旱地优质稻中标结果公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5)



澜沧县2025年旱地优质稻项目(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PEZC2025-G1-00549-YNKZ-0046

二、项目名称:澜沧县2025年旱地优质稻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澜沧县2025年旱地优质稻项目(二次)三标段
供应商名称:普洱兆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景东县景川路297号
中标金额(万元):149.9997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4.5
评审报价(万元):149.9997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段名称:澜沧县2025年旱地优质稻项目(二次)三标段

名称:顶箱滚动式可调 播种器

品牌:滇农牌

规格型号:12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数量:3937台

单价(元):38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华林,苏有正,王进(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冯先荣,韩志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金额:2.1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149.9997万元(三标段:149.9997万元)最高限价:149.9997万元(三标段:149.9997万元)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根据甲方需求,在甲方通知乙方发放地点和发放对象后 10 个自然日内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发放和发放登记造册等工作。质保期:1年。其他承诺及澄清:/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澜沧县勐朗镇温泉路139号
联系方式:0879-7222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碧桂园溪台1幢1-2层101室
联系方式:0879-3013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发敏
电 话:0879-301333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澜沧县2025年旱地优质稻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行政区域
普洱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09日 16:41

评审专家名单
张华林,苏有正,王进(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冯先荣,韩志凯

总中标金额
¥149.9997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发敏

项目联系电话
0879-3013333

采购单位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澜沧县勐朗镇温泉路1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9-7222896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普洱市思茅区碧桂园溪台1幢1-2层1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9-3013333

附件:

附件1
中标公告.pdf

附件2
公开招标文件(定稿).docx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4

澜沧县2025年旱地优质稻项目(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一、项目编号:PEZC2025-G1-00549-YNKZ-0046二、项目名称:澜沧县2025年旱地优质稻项目(二次)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普洱兆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玉屏社区凌云路74号(水务局住宿区1幢1层门面)中标(成交)金额:1499997.00元(大写:壹佰肆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柒元整).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元)1顶箱滚动式可调播种器滇农牌12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昆明拓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937台381.00播种器牌要求)有限公司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华林(组长)、组员:冯先荣、韩志凯、苏有正、王进(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文件执行,向中标人收取2.14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时间:2025年6月6日09:00(北京时间)预算金额:149.9997万元(三标段:149.9997万元)最高限价:149.9997万元(三标段:149.9997万元)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根据甲方需求,在甲方通知乙方发放地点和发放对象后10个自然日内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发放和发放登记造册等工作。质保期:1年。其他承诺及澄清:/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联系地址:澜沧县勐朗镇温泉路139号联系方式:杞华文,0879-72228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普洱市思茅区碧桂园溪台1幢1-2层101室联系方式:吴发敏,0879-30133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发敏电话:0879-3013333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PEZC2025-G1-00549-YNKZ-0046采购项目名称:澜沧县2025年旱地优质稻项目(二次)采购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5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3第四章合同条款35第五章项目内容4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6第1章招标公告澜沧县2025年旱地优质稻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澜沧县2025年旱地优质稻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PEZC2025-G1-00549-YNKZ-00462.项目名称:澜沧县2025年旱地优质稻项目(二次)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49.9997万元(三标段:149.9997万元)5.最高限价:149.9997万元(三标段:149.9997万元)6.采购需求:三标段:顶箱滚动式可调播种器3937台。7.合同履行期限:根据甲方需求,在甲方通知乙方发放地点和发放对象后10个自然日内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发放和发放登记造册等工作。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州市及行业相关规定,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2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政采云电子交易:服务热线95763注: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外省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如: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方式:网络获取5.标书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上午09时00分以前。2.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3.开启方式:政采云平台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4.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应知事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4.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5.本项目实行网上采购,采用电子文件。若供应商参与,自行承担一切费用。6.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参与或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本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地址:澜沧县勐朗镇温泉路139号联系方式:杞华文,0879-72228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普洱市思茅区碧桂园溪台1幢1-2层101室联系方式:吴发敏,0879-30133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发敏电话:0879-3013333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财政局0879-723389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 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地 址:澜沧县勐朗镇温泉路139号联系方式:杞华文,0879-72228961.1.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碧桂园溪台1幢1-2层101室联系方式:吴发敏,0879-3013333 1.1.4项目名称澜沧县2025年旱地优质稻项目(二次) 1.1.5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三标段1.1.6项目地点澜沧县各乡镇(采购人指定地点:含镇、村所在地)。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 项目内容”投标人须按项目采购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投标无效。1.3.2合同履约期限(交货期)根据甲方需求,在甲方通知乙方发放地点和发放对象后10个自然日内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发放和发放登记造册等工作。1.3.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州市及行业相关规定,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1.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原件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信用要求:投标人承诺其在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原件。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制造商或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2踏勘现场及答疑■不组织。1.4.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按照“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提供1.4.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提供1.5.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6.2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做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质疑: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答复范围和权限,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执行。4.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请自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格式请自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1.7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8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遗、答疑。1.9偏离允许。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1.6.2的时间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2.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上午9时00分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同1.6.2的时间要求。3.2投标报价方式:投标总报价。关于“投标报价要求”的相关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3.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金额及账户信息(一)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二)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三标段1万元整(壹万元整)。(三)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保证金账户信息:开户名称: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茶城支行账 号:53050168616200000210联系人:吴发敏 电话:0879-3013333二、投标保证金缴纳其他要求:(一)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二)保证金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其他方式视为无效;(三)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四)投标保证金缴纳时应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三、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缴纳时间相应顺延。四、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六、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投标文件的签字和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在需要签章的地方进行签章,无需逐页签章。3.7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份数(1)本次为远程开标,无需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2)中标人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交叁份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二副)给代理公司(内容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未中标的投标人无须提交。3.7.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4.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4.1.1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5.2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6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前三名。7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保险、保函;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双方协商)。退还时间:项目验收结束后如无违约情况则全额无息退还,在项目验收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至中标人账户。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投标文件电子版提交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条规定。8.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8.3进口产品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本项目所有采购货物均不接受进口产品。是,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其他释义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3.