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业相关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沈阳市园林局)2025)
物业相关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物业相关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6-05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00-03827
二 、 项目名称:物业相关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物业相关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新基河山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滑翔路10-4号104室
中标(成交)金额:1,117,199.4(元)
评审总得分:88.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物业相关服务
服务类
名称:物业相关服务(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物业相关服务
服务要求:合格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3年,提供服务符合招标人要求1年1签合同,本次采购为第一年预算,签署合同为本年度。第二、三年度预算以财政部门当年审批的年度预算金额为准。
服务标准:室内、室外展区及建筑物立面保洁要求 1、地面无杂物、碎纸、烟头,果皮箱内外清洁无污迹无异味。 2、办公区域玻璃每天擦干净无灰尘,无手印。 3、办公区域的墙面、墙面附属物、门窗、玻璃等每天清洁保持整洁、无灰尘。 4、门牌、指示牌保证无灰尘无手印无污迹,冬季保证室外的窗楞、门、门框无积雪无融冰。 5、办公区域内外墙角无蜘蛛网,储水装置内保持水清洁每周更换确保无异味。 6、台阶、树坑四周、雨水井、排水口、水池、草坪内每天清扫无杂物。 7、夏季砖缝内无杂草,猫、鸟等动物排泄物洗刷干净。 8、垃圾桶内垃圾不能超过一半,垃圾分类存放日产日清,用塑料袋装好,放到指定地点。 9、冬季及时发现并清除房沿的冰锥。 10、墙壁上无积土尘灰。 11、做好院内绿化美化及绿化后的清洁工作。 12、定期清洁办公区域内的构筑物。 13、卫生间地面墙面洁净无水迹脚印污迹等。镜面、洗手盒清洁,垃圾随时清除干净。保证便器及管路无污迹、无堵塞、无滴漏,室内整洁无异味、无蚊蝇,干净明亮。 14、每周进行办公区的大扫除,达到卫生要求。 15、保洁员需保持时时清扫制,保证院内整洁干净,无杂物。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书妃、郭宏、黄河、李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物业相关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联系方式: 024-22535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024-228900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翀
电 话: 024-22896687
十、附件
采购文件:物业相关服务项目JH25-210100-03827.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物业相关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新基河山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2.其他:前三名排序.pdf
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服务类公开招标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物业相关服务项目编号:JH25-210100-03827编制单位: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目录招标公告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4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8第三章服务需求38第四章评标方法38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741.物业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物业相关服务(项目编号:JH25-210100-03827)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5-210100-03827项目名称:物业相关服务预算金额:1,120,000.00元最高限价:1,120,000.00元采购需求:包号包组名称主要服务要求001物业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履约期限3年,提供服务符合招标人要求1年1签合同,本次采购为第一年预算,签署合同为本年度。第二、三年度预算以财政部门当年审批的年度预算金额为准。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已经办理过省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方式:在线下载售价:免费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解密时间和地点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6月5日8:30至9:00时(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解密时间:2025年6月5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解密程序启动后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可以在集采机构现场解密,也可以在投标人认可的其他地点进行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单独密封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可以邮递方式送达,送达时间以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8楼。收件人:夏伟,联系电话:024-22896648。邮递送达请确保邮递联系人电话的清晰及畅通。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质疑统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中提出。质疑供应商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的,可采取现场递交书面纸质质疑函方式进行,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联系方式:024-225355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中国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联系方式:024-22890043邮箱地址:无开户行:无账户名称:无账号:无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翀电话:024-228966874.通知书受理地址:21世纪大厦B座8楼交易组织部电话:024-228900525.合同返还项目联系人:付超地址:21世纪大厦B座10楼档案合同部电话:024-228900691.12.第一章投标人须知2.1.一投标人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联系人: 唐鹤翔电 话: 024-22535563 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人:王翀 电 话: 024-22896687 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1.3.5中小企业采购政策一、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R是£否二、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物业管理 三、中小企业优惠措施:资金支付期限 £有 R无 预付款比例 £有 R无1.3.6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 R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R否1.4.8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无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人民币1,120,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120,000.00元4计量单位R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6.1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无11.3样品或演示无12.1投标报价货币及方式要求R所有投标均按 人民币 进行报价。R方式: 以金额方式报价 13.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5.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16.1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1份。18.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4 人组成,共 5人。 25.1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无27.2评标办法R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29.2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3 31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中标人数量: 1 R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35.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6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39.3质疑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质疑统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中提出。质疑供应商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的,可采取现场递交书面纸质质疑函方式进行。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电话:024-22890032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10楼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2.2.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条。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1.2条。★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款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明确约定合同金额比例。1.4.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协议中应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条。★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条。★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投标人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6.1投标人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2.3.