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路网改善中标结果公示(卫辉市卫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025)



2024年卫辉市第三批农村公路路网改善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河南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卫辉市卫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2024年卫辉市第三批农村公路路网改善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卫辉市卫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2024年卫辉市第三批农村公路路网改善项目;
三、项目编号:卫交采2025GZ024号;
四、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5年6月3日
评标委员会成员:温季(招标人代表)、 张华(经济类-公路工程造价)、 张春芳(经济类-公路工程造价)、 焦国选(技术类-公路工程)、原会娟(技术类-公路工程)
六、评标结果:
中标人信息:
中标人: 新乡万兴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8341717.26元
工期要求:30天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
项目经理:魏斐然               证书编号:豫241171722089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5月12日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18000.00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九、行政监督部门: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用代码:114107817708815376)
联系人:张文丹      联系电话:0373-4472010
卫辉市交通运输局(信用代码:114107810055394191)
联系人:侯杰       联系电话:0373-3958099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卫辉市卫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卫辉市财政局
联系人:魏潇
联系电话:1856851787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李烨科技楼715室
联系人:贾瑞
联系电话:13083808779

 

 

 

 

河南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9日

 

 

2024年卫辉市第三批农村公路路网改善项目.pdf
公平竞争自查表.pdf

2024年卫辉市第三批农村公路路网改善项目招标文件聚兴JUXING项目编号:卫交采2025GZ24号康潭投的招标人:卫辉市卫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五年五月2024年卫辉市第三批农村公路路网改善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卫交采2025GZ024号招标人:卫辉市卫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保证金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五、施工组织设计六、项目管理机构七、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财务状况表(三)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八、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九、其他资料一、投标函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第1页共112页第一章招标公告2024年卫辉市第三批农村公路路网改善项目1、招标条件2024年卫辉市第三批农村公路路网改善项目,该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卫辉市卫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2024年卫辉市第三批农村公路路网改善项目;2.2项目编号:卫交采2025GZ024号;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卫辉市农科所至延津县界,马薛线(薛屯村北-薛屯村南),柳树岭村委会至果水、S227至柳张线、后河社区至范庄路网改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标志牌及标线工程等;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2.5本项目总预算金额:8416600.00元;2.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2.7建设地点:卫辉市境内;2.8工期要求:30天;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2.10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3.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第2页共112页3.4项目总工要求:拟派项目总工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3.5社保: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委托代理人的社保证明材料。3.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3.8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须联合体双方提供的资料外,其他资料由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提供并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其他联合体各方按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13日08:30时至2025年5月19日18:00时。4.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4.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6月3日8时30分。5.2开标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第3页共112页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特别提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准确的填写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7、监督部门: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用代码:114107817708815376)联系电话:0373-4472010卫辉市交通运输局(信用代码:114107810055394191)联系电话:0373-39580998、联系方式:8.1招标人信息:名称:卫辉市卫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地址:卫辉市财政局联系人:魏潇联系电话:185685178718.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李烨科技楼715室联系人:贾瑞联系电话:13083808779河南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5月12日第4页共112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卫辉市卫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地址:卫辉市财政局联系人:魏潇电话:18568517871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李烨科技楼715室联系人:贾瑞联系电话:130838087791.1.4项目名称2024年卫辉市第三批农村公路路网改善项目1.1.5建设地点卫辉市境内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1.3.2工期要求30天1.3.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1.3.4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1.3.5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分包不允许1.11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本项目所发出的补遗书;(2)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公路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支付规则”部分,投标人可从《河南省交通工程造价信息网》下载;(3)电子图纸;(4)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2.2.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2.2.3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的答复时间招标人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2.2.4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2.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416600.00;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1投标文件的组成双信封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进行计取3.2.2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下载网站:《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将已填报好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编入投标文件中。3.2.3报价方式总价3.2.5是否接受调价函否3.2.10其他费用施工用电和用水应由投标人自行调查解决,所需费用均含入工3.2.10其他费用程量清单各子目的单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3.2.11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需按招标人公示的安全生产费填写。安全生产费用:为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1.5%3.2.12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用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按照豫交文[2017]140号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河南省公路建设养护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增加费费率标准的通知》执行,已列入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支付。3.3.1投标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整(50000.00元)投标人自行选择采取保函或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采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提供方须符合《河南省工程保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豫建〔2018〕14号)的规定,纳入河南省工程保证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投标人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按电子保函系统操作要求,自主选择保证人。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方法请查看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投标人”版块。