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昆明高新区清水幼儿园2025)
昆明高新区清水幼儿园安保服务成交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KMZC2025-C3-01017-KMSC-0021
二、项目名称:昆明高新区清水幼儿园安保服务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昆明高新区清水幼儿园安保服务(三次)
供应商名称:云南勇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青云办事处东三环西侧金色交响家园独立商铺1层52室3楼
成交金额(万元):12.245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5.99
评审报价(万元):12.24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昆明高新区清水幼儿园安保服务(三次)
名称:昆明高新区清水幼儿园安保服务(三次)
服务范围:采购一家安保服务公司负责昆明高新区清水幼儿园安保服务工作,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范围
服务要求:按国家、省、市区以及行业的相关标准执行,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的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按国家、省、市区以及行业的相关标准执行,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的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段春喜(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丁武飞,刘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无
金额: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高新区清水幼儿园
地址:昆明市高新区马金铺街道林塘小区兴业街南侧
联系方式:0871-63955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惠景园D8十二楼
联系方式:0871-67471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柏老师
电 话:0871-6747169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昆明高新区清水幼儿园安保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昆明高新区清水幼儿园
行政区域
昆明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09日 16:5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段春喜(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丁武飞,刘斌
总成交金额
¥12.245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老师、柏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7471698
采购单位
昆明高新区清水幼儿园
采购单位地址
昆明市高新区马金铺街道林塘小区兴业街南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3955306
代理机构名称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呈贡区惠景园D8十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7471698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2
2025-05-23(送审稿)昆明高新区清水幼儿园安保服务(三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昆明高新区清水幼儿园安保服务(三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5301212025007采购人:昆明高新区清水幼儿园集中采购机构: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昆明市呈贡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日期:2025年05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第三章总则9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范围18第五章合同条款格式28第六章磋商办法35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46(一)资格审查部分格式:47(二)报价部分53(三)商务技术部分格式:60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采购人昆明高新区清水幼儿园的委托,对昆明高新区清水幼儿园安保服务(三次)进行竞争性磋商,请潜在供应商至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53012120250071.2项目名称:昆明高新区清水幼儿园安保服务(三次)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预算金额:12.312万元,最高限价:12312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叁仟壹佰贰拾元整);1.5采购需求:采购一家安保服务公司负责昆明高新区清水幼儿园安保服务工作,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范围。1.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2.3具有良好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则提供近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为新成立不满一年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安全、质量问题等不良记录,提供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2.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4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合理可信的情况说明;2.7信用状况: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将查询结果统一提供给磋商小组;2.8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2.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3.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5月26日至2025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06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2获取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3.3获取文件方式:(1)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3.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四、响应文件提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五、响应文件开启: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6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5.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开标,昆明市呈贡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开标室(昆明市呈贡区政务服务中心旁惠景园D8栋二楼);六、公告期限:6.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7.1本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昆明高新区清水幼儿园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马金铺街道林塘小区南侧(兴业街)联系方式:0871-639553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昆明市呈贡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惠景园D8栋十二楼联系方式:0871-6747169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老师、柏老师电话:0871-6747169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昆明高新区清水幼儿园安保服务(三次)2采购需求及范围详见第四章3项目要求本项目分不标段4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磋商有效期竞争性磋商文件从开标之时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服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市区以及行业的相关标准执行,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的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8磋商保证金不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9响应文件分数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政采云系统)10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小型和微型企业优惠政策(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其报价不扣除10%后参与评审。(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11现场考察☑不组织12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澄清、修改等内容13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澄清公告14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时间:24小时内形式:盖章确认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发送扫描件15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在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澄清公告16磋商报价方式及说明1、本项目采用全费用总价的方式进行报价,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自身实力自行报价,报价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2、该报价包括完成服务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安保服务,不再额外产生其他费用等,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服务周期内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素。