三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构成8.1招标文件内容如下:招标公告第1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服务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2.4.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中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3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投标文件构成★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其中证书类、合同类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具体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12.投标报价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服务及伴随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3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4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3.5.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条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2.5.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投标人应将备份投标文件进行包封。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2)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7.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8.投标截止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外,还须提交备份投标文件到投标人须知表18.1款中规定的地点,并在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中均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与备份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一致性承诺函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或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备份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备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19.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19.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6.六开标及评标★20.开标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款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启用的备份投标文件,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共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并将备份投标文件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对于未启用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将未启用的密封备份投标文件退还投标人,并做好记录存档。20.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0.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条。★22.资格审查22.1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2采购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性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5样品及演示25.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5.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25.3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25.1条。★26.投标无效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条、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招标文件服务清单中未带有★号标识,视为所有服务清单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7.比较与评价2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27.2条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20%后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4%-6%。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5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8.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29.1除第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9.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29.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9.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30.保密原则30.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0.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7.七确定中标31.确定中标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2.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3.中标通知书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4.签订合同34.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5.履约保证金35.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5.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无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7.廉洁自律规定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8.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9.质疑与接收39.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统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中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的,可采取现场递交书面纸质质疑函方式进行,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表39.3款。40.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一、投标文件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格式1投标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12投标文件的封皮23投标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4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53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64信用记录(采购人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5中小企业声明函7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投标函92开标一览表103服务价格明细表114服务需求响应表125商务条款偏离表136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147电子投标文件与备份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15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63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重要提示: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3.1.格式1备份投标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备份投标文件所投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3.2.格式2投标文件的封皮投标文件所投包号: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3.3.格式3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4.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3.5.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3.6.格式6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我方承诺:(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7.格式7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8.格式8联合体协议书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成员:1.2.3.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份。牵头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9.格式9投标函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份及备份投标文件1份。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建设包组适用)。(6)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8)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其他事项:。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银行账号:日期:3.10.格式10开标一览表包号:报价单位:元服务名称投标总价履约期限履约地点备注小写:大写:注: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服务价格明细表的总价相一致。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1.格式11服务价格明细表包号:报价单位:元序号服务名称单价总价备注1食堂餐费308318.40308318.40总价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2.