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彭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彭州市数据局)2025)
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2025-06-06 07:04:11
一、项目编号:N5101822025000074
二、项目名称:2025年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四川风尚生活家居有限公司
彭州市致和镇护贤西二路138号48栋1-5层1号、49栋1-5层1号
2,000,000.00元
2025年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统一单价折扣):97.4%
97.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风尚生活家居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5030200
C05030200 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2025年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
按招标文件要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倩(采购人代表)、沙启雷、黄文健、白延波、王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23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51018225210200006058[2025]00084。2、本项目预算金额:200万元。3、监督部门:彭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3888323;监督部门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486号。4、采购品目:C05030200-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5、因系统原因,本项目中标金额为结果公告“执行标准”中的内容。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彭州市牡丹西路65号
联系方式:028-68961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采易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66号雄川金融中心1栋09层05号
联系方式:028-85410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岁、许迪、吴宇彤
电话:028-85410068
四川采易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6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风尚生活家居有限公司).pdf
2025年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采购招标文件(N510182202500007420250514001).pdf
2025年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采购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018220250000742025年06月05日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供应标准(20分)服务要求(36分)服务效率要求(12分)类似业绩(2分)报价(30分)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评审结果1安徽千百贸易有限公司是否评审条款"供应商是否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通过,专家组长评审意见: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一)技术服务要求3、供应标准2.3棉被(实质性要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要求中规定,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该供应商未提供。否//////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风尚生活家居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025年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97.4%。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市屹兴纺织品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2025年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97.5%。第三中标候选人:成都市梦枝源家纺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025年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98.5%。2成都市屹兴纺织品有限责任公司是是/否1833.612229.9795.573四川省柯宇服装有限公司是是/否1834.29029.4990.694成都市梦枝源家纺有限公司是是/否16.531.212229.6691.365四川风尚生活家居有限公司是是/否1934.81223097.8-第2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的2025年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采购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四川风尚生活家居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2人,营业收入为2,001.420843万元(大写:贰仟零壹万肆仟贰佰零捌元肆角叁分),资产总额为1,447.682593万元(大写:壹仟肆佰肆拾柒万陆仟捌佰贰拾伍元玖角叁分),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四川风尚生活家居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4日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版本号:N510182202500007420250514001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N5101822025000074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四川采易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5月14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采易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拟对2025年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8220250000741.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采购1.3.招标项目简介为加强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确保应急物资的及时调配,为突发事件和事故抢险提供物资储备保障,现采购2025年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采购一项。预算200万元,单价最高限价:雨衣67元/件、雨鞋67元/双、救生圈62元/个、雨伞25元/把、侦查核灾无人机50000元/台、安全帽25元/个、救生衣57元/件、单帐篷1940元/顶、折叠床210元/张、棉被155元/床。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第2页-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地址:彭州市牡丹西路65号邮编:611900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028-68961812代理机构:四川采易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66号雄川金融中心1栋09层05号邮编:610041-第3页-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28-85410068-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2,000,0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否5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7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关于服务招标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单位名称:四川采易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户行账户:610552237供应商在结果公告发布后七日内向本项目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代理服务费,如未按时缴纳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9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0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1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2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3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4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5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和四川采易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采易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第6页-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信息;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人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第7页-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2.