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设备整合升级 智能服务终端 前排摄像机 后排摄像机 驾驶行为分析摄像机 存储卡 紧急报警开关 设备安装中标结果公示(晋城市交通运输局发展研究中心2025)
一、项目编号:1405992025AGK00100
二、项目名称:晋城市县(市)区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设备整合升级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西涵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31号华德中心广场E座318.319号(入驻山西恒富商务秘书有限公司245)
投标报价(首次报价):1729140(元)
81.99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1
采购包1
智能服务终端
锐明
358
2000
TP4
2
采购包1
前排摄像机(对外)
锐明
358
230
CA20S
3
采购包1
前排摄像机(对内)
锐明
358
320
CA26
4
采购包1
后排摄像机
锐明
358
180
CL26
5
采购包1
驾驶行为分析摄像机
锐明
358
350
CL29
6
采购包1
存储卡
锐明
358
350
RMTF-256
7
采购包1
计程计价装置
锐明
358
1120
TM-22
8
采购包1
紧急报警开关
锐明
358
80
RM-BJKG
9
采购包1
设备安装
涵智
358
200
定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阿勇,李小强(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秦旭平,王鹂,李爱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3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城市交通运输局发展研究中心
地 址:晋城市迎宾街526号
联系方式:0356-2266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晋城三公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晋城市太行南路826号7楼
联系方式:13068057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裴云霞
电 话:13068057899
附件信息:
附件开标情况表上传.doc46.5K
交通运输局招标文件发布稿(1).docx177.2K
序号供应商名称最终报价(元)享受价格折扣评审价备注1江苏鲲博智行科技有限公司1292380元///2晋城赛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11000元///3山西萤火动力科技有限公司1667868.3元///4太原鸿昌盛科技有限公司1002400元///5山西涵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729140元///6晋城市蓝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1745250元///附件1晋城市县(市)区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设备整合升级项目报价情况表附件2晋城市县(市)区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设备整合升级项目资格审查情况表序号供应商名称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江苏鲲博智行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无2晋城赛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无3山西萤火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不符合无4太原鸿昌盛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无5山西涵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符合无6晋城市蓝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不符合无附件3晋城市县(市)区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设备整合升级项目符合性审查情况表序号供应商名称符合性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江苏鲲博智行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无2晋城赛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无3太原鸿昌盛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无4山西涵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符合无附件4晋城市县(市)区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设备整合升级项目评审专家评分情况表序号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1山西涵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26265676764.6017.3981.992江苏鲲博智行科技有限公司545361586057.2023.2780.473晋城赛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44143495145.603074.804太原鸿昌盛科技有限公司424148464744.8018.6764.27晋城市县(市)区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设备整合升级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05992025AGK00100采购人:晋城市交通运输局发展研究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晋城三公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5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9一、总则9二、招标文件11三、投标文件12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五、开标15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5七、签订合同19八、服务费20九、保密和披露20十、询问和质疑21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3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51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52第七部分合同文本57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61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县(市)区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设备整合升级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5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5992025AGK00100招标编号:SGZC-[2025]013项目名称:晋城市县(市)区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设备整合升级项目预算金额:1764940.00元最高限价:1764940.00元采购需求:本项目共1个包,具体内容如下:对县(市)区358台出租汽车(高平市240台、陵川县106台、沁水县12台)安装采用北斗卫星定位模式的新型设备,主要包含智能服务终端、前排摄像机(对外)、前排摄像机(对内)、后排摄像机、驾驶行为分析摄像机、256G存储卡、计程计价装置、紧急报警开关,并可接入市级出租车监控管理平台。通过实施县(市)区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设备整合升级,实现市县出租车监控系统的互联互通与统一管理。采购范围:含标的物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接入平台、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注:1.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招标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交货期:20日历天(含设备安装、调试)交货地点:高平市、陵川县、沁水县。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5月16日00:00至2025年5月23日8:00;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获取方式:登陆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通过项目采购公告下方“潜在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在线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6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方式:开标前登陆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5、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6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开启地点:晋城市太行南路826号7楼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按照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规定的程序及方法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解密等工作。