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维修工程中标结果公示(通化市东昌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
吉林省鑫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东昌区农村公路养护维修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26号-JLXH-2025-BS0509
二、项目名称:2025年东昌区农村公路养护维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鸿鸣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建筑总部大厦N0038号
报价:1597000(元)
88.33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2025年东昌区农村公路养护维修工程
2025年东昌区农村公路养护维修工程采购项目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
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9月30日
郝宇亮
豫141202420250049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小宇,范德荣,侯博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通化市东昌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通化市东昌区江畅路269号
联系方式:0435-2286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通化市国际内陆港务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109室
联系方式:180043582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鑫晖
电 话:18004358217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2025年东昌区农村公路养护维修工程采购项目.pdf1.8M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东昌区农村公路养护维修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通化市东昌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09日 15:25
评审专家名单
杨小宇,范德荣,侯博文
总中标金额
¥159.7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鑫晖
项目联系电话
18004358217
采购单位
通化市东昌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通化市东昌区江畅路2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35-2286659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鑫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通化市国际内陆港务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1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004358217
2025年东昌区农村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26号-JLXH-2025-BS0509采购人:通化市东昌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鑫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章评审办法.1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6第五章工程量清单.40第六章技术标准和采购人要求41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4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东昌区农村公路养护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9日09时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26号-JLXH-2025-BS05091.2项目名称:2025年东昌区农村公路养护维修工程采购项目1.3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1.4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9月30日1.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1.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9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63.1276万元1.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建筑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已经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16.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7.投标人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5月26日至2025年06月03日(法定公休日除外)。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3.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4.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5.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9日09时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新城路113号)第2开标室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由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五、开启时间:2025年06月09日09时0分(北京时间)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新城路113号)第2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1.采购人信息名称:通化市东昌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联系人:王彬联系电话:0435-22866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鑫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800435821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工电话:18004358217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通化市东昌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联系人:王彬联系电话:0435-2286659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鑫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80043582173项目名称2025年东昌区农村公路养护维修工程采购项目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出资比例100%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采购需求路基、路面养护等维修项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9月30日9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10投标人资质、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经会计事务所审核过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业绩要求:无。信誉要求:(1)诉讼及仲裁情况: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磋商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2)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无不良信用记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其他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项目总工须具备道桥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应提供承诺书,保证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口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2偏离不允许口允许13分包不允许口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13分包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9日09时0分15投标人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16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无17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无18投标有效期60天19磋商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支票、汇票、本票;2、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3、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6万元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收款单位:吉林省鑫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东宝丽景支行账号:160457760793注:以转账、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出,并在进账凭证上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可简写)及项目编号、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除转账、电汇形式外,也可提供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为保证投标企业投标保证金、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准确存入指定账户及保函合法性,避免出现因投标保证金递交失误而导致的废标,投标单位须在保证金递交截止日期前,由被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函原件(转凭证)到代理机构现场进行核验保函(转账凭证)的真实、有效性(不支持邮寄等其他方式)。