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保AI智能咨询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5)



社保AI智能咨询项目社保AI智能咨询项目开发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10525210200021996-XM001
二、项目名称:社保AI智能咨询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235.8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三六零数字安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10号3号楼15层17层1773
中标金额:235.8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三六零数字安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10号3号楼15层17层1773
91110108573161653R
235.8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95.48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三六零数字安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
235.8万元
235.8万元
6个月

项目用途:详见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的6个月内,完成合同内规定的所有要求内容的开发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雪峰、何野、杨学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5864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考《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534号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1-7层        
联系方式:姜巍,010-53918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宏源合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A座1901            
联系方式:丁明迪,010-62386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明迪
电 话:  010-6238659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社保AI智能咨询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06日 16:1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雪峰、何野、杨学敏

总成交金额
¥235.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丁明迪

项目联系电话
010-62386599

采购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1-7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10-53918570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宏源合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A座19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62386599

附件:

附件1
0526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社保AI智能咨询项目01包.docx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社保AI智能咨询项目项目编号/包号:11010525210200021996-XM001/01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宏源合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5月26日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3第四章采购需求32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1注:采购文件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适用于本项目,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包号:11010525210200021996-XM001/012.项目名称:社保AI智能咨询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235.8万元5.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社保AI智能咨询项目开发235.81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01包:合同签订的6个月内,完成合同内规定的所有要求内容的开发。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五、开启时间:2025年06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2.4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1-7层联系电话:010-5391857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宏源合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A座1901联系方式:010-623865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丁明迪电话:010-6238659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01社保AI智能咨询项目01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11.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01包:___________;… 包:___________。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___________。11.8.5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12.1响应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7.2解密时间解密时间:10 分钟(建议不少于10分钟)20.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照第三章相关内容执行。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23.6政采贷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8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24.1.1询问询问提出形式:纸质版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招标部丁明迪;联系电话:010-62386599;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A座1901。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参考《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534号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执行;缴纳时间: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所有服务费。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41.11.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41.12.2.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响应,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1.13.3.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21.1.1中小企业定义:41.42.42.21.1.42.21.1.11.