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网站翻译工作中标结果公示(国家大剧院2025)



2025年国家大剧院官方网站翻译工作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0747-2561SCCZNJ81(招标文件编号:0747-2561SCCZNJ81)
二、项目名称:2025年国家大剧院官方网站翻译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译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2号13号楼207室
中标(成交)金额:31.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译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5年国家大剧院官方网站翻译工作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尹俊红、王旭、韩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6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大剧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2号        
联系方式:010-66550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25、26层            
联系方式:李琛、蔡华文、曹宇臣 13810098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琛、蔡华文、曹宇臣
电 话:  1381009811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国家大剧院官方网站翻译工作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翻译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大剧院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06日 15:3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尹俊红、王旭、韩锋

总成交金额
¥31.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琛、蔡华文、曹宇臣

项目联系电话
13810098116

采购单位
国家大剧院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10-66550806

代理机构名称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25、2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琛、蔡华文、曹宇臣 13810098116

附件:

附件1
专家意见推荐表.pdf

附件2
磋商文件.pdf

附件3
分项报价表.pdf

2025年国家大剧院官方网站翻译工作磋商文件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0747-2561SCCZNJ81采购人:国家大剧院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2025年5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一、说明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磋商与评审六、授予合同七、其他第三章评审标准一、综合得分计算方法二、评分标准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建议格式评分索引表建议格式附件1响应函格式附件2报价一览表格式附件3分项报价表格式附件4技术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附件5合同条款偏离表格式附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件7详细的技术服务响应附件8相关评审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材料8-1、相关业绩表建议格式8-2、其它磋商文件要求的或磋商供应商认为应当或有必要提供的资料附件9资格证明文件9-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温馨提示(本提示不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起提示和提醒作用。)1、本次磋商分如下步骤:步骤一:所有磋商供应商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将装订成册的首次《响应文件》及已缴纳磋商保证金的证明材料递交到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商务、技术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审。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磋商供应商就技术服务需求、服务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能变动磋商文件内容并要求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变更等,并可能要求或允许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做调整,有关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步骤三:经磋商并审核合格,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磋商供应商应于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技术条件、服务范围将最后报价密封递交到评审现场。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多轮次报价。因此,磋商供应商可能有多轮报价,但供应商应将每次报价都视为最后报价予以谨慎、认真对待进行报价。磋商小组将以不再要求磋商供应商进行新一轮报价时的最后一次报价作为最后报价。2、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后,对各磋商供应商的报价不进行公开唱价。3、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抵达现场(事前接到可以远程视频参会通知的情况除外)参加磋商会议。由于磋商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且逐一供应商进行,因此无法预估每家供应商的磋商开始和结束时间,请磋商供应商抵达现场的代表预留充足时间,否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没能在评审现场通知的开始时间到场进行磋商或者供应商没能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等书面材料的,视同该供应商退出磋商。第一章磋商邀请项目概况2025年国家大剧院官方网站翻译工作受邀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化云数智”平台(d.sinochemitc.com)的[投标服务]模块(即“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747-2561SCCZNJ81项目名称:2025年国家大剧院官方网站翻译工作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9.211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31.52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1)采购需求一览表:包件号标的名称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简要技术要求/项目基本概况/用途:12025年国家大剧院官方网站翻译工作1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采购人指定地点按照翻译行业通用规范和国家标准《翻译服务规范GB/T19363.1-2008》进行质量控制,包括流程的初译、语言审校、技术审校、终检等。每单最终译稿的质保期为三十日,自每单最终译稿交付时开始计算。在此期间内,乙方有责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对译稿作不高于三次的修改,乙方不得就提交后的修改部分向甲方追加费用。交稿时间:甲、乙双方确定,乙方单个项目日处理量按3500中文字计(包括审校所需时间),3500字之内,乙方应在收到项目之后的24小时之内交稿。(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供应商响应必须以采购包(也称为“包件”或“包”)为单位,对所投包件号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响应,不允许将包件拆开报价,也不允许将几个包件合并报一个价格响应,评审、合同授予以包件为单位。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参照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3)磋商供应商必须【受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邀请并】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d.sinochemitc.com)获取了磋商文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化云数智”平台(d.sinochemitc.com)的[投标服务]模块(即“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本项目采购文件一律通过线上方式获取。方式:登录中化商务化云数智平台(d.sinochemitc.com),进入工作台[投标服务]模块,线上获取磋商文件。需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200元/包件/供应商)。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化云数智”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在工作台开通“投标服务”(免费开通)即可进行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缴费及文件下载。曾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注册的供应商和已在“化云数智”平台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平台目前开放的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获取磋商文件和电子发票的操作手册详见“投标服务”模块(即“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中“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化云数智”平台供应商注册、投标服务开通、文件获取、技术支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010-86391277。售价: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03会议室五、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6月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03会议室六、其他补充事宜:1.接受首次响应文件时间:首次响应文件请于磋商当日、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迟到的以及不符合磋商文件密封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仅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流程组织本次采购。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大剧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2号联系方式:010-665508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25、26层联系方式:李琛、蔡华文、曹宇臣1381009811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琛、蔡华文、曹宇臣电话:13810098116电子邮箱:lichen31@sinochem.com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说明、补充和修改,表格中的“对应条款号”是对应供应商须知中的条款编号,如与供应商须知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及内容对应条款号说明与要求一、说明1.