同时投标人应备份好保函(转账凭证)扫描件,对不能查证属实的,代理机构可拒绝接收。对于伪造保函的,代理机构会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投标人应确保此笔款项或保函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保证金交付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或收到保函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未按以上相关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初步评审不通过,不再进入详细评审,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0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2022、2023、2024年度2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口允许24实质上响应实质上响应要求的响应文件,应该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发包人的权利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重大限制;而且纠正24实质上响应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5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6提交响应文件地点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开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7投标文件份数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电子版内容为投标制作软件最后生成的不加密文件和Word、PDF版各壹份,PDF版需签章齐全)1份。留作备档使用。投标文件须与上传政采云平台文件内容相一致。28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口是29提交时间和地点提交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30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政采云”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投标人口是否,推荐的成交候选投标人数:3名32履约担保依合同约定2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实质上响应要求的响应文件,应该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发包人的权利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重大限制;而且纠正33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同类或相似的工程施工业绩,,工程业绩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工程等级、结构形式等方面,且应符合招标项目的内容。34最高限价口不设最高限价设最高限价,163.1276万元35知识产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投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36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通过成交投标人支付,投标人应将此项费用摊入报价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足额收取。该代理费由成交投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37付款方式:依合同约定38按照《******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58号)精神,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结合当地群众务工需求,平衡好建筑行业劳动合同制用工和以工代赈用工之间关系的基础上,鼓励以工代赈方式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6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已经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1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经会计事务所审核过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2.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3.投标人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7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在岗要求项目经理1(1)投标人自有人员;(2)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现注册单位为投标人;(4)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公路工程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项目总工1(1)投标人自有人员;(2)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公路工程项目总工。本表中投标人自有人员指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指养老保险)的人员,参保截止日期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²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指其职称证上的专业为道桥、路桥、公路工程、交通土建、桥梁、交通工程与道桥相关的专业,如职称证上无专业,则其毕业证上的专业应为道桥、路桥、公路工程、交通土建、桥梁、交通工程与道桥相关的专业。8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施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1.1.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需求和合同履行期限1.3.1采购需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9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0分包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范围仅限于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有特殊要求的勘察、设计工作。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清单;(6)技术标准和采购人要求;(7)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10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2日内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应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磋商保证金;(5)已标价采购清单;(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7)技术部分;(8)资格审查资料;(9)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如有)的要求填写“已标价采购清单”(如有)。3.2.2投标人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采购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11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4磋商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投标人的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它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具有公路施工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投标人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或上述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条件,则该业绩不予认定。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12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还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投标人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或上述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条件,则该业绩不予认定。3.5.6其他资格审查资料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3.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投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投标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采购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响应文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符合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不适用)4.1.1纸质版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2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35.