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42.21.1.12.2.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21.1.1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21.1.14.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2.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23.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22.2.42.23.3.42.23.3.35.5.5.5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23.3.36.6.6.6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23.3.37.7.7.7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23.3.38.8.8.8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23.3.39.9.9.9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23.3.310.10.10.10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2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2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2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4.4正版软件44.41.1.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5.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45.51.1.1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46.6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46.61.1.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否则响应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7.7采购需求标准47.71.1.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7.72.2.2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响应费用51.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1章采购邀请第2章供应商须知第3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合同草案条款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62.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72.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73.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82.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01.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102.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2.21.1.1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02.22.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03.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1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自愿超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做无效处理。112.2交纳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13.3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保函在线办理。未按上述要求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无效。114.4供应商除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还需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磋商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115.5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116.6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7.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17.71.1.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17.72.2.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117.73.3.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8.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118.81.1.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18.82.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18.83.3.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18.84.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18.85.5.5《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2响应有效期121.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32.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1本项目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42.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除外。15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1.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交易系统,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62.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1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2.2本项目解密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无效响应。173.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174.4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175.5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8磋商小组181.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与磋商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2.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终止22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1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13.3.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签订合同2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2.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36.6“政采贷”融资指引: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4询问与质疑241.1询问241.11.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提出形式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41.1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2.2质疑242.21.1.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2.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23.3.3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24.4.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5代理费25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和方法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3《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审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否2报价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否3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否4签署、盖章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否5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否6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否7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否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2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51.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52.2.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5.53.3.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27.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8.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1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其响应无效。32.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21.1.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无,按下述3.2.2-3.2.6项规定修正。32.2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23.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24.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25.5.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32.26.6.6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3.31.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2.2.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34.4.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35.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6.6.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37.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33.38.8.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39.9.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_/_。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44.4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6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7其他:/。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_3_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1.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二、评审标准01包:评审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价格部分(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10 10商务部分(10分)近3年(2022年5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的项目业绩的,每提供合同复印件1个得5分,满分10分。提供合同主要章节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0技术部分(80分)需求分析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项目背景、现状及存在问题、详细需求进行详实的分析。需求分析合理、全面、符合实际情况,得15分;需求分析较合理、较全面、比较符合实际情况,得12分;需求分析基本合理、基本全面、基本符合实际情况,得9分;需求分析欠合理、部分符合实际情况,得6分;需求分析欠合理、不太符合实际情况,得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15服务方案方案全面、完整、合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得20分; 方案较为全面、完整、合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得18分; 方案较为全面、完整、合理,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16分; 方案基本全面、完整,合理性一般,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14分; 方案不够全面、完整、合理,具有较差的可操作性,得10分; 未提供此项内容,得 0 分。20实施进度计划实施进度计划安排合理,阶段分明,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15分;实施进度计划安排较合理,满足项目需求得12分;实施进度计划安排较合理,较满足项目需求得8分;实施进度计划安排不太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5分;未提供此项内容,得 0分。15项目服务保障方案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详细的服务保障方案。方案详细、全面、可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15分;方案较全面、较详细、较可行,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12分;方案不太全面,可行性较差,得6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15项目团队投标人须提供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包括但不限于团队设置、人员分工、相关工作经验等。