(2)投标人采用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其基本帐户一性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按标段足额缴至下列帐户并进行绑定。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卫辉市中心支行账号:以系统生成的子账号为准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特别提醒:1、投标人绑定成功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保证金支付回执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保函,否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3)如投报多个标段,必须按标段分别交纳并绑定保证金,不得一次性汇总交纳绑定多个标段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保证金。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投标文件的编制(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格式),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使用单位CA证书生成投标文件。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系统客服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1)所有要求投标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人的CA印章。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CA印章。3)工程量清单报价封面的签字、盖章执行以下要求:采用电子版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清单封面须加盖投标人CA印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CA印章。4)投标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5)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签章,联合体其他成员无需签章。4.2.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5.1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登陆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活动(2)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以交易中心系统推送为准。开标地点:登陆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备注:5.1开标时间和地点双信封解密:开标当天使用CA锁登陆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项目,开标时间到了之后,等待招标代理公布投标人名单,之后投标人可以看到第一信封的解密投标文件按钮,点击解密按钮进行解密。投标人的第二信封的解密页面和解密按钮会在第一信封评审完后出现。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项目进入评审阶段,投标人要及时关注系统推送消息,当第一信封评审结束后,通过交易系统推送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因投标人未按时参与第二信封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组成:由有关招标人代表1人和相关专业技术、经济专家4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在监督单位监督下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公示期限:3日7.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前3名7.3.1履约担保无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以各地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相关媒体公示的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为准。凡没有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或限制投标处理、处罚的不良信息记录,不能作为投标的限制性条件记录的信息为依据,外省同上。10.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3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10.3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4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5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6付款方式施工中按实际工程量计量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最终付款总额按审计部门的评审决算总额执行。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缺陷责任期为两年)。10.7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卫政办〔2019〕54号文件)标准收取代理费用;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现金或转帐;代理服务费金额:18000元;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按照招标文件缴纳代理服务费,否则视为无效文件。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0.8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格式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格式以网上生成的电子版格式为准。10.9特别提醒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等内容(如有)及有关附件均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10.9特别提醒心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务必关注并及时查阅,否则,因未能及时查阅而可能导致的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10有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内容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财购【2020】10号)要求,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渠道和方式可以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或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获取。第11页共112页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缺陷责任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经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第12页共112页(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第13页共112页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偏离1.11.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1.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1.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3)投标文件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1.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评标,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3)对于本章第1.12.3项(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1.11.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第14页共112页(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9)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澄清。2.2.2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提疑和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应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过“会员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前提出。2.2.3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前在网上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文件将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其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向所有投标人公示,但不指明来源。2.2.4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的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答疑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等内容在相关媒体发布前须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备案,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其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发布。2.2.5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修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变更公告”栏或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公示等内容。投第15页共112页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答疑、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其风险概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6如果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同形式,投标文件的组成应满足相应条款要求。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保证金(4)施工组织设计;(5)项目管理机构;(6)资格审查资料;(7)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8)其他资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投标函;(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3.2.1.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或将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上传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网站供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第16页共112页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投标将被否决。