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纸化会议系统建设中标结果公示(鹤庆县人民法院2025)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ZC2025-G1-02358-QTGL-0009

二、项目名称:鹤庆县人民法院审委会无纸化会议系统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鹤庆县人民法院审委会无纸化会议系统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云南民安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金墩乡和邑村民委员会和邑村334号
中标金额(万元):14.56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6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段名称:鹤庆县人民法院审委会无纸化会议系统建设项目

名称:会议系统终端

品牌:华为

规格型号:华为擎云C7第二代BBG7-W00

数量:20

单价(元):35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辉,侯立华,王文国,赵丽美,国成勇(第1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文的规定进行计算。计费基数为所代理招标项目的中标价,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金额:0.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如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异议方在此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感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庆县人民法院
地址: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路西段
联系方式:0872-4133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理市太和街道洱海庄园(梅溪郡.58栋2单元1-02)
联系方式:18787237924 0872-2255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燕芬、常莎、杨丽、朱孟炜
电 话:18787237924 0872-225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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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稿)-鹤庆县人民法院审委会无纸化会议系统建设项目.docx

秋田管理QIUTIANMANAGEMENT鹤庆县人民法院审委会无纸化会议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YNQT2025-0506采购人:鹤庆县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一、总则12二、招标文件13三、投标文件14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6五、开标与评标16六、中标结果18七、其他事项19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0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23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28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4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6格式:封面36格式1:开标一览表37格式2:投标函38格式3:投标人信息表40格式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41格式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42格式6:资格审查材料43格式7:中小企业优惠政策45格式8:投标报价明细表50格式9:技术参数说明及偏离表51格式10: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证明材料52格式11:合同履约承诺书53格式12:商务条款偏离表54格式13:项目实施方案55格式14:售后服务承诺书56格式15:质量保证措施承诺书57格式16:▲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58格式17:企业相关资料59第五章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60第六章资格审查68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70(一)符合性评审70(二)详细评审70(三)评标内容及标准72(四)统分原则75(五)推荐75(六)评标报告75注意事项各投标供应商:一、投标供应商仅支持远程解密;二、投标供应商选择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厅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有不清楚操作的,提前查看视频学习(https://e-learning.zcygov.cn/live/detail?roomId=2044);三、不同单位的投标文件若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四、因政采云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格式问题,请投标单位将完整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板块,其余板块按要求进行上传。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鹤庆县人民法院审委会无纸化会议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鹤庆县人民法院审委会无纸化会议系统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4530000JH202511270(招标编号:YNQT2025-0506)项目名称:鹤庆县人民法院审委会无纸化会议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47800.00元最高限价:147800.00元采购需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采购内容:会议无纸化系统软件、会议系统管理主机、会议系统通信设备、交换机、会议系统终端、终端充电柜、电源管理器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交货时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2信誉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投标截止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总公司及其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提供相关材料,若总公司投标则无须提供)。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5月15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2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磋商或谈判)者,须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若供应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选择办理云南壹证通CA。云南壹证通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dlqt.html或者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certType=32云南壹证通CA客服热线0871-672760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办理。(二)数字证书(CA)申领完成之后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企业账号与数字证书(CA)进行绑定,凭企业数字证书(CA)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已合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磋商或谈判)资格。注:供应商如已在云南CA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云南省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6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1)鹤庆县人民法院审委会无纸化会议系统建设项目:保证金金额:8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其他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6月5日14时30分1.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2.其他注意事项:2.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2.