项目概述1.1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2/3.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2.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2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3项。4.对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具体要求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3.1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须知3.1条不适用。二、磋商文件6.现场踏勘8.3■不组织7.答疑会8.4■不召开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文件的构成10.1*1.响应函(格式见第六章附件1);*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2);*3.分项报价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3);8.响应文件的构成10.1*4.技术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4);*5.合同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5);*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第六章附件6)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注“*”的响应文件构成其它文件均由法定代表人在相应位置直接签署时,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此情况下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7.详细的技术服务响应方案(按照详细技术响应的相关要求编写);8.第三章评审标准中提及的相关评审证明材料以及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9.资格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条)9.资格证明文件详细要求10.1基本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其中:磋商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磋商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磋商供应商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磋商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附件9-2);本表内所有内容未注明提供原件的,均可提供复印件。10.响应文件内容其它要求或注意事项10.2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要求逐项做出了明确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在填写技术服务需求偏离表时,对于可以用量化形式表示的条款,磋商供应商应量化明确应答;对于非量化的条款磋商供应商应以功能或性能描述应答,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满足;磋商供应商应提供明确的说明文件及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索引或章节标题索引,未提供索引或索引错误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11.响应文件份数11.11.首次《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2.《电子文档》:2份(以U盘形式提供),每份均应包含纸质首次响应文件全部内容(每份电子版中均应含word等可编辑文件与首次响应文件盖章扫描后的pdf文件各111.响应文件份数11.1份,首次响应文件包括的其他电子文档也应包含在内);3.《磋商保证金或其凭证》(电汇时为电汇底单复印件)、《磋商供应商开票信息表》:各1份(二者一起包装,应与《响应文件》中内容保持一致)。12.报价12.1报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含税合同总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磋商文件提出的采购任务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所需一切人工、物耗、工具、设备、交通、培训、保险、税费和所有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所有费用计入总价。采购人就本合同约定内容将不再支付最后报价以外的费用。因响应发生的费用缺漏项将是磋商供应商的风险,磋商供应商将无条件给予补充完备,且最后报价不变,否则其响应无效。总价填写无条件折扣后的总价,不得填写除价格外的任何其他优惠。有附加条件折扣的响应无效。12.1报价币种及单位:人民币元,币种及单位不符合该要求的响应无效13.最高限价12.5最高限价:31.52万元(人民币)。14.响应有效期13.1响应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日。15.磋商保证金13.2是否要求磋商供应商递交磋商保证金:□不要求■要求: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6000.00元。2、磋商保证金的建议形式:电汇。3、磋商保证金须以单位账户或名义提交,不接受个人账户或名义提交的磋商保证金。4、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与响应有效期一致或更长。磋商保证金汇款账号信息: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点击[获取文件及电子发票]菜单,找到该项目后,点击[子账号查看]按钮,查看具体的账户信息后,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汇至此账户。16.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3.4(5)无11.响应文件份数11.1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外包装14.11、磋商供应商应将首次响应文件纸质正本和副本进行包装,在包装袋上标明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磋商供应商名称、“正本”或“副本”和“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2、磋商供应商应将首次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单独置于一个包装袋内,并在该包装袋上标明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文档”和“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17.响应文件的外包装14.1的字样。磋商保证金或其凭证和磋商供应商开票信息表单独置于一个包装袋内,并在该包装袋上标明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磋商供应商名称、“磋商保证金和开票信息”和“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若首次响应文件有其它组成部分或分册装订等情况,除均应按上述第1条规定包装、标记外,还应尽量注明包装袋内的内容(例如“资格证明文件册”“商务技术册”“上册”、“下册”、“图纸”或“附件”等)。4、磋商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对其首次响应文件的修改的通知(如有)的,应按本须知17.2条规定施加明显标记并包装,否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发生的遗漏或错误开启不承担责任。5、在磋商过程中提交的响应文件变更内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等书面材料也须进行包装,在外包装上简单注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即可。17.响应文件的外包装14.1五、磋商与评审18.其它无效响应情况20.4(2)1)服务期限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2)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在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后,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9.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2.4技术服务需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在磋商过程中不会发生实质性变动。20.综合得分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25.1综合得分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按以下规则确定排序:1、按照最后评审报价由低到高排序。2、最后评审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底排序。2、最后报价、技术部分得分均相同的,随机抽取一个排序在前。17.响应文件的外包装14.1六、授予合同21.定标主体27.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2.成交公告媒体28.1成交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23.分包要求29.2不允许分包24.代理服务费30.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服务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具体如下:计算区间(万元人民币)收费标准货物服务工程100以下1.50%1.50%1.00%100~5001.10%0.80%0.70%500~10000.80%0.45%0.55%1000~50000.50%0.25%0.35%5000~100000.25%0.10%0.20%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以服务类项目成交金额31.52万元为例:服务费金额=31.52万元×1.5%=0.4728万元。七、其他25.接收质疑方式及联系方式31.4(1)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应通过以下方式之一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1)当面送达原件;2)信函邮寄、快递原件,采用此方式时,采购代理机构不受理逾期送达的质疑,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邮件误投、逾期或丢失的风险和责任;3)电子邮件将原件的扫描版发送至下列指定电子邮箱,采用此方式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在电子邮件发出后立即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2)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李琛、蔡华文、曹宇臣联系电话:13810098116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邮编100073)。电子邮箱:lichen31@sinochem.com补充条款26.同品牌【同型号】的处理。1本项目不适用。27.履约保证金2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注:供应商需同时提供开票详细信息(格式及内容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概述1.1项目概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条。