食堂餐费按固定价格报价,统一报价308318.40元,其他物业服务部分的最高限价为811681.60元。3.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2.格式12服务需求响应表包号/序号:服务内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按服务清单填写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4.“证明资料”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服务清单中的具体要求填写并提供。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3.格式13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履行期限:履约期限3年,提供服务符合招标人要求1年1签合同,本次采购为第一年预算,签署合同为本年度。第二、三年度预算以财政部门当年审批的年度预算金额为准。2履行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及条件:付款方式为月付,每月服务完成后,下个月按合同规定出具上月金额发票,按合同规定金额支付4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4.格式14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5.格式15电子投标文件与备份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我公司郑重承诺,根据辽财采【2020】298号文件要求,我司提交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电子投标文件与备份投标文件内容格式完全一致;如出现电子投标文件与备份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不一致情形,我公司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6.格式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3.17.格式17投标原件明细表序号文件名称份数1234567891011…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注:此表须粘贴在“投标原件”包封外显著位置。3.18.格式18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投标顺序第号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移动电话备份投标文件份数所投包组()原件有()无()样品有()无()演示有()无()是否领取备份投标文件是()否()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备注投标顺序第号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移动电话备份投标文件份数所投包组()原件有()无()样品有()无()演示有()无()是否领取备份投标文件是()否()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备注说明:“投标顺序”和“递交时间”由交易中心开标工作人员填写,其余由投标人填写。4.第三章服务需求本项目共计1个包组,包号为001。包组内不允许缺项。履约期限:履约期限3年,提供服务符合招标人要求1年1签合同,本次采购为第一年预算,签署合同为本年度。第二、三年度预算以财政部门当年审批的年度预算金额为准。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付款条件付款比例付款方式为月付,每月服务完成后,下个月按合同规定出具上月金额发票按合同规定金额支付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服务清单包组号:001包组名称:物业相关服务1.项目基本情况4.0.1.1.1物业情况物业名称物业地址物业名称11.1.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物业名称21.2.公用事业执法分局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64号物业名称3原和平监管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15号临街灰楼二楼物业名称4原沈河监管中心沈阳市沈河区莲花街16号物业名称5原皇姑监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新安江街14号5门物业名称6原大东监管中心沈阳市大东区工农路199号物业名称7原铁西监管中心沈阳市铁西区奖工南街53号7楼物业名称8原浑南综合监管中心浑南区恒达路11号物业名称9原于洪监管中心沈阳市铁西区奖工南街53号6楼4.0.1.2采购人提供供应商使用的场地、设施、设备、材料等(结合“6.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统筹考虑)(1)采购人员提供的办公室、值班室及室内设施清单场地数量设施设备、材料等值班室1间水、电源、休息椅子(2)维修工具、维修所需要材料费用由采购人负责;供应商应当承担除以上所列场地、设施、设备、材料外,与物业管理服务有关的其他场地、设施、设备、材料等。4.1.2.物业服务范围4.1.1.【物业名称1】4.1.2.(1)物业管理(建筑物)名称明细服务内容及标准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办公楼及租用的临近部分办公用房见“3.2保洁服务;见“3.7维修电工”;见“3.8协助收缴罚款”;总面积建筑面积(㎡)11606.95m2;见“3.2保洁服务;见“3.7维修电工”;见“3.8协助收缴罚款”;需保洁面积(㎡)927.66m2;见“3.2保洁服务”门窗门窗总数量(个)及总面积(㎡)窗35个;门11个.见“3.2保洁服务”地面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地砖231m2;木地板696.66m2;见“3.2保洁服务”会议室室内设施说明投影仪4台;幕布4个;打印机1台;笔记本电脑2台;鼠标2个;鼠标垫2个;无线遥控盒4个;大屏幕遥控器3个;会议椅240把;控制台2张;会议桌82张;见“3.2保洁服务;见“3.7维修电工”;会议室数量(个)及总面积(㎡)会议室9个,总面积927.66m2;见“3.2保洁服务”罚款收缴窗口罚款收缴窗口数量(个)及总面积(㎡)罚款收缴窗口1个,总面积6㎡见“3.8协助收缴罚款”;4.1.3.【物业名称2】4.2.(1)物业管理(建筑物)名称明细服务内容及标准公用事业执法分局公用事业执法分局楼内外见“3.2保洁服务”;见“3.5秩序维护、打更服务”;见“3.6餐饮服务”(包含食材等材料配送供应);总面积建筑面积(㎡)2400m2;见“3.2保洁服务”;见“3.5秩序维护、打更服务”;见“3.6餐饮服务”(包含食材等材料配送供应);占地面积(㎡)2600m2;见“3.2保洁服务”;见“3.5秩序维护、打更服务”;需保洁面积(㎡)2000m2;见“3.2保洁服务”;门窗门窗总数量(个)及总面积(㎡)窗85个,面积255m2;门64个,面积160m2;见“3.2保洁服务”;地面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走廊地砖500m2;见“3.2保洁服务”;内墙饰面内墙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墙壁挂画,展示板60m2;见“3.2保洁服务”;会议室室内设施说明电视机1台;电脑9台;鼠标9个;大屏幕遥控器1个;办公椅100把;会议桌大小31张;见“3.2保洁服务”;会议室数量(个)及总面积(㎡)会议室4个,总面积236m2;见“3.2保洁服务”;卫生间卫生间数量(个)及总面积(㎡)卫生间(男/女)4处,总面积76m2;见“3.2保洁服务”;活动室活动室数量活动室1个,总面积88.8m2;见“3.2保洁服务”;显示屏楼内室内显示屏数量显示屏2个见“3.2保洁服务”;食堂食堂后厨及餐厅面积(㎡)及用餐人数(人)165㎡;100人;见“3.2保洁服务”;见“3.6餐饮服务”(包含食材等材料配送供应);4.2.1.(2)物业管理(室外)名称明细服务内容及标准室外面积2000m2见“3.2保洁服务”;见“3.5秩序维护、打更服务”;绿化600m2见“3.2保洁服务”;垃圾箱垃圾箱20个见“3.2保洁服务”;监控监控18个见“3.2保洁服务”;显示屏显示屏1个见“3.2保洁服务”;灭火器箱灭火器24个见“3.5秩序维护、打更服务”;占地面积2600m2;见“3.5秩序维护、打更服务”;建筑面积(㎡)2400㎡见“3.5秩序维护、打更服务”;4.2.2.【物业名称3】4.2.3.物业管理(建筑物)名称明细服务内容及标准原和平监管中心原和平监管中心办公场地范围内内见“3.2保洁服务”;见“3.6餐饮服务”(不含食材等材料配送供应);总面积建筑面积(㎡)571.32㎡;见“3.2保洁服务”;见“3.6餐饮服务”(不含食材等材料配送供应);需保洁面积(㎡)457㎡;见“3.2保洁服务”;门窗门窗总数量(个)及总面积(㎡)窗27个;见“3.2保洁服务”;地面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木地板437㎡;瓷砖20㎡;见“3.2保洁服务”;顶面顶面各材质及总面积(㎡)457㎡;见“3.2保洁服务”;会议室室内设施说明大会议桌1个,会议椅34个;见“3.2保洁服务”;会议室数量(个)及总面积(㎡)会议室1个,总面积48㎡;见“3.2保洁服务”;卫生间卫生间数量(个)及总面积(㎡)卫生间(男/女)2处,总面积15㎡;见“3.2保洁服务”;垃圾存放点各垃圾存放点位置、面积(㎡)及数量(个)垃圾存放点位置:门口路边公共垃圾箱见“3.2保洁服务”;食堂食堂后厨及餐厅面积(㎡)12㎡见“3.2保洁服务”;见“3.6餐饮服务”(不含食材等材料配送供应);4.2.4.【物业名称4】4.2.5.物业管理(建筑物)名称明细服务内容及标准原沈河监管中心原沈河监管中心办公楼内见“3.2保洁服务”;见“3.6餐饮服务”(不含食材等材料配送供应);总面积建筑面积(㎡)313㎡;见“3.2保洁服务”;见“3.6餐饮服务”(不含食材等材料配送供应);需保洁面积(㎡)215.6㎡;见“3.2保洁服务”;门窗门窗总数量(个)及总面积(㎡)窗20个;门16个;见“3.2保洁服务”;地面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地砖186.4㎡;木地板29.2㎡;见“3.2保洁服务”;卫生间卫生间数量(个)及总面积(㎡)卫生间(男/女)3处,总面积13.44㎡;见“3.2保洁服务”;垃圾存放点各垃圾存放点位置、面积(㎡)及数量(个)垃圾存放点位置:门口路边,数量1处;垃圾投放频率:每天两次见“3.2保洁服务”;食堂食堂后厨及餐厅面积(㎡)13.2㎡见“3.2保洁服务”;见“3.6餐饮服务”(不含食材等材料配送供应);4.2.6.【物业名称5】4.2.7.物业管理(建筑物)名称明细服务内容及标准原皇姑监管中心新址皇姑区新安江街14号5门二层建筑物见“3.2保洁服务”;见“3.6餐饮服务”(不含食材等材料配送供应);总面积建筑面积(㎡)400m2;见“3.2保洁服务”;见“3.6餐饮服务”(不含食材等材料配送供应);需保洁面积(㎡)258.7m2 见“3.2保洁服务”门窗门窗总数量(个)及总面积(㎡)窗13个,面积39m2;门14个,面积27.4m2;见“3.2保洁服务”地面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地砖258.7m2见“3.2保洁服务”会议室室内设施说明投影仪1台;幕布1个;办公椅26把;会议桌1张见“3.2保洁服务”会议室数量(个)及总面积(㎡)会议室1个,总面积42m2;见“3.2保洁服务”卫生间卫生间数量(个)及总面积(㎡)卫生间(男/女)1处,总面积6m2;见“3.2保洁服务”食堂食堂后厨及餐厅面积(㎡)20㎡见“3.2保洁服务”;见“3.6餐饮服务”(不含食材等材料配送供应);4.2.8.【物业名称6】(1)物业管理(建筑物)名称明细服务内容及标准原大东监管中心沈阳市大东区工农路199号建筑物见“3.2保洁服务”;见“3.6餐饮服务”(不含食材等材料配送供应);总面积建筑面积(㎡)430㎡;见“3.2保洁服务”;见“3.6餐饮服务”(不含食材等材料配送供应);需保洁面积(㎡)430㎡;见“3.2保洁服务”;门窗门窗总数量(个)及总面积(㎡)窗20个,面积52.5㎡;木门12个,面积21.6㎡;铁门3个,面积8.1㎡;见“3.2保洁服务”;地面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地砖430㎡;见“3.2保洁服务”;内墙饰面内墙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厨房墙面26㎡;卫生间墙面20㎡;见“3.2保洁服务”;会议室室内设施说明投影仪1台;幕布1个;笔记本电脑1台;鼠标1个;鼠标垫1个;大屏幕遥控器1个;办公椅10把;会议桌1张;见“3.2保洁服务”;会议室数量(个)及总面积(㎡)会议室1个,总面积55㎡;见“3.2保洁服务”;卫生间卫生间数量(个)及总面积(㎡)卫生间(男/女)2处,总面积15㎡;见“3.2保洁服务”;食堂食堂后厨及餐厅面积(㎡)12.6㎡见“3.2保洁服务”;见“3.6餐饮服务”(不含食材等材料配送供应);4.2.9.