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5)
[公开招标]光明区科润大厦、商会大厦、区委二办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MCG2025000046 二、项目名称:光明区科润大厦、商会大厦、区委二办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包组
投标供应商
报价(折扣率)
A
好生活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0.76
A
好来客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0.92
A
深圳市金色庄园实业有限公司
0.9
A
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0.93
A
广东盘厢硒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0.64
A
深圳明盛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0.96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包组
投标供应商
报价(折扣率)
A
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0.93
A
好生活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0.76
A
好来客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0.92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广培社区怡湖街3 号103号 中标报价(折扣率):0.93 预算金额(支付上限):2200万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计划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光明区科润大厦、商会大厦、区委二办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黄义意、王欣、黄锦慧、崔红玲、张小静、樊金萍、王玉立;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按《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的采购代理费用标准及招标文件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为995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九、公告期限 2025年06月04日至2025年06月07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www.szggzy.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801。质疑咨询电话:0755-88212595。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方式:王工 0755-88210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801 联系方式:0755-88212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755-88211614 十二、附件 1.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附件:(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面附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5.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6.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详见后面附件- 7.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它内容。 开标一览表:-详见后面附件- 资格性审查表:-详见后面附件- 符合性审查表:-详见后面附件- 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详见后面附件- 评分结果表等:-详见后面附件-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06月04日
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pdf
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pdf
开标记录表.pdf
投标文件.zip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pdf
评分结果表.pdf
GMCG2025000046-A光明区科润大厦、商会大厦、区委二办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中标结果公告.pdf
招标文件.zip
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项目编号:GMCG2025000046项目名称:光明区科润大厦、商会大厦、区委二办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号:GMCG2025000046-A序号供应商名称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比例10%中小微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价格扣除比例0%失信供应商价格上浮比例0%1好生活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否否否2好来客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否否否3深圳市金色庄园实业有限公司否否否4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否否否5深圳明盛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是否否6广东盘厢硒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否否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光明区科润大厦、商会大厦、区委二办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号:GMCG2025000046-A时间:2025年06月04日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符合性检查1好生活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是2好来客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是3深圳市金色庄园实业有限公司是4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是5广东盘厢硒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是6深圳明盛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是投标无效情况说明投标文件综合得分表项目编号:GMCG2025000046项目名称:光明区科润大厦、商会大厦、区委二办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号:GMCG2025000046-A供应商名称价格评审技术评审评分商务评审评分其他评审评分总分排名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6.193548.028635.00005.000094.22211好生活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7.578940.357135.00005.000087.93602好来客食品集团有限公司6.260925.728616.40005.000053.38953深圳明盛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6.666716.300017.60005.000045.56674深圳市金色庄园实业有限公司6.400017.98579.80005.000039.18575广东盘厢硒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0009.77143.70005.000028.47146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GMCG2025000046二、项目名称:光明区科润大厦、商会大厦、区委二办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包组投标供应商报价(折扣率)A好生活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0.76A好来客食品集团有限公司0.92A深圳市金色庄园实业有限公司0.9A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0.93A广东盘厢硒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0.64A深圳明盛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0.96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包组投标供应商报价(折扣率)A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0.93A好生活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0.76A好来客食品集团有限公司0.92五、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广培社区怡湖街3号103号中标报价(折扣率):0.93预算金额(支付上限):2200万元六、主要标的信息采购计划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光明区科润大厦、商会大厦、区委二办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黄义意、王欣、黄锦慧、崔红玲、张小静、樊金萍、王玉立;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按《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的采购代理费用标准及招标文件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为995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九、公告期限2025年06月04日至2025年06月07日十、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3.供应商质疑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www.szggzy.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801。质疑咨询电话:0755-88212595。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联系方式:王工0755-8821053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组织实施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801联系方式:0755-8821259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电话:0755-88211614十二、附件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采购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采购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采购文件附件:(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面附件-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5.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6.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详见后面附件-7.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它内容。开标一览表:-详见后面附件-资格性审查表:-详见后面附件-符合性审查表:-详见后面附件-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详见后面附件-评分结果表等:-详见后面附件-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06月04日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GMCG2025000046二、项目名称:光明区科润大厦、商会大厦、区委二办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包组,投标供应商,报价(折扣率)A,好生活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0.76A,好来客食品集团有限公司,0.92A,深圳市金色庄园实业有限公司,0.9A,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0.93A,广东盘厢硒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0.64A,深圳明盛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0.96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包组,投标供应商,报价(折扣率)A,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0.93A,好生活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0.76A,好来客食品集团有限公司,0.92五、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广培社区怡湖街3号103号中标报价(折扣率):0.93预算金额(支付上限):2200万元六、主要标的信息采购计划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光明区科润大厦、商会大厦、区委二办机关食堂食材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配送服务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黄义意、王欣、黄锦慧、崔红玲、张小静、樊金萍、王玉立;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按《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的采购代理费用标准及招标文件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为995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九、公告期限2025年06月04日至2025年06月07日十、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3.供应商质疑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www.szggzy.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801。质疑咨询电话:0755-88212595。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联系方式:王工0755-8821053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组织实施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801联系方式:0755-8821259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电话:0755-88211614十二、附件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采购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采购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采购文件附件:(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面附件-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5.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6.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详见后面附件-7.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它内容。开标一览表:-详见后面附件-资格性审查表:-详见后面附件-符合性审查表:-详见后面附件-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详见后面附件-评分结果表等:-详见后面附件-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06月04日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GMCG2025000046二、项目名称:光明区科润大厦、商会大厦、区委二办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包组,投标供应商,报价(折扣率)A,好生活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0.76A,好来客食品集团有限公司,0.92A,深圳市金色庄园实业有限公司,0.9A,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0.93A,广东盘厢硒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0.64A,深圳明盛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0.96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包组,投标供应商,报价(折扣率)A,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0.93A,好生活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0.76A,好来客食品集团有限公司,0.92五、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广培社区怡湖街3号103号中标报价(折扣率):0.93预算金额(支付上限):2200万元六、主要标的信息采购计划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光明区科润大厦、商会大厦、区委二办机关食堂食材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配送服务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黄义意、王欣、黄锦慧、崔红玲、张小静、樊金萍、王玉立;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按《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的采购代理费用标准及招标文件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为995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九、公告期限2025年06月04日至2025年06月07日十、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3.供应商质疑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www.szggzy.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801。质疑咨询电话:0755-88212595。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联系方式:王工0755-8821053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组织实施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801联系方式:0755-8821259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电话:0755-88211614十二、附件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采购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采购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采购文件附件:(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面附件-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5.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6.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详见后面附件-7.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它内容。开标一览表:-详见后面附件-资格性审查表:-详见后面附件-符合性审查表:-详见后面附件-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详见后面附件-评分结果表等:-详见后面附件-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06月04日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GMCG2025000046二、项目名称:光明区科润大厦、商会大厦、区委二办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包组,投标供应商,报价(折扣率)A,好生活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0.76A,好来客食品集团有限公司,0.92A,深圳市金色庄园实业有限公司,0.9A,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0.93A,广东盘厢硒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0.64A,深圳明盛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0.96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包组,投标供应商,报价(折扣率)A,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0.93A,好生活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0.76A,好来客食品集团有限公司,0.92五、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广培社区怡湖街3号103号中标报价(折扣率):0.93预算金额(支付上限):2200万元六、主要标的信息采购计划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光明区科润大厦、商会大厦、区委二办机关食堂食材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配送服务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黄义意、王欣、黄锦慧、崔红玲、张小静、樊金萍、王玉立;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按《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的采购代理费用标准及招标文件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为995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九、公告期限2025年06月04日至2025年06月07日十、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3.供应商质疑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www.szggzy.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801。质疑咨询电话:0755-88212595。