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 婴幼儿意外伤害险 婴幼儿意外伤害保险补贴中标结果公示(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HZC2025-C3-00329-LYGC-0030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德宏州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2024年度德宏州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宏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金孔雀大街南段东侧
成交金额(万元):72.23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5.33
评审报价(万元):72.23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2024年度德宏州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

名称:2024年度德宏州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

服务范围:为德宏州所辖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实施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在家庭自主购买婴幼儿意外伤害险的前提下,符合享受条件的家庭无需进行参保补贴申领,在保费缴纳过程中,由承保经办机构代为支付50元补贴

服务要求: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2022〕28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2〕3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实施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工作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3〕1号)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从2024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止实施婴幼儿意外伤害保险补贴项目

服务标准: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2022〕28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2〕3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实施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工作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3〕1号)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乐冰(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武艳华,段邵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以单个项目(或标段)成交通知书的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收费标准下浮15%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
金额:0.9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纪检监督联系电话:0692-12388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德宏州财政局 0692-399043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勇罕街9号
联系方式:0692-2121622、15334349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立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榕树北路5号
联系方式:199872955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辉
电 话:19987295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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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定稿)2024年度德宏州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磋商文件.docx

2024年度德宏州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4533100JH202500383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德宏州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宏中心支公司供应商地址: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金孔雀大街南段东侧成交金额:722300.00元评审总得分:95.33分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2024年度德宏州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服务范围:为德宏州所辖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实施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在家庭自主购买婴幼儿意外伤害险的前提下,符合享受条件的家庭无需进行参保补贴申领,在保费缴纳过程中,由承保经办机构代为支付50元补贴服务要求: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2022〕28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2〕3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实施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工作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3〕1号)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从2024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止实施婴幼儿意外伤害保险补贴项目服务标准: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2022〕28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2〕3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实施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工作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3〕1号)要求执行五、评审专家名单:段邵嬖(磋商小组组长)、武艳华、乐冰(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以单个项目(或标段)成交通知书的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收费标准下浮15%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金额:9200.00元(大写:玖仟贰佰元整)。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纪检监督联系电话:0692-12388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德宏州财政局0692-3990432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勇罕街9号联系方式:0692-21216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立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榕树北路5号联系方式:0692-22737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红梅(采购人)、张辉、叶杨(代理机构)电话:0692-2121622、15334349000(采购人)19987295581、0692-2273788(代理机构)2024年度德宏州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编号:YNLYZB-2025-87采购人: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立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5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采购需求........................................................28第四章评审办法........................................................30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9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度德宏州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4533100JH202500383招标编号:YNLYZB-2025-87项目名称:2024年度德宏州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722300.00元最高限价:722300.00元(超过此报价的作无效标处理)采购需求:为德宏州所辖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实施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在家庭自主购买婴幼儿意外伤害险的前提下,符合享受条件的家庭无需进行参保补贴申领,在保费缴纳过程中,由承保经办机构代为支付50元补贴序号标段名称服务区域参保人数(人)预算金融(元)最高限价(元)备注12024年度德宏州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芒市5490274500.00274500.00本项目补贴金额为包干价:参保补贴50元/人,按实际参保人数据实结算。2瑞丽市183391650.0091650.003陇川县2085104250.00104250.004盈江县3332166600.00166600.005梁河县170685300.0085300.00合计14446722300.00722300.00服务标准: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2022〕28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2〕3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实施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工作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3〕1号)要求执行。