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设计中标结果公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5)



[政采云]察布查尔县四馆一中心内装修设计(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JDX-20250502                  
二、项目名称: 察布查尔县四馆一中心内装修设计(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浙江当代发展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下华光巷58号19层1902室
报价:1860114(元)
81.2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察布查尔县四馆一中心内装修设计(二次)
察布查尔县四馆一中心内装修设计(二次)
包括但不限于协助采购人获得有关部门对实施方案的批复、审图合格、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交底、中间及竣工验收、变更、技术指导、咨询、及时解决施工及验收中出现的各类设计问题等工作。主要设计内容:2F图书馆2700m',3F文化馆3780m,4F综合演艺中心2960m装修设计达到空间布局合理设施设备齐全,考虑结构安全、防火安全、环保安全,整体风格协调,色彩搭配和谐,声学效果良好、光学设计合理等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协助采购人获得有关部门对实施方案的批复、审图合格、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交底、中间及竣工验收、变更、技术指导、咨询、及时解决施工及验收中出现的各类设计问题等工作。主要设计内容:2F图书馆2700m',3F文化馆3780m,4F综合演艺中心2960m装修设计达到空间布局合理设施设备齐全,考虑结构安全、防火安全、环保安全,整体风格协调,色彩搭配和谐,声学效果良好、光学设计合理等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岳喜梅,谢燕,严吉映(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雷纹芬,范小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收费标准或行业惯例,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如服务采购100万以下按1.5%收取,100-500万按0.8%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188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
联系方式:0999-7893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禾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规划二路299号屾淼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18099528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809952871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察布查尔县四馆一中心内装修设计(二次).pdf500.5K

中小企业声明函241.5K

察布查尔县四馆一中心内装修设计(二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JDX-20250502采购人:察布查尔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采购代理机构:新疆禾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5月目录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二、资格证明文件三、商务部分四、技术部分五、其他资料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察布查尔县四馆一中心内装修设计(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4日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DX-20250502项目名称:察布查尔县四馆一中心内装修设计(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1900000.00最高限价(元):19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察布查尔县四馆一中心内装修设计(二次)数量:1单位:项预算金额(元):19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尽快面向社会开放,更好发挥察布查尔县四馆一中心项目作用,现对察布查尔县四馆一中心内部装修设计进行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协助采购人获得有关部门对实施方案的批复、审图合格、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交底、中间及竣工验收、变更、技术指导、咨询、及时解决施工及验收中出现的各类设计问题等工作。主要设计内容:2F图书馆2700㎡,3F文化馆3780㎡,4F综合演艺中心2960㎡装修设计达到空间布局合理设施设备齐全,考虑结构安全、防火安全、环保安全,整体风格协调,色彩搭配和谐,声学效果良好、光学设计合理等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三、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4日至2025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地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4日16:00时(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线上递交,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登录后,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开标时间:2025年06月4日16: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察布查尔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地址:察布查尔县联系方式:0999-789359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禾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规划二路299号屾淼大厦联系方式:18099528718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8099528718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察布查尔县四馆一中心内装修设计(二次)项目编号XJDX-2025050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金来源本地财政资金,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2★预算及最高限价采购预算:1900000.00元,最高限价1900000.00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若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质量标准合格4★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投标人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须保证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图片为原件扫描件,须严谨、清晰、完整,如因此原因出现废标、扣分等情况,各投标人自行负责。6投标文件递交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电子标的方式开标,供应商开标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后,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2、中标的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伍份、格式为PDF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盘存储)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4日16:00时(北京时间)8★投标有效期限投标截止后90天(日历日)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线上递交,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10开标时间、开标地点2025年06月4日16: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11评标办法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1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电汇、企业网银、保函等(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25000.00元(贰万伍仟元整)供应商应于2025年06月4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新疆禾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12010312010148977909注:1.如果发现供应商有围标、串标行为,其响应无效,且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不予退还;2.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或提交金额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12★投标保证金响应,其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3.供应商递交保证金时请在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简称、汇款事由(投标保证金)”,对因未注明项目简称或汇款事由而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4.退投标保证金程序: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3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内容质疑,须按以下要求提出:①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②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所有质疑内容。③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详见投标须知第14.1款)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接受质疑的单位:新疆禾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099528718邮箱:2579527902@qq.com15评审情况的公告评审结果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16★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30分钟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16★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逾期、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7踏勘现场自行组织18分包不允许19转包不接受20★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具体服务地点(具体由察布查尔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指定)21服务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2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7日内支付支付合同总价的30%,设计图纸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总价的30%。2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第十六项其他未列明行业”。注: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并获得认证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并获得认证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并获得认证的产品:响应文件中对所供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须在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优惠明细表中列明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24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计算标准和方法参照计价格【2002】24代理服务费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缴纳时间: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缴纳代理服务费25其他说明11、招标文件中部分加粗、“★”、废标、无效、投标被否决等字样的条款,为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如不满足此类条款的规定,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无效。