响应文件提交5.1提交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详见须知表。6.评审6.1磋商小组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6.3.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3.2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6.3.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6.3.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6.3.5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146.3.6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6.3.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3.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6.3.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3.10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7.1.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投标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投标人。得分相同的,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排序。7.1.3成交投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投标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投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1.4在确定成交投标人前,采购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7.2成交通知7.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投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投标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投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7.2.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7.3履约担保15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7.3.2成交投标人不能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采购人将其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政府采购信用信息管理系统。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成交投标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投标人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投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3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7.4.4采购人取消了成交投标人的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投标人,或者按规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8.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四)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9.纪律和监督本招标项目的监督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次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或存在任何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在采购过程中违法违纪,或采用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人资格;已成交的,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第三章评审办法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已经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n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经会计事务所审核过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2)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3)投标人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17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他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计划工期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响应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60天(日历天)投标保证金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投标价格未超过磋商文件要求的招标控制价详细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标部分:56分商务标部分:44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技术标部分(60分)2.2.3(1)施工组织设计(56分)总体进度计划保障措施(8分)针对本项目编制的总体进度计划保障措施进行评审:总体进度计划保障措施内容非常详细、完整、合理、高效、可行,得8分;总体进度计划保障措施内容比较详细、完整、合理、高效、可行,得5分;总体进度计划保障措施内容基本详细、完整、合理、高效、可行,得3分;总体进度计划保障措施内容不详细、不完整、不18合理、不高效、不可行或没有不得分。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6分)针对本项目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审:对本次采购项目概况有一定的认知,掌握项目的情况;针对此项目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其施工工序与技术措施完整、合理、高效等,进行综合评审;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非常详细、完整、合理、高效、可行,得6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比较详细、完整、合理、高效、可行,得5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基本详细、完整、合理、高效、可行,得3分;内容不详细、不完整、不合理、不高效、不可行或没有不得分。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6分)针对本项目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进行评审:内容非常完整、合理、可行、重点非常突出,得6分;内容比较完整、合理、可行、重点比较突出,得5分;内容基本完整、合理、可行,重点基本突出,得3分;内容不完整、不合理、不可行、程序和方法不合理或没有不得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针对本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内容非常完整、合理、可行、重点非常突出,项目阶段质量控制的程序和方法非常科学合理,得5分;内容比较完整、合理、可行、重点比较突出,项目阶段质量控制的程序和方法比较科学合理,得4分;内容基本完整、合理、可行,项目阶段质量控制的程序和方法基本科学合理,得2分;内容不完整、不合理、不可行、程序和方法不合理或没有不得分。安全措施管理体系与措施(6分)针对本项目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内容非常完整、合理、可行,现场的安全部署情况、安全意识宣传的措施非常科学合理,得6分;内容比较完整、合理、可行,现场的安全部署情况、安全意识宣传的措施比较科学合理,得5分;19内容基本完整、合理、可行,现场的安全部署情况、安全意识宣传的措施基本科学合理,得3分;内容不完整、不合理、不可行、措施不合理或没有不得分。现场文明施工、消防、环保以及保卫方案(6分)针对本项目现场文明施工、消防、环保以及保卫方案进行评审:方案非常合理、高效,内容非常完整、合理、可行,得6分;方案比较合理、高效,内容比较完整、合理、可行,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高效,内容基本完整、合理、可行,得3分;不全面、无效、未明确资源配备计划或没有不得分。主要材料进场计划表(5分)针对本项目主要材料进场计划表进行评审:主要材料进场计划表非常合理、高效,内容非常完整、合理、可行,得5分;主要材料进场计划表比较合理、高效,内容比较完整、合理、可行,得4分;主要材料进场计划表基本合理、高效,内容基本完整、合理、可行,得2分;不全面、无效、未明确资源配备计划或没有不得分。资源配备计划(6分)针对本项目资源配备计划措施进行评审:资源配备计划非常合理、高效,内容非常完整、合理、可行,得6分;资源配备计划比较合理、高效,内容比较完整、合理、可行,得5分;资源配备计划基本合理、高效,内容基本完整、合理、可行,得3分;不全面、无效、未明确资源配备计划或没有不得分。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3分)针对本项目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进行评审:方案非常全面、有效,内容非常完整、合理、可行,得3分;方案比较全面、有效,内容比较完整、合理、可行,得2分;方案基本全面、有效,内容基本完整、合理、可行,得1分;不完整、不合理、不可行或没有不得分。20劳动力安排计划(3分)针对本项目劳动力安排计划进行评审:计划非常全面、有效,内容非常完整、合理、可行,得3分;计划比较全面、有效,内容比较完整、合理、可行,得2分;计划基本全面、有效,内容基本完整、合理、可行,得1分;不完整、不合理、不可行或没有不得分。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2分)针对本项目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进行评审: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非常合理、高效,内容非常完整、合理、可行,得2分;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比较合理、高效,内容比较完整、合理、可行,得1分;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基本合理、高效,内容基本完整、合理、可行,得0.5分;不合理或没有不得分。