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公寓加固中标结果公示(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2025)



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高新校区男生公寓加固项目成交公告

Document

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高新校区男生公寓加固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370100000202502000279

二、项目名称: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高新校区男生公寓加固项目

三、分包名称:无分包 高新校区男生公寓加固

四、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中标价(总价(元))
中标人地址
其他报价(元)

1
飞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336000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段店南路腊山路18号济南腊山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02室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高新校区男生公寓加固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龚飞, 尹茜, 杨帅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万元)

1.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金额(万元):2.3717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结果汇总表

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结果汇总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审查结果
不通过原因

1
飞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2
山东龙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3
山东隆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4
山东山宏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5
山东宏远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6
山东天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7
山东建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8
山东松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9
山东长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10
山东固特邦土木科技有限公司
未通过
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不合格: 工期、质保期(专家一):质保期不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要求;(专家二):质保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专家三):质保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2.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

评审汇总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评委1
评委2
评委3
总得分

1
飞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9.27
88.27
89.77
267.31

2
山东龙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7.64
88.14
89.14
264.92

3
山东隆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4.45
86.45
84.45
255.35

4
山东山宏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7
87.5
79.5
254

5
山东宏远建设有限公司
84.44
84.44
83.44
252.32

6
山东天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83.9
85.4
77.9
247.2

7
山东建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4
81
77.5
242.5

8
山东松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9.97
83.97
77.47
241.41

9
山东长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1.33
82.83
79.33
233.49

3.业绩公示

候选人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甲方信息
竣工时间

飞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
济南传媒学校加固修缮项目
济南传媒学校
2023-08-24

2
山东省体育训练中心1号馆加固修缮工程项目采购
山东省体育训练中心
2024-03-21

3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山大路街道办事处建鑫社区办公用房改造加固工程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山大路街道办事处
2022-10-31

4
大津口乡中心小学教学楼抗震加固工程
泰安市泰山区大津口乡人民政府
2021-08-30

5
鸿悦华府项目悦创中心加固工程
济南明东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1-10-26

6
山东省济南商贸学校公寓加固工程(A包)
山东省济南商贸学校
2021-08-27

4.未中标原因

未中标原因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未中标原因

1
山东龙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较低

2
山东隆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较低

3
山东山宏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较低

4
山东宏远建设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较低

5
山东天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较低

6
山东建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较低

7
山东松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较低

8
山东长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较低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中路3888号 

联系方式:0531-88728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4577号丽山国际细胞医学产业园E栋3层

联系方式:18663759167、18706407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国久键、路熙树