1.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条。2合格磋商供应商2.1“磋商供应商”(也称为“申请人”)系指响应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要求、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2.2“合格的磋商供应商”系指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条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磋商供应商。2.3对于本须知2.2条中明确接受联合体的,对联合体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条;对于本须知2.2条中明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的,联合体具体要求不适用。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磋商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竞争性磋商。3进口产品3.1本项目是否能够采购进口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条。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此处所述产品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元部件装配,最终形成的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费用4.1磋商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通知等,下同)或在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潜在磋商供应商发出,电子邮箱、传真和手机号码以潜在磋商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的平台登记信息为准。收到通知的磋商供应商应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书面回执或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确认)。因信息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磋商供应商,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六部分组成,包括: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标准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对磋商文件的询问7.1任何已从磋商邀请中规定渠道获取了磋商文件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登记的潜在磋商供应商(以下简称“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通过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以适当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必要时将答复以澄清形式抄送并书面通知给每个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如果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部分设置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提出质疑。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首次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复确认,但是磋商供应商的确认不作为其收到上述通知的唯一证据。8.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踏勘现场,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条。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其他响应资料、图纸中的说明和响应文件电子版等)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竞争性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9.2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材料或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否则,该外文资料未翻译的内容视为未提供。(说明:磋商响应涉及的人员为外籍人士的,其打印姓名、签字和身份证明不必翻译;不适宜以中文表述或者已经形成国际惯例的标准、范本、证书证件名称不必翻译)。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但不得明显错误翻译,否则,该明显翻译错误的内容视为无效内容,评审时不予考虑。9.3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但磋商文件技术服务需求中已使用了法定之外计量单位的情况除外。10响应文件构成10.1磋商供应商编写的首次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条所列内容,其中,资格证明文件的详细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条。10.2磋商供应商编写的首次响应文件具体内容的其它要求或注意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条。10.3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按照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以及根据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的澄清、说明、更正、报价、响应文件变更内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等书面材料均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0.4磋商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1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1.1磋商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条规定的份数准备首次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纸质正本及副本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首次响应文件有其它纸质组成部分或再分为多册装订等情况,则除了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外,还应尽量注明该纸质文件的内容(例如“上册”、“下册”、“图纸”或“附件”等)。若首次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制文件不符,以纸制文件为准。11.2首次响应文件幅面规格请使用A4规格纸张,尽量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尽量采用双面印刷。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相关信息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磋商供应商承担。首次响应文件装订采用胶订或线订形式进行牢固装订(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未牢固装订的纸质材料将不作为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不作为评审依据,但磋商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补充或修改材料、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的澄清、修改、更正、响应文件变更内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等书面材料除外。11.3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是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如使用投标专用章或其它印章,须提供特别说明函,明确该投标专用章或其它印章效力等同于公章(该特别说明函须同时加盖公章和投标专用章或其它印章)。11.4首次响应文件的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在所有纸质组成部分的封面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由于封面使用了光滑纸张等不便盖章情况的,则认可在扉页或封面之后的第一页盖章)并在响应函中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定代表人签署说明:法定代表人签字、盖手签章或盖姓名章均为有效签署)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也称“被授权人”,下同)签字后有效。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符合第六章的格式要求。磋商供应商为无法定代表人的其他团体组织等时,法定代表人则系指其负责人,下同。首次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1.5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必须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者被授权人签字或者盖公章才有效。11.6若本项目采购需求分为两个或以上包件,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磋商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多个包件竞争性磋商时,首次响应文件须按包件分别编制并装订提交。11.7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变更内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等书面材料的格式按照磋商小组现场要求执行,磋商小组无格式要求的书面材料由磋商供应商自拟。以上书面材料应逐页加盖公章或者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逐页签署或由被授权人逐页签字。12报价12.1报价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条。所有报价均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条规定的币种和单位为计量单位。12.2磋商供应商必须对其参加的一个包件或多个包件内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以包件为单位进行报价,不得将几个包件合报一个价格,也不得将一个包件中的内容拆开报价。如果磋商文件采购内容未注明分包件采购,即为全部需求内容是一个包件(即第1包件)。12.3竞争性磋商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应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12.4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对每种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最后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2.5本次竞争性磋商设定的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条。13响应有效期和磋商保证金13.1响应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条。响应有效期短于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磋商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磋商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但其响应在原响应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内有关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3.2磋商保证金金额应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条的要求。