合同履行期限:从2024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止实施婴幼儿意外伤害保险补贴项目。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①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备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磋商开始前查询,若供应商有失信行为,则不满足资格要求);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容可为以下二者之一):①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行编制的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若供应商为分(支)公司,可以提供总公司的财务状况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保险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本项目接受分(支)公司参加磋商,分(支)公司须获得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唯一授权的单位专项授权书;(一个保险主体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如出现一个保险主体有两个及以上机构授权的则不满足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5月23日06:00分至2025年5月30日23:59分;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网上获取。(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2)供应商自行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注:供应商如之前已办理过云南CA数字证书的,直接在政采云平台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数字证书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CA问题咨询电话4006727666。4.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4日09点00分;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请于开标当日在系统上等待磋商小组通知最后报价。如遇平台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utm=luban.luban-PC-1514.161-market-menubar-pc.20.d37010404f7811edb5ec8fd9c5fe1d40。五、开启时间:2025年6月4日09点00分;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会议地点为云南立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云南省德宏州芒市榕树北路5号)。开启方式:网上开标,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提交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的经办人联系方式,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1)供应商无需到达开启地点,须在政采云平台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并根据开标系统的提示操作解密文件。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平台时,自行配备需要的音视频等设备,做好系统的调试工作,避免出现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3)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2.相关费用:中标服务费以单个项目(或标段)成交通知书的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收费标准下浮15%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3.保证金供应商须缴纳项目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为确保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建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内,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保证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账。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可以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任一方式,其中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立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5400019595659012开户行:德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芒市支行财务室联系电话:0692-22737884.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同步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5.监督电话纪检监督电话:0692-12388行业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德宏州财政局0692-3990432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3100356069869L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勇罕街9号联系方式:0692-21216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立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3103MA6NT2PR2J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榕树北路5号联系方式:0692-2273788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李红梅(采购人)、张辉、叶杨(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692-2121622、15334349000(采购人)、0692-2273788、19987295581(采购代理机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 称: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地 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勇罕街9号联系人:李红梅电 话:0692-2121622、153343490001.1.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云南立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榕树北路5号联系人:张辉、叶杨电 话:0692-2273788、199872955811.1.4项目名称2024年度德宏州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内容为德宏州所辖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实施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在家庭自主购买婴幼儿意外伤害险的前提下,符合享受条件的家庭无需进行参保补贴申领,在保费缴纳过程中,由承保经办机构代为支付50元补贴(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1.3.2合同履行期限从2024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止实施婴幼儿意外伤害保险补贴项目。 1.3.3服务地点德宏州所辖区域。1.3.4服务标准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2022〕28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2〕3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实施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工作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3〕1号)要求执行。 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①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备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磋商开始前查询,若供应商有失信行为,则不满足资格要求);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容可为以下二者之一):①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行编制的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若供应商为分(支)公司,可以提供总公司的财务状况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保险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本项目接受分(支)公司参加磋商,分(支)公司须获得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唯一授权的单位专项授权书;(一个保险主体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如出现一个保险主体有两个及以上机构授权的则不满足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是1.9.1踏勘现场不组织 组织 1.10磋商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1.11分包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1.12偏离不允许 允许:允许正偏离2.2.1磋商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磋商文件缺页或附件不全等,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因“政采云投标系统”云南省地区暂未开通提疑、质疑模块,如有疑问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邮件方式提出。