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中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2.5政采云平台相关规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鹤庆县人民法院地址: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西段联系人:国成勇联系电话:1398723699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理市太和街道洱海庄园(梅溪郡.58栋2单元1-02)联系人:杜燕芬、常莎、杨丽、朱孟炜联系电话:187872379240872-225522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杜燕芬、常莎、杨丽、朱孟炜电话:187872379240872-225522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采购人:鹤庆县人民法院地址: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西段联系人:国成勇联系电话:13987236998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理市太和街道洱海庄园(梅溪郡.58栋2单元1-02) 联系人:杜燕芬、常莎、杨丽、朱孟炜联系电话:18787237924 0872-2255228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鹤庆县人民法院审委会无纸化会议系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YNQT2025-05062▲招标范围及预算金额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 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采购预算价:147800.00元最高限价:147800.00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注:投标总报价及分项合计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交货及质保要求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交货时间)质保期:不少于2年,负责终身维护维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交货地点:鹤庆县人民法院(采购人指定地点)注:此部分内容要求为最低标准,投标人承诺需满足或优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资格要求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6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7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提供投标货物质量检验报告(若有);2、“第五章 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3、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8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无效投标(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2)在投标文件中整包价格出现1个以上的报价;(3)传真投标;(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有签字/签章但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委托书的;(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7)投标内容有损国家的形象和公民的利益;(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9)投标总价及单价高于预算总价和预算单价的;(10)提供虚假的资料;(11)投标明细缺项漏项的(12)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提交不足,需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缴纳凭证,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1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通过网银、电汇、电子保函(保险)等形式缴纳。一、缴纳方式:通过网银、电汇等形式打款至项目专项账户保证金金额:¥800.00元(人民币捌佰元整)保证金编号:YNQT2025-0506注: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凭证的摘要(或用途栏)注明投标保证金编号或项目名称。缴纳时间: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项目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文旅支行 帐号:539899991013000038095 单位名称: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应当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11投标文件份数各投标供应商按规定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注: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向采购人提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可双面打印)。12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网上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选择远程解密的投标供应商填写)。13电子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6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4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6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5投标方式纸质投标电子投标1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7付款方式交货验收合格运行正常后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具体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以采购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中双方商定的内容为准)。18中标服务费及相关费用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文的规定进行计算。计费基数为所代理招标项目的中标价,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请各投标(谈判)供应商在投标(谈判)时考虑相关费用进行报价。《云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费率》t计价金额服务类型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费·率50万元及以下0.7万元50万元一100万元(含)1.5%u100万元一500万元(含)1.3%1.3%1%u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5%0.7%u1000万元一5000万元(含)0.7%0.4%u0.4%u5000万元一1亿元(含)0.25%0.1%0.25%u1亿元一5亿元(含)0.05%5亿元一10亿元(含)0.035%u10亿元以上0.008%u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单个项目(或标段)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中标金额大于50万时,50万元以内的固定收费金额不参与累进,直接以50万元-100万元(含)的费率进行计算。0中2DDDd收款信息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文旅支行 帐号:539899991013000038095 单位名称: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9售后服务要求1.时间的承诺:须明确响应供货的时间要求。2.所提供的货物开箱后,如发现有任何问题(如外观有损伤),必须立即以同样型号的货物在商定的时间内更换,确保其使用。3.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故障报修响应时间2小时内。4.详见《第五章 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20本次采购核心产品会议系统终端注: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核心采购产品在采购结束后将对外公开中标产品的品牌、型号、单价等信息。提供的核心产品为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标段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作废标处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确定;所有得分均相等的,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时间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1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22中小企业合同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大理州财政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大理州中心支行共同出台了《大理州支持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质押融资试行方案》(大财采〔2023〕5号)。中标(成交)中小企业若有融资意向,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大理分网)-政策法规栏目”下查看融资政策文件及操作手册,登录“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按照操作手册流程登记融资意向或查看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大理分网)-政策法规栏目”网址:http://zs.yngp.com/login.do?method=beginlogin&districts=532900 “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23解密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具体解密时间以现场下达时间为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解密方式:远程解密24重点提示各投标供应商请认真仔细编制投标文件,特别在填写“投标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商名称、型号、单价、合计等”相关信息时,不得有误,保证与产品注册证、彩页、说明书、授权书等证明材料,保持一致。