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服务外包中标结果公示(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2025)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劳务服务外包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QYZC2025-0116
二、项目名称
劳务服务外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
是否废标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报价/评审得分

包1

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95号
218.3006
89.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服务时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范围

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劳务服务外包项目
1年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段
专家

包1
张丽婷,王建军,章伯文,金丽,安鹏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按差额定律累计法计算计费。
收费金额:2.0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安化东路3号西峰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0934-8518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鼎拓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万辉国际9号楼1单元1214号
联系方式:15693492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鹏
电 话:0934-851801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劳务服务外包

品目
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甘肃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09日 19:01

评审专家名单
王建军,张丽婷,金丽,安鹏杰(采购人代表),章伯文

总中标金额
¥218.3006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鹏

项目联系电话
0934-8518010

采购单位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安化东路3号西峰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34-8518010

代理机构名称
甘肃鼎拓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万辉国际9号楼1单元121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693492773

附件:

附件1
3cb18fc6-31fb-4d76-b767-bb266999b29a.pdf

附件2
5160d82a-59b2-4008-9727-c6fdfd6836bb.pdf

附件3
7c640002-dbcd-4add-a81e-47ffe5e876d3.pdf

问的%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劳务服务外包项目中标公告一、项目编号:QYZC2025-0116二、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劳务服务外包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标包是否废标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地址中标金额(万元)评审报价/评审得分包1否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95号218.300689.80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供应商名称名称服务时间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服务范围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劳务服务外包项目1年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标段专家包1王建军、张丽婷、章伯文、金丽、安鹏杰(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按差额定律累计法计算计费。收费金额:2.05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安化东路联系方式:0934-85180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鼎拓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万辉国际9号楼一单元1214联系方式:1569343277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鹏电话:0934-8518010GSHR甘肃人力(三)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劳务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QYZC2025-0116单位:元项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位总价备注1司法辅助57人元1853495.60元2驾驶员8人元329510.40元合计2183006.00元整注:1.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内容情况自行调整分项报价表。投标人(盖章):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日期:202506月日2010127GSHR甘肃人力附件:以下声明函需加盖投标人(制造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的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劳务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劳务服务外包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4人,营业收入为219880.93万元,资产总额为16688.27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七述明餐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t企业名称A:甘肃人内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6月02日25GSHR甘肃人力附件:以下声明函需加盖投标人(制造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的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劳务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劳务服务外包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4人,营业收入为219880.93万元,资产总额为16688.27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七述明餐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t企业名称A:甘肃人内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6月02日25采购人意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劳务服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QYZC2025-0116采购单位: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鼎拓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1第二章招标公告----------------------------------------------------------3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7(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二)招标文件组成及说明-----------------------------------------------12(三)投标及投标文件编制说明-------------------------------------------14(四)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8(五)开标、评审、定标的程序及说明-------------------------------------19(六)投诉、质疑情况说明-----------------------------------------------29(七)投标无效及串通投标情形-------------------------------------------32第四章采购需求----------------------------------------------------------35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38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一、投标邀请函各位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劳务服务外包项目计划,甘肃鼎拓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劳务服务外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并能及时提供完善后期服务保障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详见招标公告。二、采购需求:详见招标公告。三、公告期限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四、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五、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1.采购人信息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安化东路联系方式:0934-85180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鼎拓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万辉国际9号楼一单元1214号联系方式:15693492773第二章招标公告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劳务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sggzyjy.cn/f(选择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9日9时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QYZC2025-01162.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劳务服务外包项目3.预算金额:219.22万元4.最高限价:219.22万元5.招标内容:提供司法辅助人员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1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6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2.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qysggzyjy.cn/f。3.方式:社会公众、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大厅浏览招标(采购)公告,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我要投标”模块或直接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填写信息参与投标。如因未按该流程操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未在主体共享平台注册的企业或自然人需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注册”进行注册认证。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5年6月9日9时0分(北京时间)2.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下载中心新版工具中下载投标工具(标书查看),按照使用需求安装相关软件,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工作。