项目团队设置科学合理,分工明确,人员安排得当,项目经理经验丰富,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15分;项目团队设置较合理,分工较明确,人员安排较合理,项目经理经验较丰富,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13分;项目团队设置基本合理,分工基本明确,人员安排基本合理,项目经理有一定的经验,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11分;项目团队设置欠合理,分工不明确,人员安排欠合理,满足本项目部分采购需求的,得9分;项目团队不太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得6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15第四章采购需求01包:一、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中国、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行数字化改革,为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朝阳区社保中心正加速推进人工智能技术与公共服务深度融合,着力构建"智能感知、精准服务、协同治理"的数字化服务体系。当前初步建成包含语音应答系统(IVR)、客服热线平台、智能外呼中心的服务矩阵。本项目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群众服务体验双目标导向,以社保咨询服务效能跃升为核心,深度融合大语言模型、虚拟数字人等前沿技术,着力构建"三位一体"智能咨询服务体系:社保电话热线端升级为智能语音导航系统,实现自然语言交互与场景化服务引导;微信端升级智能客服机器人,为群众提供自动的政策解读与问题答疑;服务大厅部署智能数字人,提供现场服务智能问答。通过三端数据互通、服务协同,打造全天候、多渠道、智能化的社保咨询服务新模式。二、项目周期合同签订的6个月内,完成合同内规定的所有要求内容的开发。三、交付地点北京,甲方指定地点。四、技术需求(一)微信公众号业务咨询板块升级改造1.智能问答助手在微信端开发智能问答助手,采用数字人卡通形象,通过动态实现友好的交互,提供社保业务智能咨询服务,主要功能如下:(1)基于模型层提供的社保大模型智能问答能力,基于社保基于知识库的精准问答,支持用户有关社保问题的智能问答交互功能。(2)输出适配不同的终端环境支持的安装包,支持智能交互屏和微信端两种终端使用方式。(3)依据知识库答案内容,支持文字、图片等多种答案输出形式。(4)智能意图识别准确理解用户问题,对于简单标准问题系统可基于问答库快速提供准确回答。(5)对于复杂泛化非标问题自动通过社保大模型进行分析,以多种方式自动回复用户咨询的结果。(6)敏感词管理能够根据关键词配置进行监控客服和用户的消息内容。(7)快速回复设置管理员可配置公用的话术内容,客服人员只可配置管辖范围内的话术内容。通过添加话术的按钮即可配置,每个话术可关联到分类下,方便客服人员使用。(8)满意度设置可通过满意度设置功能来灵活管理组织下的满意度填写内容。包括满意度开关、问题是否解决、星级评价显示等;(9)数据统计对会话数据进行查询统计和可视化报表并支持导出,多个维度全方位进行服务情况查询。(10)用户端交互形式1)联想输入:用户在对话框输入文字的时候可预先展示知识库中罗列的问题供其选择,提升用户体验;2)常见问题引导:支持对机器人配置热点问题,减少用户搜索成本;3)关联问题推荐:机器人给用户提供知识点答案后,系统会将当前知识点配置的相关联的知识点推荐给用户;4)系统自动应答:支持欢迎语、未知说辞、猜你想问等引导语配置;5)公告通知:支持走马灯样式的公告通知。2.数字人业务培训(1)在微信端打造业务培训入口,用于支持用户选择培训主题。(2)基于社保智能问答,通过一站式AI数字人创作平台为用户提供一套可自行编辑制作培训视频的能力。能够将结构化的知识点、培训课件内容或问答结果转化为数字人讲解视频。(3)一站式AI数字人创作平台,基于大量素材库结合数字人形象,生成基于社保数字人的视频。具体需求如下:实现视频背景分类,列表显示、下载显示、分类显示、三维场景、二维图片背景和视频背景。实现数字人的动作姿势分类、实现镜头的分类、大屏分类等。实现AI生成表演数据,能够进行文本解析、音频解析、选择动作系列、选择音色,一键生成视频表演数据。实现声音设置,能够进行列表展示、分类显示等,快速搜索、支持音量、音调、语速的调整、支持收藏。实现画面预览:能够进行编辑画面实时预览、对上一帧、下一帧、首帧、尾帧。实现剪辑轨道:能够进行大屏、镜头、动作、播报、背景音乐、轨道的左右横向拉动、轨道的放大缩小、保存最近的撤销操作。实现播报试听:能够进行播报音频试听。实现道具编辑:能够在场景中添加3D道具、能够在编辑位置、渲染、缩放等参数。实现大屏编辑:能够插入图片、视频、常见的切割、拉动、扩展长度、缩短长度、显示素材名称、时间、一键删掉当前轨道内容。实现镜头编辑:能够对逆行常见的切割、拉动、扩展长度、缩短长度、显示素材名称时间,镜头的焦距、前后左右上下、恢复默认,一键删掉当前轨道内容、动作的新增、删除。实现机位选择:能够进行自由的机位选择、快捷键选择相机机位、机位包含居中视角、头部特写、面部特写、上身正面、上身左侧、上身右侧、全身正面、全身左侧、全身右侧、俯瞰全景。3.人社地图导航将社保中心、公服中心、仲裁院、街乡便民服务中心、A级人力资源机构、A级职业培训机构、基层调解组织、社银合作网点、技能认定机构、零工市场等纳入地图范围,以标记点位和悬浮窗口的形式分级分类展示办事地点、业务介绍、办公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分级设置管理员权限,支持各部门分别增删、更新地图标记内容。4.服务功能展示版面布局优化(1)导航栏布局设计及内容调整,包含首页、社保课堂、名单查询、小助手等。(2)业务告知、业务办理模块布局设计及内容调整(3)数字人显示位置设计、缩放设计、缩放功能开发等。(二)社保中心大厅智能导办数字人(1)数字人形象制作制作卡通形象的智能导办数字人,结合社保大模型与社保知识库,在大厅办事咨询大屏上呈现一个既有形象又有灵魂的社保业务专家,具体功能包括:1)生动形象:通过可爱的卡通形象吸引用户注意力,提高用户的参与度。2)动作绑定:为卡通数字人进行动作绑定,使其能够更加自然地与用户进行交互。(2)数字人声音定制1)专业录制:包括录音文案编写、专业录制、指导和数据清洗标注等,提供清晰、流畅的语音服务。2)情感表达:声音能够表达出一定的情感,使交互更加生动、自然。(3)数字人语音合成1)文本转化语音:将文本转化成拟人化语音,打通人机交互闭环。2)提供音色调节:能够自定义音量、语速,为用户提供个性化音色定制服务,让发音更自然、更专业、更符合场景需求。3)能够实现英文的交互,对外事接待时用外语交流。(4)数字人语音识别1)将自动语音识别:ASR技术深度集成到数字人中,具备强大的语音处理能力,实现语音转文字的快速转换等。2)支持关键词检索、静音检测、语速检测的功能,准确识别并理解用户的语音命令,为用户提供更加优质和高效的交互体验。(5)数字人展示功能1)数字人一体机屏幕展示支持通过弹幕展示常用的信息;2)支持回答内容随时打断;3)随时暂停数字人输出文字内容;4)支持以播放视频的形式回答用户提问;5)支持重要通知公告的播放;6)提供3个(与主设备同等规格硬件的)软件授权。(三)社保客服热线智能化升级1.智能坐席(1)基于模型层提供的社保大模型智能问答能力,智能识别群众的咨询意图,辨别问题的业务类型和难易程度,便于后续采用不同的解答路径和方式,实现有问必答。(2)与现有咨询电话云平台对接无障碍,人机对话过程中的信息(交流内容、相关数据、客服满意度等)可以传递现有咨询电话云平台,以便实现统计分析等需求。(3)人机协作新模式,人工坐席与智能坐席通过接口对接,创新协同为用户提供社保业务咨询服务,采取人工智能先行作答,无法满足群众需求可转人工。1)满足交流情感要求。话术设计简短口语化、语音音色拟人化,应用真人声音克隆技术,对话过程话题可以随意打断和切换、提升人机交互体验感。2)智能质检。可对智能坐席进行智能监听,利用知识库比对,在线监测对话,高效发现问题和修复,完善知识库和提升语言模型效果,持续不断的学习和进化。3)坐席托管。人工坐席离岗期间,转换数字坐席应答。4)知识辅助。自动弹出知识库。5)智能坐席通话详情自动生成。用户与智能坐席的通话内容自动生成通话文字记录,坐席可以通过通话历史记录中针对该通电话的通话详情进行查看;同一号码来电可同时显示历史来电详情供人工坐席查看。6)对于复杂泛化非标问题自动通过社保大模型进行分析,自动回复用户咨询的结果。(4)智能IVR导航支持多种智能路由,如根据用户描述的信息,将用户话务直接路由到相应的IVR流程的某个节点。支持机器人问答服务,基于问答库回复用户的问题描述。咨询人若对回复内容有补充问题或不满意时,可选择提示语音转接人工回复。(5)语音文字互转实现ASR、TTS进行自动语音识别以及文语转换,智能地向客户播报知识库的数据。(6)智能意图识别NLP准确理解用户问题,对于客服问题进行信息提取和自动决策,系统可基于问答库快速提供准确回答。(7)敏感词管理能够根据关键词配置进行监控客服和用户的消息内容。(8)客服坐席对话监控预警对会话中不同场景进行开启监控报警。针对首次响应超时、响应超时报警、会话超时报警等。(9)性能指标要求1)并发处理能力:系统需具备强大的并发处理性能,最大支持120路ASR/TTS处理和120个智能语音坐席同时并发服务,确保高峰时段服务稳定运行。​2)系统运行达标率:智能语音坐席上线后,需通过全面测试,完整覆盖所有技术功能要求。同时,智能语音坐席接通率提升至90%以上,保障市民咨询接入畅通。3)坐席服务目标:智能语音坐席上线后,在完全无人工干预的情况下,通过知识库命中的问题完成率应达80%以上,有效分流人工服务话务量。实现社保客服7*24小时智能化,热线咨询服务满意率。4)语音通话响应时效要求:用户来电经ASR语音转写、知识库检索、网络传输及TTS语音合成全流程处理后,端到端语音延迟需控制在3秒以内;确保用户获得流畅、无感知的智能对话体验,实现快速响应与高效交互。5)系统兼容性:需要与现有呼叫中心系统对接,具备并兼容现有语音系统的MRCP协议能力、包括动态短长停顿扩展等:语音会话支持动态设置短停顿(600ms-1000ms)和长停顿(800ms-2000ms)。(10)语料分析管理:通过挖掘客服对话数据,完善知识库,为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客服能力和服务质量提供分析支撑。