(2)物业管理(室外)名称明细服务内容及标准垃圾箱垃圾箱2个见“3.2保洁服务”;室外配电箱室外配电箱2处见“3.2保洁服务”;监控监控5个见“3.2保洁服务”;灭火器箱灭火器箱16个见“3.2保洁服务”;4.2.10.【物业名称7】4.2.11.物业管理(建筑物)名称明细服务内容及标准原铁西监管中心沈阳市铁西区奖工南街53号7楼办公用房见“3.2保洁服务”;见“3.5秩序维护、打更服务”;总面积建筑面积(㎡)280m2;见“3.2保洁服务”;见“3.5秩序维护、打更服务”;需保洁面积(㎡)280m2 见“3.2保洁服务”;门窗门窗总数量(个)及总面积(㎡)窗11个;门10个;见“3.2保洁服务”;地面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地砖84m2见“3.2保洁服务”;会议室室内设施说明书柜2个 会议桌1张,办公椅15把,挂式空调1台见“3.2保洁服务”;会议室数量(个)及总面积(㎡)会议室1个,总面积42m2;见“3.2保洁服务”;卫生间卫生间数量(个)及总面积(㎡)卫生间(男/女)1处,总面积14m2;见“3.2保洁服务”;4.2.12.【物业名称8】4.2.13.物业管理(建筑物)名称明细服务内容及标准原浑南综合监管中心办公楼第三层楼见“3.2保洁服务”;总面积建筑面积(㎡)270m2;见“3.2保洁服务”;需保洁面积(㎡)240m2;见“3.2保洁服务”;门窗门窗总数量(个)及总面积(㎡)窗8个,面积16m2;门6个,面积12m2;见“3.2保洁服务”;地面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地砖215m2见“3.2保洁服务”;卫生间卫生间数量(个)及总面积(㎡)卫生间(男/女)1处,总面积6.6m2;见“3.2保洁服务”;垃圾存放点各垃圾存放点位置、面积(㎡)及数量(个)垃圾存放点位置:卫生间门口;面积:2m2;数量1处;见“3.2保洁服务”;4.2.14.【物业名称9】4.2.15.物业管理(建筑物)名称明细服务内容及标准原于洪监管中心沈阳市铁西区奖工南街53号6楼办公用房见“3.2保洁服务”;见“3.5秩序维护、打更服务”;总面积建筑面积(㎡)280m2;见“3.2保洁服务”;见“3.5秩序维护、打更服务”;需保洁面积(㎡)280m2 见“3.2保洁服务”;门窗门窗总数量(个)及总面积(㎡)窗11个;门10个;见“3.2保洁服务”;地面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地砖80m2见“3.2保洁服务”;会议室室内设施说明电视1个 会议桌1张,办公椅19把,立式空调1台,消毒柜1台见“3.2保洁服务”;会议室数量(个)及总面积(㎡)会议室1个,总面积42m2;见“3.2保洁服务”;卫生间卫生间数量(个)及总面积(㎡)卫生间(男/女)1处,总面积14m2;见“3.2保洁服务”;4.2.164.3.3.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基本服务、保洁服务、绿化服务、秩序维护、打更服务、维修服务、协助收缴罚款服务、餐饮服务等。4.3.1.3.1基本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目标与责任(1)结合采购人要求及物业服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管理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2服务人员要求(1)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岗位技能、职业素质、微笑服务、绿色节能环保等教育培训。(2)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服务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向采购人报备。(3)服务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经验及资格条件应当与所在岗位能力要求相匹配,到岗前应当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以达到岗位能力要求,应当按规定持证上岗。(4)如采购人认为服务人员不适应岗位要求或存在其他影响工作的,可要求供应商进行调换。如因供应商原因对服务人员进行调换,应当经采购人同意。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5)着装分类统一。仪容整洁、姿态端正、举止文明。用语文明礼貌,态度温和耐心。3保密和思想政治教育(1)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①明确重点要害岗位保密职责。②对涉密工作岗位的保密要求。(2)根据采购人要求与涉密工作岗位的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应当向采购人报备。(3)发现服务人员违法违规或重大过失,及时报告采购人,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4档案管理(1)建立物业信息,准确、及时地对文件资料和服务记录进行归档保存,并确保其物理安全。(2)档案和记录齐全,包括但不限于:①采购人建议与投诉等。教育培训记录。②保洁服务:工作日志、清洁检查表、用品清单、客户反馈表等。⑥绿化服务:清洁整改记录、消杀记录等。(3)遵守采购人的信息、档案资料保密要求,未经许可,不得将资料转作其他用途或向其他单位、个人提供。(4)履约结束后,相关资料交还采购人,采购人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存档。5分包供应商管理(1)合理控制外包服务人员数量和流动率。(2)根据采购人要求明确对分包供应商的要求,确定工作流程。(3)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和保密责任,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和保密责任书。(4)根据工作反馈意见与建议,持续提升服务品质。6服务改进(1)明确负责人,定期对物业服务过程进行自查,结合反馈意见与评价结果采取改进措施,持续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2)对不合格服务进行控制,对不合格服务的原因进行识别和分析,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再发生。(3)需整改问题及时整改完成。7重大活动后勤保障(1)在特殊情况下,如举办大型活动或有重要来宾参观时,及时增派保洁人员进行清洁,保持博物馆整洁。(2)收尾工作。对现场进行检查,做好清理工作。8应急保障预案(1)重点区域及安全隐患排查。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重点部位及危险隐患进行排查报告;(2)应急处理: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进行快速响应并疏导游客。(3)应急物资的管理。安排专人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如有应急物资不足,及时通知采购人购置齐全,确保能够随时正常使用。9服务方案及工作制度(1)制定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人员录用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物业服务管理制度等。(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交接方案、人员培训方案、人员稳定性方案、保密方案等。(3)制定物业服务方案,主要包括保洁服务方案、会议服务方案。10信报服务对邮件、包裹进行正确分理、安全检查和防疫卫生检查并分发。4.3.2.3.2保洁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1、室内、室外保洁。2、办公行政区域保洁。3、冬季除雪。4、食堂人员配备及服务。5、各项活动的全程保洁。6、临时性的各项工作。2室内、室外展区及建筑物里面保洁要求室内、室外展区及建筑物立面保洁要求1、地面无杂物、碎纸、烟头,果皮箱内外清洁无污迹无异味。2、办公区域玻璃每天擦干净无灰尘,无手印。3、办公区域的墙面、墙面附属物、门窗、玻璃等每天清洁保持整洁、无灰尘。4、门牌、指示牌保证无灰尘无手印无污迹,冬季保证室外的窗楞、门、门框无积雪无融冰。5、办公区域内外墙角无蜘蛛网,储水装置内保持水清洁每周更换确保无异味。6、台阶、树坑四周、雨水井、排水口、水池、草坪内每天清扫无杂物。7、夏季砖缝内无杂草,猫、鸟等动物排泄物洗刷干净。8、垃圾桶内垃圾不能超过一半,垃圾分类存放日产日清,用塑料袋装好,放到指定地点。9、冬季及时发现并清除房沿的冰锥。10、墙壁上无积土尘灰。11、做好院内绿化美化及绿化后的清洁工作。12、定期清洁办公区域内的构筑物。13、卫生间地面墙面洁净无水迹脚印污迹等。镜面、洗手盒清洁,垃圾随时清除干净。保证便器及管路无污迹、无堵塞、无滴漏,室内整洁无异味、无蚊蝇,干净明亮。14、每周进行办公区的大扫除,达到卫生要求。15、保洁员需保持时时清扫制,保证院内整洁干净,无杂物。3办公行政区域保洁要求1、走廊地面干净无杂物,地胶洁净无污渍。地面无烟头、污渍、积水、纸屑、果皮等。2、天花板、天棚距1米处目视无灰尘、无蜘蛛网,玻璃门窗无污迹。3、卫生间无异味,便器内无污垢,地面无纸屑、烟头、积水。洗面盆、台面无污迹,无水迹,拖把池洁净无黄渍。4、门、窗、扶手、灯具、风口、消防栓等公用设施用纸巾擦拭无灰尘、污迹。5、办公室干净、整齐、有序,室内无异味,八点前完成清洁。6、墙面无灰尘、蜘蛛网、污迹,墙群、地角线无污迹。7、保洁员每隔30分钟对卫生间检查清理一次。8、卫生间纸篓卫生纸和杂物不超过1/2。9、玻璃面上无污迹、水迹;清洁后用纸巾擦拭无灰尘。10、果皮箱、垃圾桶外表无污迹,无垃圾粘附物。11、公共设施表面用纸巾擦拭10CM无灰尘。12、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迹。13、玻璃窗表面光亮无污迹。14、风口目视无污迹、手印、污迹。15、各种装饰物表面,花草及盆景枝叶上无灰尘。16、清洁后的灯具、灯管无灰尘、灯具内无蚊虫、灯盖、灯罩明亮清洁。17、楼梯扶手无污迹,附属设施干净无污渍。18、大、小会议室每天清扫桌椅面,地面、窗台无灰尘,玻璃透明、光亮,水杯、烟灰缸清洁干净,无手印、无污渍。19、值班室床单、被罩、枕巾每天清洗,地面干净,玻璃定期擦,室内定期消毒。20、库房走廊门窗洁净,地面光亮无杂物,杂物桶每天清理。21、办公楼楼内墙体上无积土尘灰。4冬季除雪要求1、雪停二十四小时内办公区积雪全部清除,并运到指定地点。2、雪停后必须保证通道台阶两米宽距离无积雪。3、及时清除各通道台阶的积雪,并做好防滑工作。4、积雪清除过程中不得堵塞下水道、排水井盖、输变电通信等井盖。5、墙体上的积雪需用专用工具清扫。5食堂物业管理需求餐饮服务1、委托服务管理内容、事项、范围。(1)负责提供采购人食堂用工人员,接受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统一管理;(2)负责采购人职工早、午餐用餐提供制作服务保障;(3)负责食堂卫生管理;(4)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5)为采购人监督食堂日常管理工作提供方便。2、基本要求及质量标准。(1)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2)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做好菜肴留样备检工作,确保不发生因食物、餐具不卫生而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应事件;(3)根据季节变换情况,根据采购人制定周营养食谱,做好食堂每日早、午餐的供应保障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确保主副食品的品种、数量质量,做到种类丰富,营养均衡,有益健康,适合大众口味;(4)按季节提前做好各类蔬菜的腌制、储存工作;(5)指标要求:卫生质量合格率100%;就餐人员满意率达到90%以上。4.3.3.3.3具体清洁要求序号材质清洁要求1石材地面(1)使用中性清洁剂清洁,避免使用强酸或强碱清洁剂,定期进行基础维护。2地板地面(1)定期保养。使用中性清洁剂清洁,避免使用强酸或强碱清洁剂,定期进行基础维护。(2)日常维护。使用湿润的拖把清洁,污染严重时局部清洁,每月对地板进行打蜡处理。3地毯地面(1)日常用吸尘器除尘,局部脏污用湿布配中性清洁液重点清洁。4乳胶漆内墙有污渍时用半干布擦拭。5墙纸内墙有污渍时用半干布擦拭。6木饰面内墙有污渍时用中性清洁剂、半干布擦拭。7涂料外墙定期专业清洗。4.3.4.3.4绿化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1)配合局内专业绿化人员工作。(2)做好绿化服务工作记录,填写规范。4.4.3.5秩序维护、打更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职责范围负责外来人员、车辆及人员的出入登记;文件信件及物品的收发;负责院区内监控、秩序维护、消防等设施的巡防工作,夜间巡逻(每夜巡视不少于4次)、确保项目安全。服务标准(1)外来人员及车辆登记率100%。(2)文件、信件、物品无丢失。(3)对外来办事人员做好热情服务,耐心解释。(4)确保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完备有效。4.5.3.6餐饮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1、委托服务管理内容、事项、范围。