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审计服务 生态治理工程中标结果公示(介休市审计局2025)



介休市审计局公开招标介休市审计局2025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投资审计服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07812025CGK00037
二、项目名称:介休市审计局2025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投资审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德圣工程有限公司
府西街9号王府商务大厦1幢A座八层E号
折扣率:98(%)
92.1

2
山西国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阳曲产业园五龙口街199号汇大国际6号楼西单元6层0201室
折扣率:90(%)
86.8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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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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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包1
汾河百公里 中游示范区介休段生态治理工程投资审计
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应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法规、政策、标准、定额和计价规范等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准确,综合误差率控制在3%以内。如因审计工作失误导致重大问题,供应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审计过程中,应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对送审资料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充分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各方沟通协调,全面了解项目情况,及时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争议问题,确保审计工作顺利推进。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结算并交付全部成果文件为止。
严格以国家、省、市关于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定额等文件为依据,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工作内容、要求及经审核的审计方案开展服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审计服务工作,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
包1
磁窑河介休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介休汾河廊带乡村旅游提质工程、介休市兴地 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晋中市介休市洪山镇灌溉水源置换工程、汾河干流介休 市文峪河入汾口至义棠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的投资审计
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应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法规、政策、标准、定额和计价规范等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准确,综合误差率控制在3%以内。如因审计工作失误导致重大问题,供应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审计过程中,应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对送审资料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充分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各方沟通协调,全面了解项目情况,及时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争议问题,确保审计工作顺利推进。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结算并交付全部成果文件为止。
严格以国家、省、市关于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定额等文件为依据,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工作内容、要求及经审核的审计方案开展服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审计服务工作,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秦志炼,刘蓉,李俊琴,张效义(第1、2包采购人代表),贾生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标准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70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介休市审计局
地 址:介休市新华北街171号
联系方式:0354-7222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韬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介休市朝阳路介休公路管理段旁第一间门面
联系方式:19935407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9935407611

附件信息:

介休市审计局2025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投资审计服务招标文件.docx3.0M

中小企业声明函412.9K

中小企业声明函543.0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介休市审计局2025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投资审计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介休市审计局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06日 12:41

评审专家名单
秦志炼,刘蓉,李俊琴,张效义(第1、2包采购人代表),贾生林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9935407611

采购单位
介休市审计局

采购单位地址
介休市新华北街17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4-7222068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韬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介休市朝阳路介休公路管理段旁第一间门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9935407611

6.提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6.1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介休市审计局(单位名称)的介休市审计局2025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投资审计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介休市审计局2025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投资审计服务(包一: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介休段生态治理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德圣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6人,营业收入为10382.779883万元,资产总额为14765.87411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或电子签章):德圣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5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80山西国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国SHANXOUOYUANOROUP6.提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6.1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介休市审计局(单位名称)的介休市审计局2025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投资审计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磁窑河介休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介休汾河廊带乡村旅游提质工程、介休市兴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晋中市介休市洪山镇灌溉水源置换工程、汾河干流介休市文峪河入汾口至义棠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的投资审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山西国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9人,营业收入为3865.9万元,资产总额为4071.1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或电子签章):山西国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6月05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介休市审计局2025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投资审计服务,第81页山西国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国SHANXOUOYUANOROUP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我公司不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注:中标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介休市审计局2025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投资审计服务,第82页山西国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国SHANXOUOYUANOROUP6.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我公司不适用投标人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介休市审计局2025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投资审计服务,第83页山西国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国SHANXOUOYUANOROUP6.4创新服务明细表创新服务明细表货币: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价总价////////////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1)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为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投标人(电子印章):山西国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6月05日介休市审计局2025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投资审计服务,第84页介休市审计局2025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投资审计服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07812025CGK000371招标采购人:介休市审计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韬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1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31第五部分采购需求39第六部分合同文本....................41第七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46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项目概况介休市审计局2025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投资审计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7812025CGK000372.项目名称:介休市审计局2025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投资审计服务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45.22024万元5.最高限价:(包一:91.776万元;包二:53.44424万元)最终的审计服务费在每包的预算金额内据实结算,且不超过每包的预算金额;6.采购需求:采购主要用于市政府安排的部分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审计服务。