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4.自然人投标的,招标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政府采购政策的应用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于小微企业。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类型为货物,本次采购标的属于农、林、牧、渔业*。注: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出现与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合同履约期限、质量标准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合同履约期限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中标人收取。《云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费率》计价金额服务类型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费 率50万元及以下0.7万元50万元—100万元(含)1.5%100万元—500万元(含)1.3%1.3%1%500万元—1000万元(含)1%0.5%0.7%1000万元—5000万元(含)0.7%0.4%0.4%5000万元—1亿元(含)0.25%0.1%0.25%1亿元—5亿元(含)0.05%5亿元—10亿元(含)0.035%10亿元以上0.008%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其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合同条款;(5)项目内容;(6)投标文件格式。2.1.2根据本章第2.2款、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2.2.2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采购人无论对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内容作何种变更,都要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下载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电子服务系统中有关该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2.4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1)资格文件(2)报价文件(3)技术/商务文件投标文件包含且不限于3.1款规定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拟格式。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报价方式:投标总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2.2投标报价指服务范围内所有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价。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根据现行市场价格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货物的投标报价。3.2.3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3.2.4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填报完全,投标报价将被视为已经包含了所有分项价格以及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货物费用。由于投标人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不良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2.5投标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能低于成本价竞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3.2.6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采购人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的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一切涉及物权及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3.2.7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报价货币为人民币。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3.4.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3)被发现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行为的。3.5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6备选投标方案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标准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签字和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纸质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6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首先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本次为远程开标,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5.开标5.1根据电子标系统显示投标人名称正顺序解密投标文件并唱标;5.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要求,在下达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因投标人操作失误或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视为放弃此次投标;唱标结束后,投标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开标、唱标结果。5.3开标会议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6.1.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或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6.1.2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6.1.3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6.1.4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1)招标采购单位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2)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评标;(4)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3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采购人代表及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7.1.2评标委员会确定候选人,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7.2中标通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7.3履约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招标人决定该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补偿投标人损失。7.4.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7.4.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否决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9.1.1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1.2下列行为均属采购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采购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3)采购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采购人额外补偿;(4)采购人预定内定中标人;(5)其它串通投标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9.2.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9.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9.3.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3.2除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投标文件电子版提交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采购预算金额:详见招标公告。10.3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原件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要求投标人承诺其在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原件。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规定(具备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规定(具备有效证明文件)。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规定。合同履约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规定。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分项及总价),未出现缺项、漏项,对采购的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报价。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无效”情形不存在“投标无效”情形中任一条款。详细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满分100分)投标人总得分 = F1 +F2 其中:投标报价得分F1,满分30分,权重:1;技术及商务部分得分F2,满分70分,权重:1.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依据依据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供证明材料随时间为(15-30)分钟。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3(1)F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满分30分)权重:1一、中小企业: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次招标将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投标人投标报价部分进行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二、报价分计算方式:供应商的报价评分F1(满分30分),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最低价格为基准价,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备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3(2)F2:技术及商务部分评分(满分70分)权重:1技术指标响应评分(10分)依据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中,投标人所投产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10分;参数中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需求提供检验报告,无检验报告的,检验报告不清晰的,评委无法判定的,评委可按照不符合要求进行评审。实施方案(2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包含:①供货运输方案、②人员车辆配置、③供货期安排、④供货总体进度安排、⑤产品的存储、发放措施5项内容。方案内容齐全、条理结构清晰、层次细化完善、准确响应项目要求的得25分,每缺失一项扣5分,每有一处有缺陷扣2.5分,扣完为止。 注:1、内容满足需求是指:①内容与项目服务需求吻合、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②阐述从实际出发,切合项目背景、项目需求并提出专业技术建议或者解决方案;③内容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行业惯例以及项目特点;④内容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 2、有缺陷或不满足本项目需求是指:内容与本项目不相关或关联性不强,涉及内容的行业规范、标准与本项目执行标准不一致的对应小项内容与本项目不相关或关联性不强、仅有框架或标题,未进行详尽阐述或说明的,单项内容完全复制招标文件内容、方案与实际情况不符、表述不清晰、凭空编造、出现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出现前后不一致现象、前后描述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出现错误、实施地点区域错误、不符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售后方案(20分)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方案中具有:①售后服务体系;②培训计划;③应急处理方案;④专业技术人员售后追踪措施;⑤产品抽检等5项内容齐全,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20分;每缺失一项扣4分,每有一处有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 注:1.