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5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3.2.6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如适用):3.2.6.1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3.2.6.2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指定的报价不允许调价;3.2.6.3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函与投标文件一起上传。若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或调价函上传,调价函均视为无效,仍以原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多于一个,或对不允许调价的内容进行了调价,或调价函有附加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3.2.6.4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投标人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应保持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则以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3.2.8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0其他费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页共112页3.2.11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发包人制订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根据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豫公路工[2014]497《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关于普通干线公路标段划分与落实安全生产经费的指导意见》,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应计入安全生产费用,该费用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如投标人须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它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单独支付。3.2.12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各级大气污染防治部门要求的施工6个100%,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如投标人须在此基础上增加环保施工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单独支付。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特别提示:各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顺利完成投标保证金的交纳,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以下事项:①投标人交纳保证金的账户须为企业基本银行账户,并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会员库中填写的银行账户信息一致,且如投报多个标段的必须按标段分别交纳保证金。如存在实际转账账号与会员库中账号不一致的情况,请修改会员库“基本信息”中“开户账号”为实际转账账号,修改完信息后提交审核,审核电话:0373-3687650②投标人须从本单位开户行用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将保证金交到下列账户。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信息:收款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页共112页开户行: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帐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③保证金交纳步骤:当把保证金(注:投标人必须单笔足额缴纳保证金)转入系统获取的保证金虚拟子账号之后,到系统中点击“业务查询—查看保证金”,点击“单笔查询”查看金额是否到账,如下图:Epoin新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乙方7徐松,欢迎您!首页关闭2017年07月17日19时40分03秒工程业务全部已退款市首合同签署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搜索首履约情况录入首销号停工申请序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子账号需缴纳金额已缴纳金额单笔查询状态首履约情况查看1zig201705145-2【系统测试】保证金分包217040214380000321601.00.0未缴足首费用管理业务查询首查看资审结果首杏看开标时间自盖=三自查看在建工程首中标业绩当保证金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点击“单笔查询”进入界面,点击“打印保证金回执单”。如下图:保证单筑查01标段(包)信息标段(包编号:zjg201705119-1标段(包)名称:新乡市政府采购测试0510开标时间:2017/05/1109:00:00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7/05/1109:00:00缴纳子账号:1704021438000220549四新乡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F]文件F)视图()搜索(E)二具(T)签章(s)关于(A)哆电9国美间IAa100.00%4SQ电子签章手写签名盖骑缝章回二维条码区签章参数盖盖骑缝章回二维条码区翠印保证金支付回执单00X招商银行:妙巅你方于已成功缴纳(新乡市政府采购0510测试-zg201705119新乡市政府采购测试C510保证金3UUUU.U元·请持本先证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营埋中心参加招标采购活动·服想器口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2017年35月18日192.1X596.704点击打印,打印出回执单。投标人也可以使用电子保函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方法请查看新第19页共112页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投标人”版块)。3.4.3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3.4.2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3.4.4未中标单位在结果公示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并上传电子交易系统后(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1个工作日内退还。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中各项表格不能有空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否则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签字或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平台”)将拒绝接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4.2.2网上投标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CA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第20页共112页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4.3.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开开标。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若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款规定登陆智能开标大厅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登录开评大厅;(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3)投标人在有效时间内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4)招标人对未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进行退回并按本章第5.3款进行补救处理,对已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进行二次解密;(5)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内容;(6)公布开标结果;(7)开标结束。5.2.2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完成评审前,“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将不进行读取。5.2.3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公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2)投标人在有效时间内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3)招标人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内容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读取;第21页共112页(4)公布开标结果;(5)计算并通过交易系统推送评标基准价;(6)开标结束。5.2.4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智能开标大厅中,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计算评标基准价。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系统显示投标报价未填写;(2)系统显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3)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本项目不适用)。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第二信封智能开标大厅中以答疑的形式提出,经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智能开标大厅中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5.3开标补救措施5.3.1开标过程中因本章第5.3.2项、第5.3.3项所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可采取补救措施。5.3.2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打印并递交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上传失败的异常记录单。5.3.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5.3.4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5.4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登录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投标人未提出异议,视为无异议,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页共112页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信用中国”网站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的。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及补救措施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3.1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如果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评审。