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建议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条,同时,接受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使用的其他形式的磋商保证金。13.3以电汇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汇款底单或截图复印件作为凭证随首次响应文件一同提交;以其他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原件随首次响应文件一同提交。13.4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因磋商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磋商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3.5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退还磋商供应商:(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条。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包装及标记14.1响应文件的包装及标记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条。14.2如果未按本须知上述14.1条要求加写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或错误启封概不负责。15响应文件的密封15.1磋商供应商的所有首次响应文件及其组成部分的包装均应进行密封。15.2为了方便评审,放有修改首次响应文件的通知(如有的话)的包装应当单独密封,否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发生的遗漏或错误开启不承担责任。15.3在磋商过程中提交的响应文件变更内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等书面材料也应进行密封。1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6.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第一章磋商邀请。16.2首次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16.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酌情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6.4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变更内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等书面材料也须在磋商小组现场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同时开启各供应商的上述材料,以示公平。17首次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磋商供应商可以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包括补充,下同)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首次响应文件的修改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7.2磋商供应商修改首次响应文件的通知应逐页加盖公章或者逐页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由被授权人签字,并应单独包装,同时在包装袋上标明“首次响应文件修改通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单独密封后提交。由于磋商供应商的修改通知未按照本条规定包装、密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时的遗漏概不负责。17.3磋商供应商撤回首次响应文件的通知应加盖公章或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由被授权人签字。17.4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磋商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本须知第13.4条的规定不退还其磋商保证金。五、磋商与评审18响应文件的开启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第一章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磋商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磋商会议进程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同时开启各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提交的响应文件变更内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等书面材料。19磋商小组1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20响应文件的初审20.1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简称“初审”。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0.2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磋商供应商资格审查范围不能超过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具体如下:(1)磋商供应商不符合本须知2.2条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参与的,同时按照本须知2.3条要求进行资格审查;(2)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和审查标准见第六章附件9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有任意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资格审查不合格;(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及使用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认定截止时间(查询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留存于评审报告;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中任意一个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0.3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审查标准如下:符合性审查内容评审标准首次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签署、盖章首次响应文件在所有纸质组成部分的封面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由于封面使用了光滑纸张等不便盖章情况的,则认可在扉页或封面之后的第一页盖章),响应函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响应有效期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不得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条规定。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保证金是否符合要求磋商保证金足额;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或更长;磋商保证金能够正常入账。加注“*”的响应文件构成部分是否提供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条(资格证明文件除外)。加注“*”的响应文件构成部分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资格证明文件除外)格式名称为“表”的,表头给定内容不得删减、改变,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行,需要填写的空格或空白应有效填写。格式属于文字内容性质的(包括“函”、“书”、“声明”、“协议”),不得删减内容、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排序序号及排序编号可以改动),不得自行增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需要填写的空格或空白应有效填写。对于有签署、签字要求的格式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相应位置签署或被授权人在相应位置签字。对于有盖章要求的格式文件,加盖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手签章或盖姓名章均为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是否符合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相应位置签署,并且代理人在相应位置签字。磋商供应商为无法定代表人的其他团体组织等时,法定代表人是指其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手签章或盖姓名章均为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署。加注“*”的响应文件构成部分其它文件均由法定代表人在相应位置直接签署时,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对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和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的范围是否投报了进口产品范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条。是否存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第20.4条注:磋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的可能在磋商过程中发生变动的条款除外,经磋商后确定供应商是否满足实质性要求)。20.4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为无效响应:(1)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出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条列明的其它无效响应情况之一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响应无效的其他条款。(5)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无效: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竞争性磋商事宜;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0.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或者符合性审查的磋商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21澄清、说明或更正21.1磋商供应商不得主动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更正,磋商小组也不接受磋商供应商的主动澄清、说明或更正。21.2磋商小组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1.3磋商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地点提交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逐页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署或由被授权代表逐页签字。