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程监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安徽省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2025)



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安全提升项目工程监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HBAFN01613
二、项目名称: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安全提升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嘉定区众仁路399号1幢B区5楼5407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伍万捌仟元整(大写)(5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方洁,管卫威,王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安全提升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419号
联系方式:0551-63634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训
电话:0551-66223783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安全提升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编号:2025HBAFN01613采购人:安徽省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5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邀请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25HBAFN016132.项目名称: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安全提升项目工程监理服务3.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4.项目单位:安徽省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5.项目概况: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安全提升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等一批,详见磋商文件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项目预算:13万元8.项目类别:服务9.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本次采购第1包二、供应商资格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获取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四、磋商时间及地点1.磋商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六、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安徽省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419号曙光新村小区内安徽省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联系人:沈老师电话:0551-63634106第1页/共66页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联系人:李工电话:0551-662239223.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4.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5.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部门:安徽省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419号曙光新村小区内电话:0551-63634737七、其他事项说明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网站发布。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第2页/共66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3.1采购人安徽省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3.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3监督管理部门安徽省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7.3现场考察☑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统一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备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5年6月4日17时30分9.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13.1磋商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元☑不收取(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注:磋商保证金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磋商公告指定账号。13.3其他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14.1磋商有效期90日历日15.1响应文件要求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5.3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邀请17.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19.1磋商时间详见磋商邀请磋商地点详见磋商邀请19.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4.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1-3家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28.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9.1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磋商现场告知30.1履约保证金(1)金额:□免收☑合同价的2%□定额收取:人民币/元(2)支付方式:30.1履约保证金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3)收取单位:安徽省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4)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5)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及时退还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31.1代理费用(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按下列标准收取:代理费用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为下表的80%(成交服务费计费不足4000元的按照4000元最低标准收取)成交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注:代理费用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代理费用如下:100万元×1.5%×80%=1.2万元(500-100)万元×0.8%×80%=2.56万元第5页/共66页(1000-500)万元×0.45%×80%=1.8万元(5000-1000)万元×0.25%×80%=8万元(6000-5000)万元×0.1%×80%=0.8万元合计收费=1.2+2.56+1.8+8+0.8=14.36(万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3)收取单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缴纳单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5)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34其他内容34.1关于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相关约定(本项目不适用)(1)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磋商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2)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供。(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无重大违法、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34.2社保证明材料(如有)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磋商小组确认。(4)参与磋商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②医保证明材料。34.2社保证明材料(如有)(5)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34.3本项目提供除电子版磋商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无□图纸□光盘□/获取方式:上述资料请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登陆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34.4重要提示(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2)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3)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成交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4)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34.5解释权(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34.5解释权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4.6特别提醒(1)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如不同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34.7其他补充说明无第8页/共66页二、供应商须知正文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2.定义2.1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2.2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磋商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3.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监督管理部门:本项目的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3.4.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3.5若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3.5.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3.5.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3.5.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5.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第9页/共66页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5.6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资金来源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4.2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磋商邀请。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6.适用准则本项目为自行采购,按采购人磋商采购相关管理规定执行。7.磋商文件构成7.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2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7.3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8.