3、中标价不因工作量及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调整,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的磋商小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7响应文件签署、盖章按“政采云”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壹份。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须用云南 CA 按格式进行电子签章,在所要求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均使用云南 CA 按格式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参加采购的除格式要求外,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署。18响应文件加密要求CA锁加密19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20开启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21磋商顺序磋商的顺序:按“政采云”系统的编号顺序。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及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及报价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2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3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3名24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25成交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2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第三章总则3.1磋商范围3.1.1本次采购是为完成昆明高新区清水幼儿园的“昆明高新区清水幼儿园安保服务(三次)”,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范围。3.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分标段,供应商可就本项目内容作完整报价。3.1.3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1.4服务地点:详见第二章须知前附表内容。3.2资金来源:采购人用于该项目采购的资金为财政资金,并将用于本项目采购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3.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3.1具体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4磋商费用3.4.1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4.2采购人不专门组织现场考察。若供应商认为必要时,可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以便安排接待,但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5磋商文件3.5.1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总则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范围第五章合同条款格式第六章磋商办法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3.5.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和正确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能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认为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该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5.3供应商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下同)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答疑通知》的方式书面通知与答疑内容有关的供应商,该答疑的内容及其它与本次招标有关的通知都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3.5.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会以《补遗通知》的方式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6磋商有效期3.6.1详见第二章须知前附表内容3.6.2在原定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其响应文件将不会参加评审。接受磋商有效期延长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3.7磋商保证金3.7.1本项目不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3.8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3.8.1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9磋商报价3.9.1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3.9.2磋商报价、货款一律使用人民币。3.9.3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认真制作《磋商报价一览表》;3.9.4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供应商对同一个项目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3.9.5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如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10响应文件的递交3.10.1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0.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供应商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于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的通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和撤回。3.11开标3.11.1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启。3.11.2磋商的顺序:按“政采云”系统的编号顺序。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及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及报价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11.3开启疑义:启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启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3.12评标3.12.1采购人将根据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性质和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3.12.2磋商原则:依照“公平、公正、科学、合法、保密”原则;3.12.3磋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3.12.4磋商程序:初审和详细评审(一)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将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应作废标处理)。(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磋商文件。结合昆政规【2019】2号文及昆监管委发﹝2013﹞2号文规定,供应商提供无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的和无行政处罚的承诺书,在申请文件中提供关于此项的承诺,未提供或提供的承诺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磋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应作废标处理)。(5)竞争性磋商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将保留否决所有供应商的权利: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低于成本价报价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哄抬竞争性磋商报价的;所有技术标准,方案均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经竞争性磋商小组讨论,未形成有效竞争的。(二)磋商(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三)综合评分(评分细则详见第六章)(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文件的方案、服务承诺及增值服务承诺、供应商情况、业绩等竞满足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评审。统计分数原则为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供应商的技术、商务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本评标办法不承诺最低磋商报价成交。