采购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发布澄清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相应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2.2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采购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发布澄清,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不需向采购人回复确认。2.3.1磋商文件的修改采购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发布修改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如果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相应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3.2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采购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发布修改内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不需向采购人回复确认。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响应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答疑及供应商最后磋商报价、承诺等。3.2磋商报价(1)本项目补贴金额为包干价:参保补贴50元/人,按实际参保人数据实结算。(2)包干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的一切费用,含工资、人工费、加班费、交通费、保险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费、中标服务费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费用,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价格风险、政策风险、汇率风险等所有因素。(3)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所报全费用固定总价不作调整。 (5)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以单个项目(或标段)成交通知书的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收费标准下浮15%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3.3.1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4.1磋商保证金一、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一)银行转账:磋商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若供应商为分(支)公司,可以从分(支)公司的省公司基本账户中转出。(二)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磋商无效。(三)保证保险:1.当供应商未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磋商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供应商在支付磋商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供应商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二、磋商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三、磋商保证金的办理程序☑(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项目名称:2024年度德宏州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保证金金额:柒仟元整(7000.00元);户名:云南立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54000 19595 659012 开户行:德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芒市支行 财务室联系电话:0692-2273788。办理程序: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建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入,并保证开标时必须到户,转账时需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二)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项目名称:2024年度德宏州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保证金金额:柒仟元整(7000.00元);办理程序:潜在供应商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托管银行。☑(三)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项目名称:2024年度德宏州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保证金金额:柒仟元整(7000.00元);办理程序:投标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项目磋商前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注:1.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若供应商为分(支)公司,可以从分(支)公司的省公司基本账户中转出;2.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3.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请潜在供应商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四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3.5.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1.1响应文件加密(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该项目采购公告;(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 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4.2.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6月4日09点00分;提交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4.2.3开启解密时间2025年6月4日09点00分4.2.4响应文件解密与开启(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3)解密完成后系统自动导入有效的电子响应文件,开启并记录在案。 5.1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后,由磋商小组组长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系统上向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发起磋商,供应商磋商结果回复时限为30分钟;磋商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6.1.1磋商小组组建磋商小组人数:3人及以上单数。磋商小组确定方式: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评审组成员的三分之二;采购人应当授权代表参加评审组,人数不得超过评审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担任评审组长。注:特殊情况经审批后确定。7.1.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人,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出3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本项目的成交人。7.2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7.3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 ☑不要求8重新采购见供应商须知9纪律和监督见供应商须知10知识产权见供应商须知11同义词语见供应商须知12监 督见供应商须知13解释权(1)本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财政部94号、101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参照国际惯例编制,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补充、互为说明、互为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供应商须知正文与前附表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供应商若接受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可继续参与磋商,否则可放弃磋商。14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按照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顺序确定成交人。1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政采云”平台最后报价本项目需进行磋商报价环节,供应商应实时关注“政采云”平台。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1)参加磋商活动及编制响应文件的相关费用,无论成交与否,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拒交中标服务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证明材料要求扫描件或复印件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2024年度德宏州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划分标准: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评审中价格扣除及优先采购(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次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是否为小微企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评审价格=最后磋商报价-(最后磋商报价×扣除比例);注:评审价格仅为评审计算依据,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5)按(财库〔2019〕9号)文件及(财库〔2019〕18号)文件通知,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投标产品是否为环境标志产品,由供应商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6)按(财库〔2019〕9号)文件及(财库〔2019〕19号)文件通知,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是否为节能产品,由供应商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7)以上及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注:本项目价格为固定包干价,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因此价格扣除及优先采购的相关规定不适用于本项目。