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联系方式:王工0755-8821053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组织实施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801联系方式:0755-8821259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电话:0755-88211614十二、附件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采购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采购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采购文件附件:(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面附件-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5.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6.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详见后面附件-7.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它内容。开标一览表:-详见后面附件-资格性审查表:-详见后面附件-符合性审查表:-详见后面附件-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详见后面附件-评分结果表等:-详见后面附件-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06月04日特别警示条款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以下特别警示条款,不得存在以下所列禁止情形,一旦发现,将被处以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序号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情形1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存在非正常一致。4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5提供未经出具机构核实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业绩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认证证书等材料。6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或未妥善保管。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四、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实,供应商将面临罚款、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各供应商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五、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中节点“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注:“特别警示条款”和《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提醒,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GMCG2025000046项目名称:光明区科润大厦、商会大厦、区委二办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 号:A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不得将一个包的内容拆开投标;2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填报的“折扣率”不满足“0<折扣≤1”(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公式要求的;“折扣率”缺填、漏填或填报了两个或以上“折扣率”;4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5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做出评判(招标文件中带“★”条款作为实质性条款);若招标文件未设置实质性条款,不得据此做投标无效处理;6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7采购标的/服务清单/报价等任意一类有缺漏项或响应不全,或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8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9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不得带病毒;10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加密的;11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12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13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评标信息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序号评分项评分项评分项权重(%)权重(%)权重(%)1价格部分价格部分价格部分1010102综合实力部分综合实力部分综合实力部分353535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评分准则评分准则1企业荣誉3(一)评分内容:(1)具有省级(含副省级)或以上行政机关颁发的农业类荣誉得100分;(2)具有市级行政机关颁发的农业类荣誉得80分;(3)具有区级行政机关颁发的农业类荣誉得60分;以上不累计计算,以单项最高得分。(二)评分依据:提供有效期内的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或红头文件或官网截图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所获得荣誉需体现投标人名称,若荣誉未体现投标人名称,还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一)评分内容:(1)具有省级(含副省级)或以上行政机关颁发的农业类荣誉得100分;(2)具有市级行政机关颁发的农业类荣誉得80分;(3)具有区级行政机关颁发的农业类荣誉得60分;以上不累计计算,以单项最高得分。(二)评分依据:提供有效期内的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或红头文件或官网截图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所获得荣誉需体现投标人名称,若荣誉未体现投标人名称,还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一)评分内容:(1)具有省级(含副省级)或以上行政机关颁发的农业类荣誉得100分;(2)具有市级行政机关颁发的农业类荣誉得80分;(3)具有区级行政机关颁发的农业类荣誉得60分;以上不累计计算,以单项最高得分。(二)评分依据:提供有效期内的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或红头文件或官网截图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所获得荣誉需体现投标人名称,若荣誉未体现投标人名称,还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2企业认证6(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具有:(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生鲜农产品配送服务认证证书;(4)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6)(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7)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8)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0)HACCP认证证书;以上每提供一项得10分,最高得100分,不提供不得分。(二)评分依据:投标人提供上述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 云)(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体现网站信息),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具有:(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生鲜农产品配送服务认证证书;(4)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6)(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7)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8)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0)HACCP认证证书;以上每提供一项得10分,最高得100分,不提供不得分。(二)评分依据:投标人提供上述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 云)(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体现网站信息),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具有:(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生鲜农产品配送服务认证证书;(4)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6)(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7)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8)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0)HACCP认证证书;以上每提供一项得10分,最高得100分,不提供不得分。(二)评分依据:投标人提供上述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 云)(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体现网站信息),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3同类项目业绩6(一)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配送业绩情况(且履约评价为优或其他最高级别)进行评分,多份合同仅对应一份中标通知书的,仅算作一个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25分,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投标人需同时提供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关键页扫描件及评价为优或其他最高级别的履约评价。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一)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配送业绩情况(且履约评价为优或其他最高级别)进行评分,多份合同仅对应一份中标通知书的,仅算作一个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25分,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投标人需同时提供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关键页扫描件及评价为优或其他最高级别的履约评价。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一)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配送业绩情况(且履约评价为优或其他最高级别)进行评分,多份合同仅对应一份中标通知书的,仅算作一个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25分,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投标人需同时提供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关键页扫描件及评价为优或其他最高级别的履约评价。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4产品认证情况6(一)评分内容:投标人自有或投标人合作供货的供应商具有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每个有机产品得2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的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体现网站信息);2、涉及合作的除了提供上述材料(认证证书为合作方的名义),还需同时提供双方的合作合同和合同有效期内任意一个月的发票及付款凭证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一)评分内容:投标人自有或投标人合作供货的供应商具有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每个有机产品得2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的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体现网站信息);2、涉及合作的除了提供上述材料(认证证书为合作方的名义),还需同时提供双方的合作合同和合同有效期内任意一个月的发票及付款凭证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一)评分内容:投标人自有或投标人合作供货的供应商具有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每个有机产品得2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的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体现网站信息);2、涉及合作的除了提供上述材料(认证证书为合作方的名义),还需同时提供双方的合作合同和合同有效期内任意一个月的发票及付款凭证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5投保情况2(一)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购买相关责任险等级评定:1.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保险:①5亿元(含)以上的得50分;②2.5亿元(含)-5亿元(不含)的得35分;③1亿元(含)-2.5亿元(不含)的得20分;④1亿元以下的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50分。2. 提供有效的公众责任险:①3亿元(含)以上的得 50分; ②1.5亿元(含)—3亿元(不含)的得35分;③5000万元(含)—1.5亿元(不含)得20分; ④5000万元以下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50分。以上两项累计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投标人提供保险发票和保险单(或保险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一)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购买相关责任险等级评定:1.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保险:①5亿元(含)以上的得50分;②2.5亿元(含)-5亿元(不含)的得35分;③1亿元(含)-2.5亿元(不含)的得20分;④1亿元以下的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50分。2. 提供有效的公众责任险:①3亿元(含)以上的得 50分; ②1.5亿元(含)—3亿元(不含)的得35分;③5000万元(含)—1.5亿元(不含)得20分; ④5000万元以下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50分。以上两项累计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投标人提供保险发票和保险单(或保险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一)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购买相关责任险等级评定:1.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保险:①5亿元(含)以上的得50分;②2.5亿元(含)-5亿元(不含)的得35分;③1亿元(含)-2.5亿元(不含)的得20分;④1亿元以下的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50分。2. 提供有效的公众责任险:①3亿元(含)以上的得 50分; ②1.5亿元(含)—3亿元(不含)的得35分;③5000万元(含)—1.5亿元(不含)得20分; ④5000万元以下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50分。以上两项累计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投标人提供保险发票和保险单(或保险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6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情况6(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具有自行开发或购买或租赁的计算机软件:①食材订单处理类或功能类似系统,得12.5分;②食材采购管理类或功能类似系统,得12.5分;③食材财务管理类或功能类似系统,得12.5分;④食材溯源管理类或功能类似系统,得12.5分;⑤食材供应链管理类或功能类似系统,得12.5分;⑥果蔬农药残留检测管理类或功能类似系统,得12.5分;⑦食材条码管理类或功能类似系统,得12.5分;⑧食材物流配送管理类或功能类似系统,得12.5分;注:软件产品名称与标书要求不必完全一致,用途一致或相近即可,相同类型的系统不能重复得分,一个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如果包含多个系统内容(通过系统操作界面截图体现)可累计得分,以上八项累计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自有的系统,投标人提供上述系统操作界面截图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人为投标人);2、购买或租赁的系统,投标人提供上述系统截图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人为出售或出租方)和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具有自行开发或购买或租赁的计算机软件:①食材订单处理类或功能类似系统,得12.5分;②食材采购管理类或功能类似系统,得12.5分;③食材财务管理类或功能类似系统,得12.5分;④食材溯源管理类或功能类似系统,得12.5分;⑤食材供应链管理类或功能类似系统,得12.5分;⑥果蔬农药残留检测管理类或功能类似系统,得12.5分;⑦食材条码管理类或功能类似系统,得12.5分;⑧食材物流配送管理类或功能类似系统,得12.5分;注:软件产品名称与标书要求不必完全一致,用途一致或相近即可,相同类型的系统不能重复得分,一个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如果包含多个系统内容(通过系统操作界面截图体现)可累计得分,以上八项累计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自有的系统,投标人提供上述系统操作界面截图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人为投标人);2、购买或租赁的系统,投标人提供上述系统截图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人为出售或出租方)和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具有自行开发或购买或租赁的计算机软件:①食材订单处理类或功能类似系统,得12.5分;②食材采购管理类或功能类似系统,得12.5分;③食材财务管理类或功能类似系统,得12.5分;④食材溯源管理类或功能类似系统,得12.5分;⑤食材供应链管理类或功能类似系统,得12.5分;⑥果蔬农药残留检测管理类或功能类似系统,得12.5分;⑦食材条码管理类或功能类似系统,得12.5分;⑧食材物流配送管理类或功能类似系统,得12.5分;注:软件产品名称与标书要求不必完全一致,用途一致或相近即可,相同类型的系统不能重复得分,一个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如果包含多个系统内容(通过系统操作界面截图体现)可累计得分,以上八项累计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自有的系统,投标人提供上述系统操作界面截图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人为投标人);2、购买或租赁的系统,投标人提供上述系统截图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人为出售或出租方)和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7第三方检测报告6(一)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自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以检测报告签发日期为准),由具备中国计量认证(以下简称“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印有CMA印章标识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需为投标人,检测结果为合格或符合或达标或未检出或其他同等结论):检测范围:1.大米类;2.面粉类;3.食用油类;4.乳制品类;5.鲜蛋类;6.调味品类;7.畜肉类;8.冻品类;9.蔬菜类;10.干货类;11.豆制品类;12.水果类;13.水产类;14.家禽类;15.糕点类;16.面制品类;17.海产类;18.饮料类;19.腌制品类。每一类的检测项目不少于20项。提供以上每一类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得5.3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提供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并加盖(或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2.提供上述检验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信息査询记录截图,且查询编号与检测报告编号一致;3.提供检测机构的CMA认证资质证书扫描件;4.检验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为投标人,提供所对应的检测费用发票扫描件及转账记录截图;注:如检验检测报告中明确备注说明相关检验检测项不在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许可(认定)范围内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一)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自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以检测报告签发日期为准),由具备中国计量认证(以下简称“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印有CMA印章标识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需为投标人,检测结果为合格或符合或达标或未检出或其他同等结论):检测范围:1.大米类;2.面粉类;3.食用油类;4.乳制品类;5.鲜蛋类;6.调味品类;7.畜肉类;8.冻品类;9.蔬菜类;10.干货类;11.豆制品类;12.水果类;13.水产类;14.家禽类;15.糕点类;16.面制品类;17.海产类;18.饮料类;19.腌制品类。每一类的检测项目不少于20项。提供以上每一类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得5.3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提供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并加盖(或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2.