(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12.5评标内容保密(1)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若发生供应商向磋商小组成员或其他相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该供应商的磋商资格被取消,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12.6响应文件的澄清(1)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个别要求供应商澄清其响应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磋商报价或磋商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的主动澄清。(2)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①开标时,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②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④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⑤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⑥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磋商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3.12.7采购人的监督机构将会对整个开标、评标过程进行监督。3.13定标3.13.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原则和磋商办法推荐3个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将按推荐顺序审核后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不保证最低磋商报价成交。3.13.2本次招标合同将授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满足技术参数、磋商报价合理、服务能力满足要求以及后期保障能力最佳的供应商。3.14授予合同3.14.1合同授予标准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供应商。3.14.2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14.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1.成交的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采购人商谈和签订合同。但此项商谈,任何一方均不得谋求强制对方更改双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出的实质性承诺。2.如果成交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14.3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据此理由取消向其授标,同时根据评标结果在另外的供应商中择优确定成交人。3.15质疑和投诉3.15.1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且证据合法、真实、有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原件。注: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同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磋商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3.15.2投诉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1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采购人发出的函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范围一、本项目采购标的需实现目标及服务内容:昆明高新区清水幼儿园成立于2022年9月,在园人数415余人。本次采购服务为“昆明高新区清水幼儿园安保服务(三次)经费”,用于保障幼儿园师幼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保育秩序,确保幼儿园安全稳定。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本次采购服务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包含但不仅限于《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昆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一)服务内容要求1.门卫值守。2.巡逻巡查。3.监控视频管理、消防控制室值守。4.突发事件应急处置。5.其他安全管理工作。(二)基本条件要求1.政治思想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2.身体素质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史,无不良嗜好;形体端正,无纹身、无染发、无口吃;男性身高在165cm(含)以上,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含4.9)以上。3.年龄范围:平均年龄50周岁以下4.文化程度:(1)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不少于1人(含同等学历),退役士官士兵不少于1人,持有中级消防控制操作证不少于1人,以上三种条件可为同一人(2)其余人员最低文化不低于初中(含同等学历,如中专)。5.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三)其他条件要求1.须持有***门颁发的保安员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2.须严格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3.教育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条件: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7.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9.未正式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10.患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安保工作的。11.其他不适宜从事安保工作的。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一)采购预算:12.312万元(二)安保人员数量:3人(三)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四)实施地点:昆明高新区清水幼儿园(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马金铺街道林塘小区南侧(兴业街))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等要求:(一)基本要求1.熟悉值勤岗位区域内地形、地物,了解值勤岗位区域内消防设施分布和使用,掌握报警方法。2.掌握保安业务知识,熟悉幼儿园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具备使用消防设备、通讯器材、技术防范设施和相关防卫器械的基本技能。3.严守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爱护通讯器材和物防设备。4.处置值勤岗位区域内的各类安全隐患并上报。5.果断处理值勤中发现的问题,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应及时盘查、监控,并报告。必要时,启动报警程序。6.制止师幼各种不安全或易造成伤害的行为,发生违章或不服从管理者,应劝阻并妥善处理,不听劝阻的,先及时处置再报告。7.发生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应迅速扑救、报警报告,组织疏散,保护现场。8.建立交接班记录台账,做好每日值勤问题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要求清楚、准确、属实。9.按时参加保安人员工作例会和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听讲并做好记录。10.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上报幼儿园领导,不得擅作主张或隐瞒不报。11.完成幼儿园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二)门岗值守要求1.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2.严格落实幼儿园大门开(闭)门制度,幼儿在园期间和离园后应保持园门关闭。3.严格执行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制度,来访人员需进行严格验证,并依据幼儿园有关会客管理制度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幼儿园,幼儿必须在本班教师和家长交接后,方可离园。4.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处置并有效预防师幼员工人身安全受到不法侵害,并向相关领导或部门汇报。必要时,启动报警程序,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5.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的检验、核查,禁止将危险或违禁物品带入。严防幼儿园物资流出。6.疏导出入人员,清理园区及大门管理区域内的无关人员,保证进出人员出入有序。7.任何人不得在门卫室从事与该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存放或代人存放任何物品。8.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技防器械,危急时刻,确保师幼安全。9.在岗期间不与无关人员聊天,不干私活,不饮酒,不抽烟,不玩游戏。10.做好保安室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灭火器材的充足、完好和有效,定期检查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11.完成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三)监控视频管理、消防控制室值守要求1.保证视频监控24小时有人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做好交接记录。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消防控制操作证,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3.严禁值班人员饮酒、脱岗、睡岗、抽烟或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其他事项。4.发现视频监控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幼儿园安保主任和保安队长到现场处理,并做好情况记录;5.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幼儿园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刻录、拷贝、拍摄监控形成的录像资料。