2、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在线投标响应说明:3.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3.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3.3投标人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投标人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3.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3.5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投标人可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晋城市交通运输局发展研究中心地址:晋城市迎宾街526号联系方式:0356-22660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晋城三公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晋城市太行南路826号7楼联系人:裴云霞联系电话:0356-69943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裴云霞电话:13068057899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3)本项目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政采云平台”有关规定,编制并将经投标人单位CA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及确认。因平台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进行解密或确认的,投标人可上传备份文件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确认的,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3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投标人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务第(一)、(二)、(三)、(四)、(五)项的规定要求的信用承诺书。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4投标文件(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2、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服务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格式(若有)5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人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格式见第六章)2、投标函(格式见第八部分)3、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4、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5、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6、投标人类似合同案例7、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6保证金交纳√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7投标有效期 90 个日历天(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8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采购标的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如实填写《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投标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产品将按照“第六部分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给予加分。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4)本项目属于农林牧渔业 工业 建筑业 批发业 零售业 交通运输业 仓储业 邮政业 住宿业 餐饮业 信息运输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工业(制造业):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山西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本项目适用于: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7、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要求:根据晋财购[2019]19号《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投标人提供标的物中有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须如实填写《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并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9本项目预算金额和投标最高限价预算金额:1764940.00元。 最高限价:1764940.00元。 10现场勘查(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11招标代理费由成交投标人以转帐或电汇的形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支付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货物标准。12其它投标人无须到达开启现场参加开标活动(远程解密、确认开标结果等),在现场开标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系统无法运行或无法上报等情况,可使用投标人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进行解密,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电子备份文件仍无法正常导入系统的,其响应无效。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2.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2.4“货物”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除货物以外由投标人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即招标文件中所表述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2.7“影印件”指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2.8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9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服务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服务。3.合格的投标人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投标人。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服务的投标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3.4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6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6.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6.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八部分。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5.1通知的告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也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更正公告查看本项目是否发布更正公告。5.2通知的获取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或登录“政采云平台”登录成功后,查看获取相关通知。