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老旧小区宜居改造 质量安全服务 工程监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扬州市城镇老旧小区宜居改造项目质量安全服务 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000-DJZX-C2025-0012
二、项目名称:扬州市城镇老旧小区宜居改造项目质量安全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91320902788854895B
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中路333号3楼
77.92(均分制)
493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扬州市城镇老旧小区宜居改造项目质量安全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老旧小区总体改造工程结束(初步按9个月测算)
服务标准: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军、杨萍、鲁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的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739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中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5#楼
联系人:徐敏
联系电话:87329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邗江中路371号邗粮农发五楼南侧
联系人:张瀚心
联系电话:0514-82803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瀚心
电话:0514-8280356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JSZC-321000-DJZX-C2025-0012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扬州市城镇老旧小区宜居改造项目质量安全服务
品目
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单位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行政区域
扬州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10日 17:2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萍,叶军,鲁岚
总成交金额
¥49.3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芸
项目联系电话
0514-82803560
采购单位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9962635466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6号徐州软件园6号楼8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芸
JSZC-321002-DJZX-C2025-0011号扬州市城镇老旧小区宜居改造项目质量安全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章):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发放日期:2025年5月27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第二章磋商须知6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7第四章项目需求21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1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扬州市城镇老旧小区宜居改造项目质量安全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0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002-DJZX-C2025-0011号项目名称:扬州市城镇老旧小区宜居改造项目质量安全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50万元。最高限价:50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老旧小区总体改造工程结束(初步按9个月测算)。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上传);2.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上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上传)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扫描上传)(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上传);(2)项目负责人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2月-2025年4月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五)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采购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309/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磋商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2.响应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报名详情”五、开启1时间:2025年6月10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14-82803560地址:扬州市邗江中路371号邗粮农发五楼南侧(二)采购人: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文昌中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5#楼8、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1、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成交(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成交/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4.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九、其他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磋商、投标、评标和成交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7.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三)1.磋商保证金: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2、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3.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2025年5月27日第二章磋商须知1、采购方式1.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JSZC-321002-DJZX-C2025-0011号项目。2、供应商2.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合格的供应商2.2.1满足采购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2.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参加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的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3)代理服务费不在响应报价中单列,包含在响应总价中,由成交单位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开户银行: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开户名称: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户帐号:1052600010001862834.3专家评审费按扬财购【2020】40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采购文件构成6.1采购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公告(2)磋商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响应;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响应。6.3采购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6.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采购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8、采购文件的修改8.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9、采购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采购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0、响应文件构成10.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3)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4)磋商响应报价表(5)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6)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7)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0.2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在相应的响应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11、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2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5证明供应商所提供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2、磋商响应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2.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服务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12.3其它费用处理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磋商服务说明13.1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13.3详细阐述所投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3.4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4.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2提供供应商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响应有效期16.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本采购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7、响应文件的递交17.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7.2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7.3供应商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4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17.5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17.6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18、磋商响应截止日期18.