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1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第10页/共66页8.2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网站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8.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8.4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磋商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9.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9.2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3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9.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10.2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11.1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1.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第11页/共66页11.4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12.报价12.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2.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磋商报价中。12.3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4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3.磋商保证金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供应商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2供应商请注意:(1)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磋商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前次采购失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采购代理机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分包项目每一个包别对应一个账号),项目采购失败后,磋商保证金缴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时,注意勿将磋商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4)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号的,磋商保证金无效。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第12页/共66页(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13.4成交供应商拒绝缴纳代理费用的,代理机构有权从磋商保证金中优先扣除。14.磋商有效期14.1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响应文件的制作15.1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供应商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2)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或公章。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除联合协议及磋商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或公章。(3)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交易系统。15.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响应文件是指解密后的响应文件)。15.3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页/共66页1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6.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了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延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7.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17.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磋商邀请”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7.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7.3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7.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18.磋商小组18.1由采购人委派或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抽取经济技术专家等方式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18.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18.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19.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第14页/共66页1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19.2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9.3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19.3.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19.3.2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按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9.3.3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3.4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9.4相关说明。19.4.1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网上答疑;19.4.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9.4.3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9.4.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第15页/共66页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9.4.5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9.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20.终止竞争性磋商20.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规定数量,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0.2规定数量约定:20.2.1有效供应商满足3家,符合规定数量;20.2.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2家或者通过初审的供应商2家的,经供应商和采购人确认可继续进行的,视为符合规定数量;20.2.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1家或者通过初审的供应商1家的,经供应商和采购人确认可继续进行的,视为符合规定数量。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21.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第16页/共66页等情形而无法接受磋商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22.最后报价22.1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22.2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22.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23.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23.1评审后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则由采购人确定成交候选顺序。23.2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24.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25.编写评审报告25.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26.保密要求26.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7.成交结果公告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网站第17页/共66页(http://www.ahggzyjt.com)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7.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28.成交通知书28.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告知磋商结果29.1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结果信息。29.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30.履约保证金30.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30.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代理费用31.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31.2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导致项目终止的,代理费用由其承担。32.签订合同3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及时签订合同。32.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2.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第18页/共66页采购活动。33.廉洁自律规定33.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33.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9页/共66页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款的100%。2服务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419号曙光新村院内安徽省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3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二、项目概况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81.4平方米,本次安全提升项目拟建设以下内容:改造外立面、屋顶防水、连廊,室内给排水和电气系统,消防楼梯、防排烟和通风系统等,以及室外活动场地等配套设施。该项工程预算517.91万元。三、服务需求(一)服务范围及要求1、本次采购的服务范围:整个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2、主要工作内容: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缺陷责任期: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剩余工程的完成情况、检查已完成工程缺陷修复情况、确定工程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对已交工工程出现的工程质量缺陷、病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其原因并确定责任归属、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完成图纸竣工资料的编制和整理工作。