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伙食及营养改善物资 学生奶粉 幼儿奶粉中标结果公示(巴宜区教育局2025)



巴宜区各级各类学校2025-2026学年“三包”生伙食及营养改善物资采购(乳制品类)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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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宜区各级各类学校2025-2026学年“三包”生伙食及营养改善物资采购(乳制品类)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ZFCG2025-26825

二、项目名称:
巴宜区各级各类学校2025-2026学年“三包”生伙食及营养改善物资采购(乳制品类)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名称:巴宜区各级各类学校2025-2026学年“三包”生伙食及营养改善物资采购(乳制品类)
供应商名称:林芝市巴宜区城乡供销超市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巴吉西路2-3号(德吉实业旁边)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0.18000
中标价(%):1.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名称:巴宜区各级各类学校2025-2026学年“三包”生伙食及营养改善物资采购(乳制品类)
供应商名称:林芝市巴宜区城乡供销超市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学生奶粉、幼儿奶粉、幼儿奶粉等
品牌(如有):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规格型号:伊利高钙多维营养奶粉300g*12、金领冠育护儿童配方奶粉900g、伊利高钙多维营养奶粉700g等
数量:以实际采购为准(件)、以实际采购为准(桶)、以实际采购为准(桶)等
单价:193.05元、130.68元、106.722元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
标包名称:巴宜区各级各类学校2025-2026学年“三包”生伙食及营养改善物资采购(乳制品类)
张雪青,刘善勇,盛旺,王维,姚继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2015】299号文执行,收取中标金额的1.5%,代理费:29700.00元,由中标投标人交纳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有字数限制,本项目主要标的信息详见《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附件。 2.本项目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参数.pdf
巴宜区各级各类学校2025-2026学年“三包”生伙食及营养改善物资采购(乳制品类).pdf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林芝市巴宜区教育局(体育局)
地 址: 林芝市巴宜区
联 系 方 式: 石先生13638949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西藏华思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幸福小区A2-2-1-402室
联 系 方 式: 但先生18108918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但先生
电 话: 18108918307

7牛奶盒以实际采购为准牛奶/蒙牛未来星学生饮用牛奶200ml/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2.60下浮1%8酸奶盒以实际采购为准酸奶/蒙牛纯甄风味酸奶校园版200g/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3.50下浮1%合计(下浮率):下浮1%此表可扩展报价表中均以人民币元报价,报价保留两位小数。报价已包括了招标文件规定供货的货物,运输、合同规定义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了合同货物的生产、出厂试验与检验、包装运输、仓储、保管、装卸、保险费用、采购代理费,现场检验检测费技术接口协调与配合、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质量保证等技术服务费用,以及完成这些工作的人员劳务费、差旅费及其各种税费,还包括中标人完成本合同的风险和保险等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投标人:林芝市巴宜区城乡供销超市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杨丹(签字)日期:2025年06月07日12巴宜区各级各类学校2025-2026学年“三包”生伙食及营养改善物资采购(乳制品类)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ZFCG2025-26825采购人:林芝市巴宜区教育局(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西藏华思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二五年五月第1页共81页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一、总则二、评审方法三、评审程序四、废标五、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的义务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遵守的工作纪律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采购需求书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三、投标保证金四、开标一览表五、已标价的货物清单六、技术偏离总表七、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及性能特点八、技术方案九、资格审查资料................................................................................................................-71-十、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71-十一、其他第2页共81页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巴宜区各级各类学校2025-2026学年“三包”生伙食及营养改善物资采购(乳制品类)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1日09点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ZFCG2025-26825项目名称:巴宜区各级各类学校2025-2026学年“三包”生伙食及营养改善物资采购(乳制品类)预算金额:预估金额200.00万元,具体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采购需求:乳制品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1年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2.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第3页共81页2.7《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2.8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5月16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23日00时00分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下载;方式: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下载;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1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1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地点: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1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2.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无法解密、解密失败,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接受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认可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大地保险公司西藏分公第4页共81页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保单保函。)5.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登陆(http://ggzy.xiz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进行不见面线上开标,届时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且无需提供纸质投标函、电子光盘以及相关证件原件。开评标以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做好线上“不见面”开标的各项准备工作。6.招标文件中相关需要提供的原件内容不再做具体要求。7.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需在一个小时内解密完成,如超时按无效投标处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林芝市巴宜区教育局(体育局)地址:林芝市巴宜区联系方式:石先生136389498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西藏华思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幸福小区A2-2-1-402室联系方式:但先生181089183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但先生电话:18108918307第5页共81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具体信息或数据1.1项目名称、编号项目名称:巴宜区各级各类学校2025-2026学年“三包”生伙食及营养改善物资采购(乳制品类)项目编号:GZFCG2025-268252.1采购人采购人:林芝市巴宜区教育局(体育局)地址:林芝市巴宜区联系人:石先生联系电话:136389498202.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西藏华思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幸福小区A2-2-1-402室联系人:但先生联系电话:181089183073.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乳制品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划分为一个标段3.3*采购预算预估金额200.00万元,具体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3.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3.6*合同履行期限1年3.7*合同履行地点林芝市巴宜区3.8转包本次采购不允许转包条款号条款名称具体信息或数据3.9*保质期所有货物在供货时须保证在保质期内(不允许提供过期产品)。4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5.3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2015】299号文执行,收取中标金额的1.5%,由中标投标人交纳。2、交纳形式:现金或转账;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3、中标投标人如不按期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机构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10.1政策鼓励本次采购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策,对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服务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0.2本次采购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政第7页共81页条款号条款名称具体信息或数据策。10.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10.5本项目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否12质疑和投诉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未在质疑期内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视为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无异议。14.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公告的网站发布澄清或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17.1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格式要求(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2)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修改的投标文件也应按本要求办理。(3)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招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4)按招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5)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条款号条款名称具体信息或数据17.1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格式要求盾。(6)投标文件所附证明应完整并清晰可辨。(7)投标人如若中标,中标单位需在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5份(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投标文件2份(需刻录到电子U盘2张)。提供的投标文件须与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一致,不允许涂改或删减。17.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要求(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代表如为法定代表人,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或电子章签字。(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营业执照名称)章(鲜章或电子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4)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无法解密、解密失败,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备注:投标人如为授权委托人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19报价方式下浮率报价20.