在项目完工后,对项目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资料进行全面审查,核实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合法性,严格把关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材料价差调整等关键环节,并对部分已完成第三方投资审计的项目进行二次复核,确保财政资金按实结算,具体标的名称如下:包一: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介休段生态治理工程投资审计;包二:磁窑河介休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介休汾河廊带乡村旅游提质工程、介休市兴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晋中市介休市洪山镇灌溉水源置换工程、汾河干流介休市文峪河入汾口至义棠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的投资审计;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结算并交付全部成果文件为止;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本单位)。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法时间:2025年05月15日至2025年05月22日00时0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6月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招标公告期限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标准执行代理费收费金额(元):/7、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介休市审计局地址:介休市北坛中路9号联系人:席先生电话:0354-72220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韬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介休市朝阳路介休公路管理段旁第一间门面联系方式:1993540761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54-5581810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总金额:145.22024万元。(包一:91.776万元;包二:53.44424万元);最终的审计服务费在每包的预算金额内据实结算,且不超过每包的预算金额。注:投标人的各包的基础费率及核减追加费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2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3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投标文件商务、服务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服务文件须胶装成一册,纸质投标文件由中标人在中标后提供。4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七部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七部分);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七部分);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七部分);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七部分)6.提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格式见第七部分);7.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要求证明文件;8.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9.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或因模糊不清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资格审查小组于开标后在政采云客户端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此项查询截图无需投标人提供)。5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服务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七部分);*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七部分);*3.投标函(格式见第七部分);*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5.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6.商务条款响应表及偏离表(格式见第七部分);*7.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第七部分);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10.企业简况;11.技术、服务方案(格式自拟);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加*的商务、服务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1、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2、涉及正版软件的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4、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评审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评审的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涉及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供应商投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要求递交保证金:(包一:9000元;包二:5000元。)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须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之前到账。投标保证金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交纳,且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开户名称:山西韬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介休农商行师屯南支行账 号:359325010300000004273未按前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可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包号保证金”。8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天。9评标委员会构成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由 5 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4 人,采购人代表 1 人。10现场勘查否11标前答疑否12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13其他内容投标单位中标后,甲方对所委托的项目数量及金额不作承诺。14中标服务费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改革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电子投标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投标文件编制1.1投标人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1.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投标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2.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设备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使用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投标人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3其他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不再接收纸质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当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标活动。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标、评标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人:指依法进行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即:介休市审计局。2.2采购代理机构:指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韬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投标人:指响应本招标文件规定并提供投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投标人。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投标人。2.5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全部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招标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投标人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招标投标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依据,对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7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应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响应性文件。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要求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招标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承诺与方案被采购人采用时,中标人应认真履行相关内容及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的约定。6.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构成7.1招标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五部分采购需求;第六部分合同文本;第七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7.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无效投标。7.3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4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7.5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澄清、修改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变更公告。8.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8.3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和询问。投标人提出的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政府采购平台电子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8.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8.5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勘查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勘查或者召开答疑会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项。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三、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图纸中的说明等)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9.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0.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0.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服务文件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商务、服务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规定和政策要求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服务文件及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10.2投标文件其他要求10.2.1编排要求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和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10.2.2格式要求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已提供“投标文件格式”的,须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自拟。