2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6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1.根据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7投标方式纸质投标电子投标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用于采购“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所列货物。3.招标范围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交货期、交货地点及质保期等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公开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条件。5.投标费用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包含的费用。5.2本项目采购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若投标人认为必要时,可与采购人联系进行考察,但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质疑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报名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人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受理质疑部门:采购人:鹤庆县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大理市太和街道洱海庄园(梅溪郡.58栋2单元1-02)联系人:杜燕芬电话:187872379246.2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6.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6.4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的原件。6.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或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7.投诉7.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构成8.1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第六章资格审查第七章评标方法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应认真核查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澄清函形式(加单位盖章)要求采购人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不予接受。9.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2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2.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构成13.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扫描件。13.2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要求。14.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14.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15.投标报价15.1投标人须就“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中的所投报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5.2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货物的竞争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出厂价,项目特别要求的运杂费,保证期内缺陷的修复补救费用,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税金等的总和,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此价格在合同签订后将不作调整。15.3货物的出厂价指制造厂生产的,满足招标要求及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货物的价格。15.4运杂费用:即投标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前的所有费用,包括铁路或公路运费、提货及转运费用、短途运费、包装费、装卸费用、加固费用、保险费等。15.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的中标服务费用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价内,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16.投标货币16.1投标以人民币报价。17.投标文件有效期17.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7.2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8.投标文件的编制18.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18.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18.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18.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电子签章)确认。18.4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18.5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18.6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凡规定(电子签名)处逐一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电子签章)。18.7若招标文件中出现要求提供原件的,一律视为提供原件的扫描件。19.投标保证金19.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20.1投标人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20.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20.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2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1.1投标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21.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2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请各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线上开标会。22.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停止开标。22.3开标程序:开标会: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具体流程如下:(1)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具体解密时间以现场下达时间为准)。(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以现场下达解密命令为准)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4.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2.4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22.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3.评标23.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3.2评标原则及方法23.2.1评标原则评标应遵循下列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23.2.2评标纪律1.对评标内容和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2.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3.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4.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5.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6.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7.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8.评标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23.2.3评标程序评标只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按: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详细评审→评标报告的程序进行。