评标完成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第23页共112页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7.7履约担保7.7.1本项目无须提交履约担保,需自拟说明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我方虽然没有提交履约担保,但依然按照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严格履行,若我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的,我方自愿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7.7.2投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8.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8.5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第24页共112页的违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页共112页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第26页共112页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若投标报价相同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最新信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若其中一家单位未参与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最新信用评价,则按照第(3)条评比。(3)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情况进行投票表决,确定推荐排序。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详见招标文件格式中签章要求)(3)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5)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7)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第27页共112页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详见招标文件格式中签章要求)。(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3)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4)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5)项目经理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6)项目总工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7)社保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8)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9)联合体(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注:以上资格评审资料,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清晰可辨扫描件。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100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施工组织设计:20分主要人员:3分其他因素:27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得分:50分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2.2.2评标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2.2.2准价计算方法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2.2.4(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20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0-1.5分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0-2.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0-1.5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0-1.5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0-1.5分工期保证措施0-1.5分拟投入资源(机械、劳动力、主要物资)配备计划0-1.5分施工进度表和网络计划图0-1.5分施工总平面图布置0-1.5分第29页共112页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0-1.5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0-1.5分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0-1.5分风险管理措施0-1.5分注:以上各项缺项不得分。2.2.4(2)主要人员主要人员(3分)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有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配备齐全得3分,缺项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清晰可辨扫描件。2.2.4(3)评标价得分评标价得分(5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E1=1,E2=0.5。2.2.4(4)其他因素27分企业业绩(6分)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公路工程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注: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履职尽责承诺(7分)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0-7分)优惠承诺(8分)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且具有实际意义的优惠。(0-8分)注:优惠承诺内容必须包括:如出现项目资金未及时到位,第30页共112页不间断施工;协助招标人搞好地方关系协调;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出具保证措施;其它有利于招标人的优惠承诺。服务承诺(6分)服务承诺应是对投标人质量保修期内和质量保修期外做出的承诺进行综合评价。以及遵守执行各级政府制定的环保规定和大气污染防止措施,承诺不出现违规和被通报、处罚情况,并承诺自罚措施。(0-6分)。第31页共112页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第32页共112页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3.3第二个信封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4.3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第33页共112页(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5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3.6.1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3.9评标结果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34页共112页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采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第1.1.1.6目细化为:技术规范:指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技术标准和要求”一词具有相同含义。第1.1.1.8目细化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本项补充第1.1.1.10目:1.1.1.10补遗书:指发出招标文件之后由招标人向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的、编号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书。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本项补充第1.1.2.8目:1.1.2.8承包人项目总工: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第1.1.3.4目细化为:单位工程:指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第1.1.3.10目细化为: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包括公路两侧路权范围内的用地。第1.1.3.11目细化为: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第35页共112页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本项补充第1.1.3.12目、第1.1.3.13目:1.1.3.12分部工程:指在单位工程中,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的若干个工程。1.1.3.13分项工程:指在分部工程中,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的若干个工程。1.1.6其他本项补充第1.1.6.2目~第1.1.6.9目:1.1.6.2竣工验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竣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国家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6.3交工: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6.4交工验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6.5交工验收证书: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证书。通用合同条款中“工程接收证书”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6.6转包:指承包人违反法律和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将中标工程全部委托或以专业分包的名义将中标工程肢解后全部委托给其他施工企业施工的行为。1.1.6.7专业分包:指承包人与具有相应资格的施工企业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委托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其他工程,整体结算,并能独立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1.1.6..8劳务分包:指承包人与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由劳务企业提供劳务人员及机具,由承包人统一组织施工、统一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1.1.6.9雇用民工:指承包人与具有相应劳动能力的自然人签订劳动合同,由承包人统一组织管理,从事分项工程施工或配套工程施工的行为。1.1.6.10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1.6.11本款约定为: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第36页共112页(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8)技术规范;(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2)其他合同文件。1.4合同协议书本款补充:制备本合同文件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并生效之前,投标函和中标通知书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1.