提供上述检验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信息査询记录截图,且查询编号与检测报告编号一致;3.提供检测机构的CMA认证资质证书扫描件;4.检验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为投标人,提供所对应的检测费用发票扫描件及转账记录截图;注:如检验检测报告中明确备注说明相关检验检测项不在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许可(认定)范围内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一)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自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以检测报告签发日期为准),由具备中国计量认证(以下简称“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印有CMA印章标识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需为投标人,检测结果为合格或符合或达标或未检出或其他同等结论):检测范围:1.大米类;2.面粉类;3.食用油类;4.乳制品类;5.鲜蛋类;6.调味品类;7.畜肉类;8.冻品类;9.蔬菜类;10.干货类;11.豆制品类;12.水果类;13.水产类;14.家禽类;15.糕点类;16.面制品类;17.海产类;18.饮料类;19.腌制品类。每一类的检测项目不少于20项。提供以上每一类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得5.3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提供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并加盖(或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2.提供上述检验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信息査询记录截图,且查询编号与检测报告编号一致;3.提供检测机构的CMA认证资质证书扫描件;4.检验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为投标人,提供所对应的检测费用发票扫描件及转账记录截图;注:如检验检测报告中明确备注说明相关检验检测项不在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许可(认定)范围内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3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技术部分505050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评分准则评分准则1质量保证方案3(一)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内容包含:1、货物的来源;2、货物的加工;3、货物的包装;4、货物的储存;5、货物的品质监控。(二)评审标准:1、提供上述5项完整内容的得75分;每缺一项扣15分。2、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进行评价:(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25分;(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20分;(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15分;(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不加分。(一)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内容包含:1、货物的来源;2、货物的加工;3、货物的包装;4、货物的储存;5、货物的品质监控。(二)评审标准:1、提供上述5项完整内容的得75分;每缺一项扣15分。2、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进行评价:(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25分;(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20分;(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15分;(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不加分。(一)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内容包含:1、货物的来源;2、货物的加工;3、货物的包装;4、货物的储存;5、货物的品质监控。(二)评审标准:1、提供上述5项完整内容的得75分;每缺一项扣15分。2、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进行评价:(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25分;(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20分;(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15分;(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不加分。2配送服务方案3(一)评分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配送服务方案,内容包括:1、管理方案;2、物流配送方案。(二)评审标准:1、提供上述2项完整内容的得80分;每缺一项扣40分。2、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进行评价:(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20分;(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15分;(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10分;(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不加分。(一)评分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配送服务方案,内容包括:1、管理方案;2、物流配送方案。(二)评审标准:1、提供上述2项完整内容的得80分;每缺一项扣40分。2、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进行评价:(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20分;(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15分;(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10分;(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不加分。(一)评分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配送服务方案,内容包括:1、管理方案;2、物流配送方案。(二)评审标准:1、提供上述2项完整内容的得80分;每缺一项扣40分。2、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进行评价:(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20分;(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15分;(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10分;(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不加分。3应急预案3(一)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内容包括;1、自然灾害应急预案;2、物流配送应急预案;3、退货加单应急预案;4、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二)评审标准:1、提供上述4项完整内容的得80分;每缺一项扣20分。2、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进行评价:(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20分;(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15分;(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10分;(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不加分。(一)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内容包括;1、自然灾害应急预案;2、物流配送应急预案;3、退货加单应急预案;4、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二)评审标准:1、提供上述4项完整内容的得80分;每缺一项扣20分。2、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进行评价:(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20分;(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15分;(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10分;(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不加分。(一)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内容包括;1、自然灾害应急预案;2、物流配送应急预案;3、退货加单应急预案;4、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二)评审标准:1、提供上述4项完整内容的得80分;每缺一项扣20分。2、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进行评价:(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20分;(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15分;(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10分;(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不加分。4管理制度3(一)评分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管理制度,内容包括:1、食品安全保障制度;2、人员岗位职责;3、操作规程;4、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5、投诉反馈管理制度。(二)评审标准:1、提供上述5项完整内容的得75分;每缺一项扣15分。2、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进行评价:(1)制度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25分;(2)制度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20分;(3)制度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15分;(4)制度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不加分。(一)评分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管理制度,内容包括:1、食品安全保障制度;2、人员岗位职责;3、操作规程;4、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5、投诉反馈管理制度。(二)评审标准:1、提供上述5项完整内容的得75分;每缺一项扣15分。2、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进行评价:(1)制度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25分;(2)制度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20分;(3)制度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15分;(4)制度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不加分。(一)评分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管理制度,内容包括:1、食品安全保障制度;2、人员岗位职责;3、操作规程;4、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5、投诉反馈管理制度。(二)评审标准:1、提供上述5项完整内容的得75分;每缺一项扣15分。2、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进行评价:(1)制度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25分;(2)制度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20分;(3)制度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15分;(4)制度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不加分。5拟投入本项目配送场所3(一)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配送场所面积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得100 分:①5000(含)平方米以上,得100分; ②3000(含)-5000(不含)平方米,得60分; ③1000(含)-3000(不含)平方米,得30分; ④1000(不含)平方米以下,得10分; ⑤无配送场所的,不得分。注:提供多个配送场所的面积可累计计算。(二)评分依据:1、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房产证明文件);2、租赁的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之日后至少六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租赁费用发票、以及转账记录截图【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之日后至少六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租赁费用发票、以及转账记录截图】。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一)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配送场所面积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得100 分:①5000(含)平方米以上,得100分; ②3000(含)-5000(不含)平方米,得60分; ③1000(含)-3000(不含)平方米,得30分; ④1000(不含)平方米以下,得10分; ⑤无配送场所的,不得分。注:提供多个配送场所的面积可累计计算。(二)评分依据:1、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房产证明文件);2、租赁的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之日后至少六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租赁费用发票、以及转账记录截图【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之日后至少六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租赁费用发票、以及转账记录截图】。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一)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配送场所面积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得100 分:①5000(含)平方米以上,得100分; ②3000(含)-5000(不含)平方米,得60分; ③1000(含)-3000(不含)平方米,得30分; ④1000(不含)平方米以下,得10分; ⑤无配送场所的,不得分。注:提供多个配送场所的面积可累计计算。(二)评分依据:1、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房产证明文件);2、租赁的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之日后至少六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租赁费用发票、以及转账记录截图【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之日后至少六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租赁费用发票、以及转账记录截图】。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6拟投入本项目冷库3(一)评分内容: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自有或租赁的冷库,满分为100分:①1000(含)平方米以上,或3000(含)立方米以上,得100分;②500(含)平方米-1000(不含)平方米,或1500立方米(含)-3000(不含)立方米,得80分; ③300(含)平方米-500(不含)平方米,或900立方米(含)-1500(不含)立方米,得60分; ④100(含)平方米-300(不含)平方米,或300立方米(含)-900(不含)立方米,得30分。⑤100(不含)平方米或300(不含)立方米以下的得10分。⑤无冷库的,不得分。注:提供多个冷库的面积可累计计算。(二)评分依据:1、自有冷库提供冷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冷库安装合同或冷库转让合同;租赁冷库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出租方的冷库安装合同及竣工证明;2、自有冷库的提供安装或转让的发票及转账记录截图;租赁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的租赁发票、以及转账记录截图(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租赁费用发票、转账记录截图);3、自有或租赁的冷库均需提供第三方公司出具冷库库温的校准报告,委托单位需为投标人;4、提供由第三方测绘机构出具的面积或容积测绘报告,委托单位需为投标人,且需体现冷库面积或容积。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一)评分内容: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自有或租赁的冷库,满分为100分:①1000(含)平方米以上,或3000(含)立方米以上,得100分;②500(含)平方米-1000(不含)平方米,或1500立方米(含)-3000(不含)立方米,得80分; ③300(含)平方米-500(不含)平方米,或900立方米(含)-1500(不含)立方米,得60分; ④100(含)平方米-300(不含)平方米,或300立方米(含)-900(不含)立方米,得30分。⑤100(不含)平方米或300(不含)立方米以下的得10分。⑤无冷库的,不得分。注:提供多个冷库的面积可累计计算。(二)评分依据:1、自有冷库提供冷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冷库安装合同或冷库转让合同;租赁冷库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出租方的冷库安装合同及竣工证明;2、自有冷库的提供安装或转让的发票及转账记录截图;租赁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的租赁发票、以及转账记录截图(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租赁费用发票、转账记录截图);3、自有或租赁的冷库均需提供第三方公司出具冷库库温的校准报告,委托单位需为投标人;4、提供由第三方测绘机构出具的面积或容积测绘报告,委托单位需为投标人,且需体现冷库面积或容积。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一)评分内容: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自有或租赁的冷库,满分为100分:①1000(含)平方米以上,或3000(含)立方米以上,得100分;②500(含)平方米-1000(不含)平方米,或1500立方米(含)-3000(不含)立方米,得80分; ③300(含)平方米-500(不含)平方米,或900立方米(含)-1500(不含)立方米,得60分; ④100(含)平方米-300(不含)平方米,或300立方米(含)-900(不含)立方米,得30分。⑤100(不含)平方米或300(不含)立方米以下的得10分。⑤无冷库的,不得分。注:提供多个冷库的面积可累计计算。(二)评分依据:1、自有冷库提供冷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冷库安装合同或冷库转让合同;租赁冷库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出租方的冷库安装合同及竣工证明;2、自有冷库的提供安装或转让的发票及转账记录截图;租赁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的租赁发票、以及转账记录截图(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租赁费用发票、转账记录截图);3、自有或租赁的冷库均需提供第三方公司出具冷库库温的校准报告,委托单位需为投标人;4、提供由第三方测绘机构出具的面积或容积测绘报告,委托单位需为投标人,且需体现冷库面积或容积。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7拟投入本项目配送车辆3(一)评分内容: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自有或租赁冷藏车辆装备,满分为100分。(1)冷藏车≥5辆,得100分;(2)3辆≤冷藏车<5辆,得80分;(3)1辆≤冷藏车<3辆,得60分;(4)没有不得分。(二)评分依据:(1)投标人自有车辆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和车头完整正面图片(含车牌号码),所有权人为投标人(冷藏车需能体现冷藏功能)。(2)投标人租赁车辆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和租赁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任意一个月的租赁费用发票、转账记录截图,以及车头完整正面图片(含车牌号码),租赁方为投标人(冷藏车需能体现冷藏功能)。(3)自有或租赁均要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的冷藏车厢温度校准报告(具有CMA或CNAS印章标识的校准报告)。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一)评分内容: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自有或租赁冷藏车辆装备,满分为100分。(1)冷藏车≥5辆,得100分;(2)3辆≤冷藏车<5辆,得80分;(3)1辆≤冷藏车<3辆,得60分;(4)没有不得分。(二)评分依据:(1)投标人自有车辆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和车头完整正面图片(含车牌号码),所有权人为投标人(冷藏车需能体现冷藏功能)。(2)投标人租赁车辆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和租赁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任意一个月的租赁费用发票、转账记录截图,以及车头完整正面图片(含车牌号码),租赁方为投标人(冷藏车需能体现冷藏功能)。(3)自有或租赁均要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的冷藏车厢温度校准报告(具有CMA或CNAS印章标识的校准报告)。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一)评分内容: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自有或租赁冷藏车辆装备,满分为100分。(1)冷藏车≥5辆,得100分;(2)3辆≤冷藏车<5辆,得80分;(3)1辆≤冷藏车<3辆,得60分;(4)没有不得分。(二)评分依据:(1)投标人自有车辆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和车头完整正面图片(含车牌号码),所有权人为投标人(冷藏车需能体现冷藏功能)。(2)投标人租赁车辆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和租赁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任意一个月的租赁费用发票、转账记录截图,以及车头完整正面图片(含车牌号码),租赁方为投标人(冷藏车需能体现冷藏功能)。