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内容6.1招标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七部分合同文本;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6.2招标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6.3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6.4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6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需在“政采云平台”内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政采云平台”内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7.4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要求。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和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和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按各自内容分别以“政采云平台”要求的格式上传。9.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投标文件中影印件及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9.3保证金交纳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及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相关规定。9.4投标报价9.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4.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人报出的总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4.3投标人必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9.4.4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9.4.5投标人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9.4.6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4.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投标人自行设计表格,填写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0.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投标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2投标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3开标报价一览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1.投标有效期限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2.投标文件的签署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2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4.3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成册的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均视为具有法律效力。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在线递交。14.投标截止时间14.1电子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解密时间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无效。其他原因导致未解密的,可在解密时间截止后在“政采云平台”进行异常处理上传备份文件。14.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投标人在开标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开标16.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6.1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16.2开标时,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或登录“政采云平台”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将导致投标无效。其他原因导致未解密的,可在解密时间截止后在系统进行异常处理上传备份文件。16.3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或登录“政采云平台”中自行查看开标结果,并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确认的,系统默认为已确认开标结果。16.4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标。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7.项目组织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相关职责。18.投标人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资格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9.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部分的评标事务,出具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评标报告。19.3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项目的评标工作。20.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评审中遵循的原则21.1审查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A、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如需);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C、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D、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E、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F、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21.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相关监管部门:A、有恶意串通的;B、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21.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1.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A、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确认。投标人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21.5如果多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A、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B、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中标或获取中标人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C、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技术要求中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多个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中如有其中任意一个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所有核心产品为同品牌,按前款规定处理。22.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系统中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比较与评价2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23.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评标方法、中标条件以及评分细则进行。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24.评审复核24.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4.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相关监管部门。25.确定/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25.1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25.2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评审组长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27.