10.2.3投标文件的份数、加密10.2.3.1投标文件的份数本次招标须递交的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3.2投标文件加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10.3投标保证金10.3.1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前附表第7条。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0.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0.3.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0.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0.3.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10.3.4.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0.3.4.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外,中标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0.3.4.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0.3.4.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0.4投标报价10.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百分比”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的折扣率,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折扣率,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相关税费、工资费用、培训、保险和所需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4.2投标人应按包号、标的名称、服务内容、折扣率、服务期限、备注填报开标一览表,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10.4.3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服务方案和报价。10.4.4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1.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1.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1.2投标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11.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电子唱标的内容,要求统一填写。11.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2.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12.2投标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2.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3.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3.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或签署个人电子CA章、加盖投标人电子CA章,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电子CA章。四、投标文件的签收与退回14.投标文件的签收与退回14.1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按照“政采云”系统要求,逐条上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15.开标时间1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1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开标17.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7.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与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活动,并且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7.2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线上主持,投标人远程线上参加。17.3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7.4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后果自行承担。17.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7.6投标人在系统中自行查看开标结果,并进行确认,在30分钟内未进行确认的,系统默认为已确认开标结果。17.7“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一览表)”中内容存在空白的;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填报的;存在缺项、漏项的;存在投标报价超过本包最高限价的;存在报价标的与采购标的不一致的等情形,均将导致投标无效。17.8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在“政采云”系统中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7.9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7.10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17.11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8.组建资格审查小组和商务技术评标委员会18.1组建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进行审核。18.2组建评标委员会18.2.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8.2.2评标委员会对3家及以上资格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服务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投标人的商务、服务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评估和比较。18.2.3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18.2.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18.2.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8.2.6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18.2.7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18.2.8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18.2.9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评审投标文件的评审分资格证明文件的评审和商务、服务文件的评审。19.1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核19.1.1解密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法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各投标人是否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商务技术评审。19.1.2对前附表第4项中有资格、资信不合格的或未对其要求做出明确响应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9.1.3为保证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若有缺失或不符,开标后不允许补正或修正,且投标无效。19.1.4对模糊不清的或存在疑问的资格性证明文件,在不影响投标是否有效的前提下,须经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19.1.5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进行记录、编写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报告,并签字确认,与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2商务、服务文件符合性审查19.2.1审查、评价投标人商务、服务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服务文件等实质性要求。19.2.1.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9.2.1.2评标委员会应当对3家及以上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服务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9.2.1.3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商务、服务文件是指投标人的商务、服务文件中的签署、商务与技术响应是否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符,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商务、服务文件。19.2.1.4重大偏离系指商务、服务文件中的签署、盖章及投标服务名称、数量和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执行标准、验收标准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或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本文件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条中带*号的商务、服务文件未实质上响应;B.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C.“开标一览表”中的标的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投标服务付款方式、服务标准、验收标准、其它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或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D.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E.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F.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9.2.1.5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19.2.1.6如果投标人的商务、服务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9.2.1.7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人商务、服务文件的有效性。19.2.1.8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人商务、服务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9.2.1.9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19.2.2要求投标人对商务、服务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9.2.2.1对于投标人商务、服务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9.2.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其的投标范围或者改变其商务、服务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2.2.3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商务、服务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他投标人的名次排列。19.2.2.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9.2.3对投标人的商务、服务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19.2.3.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判,只依据投标人的商务、服务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招标文件中需要提交样品的情形除外)。19.2.3.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对3家及以上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0.评审复核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和中标人21.1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1.1.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用下列原则21.1.1.1按评审后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21.1.1.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21.1.1.3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人的商务、服务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按照服务方案及内容、服务人员及设备等因素得分较高顺序排列。