报价方式采用综合单价报价,供应商二次报价。(响应文件内“初次报价一览表”为一次报价,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系统中等待磋商小组通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即最后磋商报价)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与各县市卫健局签订合同后,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数进行统计,最终的统计名单经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无误后,由各县市卫健局一次性向成交供应商据实支付。供应商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项目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本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服务标准1.3.1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服务地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4服务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4)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被责令停业的;(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中标服务费用由成交人支付。1.6保密参与磋商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相关内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磋商预备会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相关内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采购人提出的问题。1.11分包采购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1.12偏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2.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办法(5)合同条款及格式(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7)含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磋商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磋商文件缺页或附件不全等,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因“政采云投标系统”云南省地区暂未开通提疑、质疑模块,如有疑问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邮件方式提出。采购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发布澄清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相应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2.2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采购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发布澄清内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不需向采购人回复确认。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磋商文件的修改:采购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发布修改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如果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相应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3.2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采购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发布修改内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不需向采购人回复确认。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如下:详见“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1.1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磋商报价3.2.1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磋商报价的其他要素,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磋商报价还应当不得超过相应的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已载明,此价格在合同实施中将不作调整。3.2.3通过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系统上等待磋商小组通知最后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后磋商报价,最后磋商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2.4报价货币为人民币。3.3磋商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4磋商保证金3.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磋商文件格式”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格式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不响应处理。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同时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供应商的基本账户。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条供应商资格要求及磋商文件中其他资格要求。3.5.2资格审查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响应文件的编制3.6.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3.6.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4响应文件提交、开启4.1响应文件的加密和签章:4.1.1响应文件加密:(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该项目采购公告;(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4.1.2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与开启4.2.1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注: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章、签名及加密。4.2.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4.2.3开启解密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4响应文件解密与开启:(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3)解密完成后系统自动导入有效的电子响应文件,开启并记录在案。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开启解密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提交的响应文件,无须任何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6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提交。5磋商与最后磋商报价5.1磋商时间和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磋商与最后磋商报价程序5.2.1磋商小组组长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系统上向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发起磋商,供应商须对磋商小组发起的磋商内容进行回复,供应商磋商结果回复时限为30分钟。5.2.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组长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系统上向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发起最后磋商报价,最后磋商报价时限为30分钟。5.2.3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2.4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5.2.5最后磋商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若采购项目为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5年6月30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2.7提交最后磋商报价后,由磋商小组按照《评分标准》对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磋商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磋商小组与评审6.1磋商小组6.1.1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磋商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采购、招标、评审及其他与政府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审原则:磋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成交依据。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本项目界面中进行。