商务标部分(40分)2.2.3(2)业绩(4分)企业业绩(3分)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每有一项得1.5分,最多得3分,没有得0分。项目经理业绩(1分)项目经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1分,没有得0分。2.2.3(3)其他评审因素评分标准(10分)优惠条件(2分)对投标人提出的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合理优惠条件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得2分,良得1分,无不得分。服务承诺(4分)对投标人提出的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合理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得4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项目管理机构(4分)主要人员配备齐全,人员有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满足施工要求,对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比较,优得4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2.2.3(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0分)评分标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30×100%。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21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成交单位,但磋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磋商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2评审基准价计算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3磋商报价计算公式磋商报价计算公式: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磋商报价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评审工作程序3.1初步评审3.1.1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以便核22验。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只有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超过3家(包含3家)时,此次投标才能进入详细评审,否则视为具有竞争性投标单位不足3家,应当重新招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14)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响应文件的澄清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磋商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233.3确定最终采购需求方案磋商小组可以与投标人进行多轮磋商,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修订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投标人。3.4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3.4.1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4.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5详细评审3.5.1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2)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3)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磋商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3投标人得分=A十B十C十D。3.5.4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4评审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成交单位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3.4.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24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采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51号)的“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26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原号条款号信息或据11.1.22发包人:地址:21.12.6监理人:待定邮政编码:地址:31.1.4.5缺隆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41.63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53.1.1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6)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65.2.1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查76.2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时设施:否88.1.1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书7天前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天911.5逾期交工违约金:10000元天;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0%签约合同价1011.6提前交工的奖金:不适用;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不适用1115.5.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不适用1217.2.1开工预付款金额:无;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无13173.2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5份1417.3.3(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无。1517.3.5在签订书面合同前,承包人应向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缴存合同价款4%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617.4.1质量保证金金额:3%合同价格。1717.5.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7份1817.6.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7份192018.218.5.1竣工资料的份数5份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否212218.6.119.7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否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2320.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3%2420.4.2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3.5%2524.1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向项目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7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2依法纳税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摊入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4.1.10其他义务(4)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承包人应接受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机构对其施工行为及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凡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均不予验收和计量支付,对因此发生的折除、重建、返工、修理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负。同时,还应接受安全监督等机构的监督检查。②承包人应对标段的雇用劳务、运输、供料等委托单位的经济往来全权负责,在工程结束后撤出现场前均应结算清楚。否则,承包人与其委托单位之间发生的经济纷,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③禁止超限超载运输。如有违反,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④凡是标段内与建铁路、公路、水利工程、幼工程、通讯缆线、供水、输油、输气管道等有交叉、干的地段应上项目的管部办理手续后可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承包人自行负责。凡是标段内与己建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电力工程、通讯缆线、供水、输油、输气管道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在不干扰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正常运营以及注意保护管线、电缆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组织,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在现场设置施工和安全标志,并在必要时疏导现有交通流;凡是标段内与其他在建工程有互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做好与其它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凡是标段内地形复杂、路基需深挖高填、场地狭窄的地段,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要求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计划;凡是标段内含有跨河桥梁工程的,承包人应合理安排工期以尽可能避开汛期进行水中施工,确保施工的安全和施工质量。