电 话:0531-58236166

十一、附件

附件.zip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信息.doc

济南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类)项目名称: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高新校区男生公寓加固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100000202502000279采购人: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5月27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8第四章采购需求·······················································15第五章评审办法·······················································16第六章开启响应文件、评审、成交·······························20第七章纪律要求·······················································29第八章合同签订说明·················································30第九章响应文件格式·················································50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高新校区男生公寓加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100000202502000279项目名称: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高新校区男生公寓加固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6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360万元采购需求:高新校区男生公寓加固,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jnggzy.jinan.gov.cn)。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及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jnggzy.jinan.gov.cn)两个网站注册。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请参与本项目单位及时办理CA证书)。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1277号(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开启时间:2025年6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1277号(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中路3888号联系方式:0531-887280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4577号丽山国际细胞医学产业园E栋3层联系方式:18663759167、1870640781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国久键、路熙树电话:18663759167、187064078124.技术支持电话:CA服务咨询电话:0531-67880028-2、18663480386、17306349888;技术咨询电话:0532-85871505-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高新校区男生公寓加固项目4合格供应商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分包及成交规定本项目不分包□兼投不兼中(说明)□兼投兼中6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接受,见附件7报价有效期90个日历天8演示无9样品无10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现场,勘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解决。11构成磋商文件的/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其他材料/1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变更磋商文件的澄清和变更内容详见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jnggzy.jinan.gov.cn)本项目磋商公告页面,供应商应密切关注上述公告页面的最新澄清信息和变更公告。澄清和变更一经指定网站发布,视为各潜在供应商已收到。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14报价的范围含税全包价15报价的方式□单价总价□费率16最后报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以最后报价为最终报价。对于未在限时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17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采购人应加强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等措施。请根据本项目预留情况选择并在采购需求中写明要求。)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包为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如下:1.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货物类项目价格按10%比例扣除,服务类项目价格按10%比例扣除,工程类价格按3%比例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扣除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2〕12号)执行)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7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采购人应加强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等措施。请根据本项目预留情况选择并在采购需求中写明要求。)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包,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货物类、服务类4%工程类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8监狱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9强制采购产品1.产品中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须按要求填写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并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将被认定为报价无效。2.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20优先采购产品优惠标准对绿色采购标准品目给予5%的加分。21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使用〔济南公共资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22响应文件签章在磋商文件标明的“公章”“印章”处,分别签单位公章、个人印章。特别提示:1、制作响应文件时,单项绑定pdf(word)文件时无需再电子签章。2、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系统自动合成资格审查部分、符合性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四个pdf响应文件。供应商需要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上述四个pdf响应文件上进行电子签章,并上传。23响应文件加密、上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济南公共资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时,系统通过供应商当前使用的CA数字证书自动加密电子响应文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3传件。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出具上传凭证,供应商可以下载保存。供应商可模拟测试解密过程,解密必须使用制作响应文件的CA来解密24供应商签到及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无需到现场,但应保持通讯畅通并提前在个人电脑上进行测试,确保音频、视频功能可正常使用,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意事项:1.供应商在线签到: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未在线签到的报价无效。2.供应商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CA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开始解密。25响应文件及开启地点详见磋商公告26磋商小组成员组成磋商小组成员共3人2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8成交候选人数3家29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磋商小组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按照采购人授权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否,磋商小组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30书面形式的定义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采购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数据电文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jnggzy.jinan.gov.cn)及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磋商公告、磋商文件及发出的澄清、答疑、变更等各类公告。31相关评标标准认潜在供应商的业绩及相关附件可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制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可要求作响应文件时上述材料只能通过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审时不予认可。用于评审的业绩及相关附件锁定不可修改,成交公告发布后对外公示。32电子签名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33监督和管理本次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的管理。34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否□是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交由他人完成。并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后附)。此时,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内容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3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采购人系统中自行选择)3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是,详见采购清单37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参考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之规定下浮10%收取。此费用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得单列。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竞争性磋商依据以及原则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3《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1.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1.5《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2.合格的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保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相关费用4.1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4.2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4.3时间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4.4报价有效期4.