21.1.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用下列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1.1.2.1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21.1.2.2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人的商务、服务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技术、服务等因素的优劣进行排列。21.3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21.1原则确定中标人。22.编写评标报告22.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22.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2.3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签字确认。23.评标过程保密2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监督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3.2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关于投标人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5.无效投标与无效评标25.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5.3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一)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二)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三)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四)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26.采购项目终止与处理2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26.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如分包按包计),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采购项目(按包计)终止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7.中标结果公告27.1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27.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中标标的的名称、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7.3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中标通知28.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8.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8.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中标服务费29.1采购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中标服务费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29.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服务费。七、签订合同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0.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0.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0.4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30.5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0.6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30.7中标人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一份报代理机构存档,采购人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八、保密和披露31.保密31.1潜在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项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1.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披露32.1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政府有关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2.2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3.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3.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3.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3.3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3.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3.5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3.6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实施在线质疑的通知》(晋财购〔2023〕10号)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33.7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3.7.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3.7.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若分包);33.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3.7.4事实依据;33.7.5必要的法律依据;33.7.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3.8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3.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3.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3.9.2质疑未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提出的;33.9.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3.9.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3.9.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3.8.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33.9.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3.9.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33.9.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33.9.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3.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线上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3.11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33.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质疑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及包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投标人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3.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33.13.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招标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33.13.2对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招标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机财政部门。33.14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十、违约处罚34.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34.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34.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3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34.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4.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5.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的;(二)采购人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三)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的。36.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37.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代理机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的;(二)设定最低限价的;(三)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的;(四)违反本办法规定确定招标文件售价的;(五)未按规定对开标、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六)擅自终止招投标活动的;(七)未按照规定进行开标和组织评标的;(八)未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九)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的;(十)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十一)未妥善保存采购文件的;(十二)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十一、相关政策要求38.政府采购政策要求38.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8.2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38.3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8.4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8.5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投标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3.1供应商投提供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供应商提供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3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采购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7特定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本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本单位)。说明:说明:除上述内容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对供应商提供的投标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1提供投标函;1.2投标函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报价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一览表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2.1提供报价一览表;2.2审查报价一览表,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3报价一览表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预算金额等情形的,响应无效;2.4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3商务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要求响应内容进行审查3.1提供商务条款响应表;3.2响应表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3对照本文件第五部分的商务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无效。