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数据领域综合立法研究论证和制度设计中标结果公示(山东省司法厅2025)



山东省司法厅机关(服务购买方)拟通过)定向委托方式,组织实施了以下项目的购买活动,现就购买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山东省数据领域综合立法研究论证和制度设计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GPPS37000000017000120250012
项目编号、标包:SDGPPS37000000017000120250012
二、购买服务内容:
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据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在数据领域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从数据权益保护、数据资源管理、数据流通交易、数据开发利用、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数据安全与保障、相关法律责任等方面开展研究论证,形成《山东省数据条例》草案建议稿、草案建议稿逐条说明及整体起草情况说明、立法资料汇编等材料。
三、合同金额及报价明细(人民币):
5.5(万元)
四、确认的服务提供方(乙方):
山东工商学院
五、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爱国
2、联系方式:51781747
六、其他内容: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数据规模呈爆发式增长。数据已成为重要战略资源,是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驱动力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据工作。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数据列为生产要素。2020年至2023年先后出台文件对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作出部署。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当前,国家层面数据法治进程不断加快,初步构建起了数据安全领域“三法两条例”的基础性法律框架体系。我省近年来也积极探索数据领域地方立法,相继出台了《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等一批法规规章。但随着数据领域技术快速迭代和应用加速普及,我省现有立法已难以适应发展需要,在某些关键制度上缺乏明确规范,还不能充分引领、保障数据工作依法开展。为解决我省数据领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必要制定《山东省数据条例》对我省数据工作加以进一步的规范和保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据领域综合立法研究论证和制度设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