承包人应将其采取上述措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如因承包人采取的措施不力,造成河道阻塞或者影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电力工程、通讯缆线、供水、输油、输气管道等正常安全运营而给其它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承包人进驻现场后,应立即按招标人要求标准完成本标段范围内占地界的定位及界沟开挖工作,承包人将完成上述工作所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对于由于建筑物等地上附属物的拆除而遗留的建筑垃圾等废弃物,承包人应予以清除,承包人将完成上述工作所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②承包人必须在项目法人指定银行建立工程款专用账户,项目法人、开户银行、承包人三方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开户银行受项目法人委托对承包人使用工程建设资金进行监管。承包人支付工程资金每次现金金额超过5万元、转金额超过30万元(或发包方另有规定),或当月使用工程资金累计超过上月计量支28付金额时,均需经项目法人同意后,银行方可给予支付,承包人对其使用工程资金应明确用途并附带合同等证明材。项目法人定期对承包人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工程建设资金被挪用、转借。否则按22.1款承包人违约处理。同时要求承包人在项目法人指定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4.2履约担保原合同条款修改为:4.2.1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必须通过中标人法人单位开户银行基本帐户递交,否则发包人将不接受此履约保证金,视为未递交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丞开式提交的,出具履约担保时的银行级别:在地(市)级或以上级别的信誉良好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开具。4.22采用现金或支票形提交的,此履约保证金按阶段进行返还,即完成合同额50%时返还履约保证金的50%,剩余履约保证金在交工证书发后28天内完成。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将返还至承包人法人单位开户银行账户。采用银行保丞形提交的,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交工证书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交工证书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定,以及发包人的有关要求。11.开工和交工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范围:指龙卷风、暴雨、台风、洪水(指大于设计洪水频率)等对工程破坏严重的气候条件。以当地气象部门提供的资料为依据。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121(6)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由于承包人失误导致的,或立由承包人负责的必要的停工;②承包人为调整本工程的施工部,或为了本工程或其任何部的安全而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所需的停工;③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导致的停工整顿;④由于工程进度不平衡导致的停工;由于进驻现场的主要人员、重要设备与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填报的人员、设备不符,而导致的停29工;在合同中另有规定者。15.变更15.4变更的估价原则因变更弓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15.4.1如果取消某项工作,则该项工作的总额价不予支付;15.4.2如果本工程的变更指示是因承包人过错、承包人违反合同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则这种违约起的任何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15.4.3工程变更执行交通运输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及发包人确认的有关办法和文件。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16.1(1)工程拖期引起的价格调整(增加)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因工程拖期而对合同价进行调整。17.计量与支付第17.3.3(1)修改为: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10%签约合同价17.4质量保证金17.4.1项修改为:17.4.1交工验收证书发后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缴纳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现金、支票形式,金额应符合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据表规定。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须具有相应担保能力,且按照发包人批准的格式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0.保险20.1工程保险在第20.1款末增加下内容: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不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3%;上述保险费由承包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内。工程一切险报价标准是招标人对工程保险市场调查后确定的合理标准,是办理工程保险的费用标准上限,工程实施中项目法人将按实际保险费用支付。20.4第三者责任险在第20.4.2款末增加如下内容:20.4.2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但事故次数不限,保险费率为3.5‰;上述保险费由承包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内。第三者责任险报价标准是招标人对工程保险市场调查后确定的合理标准,30是办理工程保险的费用标准上限,工程实施中项目法人将按实际保险费用支付。21.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的确认21.1.1(6)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①属于本工程设计引起的损失或损害,但由承包人设计的部除外;②永久工程的任何部粉或单项工程被业主提前使用或占用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但合同中另有规定者除外。22.违约22.1承包人违约22.1.1(10)在合同实施间发现承包人在投标时提供了虚假资料、存在借用他人资质或围标、串标行为、对工程进行违法转包或违规分包的,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合同总价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并随时中止合同,清除现场,同时上报至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221.1(11)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①承包人提供并经招标人审批的进场主要人员在本项目开工后到本项目的交工证书中写明的交工日期之前的任何时候被替换的数超过50%(发包人要求更换的除外)。②违反本项目招标关于合同用款规定。③承包人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非法使用农民工的,或者拖延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④在接到发包人或监理人关于工程进度过慢的通知后的28天内无正当理由未能采取措施加快进行本工程或其关键部粉的施工。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暂时停工,承包人不积极采取补救措造成工期严重延误。无视监理人事先的书面警告,一贯或公然忽视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②承包人未经批准擅自撤离工地。22.1.2(4)修改为:当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视承包人违约的严重程度采取下列施之一:①发包人可按签约时合同价格1%~10%的金额扣缴承包人违约金,该违约金从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即使交纳了违约金,承包人仍应按合同规定继卖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若发生了上述情况时,发包人除扣除承包人的全部约担保和剩工程款项之外,并不承担承包人与其它承包人、供货商等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也不赔偿任何费用。②发包人可雇用其他承包人完成粉工程。承包人无权对此提出反对意见并应按合同规定完成合同工程其余部的施工和缺陷修复。在这种情况下,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合同价格中不应包括由其他承包人完成的那陪粉工程的价格。监理工程师应确定由于承包人违约而给发包人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其他损失,报发包人批准后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监理工程师立将上述决定通知承包人,并抄送发包人。31③发包人在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的14天之后可以进驻现场和接管工程,终止承包人对本合同工程的承包,但不因此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的各种权利和权限。发包人可自行完成该工程,或雇用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发包人或上述其他承包人为了完成本工程,可以使用他们认为合适数量的承包人装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合同终止后的有关事项按相关条款理。