4技术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要求响应内容进行审查4.1提供对照本文件第五部分的“技术需求书”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4.2响应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3对照本文件第五部分“技术需求书”中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或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属于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离的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5商务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保证金的符合性进行审查5.1提供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或影印件。5.2响应保证金须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足额提交。否则,响应无效。说明: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项目,不执行以下价格扣除)2、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3、由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对其报价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3.1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3.2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项目,不执行以下价格扣除):4.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项目,不执行以下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6.1供应商投提供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2供应商提供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2.3.4.3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四、无效投标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四、评分细则1.评分细则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严格按照“评分细则”要素针对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客观、公证、审慎地据实、独立打分。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未据实打分或超出“评分细则”要素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该评标专家重新评审。1.3如出现某一位评标专家打分畸高畸低,导致评审结论改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该评标专家说明其打分的合理理由,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介休市财政局。1.4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分值时,按以下顺序排列:1.4.1选定技术质量最好的;1.4.2如技术质量相等时,选定技术支持和服务承诺最好的;1.4.3如上述条件相同时,选定报价低的。评分标准评定内容及标准分值范围一、商务部分(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30分同类合同业绩案例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30日签署的同类型审计的合同案例,以提供的投标人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有效的合同案例的得2分,最高2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1)类似项目案例合同的乙方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整的,不得分。20分二、人员专业配套情况(10分)(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1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须5人以上,除项目负责人外,每增加一名注册造价师加2分,最高10分。(1)需提供注册造价师资格的人员证书复印件;(2)需提供注册造价师居民身份证及投标单位为该员工2025年至今任意一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3)须另提供承诺函:拟投入人员与最终实际项目工作人员一致。注:提供(1)+(2)均满足方可得分。10分三、服务方案(55分)55分1、对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10分)投标人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审计的程序编制(2分),审计的工作方法(2分),人员培训计划(2分),整体服务保障措施(2分),审计各环节实施方案(2分)等的描述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打分。可行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10分2、重点分析(6分)针对本项目的重点进行详细分析,分析内容须包含具体的包括但不限于:核实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合法性(2分),严格把关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2分),材料价差调整等关键环节(2分),对描述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打分。可行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6分3、审计报告编制依据、工作目标的认识(5分)投标人根据对本项目审计报告编制依据、工作目标的认识制定方案,对审计报告编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法律法规(1分),公司内控制度(1分),项目相关文件(1分)等;工作目标的认识包括但不限于:识别风险和错误的能力(1分),相关报告数据的可靠性(1分)等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打分。可行的得(1分),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4、项目实施计划(15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实施计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详细的工作内容(3分),工期安排、工序流程(3分),资源管理体系(3分),风险管理体系(3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执行标准(3分)等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打分。可行的得(3分),基本可行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15分5、组织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1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组织机构图(2分),岗位分布和职责分工情况(2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名单(服务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等)(2分),人员工作时间安排(2分)及重大事件人员调动管理安排计划(2分)等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打分。可行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10分6、服务质量及进度保障措施(6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服务质量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及进度保障措施整体方案(2分),考核管理制度(2分),奖惩措施(2分)等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打分。可行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6分7、服务承诺(3分)投标人提供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承诺(1分),针对项目的保密措施(1分),时效响应措施(1分)等内容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打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3分四、报价部分15分投标报价(15分)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15分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采购主要用于市政府安排的部分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审计服务。在项目完工后,对项目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资料进行全面审查,核实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合法性,严格把关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材料价差调整等关键环节,并对部分已完成第三方投资审计的项目进行二次复核,确保财政资金按实结算。二、商务要求介休市审计局2025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投资审计服务包一、包二: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结算并交付全部成果文件为止。2.服务地点:最终用户使用地点3.付款方式:1、本包内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出具的正式审核报告经项目各方认可后,根据本包实施进度及财政能力支付费用。2、乙方应当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货款。4.服务要求:供应商应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法规、政策、标准、定额和计价规范等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准确,综合误差率控制在3%以内。如因审计工作失误导致重大问题,供应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审计过程中,应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对送审资料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充分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各方沟通协调,全面了解项目情况,及时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争议问题,确保审计工作顺利推进。5.保密要求:供应商应对审计过程中知悉的项目资料、数据及审计结果等信息严格保密,未经我局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销毁所有项目相关的资料。6.服务标准:严格以国家、省、市关于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定额等文件为依据,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工作内容、要求及经审核的审计方案开展服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审计服务工作,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7.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库(2016)205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87号令等规定进行履约验收。8.特殊要求:(1)本项目拟投入人员与最终实际项目工作人员一致。9.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涉及包装和运输三、技术要求暂无四、报价要求1.最终的审计服务费在每包的预算金额内据实结算,且不超过每包的预算金额2.报价包含基本收费、核减追加费及用于与本项目服务相关的一切费用;3.如中标,中标单位以折扣率(百分比)签订合同;4.以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各包预算金额;5.投标人所提交的报价属货物类的期限为交付时间、服务类的期限为服务时间、工程类的期限为完工时间;6.所有报价均须符合介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介政办函〔2023〕42号的规定;文件后附。序号评审项目名称投资额(万元)包一1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介休段生态治理工程44823包二2磁窑河介休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27773介休汾河廊带乡村旅游提质工程91254介休市兴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1148.425晋中市介休市洪山镇灌溉水源置换工程1841.386汾河干流介休市文峪河入汾口至义棠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8461第六部分合同文本采购计划文号:政府采购合同甲方:乙方:日期:年月日政府采购合同采购计划文号:甲方:乙方:乙方在年月日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通过发布公告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采购活动中中标(成交)。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最终用户:一、服务条款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见附件一,服务期限等见附件二。