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8.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延长磋商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响应文件的拒收19.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响应文件的撤回20.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谈判。20.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0.4在磋商截止时间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21、磋商2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磋商活动。21.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涉及到的响应文件解密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磋商小组22.1磋商开始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有效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3.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3.3在评审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3.4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磋商的澄清24.1评审期间,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电子函件形式提交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2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25.1.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5.4供应商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26.1磋商程序2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电子函件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26.1.2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6.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加盖电子签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6.2评审方法和标准2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6.2.2评审标准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27、无效响应及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27.1无效响应条款27.1.1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27.1.2供应商未成功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27.1.3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4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7.1.5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7.1.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7.1.7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27.1.8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27.1.9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27.2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27.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除本磋商文件第2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2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8.2采购人应根据磋商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件确定成交供应商。28.3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4质疑函必须按照《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5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采购文件第一章。29.6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9.7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29.8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8.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8.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8.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8.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8.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9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10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成交通知书30.l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通知书。30.2成交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苏采云)”成交通知书下载模块中自行下载成交通知书。30.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合同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签订,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或服务及其他服务进行转包。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31.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2、其他32.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扬州市城镇老旧小区宜居改造项目质量安全服务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见证方: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1.2标的质量:1.3标的数量(规模):1.4履行时间(期限):天1.5履行地点:1.6履行方式: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圆(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合同标的有关的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标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合同标的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6、履约保证金无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合同签订后且乙方向甲方出具发票后,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内支付合同价的30%的预付款;服务期满两个月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服务期满四个月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老旧小区总体改造结束后付清余款。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0.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的合同标的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合同价款总值的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合同标的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合同标的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乙方交付合同标的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合同标的,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4.3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壹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见证方: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项目经办人: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建筑工程第三方质量安全服务,是以政府购买独立的第三方检查及督查服务的模式,委托质量安全专业服务机构对扬州市各县(市、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开展检查。二、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且正式实施之日起至老旧小区总体改造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完成所有工作内容(特殊情况并经甲方书面认可除外)。三、详细内容1.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的检查;2.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检查;3.工程质量安全资料检查(尤其是隐蔽工程资料);4.现场实体质量抽查;5.材料专项检查;6.质量通病防治情况检查;7.每月对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8.协助甲方开展质量安全专项督察工作;9.协调消防、城管、局监察支队等行政主管部门工作。1、总体检查人员配置: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人员,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服务期限至25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结束,每周检查五天,项目督查总负责人1人,督查专业工程师不少于7人,主要内容为104个项目相关检查。(四)整体项目进度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成交供应商7日内制定检查工作计划和完成前期工作。收到采购人提供的项目表和相关资料后,成交供应商立即组织专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并对整改完成情况复查,责任单位整改完成后,向甲方提交每个检查工程项目的检查意见及复查结果,每两周形成一份书面检查报告,每月形成一份质量安全状况的统计分析报告。(五)相关要求1、检查服务开展7天前,采购人应将检查计划告知第三方。第三方须在质量安全检查3天前,将检查人员情况报采购人,人员不符合要求时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进行调整。2、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服务时,要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检查活动顺利开展。