请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2、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查看下载。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投标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招标人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招标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5、投标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必须和开标解密的CA锁为同一把锁,在解密过程中因为CA锁不同而导致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6注意事项:1、电子投标文件加盖法人章的两种方式:一种为法人(企业负责人)电子章;另一种为纸质手写版盖章后扫描,未特意说明时两种方式的任意一种在评审时均予认可。2、潜在供应商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CA证书和电子签章申领和绑定、下载投标客户端。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证书办理可通过在线APP“新疆政务通”或新疆CA网点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若单位已经办理过新疆CA证书且证书符合国产密码算法要求,可直接联系发证机构,申请增加“政采云”招投标电子签章,无需重新办理。3、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95763,CA办理问题请咨询新疆CA服务电话0991-2819290,或加QQ号800175577。备注:本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招标文件的内容相对应,如有矛盾,应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项目说明1.1本项目的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1.2本招标项目已经批准,采购人为察布查尔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3本招标项目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备选方案。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说明,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为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所投项目或所投标项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1.4资格后审包括下列的内容1.4.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前附表”规定的资格要求;1.4.2招标文件有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加盖供应商公章要求的,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1.4.3合同履约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4.4履约地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4.5投标内容、质量、服务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4.6投标文件中所提条件均须符合采购人的要求;1.4.7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4.8无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况。2.招标范围2.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已通过“前附表”第1项采购内容所述,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3.适用法律及约束力3.1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供应商一旦领取了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即被认为接受了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3.2供应商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4.招标项目实施要求4.1质量标准已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本招标项目的质量等级标准为满足招标文件及国家、自治区相关规范的要求(通过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4.2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的要求编制服务计划。5.合同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5.1合同履约期限已通过“前附表”所述,是指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及配套服务工作、验收合格并移交采购人的时间;履约地点已通过“前附表”所述。6.资金来源6.1采购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1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下的合格支付。7.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须满足“前附表”第4项要求。8.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9.合格供应商的条件9.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参加投标。9.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9.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9.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9.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9.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2.7具有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4项规定的资格条件。9.3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段)或者不分包(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9.3.1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9.3.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9.3.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9.3.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4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项目采购”项下的“获取采购文件”自行领取招标文件。9.5供应商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10.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信用信息查询11.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11.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1.3信用信息查询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通过本须知11.1所述渠道进行网上查询,对存在本须知11.3所述情形的供应商,将对其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二)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的组成12.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2.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标项。招标文件未分标项的,供应商须对全部招标内容投标,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文件分标项的,供应商应当以标项为单位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12.3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12.4招标文件由本文件及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构成。12.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会纪要等书面材料在本招标项目中均称招标文件补充。12.6招标文件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如果招标文件补充内容与在此招标文件补充发出之前的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相冲突,请供应商执行招标文件补充的相关内容,先前发出的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自动废止。12.7供应商应认真审阅和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尤其注意可能引起“否决投标”、“拒绝评审”、“无效投标”、“评审不予通过”等的条款,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3.招标文件的获取13.1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招标公告。13.2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自行获取招标文件。1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4.1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本项目接受对招标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第14项,供应商须在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出对招标文件质疑内容。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1.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4.1.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1.4事实依据;14.1.5必要的法律依据;14.1.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4.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14.3投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立即以传真形式回复采购人,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14.4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进行研究,采购人有权推迟投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14.5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14.6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5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随时关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网站(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上本项目的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并对上述查看行为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对索取书面修改或者澄清文件或者查阅电子修改或者澄清文件的行为自行承担责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5.投标报价15.1本招标项目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15.2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投标文件的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15.2.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15.2.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15.2.3当各明细部分的价格累计不等于合价时,应以各明细的累计计数为准,修正合价。15.2.4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最终报价。