具有语料数据管理、数据预处理与基础分析、深度分析与挖掘、知识提取与应用、数据标注、语音转写等功能。2.智能外呼(1)对于疑难问题,人工坐席处理完毕后,客服将回复内容录入智能平台,平台根据设置的自动回电模式,智能语音客服将上述文字内容进行语音播报告知咨询人。(2)若咨询人未能接通电话,可24小时实现自动二次重拨。(3)二次回拨扔未接通,客服坐席将回复内容以短信形式发给咨询人。(4)咨询人若对回复内容有补充问题或不满意时,可选择提示语音转接人工回复。(四)社保大模型和社保知识库1.社保大模型(1)基于公有云deepseek大模型为基础,提供大模型maas化服务。(2)基于社保领域的高质量数据,如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业务流程、行业文件、其他业务系统基础数据等高质量数据进行模型训练,支持LoRa、DPO、KTO等模型微调方式。(3)利用微调提升社保行业大模型的精度,模型优化方法需支持超参配置和模型压缩。(4)具备社保大模型全部的通识能力的基础上,为微信服务端、客服热线、中心大厅提供政策咨询、办理指导、咨询答疑等智能化服务。2.社保知识库(1)将常规标准社保业务问题整理成“问答式”数据库,上传到社保知识库(2)基于向量数据库构建社保知识库,通过RAG技术,为社保大模型提供搜索增强服务。(3)优化社保大模型输出内容的专业性和可信度,降低大模型的“幻觉”,为用户提供基于社保行业政策变化动态更新数据信息。(4)进行语料分析管理,通过挖掘客服对话数据,完善知识库、基于高频、冷门等对话数据,为优化服务流程提供数据支撑、提升客服能力和服务质量。3.知识图谱编排(1)对话流程编排1)通过拖拽的方式实现对话过程中的上下文的问答、追问等内容编排。2)支持对流程中问答内容进行修改、新增,并支持对人工服务接口拖拽插入,设置接口节点、结束节点。3)在节点处可以关联到问答知识库内容。结束节点可配置相关结束语。(2)会话学习管理1)未知问题学习:统将机器人没有给用户准确答案的问题汇总到未知问题学习中,工作人员可快速查看,并针对数据做维护;2)沉浸问题管理:系统可将规定时间内机器人没有回复过的知识点进行整理汇总,工作人员可根据系统提供的数据进行维护,提高知识点的使用率。业务可在机器人管理中来设置时间范围。(3)文档生成数据审核大模型对文档内容抽取问答对后,工作人员需要对生成的问答对数据进行人工审核,审核时可编辑内容,内容正确可通过入库。(5)RPA自动化处理对转移接续、财务对账等数据的深度对接配合使用,实现数据的比对和流程判定。(五)应用内容安全性保障措施(1)降低大模型“幻觉”现象,提升大模型的可信度:一方面通过“大模型+知识库”的RAG模式增强社保大模型引用内容的权威性和及时性,降低大模型自身生成内容的优先级;另一方面通过优化向量化算法、知识库检索算法、检索排序算法等策略手段,提升知识库内容引用的精准性,通过综合施策,大大缓解大模型回答不准确的现象。(2)大模型回复内容核验:后期通过人工定期抽检的方式,对智能应用中由大模型自动生成的回复内容的正确性进行核验,及时发现和更正可能出现的错误,同时做好针对性分析,对知识库进行再优化,进一步改善大模型的训练效果。(六)网络设施租用1.训练算力大模型微调所需算力租用:(1)社保细分领域大模型全参微调,平均每次10万量级问答对,社保服务每年算力总量需求6318000PFLOPs@PF16。(2)社保细分领域大模型定向知识微调,平均每次1万量级问答对,社保服务每年算力总量需求16848000PFLOPs@PF16。2.微调算力(1)社保服务应用预估大模型推理并发峰值120。(2)按平均每个并发输出300个tokens核算,每个并发所需算力性能指标为4TFLOPS@FP16。(3)推理所需算力为0.86PFLOPS@FP16,取整为1PFLOPS@PF16。3.通用算力(1)主要部署大模型配套的数据库服务器和应用系统服务器的资源需求,同时用于跟大模型微调和推理进行高速计算。(2)社保服务应用预估需求(5台向量数据库服务器,3台应用服务器):CPU核256,内存512GB,存储28.8TB。4.实时渲染通过专用公有云服务通道,提供数字人实时流式渲染调用,通过唇部建模和算法实现数字人口型与输出文字内容的一致,提升数字人在用户交互时的交互体验性和真实性。第5章合同草案条款01包: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本合同由以下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在北京市朝阳区签订:甲方:【】地址:【】授权代表人:【】邮编:【】联系电话:【】传真:【】乙方:【】地址:【】授权代表人:【】邮编:【】联系电话:【】传真:【】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公司账号:【】本《项目采购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双方达成以下合同内容。第1条采购内容和服务标准本合同所涵盖的各项采购内容和服务标准详细内容见附件一《采购内容和服务标准》。第2条服务期限1、建设期: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的6个月内,完成软、硬件开发、部署、调试后进行建设验收,验收通过后进入运维期。2、运维期:自项目建设验收通过之日起12个月。第3条验收甲方依照采购内容和服务标准对乙方工作进行验收。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采取弥补及整改措施,直至验收合格。第4条合同总价款及结算1、本合同总价款为【】元人民币(大写:【】),该费用已包含本合同项下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人工费、交通费、服务费等。2、本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首付款【】元人民币(大写:【】)。建设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尾款【】元人民币(大写:【】)。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第5条权利及义务1、乙方应按约定的期限为甲方交付产品或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报告产品及服务的交付进度。2、乙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合同对有关技术资料及技术的要求。3、乙方确保其提供的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产品、技术、资料和服务,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所有权。4、乙方派出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相应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乙方有义务在项目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对验收完毕的模块出现的由于乙方设计或测试不当而产生的错误,进行免费维护。6、甲方在一年的免费维护期之后,需要乙方对软件模块进行修改时,乙方可根据情况酌情优惠收取模块维护费用。第6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甲方或乙方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知悉上述事项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合同对方,甲方有权:(1)暂停履行对侵权诉讼所涉产品或服务的采购或支付义务直至侵权诉讼完全解决,并要求乙方自担费用向甲方提供与该第三方协商、诉讼、和解所需的一切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向甲方提供证明侵权不存在的各类证据、派出人员参加协商、诉讼或会谈等);(2)甲方有权选择与该第三方达成和解,并由乙方支付和解协议所约定的全部费用以及甲方因侵权诉讼而遭受的全部损失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通讯费、差旅费、对第三方的损害赔偿金、行政处罚罚款、获取该服务相应使用许可的费用、因停止使用或修改、替换侵权威胁所涉及的服务而遭受的损失等)。如果甲方选择继续参加侵权诉讼法律程序,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侵权诉讼及履行生效法律裁判而需支付的费用或遭受的损失,但生效法律裁判认定乙方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情形的除外。2、甲方在乙方提供的定制化开发服务基础上开发、研制形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程序、文件、资料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3、不论本合同是否解除或终止,本条款独立适用。第7条保密义务1、乙方应对其知晓的甲方的商业、技术、市场、管理、人事、财务等任何方面的信息和资料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披露、使用或以任何方式处置上述信息、资料,并应促使其员工、关联方承担相同保密义务,如果乙方员工、关联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视为乙方违反保密义务。