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5上传”,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本项目通过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会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选择参与的项目及标段,在界面点击“点击进入”进入开标会议。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时间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投标人应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过程中请及时查阅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区消息,并根据消息提醒进行相关操作。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解密及开标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拨打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1234-34咨询。6、信用查询网址:①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sggzyjy.cn/f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安化东路联系方式:0934-85180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鼎拓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万辉国际9号楼一单元1214号联系方式:1569349277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鹏电话:0934-8518010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劳务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QYZC2025-01162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联系人:高鹏联系电话:0934-8518010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安化东路3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鼎拓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万辉国际9号楼一单元1214号联系人:贺文妍联系电话:15693492773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预算金额:219.22万元5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6投标语言:中文7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8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9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是指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服务的费用。(2)总价格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货物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全过程的全部费用。(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企业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企业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合同履行期限:1年。1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月支付每月费用(包括工资、社会保险、派遣服务费)12《投标文件》递交份数及要求:(1)份数:电子标书一份。(2)签章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顺序、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章(黑色)”,其它每页也须加盖电子“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如未办理电子“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章”的,应主动衔接办理,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投标文件》递交:递交方式:网络递交,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甘肃中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的.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的5【上传】上传至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逾期未上传到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递交时间: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截止时间: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北京时间)1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由采购人代表1名、采购代理机构2名工作人员在开标现场审查,审核不通过视为无效投标,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5政府采购政策说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1)中小企业折扣: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15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他证明材料。16评标专家组成人数: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采购人代表1人、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4人。17信用查询渠道及方式:(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2)查询时间:以开标截止时间之前;(3)信用信息和记录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以截图形式或者网页打印方式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资料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8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照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代理协议中约定执行。20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1补充事宜:本项目采用“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投标人可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证书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投标人确定投标的需在系统首页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点击“我投标的项目”查看报名情况及相关信息。2.投标人需在甘肃中工国际官网(网址:http://www.gscamce.com)下载中心中下载新版投标工具包,并按照使用需求安装相关软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工21作。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对应的开标系统完成投标过程。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导致否决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加密的.ZGTF(后审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工具,点击投标工具界面的5【上传】上传至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若未按时上传或上传的文件损坏将导致贵单位不能正常开标,对此引起的后果贵单位自行承担。4.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登录,并选择参与标段点击【点击进入】进入该标段开标会议,投标进入投标项目后需及时完成签到,开标时间到达后未签到的投标人,将不允许签到并按拒绝处理。5.投标文件中涉及的所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必须为清晰的原件扫描件。6.本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解密时间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插入USB口,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pin码(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则视为放弃投标。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22为进一步保障“承诺+信用\"准入管理规范运行,推动信用数据共享应用,预防失信供应商违规提交承诺函损害采购人合法权益,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在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前,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公开渠道,对拟中标(成交)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开展信用甄别。经调查核验,投标人作出虚假承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2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均以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公告所安排的时间和场地为准。22采购合同的签订与上传:1.合同签订: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合同上传: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中标人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县一体化系统”中上传采购合同。24为帮助解决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难题,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法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后,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进入合同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cgp-gansu.gov.cn/web/indexzcd.html),或登陆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qysggzyjy.cn:9099/),在线办理融资业务。注:1、招标文件描述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均以甘肃省政府采购网或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3、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者以前者为准。(二)招标文件组成及说明1.项目综合说明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合格的供应商。本招标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2.专用术语解释2.1“政府采购当事人”系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等。2.2“采购人”本项目系指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2.3“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甘肃鼎拓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代理机构,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代理机构所有。2.4“供应商”系指符合本招标项目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2.5“其他组织”系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2.6“招标文件”系指由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2.7“投标文件”系指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2.8“采购文件”系指包括采购活动的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2.9“书面形式”系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2.10“货物”系指供应商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等。