7.合同授予7.1成交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人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1.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成交公示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7.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7.4签订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8.重新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3)采购项目为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2家的;(4)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少于2家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采购的其他情形。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和法律要求9.2.1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采购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5质疑提出与答复9.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9.5.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9.5.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9.5.5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9.5.6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五)质疑答复人名称;(六)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9.5.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9.6投诉9.6.1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监督主管部门提起投诉。9.6.2就本章9.5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9.6.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9.6.4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9.6.5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9.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采购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二)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三)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四)超过投诉时效的;(五)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六)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9.6.7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执行。10.知识产权构成本采购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同义词语构成采购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采购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12.监督本项目的采购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财政部门、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3.解释权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按照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1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5.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2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15.3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扫描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德宏州所辖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实施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在家庭自主购买婴幼儿意外伤害险的前提下,符合享受条件的家庭无需进行参保补贴申领,在保费缴纳过程中,由承保经办机构代为支付50元补贴。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9〕38号《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编制采购标准,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项目简介: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我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省卫生健康委、省计划生育协会决定在全省开展婴幼儿(0-3岁)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工作。实施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健全家庭风险转移分担和保障机制,减少意外伤害因素对家庭发展的冲击,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实施对象: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新生儿1.父母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2.2023年1月1日零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期间出生的一孩、二孩、三孩。3.户口登记在德宏州内。4.在符合政策生育前提下,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分别享受婴幼儿意外伤害险政策。5.再婚夫妻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标的的数量:2024年度德宏州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1项。2.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3.实施地点:德宏州所辖区域。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服务标准: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2022〕28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2〕3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实施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工作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3〕1号)要求执行。2.合同履行期限:从2024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止实施婴幼儿意外伤害保险补贴项目。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补贴方法:在家庭自主购买婴幼儿意外伤害险的前提下,符合享受条件的家庭无需进行参保补贴申领,在保费缴纳过程中,由承保经办机构代为支付50元补贴。成交供应商与各县市卫健局签订合同后,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数进行统计,最终的统计名单经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无误后,由各县市卫健局一次性向成交供应商据实支付。2.承保机构服务要求:婴幼儿意外伤害险承保经办机构应坚持应赔尽赔、服务至上、保本微利的原则,在充分宣传政策、讲解承保理赔内容和自主自愿的原则下,做到愿保尽保。同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规范开展理赔服务,保险事件发生后,切实履行责任,第一时间主动介入理赔工作。3.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与各县市卫健局签订合同后,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数进行统计,最终的统计名单经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无误后,由各县市卫健局一次性向成交供应商据实支付。第四章评审办法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第94、101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磋商文件制定本办法。2.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性质和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严格的保密条件下进行评审工作,任何人及单位不得干扰磋商小组的正常工作。3.评审原则:依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4.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5.评审程序:初步评审→磋商过程→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详细评审。5.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具体内容详见评审标准。(1)资格评审:未通过资格评审的响应文件应作无效标处理。(2)符合性评审:未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响应文件应作无效标处理。(3)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磋商过程及最后磋商报价。(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5.2磋商过程(1)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在系统中等待磋商小组发起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2)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进行。5.3最后磋商报价磋商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在系统中等待磋商小组通知最后磋商报价,供应商报价时限为30分钟。