(1)负责提供采购人食堂用工人员,接受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统一管理;(2)负责采购人职工早、午餐用餐提供制作服务保障;(3)负责食堂卫生管理;(4)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5)为采购人监督食堂日常管理工作提供方便。2、基本要求及质量标准。(1)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2)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做好菜肴留样备检工作,确保不发生因食物、餐具不卫生而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应事件;(3)根据季节变换情况,根据采购人制定周营养食谱,做好食堂每日早、午餐的供应保障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确保主副食品的品种、数量质量,做到种类丰富,营养均衡,有益健康,适合大众口味;(4)按季节提前做好各类蔬菜的腌制、储存工作;(5)指标要求:卫生质量合格率100%;就餐人员满意率达到90%以上。负责提供采购人食堂用工人员,接受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统一管理;2食堂物业管理需求餐饮服务(餐饮服务(不含食材等材料配送供应))1、委托服务管理内容、事项、范围。(1)负责提供采购人食堂用工人员,接受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统一管理;(2)负责采购人职工早、午餐用餐提供制作服务保障;(3)负责食堂卫生管理;(4)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5)为采购人监督食堂日常管理工作提供方便。2、基本要求及质量标准。(1)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2)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做好菜肴留样备检工作,确保不发生因食物、餐具不卫生而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应事件;(3)根据季节变换情况,根据采购人制定周营养食谱,做好食堂每日早、午餐的供应保障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确保主副食品的品种、数量质量,做到种类丰富,营养均衡,有益健康,适合大众口味;(4)按季节提前做好各类蔬菜的腌制、储存工作;(5)指标要求:卫生质量合格率100%;就餐人员满意率达到90%以上。3食堂物业管理需求餐饮服务(餐饮服务(包含食材等材料配送供应))1.1.1.餐饮服务要求1、餐食要求(1)早餐①主食:馒头、花卷、糖三角、豆沙包、玉米饼、葱油饼、筋饼、面包、蛋糕、油条、油炸糕、面条(打卤面、炸酱面)、玉米、胡萝卜、南瓜、地瓜、山药、紫薯、小笼包、馄饨等(每餐至少三种);②粥类:大米粥、小米粥、黑米粥、小碴子粥、玉米面粥、八宝粥、疙瘩汤等(每餐至少两种);③蛋类:煮鸡蛋、煎蛋、茶叶蛋、鸡蛋糕、咸鸭蛋(每餐至少一种);④饮品及其他:牛奶、豆浆、咖啡、米糊、豆腐脑(每餐至少两种);⑤小菜类:拌菜四种。(2)午餐①主食:米饭、杂粮饭、炒饭、炒面、包子、饺子、馒头、花卷、糖三角、豆沙包、馅饼、葱油饼、馄饨等(每餐至少四种);②副食:荤菜3种,素菜3种,汤类1种(每餐至少六菜加一汤),水果或酸奶1种。③饮品:大麦茶、咖啡、水果茶、柠檬水、酸梅汤、绿豆汤等(每餐两种)满足以上餐食要求外,乙方在保证健康饮食及食品安全的前提下,要不断地创新主、副食、饮品等。法定及传统节日,要有节日相对应的食品及加餐,加餐标准按甲方要求执行。2、服务要求(1)遵守机关工作秩序,按规定时间准时开饭。(2)微笑服务,文明用语,仪容整洁、服务及时到位。(3)每周三由乙方提交下周食谱,甲方确定后方可实施。(4)后厨、餐厅要窗明几净,设备设施木见本色、铁见光,不留污垢,工具、餐具、餐桌、椅摆放有序。(5)主副食原则上两周不重样,以机动灵活搭配调剂为主;(6)所有主副食必须当日制作当日食用并且留样;(7)所采购的食材要可溯源并将来源地进行公示。(8)预留部分农副产品采购额度。3、卫生要求(1)根据国家《国家食品卫生法》及省、市食品卫生规定,制定针对市总机关的卫生管理方案。(2)制定突发卫生紧急情况时应急预案。(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期内健康证上岗,衣帽整洁,佩戴口罩。(4)禁止佩戴首饰及留长指甲、涂指甲油。(5)餐厨垃圾按政府要求进行处理。(6)制定针对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服务管理方案。4、安全要求(1)制定食品安全管理方案。(2)制定敏感食品制作方法及流程,避免相克食品搭配。(3)制定食堂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安全使用规范,设立安全责任人,保留每天安全检查记录。(4)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①食物中毒处置应急预案。②消防事故处置应急预案。③停电停水应急预案。④重大疫情处置应急预案。⑤燃气泄漏处置应急预案。5、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需求:(1)质量要求:供应商采购的食材必须保证品质优良,新鲜卫生,不得出现腐烂,变质食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配送单位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配送的食材须具有各项检疫证明;业主将随机安排专人随同供应商进行食材采购。(2)供应商自愿单方承担食材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的影响。(3)适当采购符合食品标准、品质优良的本地农副产品。(4)食材配送清单(包括但不限于)①主食类、大米、面粉;②粮油豆类:食用油、花生米、黄豆、杂粮类、八宝米、小米、麦仁等;③干调类:食用盐、白糖、味精、干货、酱油、陈醋、大料、十三香、花椒、陈皮、芝麻、大酱、番茄酱、拌饭酱、辣椒油、花椒油、八宝菜、川椒段、大红袍火锅底料、淡奶油、腐竹、木耳、银耳、粉条、榨菜、干佐料、红蘑、老干妈、料酒、芝麻酱、炸鸡粉、芥末酱、梅菜、裙带菜、下饭菜、海带扣、剁椒酱、一品鲜、耗油、散茶叶、沙拉酱、黑胡椒酱等;④肉禽水产类:猪后秋、猪里脊、猪排骨、猪头肉、猪肘子、猪蹄、牛肉、牛腱子、羊肉、羊排、鸡货、海鲜水产、熟食等;⑤瓜果菜类;西瓜、香蕉、桃子、杏、葡萄、菠萝、草莓、香瓜、鸡蛋、白菜、土豆、西红柿、地瓜、尖椒、豇豆、韭菜、西兰花、大头菜、娃娃菜、麻椒、茄子、甘蓝、莴苣、小白菜、茼蒿、油菜、西芹、生菜、菜心、芋头、香芹、西芹、藕片、大葱、蒜瓣、生姜、彩椒、豆芽、豆腐、穿心莲、荷兰豆、黄瓜、香菜、胡萝卜、架豆王、蒜苗、平菇、杏鲍菇、金针菇、有机菜花、红萝卜、青萝卜、南瓜、冬瓜、菠菜、秋葵、圆葱、山药、角瓜、泰椒、竹笋等;⑥其他副食品:饮料、咖啡、奶制品、矿泉水、雪糕、罐头等;(5)食材最低质量标准详见下文:①面条鲜面条、干面条要求原材料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不掺假、面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害,符合国家食品行业的标准。所有商品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定。②大米大米须达国家1354—86特二级标准,水分含量在12°以下,无掺杂、无沙石,碎米少,无黄粒米;大米包装袋上印有大米品名、等级、数量、出厂名、厂家地址及其电话。包装定袋上有注册商标及QS(或SC)标注,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所有商品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定。③面粉(含面粉配料)高筋面粉达GB8607国家标准,质量等级一级:低筋面粉达(Q/JHMF01标准,质量等级一级;色泽正常,干爽无异味;按进货量抽查20%,数量按抽查验收实数为准;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及QS(或SC)标注,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所有商品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定。④食用油按国家食用调和油质量标准GB1535,质量等级一级;有合格检疫报告,外观的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等无异常;定型包装,必须保证是非转基因。所有商品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定。⑤肉类猪肉:净瘦肉、后腿肉、猪肝、排骨、猪油、筒子骨、猪血等;必须保证供应为屠宰厂当日屠宰的猪肉,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国家或地方相关地**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去骨、无毛、按压无水迹所有商品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牛肉: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国家或地**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品质好。所有商品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定。⑥蔬菜类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所有商品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定。⑦鸡蛋鲜、新、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须出具加盖地**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所有商品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定。⑧豆制品豆腐、豆腐干、绿豆芽、黄豆芽、红豆等;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所有商品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定。⑨水产品桂鱼、鲈鱼等鱼类要求体表光滑无病灶,有鲜鱼鳞片完整,无鳞鱼无浑浊黏液,肉质干燥,紧密,呈白色或淡黄色眼球外突饱满透明,鳃丝清晰鲜红或暗红,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所有商品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定。⑩冻品冻品外包装需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期。冻品在解冻后,发现质量问题需退货。符合国家绿色批发市场标准,应具备满足交易需要的冷冻贮藏设施,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袋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现象。所有商品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定。⑪调料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所有商品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定。⑫副食及其他当季各类水果,无虫、无杂质,原水果须保证果面干净、无腐烂变质。所有商品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定。(6)不得采购以下食品: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以及其他对人体健康有害的。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以及其他对人体健康有害的。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④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⑤掺假、掺杂、伪造,以及其他影响营养卫生的。⑥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⑦超过保质期限的。⑧如供应商为甲方人员提供的餐食存在上述食品,或甲方人员食用供应商提供的餐食出现身体不适等相关症状,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4.6.3.7维修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职责范围(1)负责用电设备及日常照明的养护和维修。(2)负责公共上下水管道及供暖设备和消防设备维护与管理工作。(3)庭院、房屋、门窗、桌椅等办公楼设施的维修工作。