3、质量安全检查评价结果必须客观、公正、认真,并达到一定深度要求。4、检查组必须就检查的每一个工程项目,出具一份检查报告,并加盖检查单位公章。每月根据发现的现场管理和实体上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隐患,出具具有项目基本信息、检查概述、主要存在问题、主要原因分析、对今后工作的一些建议(包括对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建议、对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建议)的统计分析报告电子版和书面报告文本。每月召开一次碰头会,对隐患较多项目进行汇报。四、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成交供应商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工作时,自行准备好防护用具,并做好防护措施,其一切涉及到自身安全的事项,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五、其他要求1、响应文件中应提供有关服务所需人员(包括负责人和现场主要人员)的配备情况,包括其姓名、年龄、学历、证书、类似经验等。响应文件需详细注明该人员在本项目中所承担的职务和责任以及服务时间。若该人员因不可抗力无法提供合同中所承诺的服务,供应商应提供同等资质人员替代其执行合同,该人员需获得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开始工作,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负。2、采购人有权检查监督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对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在一周内更换,直至人选合格为止。3、供应商必须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接受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工作;协调在本工作范围内与相关单位之间的相互配合、沟通,并无偿提供与其工作有关的资料、信息等。4、本项目合同价格是包括为完成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采购人要求服务内容中的检查的所有内容,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全部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即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该分项检查内容的现场勘查、调查、资料搜集、制定检测方案、前期准备、现场准备、设备仪器检定、现场检测、计算分析、结果评价、材料(含出具检测报告的材料)、人工、检测设备(含使用和折旧等)、检测费用、设备及用具等运输、办公费、交通、餐费、利润、税金、管理费、配合费、意外保险费、不可预见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一切与此项目相关的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相关风险因素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3、合同价格不因物价变动及规范性、指导性、政策性文件等发生变化等因素而调整。4、供应商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5、协助市住建局对县(市、区)在建工程按前项内容开展督查。6、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所组成的专家检测小组需按要求完成工作内容,并坚持廉政及加强廉政教育。8、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至老旧小区总体改造工程结束(初步按9个月测算)(以采购人实际为准,特殊情况除外)。改善型住宅工程交接验收可视化管理内容一览表序号检查项目内容要求1室内地面面层与基层空鼓缺陷检查的影像资料检查每户客厅、卧室等房间,各间检查的照片1张或视频一段(时长不小于15秒)。2室内墙面墙面抹灰层空鼓缺陷检查的影像资料检查每户客厅、卧室等房间,各间检查的照片1张或视频一段(时长不小于15秒)。3墙面裂缝检查的影像资料4室内顶棚顶棚抹(批)灰层空鼓缺陷检查的影像资料检查每户客厅、卧室等房间,各间检查的照片1张或视频一段(时长不小于15秒)。5顶棚面层裂缝检查的影像资料6空间尺寸装饰装修施工前,室内净高、净开间尺寸测量数据每户参照《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GJ32/J103-2010)附录表A.0.2表格要求填写,并以电子档案形式呈现。7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与相邻建筑地面的标高差数据每户以表格形式填写有关数据,并以电子档案形式呈现。8防水工程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蓄水试验影像资料1.每户试验开始和结束的照片各1张。2.每户试验过程的视频一段,时长不小于15秒。3.每户试验结果检查的视频一段,时长不小于15秒。9顶层房间、屋面蓄水试验的影像资料10地下室地下室防水工程检查、渗漏处理(如有)的影像资料1.现场检查的全景照片1张、局部细节照片1-2张。2.渗漏处理(如有)过程的视频一段(时长不小于15秒),反应处理结果的照片1张。11建筑给排水及供暖工程预埋给排水渗漏情况检查的影像资料(如有)每户检查验收过程的照片1张或视频一段(时长不小于15秒)。12穿墙壁、穿楼板的套管或预留洞口外观和尺寸检查的影像资料每户检查验收过程的照片1张或视频一段(时长不小于15秒)。13其他烟气道表面裂缝检查的影像资料每户检查验收过程的照片1张或视频一段(时长不小于15秒)。要求:1.表中的“交接验收”是指全装修住宅工程装修前的验收工作。2.各地结合实际,在完成本表内容的前提下,可进一步增加可视化验收内容及具体要求。3.可视化主要采用照片、视频等形式,鼓励有条件的项目使用虚拟现实技术(VR)。4.照片和视频须用水印相机拍摄,显示拍摄地点和时间。改善型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可视化管理内容一览表序号检查项目内容要求1防水工程外窗淋水试验的影像资料1.每户各类试验开始和结束的照片各1张。2.每户各类试验过程的视频一段,时长不小于15秒。3.每户各类试验结果检查的视频一段,时长不小于15秒。2顶层房间,屋面蓄水试验的影像资料3地下室地下室防水工程检查、渗漏处理(如有)的影像资料1.现场检查的全景照片1张、局部细节照片1-2张。2.渗漏处理(如有)过程的视频一段(时长不小于15秒),反应处理结果的照片1张。4建筑给排水及供暖工程室内热水管道在绝热施工完毕后的影像资料每户施工完毕后的照片1张。5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完成后,灌水试验的影像资料每户灌水试验过程的照片1张。6室内采暖工程试验影像资料1.每户压力试验过程和结果的照片各1张。2.每户热成像检测过程和结果的照片各1张。7通风与空调工程风管与设备绝热施工完成后,隐蔽前的安装影像资料每户客厅、卧室等房间的照片各1张。8空调系统调试及试验的影像资料每户反应试验结果的照片各1张。9电梯电梯年检报告的影像资料每户提供有效期内检测报告的扫描件。10室内环境质量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检测数据和影像资料每户提供检测报告的扫描件。11栏杆栏杆高度、间距检查的影像资料每户以表格形式呈现有关数据。12公共部位屋面、外墙装修面层影像资料每个单元的屋面和外墙装饰面层的照片各1张。13其他举牌检查人员影像资料验收人员在入户门前的举牌照片1张。14工程铭牌登记的责任主体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和维修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信息以电子档案形式呈现。要求:1.各地结合实际,在完成本表内容的前提下,可进一步增加可视化验收内容及具体要求。2.可视化主要采用照片、视频等形式,鼓励有条件的项目使用虚拟现实技术(VR)。3.照片和视频须用水印相机拍摄,显示拍摄地点和时间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分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制造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进行价格扣除,具体如下: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评分标准项目评分标准报价(10分)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终最低响应报价为基准价,得满分10分,其他报价得分=(基准价∕其他最终报价)×10,保留两位有效小数。安全检查服务方案(49分)1、项目管理方案、安全质量检查总体思路(10分):科学、规范、去向明确的得10分;科学性及规范性、可行性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7分;基本科学、规范,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5分;存在少量瑕疵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3分;科学性、规范性欠缺,存在实施难度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2、安全质量工作方法、技术路线及对关键问题的把握(10分):科学、规范、整体把握准确的得10分;科学程度、规范性及可行性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7分;基本科学、规范,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5分;存在少量瑕疵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3分;科学性、规范性欠缺,存在实施难度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3、安全质量检查服务人员配备计划(10分):科学、清晰,切实可行,准确的得10分;科学性、清晰程度、可行性及准确性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7分;方法科学程度、清晰程度、准确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工作方法存在欠缺,可行性欠缺的得3分;描述含混不清,存在实施难度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4、合理化建议(10分):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10分;科学及严密性、合理性基本满足要求的,描述详细程度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7分;科学及严密性、合理性基本满足要求的,描述详细程度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5分;具有少量瑕疵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的得3分,具有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5、保证工作质量和安全计划、项目进度安排等措施(9分):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9分;科学及严密性、合理性、描述详细程度及可行性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7分;科学及严密性、合理性、描述详细程度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5分;具有少量瑕疵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3分;具有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售后服务(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时间、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等方案(10分):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10分;科学及严密性、合理性、描述详细程度及可行性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7分;科学及严密性、合理性、描述详细程度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5分;具有少量瑕疵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3分;具有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综合实力(21分)项目负责人(6分):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师的得2分,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的得2分,满分6分;(提供证书扫描上传)2、拟投入项目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12分):每具有一名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得1分,满分2分;每具国家一级建造师证书得1分,满分2分;每具有一名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得1分;满分2分;每具有一名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及以上得1分;满分2分;每具有一名一级建筑师得1分;满分2分;每具有一名一级结构工程师得1分;满分2分;(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同一人不同注册证书不重复计分)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具有一个得1分,本项满分3分。