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4.4.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报价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4.5相关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报价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5.踏勘现场5.1踏勘现场: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5.3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踏勘现场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他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相应的责任。6.询问及答复6.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2询问在本项目的系统页面在线提交。6.3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本项目的系统页面查看。7.偏离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8.履约担保采购人不得以供应商事先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拒收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对于后付费项目,原则上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9.采购代理服务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竞争性磋商文件10.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10.1.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工程、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4)采购需求;(5)评审办法;(6)供应商须知;(7)响应文件开启、评审、成交;(8)纪律要求;(9)合同签订说明;(10)响应文件格式;(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供应商确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10.3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jnggzy.jinan.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视同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作出实质性响应。11.2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符合性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11.3资格文件11.4符合性审查文件11.5商务文件11.5.1报价函;11.5.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1.5.3报价:(1)报价一览表;是报价明细表的汇总表,报价(即报价总计金额)为各个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项不得空缺、删除或修改,也不可用“……”“--”“免费”“无”及“已包含在总价中”等表示。(2)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小计名称应当与《报价一览表》中费用名称、金额对应,供应商应当对报价明细表中各分项逐一报价,无此项报价的不得删除、修改报价项,可用阿拉伯数字“0.00”表示,供应商认为《报价明细表》有漏项的,可以增加分项报价。(3)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对《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中有关报价进一步说明或者证明其报价的文件和材料等。11.5.4供应商情况介绍11.5.5人员配备11.5.6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条款11.5.7商务偏离表11.5.8联合报价协议书(如有)11.5.9联合报价授权委托书(如有)11.5.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1.5.1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11.5.12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有)11.5.13节能产品明细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有)11.5.1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有)11.5.15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评审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11.6技术文件11.6.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总体概述;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劳动力、材料和机械设备投入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进度的保证措施;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及防尘施工措施、雨季施工措施情况;紧急情况防护措施、应急响应措施)11.6.2主要材料11.6.3质量保证措施11.6.4质量保修服务11.6.5技术偏离表11.6.6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12.报价12.1报价的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供应商应对所参与包中的工程进行报价,对每一分包工程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12.3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2.4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2.5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12.6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12.7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3.1响应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13.2响应文件编制:按响应文件组成编制。13.3响应文件签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供应商可对服务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13.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偏离表和商务偏离表中填写响应情况。1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14.1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1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撤销其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加密、上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响应文件的递交16.1供应商应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6.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后,通过〔济南公共资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上传响应文件,系统即时向供应商发出上传回执通知。上传时间以上传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6.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竞争性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17.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18.投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由供应商原因影响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介绍及要求本项目为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高新校区男生公寓加固项目,预算金额360万元。二、商务条款:1.工期:45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2.地点: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高新校区3.质保期:一般工程两年,防水工程五年。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财政资金到位后7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施工期间,按工程施工进度付至合同金额的80%;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至工程审计金额的98.5%;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付款至工程审计金额的100%。5.验收方式和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6.售后服务:1)、质保团队要求确保质保服务人员队伍稳定;确保人员素质达标;质保服务人员专业对口、工种齐全、技能熟练.2)、竣工后具体质保服务措施完善(1)竣工后的服务及保修承诺供应商应详细说明工程保修期前后的服务,并对相关配套服务的长期维护作出承诺。承诺书的内容应至少包含下列几项内容:工程保修期间及之后,采购人在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响应时间、费用负担等);工程保修期间及之后,对服务进行跟踪保养、维护的工作方式及费用收取等。(2)响应时间提供7×24小时专线售后服务电话,响应时间为30分钟。(3)保修范围本项目建设所涉及各专业的施工范围。三、采购要求1、各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合同条件。2.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承包方式;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据实结算;如果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违反采购文件和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拟定的施工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若擅自更换按供应商违约处理。对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3.工程质量必须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所报质量标准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则要达到所报质量标准。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安全达不到投标所报标准,则按照供应商违约处理;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各供应商在投标前需自行组织人员在约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勘察,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4.成交供应商必须使用本单位的施工队伍进行主体工程及关键工作的施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单位;经采购人的同意,成交供应商可将部分工程进行分包。如发现有非法转包及违法分包的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5.由成交供应商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经过采购人、监理等单位的检验,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需要方可投入使用;如果材料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合格材料,或直接指定供货商,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不再因此而调整价格。四、报价方式及工程结算办法1.投标报价是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今后除设计变更外,一律不作价格调整(暂估价材料除外)。2.供应商可根据勘察现场了解的工地情况、位置、交通、存储空间、装卸限制、施工时间限制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施工报价的情况,任何因疏忽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被拒绝。3.