内容满足采购需求是指:①内容与项目服务需求吻合、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②阐述切合项目背景、项目需求并提出专业技术建议或者解决方案;③内容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行业惯例以及项目特点;④内容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2.缺陷具体是指:对应单项中的内容缺失(不完整)、与对应单项的要求缺少重要节点(如仅有框架或标题、单项内容仅有复制招标内容的要求、涉及内容无重点);单项方案中出现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内容、内容中出现前后描述不一致现象或语言描述出现有错误、内容涉及适用的规范及标准(方法)出现错误、项目名称或采购主体表述错误、实施地点区域错误任意一种情形。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8分)第一档次:提供了质量保证承诺,并制定了质量保障措施且措施合理可行的,且提供了相对应的如若出现质量问题的详细违约处罚措施,且措施完备明确的得8分;第二档次:提供了质量保证承诺,并制定了质量保障措施,但措施不合理/不可行,且提供了相对应的如若出现质量问题的详细违约处罚措施,且措施完备明确的得6分;第三档次:提供了质量保证承诺,并制定了质量保障措施,但措施不合理/不可行,且提供了相对应的如若出现质量问题的详细违约处罚措施,但措施不完备/不明确的得4分;第四档次:提供了质量保证承诺,并制定了质量保障措施,但措施不合理/不可行,且未提供相对应的如若出现质量问题的详细违约处罚措施的得2分;第五档次:未提供质量保证承诺的不得分。履约能力(7分)根据投标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价打分,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满分7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投标人与用户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包括: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予认可。(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后,按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中标候选人出现有2家及以上综合评分相等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投标报价相等的,则根据“商务及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2.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1符合性评审标准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符合性进行审查。2.2详细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及权重系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除投标报价得分外,商务部分得分和技术部分得分由评标委员会综合比较后自主评分。(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及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符合性评审标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1.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不符合第三章“初步评审”标准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5)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1.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2详细评审3.2.1投标人总得分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的规定。3.2.2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除“投标报价”以外的所有评审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3.2.3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15-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或法规:3.4.1同品牌产品不同投标人的处理方式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3.4.2小微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请投标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在价格评分时不对投标报价进行扣除。投标人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联合体投标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分。(4)联合体中部分企业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且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联合体投标报价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分。3.4.3监狱企业评分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3.4.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4.5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的优惠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4.6绿色环保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5评标结果3.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5.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第四章合同条款(以下合同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以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商定为准)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1条合同标的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第三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本项目合同不接受损耗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货时间及地点:。3、甲方应当在乙方到货且安装、调试完成,试用10例以上病例无异常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货物验收,乙方交付甲方验收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以及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付甲方。如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和接受;验收合格的,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对乙方货物(包括安装调试)的验收仅为形式上的验收,乙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以已通过甲方验收为由主张免除或减轻其对货物(包括安装调试)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货物应同时附上使用说明书,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5、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如有,见《售后服务承诺书》。第七条售后服务、质保期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质保期:设备质保个月。(如投标文件质保期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期限,按照投标文件签署)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付款方式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2、资金性质:自筹3、付款方式:第九条履约保证金第十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按乙方售后服务承诺到达甲方现场处理。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货物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如甲方同意更换的,乙方应及时更换,乙方未在甲方指定时限内更换的,视为逾期交货;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3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4、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5、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售后服务质量等问题的,由乙方负责。6、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六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甲方有权委托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就双方无争议部分应继续履行。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六条合同组成及解释1、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含采购答疑)、符合采购要求的竞标文件、甲方确认采购要求、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其他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若合同组成文件之间发生矛盾的,以下排列顺序为合同组成文件之间的优先解释顺序:(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其他文件;(2)甲方确认的采购要求;(3)合同附件;(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5)采购文件(含答疑);(6)符合采购要求的竞标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其他合同文件。2、前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互相矛盾之处,以前述文件所列顺序作为其优先解释的顺序,但如果某一文件对甲方权利维护更有利或对设计工作有更高、更严格要求的以该文件内容为准。3、前述各项文件包括双方就该合同组成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项文件的,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第十七条通知与送达1、本协议项下的合同一方对另外一方的任何通知或请求,应当发送至接收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任何一方当事人向对/他方所发出的通知或请求送达时间:(1)如果是传真,则在发送当日视为送达;(2)如果是短信/微信/电子邮件,自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当日视为送达。(3)如果是信函,在挂号信交邮后第三日视为送达;(4)如果是派人专程送达,则在收件人签收之日视为收到;(5)如果同时使用几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接收方者为准。(6)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则视为在下一工作日送达。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等信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和/或工商登记公示地址(居民身份证登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合同送达条款与争议解决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统一信用代码:统一信用代码:政府采购廉政合同(模板)甲方(供货方):乙方(购货方):为促进甲乙双方廉洁高效合作,促使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廉政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以下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二)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各项约定,杜绝违约行为的发生。(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加强对本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及时提醒和督促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权向对方主管部门或有关机构检举、揭发。(七)经济合同变更时廉政合同内容也应做相应调整,并履行有关手续。