分,根据每月考核汇总,总分≥90分为优秀,全额支付被考核月的服务费用;总分80-89分,以90分为基础,每少1分,扣减被考核月1%的服务费用,不足1分的按比例结算;总分<80分,除扣减被考核月10%的服务费外,以80分为基础,每少1分再扣减被考核月2%的服务费用,不足1分的按比例结算。2、合同期内如乙方单月考核分≤70分时或连续三个月或累计五个月考核低于85分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终止发包合同。3、其他约定(1)在南通市有关部门组织的明查暗访中,被督查通报的,每一起通报扣2000元,未限期整改到位或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加倍扣款;在海门区有关部门组织的明查暗访中,被督查通报的,每一起通报1000元,未限期整改到位或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加倍扣款;在海门区级及以上级别领导视察过程中指出涉及保洁公司责任区域农村环境长效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情况属实的每次扣2000元,未限期整改到位的加倍扣款。以上问题如果是发现在干道(国道、省道、县道)沿线的,加倍扣款。(2)12345热线或其他媒体负面报道涉及保洁公司责任区域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的存在问题,情况属实的每次在当月考核中扣500元,未限期整改的加倍扣款。镇区反映承包人责任区域环境长效管理的存在问题,情况属实,未限期整改到位的每次扣500元。(3)须圆满完成区级以上环卫保障重大迎检活动、创文创卫活动,未能及时完成造成重大影响的一次罚款5000元。4、终止合同情形:(1)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时的人员、设备配备承诺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配置到位,如配置不能到位的,则视为供应商无履约能力,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同一地点的存在问题三次督办仍未解决的。(3)生活垃圾未做到日产日清,连续达三天未清运的或未配齐满足作业要求的生活垃圾清运保洁人数的。(4)因违规操作造成重大事故的。(5)各级检查或重大活动时,中标供应商须积极配合开展第一时间整治到位,整治效果满意;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中标供应商违约处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6)如中标供应商被纪委监察委等执法执纪机关查实行贿采购人工作人员或与采购人工作人员存在不正当经济往来情形,违反廉政纪律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随时终止本合同履行,并按供应商违约处理,采购人不退还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十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具有对乙方服务人员在服务期内日常检查监管的权利,督促乙方遵守有关规章制度,遇有突发性工作(包括上级检查),必须服从甲方指挥和安排。2、甲方不定期对乙方相关人员及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乙方,乙方在接到口头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在口头整改无效的前提下开具书面整改通知书;因乙方履行协议不到位被相关部门处罚,乙方承担所有罚款。3、甲方按照相关考核成绩及时与乙方结算服务费。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和谐的工作环境,甲方有责任督促各村(居)担负起人居环境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负起村内部人居环境的巡查、监督、管理责任,为乙方协调化解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矛盾,便于双方工作的顺利开展。5、甲方对乙方工作人员未能做到合同服务范围内各项工作的,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落实,对连续两次不服从甲方管理的人员建议乙方及时处理。6、所有合同约定以外的工作根据乙方能力,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进行,相关费用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并取得相关签证后乙方进行作业,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7、8个村(居)在合同期内涉及垃圾桶损坏的由中标供应商提供负责更换,13个垃圾中转平台垃圾桶损坏由所在村负责提供,中标供应商负责更换。8、所有保洁车辆(包括生活垃圾收集车、垃圾桶冲洗车、六桶三轮转运车、巡查车)用水、办公场所、停车场由甲方提供,水费、办公场所、停车场等费用乙方支付。十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承包期内,各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监督,接受甲方及上级部门检查,遵守有关规章制度。2、乙方组织人员、机械实施服务,落实固定保洁人员,遇有重大活动通知须服从甲方人员安排调度并及时整治相关问题。3、乙方所聘管理人员、保洁员,乙方必须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如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4、乙方应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与委托单位签定的《垃圾清运服务委托合同》,对区域内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5、乙方在管理过程中相对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管理人员注意自我保护,在管理过程中发生自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均自行负责。6、乙方如在经营活动中有违法现象、出现安全事故、民事纠纷、公共事件负面舆情等,责任自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7、乙方如在经营活动中因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的须照价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均由乙方承担。十三、协议争议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起诉。十四、生效及其他1、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1:垃圾清运总量序号村别总人口数村民组数垃圾桶放置四分类二分类其他 (只)合计(只)日垃圾量(T)备注(处)(处)1东南村272021652581.42八索村3870341066761.73四甲村3960581056661.74合兴村5945341278902.35靶场村4850401055651.86胜宏村322033964731.67范南村4140381066761.78廷俊村323544462661.59丕岩村355035360631.610四扬村3750411450641.611二桥村3155381452661.712头桥村4200311640561.813余合村4160391446601.814联同村486038154055215新街村288520850581.416联义村257020 266681.417闸南村266024 368711.618有余村262026266681.419金跃村289532650561.420海山村355033256581.621货隆村300025345481.722新复村537531850582 合计:811707351811238141936.7备注:垃圾清运总量为暂估量,已实际为准。廉政合同发包方: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国家、省、市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廉政建设,保证项目顺利进行,提高项目投资效益,甲乙双方就加强项目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1.2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甲方义务2.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人员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人员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人员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有关的设备配套材料供应等经济活动。2.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设备配套材料供应商,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约定外的材料和设备。2.6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3乙方义务3.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4.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主合同结束之日止。7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第六部分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三部分组成。请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以上三部分中分别上传响应的材料。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格式见附件6);6.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7.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二、符合性审查证明材料1.管理人员配置不低于1人(含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员);注:上述人员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用工合同扫描件及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需在本次投标资料中体现,否则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二、商务技术文件1.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三、价格文件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5);2.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6)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7)4.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8)响应文件封面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附件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采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14-GDHC-G2025-0006)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代表我公司参加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采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14-GDHC-G2025-0006)的招标采购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附: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联系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注:参加投标时授权代表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核查。附件4: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框架协议、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七、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八、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九、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南通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件5: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签章):项目编号:JSZC-320614-GDHC-G2025-0006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报价(万元)备注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采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310日期:年月日附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的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采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垃圾清运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的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采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14-GDHC-G2025-0006)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附件8: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三章企业报价折扣证明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签章):江苏城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SZC-320614-GDHC-G2025-0006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报价(万元)备注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采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310302日期:2025年6月3日能增1024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的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采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垃圾清运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城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6人,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江苏城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3日服增1025注: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能增102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清运服务 垃圾处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