23.3评标方法本项目按“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第七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3.4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方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23.5在评标过程中,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3.5.1提供的核心产品为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标段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作废标处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确定;所有得分均相等的,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时间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4.采购活动的终止:2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4.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4.3若出现24.2中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六、中标结果25.中标人的确定25.1根据评标委员会给出的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三名中标候选供应商,并由采购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26.中标通知书26.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公示中标结果。26.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7.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七、其他事项28.中标服务费28.1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2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中标服务费。28.3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云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费率》29.招标文件编制依据29.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30.验收30.1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行业标准,满足功能使用要求,内容全面、科学合理。详见《第五章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分期付款:交货验收合格运行正常后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具体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以采购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中双方商定的内容为准)。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证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期限:合同履约完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注:此范本仅为普通格式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双方可根据最终达成的成交内容进行调整、修改、补充,正式合同以采购双方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此范本格式进行签订为准。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封面鹤庆县人民法院审委会无纸化会议系统建设项目投标文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内容供应商承诺内容1投标总报价(元)大写:小写:2交货期3质保期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注:1.表中“投标报价”应与格式2“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一致。2.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格式2:投标函投标函鹤庆县人民法院:我方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供应商名称)参加投标,并按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定点供应实施要求,投标总价(含税价):大写,(小写元),在承诺的交货期内组织完成交货验收。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没有填无)。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日历日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5、我们郑重声明:我们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6、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我方保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料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我方不是为此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与招标采购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7、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8、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4)我公司承诺,假若我公司中标严格按照相应的技术要求及规范实施,在履行项目的过程中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我方自行负责。(5)我公司和法人无任何违法犯罪及不良失信记录。如有虚假,一经查实,自愿放弃中标人资格并承担全部后果。9、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有关的数据和资料。为此,我们授权任何相关的个人和公司向贵方提供要求的和必要的真实情况和资料以证实我们所填报的各项内容。(1)如果在该项目招标过程中或者在获得中标后,采购人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方在该项目的投标中所报的资料存在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我方将无条件地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2)如果我方已经收到中标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地承认,收到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我方承担;(3)本段承诺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段承诺均为我方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对我方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10、(其他补充说明)。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注:后附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格式3:投标人信息表投标人信息表(请投标人如实填写本表信息)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金: 邮政编码:公司成立日期: 投标人规模:企业电话:通讯地址:公司简介:经营范围: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注:投标人规模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大、中、小、微型企业。格式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注: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格式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名): (手写签名)职 务:身份证号码:电 话: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开标会议无需授权或无需填写此表;2.本格式需要投标人先打印,然后委托代理人签字扫描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最后再签章。格式6:资格审查材料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①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②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其他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③自然人身份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近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②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③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担保机构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④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相关说明;⑤或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加盖电子签章);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需提供(1)供应商须提供有依法缴税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或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未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说明(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2)供应商须提供有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缴的或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未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说明(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②或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①或②)。