(4)负责院内网络及电脑设备、监控视频设备日常维护。(5)负责电话及线路的维修工作。服务标准(1)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2)制定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3)无火灾及安全隐患。(4)设备、阀门管理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5)排水系统通畅,地下层无积水、浸泡。(6)经常对锅炉设备进行保养维护。(7)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8)制订故障应急处理方案。(9)报修处理及时率100%;急修接到报修后,五分钟内抵达现场;小修接到报修后,十分钟内抵达现场;日常维保计划实施率100%。4.7.3.8协助收缴罚款4.8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1)配合局内财务人员工作。(2)做好收缴工作记录,单据填写规范。4.94.10.4.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求部门职能岗位同时在岗人数岗位所需总人数备注(岗位所需服务时长或时段、需具备的上岗资格证、人员学历、工作经验等要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11物业经理1人,男性,45周岁以下,形象好。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 维修电工11男性,50周岁以下,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电工需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能对网络及电脑设备、监控设备进行熟练维修维护。保洁人员11负责所在区域物业保洁和绿化等工作。保洁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五官端正,气质端庄,责任心强,保证身体状况良好,动作利落,无传染病及其它疾病。掌握保洁基本常识。收费员11负责协助收取罚款工作。收费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五官端正,气质端庄,责任心强,具备一定财务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保证身体状况良好,无传染病及其它疾病。公用事业执法分局保洁人员22负责所在区域物业保洁和绿化等工作。保洁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五官端正,气质端庄,责任心强,保证身体状况良好,动作利落,无传染病及其它疾病。掌握保洁基本常识。秩序维护员11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责任心强,五官端正,具有使有消防器材、灭火救灾、救援疏散等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更夫11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责任心强,五官端正,具有使有消防器材、灭火救灾、救援疏散等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厨师11男性,50周岁以下。面点11性别不限,50周岁以下。帮厨11男性,50周岁以下。原和平监管中心保洁人员11负责所在区域物业保洁和绿化等工作。保洁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五官端正,气质端庄,责任心强,保证身体状况良好,动作利落,无传染病及其它疾病。掌握保洁基本常识。厨师11厨师1人。要求女,责任心强,保证身体状况良好,动作利落,无传染病及其它疾病,3年以上大灶和小灶工作经验。原沈河监管中心保洁人员11要求女性,每天负责指定区域卫生保洁、水案和勤杂等工作。到岗时间为早上7点,在岗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责任心强,保证身体状况良好,动作利落,无传染病及其它疾病。能够协助厨师做好水案工作,有1年以上水案或厨房辅助工作经验;熟悉保洁工作,勤奋细致,注重卫生和细节,负责厨房、库房卫生、杂货,有3年以上保洁经验;具备良好的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适应快节奏工作环境,遵守工作区域内水、电、燃气等安全规定。厨师11要求女性,每天负责做30人左右的早餐和午餐,到岗时间为早上7点,在岗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责任心强,保证身体状况良好,动作利落,无传染病及其它疾病。具备扎实的烹饪功底,擅长制作广受欢迎的家常菜系,懂得如何让菜品贴合大众口味;熟悉面点制作工艺,能够灵活运用相关技巧,为餐桌增添多样风味;3年以上厨房工作经验,有食堂或餐厅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适应快节奏工作环境;注重食品卫生,遵守工作区域内水、电、燃气等安全规定。原皇姑监管中心保洁人员11负责所在区域物业保洁和绿化等工作。保洁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五官端正,气质端庄,责任心强,保证身体状况良好,动作利落,无传染病及其它疾病。掌握保洁基本常识。厨师11责任心强,保证身体状况良好,动作利落,无传染病及其它疾病,3年以上大灶和小灶工作经验。原大东监管中心保洁人员11负责所在区域物业保洁和绿化等工作。保洁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五官端正,气质端庄,责任心强,保证身体状况良好,动作利落,无传染病及其它疾病。掌握保洁基本常识。厨师11责任心强,保证身体状况良好,动作利落,无传染病及其它疾病,3年以上大灶和小灶工作经验。原铁西监管中心更夫11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责任心强,五官端正,具有使有消防器材、灭火救灾、救援疏散等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能够负责所在区域物业保洁,掌握保洁基本常识。原浑南监管中心保洁人员11负责所在区域物业保洁和绿化等工作。保洁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五官端正,气质端庄,责任心强,保证身体状况良好,动作利落,无传染病及其它疾病。掌握保洁基本常识。原于洪监管中心更夫11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责任心强,五官端正,具有使有消防器材、灭火救灾、救援疏散等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能够负责所在区域物业保洁,掌握保洁基本常识。注:以上需求服务岗位可能根据日常工作实际情况有所调整。供应商应当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确定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等。供应商应当自行为服务人员办理必需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应当考虑在报价因素中。4.11.6.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供应商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招投标法规,参加投标。严格按采购需求,保证服务标准。2、供应商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人数、结构配备各专业人员,严格遵守对人员年龄、健康状态、从业年限、持证状况等方面的要求,重点岗位人员必须经与我单位协商同意后方可更换。3、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物业服务项目的费用,全部在本年度物业费用中体现。4、供应商严格遵守劳动法,员工工资不低于省市规定最低标准,如员工工资未达到最低保障标准,和未缴纳相关保险费用的,采购人可以采取相应措失。并视情节严重,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不负担任何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5、供应商承诺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缴纳本物业服务项目所需缴纳的税费,如有违反上述要求,采购人可以采取相应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6、供应商承诺服务期间无安全事故,人身事故、财产损失、设备因操作不当损坏等情况。如有违反上述要求,采购人可以采取相应措施,并视情节轻重,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不负担任何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7、供应商承诺服务期间无服务项目检查不合格,如有累计3次以上或重大活动检查不合格,采购人可以采取相应措施,并视情节轻重,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不负担任何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8、双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的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供应商承诺无任何失信记录。10、中标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发生工伤由中标物业服务企业自理。11、保洁服务所需要的除相应工具、空气清新剂、洗手液和厕纸以外的其余物资,皆由中标物业服务企业提供。12、在有重要活动及国家、省市级参观、检查活动时须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工作。13、供应商承诺法定节假日和大型活动期间增派保洁人员保证完成接待任务(采购人不支付增派人员费用)。14.物业管理费用构成:物业管理费实行包干制,合同期内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中标金额以外的其他费用。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员工的工资、加班费(含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休息日的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等)、各类保险、公积金、福利、津贴、补贴、奖金、物业服务企业员工工伤或受伤应支付的相关费用、服装、劳动保护、培训、交通费、税金、政府划分的单位除雪范围的社会化除雪费等费用;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周一至周五、周六、日、节假日等加班常态化,可以根据甲方工作要求,合理调整工作时间,但须甲方审定协商安排。15.本次招标总价中有308318.4元为公用事业执法分局食堂餐费(不含人工费),剩余费用为其他岗位服务费用。16.公用事业执法分局为食堂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免费提供早午餐。17.采购人不提供员工宿舍,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注:本章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第四章评标方法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六开标及评标”、“七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二、评标原则及程序(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1.1详见投标人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2.1详见投标人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样品及演示3.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3条规定执行)★4、比较及评价4.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2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24条内容执行。4.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5、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5.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5.