6.完成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四)巡逻巡查要求1.按照幼儿园规定,每天定时或不定时对园区(含周边200米)及重点部位进行巡逻巡查。2.发现可疑、异常情况或恶劣天气,要及时巡逻,重点部位要仔细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报告或报警。3.巡逻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如遇不法人员进入要及时控制、及时处置、及时报警、及时报告。4.巡逻时发现幼儿私自离开班级要进行说服、教育,并通知班级教师或值班领导接回。5.认真做好巡逻日志的记录和交接班工作,每班交班必须向下一班说明本班有关情况,提醒下一班重点进行防范。6.放学后巡逻时,应协助幼儿园做好清园工作,规劝个别幼儿及家长离园回家,不得在园逗留。7.完成幼儿园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五)突发事件处置要求1.做到早发现、早识别。保安人员在值守过程中,密切关注幼儿园及周边200米的一切动向,发现有私闯迹象或可疑人员,应采取劝阻离开,不听劝阻强行闯入者,边处置边报告。2.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报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果断处置,控制事态;发生事故要奋力抢救,发现犯罪分子作案要立即制止、控制,并及时报告、报警。(六)服务期限:一年。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符合本采购需求二、三项相关规定和以下要求:(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者侮辱学生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解聘的;以及实施其他被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的行为的人员。(二)提供县级人民医院以上的体检合格报告,健康证原件、复印件。(三)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四)提供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五)提供保安员证原件、复印件。(六)提供相关从业经历的证明材料。(七)本文件中第四条第(三)点规定的11条不符合条件自查表。(八)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含同等学历)不少于1人,退役士官士兵不少于1人,持有中级消防控制操作证不少于1人,三个条件可为同一人。(九)保安公司投标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3名保安的相应资料供评审专家进行评审。中标后入场时实际提供的保安人员有变更的,必须从投标文件名单中更换,且更换人员不得超过10%。如实际提供的保安人员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视为供应商虚假应标。七、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一)中标人具有公安机关核发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若被行政机关查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二)中标人依法聘用保安人员,在组织、安排工作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保安人员的正当权益。中标人内部管理体制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到位,防止保安人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和安全事故。(三)中标人对派遣保安人员的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关资料须报采购人,禁止被辞退保安人员再次录用。(四)中标人对派遣保安人员必须严格管理,定人定岗,不得减派人员。定期对派遣保安人员开展培训教育,进行政治业务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派驻保安人员的政治意识,做到业务熟练、预案熟悉、反应迅速、处置有力,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交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五)中标人派遣到采购人的保安人员应先征得采购人面试同意,采购人对在服务过程中不满意的人员有权要求更换,中标人应在3天内按照采购验收标准更换到位。(六)中标人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保安人员队伍稳定。合同期限内更换的保安人员须符合采购验收标准。更换骨干、重点岗位保安人员,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幼儿园,更换其它保安人员须提前一周告知。中标人因工作需要临时调动保安人员的必须经采购人同意,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调离。未经采购人同意调入的保安人员,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七)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标准为保安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八)中标人派遣保安人员在为采购人提供约定的服务中,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采购人协助中标人处理,责任及其他事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处理,中标人对派遣保安人员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九)中标人派遣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等由中标人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中标人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幼儿园和师幼财产损失、发生人员伤亡或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责经济赔偿,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十)中标人设立保安队长岗位,保安队长须经采购人同意方能上岗,全面负责保安队伍的日常规范化管理和保安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文案处理。(十一)采购人对保安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管,依据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对中标人进行考核。中标人须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提供服务,若日常工作不到位、服务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采购人将作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并对中标人派遣保安人员违反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行为在24小时内通知中标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十二)中标人在保安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保安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幼儿园有权利因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等情形,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名单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标。八、其它要求(一)中标人须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提供服务,若日常工作不到位、服务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幼儿园将作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一是在保安服务范围内,如因中标人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幼儿园和师幼财产损失、发生人员伤亡或等级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责经济赔偿,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并立即终止合同(退场)。二是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由中标人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三是中标人在保安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保安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二)装备数量最低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装备:1.防刺背心3套2.对讲机4个3.防暴头盔3顶4.防护盾牌3副5.防割手套3副6.橡胶长短棍6支7.强光手电3支8.腰叉脚叉6支9.自卫喷雾3支10.装备架:2个11.夏季短袖:3件12.雨衣:3件13.防爆皮鞋:3双14.爆闪肩灯:3个第五章合同条款格式(此合同仅供参考)合同编号:项目编号: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中标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乙方为(单位)提供安保服务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基本情况坐落位置:占地面积:二、在服务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安保服务服务包括以下内容:(服务内容)三、合同期限(项目名称)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本合同终止前30天内,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延长本合同期限,再另行签订管理服务合同。四、服务费用根据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内容,经采购人同意,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价为:,确立了我们单位的服务费实行包干制方式。