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以评审并按废标处理,没收其投标担保。15.3投标价格应包括:价格部分是对投标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投标报价包括供应商为实施本项目提供全部服务内容所包括的全部价格的体现。15.3.1投标报价为含税价,应是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的服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15.3.2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非本项目要求的其它内容除外)。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违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风险,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的有关规定没收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如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并提交建设履约保证金,视为供应商违约,则采购人有权提取中标人投标保证金。16.2供应商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6.3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6.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退还。因违反规定被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1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6.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可能被没收:16.6.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16.6.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6.7中标方须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已加盖中标方公章的合同全本复印件一份及PDF扫描件一份(代理机构存档备查)。特殊说明:中标人须自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将经采购人签章确认的《验收书》原件壹份(及复印件壹份加盖中标人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17.招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17.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招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的,采购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招标答疑会及踏勘项目现场。17.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7.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7.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8.投标有效期18.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9.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9.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20.投标文件编制的依据20.1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及有关资料;20.2本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者澄清;20.3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2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函、资格证明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21.1投标函21.2资格证明文件(以下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二)特定资质要求(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六)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注意: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为原件的扫描件。21.3商务部分(一)开标一览表(二)报价明细表(三)商务条款偏离表(四)类似项目业绩(五)投标人基本情况(六)项目管理机构(七)供应商服务能力证明文件(如有)(八)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九)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21.4技术部分(一)技术条款偏离表(二)技术方案(三)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技术资料21.5其他资料22.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格式22.2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按照同样格式扩展),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编制。22.3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编制中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且内容须清晰可辩。22.4投标文件严禁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采购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必要的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22.5招标文件中分标项的,供应商须针对本单位所投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并单独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22.6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时,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操作方法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6项。22.7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供应商电子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电子签名(或手写签名的扫描件)。若无电子签章或手写签名,则视为无效投标。22.8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3.1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后,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jmbs后缀格式)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23.2中标的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伍份、格式为PDF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盘存储)。(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4.投标文件的提交24.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后,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jmbs后缀格式)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25.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25.2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第14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书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在原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25.3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应终止评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6.迟交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绝接受,采购人对于逾期未上传到指定位置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2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7.1供应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在政采云平台上随时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修改好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到政采云平台的指定位置。(五)开标28.开标28.1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不见面远程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28.2开标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30分钟)内对本单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如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仍有供应商未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异常处理”,开启该单位的备份标书。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监督下开启投标文件。28.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系统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提示:开标时,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政采云账号内的站内信;注册时留下的注册人的手机短息(系统会推送短信至注册联系人的手机),但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28.4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8.5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可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六)资格审查29.资格审查29.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按照第五章评审方法中资格审查内容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无效。29.2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七)评标委员会与评标30.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30.1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30.2参与过本项目的论证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30.3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30.4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并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30.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0.6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比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0.7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证据表明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供应商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八)授予合同31.确定中标人31.1中标的标准31.1.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31.1.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31.1.3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31.2采购人将确定资格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1.3授予合同的准则31.3.