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单位开标时应远程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成功方能进入评标流程;注:①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网上评标),只对电子投标条款号条款名称具体信息或数据20.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文件进行评审.②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文件无法解密造成无法进入评审程序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投标人代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远程完成在线解密的。2.2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2.3解密失败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评审的情形。③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0891-6911122,0891-6938078)时间:2025年06月11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地点: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1开标室21.1投标有效期90天21.2投标保证金1、金额:3.00万元2、递交方式:保函/保险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接受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认可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大地保险公司西藏分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保单保函。)21.3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履约担保形式:转帐中标投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7日内由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中标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投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赔偿。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在中标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中明确。2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1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条款号条款名称具体信息或数据22开标时间和地点地点: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1开标室23.1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评审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其余5人从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4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类25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注“*”的为实质性要求33样品样品包装要求:/样品递交要求:/样品退还要求:/34*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对招标文件无异议的承诺函。(详见附件一)35核心产品牛奶第11页共81页二、投标人须知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招标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为林芝市巴宜区教育局(体育局)。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指西藏华思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采购单位”:系“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投标人”系指响应采购人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2.5“货物”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一切货物及服务。2.6“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承担的完成工程所需的设备、人工、施工、辅材、运输、安装、测试、检验、调试、培训、维修、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相关业务。3.采购项目基本信息3.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采购标包划分、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采购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供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转包:本次采购不允许转包3.9保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投标人4.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4.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12页共81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3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并按照本文件规定上传了投标文件。4.4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投标费用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5.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需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未中标原因的义务。5.3本次采购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保密6.1无论中标与否,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负保密责任。7.语言及计量7.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协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国外相关部门或机构颁发的无中文版本的相关专业证书或认证证书等除外,但应附上相关中文描述说明),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2协商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7.3本次采购投标文件中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8.知识产权8.1投标人应保证项目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责任。8.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8.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8.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第13页共81页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9.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因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而导致发生影响投标得分或投标被拒绝或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政策鼓励10.1本次采购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策,对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服务价格给予10%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本次采购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政策、《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10.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投标人以进口产品投标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10.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10.5本项目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否10.6具体方式见第三章评审办法。11.投标限制以下情形不得参加本次投标:(1)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3)为本次采购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第14页共81页(4)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投标人。12.质疑和投诉质疑、投诉活动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规定进行。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未在质疑期内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视为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无异议。13.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的文件。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3.1招标公告13.2投标人须知13.3评审办法13.4合同条款13.5采购需求书13.6投标文件格式13.7补充通知等(如果有)根据本章第14.1款和第14.2、14.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4.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邮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询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发布澄清或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第15页共81页14.2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认为确实有必要进行修改时,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发放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修改内容如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采购人将按14.1要求顺延投标截止时间。14.3本次采购的所有澄清、通知均在发布采购公告的网站发布更正公告。在代理机构办公现场领取澄清、通知的,投标人应根据工作人员要求填写领取登记表;以其他媒介形式收取澄清、通知的,应在收到文件后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收到该澄清、通知。15.答疑会和现场勘察本项目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和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按14.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的规定提出。投标人可自行了解项目情况,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不就投标人就现场或市场了解的任何情况、信息所做出的推断负责。16.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格式17.1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格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应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因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投标文件的密封18.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无需密封。19.投标报价规定19.1投标人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19.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被接受。19.3投标报价应包括产品的包装、运输、人工、保险、税金、售后服务等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第16页共81页19.4报价方式:下浮率报价。20.投标文件递交、修改20.1潜在投标人应在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无法解密、解密失败,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前述要求签署和盖章。20.3投标单位开标时应远程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成功,方能进入评标流程;注:①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网上评标),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②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文件无法解密造成无法进入评审程序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投标人代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远程完成在线解密的。2.2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2.3解密失败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评审的情形。③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0891-6911122,0891-6938078)。21.投标有效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21.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1.