评标过程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8.采购项目废标28.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A、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B、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28.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结果通知各投标人。七、签订合同29.中标通知29.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前书面或者口头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对未中标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书面或者口头告知评审得分与排序。29.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30.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0.3如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法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5中标人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提交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备案。30.6对诚信记录良好的中标人免收履约保证金;如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允许中标人以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31.预付款预付款是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向投标人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双方签订合同中的规定执行。预付款比例及预付款保函提交要求要在采购文件和合同中约定。八、服务费32.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货物类)、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确定,由中标人支付。九、保密和披露33.保密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4.披露34.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4.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询问和质疑35.询问35.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询问。36.在线质疑提出36.1投标人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政府采购平台自动登记收到质疑的时间,从次日计算答复期限。36.2投标人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片(支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在线质疑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关材料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相关材料由本人签名。36.3在线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在线质疑后,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接收质疑答复结果。36.4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被质疑的采购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核实并逐一作出答复;必要时,可邀请不少于3名以上单数政府采购专家对质疑内容进行审核,并依据专家意见进行答复。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质疑内容进行核实,并依据核实结果进行答复,必要时应出具相关依据。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处理。质疑内容属于评审报告中已有错误意见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评审报告意见答复;必要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同,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内容涉及原评审存在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实质性条款评判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价格计算错误、分面评分和客观分评分错误情形的,由原评审委员会予以明确,并书面陈述是否产生错误、原因和事实依据。质疑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要求质疑投标人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第4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县(市)区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设备整合升级项目对县(市)区358台出租汽车(高平市240台、陵川县106台、沁水县12台)安装采用北斗卫星定位模式的新型设备,主要包含智能服务终端、前排摄像机(对外)、前排摄像机(对内)、后排摄像机、驾驶行为分析摄像机、256G存储卡、计程计价装置、紧急报警开关,并可接入市级出租车监控管理平台。通过实施县(市)区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设备整合升级,实现市县出租车监控系统的互联互通与统一管理。序号货物名称描述单位数量1※智能服务终端智能服务终端设备采用台面式安装方式,采用7英寸及以上终端显示屏,分辨率不低于1024*600,集成信息显示屏、定位、通信、微处理器、存储、图像编码、图像智能分析模块于一体。套3582※前排摄像机(对外)分辨率支持不低于1080P,对外摄像机采集的视频可用于ADAS分析等智能应用。个3583※前排摄像机(对内)分辨率支持不低于720P,对内摄像机采集的视频可用于人脸识别、车内人数统计、违规营运等智能应用。个3584后排摄像机分辨率支持不低于720P。个3585※驾驶行为分析摄像机分辨率支持不低于720P,与终端集成后实现疲劳、打电话分析、抽烟等驾驶行为检测与提醒。个3586存储卡每车配备1张256GB存储卡,TLC,CLASS10。张3587计程计价装置具备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含配套空重车牌、里程传感器、发票打印装置。套3588紧急报警开关紧急报警按钮,带自检功能,安装位置隐蔽个3589设备安装设备安装费,部分设备需二次拆装套3582、商务、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1、★交货期:20日历天(含设备安装、调试)。2、★交货地点:高平市、陵川县、沁水县。3、★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时约定为准。4、★质保期:最终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1年,在设备质保期间严格按照国家三包标准执行;技术要求中有更严格要求的,执行更严格要求;最终以合同约定内容为准。(二)实质性要求1、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若有的话)2、《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8类13项)的产品。(若有的话)3、正版软件承诺: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若有的话)4、其他强制性要求或标准。(三)服务要求★1、设备质保期内无条件免费保修(人为因素除外);若因设备本身缺陷导致的各种故障,须及时免费更换配件或产品;质保期外的维修及配件费用按成本价收取,并提供8年的设备维修服务。★2、投标人需在晋城市设立专门的售后服务网点,并配备至少2名常驻技术人员处理本项目的售后技术维护服务,应包括固定电话、现场技术支持、定期检查等维护服务形式。出现任何故障,必须保证0.5-1小时内到达现场,在2小时内解决故障,并保证更换原厂零配件,确保设备正常使用。3、投标单位须免费提供设备使用、设备操作和管理维护培训,培训形式包括客户现场培训、课堂培训。★4、投标单位须提供至少4套备品备件,备品应与投标产品具有相同的规格和质量标准,以确保在保修期内能够及时替换损坏或故障的设备。★5、投标单位需保证所供设备能够接入市级出租车监控管理平台,并且保证各项功能均能正常使用,并承担在对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接口费用。6、本项目在交付过程中所涉及的安装、配送、调试等一切费用,成交投标人不在单独收取,均应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注:部分设备涉及二次拆装)。7、售后服务:投标人应有良好的服务理念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应包含:详细的售前售后技术支持、备品备件清单、紧急情况预案、产品安装调试计划、保修保养及操作培训等内容。(四)技术要求1、设备整体要求智能服务终端应集成显示屏、定位、通信、存储等模块于一体。终端大小适中,显示屏为7英寸及以上电容触摸屏,分辨率不低于1024*600。为了便于后期运维,终端、摄像机宜为同一制造商生产。为了保证产品的美观性,面向车内一侧的终端正面不宜有物理按键,应提供实际产品外观展示。