五、安全责任管理区域内因乙方或乙方人员的失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内,为其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根据其购买的工伤保险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乙方确认乙方派出人员均与乙方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乙方应保证乙方派出人员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发生的任何与劳动关系相关的工资、福利待遇、保险等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为乙方派出人员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承担责任。六、保密责任乙方员工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严格遵守工作保密原则,严禁对外透露甲方的相关信息,如有违者,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七、乙方提供的服务应达到双方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内容主要包括: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保证服务队伍和服务质量符合甲方相应的要求;2、对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进行检查;3、对该项目保安服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审核;4、对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考核;5、对安全生产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对保密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检查;7、对主管级以上人员或重点岗位服务团队成员的变动情况进行检查;8、对是否有因管理疏忽引起的重大消防或治安安全隐患进行检查;9、对是否有其他违反合同服务承诺条款内容情况进行检查。八、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2、向乙方无偿提供管理用房。3、向乙方提供安保服务所需的资料。4、负责保证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安保服务费。5、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6、协助乙方做好安保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7、对违反合同约定的乙方人员,有权要求进行调换。8、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二)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安保管理制度,开展各项安保活动。2、遵守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安保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各项安保目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和甲方检查监督。3、根据需要制定或调整服务方案。4、乙方派驻的安保服务人员不得随意更换。5、乙方有权对派出人员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处理措施。6、服务期满后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全部有关财产、资料。7、法律、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人员配置:十、服务质量目标要求:十一、违约责任1、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因乙方违约导致不能正常提供约定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或相关费用的,每逾期1日,应按未支付费用为基数以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停止履约,如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停止履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当年未履约部分的固定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按甲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足额赔偿。4、甲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停止履约,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停止履约,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当年未履约部分的固定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按乙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足额赔偿。十二、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1、因不可抗力或紧急避险导致服务中断、人身财产损失的;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损失的;附则1、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履行本合同需要对方知悉、协助的事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并且必须发到以下接收通知的地址及联系人。任何有关地址及传真或其它信息的变更仅在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后方为有效。甲方联系人及电话:乙方联系人及电话:2、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对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的补充协议,以双方确定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4、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裁决或仲裁委员申请仲裁。5、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第六章磋商办法6.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制定本办法。6.2、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性质和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含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应当现场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磋商小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全封闭的保密条件下进行评审工作,任何人及单位不得干扰磋商小组的正常工作。6.3、磋商原则:依照“公平、公正、科学、合法、保密”的原则。6.4、磋商办法: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6.5、评标程序:初审和详细评审(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应作废标处理)。(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磋商文件。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磋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应作废标处理)。二、磋商(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三、综合评分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将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统计分数原则为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供应商的技术、商务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本评标办法不承诺最低磋商报价成交。公式:供应商的综合得分B=F1+F2其中:F1、F2分别为磋商报价、技术部分、2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2、评审标准评审项目评审因素评 审 标 准资格审查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审查彩色扫描件)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则提供近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为新成立不满一年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审查彩色扫描件)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提供承诺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4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合理可信的情况说明;2、附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无重大违法记录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安全、质量问题等不良记录,提供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提供书面声明。信用状况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将查询结果统一提供给磋商小组。其他材料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材料符合性审查注:供应商在符合性审查环节,须上传或导入整本已签字盖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至政采云系统符合性审查章节,以便查阅,以下为符合性审查的具体事项: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是否符合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B、响应文件是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的;C、响应文件是否按要求进行编制;D、是否符合磋商文件中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或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承诺或声明的;E、是否按规定的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或关键字迹是否清晰;F、是否按磋商文件或相关法律法规中约定的其他情形作出响应的。