(3)自有或租赁均要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的冷藏车厢温度校准报告(具有CMA或CNAS印章标识的校准报告)。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8消毒杀菌情况5(一)评分内容:根据上述场地、冷库、冷藏车辆的消毒杀菌情况:(1)具有配送场地消毒杀菌情况,得35分;(2)具有冷库消毒杀菌情况,得35分;(3)具有车辆消毒杀菌情况,得30分;本项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消毒公司签订的消毒合同、第三方消毒公司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包含消毒相关内容)、第三方消毒公司出具的上述消毒报告或证明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的消毒服务费发票扫描件及转账记录截图(发票开具日期应该在投标截止之日前;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租赁费用发票、转账记录截图);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一)评分内容:根据上述场地、冷库、冷藏车辆的消毒杀菌情况:(1)具有配送场地消毒杀菌情况,得35分;(2)具有冷库消毒杀菌情况,得35分;(3)具有车辆消毒杀菌情况,得30分;本项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消毒公司签订的消毒合同、第三方消毒公司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包含消毒相关内容)、第三方消毒公司出具的上述消毒报告或证明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的消毒服务费发票扫描件及转账记录截图(发票开具日期应该在投标截止之日前;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租赁费用发票、转账记录截图);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一)评分内容:根据上述场地、冷库、冷藏车辆的消毒杀菌情况:(1)具有配送场地消毒杀菌情况,得35分;(2)具有冷库消毒杀菌情况,得35分;(3)具有车辆消毒杀菌情况,得30分;本项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消毒公司签订的消毒合同、第三方消毒公司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包含消毒相关内容)、第三方消毒公司出具的上述消毒报告或证明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的消毒服务费发票扫描件及转账记录截图(发票开具日期应该在投标截止之日前;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租赁费用发票、转账记录截图);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9种植基地4(一)评分内容:1.投标人自有或合作或租赁种植基地面积:(1)面积≥5000亩得70分;(2)2500亩≤面积<5000亩得50分;(3)1000亩≤面积<2500亩得30分;(4)面积<1000亩以下得10分。本项提供多个基地可累计得分,最高得70分。2.基地环保检测情况:(1)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出具的基地土壤检测报告,得10分。(2)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出具的基地灌溉水源(或灌溉水)检测报告,得10分。(3)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出具的基地环境空气检测报告,得10分。本项如提供多个基地需对应提供每个基地的检测报告,资料不齐全不得分,最高得30分。以上两项累计得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评分内容1:如为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文件扫描件,需能体现所有权人为投标人及体现占地面积信息;如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且租赁合同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之日后至少六个月,需能体现租赁人或承租人为投标人及体现占地面积信息;如为合作的,提供合作协议扫描件且合作协议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之日后至少六个月,需能体现其中一方合作方为投标人及体现占地面积信息。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的不得分。2.评分内容2:提供上述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需盖有CMA或CNAS章。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的不得分。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一)评分内容:1.投标人自有或合作或租赁种植基地面积:(1)面积≥5000亩得70分;(2)2500亩≤面积<5000亩得50分;(3)1000亩≤面积<2500亩得30分;(4)面积<1000亩以下得10分。本项提供多个基地可累计得分,最高得70分。2.基地环保检测情况:(1)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出具的基地土壤检测报告,得10分。(2)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出具的基地灌溉水源(或灌溉水)检测报告,得10分。(3)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出具的基地环境空气检测报告,得10分。本项如提供多个基地需对应提供每个基地的检测报告,资料不齐全不得分,最高得30分。以上两项累计得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评分内容1:如为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文件扫描件,需能体现所有权人为投标人及体现占地面积信息;如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且租赁合同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之日后至少六个月,需能体现租赁人或承租人为投标人及体现占地面积信息;如为合作的,提供合作协议扫描件且合作协议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之日后至少六个月,需能体现其中一方合作方为投标人及体现占地面积信息。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的不得分。2.评分内容2:提供上述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需盖有CMA或CNAS章。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的不得分。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一)评分内容:1.投标人自有或合作或租赁种植基地面积:(1)面积≥5000亩得70分;(2)2500亩≤面积<5000亩得50分;(3)1000亩≤面积<2500亩得30分;(4)面积<1000亩以下得10分。本项提供多个基地可累计得分,最高得70分。2.基地环保检测情况:(1)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出具的基地土壤检测报告,得10分。(2)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出具的基地灌溉水源(或灌溉水)检测报告,得10分。(3)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出具的基地环境空气检测报告,得10分。本项如提供多个基地需对应提供每个基地的检测报告,资料不齐全不得分,最高得30分。以上两项累计得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评分内容1:如为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文件扫描件,需能体现所有权人为投标人及体现占地面积信息;如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且租赁合同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之日后至少六个月,需能体现租赁人或承租人为投标人及体现占地面积信息;如为合作的,提供合作协议扫描件且合作协议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之日后至少六个月,需能体现其中一方合作方为投标人及体现占地面积信息。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的不得分。2.评分内容2:提供上述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需盖有CMA或CNAS章。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的不得分。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10服务配套的设备5(一)评分内容:(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或合作检测室,得10分。(2)根据投标人具有的农药残留检测仪,为确保仪器正常使用以及数据准确,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时间段内的仪器校准报告,得30分;(3)根据投标人具有的微生物检测仪,为确保仪器正常使用以及数据准确,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时间段内的仪器校准报告,得30分;(4)根据投标人具有的食品添加剂检测仪,为确保仪器正常使用以及数据准确,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时间段内的仪器校准报告,得30分。以上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1.投标人自有检测室提供产权证明或建设合同扫描件;租赁(或合作)提供有效的租赁(或合作)合同和租赁(或合作)发票(近一个月)扫描件;2.检测设备自有的提供购买仪器发票及校准机构出具的校准报告(具有CMA或CNAS印章标识)扫描件;租赁或合作的提供租赁(或合作)合同和租赁(或合作)发票(近一个月)扫描件及校准机构出具的校准报告(具有CMA或CNAS印章标识)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一)评分内容:(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或合作检测室,得10分。(2)根据投标人具有的农药残留检测仪,为确保仪器正常使用以及数据准确,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时间段内的仪器校准报告,得30分;(3)根据投标人具有的微生物检测仪,为确保仪器正常使用以及数据准确,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时间段内的仪器校准报告,得30分;(4)根据投标人具有的食品添加剂检测仪,为确保仪器正常使用以及数据准确,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时间段内的仪器校准报告,得30分。以上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1.投标人自有检测室提供产权证明或建设合同扫描件;租赁(或合作)提供有效的租赁(或合作)合同和租赁(或合作)发票(近一个月)扫描件;2.检测设备自有的提供购买仪器发票及校准机构出具的校准报告(具有CMA或CNAS印章标识)扫描件;租赁或合作的提供租赁(或合作)合同和租赁(或合作)发票(近一个月)扫描件及校准机构出具的校准报告(具有CMA或CNAS印章标识)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一)评分内容:(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或合作检测室,得10分。(2)根据投标人具有的农药残留检测仪,为确保仪器正常使用以及数据准确,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时间段内的仪器校准报告,得30分;(3)根据投标人具有的微生物检测仪,为确保仪器正常使用以及数据准确,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时间段内的仪器校准报告,得30分;(4)根据投标人具有的食品添加剂检测仪,为确保仪器正常使用以及数据准确,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时间段内的仪器校准报告,得30分。以上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1.投标人自有检测室提供产权证明或建设合同扫描件;租赁(或合作)提供有效的租赁(或合作)合同和租赁(或合作)发票(近一个月)扫描件;2.检测设备自有的提供购买仪器发票及校准机构出具的校准报告(具有CMA或CNAS印章标识)扫描件;租赁或合作的提供租赁(或合作)合同和租赁(或合作)发票(近一个月)扫描件及校准机构出具的校准报告(具有CMA或CNAS印章标识)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1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6(一)评分内容: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需为投标单位自有员工(以社保为准),且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否则本项不予计分,在此基础上:(1)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高级职称(农业类或食品类或农产品类)的证书,得25分;(2)具有省级(含副省级)或以上行政机关颁发的农业类获奖证书,得25分;(3)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或高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证书),得10分;(4)具有高级供应链管理师证书,得20分;(5)具有高级食品质量管理师证书,得20分;以上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第一项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及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官方网站(http://www.12333.gov.cn/)查询截图;2.第二项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3第三项至第五项提供证书扫描件;若证书为协会或机构颁发的,则还需要同时提供该协会或机构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查询“正常”的页面截图或该协会(机构)由政府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审批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4.涉及学历: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要求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可以得分的依据等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海外留学人员(含港澳台)学历无法通过学信网站查询,允许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https://zwfw.cscse.edu.cn/)查询截图”;5.上述成员应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开标日前由投标人为其缴交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需承诺相关人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一)评分内容: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需为投标单位自有员工(以社保为准),且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否则本项不予计分,在此基础上:(1)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高级职称(农业类或食品类或农产品类)的证书,得25分;(2)具有省级(含副省级)或以上行政机关颁发的农业类获奖证书,得25分;(3)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或高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证书),得10分;(4)具有高级供应链管理师证书,得20分;(5)具有高级食品质量管理师证书,得20分;以上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第一项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及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官方网站(http://www.12333.gov.cn/)查询截图;2.第二项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3第三项至第五项提供证书扫描件;若证书为协会或机构颁发的,则还需要同时提供该协会或机构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查询“正常”的页面截图或该协会(机构)由政府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审批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4.涉及学历: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要求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可以得分的依据等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海外留学人员(含港澳台)学历无法通过学信网站查询,允许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https://zwfw.cscse.edu.cn/)查询截图”;5.上述成员应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开标日前由投标人为其缴交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需承诺相关人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一)评分内容: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需为投标单位自有员工(以社保为准),且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否则本项不予计分,在此基础上:(1)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高级职称(农业类或食品类或农产品类)的证书,得25分;(2)具有省级(含副省级)或以上行政机关颁发的农业类获奖证书,得25分;(3)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或高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证书),得10分;(4)具有高级供应链管理师证书,得20分;(5)具有高级食品质量管理师证书,得20分;以上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第一项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及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官方网站(http://www.12333.gov.cn/)查询截图;2.第二项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3第三项至第五项提供证书扫描件;若证书为协会或机构颁发的,则还需要同时提供该协会或机构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查询“正常”的页面截图或该协会(机构)由政府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审批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4.涉及学历: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要求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可以得分的依据等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海外留学人员(含港澳台)学历无法通过学信网站查询,允许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https://zwfw.cscse.edu.cn/)查询截图”;5.上述成员应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开标日前由投标人为其缴交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需承诺相关人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12拟派本项目的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9(一)评分内容:拟投入项目综合服务成员情况,需为投标单位自有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本项不予计分,在此基础上:(1)获得食品检测类相关的技能等级证书(仅限2人),一级/高级技师的每一人得20分,二级/技师的每一人得10分,三级/高级的每一人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40分,同一人不累计得分;(2)获得营养健康类相关的技能等级证书(仅限2人),一级/高级技师的每一人得10分,二级/技师的每一人得10分,三级/高级的每一人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20分,同一人不累计得分;(3)获得物流配送服务类相关的技能等级证书(仅限2人),一级/高级技师的每一人得20分,二级/技师的每一人得10分,三级/高级的每一人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40分,同一人不累计得分;本项最高100分。同一人多个证书不可重复计分。(二)评分依据1.投标人提供上述相关证书扫描件及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http://zscx.osta.org.cn/);如已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但尚未能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的,需提供发证机构在人社部备案的查询截图(http://pjjg.osta.org.cn/);若证书为协会(机构)颁发的,还需要同时提供该协会(机构)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 https://chinanpo.mca.gov.cn)查询“正常”的页面截图,或该协会(机构)由政府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审批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2.上述成员应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开标日前由投标人为其缴交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需承诺相关人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一)评分内容:拟投入项目综合服务成员情况,需为投标单位自有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本项不予计分,在此基础上:(1)获得食品检测类相关的技能等级证书(仅限2人),一级/高级技师的每一人得20分,二级/技师的每一人得10分,三级/高级的每一人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40分,同一人不累计得分;(2)获得营养健康类相关的技能等级证书(仅限2人),一级/高级技师的每一人得10分,二级/技师的每一人得10分,三级/高级的每一人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20分,同一人不累计得分;(3)获得物流配送服务类相关的技能等级证书(仅限2人),一级/高级技师的每一人得20分,二级/技师的每一人得10分,三级/高级的每一人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40分,同一人不累计得分;本项最高100分。同一人多个证书不可重复计分。(二)评分依据1.