2.11“服务”系指供应商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12“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2.1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3.采购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3.1资金来源:见须知表。3.2落实情况:已落实到位。4.招标文件的主要组成要件4.1投标邀请函4.2招标公告4.3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4.4采购需求4.5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4.6《投标文件》格式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6.招标文件澄清、补充、修改等说明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不利因素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代理费的收取标准及途径7.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三)投标及投标文件编制说明1.投标及其说明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拟采取公开采购的方式进行招标,在满足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下选定合格的投标人。2.合格供应商的要求2.1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基本条件;2.2凡是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并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或货物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2.3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4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5供应商未自行获取《招标文件》的均无资格参加投标;2.6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3.投标有效期说明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4.投标报价说明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如果两者的报价不符,以“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为准。投标人应在“报价明细表”上标明对本项目采购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总价格,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计算总价。本次投标报价要求:4.1投标人应承担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指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服务的费用。4.3总价格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货物内容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全过程的全部费用。4.4投标人只允许在《投标文件》中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4.5开标一览表中必须填写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6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对每个品目内的各个组成(模块)给予详细报价。4.7本项目报价是在符合《招标文件》对产品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以最大限度的折扣价或优惠后价格的体现。4.8投标货币: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报价。4.9投标人不得恶意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资格。5.投标保证金说明: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6.投标文件的样式和签署等说明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及要求内容的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6.1《投标文件》的编制6.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内容与要求和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未列出格式的部分供应商可自行编制。6.1.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6.1.3《投标文件》按如下顺序编制:第一部分:资审部分(一)资格承诺证明资料附件1: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附件2: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二)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三)特定资格要求(四)政府采购政策证明文件(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第二部分:其他部分一、商务部分(一)投标函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开标一览表(三)投标分项报价表(四)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五)商务偏离表(六)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七)业绩证明文件(八)商务部分其他资料二、技术部分(一)技术偏离表(二)项目组人员及分工(三)服务方案(四)其他技术资料6.2《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章6.2.1份数:投标人通过投标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格式为系统默认格式;6.2.2签章: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处,须签字或加盖电子“签字章(黑色)”、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处须加盖电子“投标人公章”,其他每页也须加盖电子公章。所有电子章应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主体共享平台互认的电子章。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投标文件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撤回的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澄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澄清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投标文件》中语言和计量单位9.1本次采购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2《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四)政府采购政策说明1.根据《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规定,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技术和价格加分);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甘肃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加分及扣除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申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投标文件格式)。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六章第十二条),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5.1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5.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6.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章第1、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五)开标、评审、定标的程序及说明1.开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式,投标人可不到场参加开标会议,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登录,并选择参与标段点击【点击进入】进入该标段开标会议,投标进入投标项目后需及时完成签到,开标时间到达后未签到的投标人,将不允许签到并按拒绝处理。2.解密本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解密时间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插入USB口,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pin码(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则视为放弃投标。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3.唱标解密后系统自动公布供应商信息及报价,并存档备查。4.评标委员会的组成4.1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4.2由采购人1人和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4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单数。5.评标委员会职责5.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5.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5.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5.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5.6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同时报告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本级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5.7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串通投标疑点和线索的,应当采用询问等方式进行核查,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体表决作出认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并作书面记录,同时书面报告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属于恶意串通情形的,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6.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6.1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政策,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2遵守评标纪律,不与其他专家串通,不受人之托评标,不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收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6.3对评标过程保密,不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情况;6.4应当回避的,主动回避;(投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对项目有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6.5准时参加评标,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席评标活动的提前请假;6.6接受、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举报评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或不正当行为;6.7不携带通信工具、摄像、录音等器材进入评标现场,不篡改、销毁、灭失投标、评标有关资料,不抄录、复印、夹带与评标工作有关的资料离场;6.8不有意拖延评审时间。