2、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对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违反保密义务,甲方同时还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3、不论本合同是否解除或终止,本条款持续有效。第8条不可抗力1、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暴动、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疫情防控、政府行为和禁令等事件),致使合同任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负有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尽快通知合同对方和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对方损失的义务。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在履行前述义务后免除违约责任。但其合同义务不因此免除。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合同履行时间可合理延长,延长时间相当于因事件发生受到影响的时间。第9条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采取弥补措施,乙方未能弥补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2、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或第三方全部直接损失。3、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双方应据实结算已发生费用。第10条争议管辖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11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第12条通知与送达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以邮寄/快递、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发送。如以邮寄/快递方式发送,以邮寄/快递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如以传真方式发送,收到传真机发出的确认信息后,视为送达。如专人送达,被送达人签署后,视为送达。各方联系信息以本协议文首所列为准,一方联系信息变化后,该方应在联系信息变化之前将变化情况书面通知其他方,否则该方应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和后果。第13条本合同中出现的“日”,除非明确写明为工作日,否则为自然日。第14条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采购内容和服务标准》附件二:《中标通知书》附件三:《合作伙伴廉政协议》(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一:《采购内容和服务标准》(招标文件技术需求和投标文件技术应答部分)附件二:《中标通知书》附件三:《合作伙伴廉政协议》合作伙伴廉政协议为共同维护商业活动公平竞争秩序,保证双方在业务交往活动中做到诚信、廉洁、高效和共赢,特订本协议如下:1、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商业交易活动。2、在供应商资格预审、投标、开标与评标等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禁止暗箱操作。甲方监察部门或其授权人员按照规定对招投标项目实施监督,对于乙方有关招投标的投诉和举报,监察部门认真调查,秉公处理,及时回复。3、双方相关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收受对方馈送的现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等,不得要求或接受对方为其住房建修、婚丧嫁娶、出国等提供资助,不得介绍亲友从事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收受回扣,不得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档娱乐、宴请、健身或旅游活动,不得由对方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4、双方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私下就材料供应、数量变化、材料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5、不做违反商业道德、扰乱正常竞争秩序、有损双方形象的事情,不围标、串标,不泄露双方机密,不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不在预决算、招投标和商务报价中弄虚作假或恶意高估冒算。6、双方人员发现对方人员有受贿或索贿行为以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严重渎职等情况时,有义务向对方监察或相应部门举报。7、乙方若违反廉政协议将被列入廉政黑名单,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停止该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合作,一至三年内不再邀请其投标或比选,不再开展新的业务合作。8、甲方人员若违反廉政协议,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部门和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送司法机关。甲方举报渠道乙方举报渠道电话:电话:备注:招标人、采购人保留修改和细化合同内容的权利。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5)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6)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7)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证明文件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当供应商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或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参与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日期: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选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______日期:______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本项目不适用)说明:如本项目(包)允许分包,且供应商拟进行分包时:(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否则响应无效;(2)当同时符合下列情形时,响应文件还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否则响应无效:A.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B.供应商通过分包方式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要求的。拟分包情况说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包(填写包号)的磋商。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序 号分包承担 主体名称分包承主体类型(选择)资质等级拟分包 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 (人民币元)占该采购包合同金额的比例(%)1□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2□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合计: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当供应商属于本部分说明中第(1)类情形,如未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或提供了《拟分包情况说明》但未填写分包承担主体名称、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其响应无效;(2)当供应商属于本部分说明中第(2)类情形,如未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或提供了《拟分包情况说明》但未填写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其响应无效;(3)如本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供应商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则响应无效。