投标人提供上述相关证书扫描件及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http://zscx.osta.org.cn/);如已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但尚未能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的,需提供发证机构在人社部备案的查询截图(http://pjjg.osta.org.cn/);若证书为协会(机构)颁发的,还需要同时提供该协会(机构)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 https://chinanpo.mca.gov.cn)查询“正常”的页面截图,或该协会(机构)由政府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审批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2.上述成员应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开标日前由投标人为其缴交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需承诺相关人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一)评分内容:拟投入项目综合服务成员情况,需为投标单位自有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本项不予计分,在此基础上:(1)获得食品检测类相关的技能等级证书(仅限2人),一级/高级技师的每一人得20分,二级/技师的每一人得10分,三级/高级的每一人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40分,同一人不累计得分;(2)获得营养健康类相关的技能等级证书(仅限2人),一级/高级技师的每一人得10分,二级/技师的每一人得10分,三级/高级的每一人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20分,同一人不累计得分;(3)获得物流配送服务类相关的技能等级证书(仅限2人),一级/高级技师的每一人得20分,二级/技师的每一人得10分,三级/高级的每一人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40分,同一人不累计得分;本项最高100分。同一人多个证书不可重复计分。(二)评分依据1.投标人提供上述相关证书扫描件及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http://zscx.osta.org.cn/);如已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但尚未能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的,需提供发证机构在人社部备案的查询截图(http://pjjg.osta.org.cn/);若证书为协会(机构)颁发的,还需要同时提供该协会(机构)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 https://chinanpo.mca.gov.cn)查询“正常”的页面截图,或该协会(机构)由政府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审批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2.上述成员应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开标日前由投标人为其缴交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需承诺相关人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4诚信情况诚信情况诚信情况555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评分准则评分准则1诚信情况5投标人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100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有关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100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有关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100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有关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服务类)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目录第一册专用条款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审要求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十一章质疑处理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的营业执照及出具的载明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原件备查);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10.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注:(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完整公告内容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通用条款序号涉及事项具体补充内容3.1采购人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联系方式:王工 0755-88210531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系统操作技术支持热线:0755-3656 8999 转1项目联系人:王工 0755-882116149踏勘现场不组织10标前会议不组织12/1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不晚于投标截止日三日前,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20投标有效期120个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2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接受25投标文件的大小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26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无3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38定标方法非评定分离:由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46履约担保不需要备注:本表是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二、其他关键信息(一)与“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相关的事项1、评标定标信息非评定分离项目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候选中标供应商家数3中标供应商家数1(二)其他事项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执行价格扣除比例(政策调整后价格仅作为评审依据,不作为中标价格):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优惠主体承接,则对其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备注:(a)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优惠主体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c)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服务承接商)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标的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服务需求明细”的“标的所属行业”一栏为准。(3)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三、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章节提供的格式)。(4)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2、本项目为代理服务项目,将向成交/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若因中标供应商交纳代理服务费所产生的时间影响到合同签订的,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代理服务费标准参照下列标准(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收取。本项目类型为服务采购:(一)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中标通知书》确定的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二)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中标金额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万元以下1.5%1.5%1.0%100万元(含)-500万元1.1%0.8%0.7%500万元(含)-1000万元0.8%0.45%0.55%1000万元(含)-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含)-1亿元0.25%0.1%0.2%1亿元(含)-5亿元0.05%0.05%0.05%5亿元(含)-10亿元0.035%0.035%0.035%10亿元(含)-50亿元0.008%0.008%0.008%50亿元(含)-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元(含)以上0.004%0.004%0.004%备注:1.每宗交易代理服务费不低于5000元; 2.对于报总价的采购类项目,中标价为中标(成交)金额;对于报单价或折扣或费率的采购类项目,中标价为支付上限金额。例如:某货物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为600万元,总共交纳的代理服务费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标准代理服务费=(100万以下部分的代理服务费)+(100万~500万部分的代理服务费)+(500万~600万部分的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5%+(500-100)万元×1.1%+(600-500)万元×0.8%=1.5万元+4.4万元+0.8万元=6.7万元(三)必须按规定采用银行对公转账方式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直接交纳代理服务费,交纳信息及要求按以下规定执行:仅接收公对公转账,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账号:632766136开户行:民生银行深圳五洲支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1、项目基本信息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支付上限)PLAN-2025-440311000-801001-02167PLAN-2025-440311000-801001-02165PLAN-2025-440311000-801001-02166GMCG2025000046光明区科润大厦、商会大厦、区委二办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2200万元注:1、本项目投标人按照折扣率报价,不涉及具体投标金额(无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具体投标金额),只需在投标文件中就《项目详细报价》和《开标一览表》填报唯一的“折扣率”;2、“折扣率”填写要求:(1)投标人填写唯一的报价折扣率,填报的“折扣率”须满足“0<折扣率≤1”(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按此要求填写将作投标无效处理;(比如投标人报8.8折,则开标一览表中填写0.88)。(2)投标人参与投标只允许填报一个“折扣率”,不允许填报2个(或以上)的“折扣率”;填报了2个或以上“折扣率”的,其投标将直接作投标无效处理;“折扣”缺填、漏填将直接作投标无效处理。2、服务需求明细服务需求名称(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标的所属行业光明区科润大厦、商会大厦、区委二办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0项否批发业3、实质性条款序号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1招标文件中具体带“★”要求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4、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为从源头上保障食堂原材料的卫生安全,规范食堂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本项目确定1家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为我区机关食堂提供原材料配送服务,配送地点为:科润大厦、商会大厦、区委二办等3处机关食堂,支付上限2200万元。本项目配送的货物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类、水果类、鲜肉类、冻品类、水产品类、副食品类、粮油类、干货类、熟食、调料等食堂食材物资。(二)服务要求1.配送要求1)配送食品全部经过国家规定的职能部门检验并有检测报告,确保安全可靠。2)数量及验收要求:供货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采购方和供货方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确定专人(不少于两人)负责验收和送货,以采购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供货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实供采购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采购方有权要求供货方及时退换,并按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罚款处罚,供货方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采购方员工正常就餐。3)送货清单要求:供货方须于次周周二前将上周送货清单交于采购方,若送货清单出现价格错误或延迟递交等情况,采购方有权按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罚款处罚。4)送货时间要求:根据采购方实际需要协商确定具体的送货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采购方应提前(在具体合同中约定)向供货方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微信等方式提交购货计划,并说明购货品种、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供货方在接到购货订单通知后,应按采购方订购单的要求送货。极个别产品因质量太差或没有货源时应及时反馈到采购方并协商调整,保证所需货物准时到达。如若迟到,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由双方签订具体合同时约定处罚条款。5)采购方有权对供货方配送的各类物品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若检测不合格,或配送的货物达不到承诺书要求,第一次提出口头警告,要求供货方做出书面保证承诺并于1小时内补充配送符合要求的货物;第二次扣当天货款5%;不符合要求达到三次的,依法解除合同。6)临时加货处理:对于采购方临时有就餐任务或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供货方需在接到采购方口头或书面通知1小时内将货物送到采购方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如延误送达或因各种理由拒绝临时送货的,发生一次扣除当月货款的1%。7)在供货过程中,采购方对所供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供货方反映,供货方应及时改进,否则采购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8)配送车辆要求:供货方需保证提供足够数量的冷藏特种车辆,满足采购方订货和补货的配送要求。9)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供货方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采购方无关。10)供货方应每日对所配送食材进行检测,并向采购方提供各类货物清晰准确的原产地信息以及检测报告,其中肉类检验检疫、三鸟检验检疫、水产品、蔬菜农残检验等每日提供;粮油类、调料品等每年提供一次;采购方如发现供货方配送的货物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11)供货方应该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各类物品追踪溯源体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建立专门台账,按深圳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要求,按格式如实记录配送给采购方的各类物品,留存相关检验合格证明、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料,并可追踪溯源,采购方有权不定期检查。12)★合同服务期限内,供货方承诺派驻一名工作人员,驻点在采购方,专门负责跟进每日的采购单据的制定、修改,核价,开具发票,临时加货等事项。同时需每天派遣相应的粗加工人员,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完成粗加工的任务。承诺函格式自拟。13)配送员应为供货方的正式在职员工,持有健康证,服从采购方的食堂管理和工作调配。如食堂用餐人数和每日订菜数量发生变化,采购方有权对配送员人数提出增减需求,供货方应对专职配送员安排人数进行增减调配,确保完成每日食材洗切配工作。采购方可提供初加工操作场地,但供货方应服从采购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若有违反,首次发现采购方将予以书面警告;书面警告后再出现同类情况,采购方有权扣除供货商方当天货款的10%;屡禁不止、情节严重的,采购方可依法解除合同。14)供货方所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同时应成立食堂配送项目专项服务小组,负责相关工作及提供各种服务。15)供货方需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保险及公众责任险。16)服务期内,如采购方食堂出现变动(如取消、地址变更等),采购方有权将供货方配送地址进行更改。17)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参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行业规范执行。2.质量管理要求供货方应每月对配送产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1)肉类要求(含生鲜、冻品、鱼类、熟食等)1.1供应产品质量要求:1.1.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深圳市正规肉屠宰场,供货时须提交屠宰场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新鲜肉确保每日新鲜,为当天深圳市正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1.1.2所有货物规格符合招标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1.1.3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1.1.4如供货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方找供应商临时供货,并依法承担采购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1.1.5各供货方提供猪、牛、羊等肉类、家禽类及肉制品应有《卫生检疫报告》《产品合格证》资质证明。1.1.6产品配送要求: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送货车辆实行1小时配送圈运作,在1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1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1.1.7卸货要求: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供货方需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1.1.8冻肉质量的基本检查:1.1.9对冻肉类检查如下:1.1.9.1采购的冻肉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含有毒有害物质、虫及混有异物,严禁有腐烂变质、酸败、霉变情况,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冻肉类食品。1.1.9.2冻肉类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毒、有害的容器和承载物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QS认证等。1.1.9.3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冻肉类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争议的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可送深圳市或用户所在地地级市以上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冰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1.1.10冻肉类食品验收发现问题时的处理办法:1.1.10.1按后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1.1.10.2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同时依法解除合同。如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等毒性鱼类,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物资验收小组及供应商,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1.1.10.3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1.1.10.3.1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1.1.10.3.2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将无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1.1.10.3.3整批产品有省地市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1.1.10.3.4肉制品无疾病控制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同类产品半年内有效检验报告,作退货处理;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1.1.11货物重量验收:1.1.11.1冻肉类:双方各随机抽取每品种货物一箱,去包装,在流动的10-25℃清水中浸泡解冻至表面冰层融化,个体能够分离为止,充分摊开货物沥水三分钟后称重,取双方抽取样本均值为该产品本批次种货物的验收重量。1.1.11.2水产类:双方各随机抽取每品种货物两箱,去包装,在流动的10-25℃清水中浸泡解冻至表面冰层融化,个体能够分离为止,充分摊开货物沥水三分钟后称重,取双方抽取样本均值为该产品本批次种货物的验收重量。1.1.11.3新鲜肉类、丸类、火腿、腊肠类等不含冰货物直接称重验收。2)蔬菜类要求:供货方每天的供应按采购方提出的品种要求和计划数量进行供应。属季节问题,若出现品种不能满足采购方需求的情况,可与采购方协商调换相应类别的品种(按叶菜、瓜菜等进行分类)。2.1货物质量要求: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即为异常;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2.2供应和管理要求2.2.1蔬菜供应的品种安排(分主菜和配菜):2.2.1.1配菜品种按招标人计划和要求的品种供应。