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视其放弃该项权利。磋商小组也不接受磋商供应商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澄清。22磋商2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未在初审阶段被作无效响应处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供应商磋商的顺序按首次响应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执行。22.2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22.3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22.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磋商文件的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9条。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2.5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将变动的内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给予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合理时间。22.6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变更其响应文件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或重新形成响应文件提交磋商小组。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或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2.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以下情形除外,以下情形可以是2家:22.8①《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22.9②《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情形;22.10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上述可以是2家的情形除外)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2.1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2.12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变更内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后,磋商小组仍将按照本须知第20.3条要求审查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包括变更内容和最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变动后的内容)的实质性要求,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仍将按无效处理,不允许其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将按本须知第20.5条规定进行告知。23最后报价23.1磋商结束后,被要求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现场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3.2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多轮次报价。因此,磋商供应商可能有多轮报价,但供应商应将每次报价都视为最后报价予以谨慎、认真对待进行报价。磋商小组将以不再要求磋商供应商进行新一轮报价时的最后一次报价作为最后报价。23.3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23.4(1)最后报价总价与响应文件中其它位置报价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报价总价为准;23.5(2)最后报价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6(3)最后报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的且易于纠正的文字错误或小数点错位,以纠正后的金额为准;23.7(4)最后报价的分项报价明细(如有)中汇总金额与最后报价总价不一致,以最后报价总价为准,并修改明细单价。23.8修正后的最后报价按照本章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流程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作无效处理。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4最终响应文件的评价24.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变更内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连同其作出的澄清、说明、更正等书面材料和首次响应文件一起构成最终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依据最终响应文件对磋商供应商进行评审。24.2磋商小组仍将按照本须知第20.3条要求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最终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变动后的内容)的实质性要求,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最终响应文件仍将按无效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将按本须知第20.5条规定进行告知。24.3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最终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标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最终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最终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2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5.1最终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磋商小组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磋商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所有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0条规定的方式确定相对排序。26终止竞争性磋商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6.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4(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以下情形除外:26.5①《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26.6②《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情形;六、授予合同27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及合同授予27.1采购人将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用上述何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1条。28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2条所示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签订合同29.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等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9.2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即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部分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本次竞争性磋商是否允许分包以及分包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3条。不允许分包的项目或部分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的,将被视为严重违约,依法依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9.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代理服务费30.1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4条规定的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七、其他31质疑提出与答复31.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磋商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复磋商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新增质疑。31.2提出质疑的磋商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相关包件竞争性磋商活动的磋商供应商。潜在磋商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1.3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应采用财政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范本。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被授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1.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5条。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31.5对于依法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出的供应商质疑,将在收到质疑函之日起(以送达日期开始计算)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磋商供应商和其他有关磋商供应商。32货物和服务的质量32.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如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和其他行政许可,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符合其要求。32.2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所有权和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所有权或知识产权瑕疵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33磋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33.1磋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将属于其商业秘密的内容进行明确标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和磋商小组将对磋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33.2所投报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磋商供应商也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供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或内容。