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磋商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4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根据本章详细评审评分办法对通过初步评审及进行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进行量化打分。5.5推荐成交候选人(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磋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磋商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2)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本项目的成交人。(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结果将在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上发布,公告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5.6评审纪律(1)开标和评审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2)遵守回避制度,凡参加开标会的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或遇到需回避的情形,主动申请回避。(3)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评审。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审。(4)磋商小组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5)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6)对有关评审的情况严格保密,磋商小组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7)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磋商小组成员,磋商小组应自主发表见解,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择优推荐成交人。(8)及时反映或举报评审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常现象。6.磋商小组的职责(1)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自行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上查看评审结果。(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7.统分原则(1)除最后磋商报价得分外,技术部分由各磋商小组成员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2)所有磋商小组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值为供应商的技术部分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最后得分统分办法:最后磋商报价得分和技术部分得分之和即为供应商最后得分。初步评审:(一)资格审查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资格评审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①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备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磋商开始前查询,若供应商有失信行为,则不满足资格要求)3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容可为以下二者之一):①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行编制的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若供应商为分(支)公司,可以提供总公司的财务状况报告。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保险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本项目接受分(支)公司参加磋商,分(支)公司须获得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唯一授权的单位专项授权书;(一个保险主体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如出现一个保险主体有两个及以上机构授权的则不满足资格要求)。(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符合性评审标准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序号评审因素符合性评审标准1供应商名称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名称一致2磋商保证金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3磋商报价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2项规定4响应文件的签字、盖章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5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响应文件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采购内容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7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8服务标准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4项规定9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 10其他要求(1)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内容及附加条件;(2)无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3)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未超出采购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正文1.4.3任一情形。详细评审:评 分 因 素分 值 分 配2.1最后磋商报价部分得分102.2技术部分得分90合计1002.1最后磋商报价评分(10分)(1)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在系统中等待磋商小组发起最后磋商报价,供应商应将“最后磋商报价表”以附件的形式上传至政采云系统中。(2)最后磋商报价等于预算金额即得10分。说明:本项目价格为固定包干价,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但由于政采云系统设置原因,报价分值低于总分值的10%时无法保存文件,故设置磋商报价分值,最后磋商报价等于预算金额即得满分。技术部分(满分90分)序号评分内容及分值评分标准服务方案(满分30分)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实施方案;(2)应急处理措施;(3)出险后有效的解决方案;(4)理赔机制;(5)数据的统计汇报。以上五项,每项6分。以上五项内容完整、表述清楚、针对本项目的背景、现状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得满分30分,方案中每有一项内容要素存在缺失的扣6分,方案内容要素中每存在一处缺陷的扣2分,单项内容要素扣减分值不超过6分,扣完为止。注:以上涉及到的描述缺陷是指:内容生搬硬造、阐述存在逻辑错误、内容不合理、无针对性、内容简略不全面、不清晰、可行性操作性不高、前后矛盾、涉及内容无重点、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适用于本项目、与本项目无关、数据错误或名称错误或地点错误或专业术语及符号错误或文字表述错误或存在照搬其他地区及项目的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满分10分)根据供应商总公司在2024年4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比例进行评审,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满足170%(包含170%)得基本分5分,每增加10个点在基本分的基础上加2分(不足10个点的不计分),分值加到10分为止(最多加5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满足170%的,此项不得分。注:该项评审内容针对供应商总公司,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风险综合评级 (满分8分)根据供应商总公司官方网站公开信息披露的2024年第4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进行评审。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1)A或AA或AAA的得8分;(2)B或BB或BBB的得4分;(3)C或D的不得分。注:该项评审内容针对供应商总公司,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理赔方案、赔付流程(满分9分)包括但不限于:(1)理赔内容、(2)申报程序、(3)赔付流程与保障措施。以上三项,每项3分。以上三项内容完整、表述清楚、针对本项目的背景、现状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得满分9分,方案中每有一项内容要素存在缺失的扣3分,方案内容要素中每存在一处缺陷的扣1分,单项内容要素扣减分值不超过3分,扣完为止。注:以上涉及到的描述缺陷是指:内容生搬硬造、阐述存在逻辑错误、内容不合理、无针对性、内容简略不全面、不清晰、可行性操作性不高、前后矛盾、涉及内容无重点、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适用于本项目、与本项目无关、数据错误或名称错误或地点错误或专业术语及符号错误或文字表述错误或存在照搬其他地区及项目的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服务响应时间、保障措施及违约处罚承诺 (满分9分)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响应时间;(2)保障措施;(3)违约处罚承诺。以上三项,每项3分。以上三项内容完整、表述清楚、针对本项目的背景、现状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得满分9分,方案中每有一项内容要素存在缺失的扣3分,方案内容要素中每存在一处缺陷的扣1分,单项内容要素扣减分值不超过3分,扣完为止。注:以上涉及到的描述缺陷是指:内容生搬硬造、阐述存在逻辑错误、内容不合理、无针对性、内容简略不全面、不清晰、可行性操作性不高、前后矛盾、涉及内容无重点、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适用于本项目、与本项目无关、数据错误或名称错误或地点错误或专业术语及符号错误或文字表述错误或存在照搬其他地区及项目的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违约处罚承诺(满分9分)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质量保障措施;(2)项目质量定期总结方案;(3)违约处罚承诺。