2.2.1.2主菜品种由供求双方根据季节安排,但要确保每周有5个品种以上,每个品种不少于2次,6-9月叶菜类不少于30%,其余时间叶菜类不少于50%。2.2.1.3蔬菜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2.2.1.4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须为供应商的自有基地或租赁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2.2.1.5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中标方需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2.2.1.6管理要求:菜地设有固定的农资存放场所,配有专用的农药喷洒用具及其他农用器具,施用农药有详尽记录,规定施药间隔期后采收;蔬菜采收后需用清洁、无污染的运输工具运抵加工地点。2.2.1.7环境要求:菜地周围需设有隔离网、隔离带或其他有效的隔离措施,确保不受临近农田施肥和用药污染;菜地周围无养殖场、化工厂、垃圾处理场、医院以及污水排放管道等污染源。2.2.1.8水源要求:菜地应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灌溉水井设有防护设施。灌溉水源需经检测验证符合规定要求,并一年内在蔬菜种植过程对水源进行2次监测。2.2.1.9农药要求:种植使用的农药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农药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必须建立记录;蔬菜生产使用农药的间隔期必须符合行业规定,并且采收前供应商应从种植地取样检测农残项目,合格后方可供应。2.3蔬菜卫生质量要求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项目指标(mg/kg)备注甲胺磷不得检出甲拌磷 不得检出氧化乐果不得检出甲基对硫磷不得检出呋喃丹不得检出百菌清≤1.0多菌灵≤0.5汞(以Hg计)≤0.01铅(以Pb计)≤0.2砷(以As计)≤0.5氟(以F计)≤0.5硝酸盐(以NaNO3计)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亚硝酸盐(以NaNO2计)≤42.4蔬菜验收时发现问题的处理方法:2.4.1按后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2.4.2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同时依法解除合同。如水产品中发现农药残留超标,发现腐败变质蔬菜等。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物资验收小组及供应商,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3)干货类要求3.1供应产品质量要求:3.1.1供货方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3.1.2供货方所提供产品必须价格合理,不得虚高报价,否则采购方有权不用。3.1.3供货方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货方责任,供货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依法解除合同。3.2干货类质量要求:3.2.1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方有权拒绝接受。3.2.2几种主要干货制品的质量标准:肉皮:作为干肉皮,无论什么部位,体表洁净无毛,白亮无残余肥膘,无虫蛀,干爽,敲击时响声清脆,质量均匀为好,反之则为次之,如已发霉,并有哈喇味,即已变质。玉兰片:玉兰片以色泽黄白、洁净、肉厚、纤维少、节较密、体长不超过10~17cm的为最好,肉薄节疏、纤维多而粗老的质量较差。黄花菜:又名金针菜,干燥、有清香味,菜色黄亮、身条长而粗壮、条杆粗细均匀者为佳。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卷曲,内厚黑,富于光泽,体干不霉,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质,根小、干度足,完整者为佳品,朵小、色黄、根大、无光泽,散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准可将银耳分为上中下三等。质量好的银耳,根部易稣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根部大而发硬。香菇:根据采收季节和形状不同,香菇又分为花菇、厚菇、薄菇和菇丁四类,其中以花菇质量最好,厚菇次之,薄菇更差,菇丁质量最差。A、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肉厚、菌盖色泽淡黑,菇底褶,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芳香气味者为质好好香菇。B、厚菇:形状如伞,顶面无花纹,呈黑色并略有光泽,质嫩、肉厚、朵稍大,质量稍次。C、薄菇:形状扁平、开伞、朵大、肉薄、菌盖表面浅褐色,菌褐白色,菌柄稍高,浅咖啡色,基部稍带红色或红褐色,质量比花菇厚,菇差,味淡。D、菇丁:是指未充分发育的香菇,个小,直径在2cm以下,味淡质差。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一级品:色泽黄亮、干燥筋韧、耐贮、无碎块。二级品:颜色较一极品灰黄、干燥无碎块。三级品:颜色更灰黄、无光泽、易碎、筋韧性差。粉丝:质量好的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折断,无斑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有的光泽。蹄筋:猪蹄筋的质量首先从蹄筋抽取的部位区别,后蹄筋体长而圆、粗状、光滑的品质好。前蹄筋体短而扁细、品质较差、保管完好的蹄筋应呈白色、无杂质,干、硬度高。干贝:上等干贝粒大完整、黄亮干燥、肉质饱满,肉丝清晰、粗且有特殊香气。粒小、碎破、色淡无光泽者较次。破碎、发黑发霉的为变质品。鱿鱼:市场上常见的鱿鱼有椭圆形和长方形,选购时应注意:体干、体形完整、光亮洁净、淡粉红色、片大头小、肉厚者为优。体形部分卷曲,尾部和背部红中透暗,两侧有微红点、体小而宽、肉薄者为次品。海蛰:海蛰是由水母加工制成,选购时应注意色泽,以乳白色或淡黄色、气味清新、质厚均匀、个体完整、块大、无血黑(体肉红皮)有光泽的为上品,带有膜状血衣的为次品。紫菜:属海产红藻类植物,因鲜紫菜叶较宽大,经干制成长方块形,散片状卷筒,其中以卷筒形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美的为品质优。发菜:发菜是陆生褐色藻类,以藻体细长、绿黑色、柔软爽滑、干燥、无杂质的质量为优,反之则劣。鱼肚:其标准一般为体大整齐、肚厚、身干、光洁明亮、无虫蛀腐者好;灰暗、肉薄、体小则次之,有虫蛀、颜色发黑、变霉则为变质品。4)牛奶要求提供最近日期生产出品的鲜奶和酸奶;外包装完整无损,有详细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4.1鲜奶要求4.1.1颜色:色泽为乳白色或稍带微黄色。4.1.2组织状态:呈均匀的流体,无沉淀、凝块和机械杂质,无粘稠和浓厚现象。4.1.3气味:具有乳特有的乳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不能发出显著的酸味、苦味、臭味、霉味、涩味、腥味等异常气味。4.1.4味道:具有鲜乳独具的纯香味,滋味可口而稍甜,无其他任何异常滋味。不能有有酸味、咸味、苦味等。4.2酸奶要求4.2.1颜色:色泽均匀一致,呈乳白色或稍带微黄色。不得出现色泽不匀、灰暗或出现其他异常颜色。4.2.2组织状态:凝乳均匀细腻,无气泡,允许有少量黄色脂膜和少量乳清。不能出现气泡、霉斑或乳清析出严重、乳清分离等异常状态。4.2.3气味:有清香、纯正的酸奶味。不能有腐败味,霉变味、酒精发酵及其他不良气味。4.2.4味道:有纯正的酸牛奶味,酸甜适口。不能酸味过度、有苦味、涩味或其他不良滋味。5)水果要求5.1总体要求5.1.1色泽:具有该品种成熟果品应有的色泽及形态特征;颜色鲜艳、外型端正、细腻光滑、富有光泽的水果质量一般较好;5.1.2外形:果型端正,个头大小基本一致;果品表面清洁新鲜,无腐烂变质、病虫害和机械损伤等。5.1.3气味:多数成熟的果品有较浓郁的芳香;5.1.4口感:具有较好的甜度和口感。5.2几种常见水果的质量标准苹果:色泽均匀而鲜艳,表面洁净光亮,红者艳如珊瑚、玛瑙,青者黄里透出微红;气味清香;肉质香甜鲜脆,美味可口。梨:果实新鲜饱满,果形端正,因各品种不同而呈青、黄、月白等颜色,成熟适度,肉质细,质地脆而鲜嫩,石细胞少,汁多,味甜或酸甜,无霉烂、冻伤、病灾害和机械伤。柑橘类:果形中等,呈圆形或呈长圆形,皮稍厚而光滑润泽,果心无实,核与种均呈白色,果肉汁多,瓤瓣界限不分明,味酸甜适口。香蕉:体形大而均匀;色泽新鲜、光亮。果皮呈鲜黄或青黄色;果面光滑,无病斑,无虫疤,无霉菌,无创伤;果皮易剥离,果肉稍硬而不摊浆;果肉柔软糯滑,香甜适口,不涩口,无怪味,不软烂。西瓜:基本端正,具有本品种的基本形状和特征;表面光亮清晰,条纹清晰。无机械伤,无病虫害和干疤;果肉结构松紧适度,呈均匀一致的鲜红色;有清香爽的滋味,无异味。葡萄:新鲜并且成熟适度的葡萄,果粒饱满,大小均匀,果粒牢固,落子较少,果浆多而浓,味甜。6)调味品要求6.1总体要求产品外包装上明确标准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地点等。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基本要求。6.2几种主要调味品的质量标准:酱油:氨基酸态氮含量要求每百毫升≥0.55;澄清,浓厚,稀稠适度,挂壁,无沉淀。醋:颜色黑紫、过夏不霉、过冬不冻,气味甘甜异酸;食醋的总酸含量要≥3.5g/100ml;具有琥珀色或红棕色,有光泽者为佳品。体态澄清、浓度适当,无悬浮物、沉淀。味精:味精颗粒形状一致,色洁白有光泽,颗粒间呈散粒状态;味精溶液透明无色,无泡沫,无杂质。鸡精:谷氨酸钠,g/100g≥35.0氯化物g/100g≤40.0,呈味核苷酸二钠g/100g≥1.10,干燥失重g/100g≤3.0,总氮g/100g≥3.00,其他氮g/100g≥0.20。豆瓣酱:色泽:红褐色、油润光亮;香气:无不良气味;滋味:鲜美、咸淡可口;体态:松散、质地柔软。白砂糖:结晶体、质地均匀、甜味纯正;干燥松散、洁白、有光泽、无明显黑点。料酒:酒精含量在15度以下;由小米或糯米酿造而成。7)食用油要求7.1须为一年内新油;7.2大豆油符合GB/T1535—2017《大豆油》一级标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1-2017、GB2762-2022、GB2760-2024、GB5009.271-2016;包装应符合GB/T17374-2008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7.3菜籽油符合GB/T1536—2021《菜籽油》一级标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1-2017、GB2762-2022、GB2760-2024、GB5009.271-2016;包装应符合GB/T17374-2008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8)大米要求8.1须为一年内新米;8.2须达到国家质量标准;GB/T1354-2018三级以上(含三级)籼米,其中铬、镉、无机砷、黄曲霉毒素B1等项目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8.3包装要求:用纤维袋或塑料袋定量包装。包装上有生产许可证的编号,包装标识清楚,如印有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等;8.4大米色泽呈透明玉色状,“米眼睛”(胚芽部)的颜色呈乳白色,有自然清香味,脂肪酸值[(mg/100g)≤30]符合GB/T20569-2006《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8.5需提供生产加工方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GB/T1354-2018),每季度提供生产加工方所在地质量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三)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以下证书的优先考虑:农业类或食品类或农产品类相关高级职称、省级(含副省级)或以上农业类获奖证书、高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或高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证书)、高级供应链管理师证书、高级食品质量管理师证书。团队成员不低于6人,为确保供货方能够进行基本的食品安全检查,防止不合格食材进入食堂,以及提供基础的膳食营养分析服务,保障配送环节不影响食材终端质量,具有食品检测类相关技能等级证书、营养健康类相关技能等级证书、物流配送服务类相关技能等级证书的优先考虑。(四)投入设施要求1.供货方应配备中标项目所需的配送加工场所5000平方米(含)以上、冷库1000平方米或3000立方米(含)以上,符合上述要求的优先考虑。2.供货方应配备检测仪器等设备和专业的技术能力。3.供货方应自备可全天候正常行驶的具有冷藏功能配送车辆以满足采购人的配送需求,5台(含)以上的优先考虑。4.供货方应具有检测室,并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农药残留检测仪、微生物检测仪、食品添加剂检测仪等)。5、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本项目预算对应的服务期限为一年,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满后,采购方可根据供货方履约情况(合同每年度期满前二个月,采购方将对供货方总体服务质量进行考核)确定合同是否续签,合同一年一签,但总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合同期内由采购方每月组织一次考核。经采购方综合考核认为合格的,合同继续执行;若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的,经采购主管部门批准,采购方可依法终止合同。2.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包括供应物资和物资运输到采购人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之和,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费、检测费、运输费、人工费、管理费、利润、保险、税金等。本项目报价要求各投标人按折扣率进行报价且填报唯一的“折扣率”须满足“0<折扣率≤1”(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投标人采用市场物价折扣率方式报价,折扣率=货物实收价(即结算价)/市场价(即基础价格),折扣率填报采用小数点格式进行填报,且只填报到小数点后两位,例如:投标供应商所报的折扣率为88%(即八八折计费),则在投标文件中填报“0.88”,投标供应商应结合企业自己的实力报出折扣率(举例说明:若某蔬菜基础价格为10元/斤,折扣率为8折,实际结算价为10*0.8=8元/斤,则在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的折扣率应填0.8)。(2)结算价格的制定规则:1)采购方选取采购范围中的100个常用品种(详见附件1),由采购方和供货方组成联合市场价格调查小组每月月底对深圳市本地大型超市或网上超市的市场价进行调查。取调查的市场价为基础价格参考,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次月执行的结算价(结算价=基础价格*折扣率),价格表每月确认一次。由采购方在原定价格失效前3天确定新的价格,并告知供货方。定好的价格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100个常用品种采购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于每月价格调查前告知供货方,供货方不得擅自修改、删除品种。2)采购范围内除以上100种以外的菜品并且在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天天采配服务平台)(网址:www.chinaap.com)上有价格的,结算价格原则上按中农网上月5号,15号,25号的价格(有精品价的按精品价)的平均价格结算。并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确定次月执行的结算价并告知供货方。3)采购范围内除以上100种以外的菜品且在中农网价格表上没出现的特殊品种,需采购方和供货方共同组成联合市场价格调查小组对深圳市本地大型超市或网上超市的市场价进行调查。取调查的市场价为基础价格参考,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本服务期内的执行的结算价(结算价=基础价格*折扣率)或者协商后予以最后确定。4)通过“832平台”采购832个脱贫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不执行折扣率,按实际金额结算。如遇台风暴雨、供求关系、宏观调控等原因造成的市场价格上涨(超过5%)或下降(超过3%)需临时调整时,供货方应提前书面通知采购方,由采购方和供货方共同组成联合市场价格调查小组对深圳市本地大型超市或网上超市的市场价进行调查,再次确定执行的结算价(结算价=基础价格*折扣率)。(3)投标供应商折扣率(该折扣率只适用于100种常用食材及中农网未涵盖的食材,通过“832平台”平台采购的产品按实际金额结算,其他菜品结算价直接按照中农网上月5号,15号,25号的平均价格)报价作为本项目投标报价。(4)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以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根据投标供应商的说明作相应处理。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付款方式:(1)按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的有关规定执行。结算货款时,应由采购方严格审核送货清单,按双方事先确定的执行价格并根据招标确定的优惠折扣率下浮后予以结算。采购方凭采购合同、送货清单、食材价格表、供应商考核评分表、费用结算表、发票等资料结算费用。(2)按月结算,采购方收到供货方结算资料后按照财政支付方式付清服务费。遇法定节假日可顺延。4.考核:采购方将在合同期内每月根据供货方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实际考核情况填写《供应商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的,依法终止合同。6、扶贫政策★供货方承诺中标后按采购人要求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832平台”采购832个脱贫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承诺函格式自拟。附件1:光明区机关食堂100种常用(采购量较大)食材光明区机关食堂100种常用(采购量较大)食材肉类鱼类蔬菜类副食水果五花肉鲶鱼云南白土豆娃娃菜青尖椒甘竹玉米粒425g水晶梨前瘦肉福寿鱼西红柿潮州花菜青圆椒梅林午餐肉340g75#苹果排骨鲈鱼白萝卜春菜红尖椒东北大黄豆香梨大骨红杉鱼红萝卜韭菜蒜肉干花生米火龙果后瘦肉鲩鱼奶白菜银芽姜肉金龙鱼非转基因调和油5L哈密瓜去皮五花肉黄花鱼包菜小黄豆芽 益民细河粉西瓜龙骨池鱼肉豆角去丝荷兰豆 鲜桂林米粉 肋排大头鱼去皮金银玉米香芹 肠粉 肉眼大头鱼头油麦菜西芹 金霸米粉3kg 长猪手 茄瓜青瓜 霸王花米粉3kg 短猪手 青豆角南瓜 深圳面粉25kg 牛肉 香麦菜凉瓜 肯顿德低筋面粉22.7kg 干水牛肉 大白菜冬瓜 三全白菜水饺455g 牛腩 西洋菜丝瓜 白壳鸡蛋 牛筋 西兰花生葱 光鸭 菜心去皮青笋 番鸭 生菜白莲藕 阉鸡 水东芥菜粉莲藕 光鹅 早白菜粉芋头 家鸡 上海青苗红心红薯 老鸡 西生菜鲜淮山 湛江鸡 白菜仔铁棍山药 附件2:供应商考核评分细则序号类别内容评价规则权重得分1服务供货质量根据食堂反馈表评价: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1分。10数量及验收根据食堂反馈表评价:数量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1分。10送货时间根据食堂反馈表评价:送货时间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1分。10临时加货处理根据食堂反馈表评价:临时加货处理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1分。10检测报告提供根据食堂反馈表评价:检测报告提供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1分。10送货清单提交根据食堂反馈表评价:送货清单价格错误或延迟递交的,每次扣1次。15其他根据食堂反馈表评价:优得80%-100%;良得60%-80%;中得40%-60%;差不得分。5跟踪服务对落实项目的跟踪服务、意见、反馈等其他服务事项的评价:优80%-100%;良60%-80%;中30%-60%;差不得分。102企业管理供应管理具有并实施完整详细的阶段性具体服务计划及应急预案,明确人员的分配、工作职责安排及管理制度,服务资料档案保存完整、建立供应台账,货源、采购渠道、供货保障、品质监控、日常管理组织、物流配送等符合本项目的整体需求。优80%-100%;良60%-80%;中30%-60%;差不得分。103履约合同履行按服务合同严格执行:优80%-100%;良60%-80%;中30%-60%;差不得分。104其他其他扣分情况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之“监督管理办法”所列扣分条款扣分。扣分原因: --合 计--100说 明考核合计得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供应商;60-80分(不含)为基本合格供应商;6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供应商。 考核结果考核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供应商:考核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其他重要条款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应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价。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3、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4、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5、“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特别提醒: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正文(公开部分)”部分,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附件(不公开部分)”部分,如下图所示。文件(F)编(T)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0X)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2导入文档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园。正文(公开部分)打开关闭政府采购投标及履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换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约承诺函投标人情况介绍内容格式自定附件(不公开部分)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2导入文档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园。正文(公开部分)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换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内容格式自定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附件(不公开部分)生成投标文件of1280%页码:of1280%就绪当前状态: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投标无效处理。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4)项目详细报价5)企业荣誉6)企业认证7)同类项目业绩8)产品认证情况9)投保情况10)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情况11)第三方检测报告2.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4)实质性条款响应表5)质量保证方案6)配送服务方案7)应急预案8)管理制度9)拟投入本项目配送场所10)拟投入本项目冷库11)拟投入本项目配送车辆12)消毒杀菌情况13)种植基地14)服务配套的设备15)拟派本项目负责人16)拟派本项目的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17)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备注: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2.关于填写“开标一览表”的说明:“开标一览表”中除“投标报价”外,其他信息不作评审依据。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1、投标函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根据已收到贵单位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2、投标价格见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总价。3、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足额提交履约担保。