34保密条款34.1除了磋商供应商为参与竞争性磋商所雇人员外,在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磋商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与项目中相关的任何内容、资料(包括纸质和电子介质资料,下同)透露给任何人。否则,磋商供应商必须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磋商供应商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从事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参与竞争性磋商必不可少的范围内。34.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磋商供应商不得使用本磋商文件中所提供的任何文件和资料。34.3采购人对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无论成交与否,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第三章评审标准一、综合得分计算方法每一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给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各项评分均保留两位小数。二、评分标准内容项目得分条件及标准分值商务(25分)类似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参与过类似项目。每提供一个有效相同或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得2分,最高得20分。(须提供合同首页及金额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0证书供应商属于中国翻译协会或北京市翻译协会会员单位的得3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2技术及服务(65分)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完整,工作计划合理、能快速响应、快速完成采购人对翻译的工作任务,能在项目完成后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相关工作,得20分;提供了通用、常规的服务方案,能够适用于本项目需求、完成采购人对翻译的工作任务,在项目完成后能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相关工作,但是细节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得15分;提供了简单的服务方案,工作计划略有欠缺、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方案内容才能够完成采购人对翻译的工作任务,得10分;服务方案粗糙,有欠缺,工作计划有欠缺,与项目要求不相适应或不能满足要求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20应急及服务质量保障方案方案完整度高、保障措施众多、应急保障覆盖领域广阔、涉及因素众多、具有完善的针对翻译准备过程与现场服务质量的保障方案及监督措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方案基本完整、保障措施较多、应急保障覆盖10内容项目得分条件及标准分值领域较广、涉及因素众多较多、具有一定的针对翻译准备过程与现场服务质量的保障方案及监督措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方案完整度较差、保障措施较少、应急保障覆盖领域较少、涉及因素较少、针对翻译准备过程与现场服务质量的保障方案及监督措施较弱,勉强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方案缺失、保障措施极少、应急保障覆盖领域狭小、涉及因素单一、不具备针对翻译准备过程与现场服务质量的保障方案及监督措施,无法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其他不得分。信息安全及保密措施方案完整度高、保密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对翻译内容保密措施众多、操作流程规范且细致,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方案基本完整、保密制度建设基本完善、对翻译内容保密措施较多、操作流程基本规范,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方案完整度较差、保密制度建设松散、对翻译内容保密措施较少、操作流程随意,勉强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方案完整度差、保密制度建设缺失、对翻译内容无保密措施、不便于操作且未执行,无法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其他不得分。10投标人为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经验及团队素质投标人为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构成完整、配备人员完整科学合理、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项目经验丰富得20分;投标人为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构成完整、配备人员合理可行、能满足本项目需求,具有一定的项目经验、具有一定的涉外工作能力,得15分;投标人为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构成略有欠缺、配备人员略有欠缺、项目经验略有欠缺、涉外工作能力略有欠缺,需进一步调整才能满足要求,得10分;投标人为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构成不完整、配备人员不合理、无项目经验、涉外工作能力不足,得5分。注:须提供相关人员证明材料及简介和分工明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不得分20项目经理安排项目经理安排合理、充分体现专业性、经验丰5内容项目得分条件及标准分值富,得5分;项目经理安排较合理、专业性强、经验较多,得3分;项目经理合理性较差、专业性较差、相关项目经验较少,得2分;项目经理合理性较差或缺失、不具有专业性、无相关工作经验,得1分;其他不得分注:项目经理相关经验,需提供类似业绩的证明文件,如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价格(10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报价合格供应商的有效价格得分=(基准价/供应商报价)×1010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一、采购标的1.简要服务内容及数量按照翻译行业通用规范和国家标准《翻译服务规范GB/T19363.1-2008》进行质量控制,包括流程的初译、语言审校、技术审校、终检等。每单最终译稿的质保期为三十日,自每单最终译稿交付时开始计算。在此期间内,供应商有责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对译稿作不高于三次的修改,供应商不得就提交后的修改部分向采购人追加费用。交稿时间:经双方确定,供应商单个项目日处理量按3500中文字计(包括审校所需时间),3500字之内,供应商应在收到项目之后的24小时之内交稿。二、商务要求1.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付款条件采购人每次付款前,成交人先行提供同等额度正式有效的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为:翻译服务费。成交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成交人须向采购人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三、技术要求1.基本要求1.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供应商单个项目日处理量按3500中文字计(包括审校所需时间),3500字之内,供应商应在收到项目之后的24小时之内交稿,如果单个项目的时限要求超出上述标准,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超出部分占日处理量的比例收取30%加急费用。1.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供应商应按照翻译行业通用规范和国家标准《翻译服务规GB/T19363.1-2008》进行质量控制,包括流程的初译、语言审校、技术审校、终检等。2.服务内容及要求2.1服务内容按照翻译行业通用规范和国家标准《翻译服务规范GB/T19363.1-2008》进行质量控制,包括流程的初译、语言审校、技术审校、终检等。每单最终译稿的质保期为三十日,自每单最终译稿交付时开始计算。在此期间内,供应商有责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对译稿作不高于三次的修改,供应商不得就提交后的修改部分向采购人追加费用。2.2服务要求交稿时间:经双方确定,供应商单个项目日处理量按3500中文字计(包括审校所需时间),3500字之内,供应商应在收到项目之后的24小时之内交稿。3.人员/团队要求供应商应组建专属译员服务团队,团队不少于3人,并指定1名专属的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负责相关翻译活动的组织及译员管理工作。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国家大剧院2025年翻译服务合同甲方:国家大剧院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2号工作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2号乙方:注册地址:工作地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翻译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在合同有效时间内提供中文与英文等其他语种互译服务。第二条服务期限合同从签约日期开始一年内有效。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照翻译行业通用规范和国家标准《翻译服务规范GB/T19363.1-2008》进行质量控制,包括流程的初译、语言审校、技术审校、终检等。如果甲方对翻译质量有专门的质量评价体系和标准或对语言风格和术语表述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应在每次向乙方提交翻译任务时,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否则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额外支出的费用。2.对于任务稿件,甲方有义务提供清晰的原文,若甲方提供的原文不清晰,乙方可要求甲方予以处理;对稿件原文出现的词汇晦涩难懂、混杂其它语种文字、指代不明等问题,乙方应及时反馈给甲方;对于译稿有特殊要求的,甲方应在下单前予以特别说明。3.乙方提交的每单最终译稿的质保期为三十日,自每单最终译稿交付甲方时开始计算。在此期间内,乙方有责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对译稿作不高于三次的修改,乙方不得就提交后的修改部分向甲方追加费用;超过质保期的,乙方不再承担对译稿的修改责任。但如甲方在乙方提交译稿后提出新的翻译要求,甲方应就新增部分支付费用,支付费用的标准和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4.在乙方提交最终译文后,如果甲方修改了原文,并要求乙方对译文进行相应修改,甲方须就修改量与乙方达成一致并支付相应费用。5.甲、乙双方确定,对于以译稿为载体形式的翻译作品的著作权利,属于甲方所有。6.交稿时间:甲、乙双方确定,乙方单个项目日处理量按3500中文字计(包括审校所需时间),3500字之内,乙方应在收到项目之后的24小时之内交稿,如果单个项目的时限要求超出上述标准,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超出部分占日处理量的比例收取30%加急费用。第四条翻译价格1.价格明细:(详见分项报价表)2.字数统计方法:双方同意按照中文计价模式,使用Word菜单\"工具\"-\"字数统计\"-(字符数不计空格)所显示的数字计算笔译字数,页眉、页脚、文本框、图片另行统计计算;视频文件按分钟数计费。