各供应商编制报价时,必须严格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更正,否则随本文件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均不允许调整,如有删除或修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报价处理。4.采购范围内的各分项工程,须按照规范考虑可靠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在投标报价中考虑相应措施费用(清单中已单列的单价措施费及总价措施费除外),施工中若出现按其施工组织设计无法实施的情况,则改变施工组织设计所增加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对该工程只允许有一份报价,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6.投标报价包括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措施费,临时设施、材料、材料试验、复检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费、劳务、施工配合和安全方面等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派往现场的所有人员的保险费和本工程的保险费、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费用。所报价格必须包括为完成本工程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7.所有在清单中没有单独列项体现的隐蔽工程类项目,供应商报价时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调整。8.供应商应综合考虑与其它施工单位配合作业的情况(采购人不支付配合费)。9.由于工期较短,政策性调整不予单独列支,在报价中自行考虑。10.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中以暂估价或暂列金形式列出的项目(如有),供应商在报价表中应按列明的暂估价或暂列金填报,不允许改动。特别说明: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合同价款结算时,按最后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固定不变的原则,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据实结算,无论工程量增加或减少,最后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工程量清单范围外的项目,根据现场签证的工程量、采购人(发包人)认可的价格据实结算。五、建标标准及要求l.执行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及要求2.国家最新颁布、执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等。当新规范与老规范不一致时,新规范为准。3.材料的供应和验收:1)工程材料均由供应商采购,所用材料在进场时需由监理单位、采购人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2)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附有真实的出厂合格证与检测报告。进口材料还应提供海关商检部门出具的报关号及商检证明和原产地家的国家标准。4.材料性能检测1)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材料进场后,施工前按有关规范要求,提交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明书、性能检测、安全环保报告等全套资料。如果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合格材料,或直接指定供货商,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投标报价不得调整。2)成交供应商应针对所施工的工程提出施工标准和施工技术方案,以及实行全程质量控制的措施。尤其对装修施工常见的影响装修质量和整体效果的问题要体现具体应对措施和方法。3)做好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并列出实施保护的有效措施。4)竣工验收检查书面文件的内容:A、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等B、隐蔽工程验收记录C、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D、施工记录E、特种材料、工件(及附件)的生产许可证;五、建设相关说明:1、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和场地清理及竣工后的清理工作,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临时供水供电由采购人提供接驳点,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施工现场扬尘防护措施必须执行相关规定及采购人的相关规定,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工程施工中的余土及垃圾要及时外运,不得在工地存放。工程竣工后,将施工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做到工完、料净、地清。4.采购人可对施工企业随时抽查,若发现不良行为或对工作不尽责行为,可酌情对其进行罚款。5.供应商中标后,其施工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修改,施工过程确实需要修改的必须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和认可。6.成交供应商在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任何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以及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7.工程隐蔽部分必须在覆盖前经有关单位进行中间检查并做好验收记录。8.清单中技术参数供投标单位参考,供应商所投的材料产品必须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六、工程量清单另附。七、图纸另附。第五章评审办法1.相关要求1.1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磋商小组成员技术评分的合计总分。1.2“同类项目”是指供应商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项目,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供应商。1.3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2.评分标准评分项目分数评审标准商务部分(36分)投标报价20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组价合理性5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编制清单的合理性等酌情打分,共5分,内容不全的或组价不合理、不完整、不符合相关规范的,每有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人员配备8对供应商项目班子配备人员(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安全员、施工员、造价员、资料员、材料员)的执业资格、技术职称、岗位责任、配置数量等指标进行打分,满分8分,每出现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扣0.5分,扣完为止。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条款3每有一处经磋商小组认可的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条款得1分,最高得3分。技术部分(64分)施工组织设计401.根据响应文件中施工组织总体概述情况进行打分,本项满分5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有瑕疵扣0.5分,扣完为止,若此条缺项不得分。2.根据响应文件中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情况进行打分,本项满分5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有评分项目分数评审标准瑕疵扣0.5分,扣完为止,若此条缺项不得分。3.根据响应文件中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情况进行打分,本项满分5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有瑕疵扣0.5分,扣完为止,若此条缺项不得分。4.根据响应文件中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情况进行打分,本项满分5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有瑕疵扣0.5分,扣完为止,若此条缺项不得分。5.根据响应文件中劳动力、材料和机械设备投入计划情况进行打分,本项满分5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有瑕疵扣0.5分,扣完为止,若此条缺项不得分。6.根据响应文件中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进度的保证措施情况进行打分,本项满分5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有瑕疵扣0.5分,扣完为止,若此条缺项不得分。7.根据响应文件中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及防尘施工措施、雨季施工措施情况进行打分,本项满分5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有瑕疵扣0.5分,扣完为止,若此条缺项不得分。8.根据响应文件中紧急情况防护措施、应急响应措施的处理预案、保证措施情况进行打分,本项满分5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有瑕疵扣0.5分,扣完为止,若此条缺项不得分。主要材料13对投入本项目主要材料的品牌、性能等技术指标进行评价,满分13分,每出现一处不合理或有瑕疵扣1分,扣完为止。质量保证措施8质量保证措施能够满足项目要求,措施完善、切实可行的得8分,每出现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扣1分,扣完为止。质量保修服务3根据供应商响应速度、质量保修服务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最高得3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扣1分,扣完为评分项目分数评审标准止。合计:100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3.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1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扣除3%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不再给予价格扣除。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联合体各方所提供货物、服务、工程均为中小企业制造、承接、承建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政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3.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1.1.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1.1.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1.1.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1.1.4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1.1.5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1.2扶持中小企业发展(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2)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3)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4)提供本企业货物、服务。本项所称货物、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的货物、服务。3.1.3监狱企业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3.2绿色采购3.2.1强制采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除应附所投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且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的认证证书外,还应按要求填报在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3.2.2优先采购3.2.2.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1)供应商所报产品如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内的节能产品,请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后附)并提供认证证书,否则不予政策优惠;(2)优采政策加分方法:磋商小组在综合评审时将给予所属节能产品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在价格评审项中,可以对节能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审总分值的5%幅度的加分;(加分=价格评审总分值×5%×节能产品价格在报价中所占比例);在技术评审项中,可以对节能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审总分值的5%幅度的加分。