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承诺(加盖电子签章);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自行承诺加盖电子签章);7: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总公司及其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提供相关材料,若总公司投标则无须提供)。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7:中小企业优惠政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不享受小微型企业优惠政策的供应商可不需填写此表)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鹤庆县人民法院的鹤庆县人民法院审委会无纸化会议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根据采购清单明细内容自行补齐,辅材部分不做要求)。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关于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节选: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先政策的供应商不需填写此表,请认真核对)鹤庆县人民法院: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鹤庆县人民法院的鹤庆县人民法院审委会无纸化会议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注:根据自身情况请在“”里打“√”或不需填写此表。(三)监狱企业证明(不是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注:如是,请提供证明材料;若产品出自符合国家规定的监狱企业,则该产品制造企业必须出具证明材料;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考虑对该监狱企业的相关优惠。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1、投标供应商只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中任一有效证明文件均可给予小微企业折扣。2、以上三份声明函请各投标单位真实填写。格式8: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明细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产地型号生产商生产商规模单位数量投标单价(元)投标合计(元)备注12……投标总报价(元)注:1、序号应对应该产品在《第五章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中的序号。2、生产商规模填写内容:大、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格式9:技术参数说明及偏离表技术参数说明及偏离表请按投标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的“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中要求的技术规范认真填写该表。序号产品名称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及配置偏离情况技术支持资料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备注12...注:1、表格中“偏离”一列,投标人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投标内容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正偏离”填写;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负偏离”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偏离”填写。并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及配置”一列中写明技术参数,但不得虚假响应。2、序号应对应该产品在《第五章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中的序号。3、各供应商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作出全面、真实地反映,供应商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提供相关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可为技术白皮书或产品相关鉴定资料或试验报告或产品检验报告或技术彩页或宣传资料或图纸资料,如技术白皮书/产品相关鉴定资料/试验报告/技术彩页/宣传资料/图纸资料与产品检验报告不一致的,以产品检验报告为准)。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产品特点自行提供,以证明其产品具体配置情况及技术指标响应的真实性。未提供上述资料导致评委无法进行技术评审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若采购文件的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投标人应将支持该项技术要求响应的技术支持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标注在“技术支持资料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一栏中。请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的技术参数要求逐条作出全面、真实地反映。一旦发现虚假应标行为,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撤销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格式10: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证明材料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证明材料1.提供所投产品相关技术支持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支持资料(技术白皮书)、宣传册、说明书、彩页、检验/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若有);格式11:合同履约承诺书合同履约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若我公司有幸成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我公司对下列内容进行无条件承诺:(一)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同意《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修改补充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除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间内书面提出的疑问外,我单位严格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技术及商务要求等履行。(二)按招标要求编制投标报价;我单位的投标报价包括《招标文件》所述报价组成的所有内容、并包括《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需的所有款项及费用等达到交付使用及验收条件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我单位确认本次投标报价未低于成本价,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的质量诚信履约。(三)我单位保证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内按期、保质完成中标项目。如我单位中标,将在中标结果公示后,积极、主动地与招标单位联系合同签订事宜,合同签订中如有任何的问题,我单位保证及时书面反映情况,否则视为我单位责任、按违约处理。(四)...其他内容自行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格式12: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须逐条对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商务条款,认真填写该表。商务条款是指: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交货地点、交货期、质保期、付款方式等要求。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说明备注注:表格中“响应情况说明”一列,投标人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格式13: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①项目供货进度计划安排;②安装调试方案;③项目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④项目验收及具体的违约责任处罚措施;⑤人员培训方案等。(各投标人应在仔细阅读、理解招标文件后,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制,格式不限)格式14: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①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方案;②响应、处理及解决问题的响应方案;③紧急故障处理预案;④售后备品备件准备方案;⑤定期回访保养方案;⑥惩罚方案;⑦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等;(各投标人应在仔细阅读、理解招标文件后,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制,格式不限)格式15:质量保证措施承诺书质量保证措施承诺书①质量保证及承诺;②若出现质量问题的详细的惩罚方案及违约措施等。