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5.1图纸的提供本项细化为:监理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42天内,向承包人免费提供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2份,并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承包人需要更多份数时,应自费复制。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1.5.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本项细化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交相关部分工程的施工图纸3份,并附必要的计算书、技术资料,或施工工艺图、设备安装图及安装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手册各2份供监理人批准。(1)为使第1.6.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经施工测量后的纵、横断面;(2)为使第1.6.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现场具体地形;(3)为使第1.6.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因尺寸与位置变化而引起局部变更;(4)由于合同要求与施工需要。此类图纸应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和图幅绘制。监理人在收到由承包人绘制的上述工程、工艺图纸、计算书和有关技术资料后14天内应予批准或提出修改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提出的要求作出修改,重新向监理人提交,监理人应在7天内批准或提出进一步的修改意见。1.6.4图纸的错误第37页共112页本项细化为:当承包人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图纸或其他资料中的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后,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立即就此作出决定,并通知承包人和发包人。1.9严禁贿赂本款补充: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严格履行《廉政合同》约定的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如果用行贿、送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企图影响或已经影响了发包人或监理人的行为和(或)欲获得或已获得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则发包人应按有关法纪严肃处理当事人,且承包人应对其上述行为造成的工程损害、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等承担一切责任,并予赔偿。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本款补充:发包人负责办理永久占地的征用及与之有关的拆迁赔偿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在按第10条规定提交施工进度计划的同时,应向监理人提交一份按施工先后次序所需的永久占地计划。监理人应在收到此计划后的14天内审核并转报发包人核备。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发出本工程或分部工程开工通知之前,对承包人开工所需的永久占地办妥征用手续和相关拆迁赔偿手续,通知承包人使用,以使承包人能够及时开工;此后按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同意的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分期(也可以一次)将施工所需的其余永久占地办妥征用以及拆迁赔偿手续,通知承包人使用,以使承包人能够连续不间断地施工。由于承包人施工考虑不周或措施不当等原因而造成的超计划占地或拆迁等所发生的征用和赔偿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由于发包人未能按照本项规定办妥永久占地征用手续,影响承包人及时使用永久占地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应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未能按照本项规定提交占地计划,影响发包人办理永久占地征用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第3.1.1项补充: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1)根据第4.3款,同意分包本工程的某些非关键性工作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2)确定第4.11款下产生的费用增加额;(3)根据第11.1款、第12.3款、第12.4款发布开工通知、暂停施工指示或复工通第38页共112页知;(4)决定第11.3款、第11.4款下的工期延长;(5)审查批准技术方案或设计的变更;(6)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或累计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规定的金额;(7)确定第15.4款下变更工作的单价;(8)按照第15.6款决定有关暂列金额的使用;(9)确定第15.8款下的暂估价金额;(10)确定第23.1款下的索赔额。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监理人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本工程或邻近的财产需立即采取行动,监理人有权在未征得发包人的批准的情况下发布处理紧急情况所必需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3.5商定或确定第3.5.1项补充:如果这项商定或确定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长,或者涉及确定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总监理工程师在发出通知前,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本项细化为:(1)交工验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及将用于或安装在本工程中的材料、设备。交工验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交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交工工程、材料、设备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交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与维护期间,如果本工程或材料、设备等发生损失或损害,除不可抗力原因之外,承包人均应自费弥补,并达到合同要求。承包人还应对按第19条规定而实施作业过程中由承包人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4.1.10其他义务本项细化为:(1)临时占地由承包人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租用手续,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其费用,发包人对此将予以协调。临时占地范围包括承包人驻地的办公室、食堂、宿舍、道路和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地、弃土场、预制场、拌和场、仓库、进场临时道路、临时便道、便桥等。承包人应在“临时占地计划表”范围内按实际需要与先后次序,提出具体计划报监理人同意,并报发包第39页共112页人。临时占地的面积和使用期应满足工程需要,费用包括临时占地数量、时间及因此而发生的协调、租用、复耕、地面附着物(电力、电信、房屋、坟墓除外)的拆迁补偿等相关费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临时占地的租地费用实行总额包干,列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由承包人按总额报价。临时占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的状况。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将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其恢复,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2)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承担并支付为获得本合同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黏土或其他当地材料等所发生的料场使用费及其他开支或补偿费。发包人应尽可能协助承包人办理料场租用手续及解决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3)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支付的,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是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主体,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是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人。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全体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确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或委托银行发放民工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工资支付表应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支付对象的身份证号和签字等信息。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应报监理人备查。(4)承包人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民工工资。发包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承包人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承包人开设的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开户银行发现账户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5)承包人应严格执行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对施工标准化提出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施工能力和技术优势,积极采取有利于标准化施工的组织方式和工艺流程,加强工地建设、工艺控制、人员管理和内业资料管理,强化对施工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与此相关的费用承包人应列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6)承包人应履行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4.2履约保证金本款细化为:第40页共112页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且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缴纳的质量保证金后28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承包人拒绝按照本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有权从交工付款证书中扣留相应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或者直接将履约保证金金额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4.3分包第4.3.2项~第4.3.4项细化为:4.3.2承包人不得将工程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分包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4.3.3专业分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允许专业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未列入投标文件的专项工程,承包人不得分包。