分包意向协议甲方(供应商):乙方(拟分包单位):甲方承诺,一旦在(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为:)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照下述约定将合同项下部分内容分包给乙方:1.分包内容:。2.分包金额:,该金额占该采购包合同金额的比例为%。乙方承诺将在上述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分包合同。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在该项目(采购包)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当供应商属于本部分说明中第(2)类情形,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其他情形无须提供;(2)供应商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单位签订一份,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全部协议原件的电子件,否则响应无效。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3-1联合协议(如有)(实质性格式)联合协议______、______及______就“______(项目名称)”______包采购项目的磋商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1、由________牵头,_______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采购项目的磋商工作。2、______为本次磋商的牵头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磋商,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4、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5、______负责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6、______负责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7、______负责______(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8、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______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1)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_元;(2)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_元;(…)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_元。9、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其他约定(如有):______。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盖章: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1.如本项目(包)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时,须提供《联合协议》,否则响应无效。2.联合体各方成员须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4磋商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本项目不适用)5响应书(实质性格式)响应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愿参与磋商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______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6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姓名)系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提交、撤回、修改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否则,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应随本《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提供身份证的,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双面电子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7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包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8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数量合价(元)备注/说明123…总价(元)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9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响应无效):□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响应无效;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注:“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0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响应无效):□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采购需求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响应无效;对采购需求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注:“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1供应商信息采集表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所属性别外商投资类型注:1.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则应填写联合体各成员信息。2.供应商所属性别请填写“男”或“女”,指拥有供应商51%以上绝对所有权的性别;绝对所有权拥有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合计计算。3.外商投资类型请填写“外商单独投资”、“外商部分投资”或“内资”。11-2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实施期限12345…11-3其它材料12最后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磋商后提交)最后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序号供应商名称最后报价其他声明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最后报价应和《最后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3.此表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后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3最后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磋商后提交)最后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数量合价(元)备注/说明123…总价(元)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3.此表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后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保AI智能咨询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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