(各投标人应在仔细阅读、理解招标文件后,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制,格式不限)格式16:▲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依据“大理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九要九严禁”》的通知”,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进行承诺:本人作为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清楚知晓我单位本项目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二、我单位参与投标的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三、我单位和我本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参与围标串标。四、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本人和单位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承担直接责任人法律责任。承诺单位(加盖电子签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格式17:企业相关资料企业相关资料1、公司介绍、公司实力证明材料、公司获奖证书等(若有);2、类似案例证明材料(若有);3、投标时所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等。注: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以及投标人自身认为可提供的相关资料。第五章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一、采购清单明细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单位备注1会议无纸化系统软件1、电子签到系统软件:(1)支持会议签到统计功能,可以实时显示签到结果和签到名单。(参数1)(2)支持电子桌牌功能,显示参会人员姓名、职务,可以对出席人员进行集中管理。(参数2)(3)集成坐席图排版功能,签到时可以图形座位形式显示签到状态。(参数3)(4)支持匿名签到和实名签到两种模式,支持数字统计和签到名单两个大屏显示模式。(参数4)(5)支持自动模拟签到功能,方便进行会前调试检测。(参数5)(6)支持会后一键导出签到名单,方便打印归档。(参数6)(7)★提供投标人或原厂商具备的会议签到系统软件功能证明文件.(参数7)2、会议表决系统软件:(1)具备重大事项决定决议三键表决功能,可以现场定制修改按键显示文字,如同意、不同意、弃权等。(参数8)(2)具备表决隐私保护功能,开启隐私保护模式后,每个终端的表决按键显示位置可以各不相同。(参数9)(3)具备人声提醒功能,表决开始结束有人声语音提醒。(参数10)(4)具备逐项表决和多项批量表决两种模式,批量表决时有全选 某一项功能。(参数11)(5)有弹窗二次确认功能,允许参与人员返回修改。(参数12)(6)具备自动模拟表决功能,支持同时模拟所有参会人员表决,方便会前调试检测。(参数13)(7)★提供投标人或原厂商具备的会议表决系统软件功能证明文件。(参数14)3、无纸化阅文系统软件:(1)具备电子阅文功能,可以在终端上查看会议电子文档。(参数15)(2)议程资料支持表格、图片、文档、音频、视频文件,单个文件最大支持1G,文档上传时能根据上传文件名智能生成议题标题。(参数16)(3)具备手写批注归档功能,可以在后台统一收集归档,并下载导出。(参数17)(4)终端内置文档阅读器,表决时要能自动跳到表决界面,无须手动操作。(参数18)(5)会议开始前,终端界面应该显示会议议程和会议文档,允许参会人员提前查看。(参数19)(6)具备同屏导读功能,进行汇报发言时,所有终端都会自动跟随汇报终端同屏显示文档内容同步定位文档位置,无须手动滑屏。(参数20)(7)支持会前批量推送材料,具备一键销毁功能,保障数据安全。(参数21)(8)支持离线模式,在没有任何网络环境的情况下,可以继续离线查看文档。(参数22)(9)★提供投标人或原厂商具备的无纸化系统软件功能证明文件。(参数23)(10)★提供投标人或原厂商具备的同屏导读软件功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参数24)(11)★提供投标人或原厂商具备的内嵌及时联系系统功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参数25)(12)★提供投标人或原厂商具备的加密保护系统软件功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参数26)4、管理平台系统软件:(1)会议管理功能,可以同时管理多次会议,支持从历史会议导入数据,简化会议准备工作。(参数27)(2)会后查询功能,可以查询导出签到名单和表决投票结果。(参数28)(3)会议结束自动生成会议简报,详细记录每个议程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和相关数据。(参数29)(4)具备节能省电功能,可以统一调整会议终端屏幕亮度,集中进入省电模式。(参数30)(5)有终端监控功能,实时监控终端电量和信号强弱。(参数31)(6)会议终端支持瞬间替换,在有终端故障时,可以在3秒内替换完成。(参数32)(7)系统设置功能,可以自定义系统图标和界面颜色及其它配置,内置系统操作手册。(参数33)(8)★提供投标人或者原厂商具备的会议服务管理系统软件功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参数34)(9)★提供投标人或者原厂商具备的数据安全系统软件功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参数35)(10)用户使用数30用户数。(参数36)(12)★投标人或原厂商具有软件评测机构出具的会议表决系统软件评测报告。(参数37)(13)★投标人或原厂商具有软件评测机构出具的会议签到系统软件评测报告。(参数38)(14)★投标人或原厂商具有软件评测机构出具的会议无纸化阅文系统软件评测报告。(参数39) (15)★为保证软件产品稳定性和可用性,投标人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参数40)(16)★在发出中标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在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本系统所有功能、对接(兼容性)承诺相关测试,测试不通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虚假应标责任,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中标后测试承诺函。(参数41)1套2会议系统管理主机(含麒麟或统信、WPS、防火墙)1、CPU:CPU符合《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2023年第1号)》相关标准和要求,安全可靠等级≥1级,≥8核,最高主频≥2.7GHz;ARM架构。(参数42)2、★内存:≥16GB,支持 DDR4/LPDDR4/LPDDR4X 及以上内存类型。(参数43)3、硬盘:≥512固态硬盘。(参数44)4、屏幕分辨率:尺寸≥14英寸、分辨率≥1920*1080。(参数45)5、屏幕亮度及屏占比:亮度≥250尼特,屏占比≥80%。(参数46)6、接口:USB 3.2 GEN1 Type-A接口≥2,Type-C接口≥1。(参数47)7、摄像头:720P高清摄像头,支持物理屏蔽。(参数48)8、有线网络:内置10M/100M/1000M自适应有线网卡,带网口(如为miniRJ45网口,需提供转接线)。(参数49)9、显卡:集成显卡或独立显卡。(参数50)10、电池:容量≥50Wh、待机续航时间>2小时,提供国家权威机构测试报告。(参数51)11、触控板:支持5点及以上触控。(参数52)12、操作系统:麒麟或统信国产操作系统。(参数53)13、指纹:支持指纹识别。(参数54)14、机身:厚度≤22mm、重量≤2.2kg、A/C/D面材质:金属。(参数55)15、MTBF测试:MTBF≥15万小时。(参数56)▲16、认证:中国节能认证(参数57)(▲本产品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需提供节能认证,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17、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参数58)18、★服务:原厂2年维修+原厂2年上门服务;主机硬件(含电池)。(参数59)19、★为保证产品稳定性和可用性,投标人须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参数60)1套3会议系统通信设备1、支持双频2.4GHz(2x2)+5GHz(2x2)同时工作。(参数61)2、2.4GHz频段最大速率575Mbps,5GHz频段最大速率2.4Gbps。(参数62)3、整机速率可达2.975Gbps。(参数63)4、与会议系统适配,支持tpc转网口。(参数64)20套4交换机1、★交换容量≥336Gbps,包转发率≥126Mpps。(参数65) 2、★端口要求配置24 个千兆电口,4 个千兆 SFP(含2个千兆多模模块)。(参数66)3、★散热方式,无风扇,自然散热。(参数67)4、支持 MAC 地址≥16K,支持 ARP 表项≥4K,支持4K个VLAN,支持Voice VLAN,基于端口的VLAN,基于MAC的VLAN,基于协议的VLAN支持Smart link,并提第三方测试报告证明。(参数68)5、★支持 RIP、RIPng、OSPF、OSPFv3 路由协议。(参数69)6、★支持智能 iStack 堆叠,将多台支持堆叠特性的交换机组合在一起,从逻辑上虚拟为一台交换机,并提供官网链接及产品彩页截图。(参数70)7、支持DHCPv6 Snooping,DAI,SAVI等安全特性。(参数71)8、MTBF(平均无故障时间)超过 40 年,可用度满足 99.999%的电信级可靠性要求,并提供官网链接及截图。(参数72)9、★支持以太网环网保护协议 ERPS,故障倒换时间小于50ms,并提供官网链接及产品彩页截图。(参数73)10、支持 SNMP v1/v2/v3、Telnet、RMON支持通过命令行、Web、中文图形化配置软件等方式进行配置和管理。(参数74)11、支持 Telemetry 技术,配合网络分析组件通过智能故障识别算法对网络数据进行分析,精准展现网络实时状态,并能及时有效地定界故障以及定位故障发生原因,发现影响用户体验的网络问题,精准保障用户体验。(参数75)12、提供工信部入网证。(参数76)13、★为保证产品稳定性和可用性,投标人须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参数77)1套5会议系统终端1、屏幕:(1)屏幕尺寸:≥11.5英寸。(参数78)(2)屏幕材质:LCD。(参数79)(3)屏幕色彩:1670万色。(参数80)(4)分辨率:≥2800×1840。(参数81)(5)屏幕像素密度:291 PPI。