终端显示屏具备广视角,高亮度,高分辨率,支持背光自适应调整。要求操作系统支持安卓10及以上操作系统。微处理器宜采用国产化品牌产品。微处理器应具备不低于4核1.8GHz(或Cortex-A55)的处理能力。微处理器具有GPU,且不低于2核600MHz。出租汽车智能服务终端是车载设备的核心部件,主要由以下模块组成:(1)中央处理单元:用于出租汽车数据运输、加解密、通讯及出租汽车车载设备控制;(2)卫星定位模块:用于实时定位出租汽车,车辆定位信息经中央处理单元处理后传送给后台管理系统;应支持北斗卫星定位模式。(3)通讯模块:用于出租汽车车载终端与后台管理系统的数据通信,本项目要求支持4G通信,预留扩展5G通信模块的能力;SIM卡应具有专用加锁外壳保护。(4)存储模块,用于存储评价数据、签到签退数据、营运数据、刷卡消费数据及后台管理系统下达的数据;应支持2张存储卡,单卡最大支持容量不低于256GB;存储卡应具有专用加锁外壳保护。(5)通话装置:由免提式扬声器(可与车辆集成)、麦克风组成,主要用于接通出租车司机与后台监控指挥中心、电召中心、出租汽车企业的通话。(6)通讯接口模块:应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具有与计程计价装置、支付装置、摄像机、智能顶灯等外设通信的接口。2、智能服务终端的主要功能要求(1)设备自检应能通过液晶显示屏显示当前运营专用设备的工作状态,包括摄像头连接状态、通信定位模块状态、计程计价装置连接状态、电源状态。支持根据平台指令向平台反馈自检信息。(2)分级电源管理应支持不同工作模式下的分级电源管理,在空车、电召、预约、停运(暂停)等非载客营运状态下,应将服务评价器等外设关闭或使之进入低功耗状态。应支持ACC检测,当车辆熄火时应向平台上传熄火信息,空车状态时自动进入休眠状态。(3)通信通信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支持基于4G全网通通信模式;——无线通信功能应采用模块化设计,预留可不用更换主机升级通信模块的接口;——支持虚拟专网(APN)连接;——支持语音包、视频包的实时传送;——支持数据批量接收与发送、断点续传;——出现故障时应缓存各项数据,故障恢复后应对缓存数据进行重传,营运和刷卡数据应100%上传成功;——支持域名解析;——支持主/副服务器连接切换。(4)通话与监听应支持通过蜂窝移动通信和IP的方式呼入和呼出话音通话,应具有通话管理功能,包括通话限制、电话簿管理、电话回拨、本地和远程音量调节、来电自动摘机等。应支持远程电话监听,监听时扬声器应关闭。(5)定位应具备北斗卫星定位模式。(6)驾驶员信息采集驾驶员信息采集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支持通过IC卡刷卡、人脸识别等方式进行考勤,并在终端信息显示屏显示电子服务监督卡;★(7)音视频信息采集应具有音视频信息采集、压缩、存储、远程调用及检索上传功能;支持平台控制和事件触发方式实现视频信息的实时上传功能,视频数据应与位置、速度、方向、时间等卫星定位信息关联。(8)图像信息采集应具有图片信息采集及存储功能,支持平台控制、车辆点火、驾驶员每次签到、签退、计程计价装置打表、车辆紧急报警、车门开关、固定时间间隔等情况下自动拍摄、上传图像。(9)计程计价装置数据采集具备与计程计价装置连接的接口。扩展要求:支持切换到终端计价状态,终端采集CAN数据进行计程计价模式,在终端显示屏进行空重车切换和发票打印操作。(10)支付功能终端应支持支付宝与微信支付。预留支付刷卡模块接口。★(11)终端信息显示屏应具备与终端信息显示屏连接的物理接口或者集成终端信息显示屏。通过终端信息显示屏,应支持发布平台下发或本地存储的数据和信息,支持平台下发数据与终端信息显示屏进行数据透传,支持动态数据更新功能。出租车载客时,显示屏能够显示从业资格信息(显示的信息包括:姓名、单位、卡号、有效期、投诉电话、核发单位、驾驶员星级、照片);(12)智能顶灯连接功能终端通过串口连接到智能顶灯。通过与智能顶灯的连接,发布平台下发或本地存储的信息,如驾驶员星级、“空车/载客/停运(暂停)/电召/报警/防伪”状态等。(13)警示提醒应支持平台设置对主要参数、数据、状态等进行监控,判断异常并进行报警与警示。触发警示时应向平台上传警示信息或根据需要向指定手机发送短消息,能够接收平台指令取消警示。★(14)信息服务应具有信息服务功能,与平台进行信息交互。应支持平台直接下发信息以及驾驶员主动上报信息;可通过终端信息显示屏向驾驶员提示平台下发的信息,驾驶员可向平台回传应答信息;应至少可存储所有信息类型的最近20条记录,支持条件查询功能。(15)电召服务及业务调度应支持接收并在终端信息显示屏上显示电召服务中心下发的电召和调度指令,并可通过相关按键及时将抢答信息传输到电召服务中心。可与电召中心或客户建立语音通话联系,自动生成与业务相关的事件报告并记录在本地、上传至平台。(16)营运里程监控在空车期间及单次营运结束后,智能服务终端定时向计程计价装置发送里程数据获取请求,计程计价装置得到请求后,将累计里程、当次累计里程、计程计价装置时间,发送给智能服务终端,智能服务终端将计程计价装置发送数据与卫星定位计算里程关联,上传至后台,由后台进行里程数据比对。(17)锁闭解锁应支持通过平台指令远程控制智能服务终端部分功能暂停或恢复工作,以及发送锁闭或解锁指令等对终端信息显示屏、刷卡机等外设的工作状态进行控制。(18)服务评价功能终端信息显示屏右侧配置相应物理按键或采用触摸液晶显示的方式,支持至少3个评价结果,包括“非常满意”、“满意”、“不满意”;在完成重车至空车转换后,服务评价功能开启,显示本次营运信息,播放服务评价提醒,服务评价提醒开始后在设定时间(预设15s)内如不评价则默认未评价并关闭评价功能;(19)动态查岗在驾驶员签到的情况下,终端定时对车内进行司机人脸识别,比对当前司机人脸与注册司机人脸是否一致,如比对不一致,系统应该发出相关报警。(20)对内图像智能分析通过与驾驶行为分析摄像机配合,应支持:疲劳驾驶检测、分心检测、抽烟检测、打电话检测等功能。识别准确率不低于98%。后端系统中应能够进行报警信息及报警图像等证据查阅。3、智能服务终端性能及规格要求(1)整体性能——智能服务终端及固件应保持24小时持续独立稳定工作;——应在智能服务终端主机上或其它适当的地方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如铅封)防止数据储存器等重要器件被更换;——设计使用寿命应大于5年;应支持不低于IP53防尘防水要求,应支持工作温度-30~85度。——车载设备的平均间隔故障时间(MTBF)应大于10000小时;——主电源为车辆电源,智能服务终端的额定电源电压为DC12V,适应范围为DC9V~DC16V;——对所有导线均应有适当保护,以保证导线不会接触到可能会引起导线绝缘损伤的部件;——智能服务终端突然断电后,已存储的数据不应丢失或被修改;终端再次加电后应能正常工作;——智能服务终端安装后不应对其他汽车电气设备产生干扰,也不应受其他设备干扰;——在ACC关闭后30s后,设备关闭显示,进入休眠状态,30min后进入低功耗状态;——休眠状态下,收到调度信息或通过触摸屏、键盘按键可唤醒显示屏进入正常工作模式;——低功耗状态下,可通过ACCON状态唤醒显示屏进入正常工作模式。(2)卫星定位支持北斗卫星定位模式,智能服务终端卫星定位模块的性能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卫星接收通道:不小于12个;接收灵敏度:不大于-130dBm;定位精度:水平不大于15m,速度不大于2m/s;刷新频率:不小于1Hz;捕获时间:热启动不大于10s,冷启动不大于40s。(3)无线通信传输——误码率:应符合YD/T1367、YD/T1547、YD/T1558及其它相应标准的要求。——最大发射功率:应符合YD/T1367、YD/T1547、YD/T1558及其它相应标准的要求。——断线重连:在无线数据网络可用情况下,智能服务终端数据离线后应不断重新建立连接,最大重连间隔不应超过60s。(4)里程计算精度智能服务终端里程计算误差应不大于5%(定位良好的情况下)。(5)智能服务终端的主要接口智能服务终端应为基本外设提供接口并为扩展外设预留接口,至少满足以下要求:存储卡接口≥2个★RS232接口:≥2个,其中2个为全双工接口;RS485接口:≥1个,用于与外设的连接和控制;USB高速HOST接口:≥1个,用于记录数据的导出和设备维护,版本不低于2.0;音频输入接口:≥1个,用于连接拾音器,采集声音信息,免提通话;数字量输入接口:≥3个;数字量输出接口:≥1个,预留用于控制顶灯开关、点火开关、油路开关等;视频接口:至少可接入并上传4路视频。4、存储卡★每车配备1张256GB存储卡,TLC,CLASS10。5、摄像装置要求5.1功能要求摄像机应与出租汽车辆高度集成;安装后摄像头角度固定不可调节。★4路摄像头,包含前排摄像机对外监控、前排摄像机对内监控、后排摄像机监控、驾驶行为分析摄像机监控。摄像头应具备各自特色,不应相同;摄像头不应集成一体。应提供产品外观证明。前排摄像机(对外)需要贴紧前挡风玻璃安装,安装位置宜在后视镜背面。前排摄像机(对内)应置于后视镜上方,拍摄角度对称。车辆点火后自动触发录制,可连续不间断录像直至车辆熄火。整个系统断电后应自动进入保护状态,能将断电前及断电后1s内视频等相关信息完整有效保存。通过与终端配合后,前排摄像机(对内)具备高清视频图像智能分析功能,支持人脸识别、车内人数统计、违规营运等应用。前排摄像机(对外)应能集成ADAS摄像功能,与终端配合后可实现盲区行人碰撞检测、前车碰撞检测、车道偏离等功能。驾驶行为分析摄像机,拍摄驾驶员人脸,安装位置位于驾驶员左侧A柱下方,也可集成在左侧A柱侧装。5.2规格要求前排摄像机(对外):★有效像素不低于:1920(H)x1080(V)应支持数字宽动态、最低照度0.05Lux。为了保证前方识别效果,对外摄像机焦距不应低于3.6mm。前排摄像机(对内)、后排摄像机:★有效像素不低于:1280(H)x720(V);支持红外功能、支持数字宽动态,对内摄像机焦距不应低于1.8mm。驾驶行为分析摄像机:★有效像素不低于:1280(H)x720(V)采用红外补光黑白模式,摄像机焦距不低于6mm。光学镜头:前排摄像机对内镜头能够覆盖主副驾位置的人员,后排摄像机覆盖后排人员及座椅。前排摄像机对外镜头能够覆盖车头两边。红外补光模块摄像机对内摄像头必须配有感光元件以及红外补光灯,并自动开启;视频处理模块视频编码标准,至少支持H.264标准。用于视频的压缩和录像文件的解压,用于车内视频和车辆前方视频处理;6、计程计价装置6.1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计程计时装置功能及物理、电气特性符合JJG517-2016出租汽车计程计时装置检定规程的要求。根据系统指令,计程计时装置能及时返回计程计时装置工作状态;根据系统指令,计程计时装置能调整相关参数;调整参数报文加密传输,确保参数数据的安全可靠设置,非授权使用者无法进行设置;单次营运结束后,计程计时装置将营运数据及时传输至智能服务终端;在与智能服务终端通讯故障情况下,计程计时装置能至少缓存2000笔营运数据,并在通讯恢复后自动补传;6.2功能要求ISU通信接口,优先采用RS232接口;营运计价功能,具备超大里程下的9999.9元和正常模式下的999.90元的租金显示,分辨率0.01元,切换方式为自动切换。