(加分=技术评审总分值×5%×节能产品价格在报价中所占比例)。(3)如发现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列明的,如成交将取消成交资格;同时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3.2.2.2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供应商所报产品如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请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后附)并提供认证证书,否则不予政策优惠;(2)优采政策加分方法:磋商小组在综合评审时将给予所属环境标志产品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在价格评审项中,可以对环境标志产品给予价格评审总分值的5%幅度的加分;(加分=价格评审总分值×5%×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在报价中所占比例);在技术评审项中,可以对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审总分值的5%幅度的加分。(加分=技术评审总分值×5%×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在报价中所占比例)。(3)如发现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列明的,如成交将取消成交资格;同时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3.2.2.3优先采购绿色采购标准品目(1)本项目磋商小组在综合评审时将给予所属绿色产品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在价格评审项中,可以对绿色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审总分值的5%幅度的加分;(加分=价格评审总分值×5%×绿色产品价格在报价中所占比例);在技术评审项中,可以对绿色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审总分值的5%幅度的加分。(加分=技术评审总分值×5%×绿色产品价格在报价中所占比例)。(2)对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需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节能环保”栏里可查询的供应商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对品目清单以外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及绿色产品认证证书,需提供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可查询的供应商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第六章开启响应文件、评审、成交1.响应文件开启1.1响应文件开启流程1.1.1供应商通过网络终端设备远程参加活动。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登录—政府采购入口”系统,进入对应的开启项目,所有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1.1.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会议。1.1.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系统查看供应商参与家数。1.1.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系统自动发起解密,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解密倒计时内解密。1.1.5公布供应商名单及报价。1.2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未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3在评审结束前,供应商请保持在线登录状态。评审过程中,如果评审委员会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供应商需要通过电子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发送澄清。1.4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告知。1.5评审期间,请供应商保持通讯畅通。1.6※重要提示:供应商应在开启时间前尽早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开启前请务必使用系统提供的模拟开启功能,验证系统登录、CA签到和CA解密。避免因开标当天忘记CA密码,拿错CA等造成无法正常开启。模拟开标使用步骤:使用CA登录----〉点击“模拟开标”菜单----〉模拟签到与解密。系统操作使用方面问题请咨询0532-85871505-51.7电脑软硬件配置要求:操作系统:Win7及以上;浏览器:IE9及以上,搜狗浏览器、360浏览器、QQ浏览器等兼容IE模式的浏览器,但要保证IE浏览器是IE9及以上;系统软件:CA数字证书驱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签章软件;所有系统软件均可通过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具下载栏目进行下载。电脑推荐硬件要求:显卡集成显卡或者更高配置CPU主频建议2.4GHz或更高内存建议4G或者更高配置储存空间240GB或者更高配置2.磋商小组2.1磋商小组的组成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2评审专家的抽取2.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确定磋商小组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2.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2.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2.4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定,并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5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2.6磋商小组的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7磋商小组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4)发现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5)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编写评审报告;(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2.8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3)自身与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4)曾因在竞争性磋商、评审以及其他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3.评审程序3.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3.2组织推荐磋商小组组长;3.3资格审查3.4符合性审查;3.5磋商、评审环节;3.6澄清有关问题(如需);3.7推荐成交候选人;3.8编写评审报告。4.评审4.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审纪律;(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磋商小组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7)维护评审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9)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前一个工作日提交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2资格审查4.2.1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资格要求。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属于不合格供应商。4.2.2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报价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报价无效。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2.3在资格审查时,对属于不合格供应商,采购人必须提出不合格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说明。4.3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在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报价无效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须提出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报价无效说明。4.4磋商和评审4.4.1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4.4.2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4.4.3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4.5澄清有关问题4.5.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4.6成交4.6.1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4.6.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4.6.3对于分包竞争性磋商的项目,供应商可以选择多包响应但限制成交包数的,成交供应商的选择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分包及成交规定”确定。4.6.4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4.6.5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4.6.6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成交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5.1评审结束后,不再现场宣布评审结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5.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公告或者发布成交公告后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5.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6.报价无效对报价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供应商或报价无效:(1)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对文件标注的实质性条款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3)应提供而未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4)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5)报价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6)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7)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签章的;(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2参与同一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涉嫌串通报价其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两项及以上相同的;(2)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上传;(3)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5)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6)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的;(7)其他涉嫌串通的情形。6.3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7.项目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项目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8.特殊情况处置程序8.1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8.1.