(参数82)(6)对比度:1500:1。(参数83)(7)色域: P3。(参数84)(8)亮度:500 nits(典型值)。(参数85)(9)多点触控:10点。(参数86)(10)防指纹膜:有。(参数87)(11)主动笔:支持。(参数88)(12)双击唤醒:支持。(参数89)2、存储空间:(1)运行内存(RAM)+机身内存(ROM):≥8 GB (RAM) + 256 GB (ROM)。(参数90)(2)存储卡类型:不支持。(参数91)(3)CPU型号:保密。(参数92)3、扩展接口:(1)耳机接口:USB Type-C立体声耳机接口。(参数93)(2)数据接口:USB Type-C。(参数94)(3)Pogopin接口:3pin。(参数95)(4)SIM 卡类型:NA。(参数96)4、传输功能:(1)GPS:不支持(只支持Wi-Fi定位)。(参数97)(2)Wi-Fi:标准:IEEE 802.11 a/b/g/n/ac/ax,2.4 GHz/5 GHz。(参数98)(3)功能:支持Wi-Fi热点。(参数99)(4)加密方式:支持WPA/WPA2/WPA3/WEP/EAP。(参数100)(5)USB标准:USB 3.0。(参数101)(6)功能:充电,USB OTG,有线投屏输出,MTP/PTP。(参数102)(7)蓝牙标准:Bluetooth5.2,兼容Bluetooth 4.2,Bluetooth 4.0,Bluetooth 2.1+EDR。(参数103)(8)协议:AVRCP/HOGP/PBAP/A2DP/HFP/OPP/HID。(参数104)(9)NFC:不支持。(参数105)(10)感应器:重力传感器、陀螺仪、环境光传感器、霍尔传感器。(参数106)5、摄像头:(1)后置主摄像头:≥1300万像素,F1.8,自动对焦。(参数107)(2)前置摄像头:≥800万像素,F2.0,固定焦距。(参数108)(3)闪光灯:支持。(参数109)(4)电池容量:典型值8800mAh,额定值8700mAh。(参数110)(5)充电时间:≥140分钟。(参数111)(6)本地视频播放时长:≥12小时。(参数112)(7)待机时间:≥30天(720小时)。(参数113)6、电源参数:(1)输入:100~240V,50/60Hz,0.75A。(参数114)(2)输出:10V/2.25A,9V/2A,5V/2A。(参数115)(3)主机最大支持66W快充。(参数116)(4)无线充电:不支持。(参数117)(5)温度 :工作温度:0℃~35℃;存储温度:–20℃~+45℃;工作湿度 5%~95%。(参数118)▲7、认证:中国节能认证(参数119)(▲本产品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需提供节能认证,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8、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参数120)9、安全加密系统预置,会议系统专用APP预置(支持电子阅文、文档批注、赋权同屏,支持多角色切换);含保护套及终端通讯软件,并能实现智能管理系统通信连接,监控系统状态、终端连接情况,文档批量推送功能,同时支持预加载功能。(参数121)10、★为保证产品稳定性和可用性,投标人须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参数122)20套6终端充电柜1、平板集中充电柜(32充)USB充电配置。(参数123)2、产品尺寸(宽Wx深Dx高H)W640 x D434 x H965(mm)(可偏离±10mm)(参数124)3、裸机重量≤47KG。(参数125)4、电源性能 交流电AC 200V~240V 50Hz 10A。(参数126)5、充电指示灯:充满(待机)显示绿色;充电中显示红色。(参数127)6、外置USB充电接口。(参数128)1套7电源管理器1、LED数码管显示屏,可实时显示当前电压,编辑通道状态。(参数129)2、8路通道每通道额定2.2KW电源,通道延时1秒。(参数130)3、采用新国标电源插座,安全有保障。(参数131)4、配置RS2323接口,支持外部中控设备控制。(参数132)5、支持物联网连接,可实现远程控制。(参数133)6、内置高性能滤波器,有效防止市电对设备干扰。(参数134)7、支持PC和Android端控制。(参数135)1套8辅材部分高清线、六类网线、转接头、开孔及修复、开槽、PVC管、扎带、焊锡丝、多媒体插座等。(参数136)1套注:1、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所有设备的技术参数所列的要求如出现引用品牌、型号、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不存在指向性,供应商可以结合自身情况,投报质量等同于或高于文件要求的产品。3、本项目共136项技术参数,其中带“★”号的技术参数有24项,带“▲”号的技术参数有2项,普通技术参数为110项。技术参数中带“★”号的为重要指标参数。技术参数中带“▲”号的为不可负偏离参数。第六章资格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评审程序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1.1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①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②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其他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③自然人身份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近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②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③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担保机构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④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相关说明;⑤或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1.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加盖电子签章)1.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需提供(1)供应商须提供有依法缴税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或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未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说明(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2)供应商须提供有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缴的或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未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说明(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②或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①或②)。1.5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2.1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开标当天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自行承诺加盖电子签章)2.3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总公司及其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提供相关材料,若总公司投标则无须提供)。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注:以上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的将不通过资格审查,并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前附表(一)符合性评审条款号评 审 内 容评 审 标 准1.1符合性评审标准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报价报价不完整或有多个报价方案无效投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9项规定其它实质性条件1.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无电子签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的;2.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投标人不接受按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方法》(二)详细评审第1条款规定的原则进行修正的;3.未响应其它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内容的。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详细评审1.投标文件的修正1.1评委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1.2.评委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3.评委将允许修正投标书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采用的评标方法2.1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7〕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2评标委员会按以下评分办法计算出各标段投标人的总得分,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3.政府采购政策3.1关于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2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根据财库〔2022〕19号文: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项目,将不存在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3.4.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3.