3、服务要求:第20页/共66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二)监理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总体要求:对工程施工期的投资、质量和建设工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控制,以及本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管理、安全监督、文明施工、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期内的管理。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2.1审批施工测量放线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使用的测量仪器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准,审查其提交的施工测量放线数据、图表及放线成果并予以批复。监理工程师应对基准点引出的工程控制桩进行复测,对施工放线的重点桩位100%复测,其他桩位不低于30%抽测。2.2审批工程原材料与混合料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原材料、混合料试验资料,对原材料应独立取样进行平行试验;对混合料可在施工单位标准试验的基础上进行试验验证,必要时做标准试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批复。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申请使用的商品混凝土或商品混合料配合比进行审查,并进行试验验证。2.3审查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分项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该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质量、安全、环保等施工管理、自检人员及主要施工操作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并满足施工要求。2.4审查施工机械设备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重点审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进度等要求。施工单位如使用合同约定外的施工机械设备,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另行提出使用申请。2.5审查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第21页/共66页对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应根据试验工程结果进行审批。2.6审批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重点按本规范规定审查其是否具备开工条件,以确定是否批复其开工申请。2.7验收构、配件或设备对施工单位外购或订做用于永久工程的构、配件或设备,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产品合格证和自检报告。可采用常规仪器设备进行检测的,监理工程师应按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准予使用。2.8巡视监理人员应重点巡视:正在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已批准开工;质量检测、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到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现场使用的原材料或混合料、外购产品、施工机械设备及采用的施工方法与工艺是否与批准的一致;质量、安全及环保措施是否实施到位;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准;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施工自检和工序交接。监理人员每天对每道工序的巡视应不少于1次,并做好巡视记录。2.9抽检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重点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钢材、沥青、石灰、粉煤灰、砂砾、碎石等主要原材料及各种混合料进行抽检,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其余材料应不低于10%;对已完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监理工程师对材料或工程的质量有怀疑时应进行进一步的判定。2.10关键工序签认完工后无法检验的关键工序,须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并留存相应的图像资料,未经签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2.11质量事故处理当发生可由监理工程师机构处理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时,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工程暂时停工指令,并要求其立即书面报告质量缺陷、质量隐患的发生时间、部位、原因及已采取的措施和进一步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应对第22页/共66页处理方案进行审核后报建设单位批准,对处理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理并予以验收,处理合格、隐患消除的可发出复工指令。当发生不属于监理机构处理的质量事故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速报有关部门。监理机构应和施工等单位一起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积极配合调查。对加固、返工或重建的工程,除特殊规定外,应视同正常施工工程进行监理。总监办应建立专门台账,记录质量事故发生、处理和返工验收的过程和结果。2.12中间交工验收监理工程师收到分项工程中间交工申请后,应检查各道工序的施工自检记录、交接单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关键工序的交验单;检查分项工程的质量自检和质量等级评定资料;检查质量保证资料的完整性。驻地办应按合同规定对交工的分项工程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2.13质量评定监理工程师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对已完成工程进行质量评定。3、质量保修期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3.1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归属。3.2审核修复方案和修复费用,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4、项目投资控制(包括但不限于):4.1按合同原则和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每月规定的时限内(1~5日)审核签认施工单位按规定上报的计量支付各项报表。工程竣工结算必须控制在批复的项目概算范围内。4.2严格按《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办理签证手续,认真负责审理每一签证内容,拒绝事后追认的现象,对签证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逾期审核或签证内容不实者,签证无效,并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追究其法律责任。4.3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防止出现超验、超计,并对现场签证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审核的工程量承担责任。第23页/共66页4.4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要逐一认真核查、修改、更正。对材料、设备的质量把关,对计量支付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和不详细,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更正、补充和完善,对达不到计量支付要求的项目不得计量。5、施工质量控制(包括但不限于):5.1审查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5.2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位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措施。6、项目进度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在实施进度计划的过程中,不断检查、记录和收集实际进度数据内容,并及时向采购人汇报。6.1检查期内实际完成和累计完成的工程量。6.2实际使用的人数、机械数及效率。6.3窝工人数、机械台班数及原因分析。6.4进度偏差及纠偏情况。6.5影响进度的特殊原因分析。7、施工安全监督(包括但不限于)7.1审核安全施工专项方案。7.2审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等,并负责检查、监督落实执行。7.3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8、项目合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8.1对合同执行实施监督。8.2监督总承包人、分包人严格执行合同,并做好各分包人的协调和管理工作。8.3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并定期报告采购人。第24页/共66页9、工程资料要求9.1监理工程师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成施工资料,并在工程完工时提供齐全的符合有关要求的竣工资料,并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叁套。9.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这些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以减少采购人为此而额外承担的风险。同时,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及时按照质量监督单位、工程管理咨询单位和采购人的要求完成自身的监理资料,并在完工后15天内将齐全的且通过有关部门检查的监理资料提交工程管理咨询单位和采购人。(三)人员的基本要求1、项目监理实行人员定岗、持证上岗和总监负责制度。成交供应商应派驻由总监、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的监理机构,且专业人员配套,项目总监和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应资质并持证上岗。专业监理人员应当与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相符。本工程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数量不得少于3人,监理人员配备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序号监理岗位职称和资格最低人数驻场时间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1全过程2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省级监理工程师资格1全过程3监理员具有相关监理资质1全过程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承诺予以响应(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函,未提供响应无效。)2、人员到岗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到位率达到每月不少于22天(若同时有兼任项目的,应征得其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及监理人员到位率为每月不少于22天。3、成交供应商履行服务时,自行承担所有安全生产责任。四、报价要求1、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总价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包含税金在内的一切费用。第25页/共66页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3、最高限价:人民币13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第26页/共66页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二、评审方法2.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初审表序号评审指标评审标准格式及材料要求1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全部内容。