3.对于专业性强或特异化稿件,乙方酌情收取50%到80%的专业审校费,对于专业或特异的认定,需要甲方与乙方结合具体项目共同协商确定并认可后方可执行。第五条交稿时间及付款方式经双方核对确认翻译中文字符数后,每季度甲方向乙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结算。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不含税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税金为6%,元(大写:),包含本合同所有服务项目。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先行提供同等额度正式有效的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6%,明细为:翻译服务费。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须向甲方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虚假、作废、无效发票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或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发票信息错误的;因乙方延迟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的其他情况;如乙方拒绝重新提供或提供的发票仍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翻译服务费,直到乙方提供合格有效发票。因乙方发票迟延导致甲方未按时支付上述款项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因发票不符合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乙方指定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对公账号:第六条保密条款对本合同内容以及在本合同签订执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所有相关信息,甲乙双方均应承担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而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然持续有效。如果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的,以《保密协议》约定为准。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订立、履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免责条款1.由于法律政策变动、政府命令、战争、自然灾害地震、基础电信网络设施受损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的资料运送延误或者丢失、翻译时间延迟、款项到账不及时等状况,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2.在上述事件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双方应就合同履行的后续事宜积极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因一方当事人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就损失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通知和送达凡有关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可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按双方在本合同首页所列地址沟通;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第十条知识产权及保密1.双方保证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资料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否则一切责任由该方自行承担,概与另一方无关。2.双方保证一方根据本合同获知或获准使用的另一方的账户、密码、技术、商标、技术知识属于另一方合法所有,该方对此无任何本合同约定之外的权利或利益。3.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等事项,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第十一条其它1.本合同全部条文由双方共同协商拟就且经双方确认。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国家大剧院,乙方:签章:,签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日期:甲方:国家大剧院乙方:签章:签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日期: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全部首次响应文件应按规定的份数按包件编制并按包件提交。如果磋商文件采购内容未注明分包件采购,即全部采购内容为一个包件(即第1包件),包件号为“1”或“01”;包件名称仍为项目名称。格式如下:注:(1)本章未给出格式的材料或附件,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提供或编制,但应注意磋商文件相应盖章要求。本章明确指明是“建议格式”的文件其格式仅供参考,均不做强制要求,磋商供应商可自行编制,但应注意磋商文件相应盖章要求。(2)本章明确指明为“格式”的文件:格式名称为“表”的,表头给定内容不得删减、改变,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行,需要填写的空格或空白应有效填写。格式属于文字内容性质的(包括“函”、“书”、“声明”、“协议”),不得删减内容、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排序序号及排序编号可以改动),不得自行增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需要填写的空格或空白应有效填写。对于有签署、签字要求的格式文件,法定代表人在相应位置签署或被授权人在相应位置签字。对于有盖章要求的格式文件,应加盖公章。不满足本条要求的格式文件将视为无效格式文件。(3)本章提供的格式表格中中括号“【】”中内容表示填写说明或举例说明,并非给定内容,磋商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响应情况据实填写。本章提供的格式中“注:”的内容也是填写说明,也非给定内容;本章提供的格式中的排序序号、编号也非给定内容。响应文件封面建议格式【封面建议格式仅供参考,但响应文件所有纸质构成部分(正本)封面必须盖章,由于封面使用了光滑纸张等不便盖章情况的,则认可在扉页或封面之后的第一页盖章】【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包件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册装订或有其他组成部分的,在此处注明,例如“上册”、“下册”、“图纸”或“附件”等】磋商供应商名称:磋商供应商公章:评分索引表建议格式评分索引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响应情况简述响应文件对应章节及页码索引1234567注:磋商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分标准”中列明的商务及技术部分评审内容,逐条(价格部分除外)索引至响应文件对应的响应内容所在章节和页码,以方便磋商小组评审。附件1响应函格式响应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的【项目编号】磋商文件,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1.本响应函2.报价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技术服务需求偏离表;5.合同条款偏离表;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7.详细的技术服务响应;8.资格证明文件;9.其他。在此,我方郑重承诺:1、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2、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有关的数据和资料。为此,我们授权任何相关的个人和公司向贵方提供要求的和必要的真实情况和资料以证实我们所填报的各项内容。3、如果在该项目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或者在成交后,采购人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方在该项目的响应文件中所报的资料存在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我方将无条件地自动放弃该项目的参与资格和成交资格;如果我方已经收到成交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的承认,我方收到的该项目的成交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我方承担;4、我方及我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其他行政许可。保证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等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5、在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我公司以【电汇】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并做出以下承诺:(1)、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2)、若我单位最终成交,我公司承诺于合同签订的下一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扫描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自行承担磋商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退还的责任,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6、若我单位最终成交,我单位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后三日内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以电汇形式向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收款子账户支付服务费。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司承担,我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以上承诺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段承诺均为我方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对我方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竞争性磋商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我方完全接受并同意采购人就本合同约定内容将不再支付磋商报价以外的费用,并承诺因响应文件发生的费用缺漏项将是我方的风险,我方将无条件给予补充完备,且报价不变。我方响应文件不包含除价格外的任何其他优惠,且没有附加条件折扣。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日。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4.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接受并同意磋商文件关于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规定。6.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7.我方承诺除合同条款偏离表“偏离说明”栏中列明的“优于”或“不满足”项外,我方无条件满足并接受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其它合同条款。我方承诺合同条款偏离表内容(包括该表未列出的一致且满足的条款)与响应文件其它位置响应不一致的,以合同条款偏离表内容为准。