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2.5.1.3.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4.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第8页-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页-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分段/分期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初验:供应商将所有物资供应至采购人所要求的仓库后,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初验申请,采购人收到初验申请后10个日历日内组织验收,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90%;2、验收条件说明:终验:服务期满后,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验收申请,采购人收到终验申请后10个日历日内组织验收,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1)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通过考核和现场验收相结合的方式。(2)验收内容:现场验收内容:验收时,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所供应的物资进行逐一清点,根据实际情况抽查供应商所供应的物资及对应的检测报告。(3)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采购人按采购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并同时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供应商应针对此项进行单独承诺。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更优的内容为准。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及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更优的内容为准。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第10页-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和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第11页-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采易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采易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028-68961812地址:彭州市牡丹西路65号邮编:6119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卿老师联系电话:028-85410068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66号雄川金融中心1栋09层05号邮编:610041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第12页-七、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第13页-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14页-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0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00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05030200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2025年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1.00(项)2,0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2025年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项%100.00统一单价折扣本项目按照“统一单价折扣”方式进行报价,各物资供应服务的执行单价=供应的各物资的单价最高限价*统一单价折扣(例如:折扣报价90%,即供应商供应的各项物资的执行单价=供应的各物资的单价最高限价*90%)。本项目仅允许有唯一的折扣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注: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第16页-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2025年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一)技术服务要求:★1、服务内容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物资的供应、配送、管理,物资种类包含雨衣、雨鞋、救生圈、雨伞、侦查核灾无人机、安全帽、救生衣、单帐篷、折叠床、棉被。2、服务要求(1)项目需求分析供应商应深刻认识到救灾物资对于强化应急保障,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意义,在供应时应考虑到物资的适应性原则、是否利于后期使用以及安全等相关问题。供应商应充分分析救灾物资的质量、安全等不合格会造成的危害。(2)物资供应要求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时间将物资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供应商应自行提供配送服务,配送过程中应合理规划运输路线,路线应根据项目当地道路分布特点进行规划,保障供应时间。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置专用配送车辆≥2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配送车辆图片、有效行驶证复印件、有效强制险复印件),司机由供应商提供。禁止将物资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其他物资混装运输,供应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使用车辆前对车辆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配送车辆应符合上路行驶及搬运物资的要求。供应商如果中标,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立即将为本项目配置的车辆投入本项目。★物资供应过程中应注意物资安全,物资无丢失、污染、损坏等情况发生,无错送货-第17页-1技术服务要求少送等现象。供应商在供应物资时应同时提供同批次物资的检测合格报告,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供应的物资和投标时响应内容不一致的,视为供应商虚假响应,采购人将拒收,并追究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3)物资管理要求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对仓库进行管理,包含分类、存储、清点、定期巡查等,定期对物资进行检查、保养,对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储备规划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在采购人需要调拨物资时,配合采购人对物资进行清点,做好出库前的检查。供应商应为本项目设置仓库存储相关救灾物资,以便于物资更换或满足采购人的应急需求。(4)人员保障要求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置备货人员≥1人,物资供应人员≥3人,应急物资管理人员≥1人,技术支持人员≥1人。以上人员应身体健康,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供应商如果中标,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立即将为本项目配置的人员投入本项目。(5)包装要求★供应的救灾物资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除此之外,帐篷的篷体、配件内包装用同样的篷布料缝制包装袋,把篷体、配件装在一起,并在篷体包装内放检验单、产品包装单和帐篷使用说明书,篷杆单独包装。供应商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单帐篷、棉帐篷的包装样式图。折叠床在配送时采用纸箱包装,4张折叠床包装为一箱。(6)培训要求供应商中标后在服务期限内,提供所供应物资的使用培训和维护保养培训。★(7)溯源要求供应商应及时将所有供应的物资做好台账,以便溯源。3、供应标准(1)装备单元供应标准★1.1雨衣分大、中、小号可选;物理特性:面料、里料为100%聚酯纤维;静水压(面料)≥30kPa。★1.2雨鞋雨鞋无漏水、渗水现象。充气无空气漏出,浸泡无水渗入鞋中;拉伸强度鞋面≥10MPa,鞋外底≥7MPa;拉断伸长率:鞋面≥400%,鞋外底≥320%;硬度:鞋面≤65ShoreA,靴底≤70ShoreA;粘合强度:靴面≥0.4N/mm;磨耗量:靴底≤1.2cm³;拉伸强度老化性能保持率:鞋面≥80%,鞋外底≥80%。★1.3救生圈外径71cm(±3%)、内径44cm(±3%)、厚度11cm(±3%);配备白色尼龙绳,反光荧光带;救生圈重量≥2.5kg;橙红色,无色差;外壳聚乙烯塑料,内填闭孔型发泡材料;其他未列明要求应满足GB/T4302-2008《救生圈》B型相关要求。★1.4雨伞-第18页-1技术服务要求长柄,伞面直径120cm,伞高94cm,伞骨≥8根;伞面材质:碰击布;颜色:黑色。1.5侦查核灾无人机★1.5.1侦查核灾无人机结构组成:飞行器一个(至少包含1块电池,3对螺旋桨,1个遥控器,1个运输箱,1个100w充电器)、RTK定位模块、电池3块,100w充电模块1个、mircoSD卡1张(≥64GB)、无人机喊话拾音模块1个。1.5.2侦查核灾无人机质量要求:续航时间至少满足45分钟;续航里程可以达到30km;≥1000万像素长焦相机,能够实现55倍的变焦;图传有效传输距离能够达到1.5km-8km;在低光的环境下可以作业;最大水平飞行速度:≥15m/s,前飞:≥20m/s,最大抗风速度:12m/s;最大起飞海拔:6000m。充电模块能够支持一次性为多个电池进行充电。(提供产品说明书复印件佐证)1.5.3侦查核灾无人机功能:具有点测温功能,具有高温警报功能,具有区域测温功能,具有调色盘及等温线功能。(提供产品说明书复印件佐证)1.5.4无人机喊话拾音模块规格要求:无人机喊话拾音模块尺寸90mm*80mm*80mm(±2mm);咪杆长度:450mm(±10mm);手持麦尺寸:200*50*20mm(±10mm);显示屏尺寸2.0英寸(±5mm)。