但因工程变更增加了有特殊性技术要求、特殊工艺或者涉及专利保护等的专项工程,且按规定无须再进行招标的,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可以分包。(2)专业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含安全生产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应当具备如下条件:a.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b.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c.具有(自有或租赁)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专业分包人的资格能力证明材料,经监理人审查并报发包人批准后,可以将相应专业工程分包给该专业分包人。(3)专业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4)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应当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统一格式依法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专业分包合同必须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环保以及其他技术、经济等要求。专业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工程款支付条款、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款的支付。承包人应在工程实施前,将经监理人审查同意后的分包合同报发包人备案。(5)专业分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所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专业分包人本单位人员。(6)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分包管理制度和台账,对专业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第41页共112页度和专业分包人的行为等实施全过程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对专业分包工程的实施向发包人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专业分包合同不免除承包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的责任或者义务。(7)专业分包人应当依据专业分包合同的约定,组织分包工程的施工,并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等实施有效控制。专业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工程向承包人负责,并就所分包的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8)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总责,并对专业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进行培训和管理。专业分包人应将其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方案报承包人备案。专业分包人对分包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属违规分包。4.3.4劳务分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进行劳务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劳务分包人应具有施工劳务资质。(2)劳务分包应当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由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务分包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施工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与劳务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劳务分包合同副本并报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3)承包人雇用的劳务作业应加入到承包人的施工班组统一管理。有关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环境保护、技术方案、试验检测、材料保管与供应、机械设备等都必须由承包人管理与调配,不得以包代管。(4)承包人应当对劳务分包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管理,劳务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劳务作业再次分包。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属违规分包。本款补充第4.3.6项、第4.3.7项:4.3.6发包人对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法律与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4.3.7本项目的各项分包工作均应遵守《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4.4联合体本款补充第4.4.4项:4.4.4未经发包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第4.6.3项细化为: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与承包人承诺的名单一致,并保持相对稳定。未经监理人批准,上述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需经监理人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用同等资质和经历的人员替换。本款补充第4.6.5项:第42页共112页4.6.5尽管承包人已按承诺派遣了上述各类人员,但若这些人员仍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增派或雇用这类人员,并书面通知承包人和抄送发包人。承包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执行监理人的上述指示,不得无故拖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4.7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本款细化为:承包人应对其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监理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的,承包人应予以撤换,同时委派经发包人与监理人同意的新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4.9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本款细化为: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指定的银行开户,并与发包人、银行共同签订《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接受发包人和银行对资金的监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授权进行本合同工程开户银行工程资金的查询。发包人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应为本工程的专款专用资金,不得转移或用于其他工程。发包人的期中支付款将转入该银行所设的专门账户,发包人及其派出机构有权不定期对承包人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承包人限期改正,否则,将终止月支付,直至承包人改正为止。4.10承包人现场查勘第4.10.1项细化为:①发包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均属于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承包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发包人不对承包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4.11不利物质条件第4.11.2项细化为:4.11.2承包人遇到不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5条约定办理。监理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本款补充第4.11.3项:4.11.3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1)对于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已经明确指出的不利物质条件无论承包人是否有其经历和经验均视为承包人在接受合同时已预见其影响,并已在签约合同价中计入因其影响而可能发第43页共112页生的一切费用。①如果在招标阶段,招标人在图纸中直接指定了取土场和弃土场位置,且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依据,则招标人应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本项规定进行调整。(2)对于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未明确指出,但是在不利物质条件发生之前,监理人已经指示承包人有可能发生,但承包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的损失和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补充第4.12款、第4.13款:4.14投标文件的完备性合同双方一致认为,承包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对本合同工程的投标文件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单价和总额价已查明是正确的和完备的。投标的单价和总额价应已包括了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包括提供货物、材料、设备、服务的义务,并包括了暂列金额和暂估价范围内的额外工作的义务)以及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必需的一切工作和条件。4.15开展党建工作要求对于政府投资的国家高速公路项目,或承包人为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的,承包人应按规定在项目现场设立基层党组织。不满足上述情形的,承包人应创造条件使党员能够参加党组织生活并接受相应管理。承包人在项目现场设立基层党组织的,应明确党组织机构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情况,编制党务工作开展预案,并按照预案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同步开展党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项目实施中的作用。5.材料和工程设备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第5.2.3项补充:承包人负责接收并按规定对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和对工程设备进行检验测试,若发现材料和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应及时改正通知中指出的缺陷。承包人负责接收后的运输和保管,因承包人的原因发生丢失、损坏或进度拖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第6.1.2项约定为: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承包人按第4.1.10项(1)目的规定办理。6.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第44页共112页本款细化为:承包人承诺的施工设备必须按时到达现场,不得拖延、缺短或任意更换。尽管承包人已按承诺提供了上述设备,但若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本款约定为: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需要发包人协调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8.测量放线8.4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本款补充:经监理人批准,其他相关承包人也可免费使用施工控制网。