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投标小微企业投标报价的20%。(2)联合体投标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6%。(3)合同分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1.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不享受投标报价的价格扣除。5.1.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招标人招标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清单中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5%。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2)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5.3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其投标报价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对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8%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6、投标无效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7、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29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三、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兼投不兼中项目,确定中标人的顺序是按包组预算大小分别确定。预算相同时,按包组序号来确定。5.1.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投标人名称1.41.51.61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7.1.按给定格式填写1.8.2.按规定签章1.91.101.11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1.12.1.按给定格式填写1.13.2.按规定签章1.141.151.163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1.17.1.按给定格式填写1.18.2.按规定签章1.191.201.214信用记录(采购人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1.22.无投标人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1.231.241.255中小企业声明函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1.26.3.满足投标人须知表1.3.5中的所属行业要求1.271.281.29结论1.301.311.321.33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5.2.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投标人名称1.11.21.31投标函1.4.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5.3.按规定签章1.61.71.82开标一览表1.9.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10.3.按规定签章1.111.121.133服务价格明细表1.14.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15.3.按规定签章1.161.171.184服务需求响应表1.19.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20.3.按规定签章1.211.221.235商务条款偏离表1.24.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25.3.按规定签章1.261.271.286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1.29.无投标须知1.5所述情形1.301.311.327电子投标文件与备份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1.33.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1.341.351.368投标报价1.37.1.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38.2.无投标须知26.2所述情形1.391.401.41结论1.421.431.441.45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5.3.附件3评分细则(一)基本评分标准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分类价格部分投标报价1.评标基准价:系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20价格分技术部分总体服务方案总体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重点工作、服务目标、服务定位、目标管理、服务计划等5项要点。所有要点均结合采购需求进行了具体、详细的阐述,条理清晰,且均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得10分;每有1项要点阐述不清或不可行或未提供,在10分基础上减2分,分值减完为止。10主观分服务管理及人员培训服务管理及人员培训。内容至少包含机构设置、组织架构、职能职责、整体人员培训计划、整体人员培训考核办法等5项要点。所有要点均结合采购需求进行了具体、详细的阐述,条理清晰,且均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得10分;每有1项要点阐述不清或不可行或未提供,在10分基础上减2分,分值减完为止。10主观分餐饮服务管理方案餐饮服务管理方案。内容至少包含食堂管理方案、食堂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保障等3项要点。所有要点均结合采购需求进行了具体、详细的阐述,条理清晰,且均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得6分;每有1项要点阐述不清或不可行或未提供,在6分基础上减2分,分值减完为止。6主观分服务质量保障方案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内容至少包含工作区域的安保管理、设施设备维修保养、环境卫生及保洁方案、内部质量监管方案、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6项要点。所有要点均结合采购需求进行了具体、详细的阐述,条理清晰,且均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得12分;每有1项要点阐述不清或不可行或未提供,在12分基础上减2分,分值减完为止。12主观分应急管理应急管理。内容至少包含突然断水断电无燃气应急措施、消防培训内容消防演练与防火应急措施、食物中毒应急措施、传染病防疫应急措施等4项要点。所有要点均结合采购需求进行了具体、详细的阐述,条理清晰,且均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得8分;每有1项要点阐述不清或不可行或未提供,在8分基础上减2分,分值减完为止。8主观分科学垃圾分类方案科学垃圾分类方案。内容至少包含科学垃圾分类措施、垃圾分类制度、垃圾分类培训等3项要点。所有要点均结合采购需求进行了具体、详细的阐述,条理清晰,且均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得6分;每有1项要点阐述不清或不可行或未提供,在6分基础上减2分,分值减完为止。6主观分人员资质1.拟派厨师中有人具有高级中式烹调师技能等级证书或退出目录前已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同种类职业资格证书,得3分。2.拟派厨师中每有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技能等级证书或退出目录前已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同种类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最多得4分。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同一人不得重复加分。7客观分3.拟派面点师具有中式烹调师技能等级证书或退出目录前已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同种类职业资格证书,得3分。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3客观分商务部分体系认证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2客观分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2客观分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2客观分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2客观分注: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证书因特殊原因延期延续的,除须提供上述材料外,另须提供相关部门延期延续证明材料或网站截图。经营业绩投标人每提供1个2022年至今签订的非住宅类物业项目服务合同得2分,最多得10分。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10客观分(2)加分项评分标准加分因素加分说明节能产品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5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 %。环保产品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5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 %。6.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6.4.合同条款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术语定义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3“服务”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单位。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1.7“检验”指需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供方所提供服务进行的检测和查验。1.8“验收书”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形成反映采购单位和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1.9“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1.10“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1“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2“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1.13“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提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U盘或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介质形式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2.1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2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招标文件规定服务内容及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一致。