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3.4.3本项目采购内容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且产品认证应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3.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3.6强制或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的相关规定: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3.7若采购清单中存在接受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三)评标内容及标准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分值构成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条款号条款内容评审评分详细评审(一)投标报价得分(满分30分)投标报价评审得分(满分30分)投标报价的评分方法:报价得分按照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如此类推,计算出所有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注: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评标基准价为进入综合评分(即通过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价格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后,所有扣除后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其价格为满分。根据财库〔2020〕46号、财库〔2014〕68号和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满足“投标文件格式中: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内容”所列条件的供应商,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参与评标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10%)(不重复享受政策)。3、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或者监狱企业生产的,(评标总价优惠率在享受的价格扣除10%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4、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优惠政策内容的承诺,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投标人对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5、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划分)(2)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6、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7、对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的评审:不适用 适用(二)技术部分(满分34分)1、货物参数评审得分(34分)投标企业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性能指标以及主要部件的结构、选材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货物技术指标、参数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相应技术指标、要求的得34分。本项目共136项技术参数,其中带“★”号的技术参数有24项,带“▲”号的技术参数有2项,普通技术参数为110项。技术参数中带“★”号的为重要指标参数。技术参数中带“▲”号的为不可负偏离参数。1)技术参数中带“★”号的投标货物技术指标、参数共计24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相应技术指标、要求的,每一技术指标、参数扣0.5分,满分12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2)技术参数中不带“★”号的投标货物技术指标、参数共计110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相应技术指标、要求的,每一技术指标、参数扣0.2分,满分22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注:1、正偏离不加分。2、投标人拟投产品出现任意内容不满足对应技术指标项下的内容,即视为不满足该项技术指标;3、技术指标的响应程度的评审参考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说明及偏离表,以及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为准。(三)商务部分(满分36分)1、项目实施方案(14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至少包括:①项目供货进度计划安排;②安装调试方案;③项目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等;④项目验收及具体的违约责任处罚措施。⑤人员培训方案。包含以上内容且方案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项目实际需求,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的得满分1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8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瑕疵的该项扣1.4分(注:瑕疵是指方案中存在①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②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③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④仅有框架或标题⑤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⑥内容凭空编造、逻辑混乱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售后服务方案(14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至少包括:①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方案;②响应、处理及解决问题的响应方案;③紧急故障处理预案;④售后备品备件准备方案;⑤定期回访保养方案;⑥惩罚方案;⑦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等;包含以上内容且方案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项目实际需求,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的得满分1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瑕疵的该项扣1分(注:瑕疵是指方案中存在①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②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③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④仅有框架或标题⑤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⑥内容凭空编造、逻辑混乱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3、质量保证承诺(8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证承诺,方案至少包括:①质量保证及承诺;②若出现质量问题的详细的惩罚方案及违约措施等。包含以上内容且方案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项目实际需求,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的得满分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瑕疵的该项扣2分(注:瑕疵是指方案中存在①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②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③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④仅有框架或标题⑤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⑥内容凭空编造、逻辑混乱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四)统分原则1、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并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各评委的评分应在评标委员会内进行公示,并进行汇总。2、统分原则:所有评委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五)推荐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等且投标报价得分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所有得分均相等的,按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时间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顺序推荐。(六)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建议推荐3名中标供应商名单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本项目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无纸化会议系统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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