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确认的中标人。(九)中标通知书32.中标通知书32.1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十)合同的签订33.合同的签订33.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3.2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33.3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是该书面合同的附件。33.4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33.5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十一)质疑与投诉34.质疑与投诉34.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4.2质疑函的必备内容34.2.1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注明单位名称、地址、邮编、可供查询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电话号码、联系人电话;34.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4.2.3具体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4.2.4事实依据;34.2.5提起质疑的日期;34.2.6质疑函须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章。34.2.7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还须提交委托质疑事项的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章和被授权人签字,同时出示被授权人身份证。34.3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34.3.1质疑人是参与所质疑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4.3.2质疑函内容符合相关的规定;34.3.3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34.3.4招投标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4.4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4.5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当事人。(十二)纪律与保密事项35纪律与保密事项35.1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5.2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不得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中标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的;(3)投标人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的;(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提交投标文件或者退出招标或者放弃中标的;(7)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十三)履约担保(本项目不适用)36.履约担保36.1中标人须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前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应按照下列规定的方式和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36.2履约担保采用下列/方式36.2.1履约保证金担保方式:/1)银行汇票;2)支票;3)银行转账;4)担保公司担保;5)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确定的其他担保方式。36.2.3如中标人不能按照投标须知第33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已经订立合同的,采购人有充分理由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放弃中标项目的中标人应当赔偿。(十四)其他37.代理服务费37.1中标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其计算标准和方法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包号: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2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察布查尔县四馆一中心内装修设计(二次)2、采购人名称:察布查尔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3、项目投资额:1900000元4、资金来源:本地财政资金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7日内支付支付合同总价的30%,设计图纸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总价的30%。6、服务地点:察布查尔县(采购人指定地点)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8、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尽快面向社会开放,更好发挥察布查尔县四馆一中心项目作用,现对察布查尔县四馆一中心内部装修设计进行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协助采购人获得有关部门对实施方案的批复、审图合格、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交底、中间及竣工验收、变更、技术指导、咨询、及时解决施工及验收中出现的各类设计问题等工作。主要设计内容:2F图书馆2700㎡,3F文化馆3780㎡,4F综合演艺中心2960㎡装修设计达到空间布局合理设施设备齐全,考虑结构安全、防火安全、环保安全,整体风格协调,色彩搭配和谐,声学效果良好、光学设计合理等要求。9、质量要求:合格10、验收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本项目采购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执行。注: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服务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同,并对供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1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要求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解决问题。13、其他要求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对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完毕之前非经采购人同意不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做出承诺。二、设计服务要求(1)设计依据根据有关规定、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工程基础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执行。(2)适用规范标准1.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2.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标准名录3.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程名录(3)成果文件要求1.成果文件的组成:设计说明、图纸、工程概算等。2.成果文件的深度:设计人必须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等规定,进行工程设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设计成果,且能满足后续工作的需要,并必须保证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及核准。2.1设计文件深度应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规范的要求。2.2设计原则应充分体现环保、经济、科学、经济,并满足国家、地方相关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3.成果文件的格式、份数、载体、展板、等要求。注:以上成果文件要求由采购人在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定设计合同时提供。(4)设计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1.设计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2.设计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3.设计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4.设计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5.设计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简等。(5)其他要求1.配备的设计人员在数量上和专业上满足项目要求2.在设计期间,设计单位应定期与建设单位通报设计进展情况,及时沟通流以确保设计质量和工期要求。设计单位按合同规定要求按时向建设单位交付套设计文件。3.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4.设计单位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招标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5.设计单位自行解决食宿、交通、通信问题。6.设计单位车辆以及通信投入必须满足工程设计的需要,7.设计方应认真负责、积极工作、提出工程合理化建议。注:在服务期限内,如果发现有不满足采购要求的投标服务与实际服务不一致的,用户可以拒绝付款并索取赔偿。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1.2.3标的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约期限:;1.5.2履约地点:;1.5.3履约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廉洁合同甲方:察布查尔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乙方:项目名称:中标金额:元为进一步加强中心行风建设,规范中心物资采购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采购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物资采购合同约定采购工程建设、仪器设备、药品、疫苗、试剂耗材、生物制品、印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图书、后勤物资、服务等等各类物资。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物资采购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物资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私自为乙方提供物资用量、底价等信息,或为乙方投标提供便利。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物资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六、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各科室推销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八、本合同作为中心物资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申请部门负责人:,乙方(盖章):甲方纪检监察室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甲方采购部门负责人:,经办人签名:日期:,日期:甲方申请部门负责人:乙方(盖章):甲方纪检监察室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甲方采购部门负责人:经办人签名:日期:日期:第五章评审办法1、评审说明1.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即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合计分值)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将按供应商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前一至三名供应商将成为中标候选人。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于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不视为中小企业。1.3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于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说明、补正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采用电子评标形式进行评审的,须按照评标委员会在线质询的问题进行远程回复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提交确认。