(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类似业绩(10分)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10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合计100分项目评分标准报价(10分)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终最低响应报价为基准价,得满分10分,其他报价得分=(基准价∕其他最终报价)×10,保留两位有效小数。安全检查服务方案(49分)1、项目管理方案、安全质量检查总体思路(10分):科学、规范、去向明确的得10分;科学性及规范性、可行性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7分;基本科学、规范,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5分;存在少量瑕疵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3分;科学性、规范性欠缺,存在实施难度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2、安全质量工作方法、技术路线及对关键问题的把握(10分):科学、规范、整体把握准确的得10分;科学程度、规范性及可行性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7分;基本科学、规范,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5分;存在少量瑕疵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3分;科学性、规范性欠缺,存在实施难度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3、安全质量检查服务人员配备计划(10分):科学、清晰,切实可行,准确的得10分;科学性、清晰程度、可行性及准确性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7分;方法科学程度、清晰程度、准确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工作方法存在欠缺,可行性欠缺的得3分;描述含混不清,存在实施难度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4、合理化建议(10分):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10分;科学及严密性、合理性基本满足要求的,描述详细程度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7分;科学及严密性、合理性基本满足要求的,描述详细程度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5分;具有少量瑕疵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的得3分,具有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5、保证工作质量和安全计划、项目进度安排等措施(9分):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9分;科学及严密性、合理性、描述详细程度及可行性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7分;科学及严密性、合理性、描述详细程度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5分;具有少量瑕疵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3分;具有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售后服务(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时间、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等方案(10分):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10分;科学及严密性、合理性、描述详细程度及可行性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7分;科学及严密性、合理性、描述详细程度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5分;具有少量瑕疵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3分;具有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综合实力(21分)项目负责人(6分):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师的得2分,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的得2分,满分6分;(提供证书扫描上传)2、拟投入项目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12分):每具有一名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得1分,满分2分;每具国家一级建造师证书得1分,满分2分;每具有一名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得1分;满分2分;每具有一名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及以上得1分;满分2分;每具有一名一级建筑师得1分;满分2分;每具有一名一级结构工程师得1分;满分2分;(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同一人不同注册证书不重复计分)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具有一个得1分,本项满分3分。(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类似业绩(10分)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10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合计100分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扬州市城镇老旧小区宜居改造项目质量安全服务项目编号:JSZC-321002-DJZX-C2025-0011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说明:对本章所有的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评分索引表评分项目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响应文件主要目录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三、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四、磋商响应报价表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七、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磋商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序号资格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通用资格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上传)2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上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上传)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扫描上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7无特定资格条件:。8(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上传);(2)项目负责人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2月-2025年4月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二、资信证明文件(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上传);2.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上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上传)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扫描上传)(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上传);(2)项目负责人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2月-2025年4月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日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即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每条详细列出)2345……3、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序号非实质性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响应无效。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4、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采购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四、磋商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本表为首次报价名 称第一轮报价是否为小微企业大写:小写: (人民币)备 注备注:1、磋商响应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2、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且该表报价非本次磋商中的最后报价。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1234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合计备注:1、磋商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总报价”应包括采购人需求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产品)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2、所有报价(含各分项报价)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次磋商文件要求。3、供应商成交后根据本单位的最终总报价和首次明细报价,自行调整各明细单价(原则上除不可竞争费外,其他各分项报价同比例下浮),直至合价和最终总报价(保留两位小数)相符。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序号采购要求磋商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服务期限服务要求付款方式服务地点磋商响应货币……其他……七、拟投入人员一览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序号岗位姓 名性别学历出生年月专业备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主要标的信息(成交后将公示)供应商全称:货物类服务类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小区宜居改造 质量安全服务 工程监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