G、供应商是否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名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H、磋商有效期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I、磋商报价是否未超过采购预算的;J、响应文件的响应与事实是否相符或无虚假应标;K、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评分办法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1分值构成(满分100分)供应商的评分标总得分=F1+F2其中:F1、F2分别为磋商报价、技术部分2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二次报价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2.1磋商报价F1评分标准(满分10分)磋商报价评分计算公式磋商报价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注:1.在计算报价得分时,专门面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不再进行价格折扣,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因所提供材料不全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定时,评标价格不予扣除。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注: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技术部分F2评分标准(满分90分)安保服务(满分30分)(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保服务方案整体情况进行评审 ,包括但不限于:①安保服务管理规范,②安保服务计划安排和实施,③安保服务工作重难点分析,④安保服务工作目标,⑤安保服务应急预案,⑥安保服务人员及安保用品用具投入计划等。 (2)以上6项评审内容经评定内容详尽、明确、清晰,阐述细致、没有缺陷的得 30 分,每缺少一项评审内容扣5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漏或不符合项目实际的,扣 1 分,分数扣完为止。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满分1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质量承诺、人员配置、安置、管理、稳定等承诺;②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保证措施;③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把控措施;④服务质量问题解决方案;⑤服务质量违约及处罚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以上5个方面,经评定相关方案及措施内容详尽、明确、清晰,阐述细致、没有缺陷的得1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应急管理服务方案(满分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管理服务方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突发自然灾害处置;②消防应急处置;③学校组织大型活动保障;④群体、安全事件(事故)处置;⑤安全隐患发现排除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等。以上5个方面,经评定相关方案及措施内容详尽、明确、清晰,阐述细致、透彻、条理清楚、思路清晰,对项目实际情况和关键难点把握充分,方案合理有效、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没有缺陷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拟派服务团队及人员配置情况(满分15分)(1)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有管理过类似项目的,每增加1个业绩加 2 分,最多可得 10 分。(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2)保证派遣人员稳定率为半年≥80%,服务过程 中,因人员离职、病事假等出现缺编的现象,应作出相应的人员补齐承诺,提供承诺函的得 5 分;合理化建议(满分15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人提出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公司自身实力向采购人提出本项目合理化建议,每提出1条合理化建议并且符合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的加3分,满分15分;业绩(满分5分)供应商每提供一个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得2.5分,最高得5分。(提供证明材料为类似的服务类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其他业主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放入响应文件中)备注: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独立进行分档评分,多个供应商响应情况基本一致时,可按同一档次打分。2.评分要求和统计分数原则2.1磋商小组评委应首先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分值评分。2.2统计分数原则: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供应商的各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力3.1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仍有选择和拒绝所有响应文件和取消招标过程的权力,供应商不得因此而要求采购人承担任何责任。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格式昆明高新区清水幼儿园安保服务(三次)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一)资格审查部分格式:一、响应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正式授权(姓名、职务)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二、据此函,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合同履行期限为:,服务质量承诺为::2、供应商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供应商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付款方法和条件。4、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5、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日历天。6、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按下面的联系方式寄送: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四、供应商一般情况表1企业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8主营范围1、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须提供。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营业执照(格式自拟,附扫描件,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总则)六、财务会计制度(格式自拟,附扫描件,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总则)七、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格式自拟,附扫描件,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总则)八、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附扫描件,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总则)九、无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附扫描件,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总则)十、信用状况(格式自拟,附扫描件,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总则)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附扫描件,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总则)(2)报价部分一、磋商报价一览表(第一轮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内容1报价小写: 元大写: 整 2合同履行期限3质量承诺4主要负责人5备注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如不是中小企业请自行说明或划/,不用填写本表,但不能删除格式。(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对企业类型判断有困难的,可通过工业化和信息化部网站自测小程序,识别企业规模类型。(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4)供应商填写本表时,对企业类型填写应准确、唯一,不允许跨越式填写(如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等),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准确判断企业规模类型的,不予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5)统计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 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______(请填写: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如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自行说明或划/,不用填写本表,但不能删除格式。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如不是监狱企业请自行说明或划/,不用填写本表,但不能删除格式。(三)商务技术部分格式:一、安保服务(格式自拟)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格式自拟)三、应急管理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四、拟派服务团队及人员配置情况(格式自拟)五、合理化建议(格式自拟)六、业绩证明材料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业主评价备注123……注:供应商须随本表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附扫描件,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