7.开标程序及标准7.1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议,以及认为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单位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7.2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7.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投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投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9)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10)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或其成员有串通投标或其他违反评标纪律行为的,其评审结果无效,可以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有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投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7.4综合说明7.4.1评标原则(1)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对所有供应商一视同仁、公平对待。(2)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阻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正常工作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3)评标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自律,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查。(4)评标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5)评标将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结合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进行,不得忽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标。(6)本次采购项目定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投标报价、技术响应程度、售后服务、商务等综合实力多个因素作为评审指标,全面比较各投标文件质量、价格、交货期以及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资信情况等因素客观地进行评审,使评审的结果能准确地反映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并将各指标量化计分,按总得分排列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方法。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拟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向供应商承诺最低价中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不作任何解释说明。(7)从开标直至宣布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前,评标人员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招投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8)投标人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技术参数等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9)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评标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11)投标人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及综合实力,在众多项目中业绩、信誉良好,并能确保本次招标采购的长远售后服务。(12)不同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或其成员有串通投标或其他违反评标纪律行为的,其评审结果无效,可以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有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7.5资格性审查标准及说明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资格承诺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5.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7.5.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由采购人代表1名、采购代理机构2名工作人员在开标现场审查,审核不通过视为无效投标,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7.5.3资格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的,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按无效投标处理.7.6符合性审查标准及说明: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盖章。2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投标函。3报价完整性有分项报价表或分项报价不存在严重缺漏项目。4报价合理性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企业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企业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报价未超项目预算价投标报价未超出项目的预算价。6串标情况投标人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7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8投标内容投标文件须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存在重大缺漏项。9其他要求投标文件无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7.6.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6.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6.3若供应商对应作出而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7.6.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7.6.5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响应性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响应性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是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各方面对供应商响应性文件进行审查。如果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7.7综合评审说明及详细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评标办法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企业进行评标:序号评分项得分内容报价部分(15分)投标报价15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0*报价分值权重;评标基准价等于有效投标单位中价格扣除后报价的最小值,评标价等于价格扣除后的报价。商务部分(15分)企业业绩6分投标人提供2022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6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为准,不提供者不得分)人员证书9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须提供: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每提供一个二级及以上证书的得3分,每提供一个三级证书的得1.5分,最高得9分。(以证书扫描件为准不提供者不得分)技术部分(70分)内部管理规范14分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内部管理规范(包含:①招聘相关制度②劳务派遣用工制度③员工工作职责制度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全面合理的得14分,缺一项扣3.5分,扣完为止。服务方案25分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服务方案(包含:①人员培训计划②人员健康体检计划③不合格人员替换方案④人员请销假管理制度⑤人员管理制度及办法等内容,保证服务期内甲方对派遣人员的质量要求,及时根据甲方用工需求变化进行人员调整。方案合理详细的得25分,缺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5分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包含:①应急调整方案②后勤保障方案③人员违规违纪违法处置方案等内容,措施全面详细的得15分,缺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安全防范措施16分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安全防范措施(包含:①突发应急事件处理②劳动用工管理及服务中常见的突发紧急事件③劳动用工管理中风险防控等级④突发及紧急事件处理工作流程(包含工亡事件处理、因病非因公死亡事件处理、工伤事件(职业病)处理、退工事件处理流程)提供全面者的16分,缺一项扣4分,扣完为止。7.7.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规定经投标人确定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定的,其投标无效。7.7.2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参数相符。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进行评审,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任何证据。7.7.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7.4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7.7.5未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开标程序。8中标供应商的推荐及评标报告编写说明8.1中标供应商的推荐(1)供应商综合评分最终总分值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投标报价三部分得分总和。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2)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4)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或采购人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中相关规定,有效投标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应当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8.2评标报告编写说明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完成评审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组长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开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开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纪录在案。主要内容包括:(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审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审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供应商;(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9中标供应商确定的说明9.