供应商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其响应文件无效。2、评审2.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审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才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2.2评审方法评标委员会将对下述评审因素进行量化,并根据评标委员会每个成员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理解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价格满分10分;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满分合计为90分,供应商各部分的分值相加,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评估分。2.3评审办法附表评分因素评分点评分标准评审意见是否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加盖公章;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任意内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并加盖公章;信用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如网站查询信息中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特定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为授权委托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符合性检查投标报价投标文件针对同一种服务未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投标总报价未超过项目预算(最高限价)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未低于成本的;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章或签字、投标人的企业公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采购范围响应文件载明的服务要求、合同履约期限、服务范围等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格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无效情形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评分因素评分点评分标准价格评审(10分价格评审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有效投标报价等于准值的得满分,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最后报价)×10%×100。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详细评审商务部分(30分)企业类似业绩(12分)近四年(2021年03月至今),供应商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12分;须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的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名称页、金额页、盖章页)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业绩(4)近四年(2021年03月至今)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的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名称页、金额页、盖章页),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具有同一业绩时,可累计得分,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2分)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2分,最高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毕业证、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项目组成员(8分)拟投入的项目组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中包含以下专业: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各专业人员具有一级注册证书或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最高得8分。专业缺失或不满足或未提供证明材料,该专业不得分(每个专业只计一次)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该专业得0分。投标文件制作(4分)根据投标文件的编制情况进行打分,(1)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表述准确;(2)政采云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评分点与相应内容关联;(3)内容无前后矛盾;(4)图片清晰可辨认。每有一项符合得1分。最高得4分技术部分(60分)总体设计思路(6分)对项目实施目标有充分的认识,包括:(1)项目目标定位及技术路线;(2)发展策略研究技术路线正确。总体思路清晰,逻辑准确,完全满足项目需求,能充分保证项目实施的,得6分;内容每缺少一项的扣3分,有一处有缺陷或表述不清晰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或明显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不得分。(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等。后续评审项缺陷定义同此项)分,最高的4分。项目服务方案(16分)根据本项目的整体情况,提供(1)目标任务与需求分析;(2)设计范围和内容;(3)服务方案;(4)各环节安排;(5)管理和服务方案制度;(6)技术服务工作范围;(7)任务及目标;(8)项目创新点分析等。以上内容每缺少一项的扣2分,有一处有缺陷或表述不清晰的扣1分,满分16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或明显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不得分。项目进度安排(10分)针对本项目制定工作进度计划,包括(1)工作目标;(2)具体实施内容安排;(3)进度安排计划;(4)人员分工及相关进度安排;(5)影响进度因素的解决措施。每项内容完整全面、科学规律、针对性强,能充分满足本项目实际情况和需求的得10分,每少一项扣2分,存在缺陷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此项满分10分,最低得0分。所提供内容与本项目实施无关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项目质量保证措施(10分)针对本项目制定质量保证措施,包括(1)质量管理体系;(2)质量控制和考核体系;(3)质量记录控制措施;(4)各专业及各阶段质量控制措施;(5)设计质量承诺;每项内容完整全面、科学规律、针对性强,能充分满足本项目需求、确保本项目质量要求的得10分,每少一项扣2分,存在缺陷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此项满分10分,最低得0分。所提供内容与本项目实施无关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项目售后服务(10分)1.项目团队全过程参与跟进项目服务,供应商需提供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能保障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的协调性、及时性。(1)售后服务内容;(2)售后服务响应方式及响应时间;(3)售后服务流程;(4)售后服务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内容齐全且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一项内容有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此项满分8分,最低得0分;所提供内容与本次项目实施无关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2.售后服务响应到场时间:45分钟及以内,得2分;90分钟及以内,得1分;售后服务响应到场时间超过90分钟,不得分。项目合理化建议(8分)针对本项目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1)提出的建议具体且可实施性强;(2)贴合本地居民实际需求。满足本项目实际情况和需求的得8分;所提供内容每项存在缺陷的扣2分,扣完为止。此项满分8分,最低得0分。所提供内容与本项目实施无关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3算数性修正3.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供应商对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在“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中提出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系统内回复的形式。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遵照如下规定处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评标委员会的权利4.1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4.3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4.3.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4.3.1.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4.3.1.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3.1.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3.1.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4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供应商最终得分等于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得分之和。评标委员会确定供应商最终得分和排名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5.评标过程的保密5.1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5.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3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6.定标原则6.1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最终将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6.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6.3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予以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6.4.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6.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4.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项目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人(电子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七)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察布查尔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的(察布查尔县四馆一中心内装修设计(二次))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察布查尔县四馆一中心内装修设计(二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浙江当代发展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1人,营业收入为480万元,资产总额为976.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浙江当代发展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5月26日注:1、此声明函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填写,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未提供则不享受价格优惠。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适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装修设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