以上三项,每项3分。以上三项内容完整、表述清楚、针对本项目的背景、现状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得满分9分,方案中每有一项内容要素存在缺失的扣3分,方案内容要素中每存在一处缺陷的扣1分,单项内容要素扣减分值不超过3分,扣完为止。注:以上涉及到的描述缺陷是指:内容生搬硬造、阐述存在逻辑错误、内容不合理、无针对性、内容简略不全面、不清晰、可行性操作性不高、前后矛盾、涉及内容无重点、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适用于本项目、与本项目无关、数据错误或名称错误或地点错误或专业术语及符号错误或文字表述错误或存在照搬其他地区及项目的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保密措施及违约承诺 (满分9分)包括但不限于:(1)针对项目的保密制度体系建设;(2)预防措施及方法(事前、事中、事后);(3)违约责任及承诺等。以上三项,每项3分。以上三项内容完整、表述清楚、针对本项目的背景、现状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得满分9分,方案中每有一项内容要素存在缺失的扣3分,方案内容要素中每存在一处缺陷的扣1分,单项内容要素扣减分值不超过3分,扣完为止。注:以上涉及到的描述缺陷是指:内容生搬硬造、阐述存在逻辑错误、内容不合理、无针对性、内容简略不全面、不清晰、可行性操作性不高、前后矛盾、涉及内容无重点、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适用于本项目、与本项目无关、数据错误或名称错误或地点错误或专业术语及符号错误或文字表述错误或存在照搬其他地区及项目的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项目人员配置方案(满分6分)包括但不限于:(1)人员配备及职责划分;(2)人员技术保障及证明资料等。以上两项,每项3分。以上两项内容完整、表述清楚、针对本项目的背景、现状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得满分6分,方案中每有一项内容要素存在缺失的扣3分,方案内容要素中每存在一处缺陷的扣1分,单项内容要素扣减分值不超过3分,扣完为止。注:以上涉及到的描述缺陷是指:内容生搬硬造、阐述存在逻辑错误、内容不合理、无针对性、内容简略不全面、不清晰、可行性操作性不高、前后矛盾、涉及内容无重点、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适用于本项目、与本项目无关、数据错误或名称错误或地点错误或专业术语及符号错误或文字表述错误或存在照搬其他地区及项目的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其中:完整:方案必须完整,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合理:方案提出的方法和标准应该符合本项目特点;可行:方案提出的目标及内容在所要求的服务范围内实际可操作;操作性:是指针对本项目具备可实施的特性;针对性:是指方案提出的方法完全适用于本项目。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合同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此合同模板为参考,具体合同内容以双方约定为准)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本合同内容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的情况另行约定)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1.内容和成果:2.实施步骤和期限:3.成果的验收:4.服务费及支付(1)(2)前述费用已经包含了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3)付款方式: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完成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服务。(2)甲方有权审定乙方提交的项目工作方案和配套工作计划。(3)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开展工作的情况和进度。如乙方未按约定进度开展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改正,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4)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验收。(5)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完成所必须的工作条件。(6)甲方负责项目所涉及的、与甲方有关的外部联系和协调工作。(7)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明确需求、提供所需的工作条件。(3)乙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方法、进度等开展项目工作。(4)乙方应对承担项目进行专科目单独核算,不得列支与本项目无关的费用。(5)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6)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并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汇报工作的进展情况。(7)乙方自行负担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各项税费。(8)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主体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9)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使用的由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完成项目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时,应将设备设施归还给甲方。7.项目人员要求乙方须根据项目要求安排具备相应经验的专业人员从事本项目的工作,并确保项目实施队伍的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如因正当理由需要调整项目人员的,应当提前日通知甲方,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8.保密义务乙方因承接本合同约定项目所知悉的该项目信息或甲方信息,以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与该项目有关的全部信息,甲方要确定信息密级和保密范围。如果确定为国家秘密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应遵守如下义务:(1)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及甲方关于保密工作的相关要求,对上述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保密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2)乙方应对上述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并保证仅将其用于与完成本合同项下约定项目实施有关的用途或目的。在缺少相关保密条款约定时,对上述保密信息,乙方应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核心机密进行保护的同等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3)乙方保证将保密信息的披露范围严格控制在直接从事该项目工作且因工作需要有必要知悉保密信息的工作人员范围内,对乙方非从事该项目的人员一律严格保密。(4)乙方应保证在向其工作人员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前,认真做好员工的保密教育工作,明确告知其将知悉的为甲方的保密信息,并明确告知其需承担的保密义务及泄密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全体参与该项目的人员签署书面《保密协议》。(5)任何时间内,一经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指示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日内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甲方,且不得擅自复制留存。(6)非经甲方特别授权,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并不包括授予乙方该保密信息包含的任何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7)承担上述保密义务的责任主体为乙方(含乙方工作人员)。如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违反了上述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均应向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损失数额无法确定的,乙方同意按照人民币万元赔偿甲方的损失。9.知识产权的归属(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完成的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交的服务是其独立实施完成的,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基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的指控和诉讼。如果甲方受到上述指控和诉讼,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积极应诉,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法院或仲裁机构最终裁定的侵权赔偿费用及甲方承担其他侵权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等。10.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3)。11.争议的解决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12.廉政承诺合同双方承诺共同加强廉洁自律,反对商业贿赂。13.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或相冲突的内容,以补充协议为准。(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遵照执行。(4)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a.成交人响应文件;b.成交通知书;c.合同书附件。