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办理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交纳及退还保证金手续。21.3投标人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开标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人明知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投标的;由于中标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有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及活动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的;第17页共81页发生其它违规行为,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认定的。21.4签订合同后,如中标投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2.开标22.1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会。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并邀请相关监督人员参加。23.评审23.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次招标内容及项目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藏政办函【2021】48号)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评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审委员会根据最终得分推荐前3名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23.3评审程序评审委员会将依照以下程序进行评审:待临时抽取的专家到齐后,成立评审委员会,宣布评审纪律要求、推荐主任委员。具体评审内容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24.中标24.1中标原则: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拟中标候选投标人。24.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报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接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审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中的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投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发出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5.中标通知2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投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第18页共81页25.2中标投标人如果改变中标结果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6.开标、评审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的开标地点为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1开标室。投标人在开标、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招评审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处罚。27.废标的情形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资质资格专业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介上发布公告,并说明废标的理由。28.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未按照投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不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29.签订合同29.1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修改或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9.2中标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承诺的条件以采购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及其它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9.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投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附加的签约条件;不得与中标投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4招标文件所附《合同主要条款》是采购人与中标投标人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请投标人参加投标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第19页共81页30.履行合同30.1中标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0.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1.验收本次采购的验收由采购人负责,中标投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发生的检测费、劳务费等费用由中标投标人承担。32.特别说明32.1多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型号(或版本)产品的,应当按一个投标人认定。评审时,取其中同一品牌通过资格审查后的评审得分最高一家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当评审得分相同时,则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或版本)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列表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32.2本次采购涉及核心产品。32.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2.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标后发现的,中标投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第20页共81页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32.5投标人的以下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不是本法人所拥有;(2)需提供样品的样品与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不符的;(3)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与实际提供货物不符的;(4)提供虚假的授权文书的;32.6采购人不就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做出的任何推论、解释和结论负责。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对采购人、采购代理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推论和误解带来的损失承担责任。32.7招标文件中对围标串标行为规定(一)根据我国刑法第223条以及其立案标准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即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6.本规定中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是指接近上述数额标准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7.对于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予立案追诉。8.本规定中的立案追诉标准,除法律、司法解释、本规定中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于相应的单位犯罪。32.8围标串标的其他责任有哪些(一)行政责任第21页共81页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2、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3、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4、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指:(1)以行贿谋取中标;(2)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3)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4)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二)民事责任串通投标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是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作出相应的赔偿。围标的本质其实也就是相互之间串通投标,这样的行为在我国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之后依法追究行为人或者单位的刑事责任。若是还不能成立犯罪,但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同时就围标串标行为造成的损失,作出相应的赔偿。32.9要求投标人作何承诺为了禁止串通投标、围标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郑重承诺:不允许投标者之间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不允许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降低投标报价;不允许投标者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不允许投标者之间其他串标行为。发现以上行为的,一经查处,根据情节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3.样品(如果有)33.1样品的封装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页共81页33.2样品的递交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3样品的退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页共81页第三章评审办法一、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2.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组成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投标人。4.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投标人;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评审过程独立、保密。6.评审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审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二、评审方法本次采购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三、评审程序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24第24页共81页1.1评审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的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1.2除评审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资格性检查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内容如下: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是否合格1、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报名名称、营业执照一致;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未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入账票据凭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和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5第25页共81页6、“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在以上两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和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与同一分包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类似关系的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此声明,须有效签字,须加盖投标人公章)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9、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综合评定3.*符合性检查。3.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26第26页共81页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评审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审查内容如下:序号评审项目评审标准1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包括形式及金额);2投标文件编码、签署、盖章及组成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位置编码、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或)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的组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报价下浮率报价4附加条件投标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须提供承诺函);5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文件装订及递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备选方案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8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9合同履行地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0保质期所有货物在供货时须保证在保质期内(不允许提供过期产品)(须提供承诺函);11其他无效情形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2实质性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3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一次结论(通过或未通过)4.