4、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明确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合同的重要内容。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将不受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7、如我单位提交样品,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回样品的,视同放弃取回,同意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我单位提交的样品进行清理。投标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日期:年月日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承诺: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所投标(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3.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4.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我单位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8.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9.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10.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11.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若所投产品包括数据中心相关设备的,应满足《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3〕7号)要求。若所投产品涉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相关要求。12.我单位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13.我单位保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存在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若存在“不同供应商的董事、股东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的”情形的,我单位保证不存在串通投标、恶意串通或者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14.我单位清楚,如存在违反投标承诺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依法被列入失信信息。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人:日期:年月日3、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其中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且已在“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章节中提供了,此处可不重复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为必填内容,须按照相应格式及节点在“信息不公开部分”提供。)(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填写指引:1、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字;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投标人,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内容:第一处,在“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人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是本项目的采购人,而是组织实施机构);第二处,在“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文件中确定的项目名称。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标明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所承担的具体内容;第三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标的具体名称(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服务需求明细”的“服务需求名称(标的名称)”一栏为准);如果涉及多项服务(标的)为同一企业承接的,“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项服务;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填写采购文件中注明的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采购标的名称;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填写采购文件中注明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采购标的名称。第四处,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服务需求明细”的“标的所属行业”一栏为准),并应确保与采购标的涉及的服务承接商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注明的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填写,并应确保与该分包部分采购标的涉及的服务承接商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注明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填写,并应确保与该分包部分采购标的涉及的服务承接商本身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第五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服务承接商名称。对于分包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名称”应填写分包部分采购标的对应的服务承接商;对于以联合体方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名称”应填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采购标的对应的服务承接商;第六、七、八处,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指标以上年度末数据为依据,营业收入指标以上年度累计数据为依据。无上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九处,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应依据企业上年度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判断《中小企业声明函》载明的服务承接商是否属于采购文件所属行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按照企业从事的主要活动确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应按照上年度末实际情况填报,并应确保在争议纠纷处理时,可提供相关数据的来源依据。(3)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5)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5、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相关服务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如包含硬件设备、产品等货物采购的,不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制造商作出要求。6、若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则声明函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判定,如判定声明函无效的,相关供应商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若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声明函的有效性由评审委员会判定,如评审委员会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处理)。7、依据《深圳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深财购〔2024〕53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在依法进行资格审查、评审过程中,发现《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明显笔误或含义不明确的,应按规定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修改后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要求承接企业本身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要求承接企业本身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投标人已知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3、监狱企业声明函【服务类,监狱企业如需享受优惠政策,还须另行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承接。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2.(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4、项目详细报价(一)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折扣率备注注:1、本项目投标人按照折扣率报价,不涉及具体投标金额(无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具体投标金额),只需在投标文件中就《项目详细报价》和《开标一览表》填报唯一的“折扣率”;2、“折扣率”填写要求:(1)投标人填写唯一的报价折扣率,填报的“折扣率”须满足“0<折扣率≤1”(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按此要求填写将作投标无效处理;(比如投标人报8.8折,则开标一览表中填写0.88)。(2)投标人参与投标只允许填报一个“折扣率”,不允许填报2个(或以上)的“折扣率”;填报了2个或以上“折扣率”的,其投标将直接作投标无效处理;“折扣”缺填、漏填将直接作投标无效处理。3、投标人如果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栏填写。4、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5、企业荣誉6、企业认证7、同类项目业绩8、产品认证情况9、投保情况10、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情况11、第三方检测报告(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到此为止!以下为信息不公开部分。)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投标(响应)供应商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响应)供应商相关人员情况序号职务姓名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关系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单位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2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3项目负责人4主要技术人员5投标文件编制人员说明:同一职务有多人担任(如主要技术人员),应分行填写。投标(响应)供应商关联关系情况序号关联关系类型关联主体名称备注1控股股东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投标(响应)供应商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投标(响应)供应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的股东。2管理关系指对投标(响应)供应商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对其存在管理关系的主体。说明:1.同一关联关系类型有多个主体的,应分行填写。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为必填内容,若存在异常且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将不予通过,作投标无效处理。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号为:,联系电话:。特此证明。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本证明书要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3、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无需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4、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证件扫描件正面证件扫描件反面温馨提示:为避免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二项所列情形,请投标供应商核实贵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等是否在贵单位缴纳社会保险。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号:,职务:;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请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证件扫描件正面证件扫描件反面温馨提示:为避免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二项所列情形,请投标供应商核实贵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等是否在贵单位缴纳社会保险。4、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序号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投标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合同服务期限内,供货方承诺派驻一名工作人员,驻点在采购方,专门负责跟进每日的采购单据的制定、修改,核价,开具发票,临时加货等事项。同时需每天派遣相应的粗加工人员,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完成粗加工的任务。承诺函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供货方承诺中标后按采购人要求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832平台”采购832个脱贫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承诺函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注:1.上表所列各项均为不可负偏离条款。2.“投标响应”一栏应当详细填写投标人自身响应情况,而不能不合理照搬照抄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3.“偏离情况”一栏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一致”。4.评审委员会有权对投标响应情况作出判断(作出评审结论)。5.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其它内容冲突的,以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为准。6.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在“说明”一栏中列明证明资料的位置,以便评审;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5、质量保证方案6、配送服务方案7、应急预案8、管理制度9、拟投入本项目配送场所10、拟投入本项目冷库11、拟投入本项目配送车辆12、消毒杀菌情况13、种植基地14、服务配套的设备15、拟派本项目负责人16、拟派本项目的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17、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一)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我单位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若存在下述情况,我单位愿意依法承担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序号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情形1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存在非正常一致。4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5提供未经出具机构核实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业绩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认证证书等材料。6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或未妥善保管。一、我单位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二、我单位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我单位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存在法律风险,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我单位应审慎核查,确保其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我单位对投标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使用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四、我单位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我单位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我单位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日期:注:1.《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需由投标供应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2.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在采购文件及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增设供应商投标特别警示条款等事宜的通知》(深财购〔2025〕7号)的要求,《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提醒,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二)订单融资情况1、关于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加大力度运用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凭借所获取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合同,向参与订单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金融机构以各自信贷政策为基础,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授信,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finance.szexgrp.com/gtm/web/guarantee/#/),相关政策法规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2、供应商账户信息投标人(单位全称):;投标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注:本项填写内容作为订单融资开展的参考信息,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三)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具体以项目需求及采购结果为准)甲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号项目结果,***单位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以下简称甲方)和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时间: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元,含一切税、费。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设备仪器费、车辆租赁费、服务和技术费用等,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甲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支付方式:分期支付。第二条服务范围1、2、3、4、其他合同未明示的相关工作。第三条时间要求及阶段成果1、合同签订天内完成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包括工作大纲和试验细则的编制;2、3、4、第四条服务资料归属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服务文件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2、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3、合同履行完毕,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保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第五条甲方的义务1、负责与本服务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的协调,提供开展服务工作的外部条件。2、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工作有关的资料。3、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试验成果评估报告的评审。第六条乙方的义务1、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按期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2、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保证工程进度和成桥荷载试验工作质量,并满足交通部交工验收相关标准。3、向甲方提交检测资料等各套,一套电子版文件。4、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第七条甲方的权利1、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甲方认定乙方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1、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2、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方提出与本服务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第九条甲方的责任1、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2、甲方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乙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十条乙方的责任1、乙方的责任期即本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2、乙方的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3、乙方对甲方或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责任。