第二条: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义务(一)甲方不准以任何形式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二)甲方不准以任何名义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甲方不准以任何理由邀请乙方工作人员参加有影响合作业务的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准为其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四)甲方不准为乙方工作人员在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提供方便;不准为乙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与监管单位串通,违反有关规定和程序,损害乙方利益。(六)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行为。第三条: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义务(一)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扰协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挟甲方从事不属于甲方义务的工作。(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甲方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甲方报销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四)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甲方提供的宴请、娱乐活动、高档消费;不得要求甲方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甲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等违反规定的相关活动提供方便。(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甲方为其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不得违反规定从事与甲方施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七)乙方应根据经济合同约定进度付款,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拖欠款项,不得超进度拨付款。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反本《廉政合同》规定义务的,须向乙方承担经济合同总额3%的经济违约责任。(二)甲方发生多次违反廉政合同约定内容,乙方有权将甲方列入黑名单,禁止3-5年内进入乙方作业市场;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社会影响较大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三)乙方若违反本《廉政合同》有关规定的,对违法违纪人员,由乙方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查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第六条:本合同为经济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地址:地址:电话(传真):电话(传真):邮编:邮编:第5章项目内容5.1技术要求标段号类别货物名称技术、规格数量单位最高限价(单价)三标段顶箱滚动式可调播种器性能指标:   1.穴粒数合格率:粳稻≥95%;籼稻≥93%;2.漏播率:粳稻≤2%,籼稻≤1%;3.重播率:粳稻≤3%,籼稻≤3%;4.种子破损率:≤0.5%;5.播种深度合格率:≥85%;6.穴距合格率:≥95%;7.工作效率:0.08hm/h~0.10hm/h;  8.理论穴距(可调档):   5锥口:333mm±5  6锥口:279mm±5  7锥口:238mm±5  8锥口:208mm±5  10锥口:166mm±5  12锥口:139mm±5  容种量:≥3.5kg  9.穴排种量:     粳稻(旱播):3-5粒  籼稻(旱播):2-3粒  10.理论播种深度:   深档:75mm  浅档:50mm  3937台381元/台5.2商务要求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合同履行期限:根据甲方需求,在甲方通知乙方发放地点和发放对象后10个自然日内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发放和发放登记造册等工作。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州市及行业相关规定,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交货地点:澜沧县各乡镇(采购人指定地点:含镇、村所在地)。投标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上车费、下车费、保险费、安装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标段号: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一、资格文件1.资格文件封面格式:资格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自拟)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我单位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并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和《社会保险法》及相关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项目和缴费标准,本公司向所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本企业职工(人)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虚假应标及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特此承诺。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依法缴纳税收承诺函我单位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并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坚持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25条和第56条之规定,我司(单位)近三年均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不存在偷税漏税行为。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虚假应标及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特此承诺。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8.信用要求:投标人承诺其在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9.若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证明资料为准。二、报价文件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2.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澜沧县2025年旱地优质稻项目(二次)项目编号:标段号:投标总报价(元)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质保期其他承诺及澄清大写:小写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单位单价合计1投标总价大写:小写: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投标函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1、根据你方招标编号为:(招标编号),项目名称为:(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须知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等条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承担质量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达到完成本合同所有项目的相关要求。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履约担保。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日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8、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担保。投标人:(电子签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三、技术/商务文件1.技术文件封面格式:技术/商务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注:如法人代表出席,授权书改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全称主要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职 务投标人地址邮政编码电 话传 真成立日期现有职工人数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单位组织机构简介: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5.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职务姓名类似经验联系方式备 注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售后负责人......注:需附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相关证照原件扫描件。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扩展该表格。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联系方式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经历时间项目名称金额完成情况注:需附身份证、资格证书、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6.投标保证金致:(采购人名称)鉴于(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投标人,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我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责任。并保证在开标前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作为投标担保。本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若我单位有违反招标文件规定下列事实之一的,本保证金归你方所有,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后,拒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3)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附: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投标文件偏离表技术要求偏离表项目名称:澜沧县2025年旱地优质稻项目(二次)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规定的条款投标文件技术要求响应的条款偏离说明备注注:“偏离说明”一栏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商务要求偏离表项目名称:澜沧县2025年旱地优质稻项目(二次)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要求规定的条款投标文件商务要求响应的条款偏离说明备注注:“偏离说明”一栏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8.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制9.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制10.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投标人自行编制11.履约能力投标人自行编制12.政策性评审因素(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三)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普洱兆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2.政策性评审因素(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项目名称)澜沧县2025年旱地优质稻项目(二次)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澜沧县2025年旱地优质稻项目(二次)三标段、货物名称:顶箱滚动式可调播种器,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农、林、牧、渔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昆明拓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600万元,资产总额为200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普洱兆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1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旱地优质稻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