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第9.2.1项细化为: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地**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发包人制订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安全施工要求,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内,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防护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评估,安全预控及保证措施方案,紧急应变措施,安全标识、警示和围护方案等。对影响安全的重要工序和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承包人项目总工签字并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本项目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4)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第45页共112页(5)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等;(6)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7)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筑、爆破工程等;(8)爆破工程;(9)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10)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监理人和发包人在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问题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时,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应按第22.1款的规定办理。第9.2.5项细化为: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1.5%(若发包人公布了最高投标限价时,按最高投标限价的1.5%计)。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本款补充第9.2.8项~第9.2.11项:9.2.8承包人应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在现场工作的人员的安全,采取以下有效措施,使现场和本合同工程的实施保持有条不紊,以免使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1)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承包人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施工船舶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电工、焊工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3)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4)根据本合同各单位工程的施工特点,严格执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9.2.9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确有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人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承包人应自费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9.2.10在通航水域施工时,承包人应与当地主管部门取得联系,设置必要的导航标志,及时发布航行通告,确保施工水域安全。9.2.11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采取的施工安全措施,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并第46页共112页向承包人提出整改要求。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9.4环境保护本款补充第9.4.7项~第9.4.11项:9.4.7承包人应切实执行技术规范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条款和规定。(1)对于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施工噪声,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并依据《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筑路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或间歇安排高噪声的工作。对距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除采取使用防护耳塞或头盔等有效措施外,还应当缩短其劳动时间。同时,要注意对机械的经常性保养,尽量使其噪声降低到最低水平。为保护施工现场附近居民的夜间休息,对居民区150m以内的施工现场,施工时间应加以控制。(2)对于公路施工中粉尘污染的主要污染源――灰土拌和、施工车辆和筑路机械运行及运输产生的扬尘,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其对施工现场的大气污染,保护人民健康,如:a.拌和设备应有较好的密封,或有防尘设备。b.施工通道、沥青混凝土拌和站及灰土拌和站应经常进行洒水降尘。c.路面施工应注意保持水分,以免扬尘。d.隧道出渣和桥梁钻孔灌注桩施工时排出的泥浆要进行妥善处理,严禁向河流或农田排放。(3)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原有交通的正常通行,维持沿线村镇的居民饮水、农田灌溉、生产生活用电及通信等管线的正常使用。9.4.8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并向承包人提出整改要求。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9.4.9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随时保持现场整洁,施工设备和材料、工程设备应整齐妥善存放和储存,废料与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设施应及时从现场清除、拆除并运走。9.4.10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规范用地、科学用地、合理用地和节约用地。承包人应合理利用所占耕地地表的耕作层,用于重新造地;合理设置取土坑和弃土场,取土坑和弃土场的施工防护要符合要求,防止水土流失。承包人应严格控制临时占地数量,施工便道、各种料场、预制场要根据工程进度统筹考虑,尽可能设置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或利用荒坡、废弃地解决,不得占用农田。施工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农田,项目完工后承包人应将临时占地第47页共112页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的状况。9.4.1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施工中要尽可能减少对原地面的扰动,减少对地面草木的破坏,需要爆破作业的,应按规定进行控爆设计。雨季填筑路基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要完善施工中的临时排水系统,加强施工便道的管理。取(弃)土场必须先挡后弃,严禁在指定的取(弃)土场以外的地方乱挖乱弃。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本款补充: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期限: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之内。监理人应在14天内对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合同进度计划应按照关键线路网络图和主要工作横道图两种形式分别编绘,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本款补充:承包人提交合同进度计划修订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的期限:实际进度发生滞后的当月25日前。监理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期限:收到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后14天内。本条补充第10.3款、第10.4款:10.3年度施工计划承包人应在每年11月底前,根据已同意的合同进度计划或其修订的计划,向监理人提交2份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人合理规定的下一年度的施工计划,以供审查。该计划应包括本年度估计完成的和下一年度预计完成的分项工程数量和工作量,以及为实施此计划将采取的措施。10.4合同用款计划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协议书后28天之内,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2份按合同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支付的详细的季度合同用款计划,以备监理人查阅。如果监理人提出要求,承包人还应按季度提交修订的合同用款计划。11.开工和交工11.1开工第11.1.2项补充:承包人应在分部工程开工前14天向监理人提交分部工程开工报审表,若承包人的开工第48页共112页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项目名称2024年卫辉市第三批农村公路路网改善项目招标人卫辉市卫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魏潇18568517871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贾瑞13083808779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影响性条款审查结果(划1.通过设置资格查验、原件核验、登记备案等没有法律依据的前置程序,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口有口无2.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斤,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斤效果的规定。口有无3.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口有口无4.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口有无5.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口有口无6.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7.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8.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口有口无9.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口有口无10.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口有口无11.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口有无12.限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口有无13.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规定可以采用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口有口无14.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口有无其他情况说明无招标人审查结论招标人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审查人员签字:旅康(单位盖章)2025年5月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路路网改善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