4、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十一条人员要求1、参加本项目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资质。2、参加本项目的试验人员的配置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书和试验服务组织实施方案一致。3、必须以直属试验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队伍。第十二条乙方服务工具要求1、乙方应配备中标项目所需的足够数量的仪器、仪表以及工具等设备。用户不需向乙方提供施工工具和仪器、仪表。2、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自备车辆。第十三条保密要求1、由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3、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4、乙方参加项目的有关人员均需同甲方签订保密协议。第十四条验收1、下列文件的验收分为三个阶段:2、其余文件和工作由用户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用户需求直接验收。3、验收依据为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第十五条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天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后,甲方于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2、检测完成并提交评估报告后天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发票后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3、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第十六条争议解决办法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七条风险责任1、乙方应完全地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本项目,出于自身财务、技术、人力等原因导致项目失败的,应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在实施荷载试验过程中应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负责,若非因甲方原因发生的各种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八条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可在支付合同余款中扣除合同价款千分之一。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试验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大纲要求时,应继续完善试验工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交付的成果经验收不合格,应于7日内无条件修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甲方要求整改后再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支付违约金。。4、若甲方发现乙方派出的试验服务人员或提供的试验仪器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在3天之内按要求派出人员或提供满足投标文件承诺的仪器设备,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5、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支付违约金;造成不良影响或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消除影响,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6、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受到侵权指控或者引发法律纠纷,影响甲方使用服务成果或者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第十九条其他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号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2)投标文件;(3)本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认可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解决方案,经双方签字后,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二册通用条款(公开招标)第1章总则1.通用条款说明1.1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发出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版本,列出深圳市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所适用的通用条款内容。如有需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对通用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1.2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1.3“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用户需求书、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合同条款及格式等内容。1.4“通用条款”是适用于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1.5“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2.招标说明本项目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及政府采购其他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3.定义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3.1“采购人”: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市政府设立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并对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文件所述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3“投标人”,即供应商,指参加投标竞争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4“评审委员会”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3.5“日期”指公历日;3.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3.7“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网站提供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加密的投标文件,适用于网上投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从“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8081/cgxy/013002/20210923/173e0b2c-7a4c-4246-a0c7-e0ea75d84dd6.html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zip”下载);3.8“网上投标”指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网站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9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4.政府采购供应商责任4.1欢迎诚信、有实力和有社会责任心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事业。4.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投标无效。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5.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进行办理)进行注册并办理电子密钥。《供应商注册及信息变更指引》详见www.szggzy.com网站“交易服务指南-政府采购”。。5.2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内容。5.3联合体投标5.3.1以下有关联合体投标的条款仅适用于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5.3.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以下原则:(1)投标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投标截止前,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注册成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供应商;(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应当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潜在供应商的数量自主决定,如果决定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应当在招标公告中明示;(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6)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9)本通用条款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专用条款另有规定或说明的除外。6.政策导向6.1政府采购扶持贫困地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6.2本项目落实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政策要求。6.3本项目支持投标人性别平等的相关政策。7.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7.1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7.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3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4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7.5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等)。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中标后,除非另有约定,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7.6工期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对其所投项目应提交交货进度、交货计划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工作。7.7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相关及类似的义务。8.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9.踏勘现场9.1如有需要(详见专用条款),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时间、地点踏勘现场。9.2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以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踏勘。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于统一时间地点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当按时前往。9.3采购人应当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书面资料和数据。9.4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踏勘现场时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资料或口头承诺,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9.5未参与踏勘现场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10.标前会议10.1如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认为有必要组织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另行书面通知(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的时间和地点,参与标前会议。10.2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标前会议时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资料或口头承诺,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10.3未参与标前会议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第2章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的编制与组成11.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等相关公告或通知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册专用条款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审要求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十一章质疑处理11.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1.4招标文件所称“原件备查”,是指在项目产生质疑、投诉等阶段,主管部门、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等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进行核查。12.招标文件的澄清12.1招标文件澄清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或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疑问或询问。12.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澄清(提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的形式通过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提交政府集中采购机构。12.3不论是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答复或发送给所有投标人。答复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其有效性按照本通用条款第13.3、13.4款规定执行。13.招标文件的修改1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3.2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1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内容、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均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13.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发送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第3章投标文件的编制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14.1投标人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的组成具体内容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中进行规定。16.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通用条款第15条中规定的内容。如招标文件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则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均可按同样格式扩展)。17.投标货币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计。18.证明投标文件投标技术方案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要求18.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技术方案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投标技术方案及其证明文件均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8.2投标人提供证明投标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数码照片、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提供的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18.2.1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8.2.2投标产品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8.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投标技术方案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投标技术方案中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不合理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18.2.4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18.2.5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提供原件扫描件。18.3相关资料不符合18.2款要求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为投标技术方案不合格响应,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投标无效处理。18.4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8.2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来评判。18.5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19.投标文件其他证明文件的要求19.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项目招标文件《评标信息》评分项中涉及的相关业绩、社保情况等内容以及《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原件备查。有关扫描件(或照片)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及评审委员会依据各自审查范围,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予以投标无效处理,涉及《评标信息》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0分处理。对供应商投标资料是否异常、是否有效问题进行核查和判定,如认为供应商投标资料有异常或无效的,若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条款的,则应作投标无效处理;若涉及评分的,则作不得分处理。19.2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证书,若原有资质(资格)证书处于年审期间,须提供证书颁发部门提供的回执,并且回执须证明该证书依然有效(若在法规范围不需提供的,供应商应做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该证书无效),则该投标人提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质(资格)投标;若投标人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资格),在未获批准之前,仍按原级别资质(资格)投标。20.投标有效期20.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0.2在特殊情况下,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此项要求,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20.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结束。21.关于投标保证金21.1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管理政策的通知》(深财购〔2021〕51号)文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22.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除非项目明确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投标人有关替代方案的条款将初审不通过,作投标无效处理。22.2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投标人除应提交一份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要求的投标文件外,还应提交需评审其替代方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项目方案书、技术规范、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项目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2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23.1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根据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后缀名为.szczf的电子招标文件,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8081/cgxy/013002/list.html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zip】。23.2投标人在使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时须注意:23.2.1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