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评标报告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并在采购结果确认函上签字确认。9.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10废标情形(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投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1终止采购情形受不可抗力或突发情况影响,采购需要发生变化等情况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政府采购网站发布终止公告,并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12招标过程的保密性(1)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否则,对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给予不良行为纪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2)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否则,给予违反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其评标专家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3)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需向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及其未能中标做出任何解释。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关人员不得向未中标人透露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13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由甘肃鼎拓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招标文件》的制作,对外联系,开标、评标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发采购资料和《投标文件》;做好开标和评标会议记录;对评标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负责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拟中标结果进行审核。14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相关监督部门对整个开标评标过程进行监督,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或非法干预正常的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15审核小组由监督部门和招标人共同组成。负责对评标委员会填写的最终统计结果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16采购人的权利(1)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货物数量或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2)采购人追加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应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合同签订之前,对存在造假的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有权暂停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以书面形式提请本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复核,对存在造假的中标人,由财政部门依法审查,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六)投诉、质疑情况说明1.供应商质疑、投诉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办理;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2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供应商质疑、投诉实行实名制,其质疑、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质疑、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4)提起投诉的日期。质疑、投诉书应当署名。质疑、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鲜章;质疑、投诉人为委托授权人的应该出具针对本质疑、投诉事项的法人委托授权书。1.3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1.4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投诉。1.5质疑、投诉文书可以以书面形式递交,也可采取交邮方式递交,质疑和投诉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1.6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1年内3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1.7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8本项目接收质疑单位分别为:(2)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934-8518010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安化东路(3)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鼎拓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693492773联系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万辉国际9号楼一单元1214号2.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2.2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2.3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2.4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2.5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2.6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其他注意事项3.1中标通知书(1)中标结果在公示期满无质疑或投诉后,该结果将作为正式中标或签订《供货合同》的凭据。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供应商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中标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2)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没有任何义务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落标的理由,不退还《投标文件》。3.2合同授予原则(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在法定公示时间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供应商。若因中标供应商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3.3合同的签署(1)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下,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拒绝签订《供货合同》或擅自改变中标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定金罚则及损害赔偿的原则处罚并办理。若由于中标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履约验收过程中,应当依据招标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等,加强对中标(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其他人员现场履职、履约保证金缴纳、合同转包或分包等情况的监督管理,发现供应商有串通投标疑点和线索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七)投标无效及串通投标情形1.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人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2)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等银行证明文件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标注的,如投标函、法人授权函、投标报价表、开标一览表、售后服务承诺书等没有按照规定格式填报的;4)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者法人授权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5)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及材料模糊、难以辨认其内容或文件出现明显空白页导致内容不完整、明显缺项漏项的;6)投标人未能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函等证明文件和资料的,或提供的证件不齐或无效;7)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者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者辨认不清产生歧义,或者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或法人授权的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8)投标文件中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方案进行投标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9)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10)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企业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企业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供应商未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提交有效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14)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1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16)经核实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雷同或有抄袭行为的;1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18)同一集团或总公司等组织,连同其下属的绝对控股单位(如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等),只能由一家参加投标,否则,一经查实,将对该一集团或总公司等连同其下属单位一并拒绝投标;19)凡两家或以上公司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对此两家或以上公司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0)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21)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2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2.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2.1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事宜的;2.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发现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情形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方式或者随机方式(采购文件没有约定的),选择其中一家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应当对可能存在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或者恶意串通行为进行排查甄别,做好证据留存并在评审报告中予以记录,随同其他采购档案一并保管。