④如果根据我国法律,认为承包人已强制性破产、企业清理或解散(为合并或重组而进行的自动清理除外),或承包人违反合同条款相关规定,或承包人存在相关违约情况,则发包人可以进驻现场和接管本工程,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但不因此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发包人或监理的各种权利和权限,发包人可自行完成该工程,或雇用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发包人或上述其他承包人为了完成本工程,可以使用他们认为合适数量的承包人装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增加:25.奖罚当承包人发生了下述违约现象之后,发包人可依据下列具体情况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违约金从承包人的履约担保金或工程计量支付款中扣除:①承包人主动提出更换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并经发包人批准的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按项目经理50万人,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30万元/人,向发包人提交违约金;上述人员没有按进场,或进场后,未经批准又离开工地,按10000元/人·天向发包人提交违约金;其他最低资格条件要求的主要人员主动更换按10万元/人向发包人提交违约金;上述人员没有按时进场,或进场后,未经批准擅离工地,按10000元/人·天向发包人提交违约金。②在每年项目开工前,发包人将组织对承包人主要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进行必要的管理和技术业务笔试、面试考核,未通过培训考核的人员,补考后仍未通过的,人员予以更换,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交3万元/人的违约金;在工程施工期间,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不能胜任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承包人未及时更换未通过培训考核或发包人提出不能胜任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施工期间),按10000元/人·天向发包人提交违约金。③承包人的投标文件所填报的最低资格条件要求的主要机械及材料、试验、质检仪器设备没有按进场,每迟到1天,按照该设备台班费的5倍向发包人提交违约金,直到设备进场为止;在工程实施期间,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承包人进场的施工机械和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撤离现场,按该设备的重置价值向发包人提交违约金。④在工程变更申报和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承包人虚报工程量,单项工程变更申报工程量与审批工程量偏差率大于20%,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超客粉(超过申报工程量的20%)审批金额2倍的违约金;如发现承包人就同一工程内容重复申报工程量,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申报金额违约金;如发现承包人肢解工程变更,发包人就此项变更不再予以受理。在计量过程中发现承包人有弄虚作假行为,除扣除虚假工程费用外,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虚假工程费用5倍金额的违约金。若发现承包人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折除使用不合格材料的工程;若施工现场运进了不合格材料,要求32清除,同时按发包人制定的相关制度处罚违约金。在施工期间,承包人若违反施工操作及管理程序,一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发现,按发包人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②承包人必须在交工验收前完或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凡未及时编制出合格的竣工文件,即视为未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承包人每迟交一天向发包人提交10000元违约金。在工程实施期间,承包人应制定阶段性工期目标并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并努力完成工期目标。若承包人不能完成工期目标,则按10000元/天标准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⑨中标人应提供上网所需的硬件条件,配备专职信息化系统管理人员,要求每天必须将当天应上传的数据录入完成,对未按规定及时录入的每次按10000元提交违约金。26.招标人、承包人、监理人①招标人、业主、项目法人、甲方、发包人系指同一人;②承包人、乙方系指同一人;③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监理人系指同一人。33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格式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第标段由K+至K+,长约km,公路等级为,设计时速为,路面,有立交处;特大桥座,计长m;大中桥座,计长m;隧道座,计长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份:(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8)技术规范;(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2)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4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总工:5.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工程安全目标34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9.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10.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涪份。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年月日(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35附件二:廉政合同格式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标段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咅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36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37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格式安全生产合同为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38(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凌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39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册)40第六章技术标准和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标准。41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正本/副本(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盖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42目录要求自行编制目录,并编制对应页码43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充分研究(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RHB¥: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完工,如果我公司中标,我公司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计划工期为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成交通知书。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对我方构成约束力。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成交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盖单位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4(二)投标函附录项目名称: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是否响应1项目经理2计划工期3响应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4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规定5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6保修期7误期违约金额8提前工期奖9质量标准10质量保证金11……备注:投标人在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投标人(盖单位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5磋商报价函(首次)项目名称:投标单位施工企业等级磋商报价(元)质量标准计划工期优惠条件服务承诺备注1、本表只做唱标时使用,但本表的一切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更改。2、本表内容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正本内容一致,如不一致以磋商报价函内容为准。3、优惠条件、服务承诺两项,详细内容必须在投标书中载明,如内容较多,本表只填写“有”“无”即可。4、磋商报价以元为单位。投标人:(盖单位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6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职务年龄: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47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姓名)为我方(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日月4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养护维修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