具有低速判别功能,低速临界点为:12km±0.5km,高于此临界点为正常速度,低于此临界点为低速状态,计程计时装置显示低速,并根据需求设置加收低速附加费。防止营运作弊功能:通过外围电路设计、内部程序处理,可有效防止非法多加计程脉冲等营运作弊功能。计程计时装置传感器加密:计程计时装置传感器采用信号加密技术,计程计时装置主机只有和传感器对码成功后,计程计时装置才能计程。支持运价动态调整功能主要包括:a.应支持按区域、按时段、按节假日的运价调整功能;b.应支持燃油附加费、电召服务费、通行费及其他费用的调整功能;c.应支持基于国密密钥的运价参数加密传输,应具有防入侵,防篡改功能。d.运价调整应支持通过网络远程实现。7、紧急报警开关★每车配备1个紧急报警按钮,带自检功能,安装位置隐蔽。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审查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承诺函(提供且格式、签署符合要求)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提供且格式、签署符合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且格式、签署符合要求)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提供且格式、签署符合要求)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提供且格式、签署符合要求)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开标当天由评审小组查询,未出现不符合的情形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自拟(如有)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资格评审判定某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说明: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及晋市财购【2022】7号《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投标人在线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二、三、四、五项的规定的资格要求,参与采购活动的,不再按项目提供证明材料。...”未能履行其声明(或承诺)的,将被认定为弄虚作假骗取(谋取)中标。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投标文件的报价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报价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本项目只能报其中任意一包)。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2投标人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格式见第六章)3响应函按投标文件格式编写及签署;4商务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标“★”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5服务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标“★”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6技术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要求”中标“★”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7其他对其他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6.1不存在可选择投标方案的情形;6.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6.3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4不符合政府采购国家强制性因素要求的条件。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1条规定的原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如适用)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有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报获得有效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影印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需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影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不享受价格优惠。(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7、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有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评审标准:(1)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须按招标文件的格式如实填写《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格式见第八部分),并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2020年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第一批)》截图并标注,否则不予认定。(2)认定符合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享受投标货物或服务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无效投标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四、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序号评分因素分值1商务152服务203技术354报价分30序号评分类型评分标准分值1商务(14分)投标人业绩:以提供投标人同类货物合同案例为准(合同内容包含终端、摄像头),卖方必须为投标人自身。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至少需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及项目结算凭证(任意一次发票或银行划拨单)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至今)签署的合同案例得2分,最高得分为6分0-6分2、投标产品业绩:所投终端产品生产商的同类业绩合同为准(巡游出租车行业、合同内容包含:终端、摄像头),卖方可以不限于投标人自身。至少需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至今)签署的合同案例得2分,最高得分为8分(同一项业绩不重复计分)0-8分2商务(1分)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所投产品包含“品目清单”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并能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最高得1分。0-1分3服务(20分)1、明确并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网点及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0-1分2、保证接入管理平台的承诺及措施得2分,每缺一项内容扣1分。0-2分3、对培训方案评审包括包括①培训人员技术力量、②培训场地及设备、③培训内容、教材、④培训时间⑤培训人数。 完全满足以上要求,符合实际情况,无缺陷、漏项的得 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 1 分;每有一项存在内容不足或 缺陷的扣 0.5 分。0-5分4、服务评审包括:①详细的售前售后技术支持②质保期内及保修期外服务承诺及保修保养服务内容 ③紧急情况预案及产品发生故障后的补救措施④售后响应时间及到场维修服务承诺⑤备品备件清单⑥产品安装调试计划 完全满足以上要求,符合实际情况,无缺陷、漏项的得 12 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 2分;每有一项存在内容不足或缺陷的扣1分。0-12分4技术(35分)1、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标注”★内容)参数要求的为无效投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20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 3 分,减完为止。0-20分2、根据所投产品选型、配置、技术参数、性能等进行 综合评价:产品选型先进,配置高,技术参数满足 程度高,得 5 分;产品选型合理,配置较好,技术 参数满足采购需求,得 3 分;产品选型一般,配置、 技术参数较低,得 1 分,产品选型配置差,不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得 0 分。0-5分3、对组织实施方案评审包括①供货进度计划方案② 产品质量保证措施③质量检测方案④突发状况应急措施⑤验收组织方案。 完全满足以上要求,符合实际情况,无缺陷、漏项 的得 10 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 2 分;每有一项存 在内容不足或缺陷的扣 1 分。