二、合同总金额:服务费用计取方式:审计服务基本收费、核减追加费按中标费率执行。造价咨询总服务费=基本收费+核减追加费。审计服务基本收费以工程竣工结算建安报审总费用为基数,效益收费以工程竣工结算核减核增额之和的绝对值计算。最终结算总金额不超过本包预算总金额万元。计费方式不因国家政策变化或其他原因而做价格调整。三、款项支付1、本包内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出具的正式审核报告经项目各方认可后,根据本包实施进度及财政能力支付费用。2、乙方应当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货款。四、服务及承诺乙方向甲方承诺:严格按照甲方服务要求完成服务(详见附件一)。五、服务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审计服务并交付全部成果文件为止。2、服务地点:最终用户使用地点六、交验1、甲方依据合同清单,对服务内容进行检查,如有不符,乙方应及时解决。2、甲方不定期对乙方工作内容进行审核,出现一次审核不达标的,甲方予以口头警告,出现多次不达标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3、如乙方出具的成果报告未被项目各方认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项目重新复核。七、甲方责任1、及时为乙方人员提供项目资料。2、组织验收,并及时为乙方办理付款手续。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八、乙方责任1、保证所供服务均为响应文件承诺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2、保证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提供服务。九、违约责任1、甲方、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2、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中一方要求中止或变更合同,甲方书面(公函、传真)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后应在15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甲方是否同意,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如同意,双方应共同协商因此而产生的有关价格等问题;如不同意,提出方应向对方赔偿因上述变化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办理。十、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1、因履约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的晋中市仲裁机构解决;2、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争议正在诉讼程序时,除争议事项,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本合同的其他义务。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伍份。乙方叁份,其中壹份由校资产管理部门备案保管,壹份由校财务部门备案保管,壹份由保管;甲方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壹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法律修改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乙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约定,所遗留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三、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招标文件2、响应文件3、中标通知书4、合同附件5、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此页无正文,为盖章页)甲方(章):乙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七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正/副)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二〇二五年月日目录格式目录资格证明文件部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信用承诺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信用承诺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信用承诺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信用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信用承诺函……6.提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7.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要求证明文件………………………………………8.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9.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商务技术文件部分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5.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一览表)…………………………………………………6.商务条款响应表及偏离表…………………………………………………………7.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10.企业简况……………………………………………………………………………11.技术、服务方案………………………………………………………………………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包(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证件号为:,基本开户行为:(账户号码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包(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有效的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等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信用承诺书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包(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招标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包(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包(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开标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均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提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6.1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注:中标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6.4创新服务明细表创新服务明细表货币: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价总价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1)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为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投标人(电子印章):日期:7.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要求证明文件8.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名称:为维护本次招投标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投标行为,保证做到合法投标、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投标工作中做到:1.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2.不与用户串通投标,损害学校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3.不以向用户、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4.不利用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中标;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招标工作;6.保证严格遵守招标会议纪律。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上报省级主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9.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部分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或影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授权代表,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2.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3.投标函格式投标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个日历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并接受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投标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接受可选择性投标。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质量。14.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开标后撤回投标的;(6)在评标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责的;(7)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投标的;(8)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9)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1)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需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5.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投标单位全称:单位:百分比包号标的名称服务内容折扣率(%)服务期限备注注:1.最终的审计服务费在每包的预算金额内据实结算,且不超过每包的预算金额2.报价包含基本收费、核减追加费及用于与本项目服务相关的一切费用;3.如中标,中标单位以折扣率(百分比)签订合同;4.以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各包预算金额;5.投标人所提交的报价属货物类的期限为交付时间、服务类的期限为服务时间、工程类的期限为完工时间;6.所有报价均须符合介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 介政办函〔2023〕42号 的规定;文件后附。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商务条款响应表及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响应表及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说明12345567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7.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位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1234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年内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使用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联系人电话备注备注:投标人应将案例的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要求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必须提供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扫描件或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后附相关人员的相关证件;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后附相关证件;10.企业简况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11.技术、服务方案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相关附件附件1:质疑函范本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如有)名 称内 容备 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大额支付行号  投标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 箱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投资审计服务 生态治理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