2无重大违法、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3磋商响应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4磋商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五5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承诺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详见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函6磋商文件获取情况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文件获取7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满足供应商资格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8磋商报价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二8磋商报价12、22条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二9商务响应情况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付款方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的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六10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查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不得相同11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2综合评分2.2.1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2.2.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85%,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5%。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技术资信分(85分)主要监理岗位的职责各职能部门设置及其职责划分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的,得10<F≤15分;各职能部门设置及其职责划分合理、欠缺有针对性的,得5<F≤10分;各职能部门设置及其职责划分不合理、不具有针对性的,得0≤F≤5分。0-15分本工程监理工作重难点分析及对策针对本合同工程难点分析透彻,工作重点把握准确的,得9<F≤12分;有难点分析,工作重点基本把握的,得5<F≤9分;无难点分析,工作重点把握不准确的,得0≤F≤5分。0-12分第28页/共66页本工程监理工作的程序与措施针对本合同工程监理工作的程序与措施计划严谨措施得力的,得9<F≤12分;计划可行措施较好的,得5<F≤9分;计划和措施均可行性不强的,得0≤F≤5分。0-12分本工程监理工作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与合同、信息管理针对本合同工程监理工作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与合同、信息管理计划严谨措施得力的,得10<F≤15分;计划基本可行,措施基本可行的,得5<F≤10分;计划和措施均不可行的,得0≤F≤5分。0-15分本工程监理工作的合理化建议针对本合同工程的建议具有针对性的,得7<F≤10分;针对本合同工程的建议具有建议性但不可行的,得4<F≤7分;针对本合同工程的建议不可行的,得0≤F≤4分。0-10分廉政保证措施方案根据提供的廉政保证措施(包括各项廉政保证措施、组织机构等)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进行综合评定:内容完整、科学有效、考虑充分的得4<F≤6分;基本可行的得2<F≤4分,有欠缺的得0<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6分实施服务保障(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社保证0-5分第29页/共66页明材料扫描件(若为退休人员,须提供返聘合同),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社保证明材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每提供1个得5分,最多得10分。注:1.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1)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扫描件;(2)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扫描件。2.上述资料中的监理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监理人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3.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监理项目评定书、交工验收证书、合同协议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的,供应商还应提供由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0-10分价格分(15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100第30页/共66页2.2.3分值汇总(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第31页/共66页第五章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32页/共66页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响应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包括:1.监理酬金:。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第33页/共66页(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34页/共66页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中通用合同条款。上述资料由供应商自行准备第35页/共66页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2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3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4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53.4委托人代表为:6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7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8.2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98.3咨询费用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98.3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10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11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129补充条款第37页/共66页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3.委托人义务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第38页/共66页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照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比例为:,汇率为:。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6.2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照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照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照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7.争议解决7.2调解第39页/共66页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7.3仲裁或诉讼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8.其他8.2检测费用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8.3咨询费用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为: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8.6保密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9.补充条款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40页/共66页附录附件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件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附件C:廉政协议附件D:履约保证金格式附件E:总监理工程师质量终身责任承诺第41页/共66页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勘察阶段:,。A-2设计阶段:,。A-3保修阶段:,。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第42页/共66页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工程技术人员2.辅助工作人员3.其他人员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办公用房2.生活用房3.试验用房4.样品用房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第43页/共66页附件C:廉政协议廉政协议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合肥市廉政建设的规定,(以下称甲方)与(以下称乙方),特此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乙双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二)严格执行的合同要求,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三)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通过赌博方式取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第44页/共66页(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八)甲方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的名义向乙方推荐设备、部件等供货商以及其他合作单位。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甲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五)乙方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六)乙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七)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八)乙方须按照专项纪检监察工作组(如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规定。甲方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甲方投诉联系部门:,联系电话:。(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规定。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1.全额收取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追究乙方其他违约责任;3.终止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合同;第45页/共66页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返还通过不正当手段从甲方获取的非法所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可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第七条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职务),授权代表:(职务)姓名:,姓名:签字:,签字:廉政监督联系人,廉政监督联系人姓名:,姓名:签字:,签字:电话:,电话:地址:,地址:日期:,日期:第46页/共66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职务)授权代表:(职务)姓名:姓名:签字:签字:廉政监督联系人廉政监督联系人姓名:姓名:签字:签字:电话:电话:地址:地址:日期:日期:附件D:履约保证金格式履约保证金(受益人名称):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标段编号)的(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47页/共66页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第48页/共6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监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