(提供产品说明书复印件佐证)1.5.5无人机喊话拾音模块质量要求:有效广播距离能达到150m,拾音距离能达到10m;手持麦能够直接充电。(提供产品说明书复印件佐证)1.5.6无人机喊话拾音模块功能要求:具有实时喊话、监听外放、可视化切换功能。(提供产品说明书复印件佐证)★1.6安全帽尺寸:28cm*20cm*15cm(±2cm);使用头围:53cm-62cm;颜色:黄红蓝白橙;其他未列明情况满足GB2811-2019《头部防护安全帽》普通型安全帽的要求。★1.7救生衣满足GB/T32227-2015《船用工作救生衣》要求。(2)生活保障单元供应标准★2.1单帐篷结构:救灾专用12㎡单帐篷由篷体(带拉绳)、框架及配件(含三角桩、拉绳、包装袋)三部分组成;满足YJ/T9.2—2010《救灾帐篷第2部分:12㎡单帐篷》要求。★2.2折叠床满足YJ/T11.1—2010《救灾装具第1部分:折叠床》相关要求。★2.3棉被物理特性:被套密度:纬向≥240根/10cm;棉胎网纱密度:≥13根/10cm,竖筋≥10道,左右筋≥15道;棉胎研磨率≥80%;棉胎短纤维(≤13mm)含量:≤25%。规格:被套:210cm*150cm(允许偏差±2%)。材料:被套100%棉;32s(允许偏差±15%)印花布;PH值:4.0-8.5;色牢度≥3级(湿摩色牢度≥2-3级)。棉胎一级棉胎;棉胎重量:2.5kg(允许偏差±3%);棉胎含杂率≤0.8%;研磨率≥80%。-第19页-安全:禁用标准规定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无异味;甲醛≤75mg/kg。其他未列明内容满足被套执行标准GB/T22796-2021、GB18401-2010;棉胎执行标准GB18383-2007、GH/T1020-2000相关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3)其他供应标准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国家出台了新的质量标准或采购人为保障救灾物资供应的稳定、安全,对相关服务环节提出了新的合理要求,供应商须按照最新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开展服务。4、服务效率要求采购人在接收物资时发现有瑕疵的(如帐篷磨损、杆件掉漆等),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替换补足。供应商在接采购人紧急通知应20分钟以内进行响应,并于2小时内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将采购人要求的物资供应至采购人指定仓库。★(二)商务要求:1、采购标的的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00天。(2)履约地点彭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供应商暂定合同款项的50%;项目初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供应商据实结算后金额的40%;剩余合同款项(据实结算后剩余的合同款项-(如有)经考核后被扣除的款项)在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累计支付费用不得超过预算)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对应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3、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通过考核和现场验收相结合的方式。(2)验收时间:初验:供应商将所有物资供应至采购人所要求的仓库后,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初验申请,采购人收到初验申请后10个日历日内组织验收。终验:服务期满后,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验收申请,采购人收到终验申请后10个日历日内组织验收。(3)验收依据: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验收内容:现场验收内容:验收时,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所供应的物资进行逐一清点,根据实际情-第20页-2★商务要求况抽查供应商所供应的物资及对应的检测报告。考核内容:序号考核内容考核说明扣分情况1供应标准供应商未按所承诺的供应标准进行供应的,每有一次扣5分。2服务要求供应商未按所承诺的服务要求的内容履行本项目的,经采购人核实,每有一次扣2分。3服务效率要求供应商未按所承诺的服务效率要求的内容履行本项目的,经采购人核实,每有一次扣2分。4技术服务支持供应商未按承诺给采购人提供维护保养和操作技能培训的,扣5分。得分备注总分100分,得分在95分及以上的,采购人全额支付款项;得分低于95分(85分及以上)的,每扣一分对应扣2000元;得分低于85分(75分及以上)的,每扣一分对应扣4000元;得分低于75分的,视为验收不合格。(5)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采购人按采购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并同时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供应商应针对此项进行单独承诺。4、质保期要求供应商所供应的各项物资质保期1年,其中所供应的侦查核灾无人机质保期2年,质保期从项目通过初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质保期内无论任何原因,供应商应提供维修和置换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额外费用。供应商应针对此项要求内容单独进行承诺。5、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因合同或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经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住所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合法权益。6、报价要求本项目按照“统一单价折扣”方式进行报价,各物资供应服务的执行单价=供应的各物资的单价最高限价*统一单价折扣(例如:折扣报价90%,即供应商供应的各项物资-第21页-的执行单价=供应的各物资的单价最高限价*90%)。本项目仅允许有唯一的折扣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无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2服务地点彭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通过考核和现场验收相结合的方式。(2)验收时间:初验:供应商将所有物资供应至采购人所要求的仓库后,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初验申请,采购人收到初验申请后10个日历日内组织验收。终验:服务期满后,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验收申请,采购人收到终验申请后10个日历日内组织验收。(3)验收依据: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验收内容:现场验收内容:验收时,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所供应的物资进行逐一清点,根据实际情况抽查供应商所供应的物资及对应的检测报告。考核内容(5)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采购人按采购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并同时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供应商暂定合同款项的50%,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对应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2、项目初验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项目初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暂定合同款项的40%。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对应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3、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剩余合同款项(据实结算后剩余的合同款项-(如有)经考核后被扣除的款项)在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对应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因合同或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经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住所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合法权益。3.4.其他要求采购包1:★因系统原因,本项目的商务要求以“3.2.技术要求”中的商务要求内容为准。-第23页-第四章资格审查开标完成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一般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供应商2023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供应商2023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内部财务报表复印件或供应商的公司章程复印件。投标(响应)函,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特定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第25页-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投标人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成员在签署评标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财政部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评审专家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投标人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四、评标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程序5.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第26页-5.3.2.