委托方:(公章)受托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招标编号:YNLYZB-2025-87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一部分资格文件格式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时间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注册资金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员工总数企业资质等级(如有)经营范围资产构成情况及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附: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良好的商业信誉:①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备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磋商开始前查询,若供应商有失信行为,则不满足资格要求);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容可为以下二者之一):①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行编制的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若供应商为分(支)公司,可以提供总公司的财务状况报告。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五、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采购人):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年月日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七、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保险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本项目接受分(支)公司参加磋商,分(支)公司须获得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唯一授权的单位专项授权书;(一个保险主体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如出现一个保险主体有两个及以上机构授权的则不满足资格要求);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打印件,若供应商为分(支)公司,须附分(支)公司须获得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唯一授权的单位专项授权书。第二部分报价文件格式一、初次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干总报价(总价)小写:722300.00元大写:柒拾贰万贰仟叁佰元整报价明细芒 市:274500.00元瑞丽市:91650.00元陇川县:104250.00元盈江县:166600.00元梁河县:85300.00元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标准 磋商保证金备 注注:1.本项目补贴金额为包干价:参保补贴50元/人,按实际参保人数据实结算;2.磋商报价包含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条所含内容;3.磋商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在系统中等待磋商小组发起最后磋商报价,供应商最后磋商报价时限为30分钟。4.本项目为固定报价,供应商不得更改初次报价一览表中报价金额。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最后磋商报价表致:(采购人)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经磋商后,愿意按磋商文件提出的采购内容、承包方式和有关要求进行承诺,如果成交,我单位将忠实地履行我方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承诺,在规定时间内与贵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承诺我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特此承诺如下:(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相关内容及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内容进行承诺,本承诺书的承诺内容纳入评审标准)1.本项目补贴金额为包干价:参保补贴50元/人,按实际参保人数据实结算。2.本项目包干总报价为:722300.00元(芒市:274500.00元、瑞丽市:91650.00元、陇川县:104250.00元、盈江县:166600.00元、梁河县:85300.00元)。......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1.最后磋商报价表不需要附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2.最后磋商报价表应单独打印,开标当日磋商小组开启最后报价指令后,通过资格及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将本表扫描件上传至政采云本项目最后报价附件中。第三部分商务技术文件格式一、磋商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的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的磋商文件(招标编号),经详细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该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并提交相应响应文件。承诺如下:1.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并以最优惠的价格参加本次项目的磋商,我方报价包含磋商文件采购内容中的全部内容(详见“初次报价一览表”)。2.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日历天,成交人磋商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有)。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4.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6.我方承诺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扫描件或复印件或打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分,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7.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磋商小组所作的评审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8.一旦我方成交,我们将根据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含双面)扫描件或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响应文件及参加磋商活动,代理人在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性别:年龄:部门:职务: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委托人身份证(含双面)扫描件或复印件。注:如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响应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三、保证金缴纳凭证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的采购活动。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已通过形式交纳人民币(小写)(大写)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开户银行:供应商银行账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1.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2.供应商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若有)。四、磋商承诺书致:(采购人)我方认真阅读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我方知道在采购活动中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参与磋商,如违反将会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无效、保证金不能退还和其他违法后果。在此,我方郑重承诺,我方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正文1.4.3条的所述情形,愿意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规定参与上述项目的磋商,不围标,不串通投标,提供的所有响应资料真实有效,采购人有权对提供的响应资料进行查询,一旦查出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行为,将取消磋商资格,已经成交的成交无效,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本项目价格为固定包干价,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可不填报。(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三)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若有)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扫描件。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七、技术评审部分(一)服务方案注:以上内容供应商根据评审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写,格式自拟。(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注:以上内容供应商根据评审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写,格式自拟。(三)风险综合评级注:以上内容供应商根据评审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写,格式自拟。(四)理赔方案、赔付流程注:以上内容供应商根据评审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写,格式自拟。(五)服务响应时间、保障措施及违约处罚承诺注:以上内容供应商根据评审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写,格式自拟。(六)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违约处罚承诺注:以上内容供应商根据评审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写,格式自拟。(七)保密措施及违约承诺注:以上内容供应商根据评审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写,格式自拟。(八)项目人员配置方案注:以上内容供应商根据评审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写,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 婴幼儿意外伤害险 婴幼儿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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