0-10分5报价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30 %×100,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注:1)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不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2)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中有关规定,对采用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0 -30分第七部分合同文本(本合同仅作为参考,以最终签署之合同为准)甲方:乙方:乙方在*********(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公开招标采购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货物条款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货物(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清单后附)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款项支付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完成且乙方制定供货方案并经甲方确定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同等额度的保函,乙方提供预付款保函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担。预付款保函应在甲方预付款付款前出具,有效期为自保函出具之日不低于90个日历天,到期后自动失效。货到现场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2、第3款约定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20%的货款,即人民币元(大写:整);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具备正常使用条件后支付合同总额40%的货款,即人民币元(大写:整);剩余10%的货款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限届满且没有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下,由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甲方在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基础上,自收到乙方开具合规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比例的货款。其他支付方式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四、履约保证金无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允许以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3、履约保证金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保函自动失效;其他形式的履约保证金达到退还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五、售后服务及承诺乙方向甲方承诺:六、交货1、合同履行期限:2、交货地点:七、交验1、验收由甲方组织进行,必要时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甲方验收乙方所交的货物后要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验收结果须甲乙双方共同确认。2、交货时乙方就所投产品提供生产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产品说明书等,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乙方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3、乙方交付产品中的若有软件应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4、甲方要按照招标文件中的验收标准来进行验收,按照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执行。八、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九、乙方责任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的,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2、保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十、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合同总额%的违约金,或按照法律程序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2、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5、因甲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6、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按合同总额的%支付违约金。……十一、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二、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履行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其中两份分别到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乙方两份,其中一份到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如投标人有融资意向,银行可依据投标人与采购单位依法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对经考察达成贷款合作意向,投标人应与采购单位签订补充合同,在补充合同中约定投标人本次采购的唯一收款账户。采购单位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公示。在融资期限内,采购单位和投标人未获得融资银行同意,不得变更融资银行指定的唯一收款账户信息。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4、中标通知书5、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本合同的签署地:本合同的签署地: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二〇二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页码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页码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一、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六)项的规定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二、报价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报价)封面及目录格式投标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投标人:(加盖法人签章)二〇二年月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开标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合价交货期质量保证期1智能服务终端2前排摄像机(对外)3前排摄像机(对内)4后排摄像机5驾驶行为分析摄像机6存储卡7计程计价装置8紧急报警开关9设备安装第 包 总报价(大写): ¥:说明: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该表部分内容会随中标公告同时公示。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若单个序号的货物中包含多个产品的,可自行设计报价明细表。投标人:(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代理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总价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总价代理创新产品价格总价代理小、微企业产品价格合计: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合计:代理创新产品价格合计:说明: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投标人:(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投标人:(加盖法人签章)二〇二年月日目录1、投标人代表证明…………………………………………………页码2、投标函……………………………………………………………页码3、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页码4、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页码5、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页码6、投标人业绩情况………………………………………………………………………页码7、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页码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附件11-1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不用此委托书。