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3.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3.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事宜的;3.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3.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4、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恶意串通,否决相关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并报告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4.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4.2供应商通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4.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4.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4.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的;4.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4.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劳务服务外包项目二、采购内容及要求:1.服务期限:1年。2.劳务需求序号岗位需求人员数量学历/性别工作内容人员要求1司法辅助57人具备大专以上文凭,身体健康,男女不限。案件受理、法律文书送达、辅助开庭记录、维护开庭秩序、案件整理及归档;1、拟派遣的人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品行端正。2、拟派遣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均为良好,确保身体状况能完成相应工作任务。3、拟派遣人员能够严格服从和遵守派遣单位、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列为失信人员的;受党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相关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未满期限或有合同纠纷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驾驶员8人具备B2以上驾驶证3名,C1以上驾驶证5名,驾龄均在5年以上,身体健康,限男性。保障院内所有日常用车和警务用车3.薪酬保障派遣人员实际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并依法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4.服务要求:(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项目服务人员信息,包括项目管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的详细简历、职位、文化水平等基本情况。(2)派遣人员必须经甲方审查并通过;除资格审查外,对司法辅助人员的审查主要采取笔试、速录方式,对驾驶员的审查主要采取驾驶实践操作;以上审查通过后,由甲方组织面试。(3)服务人员配备以满足采购人的服务需要为准,由中标人辅助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劳务责任;对岗位考核不合格的派遣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情况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责任。(4)所有项目服务人员由中标人购买“五险”,由于未落实“五险”引发的纠纷,由中标人自行承担。(5)中标人须按时足额发放所有项目服务人员薪酬,不得拖延,由此发生的纠纷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有权对薪酬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督促。(6)明确工作标准及岗位职责,全体员工统一着装、文明服务,不定期对服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心理疏导、劳动争议、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7)中标人需按照国家规定落实有关工会福利、劳保发放等政策。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一、合同条款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甲方:乙方:第二条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费用采取的方式。2.付款方式:4.服务费用的调整:甲方如增加新的服务项目或扩大服务范围,双方均应同意后方可执行。第四条管理目标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管理目标,使甲方满意率达到95%以上。满意率的量化由每月甲方对乙方各项服务内容执行情况的服务质量考核来确定。第五条人员结构及人员配置明细表:(中标人提供)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给予对方合同价款10%的经济赔偿。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不能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府有关部门的界定结论为准),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对劳务派遣使用人造成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赔偿劳务派遣使用人的经济损失;4.乙方招聘人员在履行职务中因方法不当,给劳务派遣使用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尽职责,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全年服务费的20%承担违约责任;6.乙方作为用工单位,应按时足额向派驻甲方的派遣服务人员发放工资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发放的劳动报酬、待遇,如乙方未按时发放导致相关人员无法向甲方提供符合约定标准的服务,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7.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其他事项1.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相关服务标准、考核标准等见本合同附件,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相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5.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代理机构执壹份采购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传真:账号:开户行:日期: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传真:账号:开户行:日期:代理机构:甘肃鼎拓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万辉国际9号楼一单元1214号电话:本合同仅为样本,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XXXX项目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日期:目录第一部分:资审部分(一)资格承诺证明资料附件1: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附件2: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二)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三)特定资格要求(四)政府采购政策证明文件(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第二部分:其他部分一、商务部分(一)投标函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开标一览表(三)投标分项报价表(四)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五)商务偏离表(六)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七)业绩证明文件(八)商务部分其他资料二、技术部分(一)技术偏离表(二)项目组人员及分工(三)服务方案(四)其他技术资料第一部分:资审部分(一)资格承诺证明资料附件1: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附件2: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二)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三)特定资格要求(四)政府采购政策证明文件(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招标文件未提供的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写)-45-(一)资格承诺证明资料附件1: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庆阳市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知悉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并已认真阅读《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内容,现郑重声明作出如下承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10.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11.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12.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适用于有农民工参与合同履行的项目);-46-13.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适用于有建造师参与合同履行的项目);涉及建造师姓名注册编号身份证号码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年月日备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2.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4.本信用承诺书必须由投标人(供应商)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7-附件2: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我方自愿采购文件标注的招标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庆发〔2022〕4号),庆阳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行拖欠农民工工资“诚信承诺+信息推送”制度的通知》(庆治欠办发〔2020〕15号)、庆阳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无欠薪证明事项的公告》,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落实项目经理任职行为有关规定的通知》(庆公管办发〔2018〕2号)、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审计局、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庆阳市公安局《关于开展联合惩戒加强源头管理防治政府采购领域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庆市财采〔2018〕11号)等法规文件规定,需承诺内容如下:序号承诺事项备注1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必须承诺2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必须承诺3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涉及农民工4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涉及建造师5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申明政府采购项目6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政府采购项目注:不据实承诺的视为无效投标。特别提示:1.投标人(供应商)未做出承诺,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2.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4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劳务服务外包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