停止评标的情形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标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符合性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供应商是否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除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单独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承诺的实质性要求以外,供应商承诺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即可。(因系统固化,此表序号2的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技术服务应答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商务应答表2需要投标人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投标人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投标人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函3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报价表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投标活动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4.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确认提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五、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确认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5.3.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3.6.评标委员会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7.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第28页-(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二、评标委员会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5.3.8.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对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标(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5.3.9.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署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3.10评标争议处理规则-第29页-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标方法(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4.2.评标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评标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详细评审供应标准1、供应商拟供应物资满足招标文件“供应标准”的得10分,不满足招标文件“供应标准”的,每有一条扣2分,扣完为止。(供应商提供技术服务响应表,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按照采购需求要求提供)注:序号“1.5.2、1.5.3…”为一条,共计5条。实质性要求不作为打分内容。2、供应商拟供应物资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供应标准”的基础上,供应商还提供了专项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①供应标准质量保障措施、②供应标准因国家政策或采购人要求变化时的应对措施,以上专项服务方案内容齐全得10分,每少提供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内容存在一处缺陷扣2.5分,该项5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要求等描述错误,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不适用于本项目,仅复制采购文件要求、仅拟定标题没有具体的内容,有原则性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可能实现等任意一种情形)。20.0000主观技术服务应答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服务要求1、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中“2、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除外)所述内容,提供专项服务方案,内容包含①项目需求分析②物资管理方案③物资供应方案④人员保障方案⑤包装方案⑥培训方案和技术支持方案,以上①-⑥项齐全得36分,每少提供一项扣6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一处缺陷扣3分,该项6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要求等描述错误,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不适用于本项目,缺少关键节点、缺少关键说明,仅复制采购文件要求、仅拟定标题没有具体的内容,有原则性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可能实现等任意一种情形)36.0000主观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第31页-服务效率要求1、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中“服务效率要求”(实质性要求除外)所述内容,提供专项服务计划,计划内容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的,则该计划得6分,计划内容存在缺陷的,此项不得分。(缺陷是指:服务计划内容缺失,或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要求等描述有错误,或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缺少关键节点、缺少关键说明、有原则性错误、不可能实现等任意一种情形)2、服务计划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效率要求”的基础上,对应以下内容进行加分:(1)供应商在专项服务计划中对影响物资供应的关键因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优化措施,能实现物资更加精准的供应的,加3分;(2)供应商承诺服务期内,如采购人因突发紧急情况需要供应商额外提供物资的,供应商应保证在收到采购人指令后1小时内为采购人提供紧急供应,且还能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派驻专人配合完成全部紧急保障工作的加3分。12.0000主观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类似业绩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包含了救灾物资供应或管理内容的业绩)的每有一个得2分,此项最多得2分。(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和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佐证得分)2.0000客观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价格分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30.0000客观报价表价格扣除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第32页-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5.5.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如本项目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经符合性审查,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6.定标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一、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5.7.评标委员会义务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第33页-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34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法人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明详见附件:技术服务应答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第35页-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20___年___月___日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第36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________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服务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四、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标准和方法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XXX。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第37页-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第38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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