附件2投标函格式投标函*********(采购人):(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下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第包:人民币(大写)元(¥元)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个日历天内(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4、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导致投标无效。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9、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且无任何异议。10、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时,我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可视为无效。11、对贵方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2、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5、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6、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7、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投标人:(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否)偏离情况说明:①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中的内容(例如:服务时间、服务地点、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等)进行响应。②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有偏离情况的,需说明偏离内容;无偏离情况的,填写“无”或“无偏离”。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4.1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序号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否)偏离情况说明:①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②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有偏离情况的,需说明偏离内容;无偏离情况的,填写“无”或“无偏离”。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2服务方案附后5、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5.1投标货物技术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偏离情况备注说明:①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技术需求书中的内容逐条进行响应。②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货物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如实逐条一一对应填写响应情况,如有未响应技术指标,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负偏离;③请投标人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描述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技术指标,并标明偏离情况;5.2投标货物详细的技术说明说明:①根据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需求书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②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定投标货物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详细评审的依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对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进行详细描述,尽可能提供能证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且与投标货物型号一致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官网链接/功能截图/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产品介绍等);2、投标货物的备品备件清单(若有的话,此表由投标人自行设计,请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和质保期满后三个年度的供应折扣价格等内容)。3、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主要辅材(若有的话,此表由投标人自行设计,请注明品牌、型号、产地、生产企业、数量)6、投标人业绩情况:6.1投标人类似合同案例情况一览表序号合同名称采购单位签署日期合同金额项目结算凭证类型结算凭证金额 1 2 3 …… 6.2投标产品类似合同案例情况一览表序号合同名称采购单位同类产品名称品牌签署日期合同金额1 2 3 …… 说明:①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合同案例,至少需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及项目结算凭证(发票或银行划拨单)等影印件。②投标人应尽可能填全以上表格。③无业绩,填写“无”。4类似合同案例证明材料附后。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第七章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一)强制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投标电子签章):日期: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二)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三)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正版软件承诺书(格式)(采购人名称):我公司现参与项目采购活动,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四)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适用),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如不涉及,可不提供)(五)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附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六)投标人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如适用)(需提供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投标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投标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投标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单位电子签章):日期:注: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九)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十)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货物类样本)项目名称采购单位采购方式项目编号投标人合同金额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组织形式□自行组织验收□邀请相关专家验收□邀请专业检测机构验收分期验收是□ 否□分期情况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验收内容货物清单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技术、性能指标运行状况及安装调试质量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承诺安全标准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 不合格□专业检测机构情况说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最终结论合 格□ 不合格□验收小组成员签字(不少于3人)采购单位投标人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说明:该表为货物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设备整合升级 智能服务终端 前排摄像机 后排摄像机 驾驶行为分析摄像机 存储卡 紧急报警开关 设备安装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