3.知识产权3.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2供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3.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4.完成方式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5.付款5.1政府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2在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6.服务质量6.1供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供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6.2供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6.3需方有权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发现服务存在不符合合同标准的情形的,可以要求供方改正服务方式、替换服务人员等补救方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改正,并赔偿需方实际损失。6.4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供方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供方投标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以投标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为准。7.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7.1本条适用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7.2供方对交付的产品的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7.3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7.3.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7.3.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7.3.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7.3.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7.3.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7.3.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7.3.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7.3.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7.3.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7.3.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8.检验和验收8.1完成服务后,需方或采购代理机构(由具体项目决定)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验收书”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8.2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9.违约责任9.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9.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期限也应相应延长;9.1.3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9.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如有)、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9.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9.3.1除本合同条款第9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需方可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9.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10.不可抗力10.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1.争端的解决11.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1.2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2.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2.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2.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2.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2.1.3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2.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行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4.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5.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6.政府采购合同生效16.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6.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7.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1招标文件;17.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7.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17.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7.5中标通知书;17.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6.5.合同格式合同编号:沈阳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政府采购合同模板(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编号);2.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3.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5.中标通知书;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招标(采购)文件中所列相关服务。1.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服务内容及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一致。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注: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五、付款方式及条件1.政府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2.在乙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3.若本合同乙方为中小企业,签订合同时的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详见招标(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表1.3.6。乙方为非中小企业,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及条件执行。六、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1.服务时间:2.服务地点:七、验收要求1.完成服务后,甲方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验收书”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2.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甲方使用的服务,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3.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或甲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需按照第八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八、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日内,乙方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3.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九、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合同生效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五)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名称)的物业相关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物业相关服务(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沈阳新基河山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67人,营业收入为1472.25万元,资产总额为1011.7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沈阳新基河山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6月05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7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分别从价格部分、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进行了综合评分,并进行核对、汇总,最终得出本项目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排序情况如下:排序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评标价格综合得分1沈阳新基河山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117199.4(元)1117199.4(元)88.92辽宁建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100181.2(元)1100181.2(元)883沈阳盛京服务外包有限公司1119253.41(元)1119253.41(元)84.4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相关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沈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