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评审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启、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一并存档。8.2记名投票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9违法违规情形(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第七章纪律要求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法律规定允许澄清或说明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第八章合同签订说明由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在财政系统备案并依法进行公示。(合同文本供参考)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参考)项目名称:合同编号:计划编号: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时间:年月日一、合同协议书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供应商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工程竣工结算值不包含暂列金额。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元;财政专户资金:元;自筹资金: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果有);(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签字)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二、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的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中有关条款的补充、删改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本合同专用条款与合同通用条款之间有不同之处,以本合同专用条款为准。本合同不予否定的(或提及的)通用条款视为认同。其余的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中的《专用条款》。(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公示,最终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冲突)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供应商的书面承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设计人: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山东省、济南市的地方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市政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施工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以及有关建筑质量、安全施工、建筑材料备案证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第1.5条。1.6图纸和供应商文件1.6.1图纸的提供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数量:2套;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纸。1.7联络1.7.1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采购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采购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业主派驻现场代表。供应商接收文件的地点:供应商施工现场项目部;供应商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采购人提供给供应商的图纸、采购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采购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采购人。关于采购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2.采购人2.2采购人代表采购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采购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已具备开工条件。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采购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开工条件。(2)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采购人协助,供应商自行解决。(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由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管线调查,若有管线迁移,经采购人确认后承担费用。(5)由采购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采购人按部门规定办理。(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由采购人通知具体时间。(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供应商提出具体保护措施和价格,经审计和采购人确认后执行,费用由采购人承担。(9)双方约定采购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另行协商3.供应商3.1供应商的一般义务(5)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1、完整准确的竣工图纸2、竣工内业资料。供应商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六套(要求计算机出图),其中原件五套,电子文件一套;竣工内业资料三套。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发生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前。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6)供应商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供应商按规定办理环保、安全等手续。B、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农民用工,供应商应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其工作安全、劳动保险等事宜负责,若因此造成影响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C、供应商按照本合同9.1(2)款提交进度计划,并承担由此的责任和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每月不得少于24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如不能达到承诺的到位率,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按2000元/天扣罚;如累计到位率不到总到位率的70%(到位率由监理工程师与发包方派驻工程师共同考核),则供应商将承担成交价2%的违约金。3.2.3供应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每发生一次扣除结算价的千分之五作为赔偿金。3.2.4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3供应商人员3.3.1供应商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3天内。3.3.3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3.4供应商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执行通用条款。3.3.5供应商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否则供应商承担成交价2%的违约金供应商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在施工现场时间必须与报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如未经工程师书面同意达不到承诺要求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每缺一天罚款2000元,其他每缺一天罚款300元,并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供应商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条款。3.7履约担保供应商是否提供履约担保:\。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供应商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天内。采购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在供应商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后七天内审定完毕;若采购人对其施工组织设计提出质疑或要求供应商进行修正,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应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采购人应在七日内对供应商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最后审定。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采购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供应商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采购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供应商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3.2开工通知执行通用条款。7.5工期延误7.5.1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7.5.2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采购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执行通用条款。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填表时间:2025年6月11日项目编号SDGP370100000202502000279项目名称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高新校区男生公寓加固项目分包数量1采购人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预算金额360万元中标成交金额33.6万元评审地点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时间2025年6月11日09时00分至2025年6月11日1时5。分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评审专家姓名杨市开及账号证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充(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元)评审专家确认签字50.开To.2胜/1/2ol号合计电理M总计主RL采购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日期:025年6月1日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各中学甲学甲L中HUAWEIMate40ProUItraVisionCineCameralLEICA32012079290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高新校区标段: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第1页共1页男生公寓加固项目校高新校区男生公寓加固项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其中:材料暂估价(元)一分部分项工程费2866683.61.1加固部分2609951.851.2恢复装修256731.75二措施项目费105705.812.1单价措施项目2.2总价措施项目105705.81三其他项目费1000003.1暂列金额1000003.2专业工程暂估价3.3特殊项目暂估价3.4计日工3.5采购保管费3.6其他检验试验费3.7总承包服务费3.8其他四规费229661.11五设备费六税金297184.55投标报价合计=一+二+三+四+五+六3599235.07项目名称: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高新校区男生公寓加固项目包名称:高新校区男生公寓加固供应商名称:飞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货物名称品牌产地规格要求单价(元)/优惠率数量/单位高新校区男生公寓加固3336000.000000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男生公寓加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