详细评审4.1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及对评审因素的理解,对每个有,27第27页共81页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独立的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总分。评分项目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其他合计分值30分51分19分0分100分一、报价评分(3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1报价分报价方式,下浮率报价。1、评标价计算:评标价as=1-(1-an)*(1-n%)注:an:供应商报价as:评标价n:价格折扣率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最高评标价3、报价打分计算: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30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设置:监狱、福利企业等视同:微型企业当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时:评标价=总投标报价-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0%30分二、技术评分(51分)1技术响应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或规格,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9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9分2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特点结合实际情况提供完善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备货运输②人员安排及联系方式16分,28第28页共81页③产品品质等级④应急处理措施⑤质量保障措施⑥人员培训方案⑦产品到货时间⑧与采购人相关节点衔接方案;各项分析描述完整全面、具有创新性、逻辑清晰、表述明确、核心问题梳理详尽、总结具体的得16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减2分;每有一项内容阐述存在缺陷、不足或内容存在部分瑕疵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注:1.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有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与项目不匹配之处或项目内容、实施时间地点、涉及的规范、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有不一致之处的情形;2.内容存在部分瑕疵是指内容完整,但存在部分不符合项目实际或细节错误之处。3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特点结合实际情况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人员②退换货计划③应急措施④售后服务内容;各项分析描述完整全面、具有创新性、逻辑清晰、表述明确、核心问题梳理详尽、总结具体的得1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减3分;每有一项内容阐述存在缺陷、不足或内容存在部分瑕疵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注:1.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有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与项目不匹配之处或项目内容、实施时间地点、涉及的规范、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有不一致之处12分,29第29页共81页的情形;2.内容存在部分瑕疵是指内容完整,但存在部分不符合项目实际或细节错误之处。4整体服务方案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特点结合实际情况提供进度保障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供货服务人员安排②对时间节点把握到位③进度偏差的纠正措施④质量保证、包装承诺各项分析描述完整全面、具有创新性、逻辑清晰、表述明确、核心问题梳理详尽、总结具体的得1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减3分;每有一项内容阐述存在缺陷、不足或内容存在部分瑕疵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注:1.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有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与项目不匹配之处或项目内容、实施时间地点、涉及的规范、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有不一致之处的情形;2.内容存在部分瑕疵是指内容完整,但存在部分不符合项目实际或细节错误之处。12分5合理化建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施内容每提出1条对采购人有利的、实用的合理化建议得1分,最多得2分。2分三、商务评分(19分)1业绩提供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清晰的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关键页(含合同首尾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上述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5分2拟配备人员投标人拟派参与本项目组管理团队、技术服务队伍情况如下:(1)项目组管理团队不少于2人,包括:1名具有固定的13分,30第30页共81页项目经理,1名具有固定的技术负责人,完全满足得8分,不满足不得分。(2)技术服务队伍: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每配备1名技术服务人员(不能与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重复)得1分,最高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注:以上(1)、(2)人员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劳务(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3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投标人注册地为不发达地区得0.5分;投标人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得0.5分;注:本项最高得1分。1分备注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5.评审过程注意事项5.1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通过资格性检查与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2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进行重点复核。5.3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工作方案得分高低排列;工作方案得分相同的,按业绩人员得分高低排列;其余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投标人。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审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5.4出具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31第31页共81页位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审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审结果和中标候选投标人排序表;(六)评审委员会授标建议;(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5.5评审争议处理规则。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6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5.6.1在评审过程中,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5.6.2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6.3评审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32第32页共81页围,不得以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审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5.6.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出现本条第2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注:评审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7报价符合性投标处理。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项目预算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33第33页共81页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8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5.8.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评审委员会拟出具评审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可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审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审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审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审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评审委员会已经出具评审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34第34页共81页四、废标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发布废标公告,并公告废标的理由。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2.对于评审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五、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的义务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4.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5.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6.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遵守的工作纪律1.遵行《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35第35页共81页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4.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6.服从评审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36第36页共81页第四章合同条款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37第37页共81页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38第38页共81页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额: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 数量: 金39第 39 页 共 81 页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40第40页共81页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41第41页共81页(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42第42页共81页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所住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43第43页共81页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44第44页共81页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45第45页共81页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46第46页共81页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47第47页共81页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48第48页共81页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49第49页共81页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50第50页共81页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数量清单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最高限价(元)备注1酥油斤以实际采购为准60.00※:区中学、团结小学、区幼儿园要求每天配送,其他学校每周配送不少于两次,运费,税费等不另外支付2曲西(细奶渣)斤以实际采购为准44.003学生奶粉袋以实际采购为准29.404幼儿奶粉桶以实际采购为准107.805幼儿奶粉桶以实际采购为准132.306学生奶粉件以实际采购为准195.007牛奶盒以实际采购为准2.608酸奶盒以实际采购为准3.50第56页共81页,5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伙食及营养改善物资 学生奶粉 幼儿奶粉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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