8.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行为。9.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附件2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件号包件名称竞争性磋商报价总价(单位人民币元)磋商保证金备注大写:小写:【保证金金额及形式,例如“XX元,电汇”】【如无备注事项可填写“无”】注:(1)竞争性磋商报价总价填写无条件折扣后的总价,不得填写除价格外的任何其他优惠。(2)不得填写有条件折扣。(3)此表中,总价应与附件3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一致。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磋商供应商开票信息表格式【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均为电子发票,请供应商根据贵单位财务要求进行选择和填写,如有其他特殊要求可邮件或电话联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果我单位中标/成交,请贵单位开具以下服务费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请在方框□内打钩)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方框□内打钩)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增值税专用发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增值税专用发票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户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数电专票票接收邮箱:接收人姓名:手机号: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附件3分项报价表格式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包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内容语言计价标准预估数量单价分项合计备注1中译英1000中文字符数7002英译中1000中文字符数2503456竞争性磋商报价总价注:1、总价应为各分项合计汇总之和。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4技术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技术服务需求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序号指标项磋商文件需求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说明技术支持材料或说明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的索引【填写磋商文件技术服务需求中条文的编号】【直接复制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需求中该编号对应的具体条文要求】【填写所提供服务对该要求的响应内容或者供应商对该条文的商务或其他响应】【填写:优于(即“正偏离”)、满足(即无偏离)或不满足(即负偏离),并可进一步进行偏离说明】【填写页码,例如“第XX页”;或填写章节条款号,例如“第X章第X.X节第X.X.X条或第(X)条等”;无需索引的可空白】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注:1、磋商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的响应有任何偏离(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在本表中将偏离条文逐条列明并填写;其它响应与技术服务需求条文一致且满足的(即无偏离)的条文不必列出。未列出填写的,均视为与技术服务需求和需求中执行的标准条文一致且满足。如未列出任何条款,视为磋商供应商技术服务响应与技术服务需求条文全部一致且满足。2、对于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支持材料或进一步提供方案说明或证明材料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准确的技术支持材料或说明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索引或章节条款索引。索引错误导致磋商小组查找不到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附件5合同条款偏离表格式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的合同条款响应文件对合同条款的响应偏离说明【填写磋商文件合同草案条款的编号】【填写磋商文件的合同草案条款中该编号对应的具体条款内容】【填写磋商供应商对该条款内容的响应】【填写:优于(即“正偏离”)、满足(即无偏离)或不满足(即负偏离),并可进一步进行偏离说明】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注:1、磋商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中的合同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列明填写;满足的合同条款不必列出。2、除以上“偏离说明”栏中列明的“不满足”或“优于”项外,视为磋商供应商无条件满足并接受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其它合同条款。3、如不列出,视为磋商供应商无条件满足并接受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合同条款。附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磋商供应商为无法定代表人的其他团体组织等时,法定代表人则系指其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手签章或盖姓名章均为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署。】【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加注“*”的响应文件构成部分其它文件均由法定代表人在相应位置直接签署时,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为外籍人士的,居民身份证使用护照替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注册地址】的【某某公司或某某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响应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署: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代理人职务:单位名称(公章):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面】【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面】【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反面】附件7详细的技术服务响应磋商供应商技术响应【磋商供应商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分标准和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编写响应技术文件。由磋商供应商自行编制,须对磋商文件的所有相关技术服务需求要求作出详尽响应。】附件8相关评审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材料8-1、相关业绩表建议格式序号案例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主要标的名称使用单位合同签订日期案例概况简介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其他说明12345注:需按评分标准要求后附响应业绩证明材料(如有的话)。8-2、其它磋商文件要求的或磋商供应商认为应当或有必要提供的资料附件9资格证明文件附件顺序提交文件提交文件说明与评审标准基本资格证明文件9-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磋商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磋商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磋商供应商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磋商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9-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表头给定内容不得删减、改变,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行,需要填写的空格或空白应有效填写。不得删减内容、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排序序号及排序编号可以改动),不得自行增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需要填写的空格或空白应有效填写。应加盖公章。3、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2025年国家大剧院官方网站翻译工作项目编号/包件号:0747-2561SCCZNJ81包件名称:2025年国家大剧院官方网站翻译工作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内容语言计价标准预估数量单价分项合计备注1中译英1000中文字符数700350245000无2英译中1000中文字符数25026065000无注:竞争性磋商报价总价310000无1、总价应为各分项合计汇总之和。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北北京译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6月04日11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专家推荐供应商意见表项目名称:2025年国家大剧院官方网站翻译工作项目编号:0747-2561SCCZNJ81采购类别:口货物回服务口工程采购方式:口邀请招标回竞争性磋商口竞争性谈判口询价采购需求概述:按照翻译行业通用规范和国家标准《翻译服务规范GB/T19363.1-2008》进行质量控制,包括流程的初译、语言审校、技术审校、终检等。每单最终译稿的质保期为三十日,自每单最终译稿交付时开始计算。在此期间内,供应商有责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对译稿作不高于三次的修改,供应商不得就提交后的修改部分向采购人追加费用。推荐供应商1北京译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推荐理由北京译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涉及领域众多:文化艺术、外事外宣、学术交流、文化传媒、产品推广、人工智能、新闻、财经、合同协议等100多个领域的笔译资料翻译,中国翻译协会优秀会员单位,世界500强企业长期合作伙伴,提供了包括英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日语、韩语、德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等50多种语言在内的笔译翻译专业服务。服务企业超过200+,助力多家中国百强企业及政府职能部门等扩展海外市场提供助力。推荐供应商2北京译能翻译有限公司推荐理由北京译能翻译有限公司是一家集专业翻译资质、多年翻译经验高效语言翻译服务中心;长期为广大国内外客户提供专业的中外、外外互译等相关笔译翻译。服务企业超过50+,并提供多种标准化、全方位的翻译解决方案。推荐供应商3北京卓译翻译咨询有限公司推荐理由北京卓译翻译咨询有限公司成立11年,服务中国企业超过100+,公司是一家专业的翻译服务供应商,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笔译和口译服务。笔译涉及领域:合同协议、文化输出、房建、路桥、水利电力、法律、金融、汽车、机械;涉及语种:包括但不限于英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日语、韩语、土耳其语等。专家签字:丹我能签字日期: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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